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电子合同集合九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电子合同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电子合同 篇1
初识MMEC可信电子合同系统
什么是MMEC可信电子合同订立系统呢?
定义:MMEC(可信电子合同订立系统)是买卖网专门为信息化建设较为领先的大型企业开展网上缔约交易的迫切需求而提供的核心解决方案,是目前最具效力的网上缔约系统。全程参与交易双方合同签名过程,使用专利技术解决合同的电子形式制约,做到了电子签名有法可依、电子物证有据可查、电子纠纷有路调解;实现了技术,安全,法律的完美结合。
由上述定义,我们可以理解出四个特点,即:
Mainstream(意义深远的):所谓“需求决定产品”,正因为在电子商务潮流中,各大企业对于全程信息化建设比较看重,才对可信电子合同有着迫切的需求,MMEC应运而生,也将影响一个时代。
Mainstream(主流的):市场上充斥着使用水印、PDF签名、可视化图章甚至是PS后的所谓“电子合同”,但是具备真正法律效力的电子合同非常少,MMEC所具备的'法律效力,将引导市场上电子合同的主流权威。
Effcient(效率高的):“细节决定成败 效率决定生命”,省去人力物力、降低合同签订成本,提高商务交易进程和效率,是现代化信息化企业的必备要素。
Convenient(便捷的):企业全程信息化,要得就是速度,要得就是便捷,一键下订单、一键签合同、一键付款、一键缴税等等,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电子合同 篇2
电子合同与普通合同存在很大的不同,其成立的要件也存在特殊性。电子合同的订立具有异地性,因而对于电子合同的成立要件较难界定。我国合同法有规定:采用数据电文订立的,视到达时间生效。小编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合同法明确规定了电子合同成立的要件
新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第二款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的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的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新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第二十六条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时间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合同是经由一方的要约被另一方所接受而成立的。按照传统的做法,要约和承诺都是人工进行的,是双方当事人的一种意思表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而电子合同的订立是完全自动化、双方利用计算机进行,根据预先编制的程序,通过因特网自动发出要约或表示承诺,而承诺一旦生效,合同即告成立,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电子合同的订立是在不同地点的计算机系统之间完成的,应如何判断电子合同的承诺是否生效以及该合同是否因此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呢?新合同法在上述条款中做出详细界定,为判定电子合同的成立和具有法律效力提供了法定界限。
合同法赋予了电子签名的'合法性
新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三十三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签订电子合同,当事人之间使用计算机电子数据交换,合同主要条款也是通过计算机屏幕显示,不存在任何传统意义上的书面形式,因此只能以电子数字签名(加密)的形式,证明合同的成立。对此,新合同法立法之时已注意到这一客观现实,采取了较为灵活的态度,按照该条款理解:即电子合同当事人双方既可以直接使用电子签名;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首先签订使用这种方法的确认书,使合同成立生效。间接地承认了电子签名(加密)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新合同法对电子合同管辖权作了具体规定
新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电子合同发出EC电讯可以在任何不同的地点使用计算机系统发出,如发送人的营业地、发送人拥有计算机的某一地点。如果采用发出生效原则,将使合同成立的地点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而采用收到生效原则更为适宜,因为收到信息的一方所在地点较为容易确定,可以依据传统的判定方法对接收电文一方的有密切关系的营业地和经常居住地进行判定,提出关于订立合同地点的法定证据。因此,该条款的规定为确定电子合同成立的地点,明确合同的法律适用和合同纠纷的管辖权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新合同法明确了电子合同的法律地位
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电子合同、订货单、提单、确认书、转运单、保险单、付款通知、有关票据等电子文件即电子单证是在计算机内磁性介质中传递、存储的电子数据,无法被人识读,只能通过屏幕显示或打印输出文件才能识读,但这只是一种抄录,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证据原件。因此,客观地说执法部门在受理电子商务违法案件及电子合同纠纷案件时根本不可能取得作为书面证据的原件。
如何解决这一难题呢?我国新合同法既然已经明确了电子合同的法律地位,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也将可读形式的电子证据归为采纳证据中的视听资料类,就说明了我国采纳电子证据是有法律基础的,只要经过国家电子商务认证中心(CA)、电子数据交换(EDI)服务中心的认证和防火墙的技术处理,辨别真伪后,电子单证计算机记录也就是电子证据可以作为合法的证据来认定事实、定性处理。
上文详细介绍了电子合同成立的要件、电子签名的合法性、电子合同管辖权、电子合同的法律地位等多方面的内容,希望对您在签订电子合同过程中,提供帮助。需要注意,电子合同毕竟是比较新颖的合同形式,发展还不够普遍,签订的时候更加需要当事人仔细和事先的详细了解。电子合同的纠纷问题等,可以找我们专业的律师为您解决。
电子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分销甲方代理产品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于乙方付清全部货款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电子产品买卖协议,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销售价格:
1、产品价格以甲方的报价表为准。如遇厂家调价,甲方将提前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执行新价格。
2、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规定的产品批发参考价进行产品销售。
二、合同结算方式:
1、为保障本协议的'顺利履行,乙方须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人民币 元;保证金在本协议履行完毕后,乙方未违反本协议的相关约定,由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
2、甲、乙双方进行合同结算,乙方向甲方发出的订货单传真件、复印件及甲方送货单等均可直接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三、货物运输方式:
1、乙方书面订货后,甲方在2-5日内将货物运送至双方协定地点。
2. 地点:甲方负责把货物送到乙方指定地点,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
第一条 产品名称、价格及数量
电子产品购销明细、单价及数量见附表一及详细报价单。此价格经双方认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 合同金额货物总额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下订单后2天内,乙方向甲方货款。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在本合同年度内向甲方进货不低于 万,甲方出货前1天内,乙方将剩余货款金额划入甲方开立的帐户上。
第三条 交货地点及时间
1、地点:甲方负责把货物送到乙方指定地点,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2、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且甲方收到预付款后_____日内。
第四条 交货条件
如在交货过程中遇到问题,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精诚合作的
态度协商解决。
1、逾期交货:未经乙方允许逾期交货的,甲方逾期交货一天扣除除甲方逾期产品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10天未交货的,乙方可以拒收,同时有权解除合同。并按预付款的两倍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2、逾期取货:如乙方暂缓要货,甲方将收取按暂缓要货金额1%的仓储费用。若乙方暂缓要货超过15天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取得甲方同意。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甲方须保证产品质量,有质量问题的产品,甲方须负责更换或退货。
2、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已经通过的电子产品,在合同生效及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时付款。
3、及时验货,乙方应在收到货物3天内验货完毕。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合同 篇4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突飞猛进,电子商务这一新型贸易方式在我国迅速发展。在促进贸易发展的同时,又为税收制度改革及征管手段的改进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诸多税种中,印花税首当其冲地受到影响,如不顺应电子商务的发展,完善《印花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就难以有效避免印花税的税款流失。
一、调查的原因及内容
近几年,电子商务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数据电文交换信息来订立合同。电子合同因其载体和操作过程与传统书面合同不同,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书立合同的双方或多方在网络上运作,可以互不见面。合同内容等信息记录在计算机或磁盘中介载体中,其修改、流转、储存等过程均在计算机内进行。二是表示合同生效的传统签字盖章方式被数字签名(及电子签名)所代替。三是电子合同的生效地点为收件人的主营业地;没有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四是电子合同所依赖的电子数据具有易消失性和易改动性。电子数据以磁性介质保存,是无形物,改动、伪造不易留痕迹。电子合同虽然形式上具有不同于传统纸质书面合同的特点,但其性质和意义并没有发生改变,仍然是为了规范交易,确定交易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保证经济交往迅捷正常地进行,具有书面凭证性。国际贸易委员会在《电子商务示范法》第六条规定:如法律要求信息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假若一项数据电文所含信息可以以备日后查用,即满足了该项要求。该条规定在不要求各国取消国内法关于书面形式要求的前提下,扩大了“书面形式”一词的解释,将数据电文纳入“书面形式”的范畴之内。我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综上所述,国际法和国内法都明确了电子合同书面凭证性,它当然符合《印花税暂行条例》所规定的应纳税合同要求,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为掌握企业电子合同的签订情况,我局开发区税务到辖区内四家国际知名的外资企业进行了实地调查。
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
(一)电子合同所占比例较大。
在实际调查中,调查人员对四家公司合同签订情况进行了认真核实、统计。发现这些企业尤其是以电子行业为主的生产型企业,与供货商或销售商进行业务往来之前,签定一段时间的购销框架协议,这个框架协议只反映出货物名称、供销时间、规格要求,而没有反映出任何价格金额,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完全依靠网络传递购销数据。这四家企业仅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四家企业中北京乐金飞利浦电子有限公司购销合同与技术合同全部为网络形式签定的;北京爱立信普天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只在20xx年签定了11份纸制购销合同,占三年合同总金额的0。25%,其他均为网络购销合同;北京索鸿电子有限公司购销合同全部为网络形式签定的,而技术合同则全部为纸制合同;北京村田电子有限公司签定的技术合同全部为纸制合同,纸制购销合同金额为445923049元,占总购销合同的26.4%。
(二)电子合同所载金额较大。
据调查统计,四家企业签定合同金额合计37033822563元,其中购销合同金额合计36956211747元(购销合同数量多,有些企业具体数据未做保留,合同份数统计不准确),占总金额的99.8%;签定技术合同236份,金额为77610816.03元,占总合同金额的0.2%。从合同的签订形式来看,以网络形式签定的购销合同为36432721229元,占总合同金额的98.3%;纸制购销合同金额为523490517.7元,占1.5%。以网络形式签定的技术合同7556515.95元,占0.02%;纸制技术合同70054300.08元,占0.18%。
(三 )纳税人自主选择权较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150号)的规定,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同时市地税局制定了《北京市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要求纳税人不能够满足国税函〔20xx〕150号文件规定中条件的,即可按《核定征收》的办法执行。纳税人在自愿的原则上进行,这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纳税人,换言之纳税人的自主选择权非常大。一些规模小的、制度不健全的企业很愿意采用《核定征收》的方法,同样一些企业规模大的、财务健全的企业也很愿意采用《核定征收》的方法缴纳印花税。但是两者的出发点是不一样的,前者是因为税款少、少麻烦也方便;后者是因为经过税收筹划,认为《核定征收》对自己有利,达到合理避税为目的。
三、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的思考
1、确认数据电文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
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当事人之间主要是依靠数据电文交换信息来订立合同。电子商务产生的非纸质的数据电文与传统的书面文件相差很大,表现形式是通过调用储存在磁盘中的文件信息,利用电脑显示在屏幕上的文字来表现,电子文件的存在介质是电脑硬盘或软盘介质等。如果要承认通过数据电文订立的合同的有效性,首先就要承认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1996年颁布的《电子商务示范法》第11条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协议,合同各方可通过数据电文的要约和承诺的方式来缔结合同,并不得仅仅以使用了数据电文为理由而否认该合同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我国《合同法》第十一条也规定将数据电文作为合同“书面形式”的一种,这是功能等同法,即符合书面形式功能的东西便可视为书面形式,而不论它是“纸文”还是“数据电文”。据此,只要一项数据电文所含信息可以阅读并能够调取以备日后查用,法律就应该对其效力加以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草案第二条以数据电文形式进行的商务、政务活动,适用本法,也已确定了它的法律地位。
2、改革与完善《印花税暂行条例》,以适应新的发展形势
《印花税暂行条例》是1988年颁布实施的,当时计算机的应用没有普及,对电子合同应否纳税,如何纳税没有规定。新《合同法》在1999年10月1日施行,对电子合同有明确规定,但国家没有对印花税政策随之调整,其中关于合同的有关规定,依然以《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三部旧法为依据。根据法律效力原则,新法优于旧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自新《合同法》生效之日,三部旧合同法已废止失效,印花税有关合同规定应相应以新《合同法》为依据。因此应尽快修订完善《印花税暂行条例》,在征税对象方面,可将原来对各类合同、凭证征税,改为对各类经济行为征税,即对购销、财产租赁、借款、产权转移、赠与、委托、行纪、提供信息等经济行为征税。只要纳税人发生了条例规定的应税行为,无论是否订立合同,均须按规定缴纳印花税。这样规定可以有效地避免因纳税人不提供合同而使税收无着落,从而进一步减少偷逃印花税行为的发生。
3、废止有关单行规定,将电子合同列入印花税征收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在1997年以国税函(1997)505号下发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订单、要货单据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对在供货经济活动中使用电话、计算机联网订货,没有开具书面凭证的,暂不贴花”,明确的指出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不得作为征税依据,这一规定延续到现在未做变化,从而限制了各级税务征收机关将纳税人通过计算机联网订货(Internet或EDI等电子商务形式进行业务往来订立的合同)列入印花税征税范围。从当前的发展趋势来看,应立即废止旧的单行规定,按照新的《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因此,纳税人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合同应按其书立合同的性质按其适用税率征收印花税。
4、明确电子合同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纳税义务人和纳税地点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应税合同印花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合同成立时。电子合同的成立时间,根据《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时间,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的,该数据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承诺到达生效,合同成立。
纳税义务人和纳税地点。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合同的单位和个人是应税合同印花税纳税义务人。传统的应税合同印花税纳税人是书立合同的单位和个人。在电子商务无纸化交易环境下,传统意义上的亲笔签名显然是无法实现的,这里的签名是电子签名。因此电子合同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利用电子合同进行交易的单位和个人。《印花税施行细则》第二条对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合同”进行进一步说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合同”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无论是在境内书立还是在境外书立,均应依照条例纳税。《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收件人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所以,电子合同以承诺人主营业地或经常居住地为成立地点。
电子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劳务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以及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三、工程范围及内容: 四、工程期限:
(1)、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日止所有分包工程必须完工,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要求见工程进度计划表(其必须按照工程进度表时间完成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期间一切法定节假日均不予考虑。
(2)、在本条一款规定的施工期间,乙方必须确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程完工,若乙方拖延工期, 所产生的一切对业主的赔偿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延误一天罚款1000元,如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经项目部及业主核实认可后,工期相应顺延.。
五、材料的供应及管理:
(1)、所有装饰材料由乙方按现场施工程序实际面积所需材料数量提出材料采购计划,并交主管工长审核,经项目经理和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公司物资部门统一采购。
(2)、材料进场后,均由主管工长及仓库保管员对材料规格,数量及质量进行验收,主管工长根据分部分项工程的材料实际用量,另加1%损耗系数向乙方开出材料领料单到仓库领取材料。
(3)、乙方所领取的一切材料均自行保管(保管费已算在工程量的单价中),若因保管不善,使材料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工程质量及工程验收:
(1)、工程必须达到五星级装修标准,如达不到该标准,工程劳务费按85%结算。
(2)、工程质量必须严格按国家规范及五星级装修工程标准执行。
(3)、分部、分项隐蔽工程验收由乙方提前两天通知项目部,项目部根据乙方通知的'时间先进行验收,再通知监理单位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乙方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直至整改达到规范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若经整改仍不合格,项目部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且整改所增加的材料人工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双方责任:
(1)项目部对整个工程全过程进行管理和协调。
(2)根据图纸要求,业主要求及施工说明,项目部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3)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安全,施工进度进行标准化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一切行动听从指挥,发生违章违纪的应接受项目部的批评教育和罚款处理。员工不得有偷窃,索贿或虚报帐目,损公肥私等不法行为,违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除追回全部非法所得外,按其情节轻重给以相应处罚直至开除和送警署处理。
(5)乙方向项目部所借用的一切工具及器具等均按公司规定缴纳租金,在用完工具和器具后完好归还公司,在工具和器具使用期间,乙方自行保管,如有损坏或丢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6)乙方要对成品作好保管保护工作,如有损坏或丢失,由乙方全额赔偿;乙方如发现有偷窃其他班组材料的,项目部罚款XXX元.
(7)乙方应对各个部位的临时用电及其电焊工作好安全防护,如有乱搭乱接的,项目部发现即予处罚。
(8)材料进场时,乙方应对自已用的材料进行搬运;所有材料到现场要及时搬运,如材料不搬运,拖移时间后果自负;每天必须工完场清。(材料搬运及材料运输都属于乙方,全部费用都已算在工程量报价中)。
(9)施工班组所用的机具、工具(靠尺、线锤、铁锹、泥桶及全部辅材切割片等,都属于乙方负责(全部机具、工具及辅材费用都已算在工程量报价中)。
(10)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吸烟、烧饭,如项目部发现一次,给予警告,二次发现,给予罚款500元。在施工现场要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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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天的垃圾要及时清扫且搬运到项目部指定的地点;各班组成品保护要做到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认真落实保护措施。
(1
2)如质量不符合要求,项目部敲掉后,所有人工费、材料费、均由乙方自负。
(1
3)根据项目部的安排,如施工班组的施工质量与进度加快,可先行抢其它施工班组,于落后进度的施工楼层班组必须服从项目安排,给予进度快的施工班组进行施工。
(1
4)如质量达不到五星级装修标准,不符合规范,且不听从项目部安排,立即退场,所有工程量及工资不结算。
(1
5)如个别班组人员不服从项目部管理与项目部管理人员争吵,立即退场,所有费用及工资不结算,由本班组承担。
(16)高峰期半成品安装时,各工种形成交叉作业,在交叉施工中,进入室内房间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不得两个工种在室内混合施工,(例:如室内1施工工种让2施工工种进出,到时室内造成损坏及丢失东西全部由1施工工种负责赔偿),项目部并采取罚款XXX元,移交手续格式由项目部通一格式。
八、现场标准化管理
(1)甲方承接工程后分包给乙方,乙方应有健全的施工队伍,合理组织安排施工的全过程,其中项目经理应持上岗证,全面负责该项目,其他管理人员应持身份证,技术类职称及上岗证、工作证)方可上岗,并提交甲方审核登记务案。
(2)施工班组及工人进场后必须持身份证,特殊工种必须持带上岗证。
(3)经甲乙双方商定,施工现场必须按工地及文明工地要求,否则,按工程承包款的90%付款,若分项工程的“落手清”未达到现场标准化管理要求,则该部分工程只能按85%结算。
九、工程方式:
(1)工资单必须列出所有工人名单,并且每人必须亲自签字,经项目经理、总经理审核后发放,交财务存档。
(2)工程量按填写的施工任务单按实进行结算,施工任务单必须由工长或内业技术员开出,项目经理签字,报工程部经理和质检负责人签字,并经经营部的预算人员审核工程量及价格,最后报公司领导签字后生效,任何白条不予结算工资。项目部按每人每半个月支付生活费:400 元。支付工程款待工程完工合格后,公司付给乙方工程量总价的70%;待交工验收后付款 15%;工程量经公司审核后分两次付款至10%;剩余5%余作为维修费,待________年后付款。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本合同一式三份,报公司存档一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电子合同 篇6
电子合同,是指以电子数据交换(EDI)、电子邮件(E-mail)等能够完全准确地反映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电子数据讯息的形式,通过计算机互联网订立的商品、服务交易合同。在电子合同中,合同的文本是以可读形式存储在计算机磁性介质上的一组电子数据讯息,该讯息首先通过一方计算机键入内存,然后自动转发,经过通讯网络或计算机互联网,到达对方计算机内存中。电子合同因其载体和操作过程不同于传统书面合同,故具有以下特点:
1、电子合同是通过计算机互联网,以数据电文的方式订立的。这是电子合同有别于传统书面合同的关键。
2、电子合同交易的主体具有虚拟性和广泛性的.特点,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通过在网络上的运作,可以互不谋面。电子合同的交易主体可以是世界上的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3、电子合同生效的方式、时间和地点与传统合同有所不同。传统合同一般以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方式表示合同生效,而在电子合同中,表示合同生效的传统的签字盖章方式被电子签名所代替,而电子合同采取到达生效的原则更为合理,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亦采取此种做法。
4、电子合同所依赖的电子数据具有易消失性和易改动性。电子数据以磁性介质保存,是无形物,改动、伪造不易留痕迹,其作为证据具有一定的不可信性。
5、信息传递能够以光速在网络上进行,从而使得电子合同订立所需要的时间大大减少、空间被大大压缩,因而电子合同要约和承诺的有效期比书面合同大大缩短。
电子合同 篇7
任何一个合同的签订都需要当事人双方进行一次或者是多次的协商、谈判,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合同即可成立。电子合同的成立是指当事人之间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意见。
电子合同作为合同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其成立与传统的合同一样,同样需要具备相关的要素和条件。世界各国的合同法对合同的成立大都减少不必要的限制,这种做法是适应和鼓励交易行为,增进社会财富的需要,所以说在电子合同的成立上,只要当事人之间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意见即可成立。
关于合同中的主要条款,现行的立法是很宽泛的,我国的《合同法》第12条做了列举性的规定,但是该列举性规定是指一般条款。笔者认为,就合同的主要本质而言,在合同主要条款方面如果当事人有约定,要以双方约定为主要条款,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根据合同的性质的予以确定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订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电子合同的成立需要具备相应的要件:
首先,订约人的主体是双方或者是多方当事人,合同的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其次,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在于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最后,合同的成立应该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要约和要约邀请
要约是指缔约一方以缔结合同为目的而向对方当事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关于要约的形式,联合国的《电子商务示范法》第11条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协议,合同要约及承诺均可以通过电子意思表示的手段来表示,并不得仅仅以使用电子意思表示为理由否认该合同的有效性或者是可执行性。要约的形式,即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
要约通常都具有特定的形式和内容,一项要约要发生法律效力,则必须具备特定的有效要件:
1、要约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做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3、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4、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和完整。
5、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从事电子交易的商家在互联网上发布广告的行为到底应该视为要约还是要约邀请?在该问题上学界有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是要约邀请,他们认为这些广告是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发出的。另一种观点认为是要约,因为这些广告所包含的内容是具体确定的,其包括了价格、规格、数量等完整的交易信息。
总之,订立电子合同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帮您解决订立电子合同问题,防止陷入法律误区,您可以通过委托当地有经验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使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电子合同 篇8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赢的.原则,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1、 甲方将位于织里镇兴盛路四季淘宝城门头大型电子显示屏出租给乙方使用。
2、 租金为每年元(大写 ),付款方式为一年一付。
3、 租赁期内该电子显示屏电费由乙方承担,日常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
4、 如因不可抗拒原因(如地震、台风等),造成电子显示屏损坏的,则由甲方负责维修。
5、 因行政审批等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该电子显示屏的,甲方承诺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6、 乙方承诺在租赁期内不播放违反法律、法规和不健康内容的广告。如出现上述情况,则由乙方承担法律后果。
7、 四季淘宝城如需播放内部广告或者播放电视、电影时,经协
商播放时间段后,甲方可无偿使用。
8、 其它未定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9、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电话: 年 月 日
电子合同 篇9
第一条: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条: 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质量保证期为 12 个月。在质保期内,凡供方提供的配件出现质量问题,供方进行无偿修理或更换有问题的配件。对因需方使用不当或非供方提供的配件质量原因等因素而造成的设备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需方可以委托供方修理,需方承担相关费用。
第三条: 交(提)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签定,需方支付定金后 21 天内交货,供方负责运至需方指定工地(山西介休)。
第四条: 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公路运输、费用供方承担。 第五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六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按设备所属行业之标准进行验收,试用成功,即验收合格。如对质量有异议,需方须在十天内书面通知供方处理,否则视为合格。
第七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定后,需方向供方支付定金 壹拾贰万元,供方发货时付柒万元,余款 壹万 元安装调试完后一次性付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供方每延迟交货一天,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按合同总金额的5‰/天支付需方违约金。若需方不按时付清货款,供方有权自行处理货物并中止合同,已交付的定金及货款不予退还,所有责任由需方承担。
第九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
1、 需方支付定金或货款后立即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合同正副本及合同附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供方对以下原因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a) 需方不正确操作所导致的`配件损坏和人员伤亡。
b) 超过设备负荷而发生的配件损坏。
c)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配件原因所造成的连带损失。
第十二条:补充条款货到需方工地后,供方及时负责到现场安装,电焊工由需方安排,负责夹桩箱导向轮的焊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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