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安装合同三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制作安装合同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制作安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将铝合金窗和铝合金空调护栏加工、制作、安装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范围:整个工程的普通铝合金推拉窗、断桥铝合金内开窗、断桥铝合金外旋窗、普通铝合金外旋窗、普通铝合金百叶窗、普通铝合金空调护栏的加工、制作、安装。
三、本合同适用法律及法规:《建筑法》、《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现行相应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等。
四、工程造价:项目面积(㎡)单价(元)总金额(元)普通铝合金推拉窗断桥铝合金内开窗断桥铝合金外旋窗普通铝合金外旋窗普通铝合金百叶窗普通铝合金空调护栏合计:¥2602200元总金额(人民币):贰佰陆拾万贰仟贰佰圆整
五、工程质量技术要求:
1、铝型材质量符合GB/T5237-20xx标准。
2、中空玻璃符合GB11944-20xx标准。
3、详细技术要求见乙方提交的设计图纸。
4、工程材料参见乙方提供的主辅型材及配件检验报告。
5、质量:按现行相应的施工验收规范标准验收达到优良。
六、付款方式:
1、合同书签订后,甲方需付给乙方工程总额30%的工程预付款。
2、乙方窗框安装完毕后,甲方需付给乙方工程总额30%的工程进度款。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需付给乙方工程总额35%的工程进度款。
4、剩余5%的'尾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双方无质量异议,甲方需全部一次性付清。
七、施工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陆续进入工地安装窗框,总工期约为80天。
八、工程结算:工程结算依据国家及河南省预算定额有关规定,结算面积按乙方实际加工的窗外框尺寸每侧+1.5㎝计算。
九、工程验收:
工程具备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报告和资料,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提供的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符合要求后15日内组织验收。发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解决,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不能解决或完成而影响工程进度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一切责任。甲方代表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即视为工程竣工。在验收后15日内如无任何异议不予签字,可视为竣工报告已被通过。验收应按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及验收规范》标准执行。
十、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负责为乙方进入工地创造便利条件,协调解决施工所用的脚手架、垂直运输吊装工具、水电及三线(面线、水平线、垂直线位置);协调解决乙方堆放场地、水、电源位置。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对施工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施工人员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返工。因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三线位置及施工配合,乙方可顺延工程日期。
(二).乙方负责按甲方提出的工期和质量要求施工,并负责此工程竣工验收后的维修服务工作,乙方保修期为二年,并负责终生维修。在保修期内,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免费维修;由非乙方原因导致的破损及其它问题,乙方负责维修,甲方承担材料及安装费用。保修期外,乙方负责维修,甲方承担全部费用。
(三).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
(四).按图纸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造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自身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在7天内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材料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范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甲方批,经甲方审查核准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所发生的责任与费用由强行施工方自负。
(五).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六).施工期间乙方确保安全生产,严格遵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有关规范措施,如发生人员伤亡、质量事故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一切费用。甲方派驻工地人员有权对工程质量、进度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十一、违约责任:由于甲乙任何一方不能按所签订的合同履约,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后增加补充条款。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制作安装合同 篇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就甲方委托乙方承制雕塑一事,特立此合同,以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责,权,利关系。具体内容如下:
一、雕塑安装地址:
二、雕塑内容:
三、工期约定
1、所有内容在个工作日内设计制作安装完毕并符合甲方验收交付标准。
2、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完成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的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3、工程进行途中如出现工程变更,甲方需向乙方下达书面变更通知,甲方并承担变更所产生的相应费用;工期相应顺延。
四、甲乙双方责任
1、合约签订预付款项到位以后,乙方马上组织人手严格按照工期施工。
2、甲方未按期付款,则乙方有权按照甲方欠款周期顺延工期。
2、甲方负责现场施工部分的场地水电协调的相关工作,提供对接人员使乙方能够顺利施工。
3、乙方所使用材料必须符合双方约定标准,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文明施工,严格用料,确保安全,因乙方违反相关规定,管理疏忽,在安装过程中造成的损失和安全事件,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生产的产品保质期为一年,保质期内非外力人为因素发生的破损、脱落、变色,乙方负责免费维护,所发生的材料、人工、差旅费由乙方承担,保质期外因甲方要求乙方进行调整修复的.,甲方需出具书面相关变更单据,乙方合理收取材料、人工、差旅费用。
五、质量要求
雕塑质量标准须达到本身的艺术要求,具有较强的装饰效果与艺术性。并按照甲方认可的图纸进行等比例放大加工制作。要求造型准确,层次清晰、质感对比强烈。
六、工程造价:
乙方包雕塑制作并运至指定地点安装,(包干价)总价为:人民币 1650000 元 整含税。
七、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分期付款。工程款由甲方按双方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打入乙方指定账户。合同签订之日甲方预付材料费用 400000。00元即人民币大写: 肆拾万 元整。成品全部出来经由甲方认可安装前甲方付乙方工程款 1000000。00元及人民币大写: 壹佰万 元整。成品在现场安装完毕,甲方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250000。00元 即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 元整。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合同的,应在二日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理由,在取得相关部门证明以后,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不能按期付款,承担每日 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乙方不能如期竣工,承担每日 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九 附则
1、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 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搭建或验收,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2、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设计图纸的知识产权仅归属甲方双方共有,设计图纸均享有作品署名权。
3、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可采取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此合同传真件签字盖章后即合同附件具有同样法律效力)本合同按约定将价款结算完毕后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日期:日期: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账号:
制作安装合同 篇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揽中国石油联合生产指挥中心基地停车场车库及户外导视系统标牌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制作内容及要求
1.1甲方委托乙方依据本合同规定,制作安装符合甲方要求的标识、标牌;
1.2具体规格、数量与边框材质详见附件一《停车场车库及户外导视系统标牌制作内容及报价单》所确定内容;
1.3乙方在制作安装的标识标牌必须保证质量,保修期为三年(因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产品的损坏,外物影响损坏、则不在保修范围内)。乙方在接到通知后72小时内处理完毕;
1.4安装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
二、项目费用及支付方式
2.1本项目制作、安装及维护总费用计人民币:壹拾陆万叁仟玖佰叁拾捌元整(¥0元 );
2.2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本合同的全额发票,甲方须在收到发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项目总额的50 %预付款,即人民币:捌万壹仟玖佰陆拾玖元整(¥ 元);
2.3乙方制作完成甲方验收成品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项目总额的40%项目余款,即人民币:陆万伍仟伍佰柒拾伍元贰角整(¥ 元);
2.4安装完成并由甲方验收通过后,甲方支付乙方项目总额的 10 %项目余款,
即人民币:壹万陆仟叁佰玖拾叁元捌角整(¥ 元)。
2.5甲方以转账或电汇形式向乙方付款。
三、项目制作安装期限
3.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十五天内完成合同所定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3.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四、双方权利义务
4.1甲方的权利义务
4.1.1办理标识标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4.1.2有权对乙方的制作、安装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有义务提供有关单位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供乙方参考;
4.1.3向乙方提供标识标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4.1.4按本合同规定结算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4.1.5甲方协调好乙方在安装过程中的现场一切事宜,不得造成乙方产生窝工和停工的损失。如情节严重,乙方有权利向乙方索要误工费;
4.1.6乙方在制作、安装及维护过程中,如发生工作人员受伤、伤病等任何安全问题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2乙方的权利义务
4.2.1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4.2.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沟通,并与甲方协商修改方案;
4.2.3乙方在制作安装过程中,不仅要保证制作质量,应确保向甲方提供的制作物符合规定的品质,接受甲方的意见和建议;
4.2.4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甲方的要求及时完成有关工作;
4.2.5由于乙方制作安装错误产生的问题,乙方有责任在设计制作上进行修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5.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付款方式执行时,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5.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制作、安装标识标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5.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返工的相应损失,并承担由于制作及安装质量问题所致的一切后果;
5.4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5.5如属乙方原因,未能履行合同所定项,乙方须根据实际情况赔付甲方损失费用;
5.6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向甲方书面申请验收,甲方收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五个工作日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6.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6.2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合同时应提前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在补充条款中进行说明或签订补充协议。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七、其他条款
7.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7.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纠纷,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如有争议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7.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理人(签章):
电话:
20 年 月 日
乙方: 代理人(签章):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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