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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合同

时间:2023-05-08 08:55:46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实用】超市合同三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超市合同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实用】超市合同三篇

超市合同 篇1

  甲方:******超市合同编号:

  乙方:供应商代码:

  为扩大供销业务,认真履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供应商品:

  第二条: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应具备符合国家或国际规定的有效条形码供甲方使用。如乙方所提供的商品无条码,乙方同意使用甲方提供的不干胶条形码,每张条形码工本费0.10元,由乙方承担,由甲方从乙方货款中扣除。如乙方所提供的条形码系假码、重码等无效条码并于其供应的商品不等,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损失。

  第三条:供销商品的数量由甲方根据销售情况,以商品订货单或要货计划的形式确定。乙方在收到商品订货单或要货计划,需及时向甲方反馈供货实际。商品订货单或要货计划是本公司的组成部分。如乙方供货的品名、规格、数量等与甲方要货不符,则视为乙方的新要约,须经甲方承诺后方为有效。

  第四条:供销商品的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符合****市工商法规以及甲方的商品质量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有质量问题的商品,乙方同意负责修理、更换、退货,对影响甲方商场销售及给消费者超成损失包括人身伤害的,乙方同意承担赔偿等全部责任。严禁提供假冒伪劣及“三无”商品,全外文商品必须附有中文标志(品名、商标、厂名、厂址),在商品销售过程中,如发现商品上有侵权行为的,乙方同意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商品保质期及我公司退换商品的剩余有效期,具体期限如下:

  保质期限送货时的剩余有效期我公司剩余的退货有效期

  18个月以上不超过生产日4个月送入1个月

  12个月以上不超过生产日3个月送入20天

  6个月以上不超过生产日1个月送入15天

  3个月以上不超过生产日15天送入7天

  1个月以上不超过生产日5天送入7天

  1个月以上不超过生产日2天送入3天

  如在保质期内发生变质等问题,乙方承诺条件应按实数退款或换货。

  第六条:交货方法为乙方将商品按双方约定的时间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运输杂费等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在收货时首先对商品包装件数及原包装外观瑕庇进行验收。验收方法为核对商品是否符合合同的规定。对验收不合格或不符的商品,甲方有权拒收。商品的外观、品种、型号、规格、花色、保质保鲜期、内包装等经双方验收无误后方可入库。但未开箱细码验收、未测试或测试的'或因质量问题被顾客投诉的商品,乙方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货款结算方式

  1货款结算日期每月日至日,由乙方负责提供增值税发票,方能结算商品货款。若乙方不能提供增值税发票,按供货总额的5%扣除税款后,再结付货款。

  2合同价为供货价的,按合同价结算。

  3合同价为零售价的,按合同价的%价结算。

  4实销实结。

  5月结。

  6乙方所提供商品甲方在商品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商品抽样及检验费,由乙方承担,并在货款结算中扣除。

  第九条:乙方提供的商品实行“三包”(包修、包退、包换)。对耐用、大件商品应落实本地维修点。如因质量超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落令过季或临近保质期的商品,乙方同意及时调换。

  第十一条:为确保甲方售价的相对稳定,双方合同一旦签订,对甲方的供应价,乙方承诺相对稳定。如有变化须提前7天书面通知,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相应货款中扣20%作为乙方付给甲方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在乙方未承担违约责任以前,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结算货款或中止合同履行。

  第十三条:为保证本合同的廉洁与公正性,乙方不得发生向甲方工作人员以任何形式行贿,如回扣、实物、宴请等送礼超过30元以上的行为。一经发生并查实,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行贿价值50倍以内的罚款。罚款由甲方直接从乙方货款中扣除,情节严重者,甲方将追究其应负的法律责任。若需业务洽谈费用,必须经甲方经理同意。

  第十四条:为能充分体现双方是真诚、长期合作的诚意,乙方同意向甲方所提供的商品的价格应是本地区同等条件下最低供应价。如果一经甲方查出该供应价高于本地区供应价,甲方有权按其差价对乙方处以50倍以内的罚款。罚款由甲方从乙方货款中直接扣除。为此,乙方愿承担向甲方提供在其他商场的卖价和价格书面说明的义务,以便甲方随时查核。

  第十五条:补充条款: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自双方签订日起日内有效,即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甲方:******超市乙方:

  经理:委托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超市合同 篇2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甲方将哈密市天山北路哈建大厦大型超市装修工程发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 概况及要求

  1、装饰施工地点:哈密市天山北路哈建大厦太阳国际底商

  2、装饰施工内容:地面基础工程、吊顶、墙面装饰、包柱、木质衣架、柜组合及装饰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价款结算:按照20xx年新疆哈密地区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定额及相应工程造价信息文件结算;变更的施工内容,经双方认可后,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结算。

  二、甲方要求:

  1、装修要求以相应超市门店设计为准,且必须通过相应的验收并合格;

  2、以装修效果图为准;

  3、材料必须使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报表执行;

  4、按照合同所规定的装修时间完工并顺利通过验收;

  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主材料报价单》。

  2、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甲_方提供设计方案。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5、工程验收。工程验收以甲方及相应主管部门验收为准。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合同款总额为 3500000 元人民币,大写叁佰伍拾万元 。分三次结算。

  第一次付款:合同签定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60%给乙

  方作为开工预付款。

  第二次付款:工期进度过半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0%。

  第三次付款: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对结算书无异议后,14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六、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工期顺延。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1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未按甲方质量进行施工制作,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赔付甲方相应违约金为加工费的20%。且甲方有权不支付后续工程款。

  4、如乙方中途违约除退还甲方预付款,并赔偿条款20%的相应违约金

  七、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可向建筑装饰协会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10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九、其它约定:为了保证合同顺利履行,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7万元给甲方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甲方退还乙方。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住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邮 编:邮 编:

  签订日期: 年月 日

  签订地点:

超市合同 篇3

  甲方:超市

  乙方:

  签约双方对合同条款已尽互相说明义务,并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已充分注意并详细了解了双方根据合同所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对因违反本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风险已有清楚的了解。签约双方均认为本合同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因此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共同遵守。在签订本合同前,双方首先明确如下几点:

  1、乙方应充分理解,本合同和本合同项下其它条款、条件及标准不构成甲方购买乙方商品或其它货品的必然义务,甲乙双方实际交易以甲方向乙方发出的订单为依据。

  2、本合同签字盖章之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下列证件或资料;

  (1)乙方工商注册资料原件(工商局打印);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

  3、签约双方都同意坚决拒绝索贿及其它不正当交易行为。乙方承诺,在本合同期内,其不会向甲方任何人员赠送礼品、小费、现金、样品、餐饮等任何形式的馈赠、回扣。如有此类事件发生,甲方有权终止合作。

  4、甲方明确表示,甲方不授权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员工,代理或代表甲方实施任何可能在签约双方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行为,前述民事行为,包括但不限与要约、承诺、达成合同、担保等。如需实施上述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行为,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5、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承诺乙方任何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员、促销员)不得在甲方经营、办公和仓库等场所发生偷盗等不诚实的行为。如有此类事件发生,乙方自愿支付的违约金为所涉物品总价的50倍以上(但不低于3000元/次),授权甲方在乙方销售货款中扣除。

  6、合同期满后,若双方希望继续交易但尚未签订新合同时,双方间交易均适用本合同继续有效。、双方连续签订的合同互相独立,后一合同不被认为是前一合同的延续或滚动。

  7、未经甲方以书面形式表示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之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8、除有明确书面声明外,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不应视为机密或独占的资料;但双方所签订的商品合同和该合同项下的订单、销售数据、双方业务回顾资料等,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向第三者公开。

  一、乙方商品

  1、本合同所指商品为乙方根据甲方订单提供的由甲方在市场公开销售的货物。乙方承诺并保证:

  (1)乙方提供的商品来源合法,在交付之前对交付的商品拥有完整合法的所有权利并有权出售;

  (2)乙方提供的商品没有侵犯任何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著作权及专利权等。

  (3)乙方提供的商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各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地方法规、行政命令,各行业规范的规定;

  (4)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乙方提供的商品没有掺假、冒牌、作不实的虚假标记或作假广告宣传;

  (5)乙方提供的商品质量良好,拥有良好商品信誉,且未临近失效期(或保质期)。未临近失效期指乙方

  提供有保质期限之商品时,进口商品的剩余保持期不低于该商品总保质期的60%;国产商品的剩余保持期不低于该商品总保质期的70%;生鲜商品依该商品这特性而定。

  (6)乙方提供的商品具有适销性(即在市场上可以销售)并符合意欲使用的目的和安全标准。

  (7)乙方提供的商品包装应完好无损,并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或双方约定。

  2、商品质量

  (1)乙方承诺以市场上最优惠价格提供并交付与其在谈判中出示样品完全一样的商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损坏的或其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商品。

  (2)乙方交货时,应将下列证件及一切必要的文件随所交付的商品一并交付甲方。

  □商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每一商品的出厂编号(限家电产品)□商标证□条码证 □专利证 □卫生质量评价书 □进口卫生证书 □关税证明 □外埠食品准销证□其它文件

  (3)乙方对其提供的商品承担售后服务责任,直至商品的质量保证期限届满之日为止。

  (4)乙方约定补偿甲方并使甲方得以免除因下列原因引起的任何请求、司法行动、责任、损失、费用开支,即使此类请求没有任何根据,含欺诈性或虚假的;

  a、本合同项下乙方提供的商品在实际上或由他人主张的对人或对任何专利、商标或版权的侵犯。

  B、全部或部分地因售出商品在实际上或他人主张有缺陷而造成的任何实际上或他人主张的人员死亡或伤害,对财产的损坏,或对任何个人造成的其它任何损失。此类产品缺陷可以是明显的或潜在的,或包括在实际上或他人主张的该产品不适当的制造或设计,或该产品未达到标准,或违反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C、任何实际上或他人主张的该商品或其生产厂商对任何法律、法规、法令或政府部门的行政命令的违反,而不管此违反是在生产、占有或使用该商品过程中发生,或卖方在安装本合同项下商品而引的。

  (5)对上述第(4)项规定的乙方责任和义务不得因甲方将明示或默示保证扩及于其顾客而受任何限制影响,但甲方给其顾客的保证明显地超越了乙方明示或默示保证条款范围者除外。双方约定,第(4)项规定的乙方的责任和义务,全部适用于其商品包装及填充材料。

  (6)甲方按国家或行业标准、乙方所提供资料对其所供商品进行验收,对不合格产品拒绝接收,经验收通过产品,甲方保留提出质量异议的权利。

  二、订单

  1、根据本合同,乙方依据甲方的订单提供商品。订单注明商品的名称、品种、规格计量单位、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等内容。乙方根据甲方所下订单发货。乙方的发票或其它的书面文件与甲方订单不一致的,以甲方订单为准。

  2、乙方同意送货至订单上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收到订单后,乙方须在订单指定交货日将商品运抵指定交货地点。

  4、甲方可在乙方交货前以书面形式修改订单,如乙方在收到修改后的订单两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其同意按更改后的订单交货。因订单更改导致成本或交货日期变更,双方应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协商处理。

  5、订单终止

  (1)乙方未履行订单之全部或部分义务或履行不符合订单要求,订单自动失效,甲方无需另行通知乙方。

  (2)乙方在订单规定的交货期限内没有履行订单,如甲方同意推迟履行,乙方在书面通知允许推迟履行的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订单自动取消。

  (3)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修改或终止订单的全部或一部分。

  三、商品价格

  1、乙方保证给甲方最优惠待遇,乙方承诺按市场供求随时调整其供货价格,保证其为市场最低供货价。乙方所提供商品在其它任何地方进行特价销售时,甲方可同样进行特价销售,乙方授权甲方其每月货款中直接低扣因特价销售产生的相应负毛利和利润损失金额。

  2、乙方商品价格调高需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新的价格后,方可调高价格。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商品存在库存,而库存商品原进货价格高于新价格,在该商品新价格生效前,乙方授权甲方可在其货款中直接抵扣其库存调价差额。(简称“库存扣补”)

  四、商品退换货

  1、如甲方和乙方为第一次合作,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为产品试销期。试销期满,甲方可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销售乙方商品。甲方决定不继续销售则合同自然终止,乙方承诺无条件回收未销售之商品。

  2、滞销积压商品、残次、过期、包破损商品、超过有效使用期或保持期的积压商品、顾客退回的商品、或有其它质量问题的`商品,乙方同意无条件进行退换货处理。

  3、退换货的商品,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日用品七天内、保持期半年以上的食品七天内、商品保质期半年以内的食品和冷冻生鲜商品三天内到甲方指定场所办理退换货,退换货费用由乙方承担。接到通知后不能及进办理退换货,乙方授权甲方将退换货商品作报废处理,并在当月货款中直接扣除报损金额。

  4、为确保双方权益,领取退货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领取退货之授权委托书,且须载明受托人的公司名称或个人姓名、受托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盖鲜章)、身份证复印件、惯常签名样式和退货领取权限和期限。授权委托书应加盖乙方公司印章。

  五、合同终止时商品处理

  1、合同履行完毕或出现其它需终止合同情形,乙方承诺无条件收回其未销售的商品,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合同终止后按以上商品退换货约定的时间办理退货手续,乙方不及时办理相关退货手续,乙方声明同意放弃未销售商品所有权。若该未销售商品甲方已支付货款,乙方同意退回该货款或授权甲方自行从其应付货款中直接抵扣;若该未销售商品未支付货款,乙方授权甲方自行处理该未销售商品,并同意放弃对该未销售商品货款及商品的任何追索权,但不能免除其应承担的质量保证义务。

  六、付款约定

  1、双方约定根据乙方提供商品的实际金额(减除退换货),甲方收取乙方应缴费用后结算货款.

  2、双方约定,乙方送货并出具正式发票(或双方约定的其它形式)后,甲方按 付款方式在结算日进行付款。

  3、甲方对账日为每月日,结算日为每月日,逾期未能结算的顺延至下一个结算日。

  4、商品总金额人民币:5、乙方向甲方开具的送货单、发票或其它单据,其开具人必须与本合同乙方及乙方确认的相关资料一致。甲方仅以乙方为货款的受款人,并全部实施银行支付方式进行付款。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双方不能有效履行其义务,则视为违约,未违约方可采取如下补救措施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因乙方商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任何纠纷,乙方除承担相应的法律和本合同商品质量条款规定的相应责任外,对因此可能造成的甲方经济、信誉上的损失,乙方同意支付该存在质量问题商品该次销售总额30倍上(最少人民币5,000元)违约金。

  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台风、地震、禁运、罢工等以及其他双方认可的情形。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当立即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对方,若无法立即通知对方,在不可抗力结束后3天内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7天内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有效之独立的权威的第三者证明。按照不可抗力对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确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

  九、合同终止情形

  1、一方进入破产、重组、解散或其它类似程序;

  2、因各级政府或其代表机构的任何命令、行为、规定或干预(干涉)致使本商品合同的实质履行成为不可能。

  3、任何一方违反本商品合同之规定,且未能在守约方指定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则守约方终止本商品合同。此情况下,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就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及损害。

  4、本合同约定的终止合同的其它情形。

  十、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及其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商品销售服务协议》、乙方报价单、本合同项下订单等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双方同意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本着友好互利原则,通过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

  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合同期限及生效

  1、本合同有限期自月日,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生效前,双方均不受任何约束;任何情况下,双方均不需向对方赔偿。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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