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好文网>实用文>合同范本>顾问合同

顾问合同

时间:2024-08-24 13:04:18 合同范本

【精华】顾问合同三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顾问合同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华】顾问合同三篇

顾问合同 篇1

  医疗保险执业医师服务协议书 为了强化医疗保险住院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我院医疗保险服务水平,按照山东省和文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要求,本着院科两级负责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遵守医疗保险有关政策及管理规定

  根据《关于建立全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信用档案的意见》(鲁人社发201175号)文件的要求,符合医疗保险执业医师(以下简称医保医师)要求的医师方可从事医保医疗服务工作。

  医保医师必须熟悉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法规,遵守医疗保险相关管理规定,工作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考核处理。

  二、认真履行医保医师基本职责

  1、核对患者基本信息:参保人员禁止冒名顶替住院或门诊治疗,接诊与分管医师应负责查看患者身份证,确认身份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2、核对意外伤害原因:因交通事故等有第三者责任人的意外伤害不在基本医疗保险受理范围内,分管医师应问清致伤原因,根据情况给予办理。

  3、详实描述病史:分管医师在住院病历中要如实记录详细的致伤原因、地点和时间,以备医保经办机构审核。

  4、履行告知义务:参保人员选用自费或部分自费的项目必须签订“自费项目知情同意书”,使用超标准器材的,应按照要求办理补充交费,经参保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

  5、费用控制:按照医保相关规定进行总额预付控制、单病种限价管理、病种定额结算等,坚持按入院标准收治,坚持因病施治,参照医保用药目录,尽量选用医保范围内用药,限制进口卫生材料的使用。

  6、其他:住院医师有义务按照要求为参保人员即时结算提供必要文件,慢性病管理医师按照慢性病管理要求进行执业服务。 以上内容我已经详细阅读,同意按照相关要求对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进行医疗执业活动。

  本协议一式两份,医保办存档一份,科室存档一份。

  责任科室:科主任:

  医疗保险执业医师(签字):

  20xx年4月15日

顾问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身份证证号):

  甲方分配乙方从事工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期限为_9个月_。本协议于_20xx_年_4_月_1 日生效,至年月日终止。

  第二条 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甲方聘请乙方担任 销售主管 一职,负责以下工作内容:

  1.完成公司、经理交给的各项任务,并能积极主动、有预见性地解决工作中遇到或可能遇到的问题。

  2.准确的掌握项目的销售状况及回款情况,当状况不佳时,能及时准确地发现原因,并告之相关部门,以便及时作出调整。

  3.安排置业顾问的工作,督促其对资料的完整收集、规范整理、及时归档,随时向上级提供准确的销售信息,并保证数据的完全正确。

  4.负责督促置业顾问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提高仪态、仪表、服务质量,服务意识。

  5.掌握置业顾问的思想动态,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帮助其调节好心理状态,使他们以最佳的精神面貌、最高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

  6.监管和改善售楼处、销售办公室的环境卫生、物品摆放,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衔接,并负责解决。

  7.布置置业顾问的工作,并每天检查他们的工作完成情况。随机地请客户对置业顾问做出评价,并记入置业顾问档案,以促进提高服务质量;不定期地对退房客户进行回访并向经理报告,以促进工作的提高和改进。

  8.主持每天部门内部的早会,总结前一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布置当天的工作内容。了解置业顾问在工作日志中所提问题,并及时给予回复。

  9.作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表工作。使员工能理解公司的举措与政策,同时也关心员工的利益,让员工能真正地将自己融入到公司。

  10.归类整理相关政策法规,方便大家的日常学习及必要时给客户出示有力证据。

  第三条 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

  一天的工作流程:主持早会会后检查值班置业顾问的工作,如电脑资料的管理检查置业顾问的仪态仪表、服务质量,随机地请客户填写《客户对置业顾问的评价》,对退房客户进行回访就当日《工作日志》的内容请各部门配合解决。一月的工作流程:总结当月的'工作情况对次月的工作做计划

  第四条 乙方认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详见《水岸销售规章制度手册》)、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五条 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详见《保密协议》)。

  第六条 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时间:报酬由底薪和提成构

  成,底薪1800元/月,当月全额发放,每月8号为发放日(逾期不超过2个工作日);提成比例为个人销售额的1.5~3(比例在此之间浮动,根据考核最后确定)(详见《销售薪资发放制度》),分两次发放,发放时间为20xx年10月1日和20xx年1月1日,方式为10月1日前已完成交房的佣金提成全额发放,10月1日至12月31日未完成交房则发放个人销售提成的70%,公司暂留30%作为保证金,于20xx年 3月31日前发放(详见《销售薪资发放制度》)。其间发生退房的销售佣金从30%中扣除。

  第七条 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八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期满的;

  二、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第九条 乙方若不服从甲方管理;不按甲方要求劳务或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开除乙方并按最低提成比例结算,扣除损失赔偿后提成发放与第六条相同。

  第十条 乙方在本协议约定期间,无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与甲方就离职事宜进行协商。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提成。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为乙方购买一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意外伤害保险卡,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保险期间与本协议期限相同。

  第十二条 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无法在本岗位从事工作的,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

  第十三条 依据本协议第九条、第十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劳务期限届满或其他原因终止本劳务合同,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费。

  第十四条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有权提起劳动仲裁。

  第十五条 本协议从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代理人:联系电话:

  乙方(签章):联系电话:签定地点:

  日期: 年 月 日

顾问合同 篇3

  甲方:淮安兴盛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置业顾问) 地址:洪泽县仁和镇江淮中路128路 身份证号码:

  邮编:223100 地址:

  电话:0517-87806006电话:

  法定代表人:周训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期限采用以下方式:

  1、订立有固定期限 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1、置业顾问在充分发挥自己能力的基础上,开发房源及客户,提供买卖双方交易信息,促成买卖交易完成,利用公司培训的业务知识,按照公司提出的工作要求开展工作。

  2、保证把开发的房源及客户信息通过公司平台进行交易。交易从签约开始由公司完成,置业顾问在交易中有提供信息,必要协助,配合的义务。确保交易顺利进行。

  三、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公司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订就表示置业顾问同意并遵守公司的规章规定,接受公司工作安排。配合销售经理和业务经理的工作调查和安排。及时向公司汇报工作,接受工作指示。

  2、公司安排置业顾问从事一定区域买卖房源及客户开发工作,根据公司工作要求对置业顾问进行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按照合同附件约定的报酬支付给置业顾问。

  3、当置业顾问不能够在一定时间内完成公司要求的业绩指标,由于房地产经纪工作的区域性,工作时间的特殊性,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与置业顾问的劳动合同关系。并不承担有关的一切损失。

  4、置业顾问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如果没有完成公司规定的业绩指标,公司有权利终止与置业顾问签订的合同。如果以后置业顾问拥有客户只要通过公司平台交易就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处理。

  5、如果置业顾问违反公司规定或超出工作授权范围以及在工作过程中由于自己的过失给公司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损失由置业顾问个人承担,情节严重者处以5万-----10万元人民币罚款,开除工作。

  (二)置业顾问权利和义务

  1、置业顾问应当积极按时参加有关公司组织的.培训,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工作会议。根据公司的要求置业顾问应当努力提高职业技能,按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若经本公司培训成熟后跳槽到其他代理公司工作,应赔偿我公司培训费。

  2、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义务,遵守公司业务开展中的规定。禁止以公司名义从事业务以外的任何工作,业务工作的开展必须在授权的范围内,以公司许可的名义,按照公司授权的程序和方式工作。

  3、按照约定的标准从公司处获取报酬。置业顾问开展业务所需费用由置业顾问自行承担。在开展业务工作过程中由于自己的故意或者过失造成意外损失由置业顾问自行承担。

  4、置业顾问故意汇报虚假房源及客户信息,或者瞒报房源及客户信息,把开发的房源或者公司的房源通过自己私下交易,或者公司以外的交易平台交易的,按照约定置业顾问应当赔偿公司的损失,扣除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及所有未结算提成,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且立即辞退。

  5置业顾问个人住址、身份信息、通讯方式等有关变化应向公司及时提供。

  四、工作时间: 除公司安排的必要培训工作交流时间外,置业顾问每天在售楼部工作时间因工作情况而定,每月休息 四 天。

  五、劳动报酬:

  1、工资发放:每月五号左右,以现金或银行转帐形式支付置业顾问。

  2、基本工资+销售提成:基本工资1500(试用期1200)+提成,提成额按照合同额的千分之一,提成款的发放方式:合同签订后,确定收到客户首付款后下个月发工资时付提成额的45%,收到客户贷款后下个月发工资时付提成额的45%,余款(总提成额的10%)帮助客户办理所有手续顺利交房后一周内付清。

  六、社会保险:

  1、置业顾问以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会保险、交纳社会保险费。

  2、置业顾问所领取的劳动报酬中包含国家法律规定有关社会保险的费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一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将变更要求送交另一方,另一方 七日内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本合同。

  2、除法定的条件外,双方当事人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如下: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置业顾问违反公司原则规定; 没有按时完成工作目标; 不能有效承担客户开发工作,并不胜任其他工作安排; 同业竞争侵害公司利益;泄露公司机密,发现一次立即开除。

  3、除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外,双方约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如下: 法律规定不可抗力情况出现; 国家或者江苏房地产政策出现不可预料的变化,合同业务无法开展; 公司原定业务重心转移,出现业务调整。

  4、本合同终止,一方希望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三十日与对方协商续订劳动合同。

  5、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公司或置业顾问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对方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要求,并做好全部交接工作,不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八、其它约定:

  1、本合同所称的开发客户工作的完成是以房产最终得以交易为标准。具体交易客户数量不同人时按销售制度约定比例提取报酬。

  2、本合同由淮安兴盛置业有限公司规章制度、业务流程、协商一致的内容等附件。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问题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按照国家合同法,劳动法有关规定处理。

  九、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对裁决不服可以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淮安兴盛置业有限公司乙方( 置业顾问)(签章):

  年 月 日年 月日

【顾问合同】相关文章:

顾问合同06-01

顾问的合同03-20

顾问技术合同05-12

顾问聘用合同05-04

聘请顾问合同04-01

顾问劳务合同01-07

顾问聘请合同05-20

顾问服务合同01-09

设计顾问合同03-09

金融顾问合同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