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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合同

时间:2024-07-14 15:45:26 合同范本

精选住房合同集锦5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住房合同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住房合同集锦5篇

住房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号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___ 签订的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 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产权情况

  1.房地产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土地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土地出让(转让、划拨)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

  7.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共有权份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房屋预售、买卖契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情况

  1.抵押土地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抵押土地评估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抵押房屋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抵押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抵押房屋评估总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房地产评估总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贷款用途为。

  第五条 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

  第六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甲方以所购期房作抵押,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将购房合同、抵押登记证明交乙方执管。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将房屋所有权证一并交乙方执管。

  第七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八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十一条 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投保金额不得少于全部贷款本息总额,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第十三条 借款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否则,乙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四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并办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保险手续。

  第十五条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六条 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七条 以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在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在设定抵押的土地上另行建造定着物;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建造定着物的,该定着物一并抵押。乙方同意甲方在其设定抵押的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预售,预售房屋面积限制在建筑平方米以内。甲方将预售出的房地产权情况列出清册,报送乙方备案。乙方有权制止甲方继续预售房屋。

  第十八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九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或者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第十三条第3项约定的违约情形等。

  第二十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帐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二十一条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或印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个人(签字)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住房合同 篇2

  货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借 款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货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 真: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向丙方购买自住的商品房,按照《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实施细则》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用银行信贷资金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向丙方购买________区(县)_______街道(镇)_______路(村)___弄______号________室商品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年另________月,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中长期贷款采用分期确定利率的规定,对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采取每年确定利率的方法,即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每年十一月底的利率水平,在当年十二月份公布下一年度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利率水平,利率的执行期限从下一年度一月一日到该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借款合同签订时,以当日银行公布执行的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确定第一期贷款利率,执行期限到当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条 贷款拨付

  甲方委托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登记部门认同(乙方确定认同标准)之日起的5个营业日内,将全部贷款连同甲方存入的自筹资金,以甲方购房款名义用转帐方式划至丙方的销售商品房存款户。

  第六条 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结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 人民币(大写)_______万______仟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银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甲方应在每月__日之前将当月还本息额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续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七条 贷款担保

  甲方以购买的商品房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抵押担保。甲,乙双方签订《个人住房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甲,乙双方应向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丙方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在该商品房竣工验收交付给甲方并且将《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交乙方执管之前,如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丙方应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后一个月内负责代为清偿。

  第八条 保险

  甲方必须办理全额抵押房地产的财产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有关保险手续可委托乙方代办。抵押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

  保险单须注明乙方为保险赔偿金的第一受益人,抵押期内,保险单正本有乙方保管。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若借款合同需要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

  本合同存续期间,合同条款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相符的,原合同应依照法律法规作相应变更。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取得乙,丙方的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原合同同时终止。

  第十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按月还款,并在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没有按月还款,一方按规定对其逾期本息按日利率万分之计收罚息。

  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没有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处分抵押物,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第十二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想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 ,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公证部门,房地产登记部门各执一份,副本__份。

  甲方:(私章) 乙方:(私章)

  (借款人) (贷款银行)

  (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丙方:(公章)

  (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住房合同 篇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签订合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 当事人各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承诺严格履约。

  第三条 本合同包括借款、抵押、保证等内容。

  第二章 贷 款

  第四条 借款用途

  见本合同第四十六条。

  第五条 借款金额

  见本合同第四十七条。

  第六条 借款期限

  见本合同第四十八条。

  第七条 贷款利率

  见本合同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在借款期限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于下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期限档次利率执行新的利率;但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执行本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调整合同利率。

  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乙方有义务直接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第八条 划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专项划款方式即乙方将贷款款项直接划入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账户名及账号见本合同第五十条。

  第三章 还 款

  第九条 还款原则

  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方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偿还贷款本息。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一次贷款本金及利息,最后一次还款不能迟于本合同期限届满日。

  甲、乙双方同意遵循先还息后还本、息随本清的原则,甲方还入款项按照期前欠息-当期利息-本金的顺序依次入账。

  第十条 还款总期数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月还款,确定还款总期数,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一条。

  第十一条 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偿的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以下两种还款方法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二条。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即甲方按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每月还款额=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1贷款本金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即甲方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贷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

  第十二条 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取以下两种还款方式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三条。

  一、委托扣款方式

  即甲方委托乙方在每月扣划日从甲方在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还款。活期存款账户是指储蓄卡账户、信用卡账户、储蓄存折账户之一。采取委托扣款方式的,须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并在乙方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活期存款账户。

  如甲方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扣划、变更等情况而造成乙方无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新的活期存款账户用于扣收贷款本息。

  如甲方在借款期内要变更指定还款账户,须提前

  天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并重新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约定新账户启用日期后方可实施。

  二、柜面还款方式

  即甲方在还款期内的任何一个工作日直接到乙方规定的营业柜台以现金、支票或信用卡、储蓄卡办理还款。甲方前期如有拖欠的,应将所有拖欠款项和当期还款额一并交纳。

  第十三条 提前还款

  甲方提出提前还款时,须于预定的提前还款日前

  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核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

  甲方申请提前部分还本,经乙方审核确认甲方未有拖欠本息及已还清当期本息后方可提前还款。

  提前归还的部分贷款本金必须是1万元的整数倍,并必须在还款前由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协议》,在还款期限不变的前提下,就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后甲方每月还款额作出约定。

  甲方申请提前清偿全部贷款,经乙方同意,应先归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再还清全部剩余贷款。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已计收的利息不随还款期限、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第十四条 延长还款期限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借款,须提前 个工作日向乙方申请延长借款期限,经乙方批准后,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并办理延长还款期限等有关手续。甲方申请借款延期只限一次。原借款期限与延长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原借款期限加上延长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延期之日起,贷款利率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执行,并根据贷款余额、剩余期限及新利率重新计算月均还款额。已计收的利息不再调整。

  第四章 贷款担保

  第十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担保为抵押加阶段性保证。

  抵押加阶段性保证指本合同项下贷款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房屋作抵押,在甲方取得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前,由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六条 本合同项下担保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

  第十七条 抵押物

  抵押物是指甲方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买的房屋,具体内容见本合同第五十四条。

  第十八条 抵押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处分抵押物的费用等)

  第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作抵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见本合同第五十五条。

  第二十条 甲方取得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后,必须立即依照法律规定办妥抵押物的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抵押期限

  抵押担保的期限自所购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至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二十二条 抵押期间,甲方应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二十三条 抵押期间,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应将损害赔偿金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该损害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六条。

  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或抵押物价值未恢复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此笔款项。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二十四条 抵押关系终止

  甲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则抵押关系终止。抵押终止后,当事人应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 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第二十六条 保证方式

  在保证期间,丙方愿对甲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甲方未能依照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或相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丙方就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同意乙方从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

  第二十七条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由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的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办妥房产保险和抵押登记,并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代为保管之日止。

  第二十八条 除以下情况外,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无需得到丙方的同意:

  一、延长借款期限;

  二、增加借款金额。

  第二十九条 保证期间,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而变更借款合同利率的,无需得到丙方的任何事前的书面或口头的同意或事后的追认。

  第五章 保 险

  第三十条 保险

  一、本合同签订以后,甲方须办理抵押财产保险。有关保险手续可到乙方认可的保险公司或委托乙方办理。保险期限届满日不能迟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日。保险期满,甲方未能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须对抵押物续办保险,在债务存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投保金额不得低于贷款本息,保险费由甲方负担。

  二、甲方应将保险单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保险期间,抵押房屋如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而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应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抵押物,并办妥保险手续。

  三、保险单必须注明乙方为保险第一受益人,并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该保险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七条。

  第六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了解、咨询、知悉购房借款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甲方有义务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有关资料、文件的真实性;

  三、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的约定获得相应的借款;

  四、在甲方借款清偿前并正常还款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自行居住,或者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后,将抵押房屋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

  五、甲方在还清借款后,有权从乙方取回《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六、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七、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八、甲方承担抵押物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等费用;

  九、甲方的通讯地址(如住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十、抵押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如果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或其他使抵押物价值减损的情况时,应及时恢复抵押物价值,或在30天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十一、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三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二、乙方及其授权代理人有权对甲方所购买的房屋进行查询和认证;

  三、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四、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规定对抵押物进行处分,并获得优先受偿;

  五、设定的抵押物意外毁损或灭失,以及因甲方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足以影响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清偿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或恢复抵押物价值;

  六、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丙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丙方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七、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发放贷款;

  八、乙方有妥善保管《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的责任,若有遗失或毁损,乙方负责补办;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丙方有了解、咨询、知悉本合同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保证期间,丙方失去担保能力或发生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撤销等行为,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或由对丙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由丙方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保证人,并重新签订保证合同;

  三、保证期间,丙方有义务接受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并向乙方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四、保证期间,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五、丙方的通信地址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条 甲方因转让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所购买的房屋而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他人时,应事先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征得丙方认同,方可由受让人与乙方和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第三十六条 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包括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除其遗产或财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同意继续履行甲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外,乙方在其债权未获清偿时,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取消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接受甲方所购房屋的权利,并将该房屋折价、拍卖、变卖以清偿甲方的债务。

  甲方遗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持经公证的继承协议、文件与乙方签订债务承担协议。

  第三十七条 甲方申请延长贷款期限,经乙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应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同时重新办理公证、保险、抵押登记和贷款担保变更手续。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对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八条规定之利率计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息,乙方从贷款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九条规定之利率对逾期本息计收利息;

  上述两项违约责任中,若甲方的借款既逾期又挤占挪用,乙方只择其重者采用,而不并处。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并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而取得贷款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3.借款期间,甲方累计六个月(包括计划还款当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的;

  4.借款到期,甲方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并自乙方发出催还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以挂号寄出时间为准)仍未清偿的;

  5.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6.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设定抵押物拆除、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的;

  7.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未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借款的;

  8.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抵押物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9.甲方与他方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

  10.甲方在借款期内间断或撤销保险或拒不续办保险的;

  11.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拒绝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的;

  12.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13.丙方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而甲方未按乙方要求落实新的保证人或提供新抵押的;

  14.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债务能力的事件。

  四、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向乙方予以足额赔偿。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扣划。

  第三十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影响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乙方应对未发放的贷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按本合同第六十条约定的违约金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条 丙方的违约责任

  保证期间,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

  一、丙方拒绝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的;

  二、丙方向第三人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第四十一条 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的清偿顺序

  乙方对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和原则清偿: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有关费用;

  二、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本息(包括罚息);

  三、清偿甲方应给付乙方而未给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四、所得价款在支付上述款项后的剩余部分,乙方应返还甲方;若所得价款不足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乙方可向甲方继续追偿,甲方仍承担相应还款义务。

  第九章 其他约定事项

  第四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各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有专属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四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和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

  甲方(签字) 乙方(公章)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住房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家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位于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平方米,甲方应保证该房产真实合法有效并本人有权利出租该房屋。

  第二条租赁期限

  1、房屋租赁期自年月年月为,乙方将租赁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同意。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壹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

  1、甲方按每月租金人民币屋租金。乙方应提前五天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下半年租金。

  2、甲方交付房屋组乙方使用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小写元整)。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四条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1、乙方应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空调费、网络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第五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1、租赁期内,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非人为造成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壹个月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对甲方重大损失的,甲方除追究乙方赔偿责任外,还可依据情理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3、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后果乙方自行承担: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时间支付租金的。

  2、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3、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4、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及押金退还乙方。

  2、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扣除50%保证金。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交付租赁房屋时,双方应将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

  2、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合同到期当日迁离,即交回租赁房地产,并保证租赁房地产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3、房屋及设施设备使用过程中,由于乙方使用不当而适成的任何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属于乙方的全部物件。搬迁后3日内房屋内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必要时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房合同 篇5

  出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装修及设备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此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乙方如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交纳期限和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年租金_____元,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交纳方式为__付,.由乙方在___年___月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以后按年支付,应在付款期末前___天支付.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

  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交纳水,电气,收

  收视,电话,卫生及物管等费用.乙方的民事纠纷均自行负责.水,电,气底数各是:水____吨,电____度,气____方.

  第七条 甲方收乙方押金____元,乙方退房时,结清水,电,气费,交还钥匙后,由甲方退还乙方押金____元.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租赁双方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违约方须赔偿给对方违约金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第九条 免责条款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1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动作废.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住址:

  住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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