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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

时间:2024-09-29 09:54:01 合同范本

实用的工程合同汇总5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合同5篇,欢迎大家分享。

实用的工程合同汇总5篇

工程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乙方向甲方供应生产物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产品名称:

  二、订购产品数量:

  三、质量标准:

  1、甲方授权乙方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甲方生产要求的货物。乙方的货物必须符合规定的标准和随货文件要求。

  2、

  四、产品规格及价格: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双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支付货款。

  (1)翻单结算。既第二批货物到甲方厂区指定地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批货款。以后依次类推下次送货结算上次货款。

  (2)留质保金结算。既乙方前一期货物送达且验收合格后,留下________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其余款项货到后当月内付清。合同期限届满,货物没有发生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全部退还乙方。

  (3)货物运到甲方后,经检验合格,卸货后--日内付款。

  六、产品包装要求及规格:(包装费用已包含在货物价格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交货地点:。运费由乙方负担。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等各种风险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供货时间:

  1、乙方在收到甲方首批传真订单(或电话、短信通知)____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合同指定地点。重复订单,____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合同指定地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果供应的货物行情有较大幅度的变化,经双方协商可根据市场价格对供货产品的价格做出必要的调整。协商不成,仍按原条款执行。

  2、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包装或产品规格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如甲方拒收,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另行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且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生产企业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及相关的手续。其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并随货附带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化验报告等手续。

  4、甲方应在乙方所送的货物到达后及时进行质量检测,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须立即现场处理善后事宜。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

  5、因乙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引发甲方生产或质量事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此责任不因甲方已进行质量监测而免除。

  6、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时间送货、送货迟延或货物的数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赔偿甲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7、双方都应保守对方的商业机密。

  十、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特别声明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合同有效期:20xx年___月_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签订地: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签字日期:20年__月__日

  签字日期:20__年__月__日

工程合同 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 工程地点: 。

  1.3 承包范围: 。

  1.4 承包内容: 。

  1.5 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6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对业主的所有承诺及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个日历天。

  2.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

  天,按本工程总价的 计算,按天累计。

  2.4 如遇不可抗力影响,经甲方同意并报业主书面签字盖章认可后,可考虑工期延长。

  2.5 发生不可抗力,乙方有责任积极组织抢补措施并相应调整计

  划,尽一切可能保证工期。

  2.6 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均不得延长工期和要求增加费用,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7 对不可抗力的解释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不可抗力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和费用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余部分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质量

  3.1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

  3.2 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为 。

  3.3 乙方必须严格按经设计院、业主认可的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3.4 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的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对乙方的罚款通知,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第四条 环境安全标化

  4.1 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 标准要求,并承担安全贯标、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4.2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安全标化标准,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全由乙方全额承担。且乙方愿意接受达不到安全标化标准的甲方罚款,罚款金额为总结算金额的 %,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也由乙方全额承担。

  4.3 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4 乙方严格执行JGJ59-99、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80-91高空作业、DBJ08-903-98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等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标化管理的有关要求,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4.5 乙方应编制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6 乙方必须根据施工规范搭设和配置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劳防用品,应在甲方允许的供应商中采购上述物资,且必须加强进场验收和搭设后的使用前验收。

  4.7 乙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人员及乙方的专业分包施工队伍进行分部分项和专项安全交底。

  4.8 在施工期间,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统一按甲方提供的服装着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4.9 乙方应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双证(建委、安监局)协助甲方作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施工过程中做好班组上岗记录工作。

  4.10 发生安全或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监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排除事故或抢救人员提供帮助。

  4.11 甲方为维护自身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甲方将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将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罚款通知,甲方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4.12 双方约定工地保安人员由甲方提供,每个岗点安排四名保安人员,保安人员的工资及技防设施费用由乙方分摊。

  第五条 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暂定为人民币 元整。

  5.2 本工程计价方式为: 。

  5.3 上述计价方式中包括(或不包括)工程税金。

  5.4 如本工程计价方式含税金,则由甲方实施代扣代缴。

  5.5 本工程结算由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编制完毕,并递交甲方进行结算审核,审核无误后由甲方提交业主单位,经业主及审计单位确认后形成正式的工程结算书作为价款结算的依据。

  第六条 图纸及工程资料

  6.1 甲方应在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有关地质水

  文资料和地下管线图等工程资料 套,并进行设计交底。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由乙方自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6.2 甲方负责提供归档资料样本及归档资料编制要求。

  6.3 乙方在全部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乙方施工范围内的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 套,竣工原图由 方提供。编制要求按上海市建委、市档案局,市政局和甲方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同时满足 合同标段竣工资料的编制要求,费用由乙方自理。竣工资料编制保证金为本分包合同造价的 %,竣工资料和竣工图提交每推迟一个月扣除保证金 %,依次类推,扣完为止。

  6.4 乙方竣工资料的编制应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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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由甲方供应的材料品种和单价有:

  7.2 甲方在提供甲供材料前,乙方应出具乙方单位收料确认章和收料责任人的书面证明。

  7.3 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应派收料责任人接料、清点、验收,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由乙方收料责任人在送料单位送料单据上签认规格、数量并加盖收料章,乙方妥善保管并承担相应保管职责。乙方必须在原材料接收后,在甲方试验工程师的协调下,对原材料按规定进行复试,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所发生的相关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7.4 乙方要料计划及数量须按甲方要求每月 日按时上报,该计划及数量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按已审核的计划及数量供料。

  7.5 甲方供应的主要材料,乙方每月 日与供货单位和甲方核对一次数量、规格及金额,经核对无误后填制《甲供材料月度供料汇总表》并由乙方签字盖章,否则当月甲供料数量以甲方调拨单为准。

  7.6 按图示数量超用部分的甲供料,如供料当月的市场价高于合同甲供料单价,超用部分按供料当月的市场价在结算时扣除;反之则按甲供料单价在结算时扣除。

  7.7 上述甲供材料以外的材料可由乙方供应,单价由乙方与供应商洽谈确定。但所选的供应商必须在甲方的合格分包商名录内,并符合国家和政府的备案证和许可证制度,且应事先收集该供应商的相关资料(经营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明、质量保证书、产品防伪标志、复试报告和备用证等),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由于材料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发包方(甲方):xx公司

  承包方(乙方):

工程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委托人(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_________工程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划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招标代理业务服务类别

  a类:工程勘察招标代理;

  b类:工程设计招标代理;

  c类:工程监理招标代理;

  d类: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代理;

  e类:工程施工专业分包招标代理;

  f类:工程施工劳务分包招标代理;

  g类:建筑材料或设备招标代理。

  h类:工程标底编制;

  i类:其它类。

  三、招标代理服务范围和内容

  1.服务范围:

  2.服务内容:

  □发布招标公告

  □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标底及工程量清单)

  □审查投标人资格

  □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

  □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协调合同的签订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酬金

  1.本次招标代理服务酬金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招标代理服务合同酬金计算方法:

  (1)按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

  (2)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酬金不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它费用(如交易中心服务费、评标专家费、评标专家交通费、标底审查费、广告费等)

  3.出售招标文件的费用:按照国家规定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出售招标文件的工本费归代理人所有。

  4.招标代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3.本合同专用条件;

  4.本合同通用条件;

  5.其他文件。

  六、代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中约定范围内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服务。

  七、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额度、币种、方式、期限向代理人支付酬金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八、代理人在履行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委托人不得对代理人提出任何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标准、规范等的要求,否则代理人有权拒绝执行。

  九、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三份。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代理人(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专用条件另有规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通用条件: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需要订立的,通用于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条件。

  2.专用条件:指委托人与代理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对通用条件做出的补充、修改或具体规定的条件。

  3.“委托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委托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4.“代理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承担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5.“第三人”指除委托人和代理人以外与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有关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如投标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设备供应单位、施工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

  6.合同酬金:指委托人依据合同应向代理人支付的费用总额。

  7.招标代理期限:指委托人、代理人在合同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招标代理业务的天数。

  8.图纸:指委托人提供给代理人满足于本工程招标需要的图纸(包括计算书、配套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

  9.书面形式:指合同以及根据合同发出的包括电传、传真、电子邮件或手写、打英复印的各种通知书、任命书、委托书、备忘录、会议纪要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0.索赔:指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对于并非自己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依据合同或法律,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者合同期限顺延等其他要求。

  11.违约责任:指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依据合同或法律所应承担的责任。

  12.“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合同文件和解释顺序

  1.除非专用条件另有规定,本合同组成文件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3)专用条件;

  (4)通用条件;

  (5)其他文件。

  第三条图纸:

  1.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代理人提供图纸。委托人在合同中对图纸有保密要求的,委托人应采取相应保密措施;代理人在约定的期限内负有保密义务。

  2.代理人不经过委托人同意,不得将图纸转给第三方。

  第四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约定的部门规章、有关工程标底的计价办法和规定以及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五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二、代理人的义务

  第六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招标代理工作计划、招标文件等,并按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范围实施招标代理业务。

  第七条在工程招标过程中,代理人有义务向委托人解释有关招标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以保证招标工作的合法性。

  第八条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完成招标内容。对招标中各项计算数据、技术分析结论等的科学性、准确性负责。

  第九条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代理人对招标工程的各种数据、资料应严格保密,不得接受与本工程有关的投标咨询。

  第十条对委托人委托代理的事项,代理人应合理运用专业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咨询服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招标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招标代理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通用条件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代理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十二条代理人依据合同和法律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三、委托人的义务

  第十三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代理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十四条委托人应尽可能向代理人提供便利条件,以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

  第十五条依据合同约定支付合同酬金;如因非代理人直接原因造成招标失败的,委托人应支付代理人已完工作的服务费用,具体费用由专用条款约定。

  第十六条委托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内容、时间内,提供与本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有关计划立项、规划许可证明、资金到位证明等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就代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委托人应对代理人完成的招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清单、标底、答疑纪要等)进行确认。

  第十八条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的代表保持与代理人联系,代表委托人负责及时处理各种问题。

  第十九条委托人依据合同和法律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四、代理人的权利

  第二十条委托人在委托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授予代理人以下权利:

  1.代理人在招标代理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代理人在招标代理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询。

  3.代理人在招标代理过程中,有对工程现场踏勘的权利和参与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合同的订立。

  4.代理人有权阐述对工程投资计划、质量与工期要求等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5.代理人依据合同规定的数额、期限和方式获得酬金。

  6.代理人对招标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在本工程中使用和复制的权利。

  7.代理人有权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要求。

  8.代理人依据合同和法律享有的其他权利。

  五、委托人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代理人询问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有足够的理由认定招标代理专业人员不按招标代理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招标代理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代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委托人在招标过程中有权审阅代理人编制的招标文件,并可以提出不违反任何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相关文件的修改意见。

  5.委托人有权依据合同检查、监督代理人工作,并要求代理人提交代理业务工作总结。

  6.委托人依据合同和法律享有的其他权利。

  六、代理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代理人的责任期即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代理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双方应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期限和有效期。

  第二十三条代理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得超过工程招标代理合同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四条代理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按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应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五条代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七、委托人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代理人所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七条代理人在履行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的义务过程中由于委托人的主观干预,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应当由委托人承担。

  第二十八条委托人如果向代理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代理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八、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代理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代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二条代理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三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四条合同履行期限内,非代理人原因,委托人提前解除合同,委托人应视代理工作完成情况,给予代理人赔偿。赔偿数额按专用条件约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合同履行期限内,非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代理人提前解除合同,代理人应给予委托人赔偿。赔偿数额按专用条件约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飓风、地震、洪水、政策变化或其他非当事人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灾等造成招标代理工作中止或暂停等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2.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将情况尽快通知另一方,并应尽量减少由此发生的损失。

  第三十七条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方可在约定的时间内采用书面形式向违约人提出索赔。

  第三十八条双方实际、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九条双方就合同解除协商一致或者依据约定或法律合同解除条件成熟时,本合同终止。

  九、代理业务的酬金

  第四十条正常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一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工程招标代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代理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四十二条如果委托人对代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代理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四十三条支付工程招标代理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十、其他

  第四十四条因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需要,代理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四十五条代理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代理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外或委托人有特殊要求时,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四十六条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代理人及代理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招标代理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代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七条代理人为履行合同义务而发生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代理人承担。

  第四十八条如果代理人就委托代理的工程向委托人提出建议,由此委托人获得或增加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方式给予代理人奖励费用。

  第四十九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十条本合同任何文件内容的修改或补充,均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加以确认,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一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2专用条款

  第三条委托人应提供给代理人_________套图纸。提供图纸的时间:_________天。

  第四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工程标底计价办法和规定:

  1.法律、法规、部门规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标准、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标底计价办法和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本合同除使用汉语语言文字外,还使用语言文字。两种语言文字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六条

  1.代理人应给委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有关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代理人指派_________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其主要职责: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委托人应给代理人提供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有关资料:_________;提供资料的时间:_______天。

  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在_________日内对代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八条委托人授权_________为本招标代理业务代表,其主要职责: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四条合同履行期限内,非代理人原因,委托人提前解除合同,委托人应视代理工作完成情况,给予代理人不低于合同酬金20%的赔偿。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赔偿金: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条合同履行期限内,非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代理人提前解除合同,代理人应给予委托人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酬金(扣除税金)。代理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赔偿金: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代理人的正常服务酬金:合同签订后_______天内向代理人支付合同酬金总额的_________%作为预付款,当工作量完成_______%时,支付酬金_______元,剩余部分酬金待发出中标通知书后_______天内一次付清。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服务酬金: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服务酬金: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三条双方同意用(币种)_________支付酬金,按_________汇率计付。

  第四十八条如果代理人就委托代理的工程向委托人提出建议,由此委托人获得或增加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方式给予代理人不低于委托人获得或增加经济效益的20%作为奖励费用。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奖励费用:_______

  第五十一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代理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_________仲裁;

  3.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工程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需方: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将重庆**职业工程技术学院工程中的部分地方材料承包给乙方供应,向乙方采购碎石、河沙材料,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采购事项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要求乙方供应材料及单价。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提供企业资质等相关报告及相关产品的产品质量证明书。

  第三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乙方所供给甲方的材料达到相关产品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复检合格,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满足环境及职业健康标准要求。

  第四条甲方对提供的产品如存在质量问题,乙方承诺在24小时内到甲方现场进行处理,并承担因该批材料质量问题产生的相关费用损失;

  第五条交货方式、地点:

  乙方按要求将所供材料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指派为材料员验收人员签字,作为乙方供货结算依据;

  第六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承担:

  由乙方方采取任何方式运输,运费由乙方方承担,由乙方负责材料运输途中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卸货过程前的所有运输安全,并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七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提出异议期限:

  双方合同约定与相关行业标准在指定地点进行验收。如有异议甲方应在3日内向乙方提出,乙方承诺在2日内给予解决和答复;

  第8条质量要求:

  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达到规范要求,如超出规范要求甲方有权拒绝,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结算方式、时间和地点:

  本材料款采用转账支付,乙方向甲方提供结算报表,交工程项目部及公司审核合格后方进入结算支付;

  第10条付款方式:

  办理好支付程序后由项目部转账支付,每月结算次月付款80%,结算月不足30万的.次月不付款将转到下月结算支付。

  第11条违约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违约:

  1、单方无故终止合同;

  2、乙方在非不可抗力因数的情况外货物逾期交付造成甲方工期延后;3、甲方未按合同履行付款义务;

  4、其他应依法确认为违约责任的行为。甲、乙双方约定:违约方补偿守约方违约责任金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给甲方造成的停工待料窝工损失加延期损失;

  第十二条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3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处理;

  第14条补充条款:

  1、乙方必须依据甲方的要求,按时按量提供材料,运输材料时要以施工管理人员批准的材料计划单为运输供货依据,结算时提供材料计划单、供货单、入库单经审查无误,方能办理结算支付事宜;

  2、乙方材料进场必须由甲方相关材料人员进行收方确认后在指定地点卸货,如没有甲方人员监督检验卸货,乙方不得要求计量。

  3、甲方现场项目经理及公司相关人员有权随时要求对材料数量、质量进行抽检,乙方必须积极配合,方量偏差超过1%时,前期所有款项按抽检比例统一结算;

  4、若发现乙方供相关货人员与甲方收货人员弄虚作假虚报或谎报方量乙方无权要求支付前期供应的材料款项,并按乙方违约处理,自动解除合同,乙方无权要求任何费用补偿,并赔偿甲方5万元的损失;

  5、乙方必须积极配合按甲方要求时间供货,如果累计3次未按甲方要求时间供货(通过协商甲方同意的除外),甲方有权认为乙方供货能力有限,有权将本合同材料部分或者全部交由其他供应方供应,乙方不得干涉和要求其他任何费用补偿,前期的材料款按约定期支付且单价按0.9系数结算。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需方(甲方):供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

工程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将东街小学操场南大门不锈钢大门承包给乙方,本着相互协作,大力配合的原则,特制定本合同。

  一、包工包料及材料:

  大门每个11616元,规格4。84m×3。05m(含费)包括方宫50×50m×1。5mm、不锈钢钢板1。2×2。4×1。5mm、门轴、瞄头、人工及辅材费。

  二、安全、工伤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

  三、工期20xx年7月20日至20xx年8月20日,如期不完成,每推迟一天扣除总造价5%。

  四、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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