定作合同锦集7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定作合同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定作合同 篇1
甲方(定作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揽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项目木制作产品供货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总价款:¥:元
其他相关费用:□送货费元□安装费元□测量、设计费:元
□其他费用:元
总计金额(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元(包含税费)
2.乙方所供产品必须与双方封存样品一致,具体应达到以下标准:
1.《木制品制作企业主要材料采购规范》(MG-2-20xx)
2.《木饰面生产安装企业标准》(Q/320500JTL003-20xx)
3.《木质门生产安装企业标准》(Q/320500JTL004-20xx)
4.《固定家具生产安装企业标准》(Q/320500JTL005-20xx)
5.其他
二、定作设计
□承揽方设计
1.承揽方应依据定作方需求,在前将设计图纸一式两份交定作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
2.经双方同意方可更改并重新书面确认。更改所造成的责任(延期交货、安装和费用增减及损失),由更改方承担。
3.承揽方对设计方案提出保密要求的,定作方应遵守保密义务。
□定作方设计
1.定作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设计图纸交付承揽方,双方办理图纸的交接签认手续。
2.定作方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承揽方后日内,承揽方应当进行检查复核。承揽方发现图纸不符合约定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收到承揽方书面通知后日内书面回复。
3.承揽方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设计要求不合理,应当立即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日内予以答复并提出修改意见。定作方未答复,承揽方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4.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应当严格保密,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5.因定作方图纸细节问题未能及时解决而耽误的时间,交货期按耽误的时间顺延。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定作方应支付%即人民币(大写)(¥元)作为定金。
2.%尾款计人民币(大写)(¥元),定作方于验收结束后天内支付。
3.约定收款账户:
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四、转包
1.定作方(同意或不同意)将定作物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1.1定作方同意承揽方将定作物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
(1)承揽方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包括:。
(2)承揽方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甲方负责。
1.2承揽方未经定作方同意将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的,定作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承揽方承担赔偿责任。
2.定作方(同意或不同意)将定作物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2.1定作方同意承揽方将定作物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
(1)承揽方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辅助工作包括:。
(2)承揽方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甲方负责
2.2承揽方未经定作方同意将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的,定作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揽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交货方式、地点及验收
1.交货时间:年月日
2.交货地点:。
3.交货方式:□承揽方送货/□定作方自提
4.承揽方上门安装,验收标准按双方认可的图纸及文字说明为准。
5.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单及结算单,验收结算单作为最终付款依据;验收不合格乙方应予以返工,返工所需材料、工时由乙方承担。
六、质量保证
1.对所售货物承揽方提供年的保用期,在保用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致使不能正常使用,承揽方负责维修,费用由承揽方承担。
质保期内承揽方应在接到定作方通知后24小时内进行维修或更换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若乙方未按甲方通知要求进行维护维修,甲方有权自行组织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保用期后,定作方如需要承揽方维修的,承揽方收取成本费用。
3.保用期内非产品质量原因,而因其它原因造成产品损坏,定作方如需要承揽方维修的,承揽方收取成本费用。
七、承揽方违约责任
1.承揽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应按货款金额的百分之一向定作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交货义务。
逾期超过十五天的,定作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揽方双倍返还定金,并返还定作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货款。
承揽方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可由定作方暂时代为保管,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
承揽方擅自更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零部件,或未经同意将承揽工作转包给第三人的,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当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新加工,承揽方应当按照要求加工,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按照15.2条款处理。
未经定作方同意,承揽方擅自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与第三人完成的.,定作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揽方赔偿损失。
八、定作方违约责任
1.定作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一向承揽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付款义务。
逾期超过十五日的,承揽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时,定作方已经支付的款项不再退还,且承揽方无需再向定作方交付货物。
2.定作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图纸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经催告后定作方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的,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3.定作方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赔偿因此给承揽方造成的损失。
4.定作方无故解除合同,应赔偿合同总计金额的%违约金。
5.承揽方送交定作物的,定作方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赔偿因此给承揽方造成的损失。定作方自提定作物的,如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
九、留置权
定作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承揽方报酬的,承揽方有留置定作物的权利。双方约定,承揽方给予定作方天履行债务期间。(不得少于60天)如前述履行债务期间届满,定作方仍未支付报酬的,承揽方可将财产折价变卖或拍卖,但以未支付报酬总额为限,超出此范围的,定作方可请求承揽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十、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其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地点)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1.与本合同相关的订货单、提货单、验收单、报价表、设计图纸等相关文件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年月日
定作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承揽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定作合同 篇2
定作人(买方): (甲方)
承揽人(卖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双方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按下表所列要求定作(乙方供料)或购买乙方服装:
第二条质量要求:甲方制作或出售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第三条验收方法:乙方足额付给甲方货款,甲方按第一条表格所列要求交付商品。
第四条违约责任:甲方不能按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按总货值的` %偿付乙方违约金。收付定金的,若甲方无法履行合同,则双倍偿还乙方定金;若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第五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先自行协商或提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解决不成时,按以下第( )项处理。
(1)申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经办人: 身份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定作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为了促进____赛事活动的开展,保障各类赛事纪念物品的供应,甲乙双方根据各自职能签署____赛事定作合同。本合同中,甲方是体育赛事运作机构,负责制作本合同项下带有“____”名称(以下称“名称”)及带有____徽记(以下简称“徽记”)的礼品、纪念品。乙方是经甲方选定、并接受甲方定作带有“徽记”、“名称”礼品、纪念品的单位,乙方是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管理规范,敬业守信,其加工及服务人员均符合相应技术或专业资质的标准。(乙方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员工技术或专业资质证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1.1定作:指本合同项下,经甲方书面认可并选定的乙方设计、定作的带有“徽记”及“名称”的产品。
1.2产品:是指甲方选定的带有“徽记”及“名称”的领带、丝巾及纪念章的礼品和纪念品。
1.3徽记:指由_______组成的徽记,详见附件一。
1.4产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与产品有关的带有“徽记”及“名称”的设计方案、图纸、样稿等书面资料。
第二条定作与服务
2.1聘用:甲方委托乙方按照甲方的指导与监督提供服务,依据本合同项下的条款和条件,设计、定作和交付产品。甲方据此授予乙方对“徽记”和“名称”有限的、非独家的、不可转让的使用许可,即乙方可弃受委托期限内仅为在产品上,以及与其相关的包装、标识或其他组成部分中使用和复制“徽记”和“名称”。
2.2定作与服务:乙方保证,所有定作与服务的员工均按照本行业适用的高标准,以负责的方式履行义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行使总体监督、随时现场检查权、控制和审批权,乙方应予以充分配合并不得阻挠。这一监督权包括有权检查并就服务的具体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2.3人员的配置:所有服务均由乙方的全职雇员提供。如果乙方需要外包加工或由其他第三方提供任何服务,应经过甲方的事先书面批准或认可。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产品分包、转包或转让,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2.4产品质量:产品的质量、规格、式样、色彩、材质等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应质量标准并同时应与甲方书面认可的样品保持完全一致,且不能存在任何质量瑕疵。
2.5按时交货:乙方同意,如果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乙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该等情况,并承担违约责任和支付因迟延交货给甲造成的实际损失。
甲方对产品的各项要求,以产品订单为准(详见附件二)甲方在双方书面约定的交货日期前____天向乙方发送仃单,乙方须按订单确定的各项交货条件交付产品。
2.6未经甲方的预先书面批准,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允许以下事项:
2.6.1为授权范围之外的任何个人或实体制造授权产品或向任何个人或实体销售产品,或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将产品流入市场。乙方如有以上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2.6.2对于不合格产品及甲方因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而拒的产品的.处置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
2.7非独家权利:乙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并未在甲、乙双方间建立任何排他性关系。
第三条交货与验收
3.1乙方理解并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第四条承担付款义务的前提条件是乙方全面交付验收合格的产品并遵守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3.2对于实际产品与样品不符或存在任何制造或包装方面缺陷的产品,甲方在验货时不予接收,并由乙方承担退还的全部费用。
3.3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于本合同项下各笔订单确定交货时间和地点交货、
3.4甲方应与乙方交货时在交货地点进行现场验货,并经验收合格后,在入库单(“送货单”)上签字。甲方在入货后一个月内,对于质量不合格产品,有权提出异议并要求退货,乙方应予接受,并承担相应责任。
3.5如果乙方在签约、定作、制造、供货或验收过程中有伪造、欺作、隐瞒主要事实或产品缺陷等行为的,即使甲方向乙方出具了验收合格的证明,该验收合格证明亦不具备任何法律约束力。
第四条付款
4.1除非本合同第三条另有规定,所有产品的单位购买价,均应视为已经包含了向甲方交付单位产品所适用的所有包装、运输、保险、税款等的费用。
4.2甲方应于收到同类别产品的全部货物及其发票这两个日期当中较晚日期之后的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同类别产品的全部货款,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乙方的承诺
5.1乙方确认并接受甲方及其组织活动的形象和价值,并同意在提供服务时,均以促进和提升甲方和其组织活动的形象、利益为宗旨。
5.2乙方确认,接受甲方委托是基于乙方的服务对于公众及甲方已具有较高的声誉。因此,乙方同意,不得采取任何方式或为任何目的而向任何第三方或向公众声明其已得到甲方的“选定”、“首选”或“认可”。
5.3乙方承诺并同意:
5.3.1在本合同委托期内依照本合同条款约定制造、定作和交付产品;
5.3.2始终以有利于甲方的声誉、形象和名誉为宗旨从事商业活动;
5.3.3不从事任何欺作、误导或不道德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对任何赛事合作伙伴或制造商的任何竞争对手的任何低毁;
5.3.4不得对任何产品进行虚假或误导性的陈述以及从事任何非法或欺作性活动或广告宣传;
5.3.5不得为任何产品而向任何一方索要或接受任何贿赂、回扣、或其他暗含的或非法的佣金或款项;
5.3.6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或授权制造、分配或出售任何假冒产品;
5.3.7确保产品优质、安全,并符合其设计用途;
5.3.8确保产品或其资料不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权利;
5.3.9确保甲方委托定作的产品不在市场上稍售;
5.3.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授权自己的子公司或关联公司使用“名称”和“徽记”;
5.3.1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仅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使用甲方“名称”和“徽记”,该权利只能在执行本合同范围内使用,不得将该权利延伸到本合同内容以外。
第六条保密信息的使用
乙方确认,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乙方可能会得到甲方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人员信息、客户信息、产品价格、产品的修改和计划信息等。乙方同意,所有保密信息均具有保密性质,并为甲方专有。乙方仅为提供服务之目的使用保密信息,不得为任何其他目的使用或授权使用全部或部分的保密信息。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在本合同项下保密义务在两年之内并不随之终止。
第七条知识产权保护
7.1乙方承认并确认,“徽记”、“名称”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均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特殊标志保护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保护。所有本合同项下产品的资料均依照甲方的要求预定和制造,并均应于完成时,视同自动成为甲方独家的、排他的、永久的资产,且不论产品资料是否最终为甲方所采用。甲方拥有这些产品资料的全部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甲方应被视为产品资料的唯一作者;
产品应被认定为适用于法律意义上的、为甲方提供的“委托创作作品”。如果甲方需要再生产本合同项下的产品,在同等条件下应继续委托乙方提供该等服务;如果有其他的委托安排,需经合同双方另签书面协议。
若甲方不再需要本合同项下的产品,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乙方承诺立即停止加工制造产品或向第三方透露产品设计信息。
7.2乙方保证其定作的产品的一部分或全部均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产品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诉讼或仲裁。
7.3甲方承认并确认,其他不带有“徽记”和“名称”等的产品设计样稿版权归乙方所有。但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以无偿使用。
7.4甲、乙双方共同承诺
尊重知识产权,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和法律;
保证向对方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完整性;
保持良好的商业道德,双方应真诚合作,不做损害对方利益的事。
第八条合同的整体性
本合同(含附件)包含了双方对本合同的全部理解,并取代以前所有的有关口头、书面的意向、安排和约定。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与本合同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实质违背本合同而致使本合同终止,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10.2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交货日期迟延,乙方应按日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和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如果交货的产品数量少于合同项下订单的数量,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万元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及其客户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如果交货的产品数量多于合同项下订单的数量,甲方有权拒收。如因不可抗力导致交货日期推延或供货数量少于合同的约定数量,乙方应于供货截止日期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协商具体解决方式。
第十一条保证陈述
双方互相陈述、保证和承诺如下:
11.1双方均具有完全的权利和法律权限或有效的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11.2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依其中条款构成对双方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责任。
第十二条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违反了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那么双方须及时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丧失了其根本目的,那么将认同双方同意终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条而终止,款项应支付至终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为将来而已支付的款项应按比例退还,除了明确规定在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以外,任何一方将不就本合同而负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3.1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预见到的,阻碍其实际履行义务的,不可避免又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就本协议而言,不可抗力事故包括地震、火灾、水灾、台风、海难等自然现象以及战争和爆炸;
13.2因不可抗力的发生,该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而不构成该方违约,无须承担违约责任或者其他赔偿责任;
13.3因不可抗力引发的问题,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使本合同能合理地继续履行。但是因不可抗力延误持续____个月以上时,则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
13.4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应立即停止使用“徽记”和“名称”。
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终止或者双方权利义务均履行完毕之日(以较晚发生者为准)
14.1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除本合同已约定外,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14.2本合同的修改、变更、解除、终止,均应以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书面文件为准。
14.3除了本合同中或根据法律规定的补救方法以外,在不影响提出终止的一方的其他法律权力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权在出现下列情况时终止本合同,自另一方收到终止通知时生效:
14.3.1另一方在执行本合同条款时发生大重违约,而且在违约方收到违约通知的____天内未能纠正;
14.3.2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陈述或保证被证明有重大的不正确或不准确;
14.3.3另一方不履行合同使本合同目标不能实现;
14.3.4另一方因解散、破产等因素丧失履约能力。
14.4如果甲方或乙方未能遵守或履行本协议中的义务,并在守约方书面要求两周后仍不履行,守约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合同,并按损失要求赔偿。
14.5本合同因为在此所述的任何原因而终止,都不解除任何一方履行至终止日前的责任,或者是履行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的责任。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选择以下争端解决机制:
15.1提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5.2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十六条其他
16.1所有根据本合同要求和许可发出的通知都必须是书面的,在亲手送达或在以特快专递(需要有回执)发出三天后视为正式生效。
16.2本合同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述内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关所述内容的协议。
16.3甲乙双方确认,在合作期间,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资料。双方同意除非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资料,双方将保护保密资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时对同样知道该等资料是保密资料并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资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范围为限。保密责任不包括非经一方违反保密责任而已为公众所知或根据法律要求披露的资料,本合同终止之后保密责任继续有效。
16.4本合同未经双方同意并特别指明是时本合同的修改,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不得修改。
16.5一方未对另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行为或之后的违约行为作出反对或采取行动不得视为弃权。本合同中的权利和补救方式是累积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项权力或补救不排除或放弃其对其他权利和补救方式的行使。
16.6本合同中标题是只为方便查阅,不构成本合同的实质内容。
16.7任何一方没有另一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转让或授权本合同下的权利和/或责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条款对双方有效,也对双方各自的继承和批准的转让人有效。在任何情况下,允许的转让都不能免除出让人的责任。
16.8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条款同样有效,对合同双方构成约束力。
16.9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16.10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附件1:徽记标准图
附件2:产品订单
附件3:乙方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员工技术或专业资质证书
甲方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代表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作合同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 定作物、数量、报酬、交货期限
定作物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报酬
交货期限及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承揽人提供的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牌号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用料数量
质量
单价
金额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三条 定作人对承揽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定作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承揽人对定作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样品、工艺要求等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________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________日内答复。
第八条 定作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定作物的主要工作。
第十条 定作物交付的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定作物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定作人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承揽人预付材料款(大写)______元。
第十三条 报酬及材料费的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定作人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交定金(大写)_______元。
第十五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定作物。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
定作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承揽人
承揽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监制部门:_____________ 印制单位:_____________
定作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服装定作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作标的物
1.货号:____________________。
2.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3.面料质地:________________。
4.颜色:____________________。
5.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定作物质量
1.质量标准
双方商定定作物质量标准为应符合第一条中有关名称、面料质地及颜色等规定的要求。
2.质量检验方法
定作物质量系用____________方法检验。
第三条 定作物包装
1.定作物的包装物由乙方提供并承担包装费用。
2.定作物包装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承揽方式
1.乙方以自己的材料、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定作物。
2.甲方选择定作物款式及面料。
3.乙方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甲方必要的监督检验。
第五条 定作物交付方式及期限
1.定作物交付的方式为:乙方送货。
2.到货地点:乙方将定作物送至____________。
3.定作物交付期限为: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日内。
4.定作物交接手续:甲方应于收货时签署定作物交接清单。
第六条 定作物验收
1.甲方收到定作物时,应立即对定作物的质量、颜色、数量及包装进行验收,并于____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未于前述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视为定作物质量、颜色、数量及包装符合合同规定。
2.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后,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定作物进行修改或退换。
第七条 报酬支付
1.报酬
定作服装单价为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每套,共计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
2.支付方式
甲方以_______________方式支付货款。
3.支付期限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
(2)甲方对定作物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
第八条 定作物风险责任
1.风险责任的`约定
定作物交付给甲方之前,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收到定作物之后承担已收定作物的风险责任。
2.迟延交货或拒收定作物的风险责任
(1)非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乙方迟延交货,定作物风险责任于实际交付日转移;
(2)非因不可抗力或乙方原因,甲方拒绝接收定作物,定作物风险责任于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日转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未付货款万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承担支付报酬的义务,并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应向甲方退还所收报酬,并支付不能交付部分报酬的20%作为违约金。
(2)乙方所交付定作物质量、颜色、数量及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如甲方同意接收,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同意接收,应根据定作物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因定作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乙方应支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定作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 陈述和保证
1.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一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二条 后继立法_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于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文字为中文。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甲方(定作方):
乙方(承揽方):
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服装(以下简称服装)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遵守履行。
第一条、加工服装的内容
1.1、乙方保证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拥有充足的加工场地及机器设施、工艺能力、从业人员,具备完成加工本合同服装的合格资质和能力。
1.2、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制作的服装为:
款号商品名称款式/码数数量(件)含税单价、 (元/件)(RMB)含税总额(RMB)
第二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其规格、数量、质量
2.1、加工服装所需的原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
2.2、乙方采购的原材料规格、数量、质量必须适合定作本合同的服装。
第三条、服装的加工质量要求及包装
3.1、服装的加工质量要求,必须满足国家的相关标准。
3.2、包装的材料及人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加工服装的交货期限、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4.1、交货方式:乙方送货上门方式(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承担),将服装送至甲方营业地(以甲方工商登记内容为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甲方要求乙方送货至上述地点以外的其他地方,交货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合同签订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4.2、交货期限: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第1.2款所列明之交货日期和数量向甲方交货。
4.3、交货时,乙方需同时交付相应的下列书面文件资料:
送货单、货物明细以及其他甲方要求的资料。
第五条、收货查验方式和验收标准
5.1、验收加工服装,由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执行。
5.2、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验收货物。若货物的数量、质量不符合交货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乙方逾期交货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结算方法
6.1、付款方式
6.1.1、双方签字并盖章合同生效后,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货款的40%作为定金。合同履行完毕后,定金抵作货款。
6.1.2、乙方递交货品前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货款的40%为提货款。
6.1.3、各合同单款的货款20%,甲方需在乙方交货后30天内全部付清。
6.2、上述所有费用均汇入乙方提供的账号。
6.3、甲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银行转账、支票或者现金等方式支付乙方结算款项。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乙方交货的服装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同意乙方修整或调换的,乙方应当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修整或调换。
7.2、乙方交付服装的数量,必须符本合同的第1.2款之码数(尺寸)及总数规定。交货数量可在本合同规定数量±3%范围之内,若交货数少于本合同规定数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齐未交部分服装的,乙方应当照数补齐,而补交部分如超过交货期限,则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还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若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其他事宜
9.1、本合同只有通过双方相互协商一致才可以补充、修改或变更。如果没有双方代表人的签字及其加盖与本合同相同的印章进行确认,关于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变更都不会有约束力。
9.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此页为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签约人):______________(或授权签约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合同 篇7
甲方(定作人):
乙方(承揽人):
鉴于甲方拥有___________资源,乙方拥有____________资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定作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定作物概况
第二条定作物的材料要求
2.1承揽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
2.2承揽人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设备和构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定作人要求,提供原材料质量合格证明等有关资料。
第三条定作物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3.1定作物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定作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定作人应当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3.4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
第四条价金的构成及结算
4.1项目价金构成:该价金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项目验收(包括阶段验收和最终验收)合格后______日内,乙方应携带相关资料到甲方办理付款履行审查审批手续。付款履行审查审批过程中,一个审查审批部门审查完毕后______日内,乙方应将相关资料提交甲方下一个审查审批部门审查。
4.3外部合同、非封闭结算关联交易合同付款履行审查审批程序:
4.3.1网下审查程序:甲方所属单位承办部门→甲方所属单位价格管理部门→甲方所属单位审计部门→甲方概预算与定额管理中心→甲方审计处(需审计处审查项目)
网下审查需乙方提交:合同结算资料网下送审记录表、结算资料。
4.3.2网上审查程序:甲方所属单位业务主管部门→甲方所属单位财务部门→甲方所属单位合同主管部门→单位领导(机关职能处室、直属部门已经领导审批的不经过此步骤)→甲方企管法规处(需企管法规处审查项目)
网上审查时,乙方应在甲方所属单位承办部门网上提交结算资料后将相关资料送交至甲方所属单位合同主管部门。
4.4乙方逾期办理付款履行审查审批手续或因乙方原因延误甲方办理付款履行审查审批手续时,每逾期一日或延误一日应当承担合同价款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由甲方合同主管部门直接扣除。
4.5本项目按下列第______项方式支付
4.5.1一次总付:项目最终验收合格,甲方在付款审查审批手续完成后______日内向乙方全额付款。
4.5.2分期支付
4.5.2.1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日内,支付合同价款_______%的预付款;
4.5.2.2(按进度支付);
4.5.2.3项目最终验收合格,甲方在付款履行审查审批手续完成后______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______%,其余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后______日内支付。
4.6甲方向乙方支付价款前,乙方应先将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发票提交给甲方。
4.7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甲方不承担此信息外的任何责任。
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交货与验收
5.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5.2定作物的交付方式及地点
5.2.1交货方式:__________(定作人自提、承揽人送货、现场制作交货)。
5.2.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验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如合同未明确约定的,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5.4验收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5验收时间:定作人应在货到后______日内进行验收。验收中认为有问题的应在______日内书面通知承揽人。承揽人应在收到通知后_______日内答复,逾期未答复的以定作人验收结果为准。
5.6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不符,承揽人应无偿负责修整或重做。
5.7验收过程中因质量等方面出现异议,应提交技术监督机构进行鉴定,以该机构出具的鉴定结果作为验收依据。
第六条质量保证
6.1质量保证期限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_个月。
6.2质量保证期内,由于承揽人责任导致质量事故时,则质量保证期应自承揽人整改,定作人重新验收合格后另行计算。
6.3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承揽人负责免费返修、整改。承揽人不能按定作人的要求无偿返修、整改或整改后质量仍不符合约定的,质量保证金将不再返还,实际损失超过质量保证金的,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定作人派员或委托第三方监督该定作物加工过程,并不替代或解除承揽人对定作物质量的责任。
第七条技术资料的提供及保密要求
7.1定作人应按合同的约定及时提供有关的技术要求、图纸、参考数据等技术资料,承揽人应当认真核对,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不全面的,应在_______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的_______日内答复。逾期不提出的,视为定作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符合承揽人履行合同的要求。
7.2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所有技术资料应当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留存、转让、复制、传播,并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使用。本合同终止,不影响该保密条款的效力。
第八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8.1定作人的权利
8.1.1对承揽人加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承揽人工作不符合约定的,有权要求承揽人返工、修理或者重作。
8.1.2要求承揽人及时更换不符合约定的原材料。
8.1.3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工作量。
8.1.4要求承揽人提供必要的使用指导。
8.1.5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定作人的义务
8.2.1中途变更加工物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提前日通知承揽人。
8.2.2按约定验收定作物。
8.2.3按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8.2.4承揽人在加工制作过程中需要定作人协助时,定作人有义务协助。
8.2.5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3承揽人的权利
8.3.1要求定作人提供与定作物有关的技术资料、数据等。
8.3.2定作人中途变更加工定作物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要求的,有权要求其支付相应价款。
8.3.3要求承揽人按合同验收、接收定作物。
8.3.4按合同约定收取价款。
8.3.5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4承揽人的义务
8.4.1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资料不符合约定的,应及时通知定作人。
8.4.2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加工制作。
8.4.3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及工作成果。
8.4.4未经定作人书面同意,不得将定作物交第三方完成。
8.4.5加工期间接受定作人监督检查。
8.4.6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交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质量证明。
8.4.7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承揽人未按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向定作人支付迟延交货部分价金金额______%的违约金,同时负责赔偿给定作人造成的损失。未经定作人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人有权拒收。
9.2如发生5.6情形,定作人有权要求承揽人支付______元违约金,如给定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揽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9.3未经定作人书面同意将定作物交由第三方完成的,定作人有权拒付合同价款并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
9.4定作人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每逾期一日,应向承揽人支付未付价款金额______%的违约金。
9.5定作人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9.6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约定,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9.7发生其他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条不可抗力
10.1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______小时内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其后_____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0.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延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1.1因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11.2如协商不成,可选择下列第______项确定:
11.2.1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1.2.2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知识产权的瑕疵担保
因履行本合同的需要,合同一方提供的与本合同项目技术有关的资料、图纸、设备、材料、工序工艺、软件及其他知识产权,应保障对方在使用时不存在权利上的瑕疵,不会发生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业机密等情况。若发生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况,提供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因侵权给合同相对人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3.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前合同已实际履行且不违反法律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以实际履行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
13.2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13.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权人可单方解除合同,但应向对方发出书面的合同解除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13.3.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13.3.2承揽人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经催告后_______日内仍未交货,定作人有权解除合同;
13.3.3定作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且承揽人未按定作人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定作人有权解除合同;
13.3.4承揽人擅自将定作物交由第三方完成,定作人有权解除合同;
13.3.5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因此给承揽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13.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3.4.1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毕;
13.4.2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13.4.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3.5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通知与送达
14.1所有根据本合同作出的通知或者报告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以以下方式送达对方。本合同任何一方为了本合同目的可以书面通知对方变更联系地址。
14.1.1亲自送达的,有签收回执。
14.1.2通过挂号空邮(或国际公认特快专递)的,邮寄至另一方在本合同签署页规定的地址或者由另一方书面指定的其他地址。
14.1.3通过电传或者传真送达的,有回执。
14.2本合同所指送达日期,除已有明确规定外,凡直接送达的,均以收件人签收日期为准;邮寄送达的,以邮局邮戳注明的收件日期为准,没有收件日期的以邮件寄出后第3个工作日为准;电传或者传真送达的以回执确定的送达日期为准。
14.3本合同通知及送达的详细信息如下:
定作人(甲方):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乙方):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15.1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价金的,承揽人可以留置定作物。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5.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5.4如双方预料到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健康、安全、环保方面的隐患,双方另行签订HSE合同。HSE合同应与本合同同时签订,同时生效。
15.5本合同一式____份,定作人执______份,承揽人执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页为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签约人):_____________(或授权签约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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