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合同锦集9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外贸合同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外贸合同 篇1
________外贸公司(下称外贸公司)与________公司(下称公司)签定本合同如下:
一 合同的标的;价格和总价
外贸公司在__________国界车上交货条件下按本合同附件1向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__________计价,系__________国界车上交货价,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的费用。
根据附件1由_______________向中国供货的总值为________美元。
公司相应地在__________国界车上交货条件下按本合同附件2向外贸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__________计价,系__________国界车上交货价,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的费用。
根据附件2由中国向__________供货的总值为________美元。
二 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交货。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定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供货。购方有义务按合同规定接收货物。
三 结算
本合同所供货物之价款,在易货基础上以__________计价,不通过银行记帐。货物交接后,由售方商务代表到购方结算,或将结算凭证寄给购方进行结算,并凭下列单据办理:
1、发货帐单2份;
2、盖有发货站戳记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2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购方接到上述单据核对无误后给售方出以等值易货贸易结算凭证予以确认。
四 包装
卖方应在包装货物时采取所有预防措施以保证货物在储存、海运、陆运、吊装时完好无损。
五 商品的品质和保证
所供商品的品质应由品质证明书加以确认,该证书确认商品品质符合生产国的技术条件和国家标准。
所供商品的品质性能应与标准样品相一致,标准样品在签定合同时交给买方,在保证期内留存买方并在对供货品质发生争议的情况下供双方使用。
保证期为供货后九个月。
六 索赔
购方可按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所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在下列方面提出索赔。
1、货物的数量
如货物数量与明细单注明的数量不符,在包装完整和没有外部损伤(内部短缺)的.情况下,购方有权凭检验证书提出索赔。
如果货物的发运系按发货人确定的重量发出,而国境交接站双方铁路交接中发现不足,并从实际情况看来,不是铁路方面的过失。可根据双方铁路方面编制的商务记录提出索赔。
2、货物的质量
如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不符时,可根据商品检证或无利害关系的权威机关的代表参与制成的记录提出异议。
如售方所供货物的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或与双方确认的样品不符时,购方有权要求售方或者削价、或者更换货物。如果售方自收到异议之日起_____天内不作最后决定,或不同意检验证书中确定的削价百分比时,则购方有权将品质不合格的货物按售方提供的地址退给售方。售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异议审理期限内将返回地址通知购方。
如果在每批货物中发现残次品占_____0%以上,收货人则将退回全部货物。由于质量原因退回货物时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售方承担。
在这种情况下,售方没有免除向购方补发数量相同并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的责任。
在终点站检验货物的数量和/或质量或需要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
七 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水灾、地震等),而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时,售方对本合同的部分义务或全部义务无法履行的责任不予承担。经双方协商,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也可相应推迟。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一方应自灾情结束之日起,十日内将有关发生不可抗力的性质、毁坏程度及影响合同履行的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如对方有异议,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一方凭其国家有关机关的认证书豁免责任,中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方为_______________。
八 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通过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
九 其它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__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_______________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 运输地址
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______________购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国际电报:__________国际电报:__________
发货人:___________ 发货人:___________
发站:____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____
售方签字:_________ 购方签字:_________
外贸合同 篇2
_______市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国______市____外贸公司(下称外贸公司)与____国_____市公司(下称公司)签定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标和价格
________外贸公司在____国界车上交货条件下按本合同附件1向________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计价,系____国界车上交货价,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用。
根据附件1由________国向____国供货总值为________美元。
________公司相应地在____国界车上交货条件下按本合同附件2________向外贸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计价,系____国界车上交货价,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用。
根据附件2由____国向____国供货总值为________美元。
第二条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期限内交货。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定数量和金额提前供货。购方有义务按合同规定接收货物。
第三条结算
本合同所供货物之价款,在易货基础上以美元计价,不通过银行记帐。货物交接后,由售方商务代表到购方结算,或将结算凭证寄给购方进行结算,并凭下列单据办理:
1、发货帐单2份;
2、盖有发货站戳记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2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购方接到上述单据核对无误后给售方出以等值易货贸易结算凭证予以确认。
第四条包装
卖方应在包装货物时采取所有预防措施以保证货物在储存、海运、陆运、吊装时完好无损。
第五条商品品质和保证
所供商品品质应由品质证明书加以确认,该证书确商品品质符合生产国技术条件和国家标准。
保证期为供货后9个月。
第六条索赔
购方可按________________(两国贸易文件或协定)所规定期限和程序在下列方面提出索赔。
1、货物数量
如货物数量与明细单注明数量不符,在包装完整和没外部损伤(内部短缺)情况下,购方有权凭检验证书提出索赔。 如果货物发运系按发货人确定重量发出,而国交接站双方铁路交接中发现不足,并不属铁路方面过失,可根据双方铁路方面编制商务记录提出索赔。
2、货物质量
如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不符时,可根据商品检证或无利害关系权威机关代表参与制成记录提出异议。
如售方所供货物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技术件或与双方确认样品不符时,购方有权要求售方或者削价、或者更换货物。如果售方自收到异议之日起60天内不作最后决定,或不同意检验证书中确定削价百分比时,则购方有权将品质不合格货物按售方提供地址退给售方。售方应在本合同规定异议审理期限内将退地址通知购方。
如果在每批货物中发现残次品占20%以上,收货人则将退回全部货物。由于质量原因退回货物时所产生全部费用由售方承担。
在这种情况下,售方没有免除向购方补发数量相同并合合同规定货物责任。
在终点站检验货物数量和/或质量所需要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
第七条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而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时,售方对本合同受不可抗力影响部分义务或全部义务无法履行责任不予承担。经双方协商,履行本合同义务期也可相应迟。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一方应自灾情结束之日起10日内将有关发生不可抗力性质、毁坏程度及影响合同履行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如对方有异议,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一方凭其所在国有权机关认证书豁免责任。
第八条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提交____国对外经济贸易仲裁机关仲裁。
第九条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____________________(两国贸易协定)办理。
本合同一式____份,以____、____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国际电报:____________________国际电报:______________
发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收货人:_______________
发站:____________________到站: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外贸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________(售方)为一方,与________(购方)为另一方,签定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对象
依据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定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
第二条 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瑞士法朗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 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原苏联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所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第四条 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 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面)用英、俄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 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银行和原苏联外经银行关于边境贸易支付协议书所规定的办法及1990年3月13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的共同条件”以瑞士法朗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 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18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3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30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第八条 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10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 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为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苏方为原苏联工商会。
第十条 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战争、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它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 其它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1990年3月13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共同条件”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俄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称: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
购方名称: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运输地址
发货人:_________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
发站:____________________到站:____________________
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贸合同 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为 年,其中试用期 个月。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外贸工作的需要,在 岗位(工种)承担任务。如因情况变化,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内容。
乙方在外贸工作中应及时、准确、圆满完成本职岗位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规定,为乙方提供正常工作所必需的劳动条件和安全用品,保护乙方在安全的环境中从事工作。
在工作中如发生突然事件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害由甲方承担。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同乙方协商确定的劳动报酬形式:
基本工资+提成(外贸业务员适用,提成方式面议)
奖金和提成按甲方当年的经济效益对照乙方的工作实绩,以及甲方奖金提成分配的规定,在年底发放给乙方。
(二)甲方支付工资时间的规定:按公司规定每月 号发放。
五、岗位工作和纪律。
(一)在合同期内,乙方由甲方负责管理,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教育,业务水平和技术的培训,保证乙方享有工作、学习、休息的权利。
(二)乙方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定,遵纪守法。
(三)乙方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本职岗位工作的操作规程,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分配任务,保证外贸工作的顺利进行。违章操作和自作主张的责任由乙方自负。
(四)乙方在工作中应有敬业爱岗精神,讲究职业道德。按时上、下班打卡,服从上级管理,履行员工守则。
(五)为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外出到山塘、水库洗澡、晚间前往歌舞厅、网吧玩乐,违章者后果自负。特殊情况另当别论。
(六)乙方在当天工作中没有完成的工作,应加班完成工作任务后才能下班。
(七)乙方必须努力学习钻研本岗位业务,服从管理,团结互助,不得推卸责任,认真完成本岗位工作,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方如因调整经营项目,或者由于特殊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
(二)合同期内符合《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属于第二十六条的,甲方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果乙方想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符合《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的,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被开除、辞退、劳动教养或刑事处分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四)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乙方要求续定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办理续签合同手续;如乙方不愿签订合同,合同到期后,乙方将自谋择业。
七、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一)乙方在工作期间内,由甲方负责提供集体宿舍,乙方自负其它费用。
(二)乙方在合同期间内,不得泄露甲方的技术和管理资料;在合同终止后,三年内不得泄露甲方的技术和管理资料。否则追究乙方责任。
(三)乙方在试用期间内,不能胜任本工作岗位,经协商无果后,甲方有权辞退乙方,并支付乙方试用期工资。
(四)乙方每月按公司规定的时间休息,不休息者算加班工资。特殊假日,公司另行通知。
八、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一经签订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乙方违反合同,应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违约金。
(二)乙方在合同期间,中途离开公司,或超假十五天不回公司上班,乙方所剩余的工资,甲方作违约金处罚。
(三)如甲方故意刁难乙方,使乙方不能正常的工作,所造成的损失,甲方应负违约责任,赔偿相对应的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具体赔偿标准按公司规定执行。
九、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调解。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乙方(签名、章): 公司代表人:
法人代表: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外贸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自然人)
一、甲方责任义务:
1. 甲方同意乙方以XX市纪友隆进出口有限公司名义对外开展业务活动。
2. 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的要求对外签订外贸合同,对内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即时将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 甲方将无偿为乙方提供谈判场所;提供通讯便利,但其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在乙方业务收入中扣减。无偿提供出口业务及法律法规咨询;按时提供全套公司单证;在乙方指定地点办理海关、商检备案手续。
4.甲方在货物上船后与乙方再次確認提单资料,出正本提单后交给乙方,由乙方自行寄给收货人;(适用于走海运货物),如果乙方有特殊說明的除外.
5. 甲方保证维护乙方的商业秘密。并通过自己的渠道协助乙方扩大业务。
6. 甲方保证乙方运用资金的安全,承诺不挪用,不拖付乙方资金往来,并在安全收汇后2--3个工作日,按照当日牌价结算人民币货款给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生产厂商。甲方保证乙方的利润所得,并根据双方商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支付。
7.如果由于甲方的问题导致货物不能准时出口到港(目的地)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船公司的问题或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除外)。
二、乙方责任义务:
1. 遵守法律和国家外贸、外汇、海关方面的政策。
2. 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遵守甲方及其它双方商定的工作程序。
3. 自行承担自身业务的所有费用。
4.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相关出货资料必需真实,有效,并具有合法性。
5. 如乙方指定货代以及需异地报关出口的货物,乙方应通知甲方其货代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等详细资料,并允许甲方与货代直接联系,在货物正式报关出口前,由货代将装箱单、发票传真给甲方确认
6. 单单结汇。乙方愿意支付甲方每笔转帐金额的 千分之三(rmb),但每票不低于(rmb) 贰佰元整 ,不高于(rmb) 壹仟元整 做为手续费,如在转帐过程中(非甲方操做失误)产生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法律责任:
1. 双方必需严格执行本协议,若因外商原因导致外销合同延迟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时, 至使甲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协议时, 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在乙方提出书面请求并提供费用协助下, 代理人有义务向外商交涉索赔。
2. 在本合同项下,如一方违约,除依法依约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责任以及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差旅费、通讯费。
3.自违约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法定义务之日起,其于后支付的任何款项按以下顺序清偿:(1)守约方为实现权利支付的费用;(2)利息或违约金、损失赔偿金;(3)货款本金。
四、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我国对外贸易代理的有关规定。
2.委托代理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
五.其它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协议到期停止执行. 但在双方帐务、事务未清之前,协议条款继续生效,如帐务、事务结付完毕此协议条款自行作废,如继续执行,协议重签才有效。
2.甲乙双方在执行过程中,若对本协议上述条款有不同的见解和异议,需经双方协商研究同意后方能够进行修改和补充。补充或修改的內容应以书面提出并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与本代理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外贸合同 篇6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售方)为一方,与_________(购方)为另一方,签定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对象 依据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定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_____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_元。
第二条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瑞士法朗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_________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所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第四条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面)用英、俄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方_________办法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18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3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30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第八条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10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为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外方为_________。
第十条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战争、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它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其它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_________办理。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以中、_________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购方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第十三条运输地址
发货人:_________
发站: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
售方(盖章):_________ 购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外贸合同 篇7
________市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市____外贸公司(下称外贸公司)与____国______________市公司(下称公司)签定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标的和价格
________外贸公司在____国界车上交货条件下按本合同附件1向________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计价,系____国界车上交货价,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的费用。
根据附件1由________国向____国供货的总值为________ 美元。
________公司相应地在____国界车上交货条件下按本合同附件2________ 向外贸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计价,系____国界车上交货价,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的费用。
根据附件2由____国向____国供货的总值为________ 美元。
第二条 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交货。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定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供货。购方有义务按合同规定接收货物。
第三条 结算
本合同所供货物之价款,在易货基础上以美元计价,不通过银行记帐。货物交接后,由售方商务代表到购方结算,或将结算凭证寄给购方进行结算,并凭下列单据办理:
1.发货帐单2份;
2.盖有发货站戳记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2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购方接到上述单据核对无误后给售方出以等值易货贸易结算凭证予以确认。
第四条 包装
卖方应在包装货物时采取所有预防措施以保证货物在储存、海运、陆运、吊装时完好无损。
第五条 商品的品质和保证
所供商品的品质应由品质证明书加以确认,该证书确认商品品质符合生产国的技术条件和国家标准。
所供商品的品质性能应与标准样品相一致,标准样品在签定合同时交给买方,在保证期内留存买方并在对供货品质发生争议的情况下供双方使用。
保证期为供货后9个月。
第六条 索赔
购方可按________________(两国贸易文件或协定)所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在下列方面提出索赔。
1.货物的数量
如货物数量与明细单注明的数量不符,在包装完整和没有外部损伤(内部短缺)的情况下,购方有权凭检验证书提出索赔。
如果货物的发运系按发货人确定的重量发出,而国境交接站双方铁路交接中发现不足,并不属铁路方面的过失,可根据双方铁路方面编制的商务记录提出索赔。
2.货物的质量
如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不符时,可根据商品检证或无利害关系的权威机关的代表参与制成的记录提出异议。
如售方所供货物的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或与双方确认的样品不符时,购方有权要求售方或者削价、或者更换货物。如果售方自收到异议之日起60天内不作最后决定,或不同意检验证书中确定的削价百分比时,则购方有权将品质不合格的货物按售方提供的.地址退给售方。售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异议审理期限内将退货地址通知购方。
如果在每批货物中发现残次品占20%以上,收货人则将退回全部货物。由于质量原因退回货物时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售方承担。
在这种情况下,售方没有免除向购方补发数量相同并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责任。
在终点站检验货物的数量和/或质量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
第七条 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而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时,售方对本合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部分义务或全部义务无法履行的责任不予承担。经双方协商,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也可相应推迟。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一方应自灾情结束之日起10日内将有关发生不可抗力的性质、毁坏程度及影响合同履行的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如对方有异议,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一方凭其所在国有权机关的认证书豁免责任。
第八条 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提交____国对外经济贸易仲裁机关仲裁。
第九条 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____________________(两国贸易协定)办理。
本合同一式____份,以____、____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双方法定地址
售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购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传: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传: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国际电报:____________________ 国际电报: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地址
发 货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收 货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发 站:____________________ 到 站: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外贸合同 篇8
合同号__
甲方:……公司(以下简称供方),由……代表。
乙方:……公司(以下简称购方),由……代表。
目 次
第一条 合同标的
第二条 技术资料
第三条 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
第四条 设备质量
第五条 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
第六条 保证
第七条 不可抗力
第八条 仲裁
第九条 通知
第十条 语言
第十一条 其它条件
附件1 设备技术说明书
第__号购买合同
甲方__(供方)与乙方__(购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供方同意出售,购方同意购买__。(详见本合同附件1,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条 技术资料
供方应向购方提供设备使用及维修技术资料一份。
第三条 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
供方应在设备全额信用证开立之后的____个月内用密封集装箱或其它包皮包装从____发运设备。
供方有权从任何对其方便的港口发运设备。
供方应把设备运至商定的原苏联东海岸____港。
自设备从船航运抵独联体远东港口时起灭失和(或)损坏的风险由供方转移到购方。
供方承担设备运输的一切费用及运抵港口前的保险费。
设备从独联体港口继续运到安装地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
发货前____天内供方应向购方通知发运情况,明确交通工具的种类和名称、计划发运日期及其它有关信息。
购方应支付履行海关手续的所有费用和一切与设备运入独联体境内有关的开支。
设备和技术资料用密封集装箱或其它包皮装运并附具包装清单,标记使用英语刷写。
发货单证包:
1)发货帐单(三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4)保险单
第四条 设备质量
按本合同所供设备的质量应符合生产厂家的技术条件。如生产厂家有保证书,应用保证书加以确认。
第五条 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
所供设备的总额为____美元(CIF价)。购方应在合同签定后的__天内开立以供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兑信用证。该信用证在开立时起的__天内有效。
开证行应为独联体外经银行或日本、南韩、西欧、美国、加拿大的某家银行。
一切与在开证行开立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购方承担,而一切与议付行收取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支付在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后进行:
1)发货帐单(3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六条 保证
供方保证所供设备在投入使用日起的____个月内,但不超过发货日起的____月内正常工作。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致使合同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按此种不可抗力情况存在的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
不可抗力情况是指双方不能预见或预测的由于非常事件而出现的.情况,即:影响履行所承担义务的火灾、风暴、地震和其它自然现象,以及战争、任何性质的军事行动,各国政府的封锁与制裁等。
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停止的20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发生和停止的情况。收信人所在国邮局在收到通知函日加盖的日期作为得悉该信息的日期。 协约双方国商会出具的证明书将成为证明上述情况发生及延续时间的必要证据。
如有些情况延续3个多月,每每一方都有权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同时任何一方都无权要求对方赔偿可能发生的损失。
第八条 仲裁
所有可能由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或分歧均应由合同双方友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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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无法解决纠纷,则该纠纷应提交莫斯科市原苏联工商会下设外贸仲裁委员会按其业务规章审理(提交一般法院审理者除外),该委员会的决定对于双方为终审,必须执行。
第九条 通知
一切通知等双方均应按本合同条件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条 语言
本合同用俄语书就。供方提供英文的全部技术资料和供货单证。
第十一条 其它条件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所有在此以前的有关谈判和往来信函均告失效。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只有在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有关全权代表签字后方能生效。 任何一方都无权在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之前将自己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本合同于__年__在苏联__签署,一式两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2/3页
供方____
购方____
附件1
本附件为__和__于__签订的第__号购货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外贸合同 篇9
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先生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售方),_________先生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购方),鉴于售方同意出售,购方同意购买_________(以下简称合同货物),其合同货物的质量、性能、数量经双方确认,并签署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1.合同货物: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
3.原产地:_________
4.价格:_________F.O.B_________
5.装船:第一次装船应于接到信用证后30天至45天内予以办理。从第一次装船,递增至终了,应在12个月内完成。
6.优惠期限:为了履行合同,若最后一次装船时发生延迟,售方提出凭证,购方可向售方提供30天的优惠期限。
7.保险:由购方办理。
8.包装:用新牛皮纸袋装,每袋为_________公斤;或用木箱装,每箱为_________公斤。予以免费包装。
9. 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5天(公历日)内购方通过开证行开出以售方为受益人,经确认的,全金额100%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的,可转让的,允许分期装船的信用证,见票即付并出示下列证件:
1)全套售方商业发票
2)全套清洁、不记名、背书提单
3)质量、重量检验证明。
10.装船通知:购方至少在装货船到达装货港的7天前,将装货船到达的时间用电传通知售方。
11.保证金:
1)通知银行收到购方开具的不可撤销信用证时,售方必须开具信用证_________%金额的保证金。
2)合同货物装船和交货后,保证金将原数退回给售方。若出于任何原因,本合同规定的第12条除外,发生无法交货(全部或部分)按数量比例将保证金作为违约予以没收支付给购方。
3)若由于购方违约或购方不按照本合同第9条规定的时间内,(第12条规定除外)开具以售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必须按保证金相同的金额付给售方。
4)开具的信用证必须满足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内容。信用证所列条件应准确、公道,售方并能予以承兑。通知银行收到信用证后,通知银行应给开证银行提供保证金。
12.不可抗力:售方或购方均不承担由于不可抗力的`任何原因所造成的无法交货或违约,不可抗力的任何原因包括战争、封锁、冲突、叛乱、罢工、雇主停工、内乱、骚动、政府对进出口的限制、动、严重火灾或水灾或被人们所不能控制的自然因素。
交货或装船时间可能出现延迟,购方或售方应提出证明予以说明实情。
13.仲裁: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仲裁解决。仲裁地点在_________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其法规裁决。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除进行仲裁的那部分外,在仲裁进行的同时,双方将继续执行合同的其余部分。
14.货币贬值:若美元货币发生法定贬值,售方保留按贬值比率对合同价格予以调整的核定权力。
15.有效期限:本合同签字后,在7天内购方不能开出以售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本合同将自动失效。但购方仍然对第11条中第(2)、(3)项规定的内容负责,支付予以补偿。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认真审阅并遵守其规定的全部条款,在见证人出席下经双方签字。
售方(盖章):_________ 购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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