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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购销合同

时间:2024-10-23 13:09:12 合同范本

有关产品购销合同4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产品购销合同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产品购销合同4篇

产品购销合同 篇1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需方购买供方的产品和设备,达成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购销合同,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产品、金额及付款方式

  1、产品清单及金额(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详见清单

  合同总金额(大写): (¥ 元)。

  2、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后,供方开始安排设备进场施工,在施工完成后经需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付给供方全部货款,即 (¥ 元)。

  第二条 货物的交付与验收

  供方交货前,需方应根据合同设备的安放或安装要求准备好相应的环境条件,如因交货环境未准备妥当而造成供方交货延迟,供方不承担延迟交货的责任。 需方在施工完成之日起 3 日内对设备进行检查验收,检查产品品牌、原厂商、产地、规格型号配置、数量等是否与本合同或装箱单等文件相符;相符的,需方应予以签收,并向供方提供验收单,验收以合同第一条所列货物清单为准。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则应在供方施工完成后 3日内向供方书面提出,供方交货后 7 日内未收到需方的书面异议,视为验收合格。

  第三条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供方保证交付需方的.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产品和设备均符合生产厂商的相关技术规范。合同项下产品、设备保修期按照生产厂商相关标准执行,从需方收到合同项下产品设备之日起开始计算,在免费保修期外,供方可提供有偿售后服务。

  本合同产品保修一年。(详见产品清单)

  第四条 货物所有权和保管风险

  在需方未付清全部货款前,本合同所列设备的无论在什么地点,所有权均归供方所有,供方有权在因需方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前提下,以任何方式收回已交付需方的所有设备,由此给供方造成的损失(包括:运输、保险、设备磨损等一切费用)由需方承担。 从本合同生效起,到供方将设备交付需方止,本合同中所列的设备的保管风险由供方承担。在供方将货物按本合同所定的交货地点交货后,货物的保管风险自动转移至需方,供方不再承担任何保管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如果供方无法按时交货,每延迟 5个法定工作日,供方须向需方支付合同货物总额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最高违约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在延迟交货 30 个工作日以上,需方有权终止合同。供方应返还需方已支付的合同预付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如果需方不能按时付款,每延迟 5 个法定工作日,需方须向供方支付未付款部分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最高违约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 。在延迟 30 个工作日以上,供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以任何方式收回已交付的设备,由此造成的损失由需方承担。

  如果因战争、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依法视为不可抗拒之因素而造成无法按时履行义务时,不视为违约,待不可抗力消除后,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履行部分,不可抗拒之因素的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地区的相关政府部门或公证机构出具,同时于不可抗力发生后20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任何一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六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将争议提交原告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其他事宜

  1、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之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定补充协议。

  3、供需双方全部履行本合同及相关附件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4、本合同一式肆份,供需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所附附件及补充协议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传真签署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人: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签约日期:

  供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人: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签约日期:

产品购销合同 篇2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购水产品,订购水产品的品种名称、数量、质量标准。

  第二条 订购水产品需要检验、检疫的,甲方提供抽样标本,由甲方委托南阳市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检验、检疫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订购水产品收购价格按照渔船到港时的市场价计算。

  第四条 交货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 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甲方将所订水产品送到乙方所在地的.渔港码头,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货物验收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验收地点:送货以货物接受地为验收地点;提货以提货地为验收地点;贩运的以海上交易地为验收地点。

  (二)验收时间:乙方在收到货物的当日验收完毕,乙方对水产品的质量、品种、数量等有异议的,应当日书面向甲方提出。

  (三)验收标准:按照所属鱼类单体重量以及新鲜鱼进行验收。

  (四)自然损耗:所订水产品自然损耗应在10%以内(含10%)。

  第七条 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预付款元。合同履行时,预付款冲抵甲方应付货款。

  第八条 货款结算按下列第二项执行:

  (一)现金结算,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二)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合格后10日内,把剩余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开户银行: ,帐号: ,户名: 。

  第九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按协议执行。达成协议之前,仍按本合同执行。

  当事人一方因因遭遇台风等不可抗力事由可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甲方拒绝交付所订水产品的,按合同总价款的1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订水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按收购日市场价格交付水产品;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处理。

  (三)乙方拒收所订水产品的,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愈期支付货款的,应结清货款,同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愈期部分的利息、并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南阳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项解决:

  (一)交南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商部门备案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产品购销合同 篇3

  供方(): 电话: 传真:

  购货方: 电话: 传真: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金额。

  名称 规格 货号 数量 单价元/个 总额

  二、供货要求:

  1.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乙方对甲方的使用环境和使用目的已经了解,乙方负责提供能满足甲方使用要求的设备,并且保证该设备符合行业标准和国家相关法律法律以及政策的要求。

  2.产品应是全新的,经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三、包装:

  供方负责产品的.包装。包装前供方负责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

  四、付款:

  1. 订购需付_____定金给供方,全部产品生产完成,经购方检验合格后,购货方应在发货前付清全部货款。购货方货款到账后,供货方须在24小时内发货,否则,每日向购货方支付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 合同签订后起在五个工作日内购方定金没有到账,本合同自动失效。

  五、交货:

  签定合同后供方即安排生产备货,购货方付清全部货款后发货,交货地点为广东佛山市。

  六、运输:

  供方负责安排运输,费用由购方承担,供方负责装车发运工作。

  七、质量承诺:

  如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供方在接到购方通知后3日内(以传真日期为准)给与答复,如供方对购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供方应负责更换或退货,并承担相应损失。若供货方3日内未给予答复,购货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供货方赔偿购货方的损失。

  八、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须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即行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都应严格履行合同。

  2.合同在实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的原则下,愿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结果及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书面达成,经双方签字认可,并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无法协商解决,在购货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传真件有同等法律效力。

  购方开户银行: 供方开户银行:

  卡 号: 卡 号:

  税务登记号:

  购方(盖章): 供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产品购销合同 篇4

  _________县农产公司(或农副产品收购站),以下简称需方;

  _________县_________乡_________村__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供方。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供方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以前(或_________月_________旬内)向需方交售_________(农副产品)_________斤(担),(有些农副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超欠幅度、合理损耗和正负尾差)。

  2.需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议定),向供方计付货款。

  3.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_________(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按地区标准执行;

  (4)无上述标准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对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商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检验、检疫办法;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农副产品确定标准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供、需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2.包装

  (1)_________(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_________项办理:

  a.按国家或部规定的办法执行;

  b.没有国家或部的包装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2)包装物由_________(供/需)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略)。

  第三条 交(提)货方式、验收和货款结算办法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办理:

  (1)实行送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______(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提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需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实行代运的,供方应按需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4)实行义运的,对超过国家规定的义运里程的运输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

  2.验收

  (1)验收地点: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实行供方送货或供方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需方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义运的,以_________为验收地点。

  (2)验收办法:

  a.验收期限:_________;

  b.验收手段:_________;

  c.验收标准:_________;

  d.验收方:由_________负责验收;

  e.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3.货款结算办法:

  供方交售的_________(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需方应在_________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供方支付货款。

  第四条 供方的违约责任 2.供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需方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供方违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上交中央财政。

  3.供方在交售_________(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同时应向需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供方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供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供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需方按供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供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需方应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间,供方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需方根据供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不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8.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供方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及其它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供方未征得需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运输路线或运输工具的,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用。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由于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而造成损失,属于承运部门责任的,由供方按国家有关货物运输规定向承运部门要求赔偿损失。

  9.供方在接到需方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十五天内做出处理(供需双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供方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五条 需方的违约责任 2.需方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供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供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4.需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供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5.需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供方交货日期得以顺延,需方并应向供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供方损失的,需方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6.需方如向供方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7.需方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8.需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默认。

  9.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它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需方应按期向供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对被拒收的易腐烂变质的产品及鲜活产品,供方应允许需方在取得有关部门同意后,及时就地处理)。

  第六条 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供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_________(农副产品)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或者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的情况,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2.供、需双方对属于国家统购、派购计划内产品的购销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报经下达该计划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对国家统购、派购计划外产品的购销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由供、需双方协商办理。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日期,以双方达成协议之日为准;需要报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的,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日期为准。

  第八条 其它

  1.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供、需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银行、乡政府、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需方(盖章):_________ 供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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