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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合同

时间:2024-09-13 02:15:29 合同范本

实用的安装合同模板5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装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的安装合同模板5篇

安装合同 篇1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

  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规范合同当事人的交易行为,保护合同双方

  的合法权益,就本合同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一致

  条款:

  1 订购板房内容

  1.1甲方向乙方订购的活动板房内容为(材质为岩棉A级防火,

  3.5mm基板。):

  1.2活动板房面积计算规则:

  1.2.1双层面积=长×宽×2(层数)

  1.2.2室外楼梯面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3雨棚、走道面积按实际面积的一半计算

  1.2.4建筑面积=1+2+3

  2 单价及结算方式

  3 付款方式

  3.1本合同约定不支付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

  3.2活动板房、吊顶及电气等全部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三个工作日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

  3.3在甲方人员入住,临时设施验收通过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

  总额的 ,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

  写: );扣留 %的质保金,如乙方无违约行为,提供的活动板房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 日内付清(无息);余款于活动板房全部拆除回收后七日内付清。

  3.4甲方每次付款前,应先收到乙方开具的与当次付款金额等额

  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格发票。

  3.5乙方确认其收受货款的开户银行为: ,

  户名为:,账号为:,乙方如需变更账号,需提前 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4 安装地点及工期

  4.1安装地点:

  4.2安装布臵详见甲方盖章确认平面布臵图及变更通知。

  4.3安装工期:自甲方通知乙方进场之日起 日内全部完工并

  验收合格。

  4.4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与业主书面签证确

  认后,安装工期应顺延:

  4.4.1施工图纸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甲方提出设计变更或工程量

  增加;

  4.4.2一周内因停电造成停工累计八小时以上;

  4.4.3甲方不能按约定期限提供场地、清除障碍物、疏通进场道

  路和接通施工用水、用电;

  4.4.4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

  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宅、水灾、以及六级以上的台风、大雨、地震等。

  5 质量验收标准

  活动板房的钢构设计严格遵循《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20xx)、《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20xx)

  (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施工质量满足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安装验收标准见附件一。

  主体骨架:采用单层钢结构作为二层承重,设计荷载150Kg/㎡;墙体采用50MM双面彩钢夹芯板,内外墙采用通长竖向安装,由上、中、下三点连接,每点连接间距小于3M。墙板可承受侧向力120Kg/㎡,变形系数小于L/250;屋面采用2cm厚的PU瓦,跨度小于6M,屋面可承荷载80Kg/㎡;抗震烈度7级,防风8级。塑钢推拉窗,钢制压花门(仅供参考,可根据具体情况做调整)。

  6 甲方责任

  6.1甲方负责办理活动板房的有关用地、报建手续,乙方提供协助。

  6.2在安装前两天做到平整好场地和道路疏通,并做好活动板房的基础。进场当天,甲方派至少一名代表到安装现场与乙方代表进行交接,协助乙方开工。

  6.3向乙方免费提供100m内的板房安装用水、用电接口,但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6.4应按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和方法将款项付给乙方,如甲方未按期向乙方付款,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应付而未付款项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5在乙方通知甲方活动板房完工三天内,派一名现场代表到安装现场同乙方共同按合同及附件进行验收。如验收合格,甲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办理接受手续;如未能验收合格,乙方应在 日内完成整改,再次进行验收,直至验收合格。

  6.6进场前,应对乙方提供的设计图纸予以审核,甲方有权提出变更要求。如审核通过,甲方予以确认;如未能审核通过,乙方应在甲方提出变更要求之日起 日内无偿提供变更后的图纸供甲方再

  次审核。甲方书面确认图纸后提出变更要求的,应将变更内容书面致函乙方,并承担相关返工费用。

  7 乙方责任

  7.1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供应和安装任务并通过验收,每逾

  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需支付违约金元外,还需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7.2满足本合同第五条的质量要求,满足使用要求和甲方要求。如因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3质保期为 个月,从甲方人员入住,临时设施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属非甲方原因造成活动板房损坏等问题的,乙方予以无偿修补;如为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7.4其它服务:乙方服务期内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予以修补,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7.5乙方负责活动板房安装期间的安全管理,造成的安全责任及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6乙方与乙方人员建立劳动、劳务关系,购买保险,负责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并自行解决生活住宿问题。

  8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9 争议解决

  9.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安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在甲、乙双方就目前市场上路灯价格进行多方考察论证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项目

  合同共分两部分,第一:材料部分;第二,安装部分。材料部分。

  安装部分安装路灯90套,铺设电缆_______米,安装开关箱_______只,安装路灯每套_______元,铺设电缆单价_______元,安装开关箱_______元,机械吊装费_______元,税费_______元,合计_______元。

  以上费用总计:。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10日内提供基础施工图纸和其它图纸。

  二、电缆管道和路灯基础乙方根据实际地形条件进行布线和施工。

  三、乙方的材料进场后,甲方将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四、乙方承诺工程竣工后一年内的光源及线路、设备等均实行保修,灯杆保修期为3年,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安装,至 年 月 日完工。合同签订10日内,乙方材料全部进场交付甲方验收。

  二、材料验收合格后20日内乙方应安装结束,交付甲方验收。

  第四条工程质量及验收办法

  一、本工程质量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及规范进行验收,施工质量达到:优良。

  二、验收办法:

  1、乙方材料进场后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收到通知后七日内,对工程所用的材料按国颁标准进行随机抽样检查,检查必须达到合格标准要求。

  2、材料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尽快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收到通知七日之内对工程组织验收。

  3、乙方派出进出场安装、调试的技术人员必须有国家承认的`资质证书,否则不得进场施工。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工程所需材料进场验收合格后10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总材料款的50%。

  二、工程安装验收合格后两月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的90%。

  三、其余10%的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一年内无任何工程质量问题,甲方把剩余的工程款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解决争议的办法

  双方协商调解或根据《合同法》交仲裁机关仲裁或法院审理。材料、安装质量又甲方所在地管辖,工程款纠纷由乙方所在地管辖。

  第七条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合同订立双反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合同义务均履行完毕后终止。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留存四份,乙方留存两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3

  发包方: 承包方: 工程名称: 萝北县凤祥家园7#商住楼

  凤祥家园7#商住楼水暖电照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的规定以及建筑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部分 工程概况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萝北县凤祥家园7#商住楼

  1.2工程地点:萝北县

  1.3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水暖工程所包括的给水、排水、采暖、设备安装、调试等。 电照工程所包括的公共用电、照明工程、临时用电、除机械以外的电缆沟挖掘等。

  第二条:工期

  合同签定之日起,按甲方进度要求,保证不耽误总体工期。

  第三条:工程质量等级:优良

  第四条:承包方式、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4.1承包方式:包人工费(含部分小型材料)。

  水暖工程乙方负责全部工具,小型材料包括切割片、磨片、生料带、电焊条和本工程使用的活动临时电缆线等。电照工程乙方负责电焊机等全部使用工具,小型材料包括本工程所有使用的胶布、塑料袋、钢线、电焊条、打弯器等。

  4.2结算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支付。

  第二部分 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工作

  5.1委派工作人员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如需变更图纸或变更已施工的工程,甲方应通知乙方。派专人协助乙方工程技术人员施工,负责与其他配套施工单位协调。

  5.2甲方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保证施工需要。

  5.3甲方提供与其他工程相关资料,组织与其他施工队协调。

  第六条:乙方工作

  6.1向甲方代表提供进度表计划。

  6.2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一切与工程有关的设施等。

  6.3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及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

  6.4施工期间负责保护甲方的一切设备、设施的完好,不得损坏甲方已装修好的成品,由乙方人员造成的设备、设施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6.5施工期间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如违反操作规程所发生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部分 进度计划和工期

  第七条:进度计划

  7.1在开工前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拟订本工程的进度表。

  7.2乙方应接受甲方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的检查和监督。

  第八条:工期

  8.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乙双方认定的工期进行施工。

  8.2因不可抗力及甲、乙方以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施工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可解除合同。

  第四部分 质量与验收

  第九条:施工中经检验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按甲方代表,质检部门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并承担费用。执行工程水电安装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

  第十条:安装完毕,并调试合格。

  第五部分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一条:合同价款及支付

  11.1合同价款:水暖工程甲方与乙方协商按 元/m2进行结算。 电照工程甲方与乙方协商按 元/m2进行结算。 第十二条:工程款支付

  12.1经双方研究协商并且验收合格后进行支付。预留工程总价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结束后返还给施工方。

  12.2工程竣工付至除质保金外的全部工程款

  12.3工程竣工验收使用后,水暖电照工程保修期为使用后一年,保修期期间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及人为因素除外)。保修期满后,如有坏损、丢失,需要进行整改维修时,人工费由甲方承担。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甲方未能履行合同,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其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1)因图纸变更未能及时送达乙方;

  13.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出现以下情形之一,造成工程延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偿付违约金,每延误一天,罚款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1)不能按期或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施工任务;

  (2)工程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要返工/返修或重做;

  (3)其它违反现场操作规定的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付款完毕后,除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甲乙双方另外签订维修合同。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4

  发包人/买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卖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产品各项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工程/产品名称

  2 合同金额

  RMB ¥: 元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其中:

  注:产品详细配置见本合同附件。

  3 付款方式

  电汇 ; 汇票 ; 银行承兑汇票 。

  注:乙方驻外办事处均不设帐户,甲方须将合同款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汇入乙方帐户,在任何情况下,甲方都不得将合同款汇入非乙方帐户。

  3.1 合同主要设备材料到达甲方并安装调试后,正常运行一个月内支付全部款项。

  4 设备材料供应

  4.1 乙方根据合同(包括产品配置清单或标书等附件)内容提供设备和材料,保证设备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品牌等与合同相符并对其质量负责。

  4.2 本合同的设备和材料,如约定由甲方负责采购的,甲方应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向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设备材料质量负责。由此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5 设备发运和接收

  5.1 发货时间乙方收到本合同

  3.1条的预付款后 日内。 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

  5.2 本合同设备由乙方办理发运事宜。运输和保价费用由下方负担。

  5.3 发运设备到达安装现场后,甲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派员与甲方共同清点接收,清点无误后,双方在乙方发货单上签字盖章认可。在乙方人员到达前,甲方不得单方开箱,甲方应对到货设备和清点接收后的`设备妥善保管,因甲方原因发生设备材料丢失或损坏,甲方负责赔偿,因此延误工期,乙方不负责任。

  5.4 发运设备的包装应满足运输要求,在正常运输条件下保证完好到达目的地。设备的外包装应在明显位置标明目的地、收货单位、件数等字样。包装箱内应有装箱清单。

  6 质量标准

  6.1 工程/产品质量应当达到技术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质量达不到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6.2 双方对工程/产品质量如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轻重分别承担。

  7 售后服务

  7.1 乙方对交付甲方使用的设备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包括故障处理、硬件维修、软件修改升级等。非设备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的设备故障或损坏,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7.2 工程完工时,乙方现场技术人员负责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

  8 其他

  8.1 不可抗力

  8.1.1 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水灾、地震、台风等)而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时,应及时通报对方,并采取响应措施减少损失。该方对此种情况下的履行不能,不承担违约责任。

  8.2 合同变更

  8.2.1 合同生效后甲方需对原合同进行变更,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双方应就变更部分签定变更协议,甲方承担因变更造成的乙方损失,变更后工期相应顺延。变更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8.2.2 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对合同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的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予顺延。

  9 合同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别保存 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合同 篇5

  发包方:×××有限公司

  承包方:×××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电力法》等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供配电工程 建设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供配电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施工图范围内供配电工程的敷设、安装、调试及验收。

  二、承包范围和内容

  1、承包范围:详见双方确认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报价(工程费用汇总表和工程预算表)。

  2、承包内容:4台箱变、外部高压电缆、内部低压电缆及相应的管沟开挖及回填;电缆穿越地下室的开孔及修复;高压驳接设备的安装调试;低压电缆的路径从箱变到始端箱的上端接线点(含进线端的电缆头);高低压系统调试;本工程施工范围内一切技术资料;办理供电工程报建报审及验收过程中所有手续、电力部门报验及相关送电手续。

  三、工期

  1、开工日期:发包方签署开工通知单次日开始计算。

  2、竣工日期:1#、3#号楼于20xx年12月30日完成临时供电条件,1#、2#、3#、4#、5#号楼和所有商铺于20xx年01月25日竣工并正式通电。

  四、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达到国标《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为合格。

  五、合同价款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叁佰玖拾玖万贰仟陆佰元整(06:3992600.00元整)。合同总价签订后,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本合同价格为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送电后的价格。包括: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合同约定的全部材料设备)、施工安装、垃圾清运、与其他单位的配合费用、工程验收及各项相关手续办理费用、施工用水用电费、社保费用、利润、税金等。本工程价款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一次性包干。

  2、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价款包含承包方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量内容。如有变更签证项目,本工程竣工结算时,只计算变更、签证部分,不再对原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重新核对。

  3、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承包,即: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材料价格上涨和政府性调整、包税金、包保修、包报建验收、通电等所有内容。如遇下列情形,合同价款可作相应调整:

  ⑴、承包范围以内的技术核定、洽商记录、设计变更等;

  ⑵、经双方指定代表签证认可的工程费用调整;

  上述费用的确定执行发包方《施工现场签证变更程序》。未按时办理签证变更手续视为承包方放弃追加变更签证造价的权利,在竣工决算时只根据发包方资料调整变更减少部分。

  变更增减费用计算方法:按照本合同审定的报价为依据进行计算变更增减费用,即发承包双方核定的工程量计价后优惠7%计算,且该合同审定报价中材料价格不因市场价格因素而调整。

  ⑶、合同价款调整时,仅对变更部分进行核算,对未变更部分不再重新核对。

  六、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承包方施工人员正式进场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

  2、所有高压设备及电缆等主要材料进场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

  3、调试完毕经甲方初验合格并经新郑供电局验收合格送电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5%。

  4、技术资料移交齐全后支付《室外高压供电系统(内外管网系统及箱式变压器)》部分总造价的5%。

  5、专配部分(商铺、电梯、公共照明、泵房设备)的保修由承包方履行保修义务。预留此部分保修金54500元,待保修期(壹年)满且乙方履行保修义务完毕后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6、每期付款前,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供书面付款申请,并开具当期同等金额的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发票,否则,发包方可拒绝付款。

  七、材料、设备供应

  承包方负责采购、供应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主要材料以及辅助材料且应是合格产品,符合设计及国家规范要求,并附出厂合格证或材质证明且能满足新郑市供电局相关要求。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主要材料以及辅助材料均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送样,报发包方确认方可进场,未经发包方确认的设备、材料视为不合格材料。如因所供设备、材料验收不合格或新郑市供电局不予接受而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八、设计变更及工程结算

  1、施工中发包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或增补设计,发包方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书,与设计院沟通、办理出图手续,承包方予以配合。

  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方的直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书面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承包方提出变更设计,必须经得发包方书面同意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书。

  5、承包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7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书面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⑴、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⑵、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⑶、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书面确认后执行。

  6、发生增加工程时,发包方需作书面通知,承包方报价经发包方确认后,承包方必须在所工程量完工后7天内如实、严谨地向发包方报送工程签证,否则发包方有权拒收并视此增加工程不涉及到合同价款的增加。

  7、发包方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竣工结算时支付。

  8、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9、本工程如有发生签证,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⑴、承包方应在7日内书面提出;

  ⑵、经承包方项目经理签字盖章;

  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盖章;

  ⑷、经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成控部经理、工程副总、总经理、董事长助理签字且公司盖章备案。

  10、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书面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九、工程验收

  1、工程安装完成后,应负责及时办理验收、正式通电等一切相关手续,由此产生的测试及相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完成供电后即被视为工程全部竣工。

  2、工程经验收合格、正式送电后,承包方填写工程移交证明书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即为工程移交。

  3、工程验收后14日内,承包方需向发包方提供装订成册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三套(含工程竣工图及电子文档)。

  十、施工安全

  1、承包方负责施工承包区域内的防火、防盗和产品保护等安保工作。遵守发包方对工地现场的安保制度。

  2、施工中由于承包方违反规程、违章作业所造成的事故或损失,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且发包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双方责任与义务

  1、发包方责任及义务

  ⑴、指派×××为发包方的项目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

  ⑵、开工前发包方对低压供电系统的电缆走向、出线接口位置进行书面确认。

  ⑶、发包方负责提供现场施工所需的场地及材料储存位置。

  ⑷、发包方负责协调施工临时用水、用电接入口,由承包方自行装表计量,装好表后通知发包方抄底数,施工中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⑸、提供施工图纸叁套。

  ⑹、负责组织发包方、承包方、设计、监理等几方单位组织图纸会审。

  ⑺、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发包方将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监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监理标准严格进行监理。

  ⑻、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的处理及设计变更签证,负责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⑼、协助承包方协调与工程总承包方的关系。

  ⑽、发包方发现承包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有权要求承包方限期重新采购,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⑾、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限期更换不合格的施工管理人员,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由承包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⑿、在承包方完成工作,及时办理并通过电力部门专项验收、通电后,按时支付工程款。

  2、承包方责任及义务

  ⑴、负责办理向新郑供电局申请用电协议等一切相关手续。

  指派 为承包方驻工地代表,代表承包方全面履行合同,负责安排工程的全部施工工作和办理本工程中一切涉及政府有关部门及设计等相关单位的对接、报建、报批、试验、验收、交接以及培训等事宜。

  ⑵、接到发包方对低压供电系统的电缆走向、出线接口位置书面确认通知后,承包方按照确认意见进行电缆路径测算并进行采购施工,结算时仅对电缆数量进行调整。

  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施工任务且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及国家现行电力工程规范的要求。

  ⑷、在接到发包方开工通知后次日组织施工人员和材料、机械设备进场。施工所用材料、设备需经发包方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⑸、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进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后送交发包方。

  ⑹、承包方人员进入工地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并佩戴相关安全防护用品,遵守工地的安全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因承包方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损失均应由承包方承担。

  ⑺、承包方负责施工期间设备、材料、施工工具的保管工作,并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⑻、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覆盖前三天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监理及相关电力验收职能部门进行中间检查。如有不符合规定的,承包方须按照发包方、监理和电力验收职能部门提出的意见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申请办理隐蔽工程复验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覆盖隐蔽工程。

  ⑼、按图纸和施工总说明、设计修改(变更或通知单)、国家现行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组织施工,并按发包方或现场监理工程师的检查、监督,做好施工记录、报验、隐蔽工程记录,及施工技术资料。

  ⑽、工程施工中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承包方施工人员办公和材料堆放应在发包方认定之区域。

  ⑾、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需避免存在事故隐患,一旦发生由于承包方原因所造成的任何事故,承包方须承担相关事故责任和损失费用。

  ⑿、承包方采购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须提供原厂证明合格证及质量保证书,进场时报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现场工程师检验。

  ⒀、承包方负责向发包方、监理及相关职能部门提供详细的设备清单及使用说明书。

  ⒁、承包方应按施工计划进行施工,全部工程施工完成、试验完毕后,应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监理及相关电力验收职能部门提出检验申请及竣工报告,并办理竣工验收及通电手续。

  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通电后,承包方负责对小区物业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设备日常的维护、操作进行培训及移交工作。

  ⒃、承包方在施工现场必须任命一名驻工地的项目经理,一名专业的工程师及一名技术员负责(须持有有效上岗证),并向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提供上述人员职务名单及资质证、上岗证复印件,及其现场施工人员的联系电话。

  ⒄、办好竣工验收后14日内交三套完整的竣工资料给发包方,并负责发包方使用人员的培训工作。

  ⒅、承包方应及时、足额支付从事本工程和施工及管理人员的工资及购买工程期内有效工伤保险等,并保证不因上述事由影响工程施工,否则,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承包方承担;如因承包方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导致停工或引起件的,发包方可从应向承包方支付的工程款中扣拨出应付工资,向施工及管理人员支付;同时,发包方可要求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⒆、承包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报批、报建手续,或无条件配合发包方办理施工、验收、备案等手续。承包方违反本条约定的`,应承担发包方由此产生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发包方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⒇、在施工期间,应服从总承包方及发包方的管理。

  十二、工程保修

  承包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华福国际生态城·华福绿洲项目供配电工程所有线路、设备的损坏和使用功能的维修。

  2、工程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⑴、供配电工程质保期为壹年,质保期内承包方免费并提供技术支持和维修服务。

  ⑵、工程质量保修金自免费保修期满后15日内,双方办理完后期保修验收结算手续后一次性支付(无息)。

  ⑶、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正式通电之日起计算。

  3、质量保修责任

  ⑴、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方保修期内对发包方有关质量问题的意见、要求承包方在接到发包方通知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处理,承担维修责任。承包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由此产生的责任及一切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⑵、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⑶、建立工程用户档案,承包方定期回访听取意见,并及时予以反馈。

  ⑷、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方组织验收。

  4、保修费用

  ⑴、免费保修期内,由于承包方施工质量造成的后期维修或承包方不在约定期限内进行保修的,发包方委托他人进行维修的费用保修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⑵、如承包方违反其保修承诺或质量问题而造成发包方损失的,发包方有权将承包方的工程尾款部分或全部抵偿发包方损失,该尾款不足以赔偿发包方损失的,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追偿。

  十三、违约责任

  1、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解除合同,需返还发包方已支付的款项,并需支付发包方工程总价的20%作赔偿金。

  2、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逾期竣工,从逾期次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3 ‰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承包方就此应当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

  3、工程竣工后,若经新郑市供电局验收不合格,承包方负责自费返工并向发包方承担工期逾期等违约责任。因承包方原因导致本工程不能按时正常供电,承包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并赔偿发包方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

  4、承包方须严格按照图纸及清单报价表中规定的材料施工,若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更换材料,承包方应无条件予以更换成符合合同约定的材料,发包方同时还可处以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5、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工程转包、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或个人,否则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拒付工程款,且承包方需按合同价的20%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

  十四、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由于不可抵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3、由于另一方面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且在被允许的推迟的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由于合同当事人的一方违反合同,以至严重影响订立项目合同时所期望实现的目的或致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

  十五、争议处理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协商解决。当事人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附则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7日内,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交《工程保修单》作为保修凭证,逾期提供的,发包方有权顺延结算期限。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在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后失效。

  3、如双方经协商中途解除合同的,有关清算、赔偿、结算的合同条款仍然有效,直至相应的清算、赔偿、结算完成后失效。

  4、承包方作为成熟的施工承包商,对本合同及其涵盖的任何风险已作充分、综合的考虑,承包方将按专业精神要求履行合同的约定及其涵盖内容。

  5、双方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发生争执的,由×××市当地政府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6、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时,双方应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以利于本合同的顺利履行。

  7、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但当附件与本合同相冲突时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8、甲、乙双方约定按合同载明的地址以邮政快递的方式向对方发送各类通知函件及文件,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十七、合同附件

  1、施工图纸

  2、经发承包双方审定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工程费用汇总表和工程预算表)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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