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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合同

时间:2023-05-08 07:05:28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合同10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生产合同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生产合同10篇

安全生产合同 篇1

  甲乙双方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签订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执行》

  承租单位(甲方):南京鹏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出租单位(乙方):南京顺昌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南京鼓楼科技园国际公寓12#、14#楼

  2、工程地址:南京鼓楼科技园

  3、建筑物高度:110米

  二、预计租赁使用期限:

  自 20xx年4月30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三、协议内容

  1、甲方必须指定专人指挥管理塔机运作。

  2、甲方向乙方借用的塔机司机人员,必须通过省、市级以上劳动部门的专业培训且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3、甲方必须为每台塔式起重机配备符合JGJ59-99标准的电源线,设立符合国家安全规范要求的独立的配电箱和相应的漏电保护装置。

  4、甲方不得在塔机身上安装或固定其他电气设备,电器元件、开关柜。在塔机身上安装照明大灯必须有良好的绝缘隔离装置且符合GBJ232的有关规定。

  5、甲方不得在塔机本身各部位安装悬挂标语、广告牌等物件;不得作为其他设备的地锚或牵绳的固定;严禁将塔机个部分作为电焊机的地线连接;严禁将塔机的工作机构、金属机构、电气系统作为其他设备的附属装置。

  6、甲方不得强令操作人员违章作业且确保乙方人员每月有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的条件。

  7、乙方必须严格最新的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以及塔式起重机维护和保养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塔式起重机的安全性负责。

  8、甲方应对塔机的管理、操作、指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介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监督操作人员的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进行操作。

  9、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十不吊”的原则:

  1)、歪拉、斜挂重物不吊。

  2)、超起重机额定负荷不吊。

  3)、埋在地下或粘连在地面、设备上的.重物及不明重量的重物不吊。

  4)、无指挥、乱指挥和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5)、小件物品未用吊笼(蓝)装或未装平整、超过吊篮边沿不吊。

  6)、起吊物上站人或上有活动物品不吊。

  7)、起吊物和附件捆绑不牢或捆绑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8)、吊物边缘锋利、带棱角等无防护措施不吊。

  9)、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10)、大雨、大雪、大雾、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不吊。

  10、甲方配备的塔吊指挥是唯一对塔吊操作人员的发布指令者,指挥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且考核合格,严禁无证人员进行指挥。专业指挥人员必须了解塔机的相关性能以及十不吊的原则且严格执行。甲方对委派的专业指挥人员的业务水平负责。

  11、甲方在遇有高压线等危险作业环境下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对高压线路进行屏蔽和保护。塔机的任何部位和架空输电导线的距离不得小于表中的规定:

  塔式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

  电压 安全距离<11~1520~4060~110220

  沿垂直方向1.53.04.05.06.0

  沿水平方向1.01.52.04.06.0

  12、约定事项

  1)乙方必须确保提供的两台塔机为全新和合格产品。

  2)乙方提供借用的操作人员必须能熟练操作塔机、具备相应的塔机维护保养知识,每天上下班之前必须对塔机各关键部位进行检查,发现情况及时汇报。服从甲方管理和安排。

  3)乙方必须时刻保证塔机各种限位、钢丝绳和各部件的使用正常。

  4)发生事故是由于乙方塔机本身或操作人员违章作业由乙方负责,由于甲方违章指挥或强令作业由甲方负责,事故鉴定由有相应资质的鉴定单位确定。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甲乙双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一、甲方职责

  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 按照“安全

  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管理人员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佣的民工)的安全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横向到边,人人有责。合同签定人是安全生产的

  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详细说明。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穿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9.提供为确保安全生产施作必要的、经监理工程师指出和认可的安全设施。在施工现场入口处和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桥梁口、基坑边沿等危险部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在施工现场搭建临时建筑物的选址和结构等应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具有产品合格证。

  10. 必须按照本项目工程特点,组织指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其它

  1. 本合同正本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初步验收后终止。

  甲方:

  (盖章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乙 方:

  (盖章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合同 篇3

  为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明确安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生产管理系统。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对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统一协调、统一监督,将乙方的安全纳入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3、有检查、指导乙方安全生产的权利和责任。当乙方违反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时,甲方有权对乙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组织制定并实施矿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并组织实施事故救险。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及时通知事故波及范围内的乙方人员撤离险区,并尽力为乙方抢救伤员提供救护、医疗便利。

  5、乙方特殊作业人员在由乙方统一管理,按照“统一制度、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统一奖惩”的四统一原则,由甲方依照有关规定监督其岗位设置并进行监管。

  7、按照矿井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程序,对乙方涉及安全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进行审批并备案。

  8、对乙方发生的“三违”现象,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9、对乙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督查工作,查出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整改。

  10、若发生事故,积极协助乙方进行安全救护外,还应协助乙方保护事故现场,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关有权参与事故分析追查工作。

  二、乙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乙方为施工安全责任主体,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

  3、参加甲方的`生产调度会、安全例会,“一通三防”例会、工程技术人员专题会和其他由甲方要求参加的安全方面的会议。

  4、投入工程建设的安全设施要齐全可靠,设备运转要安全完好,安全设施要确保正常使用,有正常的检修制度,并且教育职工爱护矿井安全生产设施。

  5、负责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及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入井人员应办理入井证,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6、负责掘进工作面及其区域内的有关安全设施的建立、使用和维护,并设置必要、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保证正常安全生产所必须的通风、供电、运输、压风等生产系统的安全可靠。

  8、对甲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

  9、乙方发现事故隐患和灾害事故时,必须及时向甲方汇报,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和扩大。

  10、发生事故时要及时向甲方如实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时间;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1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生产建设过程中发生的“三违”现象,要有具体的奖罚办法。

  12、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施工措施要及时报甲方相关部门审查备案。

  三、责任处理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可并处20xx元以下罚款;

  (1)无故经常不参加甲方组织的生产调度会、安全例会和其他甲方要求参加的安全方面会议的;

  (2)未按照本协议第五条之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

  (3)未在其负责的区域内建立有关安全设施,并未在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必要、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4)未按照要求整改甲方查出的安全隐患的。

  2、在施工过程中,若出现造成安全隐患的质量问题,除限期整改外,并按500~5000元/处进行现金罚款。

  3、对查出的“三违”人员,对其本人给予100~500元现金罚款,情节严重时,另对其所在项目部处500~20xx元现金罚款。

  4、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事故,甲方应积极协助救护,其医疗及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乙方原因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事故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因不可抗拒造成事故损失,其费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事故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5、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标准化检查不达标,甲方不予验收工程,并对施工项目部进行罚款。

  四、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规定解决。

  2、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由上级主管部门协调。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安全生产合同 篇4

  1、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动保护的各项政策、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及项目经理部管理规定。对本队人员在生产中安全和健康负全面责任。

  2、服从用工单位的管理,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组织开展小组班前安全讲话活动。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管理到位。做到不违章,制止违章作业。

  3、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对本队人员符合用工条件负责。做到人员数量满足生产需要,管理岗位、作业工种配套合理。保证人员的稳定,需更换增补人员时,须提前向用工单位主管领导申报。

  4、积极配合用工单位做好进场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对本队使用的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操作证件上岗负责。严禁使用无证人员。

  5、使用总包单位机、电、架、压力容器等设备必须经双方事先办理交接验收手续,确保安全使用。

  6、组织开展安全自查,发现隐患问题立即处理。对自身处理解决不了得立即上报总包单位领导。

  7、根据总包单位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施工特点、作业环境向本队各工种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严格履行签字手续并监督其执行。

  8、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及未遂事故,要全力抢救伤者、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和事故调查组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外施队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

  1. 分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非非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 分包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 分包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4. 分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 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 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 分包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分包方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分包方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参加总包方组织的

  安全年审考核,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3.4分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和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4.3.5分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3.6分包方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4.4 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4.4.1分包方必须虚心接受总包方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

  4.4.2分包方必须按照总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4.4.3分包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4.5 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制度;

  4.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查制度;

  4.6.1分包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6.2分包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总包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分包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总包方,接受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分包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记忆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总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4.7分包方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4.8分包方必须执行本企业和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劳动防护用品的定点采购制度。

  4.9分包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4.10分包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4.11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4.12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分包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4.13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分包方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4.13.2分包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4.13.3分包方的专业分包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4.13.4施工现场内,分包方必须按总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

  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4.13.5总包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包方的书面同意;

  4.13.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13.7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总包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分包方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绝缘手套等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4.13.9分包方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总包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分包方的安全责任;

  4.13.10分包方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人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

  三、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四、现场文明施工及人员行为管理:

  五、争议的处理:

  六、其他补充条款

安全生产合同 篇6

  用 工 单 位: (简称甲方)

  提供劳务班组: (简称乙方)

  甲方在施工 工程中,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紧密配合,达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双方协商签定承包指标协议书如下:

  一、班组长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施工人员合计总数计 人。

  二、乙方除执行合同条款外,同时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安全防火、防盗及治安管理规章制度。

  三、规定:

  1、各班组应按规定配备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并且每旬应向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汇报一次情况,每月向项目经理汇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

  2、班组对新进场的工人要造花名册,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各班组每周要召开一次班组安全生产例会。

  四、安全生产指标:

  1、杜绝死亡与重伤事故,轻伤事故频率不超过1、2‰。

  2、无发生火灾与机械伤害事故;

  3、无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4、安全活动考核指标:事故隐患整改率达100%;

  五、安全生产纪律:

  第一条: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人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建筑“三宝”(即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①、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凡是不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的给予经济罚款50元,发现一次罚一次。

  ②、高处作业必须按规定拴好安全带,如有不拴者,由施工员与安全员责令其停工,按旷工处理,并给予经济罚款100元。

  ③、二米以上的高空,要按规定挂设好安全网,如不按规定挂设好安全网而发生事故的,要给予经济处罚100元。

  第二条:严禁光脚或穿高跟鞋、拖鞋及防滑性差的硬底鞋,喇叭裤和不穿衣服进入施工现场,如有违章者罚款50元(如是现场管理人员加倍重罚)。

  第三条:严禁洒后作业,违者罚款100元。且施工员与安全员有权隔止其施工作业(并按旷工处理),否则造成一切责任,由自己负责。洒后闹事者,按公司有关治安管理条例处惩。

  第四条:施工现场严禁打架、闹事,违者视情节轻重,有权责令其停工、写检查,并给予经济处罚200元。

  第五条:凡是电器设备不按规定作接零、接地保护的,对操作电工罚款50元;私接电线的罚款100元。

  第六条:配电箱必须加锁管好,配电箱内不得放工具和其它杂物,违者处罚50元。

  第七条:现场的.防护设施,末经施工管理人员同意的,任何人不得拆除。如有发现,给予罚款200元。

  第八条:严禁在施工现场随地在小便,违者罚款50元。如有第二次违章者,必定重罚。

  第九条:施工现场临时工棚、职工宿舍、配电室、木工棚与仓库等重点防火部位应配备消防器材,严禁使用三炉(如电炉、煤油炉、火炉),如果有被发现的,除没收炉具外,并给当事人处已100元罚款。

  以上规定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执行,罚款从各班组工资中扣除。

  甲方代表: 乙方: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合同 篇7

  单位名称:江西赣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市松江地区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

  松梅路、松木街道路及排水工程 (保健路以北第二标段)(简称甲方)

  单位(个人)名称: (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就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应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双方应共同遵守下列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二、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新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负责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教育;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负责随时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负责提供安全防护用品;

  负责将本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告知乙方;

  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管理;

  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工作。

  三、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应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

  遵守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自觉接受培训和教育,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技能;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他人生产区域,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自己负责。

  发生安全、设备、火灾、车辆、治安等各类事故,按事故类别立即如实报告给甲方。

  四、违约责任

  双方要全面履行各自的职责与义务,如果出现违约,本着谁违约,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处理。如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轻伤、重伤事故由双方根据事故原因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报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仍不能达成解决协议的可上诉法院判决。发生死亡事故,由主管部门进行裁决和处理。

  五、其他

  由于乙方或其他方责任引起的伤亡、火灾、车辆、物损、治安等各类事故,造成自身、甲方或第三方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应由责任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尽力协助做好抢救工作,但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施工期间有违反劳动纪律,岗位操作规程、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乙方下班后,离开施工现场,发生任何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需补充条款:保险金已包含在日工资中。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合同 篇8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设备等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合同。本项目发包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

  第一条 工程项目:*****中心工程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向乙方及时传达上级、地方政府部门等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精神。

  4、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5、指派安全科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6、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人员伤亡、电网、设备等事故,甲方有权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指挥部下设安全科。配足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抓好工程的安全工作。

  9、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应全面负责本工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程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相应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设立专职安全保卫员。乙方指派***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同时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提取经费作为安全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6、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7、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试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施工期间,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和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9、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立足够数量的安全警告标志牌,标牌制作要规范,悬挂要醒目。

  10、乙方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1、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2、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3、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4、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等事故或危机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15、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 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履约保证金10%作为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安全事故,扣除相应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为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5、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元至***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6、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元至****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调、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由双发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盖单位章)

  乙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合同 篇9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自愿将座落在福州市仓山区洋洽半道村福建福日电子配件有限公司内1#厂房一座,共三层面积为6086.96平方米及2#厂房(一半)面积为269.33平方米租给乙方作为生产及办公使用,并于20xx年 月 日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书》。为了加强出租厂房的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审查乙方工商营业执照和与安全生产有关的相关证照资质。

  (三)定期、不定期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制止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章行为。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督促乙方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彻底消除事故隐患。乙方如拒不整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整顿,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督促乙方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台帐,抓好安全基础工作。

  (六)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乙方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的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服从甲方对其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协调,配合甲方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三)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接受法定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四)不得擅自改变建(构)筑物结构,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房屋(场地)的`用途,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五)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六)严禁在承租区域内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定期监测生产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要限期治理达标。

  (七)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配备符合工种需要和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

  (八)按照《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订并演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九)使用特种设备需经检验、检测、验收合格,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并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复审。

  (十)厂房、场所的装修和设备安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安全规定;凡涉及国家规定需审查验收方可使用的设备,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许可,不得将场所擅自转租(转包)。

  (十二)不得在所承租厂房内设置员工宿舍。

  (十三)作业场所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并按规定设置照明和疏散标志,不得堵塞、封闭、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十四)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不得违法制造、安装、改造和使用特种设备。

  (十五)负责在承租区域配置相应规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和更换,确保承租区域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完好,严禁私自动用、挪用消防设施,不得私自改变消防设施设备的用途,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十六) 严禁在承租区域内动用明火(包括焚烧废纸等可燃物)。确因经营需要,必须填写“动用明火审批表”报甲方审核。经甲方批准同意,并在指定地点、时间内落实防范措施后,方准动火。

  (十七)生产废料等固废物应按规定定期清理,暂存期间应按甲方指定地点存放,不得随意堆放。

  (十八)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同时,积极配合甲方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违约责任

  (一)乙方履行了相关义务而由于甲方未履行相关义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二)甲方履行了相关义务而由于乙方未履行相关义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四、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报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一份。本协议与双方于20xx年 月 日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书》时效相同。前述《厂房租赁合同书》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员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法定委代表人或托代理人:

  乙方(员工): 性别:

  工种(职务):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参加工作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xxx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对经培训考核不合格、安全技能不具备所在岗位要求或认定身体条件不适应所在岗位要求的乙方,有权停止工作或调换其工作岗位。

  3、对乙方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章、制度,履行安全职责情况,有权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4、对乙方在生产作业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和纠正,并按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5、组织或参与调查本单位发生的事故,并有权按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

  (二)甲方的义务:

  1、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并告知乙方和检查落实。

  2、提供符合有关规定、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条件和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乙方按有关规定组织健康检查。

  3、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对岗位可能存在的危险、危害告知乙方。

  4、对女性乙方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5、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应立即组织抢险、抢救,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事故统计、报告。对乙方的工伤确认,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6、甲方应依法按照有关规定为乙方进行工伤保险。

  7、对乙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的特殊贡献者,按本单位考核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8、接受工会、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对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及时答复和处理。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的权利:

  1、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有权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改进意见。

  2、有权拒绝执行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进入劳动保护条件不完备、事故隐患未排除、不具备生产作业条件而危及生命安全的作业场所。

  3、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有权要求本单位组织整改;对危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单位不得因此而降低其工资等待遇或解除劳动合同。

  4、有权了解本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

  5、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撤离危险场所避险,并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

  6、有权享受国家、集团公司和本单位规定的劳动保护。

  7、根据有关规定有权享受工伤保险。

  (二)乙方的义务:

  1、熟悉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及操作规程。

  2、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具备识别、控制与本岗位工作有关危险点源的能力,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掌握本职工作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对于国家规定需要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的,应事先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服从甲方管理,认真履行安全职责,互相关心、帮助和监督,制止违章冒险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所在岗位职责要求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重大险情,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4、熟悉与本岗位有关的安全、卫生和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部位,掌握其使用方法,并按规定进行维护。

  5、当发生事故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及时报告,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记录等资料。

  6、从事生产经营管理岗位的乙方,除应履行本合同乙方义务条款外,还应按照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中有关管理岗位的职责要求,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四、违约责任及处理

  (一) 安全生产中发生的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调查应按照国家、集团公司、指挥部和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违约但没有造成事故的,按国家和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三)甲方违约造成的责任事故,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乙方违约造成的责任事故,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行政处罚、赔偿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

  (四)甲、乙方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根据双方各自违约责任的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事故,由甲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由于乙方原因导致事故损失的,乙方就损失扩大部分承担相应责任。

  (六)乙方的违规、违章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本单位专项考核办法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七)乙方具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自身伤亡的,甲方将不予认定乙方工伤和承担赔偿及其他相关责任:

  1、蓄意违章;2、酗酒、吸毒;3、自杀或自残;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合同争议解决办法

  因履行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纠纷,当事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向xx指挥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辖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员工安全生产合同应终止:

  (一)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

  (二)依法解除安全生产合同的;

  (三)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解除安全生产合同的。

  七、其它

  (一)本合同是劳动合同的补充,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相悖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执行。

  (三)本合同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委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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