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出口合同3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出口合同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出口合同 篇1
买方:
法定代表人:
卖方:
法定代表人:
生产商:
法定代表人:
签约地:
三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同意严格按照下列条款进行交易。
一、货物品名、规格、包装和质量要求:
品名:
规格:
包装要求:
质量要求:
二、数量、单价、价格条款和金额合计:
数量:
单价:_____元。
合计:_______元。
三、检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装运期限:
生产商须在收到买方直接下达的订购订单之日起天内按合同约定备齐货物,并交由卖方即刻验收装运。
五、装运条件(运输方式、出运口岸、目的地和分批出运安排等):卖方作为发货人安排装运,并在发货后及时通知买方。
六、保险:由卖方购买保险。
七、付款条件:
本合同卖方为______,但买方在合同项下的具体订单直接下达至生产商。合同支付方式为跟单托收下提单日后____天付款交单。买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卖方指定的托收行或代收行按发票金额足额付款赎单。卖方收到买方支付的货款后,应在规定时间将生产商应得部分拨付给生产商。
八、品质/数量异议与索赔:
货到目的地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或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船公司或其他有关运输机构责任外,买方可凭三方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及生产商提出索赔。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地之日起____天内提出,数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地之日起_____天内提出,否则卖方或生产商不负任何责任。
九、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卖方或者生产商不能履约,或者部分或全部货物延迟交货,卖方或生产商不负责任。但卖方或生产商必须立即通知其余各方。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系指不可干预、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十、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由三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功,应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____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当时施行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三方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由败诉一方承担。
买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日
卖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日
生产商: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日
出口合同 篇2
委托方:
代理方: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约双方就委托代理出口业务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委托代理出口商品名称:
出口口岸:
总金额:万美元,在 年年底前履行完毕。
具体型号、规格、数量、金额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确认。
二。 双方权利义务:
(一) 代理方:
1. 代理委托方办理有关货物出口报关、报检、托运手续及结汇、退税事宜,但因出口合同及其附件的瑕疵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行承担。
2. 因委托方原因致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权解除本代理合同,委托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3. 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迟履行,代理方应及时通知委托方采取补救措施。如委托方在诉讼时效内书面要求对外索赔的,代理方应根据其出口合同,积极协助委托方对外索赔,委托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并应在索赔前,依据代理方书面通知将预付费用划至代理方帐户。若委托方未支付有关索赔费用,而由代理方先行支付的,则委托方丧失享有索赔产生的权利,但不免除因索赔而产生的义务。上述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承担代理方先行代垫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通讯费等。反之,如外商索赔,由代理方应诉/应裁,但委托方应无条件协助并承担应诉/应裁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二) 委托方:
1. 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复印件: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非法人营业执照);
② 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 税务登记证(国税);
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申请认定表(正在申请一般纳税人的企业);
⑤ 如是外商投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还需要提供:港澳台侨企业批准证书。
若以上证照到期后,委托方在年审后半个月内应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给代理方。
2. 保证所委托出口的货物符合出、进口国的国家政策法律规定,并保证委托出口的货物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 负责组织出口货源,并根据出口合同的规定按时将委托出口货物运至出运口岸及承担运费,并
保证所委托的实际货物与报关品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相符。若委托方违反本条规定,则应
承担由此产生的对外及对代理方的赔偿责任。
4. 协助代理方办理报关、报检、制单、结汇等具体业务,保证从代理方处取得的所有单证的安全,不得挪作它用。
5. 代理方原则上不接受拼柜货物。若确有必要,委托方应于货物报关出口前一周书面通知代理方,由代理方决定是否接受。
6. 委托方应如实申报,不得虚报数量,高报价值。
7. 如委托方指定货代以及需异地报关出口的货物,委托方应通知代理方其货代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等详细资料,并允许代理方与货代直接联系,在货物正式报关出口前,由货代将装箱单、发票传真给代理方确认。
8. 保证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真实、有效、合法。
9. 未经代理方同意,委托方不得擅自更改确认后的合同条款,不得对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诺。
10. 承担因委托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及与外商签订之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责任。
11. 对外商资信负责,承担因外商原因致使与外商签订之合同不能履行或与外商签订之合同已部份履行但无法收汇核销的责任。前述外商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响本协议项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费的权利。
12. 保证在报关日后30日内将报关单、核销单等退税单据交还代理方,并保证报关单、核销单的所有内容与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内容一致。
13. 因委托方的原因,导致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未能退税时,代理方有权向委托方追索该部份退税款。委托方应在收到代理方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将该部份退税款,付到代理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上。
三。 费用与代理手续费结算:
1. 代理出口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除退税外均由委托方承担,如因需要由代理方代为缴纳的,委托方应在每笔费用实际发生前转入代理方帐户,代理方也可直接在货款中扣除。本合同项下的出口费用包括:保险费、港口码头费、装运港市内短途运杂费、仓储费、出口检验费、检疫费、报关费、国内银行费用等。
2.a.代理方负责接收国外客户t/t货款,该货款应于60天内汇到代理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在代理方收到委托方国外货款,先按1美元:8.26人民币元将货款汇入同增值税发票上相符的银行帐户,在核销单、报关单退回后,并收到委托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收缴款书后 3个工作日内将外汇货款按1美元:9.14人民币元的比率,扣除已按1美元:8.26人民币元支付的.货款,将剩余货款按委托方的通知汇入同增值税发票上相符的银行帐户,其余部分(包括不低于 13%的退税款额)作为代理方的代理费用。
3.如出口合同外商付款期至时,代理方未实际全部收汇,
代理方对委托方就该笔货款保留追索权。如代理方在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和缴款书二个月后在国税局依然查无增值税发票和缴款书的相关信息,委托方有责任协助代理方向当地国税局查询。
四。 违约责任:
1. 在本合同项下,如一方违约,除依法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及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差旅费、通讯费。
2. 自违约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法定义务之日起,其于后支付的任何款项按以下顺序清偿:(1)守约方为实现权利支付的费用;(2)利息或违约金、损失赔偿金;(3)货款本金。
五。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我国对外贸易代理的有关规定。
2.委托代理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
六。其他:
1.上述结算价双方将根据20xx年度实际退税时间及市场行情协商调整。
2.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工厂若需要代理方提供“产品购销(买卖)合同”,该合同仅限于开具增值税发票用,其内容若与本协议有矛盾,以本协议为准。
3.如中国人民银行美元和人民币的汇率发生变动,高于或低于1:8.26(不含本数)时,则代理方与委托方另行协商该代理合同中第三条第2点中结算比例,以保证代理方不发生代理业务亏损。
5.如国税局对该产品出口退税比例进行调整,高于或低于13%(不含本数),则代理方与委托方另行协商该代理出口合同中第三条第2点的结算比例,以保证代理方不发生代理业务亏损。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补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提出并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与本代理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 代理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出口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贷款人: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
贷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证为抵押向贷款人申请外汇贷款一事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1.双方同意以下定义
1·1.信用证:由____银行开出通过_____通知编号为____的____信用证。
1·2.债务: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及与此有关费用。
2.贷款金额和用途
2·1.本合同贷款金额的最高额为_____。
2·2.本合同项下贷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3.期限
3·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从合同签订日起___个月。
4.利息与费用
4·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_____。
4·2.贷款从第一笔提款日起息,利息以一年360天为基础,根据实际经过的天数计算。
4·3.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季第三个月的20日和贷款到期日。
4·4.借款人到期间付利息由贷款人主动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帐户内扣收。
5.信用证的抵押和还款
5·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借款人将1·1条款下的信用证正本抵押给贷款人并由贷款人保管,作为贷款的还款保证。
5·2.在提交单据后,借款人保证叙做出口押汇并授权贷款人将押汇收入直接用于归还贷款。
6.陈述与保证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陈述与保证。
6·1.借款人是从事商务经营和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经济法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具有执行、履行所有民事行为的能力。
6·2.本合同的制定、签署、执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条令、制度。借款人已办妥所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续。
6·3.保证根据出口信用证条款的要求按时发运货物,履行信用证规定的各项义务。
6·4.保证及时将抵押信用证规定的.出口单据向贷款人提交议付。
6·5.按时支付利息和归还贷款。
6·6.保证按本合同2·2条款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7.违约
下列事件属于违约
7·1.借款人未按信用证规定的日期内运出商品。
7·2.借款人在本合同第6条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7·3.借款人将抵押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向别的金融机构议付。
7·4.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7·5.借款人发生或将要发生解体、重组或破产。
7·6.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8.违约的处理
8·1.在上述一项或数项违约事件发生后,借款人必须在收到贷款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的七天内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弥补因借款人违约所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损失。
8·2.在这种情况下,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a.对违约金额处于20%~50%的罚息。
b.宣布部分或全部贷款到期,主动从借款人帐户中扣还贷款及其他费用。
c.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户,如借款人的债务没有得到全部清偿,贷款人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d.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维持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响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对此,借款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其他
9·1.本合同在贷款人和借款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清偿后止。
9·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9·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二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贷款人:公章借款人:公章
授权人:授权人: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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