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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的合同

时间:2024-10-02 03:16:30 合同范本

物流的合同合集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物流的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物流的合同合集15篇

物流的合同1

  托方(甲方):

  地址:

  受托方(乙方):

  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物流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的义务和权力

  (1)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运输方式为:公路汽车运输服务。

  (2)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时要开出送货单,明确承运货物总件数、货物名称、运送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要准确无误。

  (3) 甲方不得以隐瞒的形式委托乙方运送国家明文规定的禁运物品,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 甲方要使用仓库收货运送时要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应该积极配合甲方,不得以其他理由耽误甲方使用仓库收货、验货、运输。

  (5) 甲方交接货物与乙方要外包装完好,有条件可加封标志清晰的封条。

  (6) 在货物送达收货人之前,甲方有权利随时改变送货地点和收货人,但应当支付由此所增加的运输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7)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结算运输费用。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和权力

  (1) 乙方需免费提供不低于200平方米的仓库做为甲方收货仓库;,并在仓库大门显著位置悬挂“众邻乐链供超市深圳总仓”招牌。

  (2)乙方应在甲方的收货时间(收货时间为周一至周六8:30—19:00)内积极配合甲方收货,法定节假日或超出该时段的,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必须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延迟。甲方所收货物没有装车运走之前存储与仓库内,乙方应妥善保管,不得有丢失和损坏,发生丢失、损坏情况,乙方应按甲方货物采购价格的全额进行赔偿。

  (3)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须向甲方缴纳12万元服务保证金(本合同自乙方交给甲方12万元保证金之日起生效),甲方收到保证金后应开具收据以示确认。合同生效履行3个月后,无发生任何事故、矛盾,甲方应不计息把服务保证金返还与乙方。

  (4)乙方收到甲方运输货物通知后应该立即安排人员、车辆,装车、运送,并告知甲方货物正常到达送货地点的时间,若因天气、交通意外等原因导致货物无法按时到达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事实情况,不得隐瞒。

  (5)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若造成甲方货物缺失、损毁应按甲方货物采购价格的全额进行赔偿。

  (6)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运输方式承运,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运输方式。

  (7) 乙方运送货物到达约定地点,要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验货,验收完毕要求收货人在送货单具上签名确认。

  第三条 运费价格:

  1,整车报价

  (1)深圳至贵港境内3吨车每趟,5吨车每趟

  (2)深圳至贵港境内8吨车每趟RMB ,10吨车每趟RMB

  (3)深圳至赣州境内3吨车每趟,5吨车每趟

  (4)深圳至赣州境内8吨车每趟,10吨车每趟。

  2,零担报价深圳至贵港境内,深圳至赣州境内(7)返程货物按每趟运输收费标准的30%收取,返程货物少于总量的20%不收取费用。

  第四条 费用结算:

  (1)费用结算为月结方式,乙方在每月5号—10号为对账日,15号为结账日,如遇星期六、日或节假日则向后顺延。

  (2)乙方结账时应向甲方提供与结款相符的.运输发票,如无发票,甲方在应付款中有权扣除发票税金。

  第五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双方在合同终止前30天协商签订。延续合同,双方重新确定相关的费用及报价。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及变更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履约完毕合同自动终止。

  (3)合同期内,甲、乙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需赔偿对方近三个月总费用的30%的违约金;

  (2)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被依法撤消、解散、歇业、关闭或宣告破产。本合同即自动终止。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名: 签名: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物流的合同2

  发包方:XX,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XX,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甲方拟在龙冈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理处)并交由乙方承包经营,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经营授权范围

  1、甲方授权乙方在XX区(包含XX区各乡镇,市区除外)开展危险品运输业务洽谈工作。

  2、甲方授权乙方在XX区(包含XX区各乡镇,市区除外)开展普通货物运输业务。

  3、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的标志标识。

  4、分理处承包利润分配方式采取保证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歉收自补的原则。

  二、优惠条款

  1、甲方批准给乙方XX元每月的专业物流交易网会员资格(在甲方与物流交易网合作期内)。

  2、乙方分理处一年内完成业务量达成XX万以上并且安全无事故或纠纷的,甲方在乙方的上交管理费中提取20%作为对乙方的奖励。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公司宣传资料。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在分理处的前期业务开展进行全面的指导并给以大力的支持。

  3、乙方积极宣传推广甲方分理处业务,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业务接洽时必须以甲方分理处员工身份来进行交流。

  5、在乙方接到长期运输业务或批量的运输业务后,由乙方起草合同,甲方给予审核,签定合同时加盖甲方合同章。具体的运输由乙方实施,责任亦由乙方承担。

  6、分理处在招聘员工时必须经过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任用。

  7、合同期内分理处的各项支出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为经营者也是XX分理处的负责人。

  9、乙方有权根据企业的经营管理需要设置分理处的内部机构。

  10、乙方有权按规定任免分理处中层干部。

  11、乙方有权决定企业工人工资的分配方式。

  12、乙方不得私自承接零散业务或单次运输业务,乙方所承接的业务必须以甲方分理处名义。

  13、所有承运乙方业务的危险品车辆,必须经过甲方审核并与其签定承运合同和责任状,同时按照甲方规定办理各种保险。乙方不得私自寻找车源,由此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14、分理处办公场地的先期开办费用。人员工资及水电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资金结算方式

  1、甲方依据运输合同和派车单与乙方结算。

  2、乙方按照运费总额的7%上交利润给甲方。

  3、结算时间按月计算,每月的3号前结清上月费用。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全力支持乙方的合法工作,全力协调所需危险品车辆,如因甲方故意行为有损乙方利益的,甲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在接到乙方业务报审申请时,必须在一周内作出审核意见,如因甲故意拖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3、客户运费采取汇至甲方账户的,甲方必须按时按标准支付给乙方,不得无故截留或挪用,否则,甲方承担10%赔偿。

  4、如乙方私自承接单次运输业务,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要求乙方给予本次运输费用的10倍赔偿。

  5、乙方不得擅自超出授权范围开展业务,确因特殊情况的,乙方可在征得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方可开展。否则,乙方承担预接洽业务总额的5%的罚款。

  6、乙方必须加强人员及车辆的.管理,确保安全规范操作,因违法违规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第一年的业务基数为XX万元,如未完成,上交部分由乙方补足,如连续两年无法完成的当年基数的,甲有权利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8、乙方必须对甲的各种资料及数据保密,否则甲方有权追偿乙主的损失。

  9、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或变象以分理处员工以外的身份承接业务,本协议因任何原因未能履行到合同约定期限而终止后,乙方在三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同样或类似的经营活动。

  10、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在双方认可的前提下,在双方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11、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12、乙方必须因乙方原因导致

  六、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XX年。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XX(盖章)

  身份证号:XX

  地址:XX

  电话:XX

  乙方:XX(签字)

  身份证号:XX

  电话:XX

  地址:XX

  XXXXXX年XXXX月XXXX日

物流的合同3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法律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将石灰、原煤、各类钙粉产品等货物委托乙方代理运输。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运输任务

  1、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人,进行货物运输。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人,负责组织车辆和司机将甲方货物安全运送到指定目的地。

  2、受甲方委托,乙方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不得延误拖时甲方货物运输,影响甲方生产经营,由此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负责承担。

  3、甲方根据本企业生产进度和产量确定运输数量,乙方承担的运输量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运输数量计算,本合同中不列举具体运输数量。

  4、对乙方的运输任务及货物起运、到达时间由甲方统一分配、管理和调度,乙方应积极给予配合。

  第二条货物的种类、规格、数量及包装要求

  包装要求:甲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包装标准进行货物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按照保证货物运输安全为原则进行包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运。因甲方包装原因导致途中运输支付的额外费用,由甲方偿付。

  第三条合同期限

  自20__年1月5日起至20__年12月30日止。

  第四条运输起止地点

  起止地点如发生变化,以变化调整后的起止地点为准。

  第五条运输价格和结算方式

  1、运输单价:每月按实际运输数量结算,单价为380元/吨计算。如遇汽油、柴油、过桥过渡费、高速通行费等大幅变动,导致运输成本大幅变动时,运输单价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可随时进行适当调整,结算单价以调整后单价为准。

  2、结算方式:运输费用按月进行结算,当月款项当月付清。每月月底之前,甲乙双方财务人员就当月发生的.运输费用进行统一结算,形成汇总结算单据,结算款项月底之前付清。

  第六条运输质量和安全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运输起止地和运输数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运输车辆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2、乙方车辆严格遵守公路交通规则,积极维护公路交通秩序,保证道路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不得超速超载,不得人货混装,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车辆的各项营运费用、税金、规费(包括各种税费、油胎料消耗、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检费、过桥费、过城入境费、停车费、汽车费、违章违纪等各种费用)和司机食宿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5、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但货物是由于不可抗力、货物本身自然性质及甲方或收货人的过错致损,乙方不承担货物的赔偿。

  第七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规定解除事由或本合同约定解除事项以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本合同义务的履行。否则,守约方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乙方地自己提供的运输车辆应当具有合法的所有权,车辆已取得国家道路营运许可权,并以依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购齐有关车辆保险。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合同争议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第九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

物流的合同4

  甲方:

  签订地点:武汉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业务模式:

  甲方根据业务当天钢材采购实际情况以《物流发货单》的方式通知乙方去甲方指点供货单位提货,乙方根据甲方《物流发货单》, 《货物提单》上的货物名称、规格、产地、数量跟实物确认无误后进行装运货物,并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二条货物运输定价:

  自合同签订生效当年为人民币105元/吨,以后年份运费随行就市。甲方除支付上价格外,不再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装车、转运、卸货等产生的费用),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货物验收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供货单位拿《货物提单》,核实两张单据跟实物无误后,将《物流发货单》盖章后回传甲方指定地点,如发现其中单据跟实物不符应立即通知甲方相关负责人,否则相关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四条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起运点:武汉市区范围内(根据材料堆放仓库地点确定货物起运点,或者由甲方指定);

  货物到达地:十堰市区范围内(由甲方确定具体货物到达地点)

  第五条货物承运日期及到达时间

  承运日期:乙方根据当天《物流发货单》上面的日期,将货物安全及时的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如逾期未将货物及时送达目的地,视为乙方违约,因此给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组织运输工具所支付的运费的差额、甲方因违约给第三方的赔偿,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派出的运输工具和人员的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因此给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货物运到期限:货物必须在拿取货物提单的第二天上午9:00之前送到货物指定地点;。

  第六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货物毁损、丢失,调换等。甲方有权根据该批货物的当时购买的市场价值提出全额赔偿,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乙方将货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仓库管理人员在《物流发货单》上签字盖章后,乙方司机凭《物流发货单》去甲方财务办公室结算,每月10日和25日为结算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第八条各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相应支付给乙方所需费用,但在十堰市及其所辖区内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2、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的,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好货物,并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在结算日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运费或者甲方许可的费用为由对运输货物进行留置,必须将所运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人和指定的地方。

  4、货物到达甲方运输目的地,在乙方运输司机的配合下,甲方应积极组织人员进行货物卸载,其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收到甲方的《物流发货单》后,应根据《物流发货单》上的联系方式去甲方供货单位提货,提货时结合《物流发货单》上的名称,数量,规格清点货物,如发现数量,名称,规格,材质与实际不符,应及时通知甲方。

  2、乙方作为甲方运输合作单位,对甲方的货物有优先承运权;不得推脱运

  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赔偿责任,。

  4、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并说明原因,若甲方调查发现有不属实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6、乙方货物装运过程中应将该批货物的《材质证明书》,铭牌等随机文件交给甲方收货人员。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每次发货前,甲方提供准确《物流发货单》,作为乙方去甲方供货单位作为提货依据,由于乙方未按提单要求清点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材质及产地提货导致运输出现错误,其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2、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5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5、乙方如在一个月内有三次推托运输业务,甲方视为乙方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十条:变更与终止

  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十一条:纠纷处理

  若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甲方的职工的权限只是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无权对合同的作出任何修改,更无权收取合同项下任何金额。如果确有必要对本合同作出修改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必须由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所有现金必须进入甲方的银行帐户,所有票据必须有甲方行使票据权利方为有效,否则均不视为甲方收到此款项,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免除乙方付款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与原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物流发货单》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物流的合同5

  甲方(寄件人): 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快递企业):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或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快递服务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之收寄人员在快递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第一条:合同说明

  1、本合同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文本

  2、附件一:货物运输时效表

  3、附件二:货物运输价格表

  4、附件三:违禁品详情表

  第二条收件方式

  乙方直接到甲方所在办公地点,向乙方交付快件。

  第三条:业务范围

  1、乙方为甲方商品提供的仓到门配送服务

  (1)配送商品为甲方委托之商品。

  (2)甲方有权随机调整宅配商品之种类及增减商品之数量。

  2、乙方负责相关配送商品的跟踪查询、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传递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认真填写运输面单,将货物的名称、性质、数量、重量、体积、运输要求、收件人的地址、单位名称、收件人、联系方式、邮编等信息详细提供给乙方,如由于甲方提供信息错误,导致货物不能的派送的,乙方可不承担赔偿责任;

  (2)、双方在货物交接时,甲应确保货物原始包装的完好,若发现包装有破损情况,乙方有权拒绝接受该货物。

  (3)、甲方对所托运的货物进行妥善包装,该包装应符合运输的要求及仓储保管的要求。如果托运易碎、易渗漏货物及危险品等特殊货物,应事先向乙方说明,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仓储保管、运输技术资料或文件。

  (4)、甲方不得交寄易燃、易爆、易腐蚀或货币、非法出版物等国家明令禁止的禁运品

  (5)、甲方按照双方约定定期提供货物运输信息统计报表给乙方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对于直接掌管下的'货物应谨慎、妥善地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和完整。

  (2)、乙方将甲方方交付的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或收件单位

  (3)、乙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甲方运输面单上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4)、如果甲方要求在同一派送区域内改变送货目的地,乙方有义务无偿提供服务

  (5)、乙方为甲方提供货物运输、签收的查询服务;

  (6)、乙方及时向甲方通报货物运输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商议处理。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可以自行采取有利于甲方的处理办法,并将结果通知甲方;

  (7)、乙方按照双方约定定期提供货物运输信息统计报表给甲乙方

  (8)、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运输面单、信封、包装袋;

  第五条;货物送达及退回

  1、收件人收到乙方送达的货物时:

  a.经检验确认货物外包装完好的,在回单上签收;

  b.经检验发现外包装破损且货物有一定损坏的,有权拒绝签收,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在得到甲方许可后,把货物退回甲方。

  2、无法送达:货物到达目的地,因当天联系不到收货人而不能及时派送的,乙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甲方,甲方联系后,要求重新派送的,乙方应无偿进行二次派送,三日内仍无法联系派送的,在得到甲方允许后,将货物退回甲方;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甲方方因下列过错造成车辆、机具、设备损坏、腐蚀、污染或人身伤亡以及涉及到的第三方的损失,由甲方方负责赔偿:

  a.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

  b、违禁品参考附件三:违禁品详情表

  2 、乙方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如途中损坏、派送不到、操作失误等造成货物被退回的,由乙方承担运运费,并对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进行赔偿

  3、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物理、化学变化的,乙方可不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洪水、地震、台风、腐蚀、污染、风暴、害虫、自然因素、叛乱、暴动、国内混乱或类似的双方都无法合理控制的原因;

  4、知识产权

  (1)、各方的名称和商标为各自独有及排他的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不能在任何产品上使用对方的商标或在产品中应用对方的知识产权。

  5、保密

  (1)、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都应向另一方提供相关操作信息、产品信息和其他营业信息。被提供的信息将被视为机密,所有权只属于提供信息方。接收信息方只能把另一方提供的信息用于本合同义务和职责的执行中。除本合同允许外,甲乙双方都无权在未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前,以任何一种方式或为任何目的使用得到的机密信息。除了国家执法机关要求或已征得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外,任何一方不应向其他第三方公开机密信息。

  (2)、本协议是对双方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的合同的补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乙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账号:__________________单位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物流的合同6

  托运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

  第一条货物内容及运输方式

  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货物内容为。

  运输方式为。

  第二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运输费用为元(大写:圆整)。甲方应于货物按期运达目的地后日内结清运费。

  第四条甲乙方双方责任

  1、甲方应按约定支付运费。

  2、乙方应按照运单的.要求,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乙方应负责货物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

  第五条违约责任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除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还应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争议解讼。

  第七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的合同7

  甲方:

  乙方:

  为了搞好经营合作和运输,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企业所有制范围内铁矿汽车运输承包给乙方经营。

  二、运输按市场价格和里程进行计算。

  三、乙方承包运输期间,必须保质、保量、将货物运输到目的地,中途不能加水和更换货物及掺杂物品。

  四、运输装车时由甲方加盖封条,卸货后加盖收货单位公章后,进行结算。

  五、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对车辆管理,由乙方买卖和乙方没有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运输,中途出现参杂使假,加水,更换货物,一经甲方发现,甲方有权扣除乙方运输车辆,并依据损失大小由乙方进行赔偿,如乙方扣除赔偿,甲方在报案同时有权对运输车辆进行处理,确保有关部门拍卖违法车辆。

  六、本协议发生纠纷在甲方单位所在地法院处理。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物流的合同8

  立合同单位:

  (甲方):

  (乙方)

  一、交货地点:

  二、交货期限:

  三、质量要求: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五、运输方法及费用承担:

  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如有违约,将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对方购置总价5%的违约金。若因乙方原因延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缴纳本次购置总价3%的违约金;因甲方延误付款,按购置总价3%的.标准征收违约金;因不可抗力所导致的交货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处理。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的合同9

  甲方(即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即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与乙方的共同协商,在遵循《合同法》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交给乙方承运事项制定如下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交给乙方承运;

  二、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提供货物运输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续,以及规范、安全的货物包装,并不得将国家违禁物品(含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夹带货品中,否则由此造成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按货物实际价值自行购买保险,或由乙方代为办理购买保险,否则由此产生货损、货丢,乙方不承担全部责任;

  四、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包装损坏、货品损失等情况必须经收货人、送货司机(或者到达货站经手人)共同签字出具书面证明,必要时由收货人扣押送货车辆或扣除到货应收运费等;如未有签字证明,则乙方可拒绝赔偿;

  五、如果出现货物安全及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而未能收取运费等应收费用,乙方可视情形扣押货物并达到一个月期限后自行处理;

  六、货物从承运之日起有效查询日期和索赔期在四十五日内,过期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货物承运价格以及到货时间可由甲方与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协商确定,具体数量、金额、送货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货后所签的'由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为准,并以此作为查询、索赔、结算等实际操作的依据;

  八、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九、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十、如有出现合同纠纷,在协商解决的基础上按《合同法》处理;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甲方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物流的合同10

  合同编号:

  液化天然气运输合同

  托运方:新奥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承运方:黑龙江农垦北大荒物流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二〇一〇年 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托运方和承运方双方友好协商,就有关液化天然气运输事宜在廊坊市经济开发区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为:自20xx 年月 日起,至 20xx 年 月日止。

  2. 本合同签订方式为每一年签署一次。

  第二条 托运货物

  1.本合同约定的托运货物为液化天然气,英文简称“LNG”。

  2.托运方交承运方运输的液化天然气,应符合中国国家GB17820-1999Ⅱ类天然气气质标准。

  第三条 运输区间和方式

  1.本合同约定的运输区间为:托运方指定符合安全运营条件的气源地和客户之间的运输线路。

  2.运输方式:承运方以公路运输的方式为托运方运送液化天然气。

  第四条 运输计划

  1.运力数量

  1.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承运方负责督促挂车生产商挂车的生产进度,第一批不少于20台完整运力最晚于20xx年10月30日全部投入运营;

  1.2 第二批车辆30台完整运力最晚于20xx年11月30日投入运营;

  1.3 合同期内,托运方为承运方提供运输任务量应保证承运方单车年平均运营重驶里程≥90000公里(由于承运方原因无法达到该标准的情况除外)。

  2.运输计划:车辆开始运营之后,承运方调度人员每天上午11:00之前,将未来48小时之内可用车辆上报至托运方调度中心,托运方调度中心根据承运方上报可用车辆信息将具体运输计划提前24小时通知给承运方调度人员(首批运输计划应至少提前48小时通知)。

  3.运输计划传送方式以书面方式为主,包括但不限于传真、电话、网络、电子平台或其它信息化系统。

  4.日常联系:双方应各自设立有人24小时值班的生产调度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协调确定月承运量和监控协调月承运量的执行。双方应在运输起始日开始的十(10)日前将各自设立的生产调度管理机构名称、负责人、正常联系电话、应急联系电话等书面通知对方。

  第五条 运输价格

  1.根据双方约定,基础运输价格为0.75元/吨/公里。

  2.如遇国家行政政策调整、燃油价格变动,如柴油价格上调300元/吨,吨公里上调0.01元,如柴油下调300元/吨,吨公里下调0.01元,柴油价格调整幅度低于300元时不予调价(300元/吨为一个调价基数,以合同签约时为油价基准日)

  第六条 交付和计量

  1.承运方运输的液化天然气的交付地点为:按托运方运输计划中指定的接收站。

  2.液化天然气采用汽车衡称重计量方式,如卸车量与承运方在液化天然气工厂的装车量的计量差在正负200公斤(含200公斤)范围内时,以装车量为结算依据。

  2.1 当卸车量小于装车量偏差超出负200公斤时,由承运方向托运方依据本合同第五条约定价格正常收取运输费,结算量=装车量-200公斤,同时按照托运方当天销售给送达门站的到岸价格由托运方向承运方收取超出200公斤部分气量的气费。

  2.2 当卸车量大于装车量偏差超出正200公斤时,超出200公斤部分由承运方向托运方依据本合同第五条约定价格正常收取运输费,结算量=实际卸车量-200公斤。

  第七条 安全管理

  1. 由于承运方新进入LNG运输行业,缺乏LNG运输安全操作经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托运方为承运方制定LNG运输司机安全知识操作培训方案,并承担相应课程的知识培训。

  2. 承运方所投入车辆统一安装新奥能源物流的GPS监控系统,并编入新奥车队的监控网络体系。

  第八条 结算

  1.承运方在每天10:00前将前一日的装卸车磅单传真(或者电子台账形式)给托运方指定联系人进行结算数据的核对,核对无误后的结果作为此后双方结算的依据。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双方以半个月为结算和付款周期(特殊情况除外),以每月10日和25日为结算日(节假日顺延),承运方于结算日后运输费(该运输费按照第五条第1款约定价格核算)发票,并于结算日后 3 个工作日内将开给托运方的运输费发票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寄出。

  3.托运方的开票信息为:

  公 司 名 称: 新奥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131011780822987

  邮 寄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源东道

  邮 编: 065001

  第九条 付款

  1.托运方在收到运输费发票后个工作日内,将发票金额90%的运输费汇入承运方指定银行的账户,剩余10%的运费作为承运方后期履行合同的保证金。。

  2.承运方的银行账户信息为:

  公司名称: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第十条 托运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托运方按装车磅单的数量将货物交由承运方运输,托运方应向承运方明确货物

  运达地点,如运达地点发生变化时托运方应即时通知承运方。如承运方无故不按托运方指定的卸气地点卸气,托运方有权拒绝支付本趟次运费,并追究因托运方没按指定地点卸气而造成限气或断气的一切损失。对于因托运方变更运达地点而产生和增加的运费由托运方承担。

  2.托运方为承运方指定的接收门站必须具备使车辆调头、倒车、会车、转向、行驶等符合要求的硬件场地。

  3.托运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承运方支付运费款项。

  4.托运方有权对承运方的承运车辆运行情况进行监控,承运方如不服从调度,托运方有权扣除合同约定的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5.托运方有义务协助承运方对车队驾驶员进行槽车安全操作培训,承运方对驾驶员行为规范负责,如若发生驾驶员违反安全操作的生产事故,由责任方承担经济赔偿。

  6.如果本合同结束之前,遇到国家政策调整、管道气铺设范围延伸或者其他原因导致LNG运输业务大幅度下降造成运输资产长时间闲置,则托运方有义务协助承运方对合同约定的投资车辆进行处理,以降低承运方运输资产投资的风险。

  第十一条 承运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运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和托运方的要求做到及时的运输和交货。

  2.承运方为托运方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须具备国家要求的'各种证件,做到手续齐全,符合国家危险品运输法律法规的要求。

  3.承运方应负责运输货品的安全,由于突发性事件引起承运方的运输车不能按托运方的运输计划到达指定的接收站时,承运方应在2小时内通知托运方,并有责任提前确定应对措施。

  4.根据托运方的运输计划,承运方有义务在接到书面通知当日内予以反馈,并服从托运方的调度计划安排,对于不能满足托运方计划的情况,必须给予书面答复;对于托运方安排的紧急二次调度,承运方有义务积极协助执行。

  5.承运方每月为托运方提供符合运输液化天然气要求和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约定数量的完好车辆(包括车头和罐箱牌照号),如因泥石流、大雪封路、恶劣天气、道路维修等因素导致车辆不能正常返回,或车辆需要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年检、二级维护、罐体检验等导致承运方每天为托运方承运的车辆达不到第四条第1款约定数量的情况除外,但要以卫星系统信息为准,并且承运方要尽力为托运方提供支持,以减少上述事项给托运方带来的损失。

  6.承运方应向托运方提供以下资质证件: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经营许可证明文件③行业资质证书④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⑥牵引车及槽车行驶证(复印件)、罐体使用证及槽车压力容器使用证(复印件)、⑦驾驶员及押运员相关手续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第十二条 履约保证金

  1.托运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条收取保证金后,如承运方在次月为托运方承运的车辆数达到第四条第1款中约定的数量或者未发生其他违约行为,则托运方在后期结算时将上月保证金一并支付给承运方;如承运方在次月为托运方承运的车辆数未能达到第四条

  第1款中约定的数量或者违反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则作为违约金,弥补托运方的损失,不再支付给承运方。

  2.合同履行期满以后,如托运方和承运方没有争议事项,在双方账目核对清楚后个工作日内,托运方返还承运方的保证金。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因托运方的行为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给承运方造成实际损失的,托运方应当赔偿直接损失。

  2.因承运方的行为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使运输物品不能及时到站发生限气、断气事故,造成实际损失的,承运方应当赔偿直接损失。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超出当事一方控制、致使该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任何事件或情况,该事件或情况是上述当事一方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

  2.当事方应在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未能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的程度内,和在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期间内,免除其履行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义务。

  3.一旦不可抗力事件得到消除/停止,则受影响一方应重新开始履行其合同义务。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五条 保密

  1.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至期满后的2年内,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及相关信息均应依照本款的约定予以保密。非因法定事由或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得在该期限内将本合同的条款全部或部分透露给第三方。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将全部或部分合同信息透露给以下人员或机构,无须经过另一方同意。即提供给该方主管、董事、雇员、关联机构,但该方应要求上述人员保密;提供给对方具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或机构、或答复司法传讯等法律程序。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可向各自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3. 承运商服务行为规范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于开头载明日期签订本合同

物流的合同1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_____》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仓位、存储面积及期限

  1.乙方租赁甲方位于积平米,作为荣事达家电产品存储仓库。

  2.租赁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合同到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第二条租金标准和结算方式

  1.仓库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日?月)元,共计月租金为

  2.结算方式:租金每结算一次。乙方在接到甲方开具的租金结算发票后,30天内付款。

  第三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按约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符合普通通用仓库条件的库房,并负责提供仓库安全保卫工作。

  2.甲方保证提供的仓库及消防设施符合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确保仓库的正常安全作业。

  3.甲方负责提供的仓库现有设施、照明设备,并负责仓库设施的正常维修,方便合理使用。

  4.甲方为乙方提供220V电源和长途电话一部,为保证乙方微机系统正常使用,(专用电话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需提供叉车、托盘设备为乙方进行产品装卸作业,并负责对设备维修及保养,以确保乙方的正常使用。

  6.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将仓库内乙方的产品作为甲方债务或其他纠纷抵押用途。违者无效并据实赔偿。

  7.甲方负责仓库设施的`投保。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严禁在租用的仓库存放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强的危险品,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消防法规和甲方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增设用电设备。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消防等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配合整改。否则甲方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仓库,仅供乙方仓储管理使用,不得转作他人使用,不得用作抵押和非法活动。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仓库用途和对仓库进行改造。

  5.库内货物及物品由乙方自行投保。

  第五条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并部分或者立即免除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六条终止合同

  合同到期不续签或其他原因中途要终止合同,可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对方不得拒绝。

  第七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合同签订地诉讼。

  第八条附则

  本合同先由甲方签字盖章后,乙方经公司总部在合肥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未尽事宜,一律按《_____》执行。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其他补充条款: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物流的合同12

  合同编号:

  签合同地点: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定出如下货物运输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权力与义务

  1、甲方将本公司的XXXX等货物委托乙方发运,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将货物发送到目的地。

  2、货物运输保险由乙方代为办理,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将负责甲方的损失,甲方可以协助乙方处理相关事宜。

  3。运输过程中乙方应保证甲方货运完好无损,准时送达双方约定地点,如承运误期乙方应按100元/天赔偿甲方的损失,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任何意外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包括由于在运输途中任何行政罚款都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货到验收时发现短缺、丢失、损坏、淋湿等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由收货方会同乙方司机当场确认损失,且乙方应按货物实价金额赔偿甲方损失。

  5。乙方在甲方仓库装完货后,货物清点核对无误,离开甲方装货地点而发生丢失、破损等情况时,由乙方按货物实价负责赔偿。

  6。甲方用车时,尽量提前向乙方提供用车计划,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时间将吨位合适的车辆派往甲方指定的地点,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时装货、交货、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7。乙方应对甲方货物运输实行“一条龙”服务,从安排调车、组织装车、数量清点等工作的全过程,乙方均应派专人进行跟踪服务。

  二.运输单价及运费结算

  乙方必须在运输货物的数量达到件后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提取货物,且在目的地市内免费送货,如收货人所在地点在市外,送货费由双方协商解决。

  中山-----;单价:到货时间:

  中山-----;单价:到货时间:

  中山-----;单价:到货时间:

  中山-----;单价:到货时间:

  中山-----;单价:到货时间:

  中山-----;单价:到货时间:

  中山-----;单价:到货时间:

  中山-----;单价:到货时间:

  中山-----;单价:到货时间:

  中山-----;单价:到货时间:

  中山-----;单价:到货时间:

  中山-----;单价:到货时间:

  中山-----;单价:到货时间:

  2、如甲方有货款需乙方代收,乙方应按甲方所要求的金额收取代收货款,且在收到货款后10-15天内将代收货款转到甲方帐户,逾期未转帐,甲方将按500元/超过一天,进行罚款。

  三.合同成立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从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经双方代表签字生效,合同到期前一个月,若一方未向另一方提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则本合同有效期将自动延长一年,延长次数不限

  四.合同的违约处理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违约方按对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2、如双方发生纠纷,应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交由中山司法机关解决。

  五.合同的修订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修订

  六.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由甲方负责解释

  七.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八.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为:双方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物流的合同13

  编号:

  甲方(托运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承运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邮编:甲方委托乙方以20MT ISO TANK的公路运输方式承运甲方托运的液体产品,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依法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1托运的主要货物为:

  属性:

  1.2货物的起运地点:

  1.3到达地点:

  1.4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第二条:甲方权力、义务

  2.1保证所托运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2.2负责提供准确的提货资料及货物送达地点、电话、收货人和联系人等有关资料。

  2.3负责按要求准备好待运货物,并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特殊情况双方另议。

  2.4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2.5甲方享受乙方确认的发运地至收货地的优惠运价。

  2.6货物发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或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发出变更运输指令,但必须在货物未运至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同时甲方必须承担实际造成的额外费用。

  2.7按20MT ISO TANK标准装载货物,否则甲方需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费用和损失。

  2.8对由于甲方或甲方的收货人、发货人原因,造成货物无法及时出运或及时送达而引起的滞箱费用,由甲方承担(收费标准见附件)。如果发生货损、货差、灭失等事件,按照

  3.5条款处理。

  第三条:乙方权力、义务

  3.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门到门的运输服务。

  3.2乙方及其承运工具必须具备合法营运资格。

  3.3乙方相关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相关业务培训,以保证按照要求完成运作。

  3.4甲方下计划(或传真委托书)给乙方并经乙方确认收到后,乙方必须派出车况良好清洁干净、各类证件齐全、防护材料齐全的货车及有关装载设备,在约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装车;因乙方原因不能完成此次运作任务的,因此重新调车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每车承担当车次运费的30%作为违约金,因此影响厂方生产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累计三次不能按时完成,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5乙方应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发现短少、被盗、被抢、雨淋、灭失、污染、交通意外等造成的货物损失,则乙方按货物实际价格赔偿给甲方,如整车货物灭失,甲方不支付乙方该车次运费。

  3.6乙方应将承运的货物按照约定的要求送达甲方指定的门点,如果发生未经甲方通知在指定地点以外的地方卸货并导致甲方受到直接经济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本次经济损失。

  3.7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逾期到达,乙方承担给甲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

  3.8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赠送财物,若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支付已经发生的运费给乙方。

  第四条:费用及其结算方式

  4.1费用的结算标准为:详见附件《货物运输结算价格表》

  4.2结算方法为:每月15日前核对上月1日至31日期间的运费,乙方须交付正式运输发票和甲方签收的回单及结算汇总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15个工作日内用银行转帐方式支付;若有需扣除的款项,在运费中扣除。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因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送达或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如果造成乙方的损失,甲方应给予赔偿;对由于甲方备货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乙方派出车辆放空,则甲方应补偿乙方放空费为人民币800元/柜。

  5.2乙方自甲方处交接货物起至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签收止,甲方把货物的风险转移给乙方;乙方对承运途中发生的货物短少、残损、污染和事故损失负责,需照3.5条赔偿。

  5.3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逾期送达的,按本合同5.4条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5.4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逾期到达,超过《货物运输结算表》上所双方约定时间,每逾期1天,每票货物乙方需支付给甲方相当于当车次运费5%的违约金;超期达到三天,则本次运费甲方不支付给乙方。由于下列情况除外:1、自然灾害或气象、水文原因;2、参加水上救助或发生海损事故;3、政府命令或军事行动;

  5.5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再合作,双方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费用。

  第六条:变更与终止

  6.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6.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七条:纠纷及其仲裁

  7.1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第八条:非竞争性条款

  8.1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与甲方给乙方承运的客户发生与甲方具有竞争性的业务,否则甲方有权不结付乙方已发生的运费。

  第九条:文本及时效

  9.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和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9.2本协议为试用合同,合同期内,如乙方的运输能力、运输质量要求达不到甲方营运管理规定的要求,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乙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自负。在试运作期间,如果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必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经济责任。

  9.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9.5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9.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物流的合同14

  甲方委托人:

  乙方委托人: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根据甲方与乙方的共同协商,在遵循《合同法》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收发全国各地的货物交由乙方承运事项制定如下条款:

  一、乙方发货的费用为每包5元,收到的货品为5元一包,乙方不得随意更改收发包裹的金额及件数。

  二、如甲方的货品有当天不能发出的或收到的返货,乙方有代替保存的.义务,保存期间需保证货物的完好无损,如有损坏将有乙方承担其全部责任。

  三、乙方发出的货品要保存好发货单据,没有单据的要自己开收据并要司机的车牌号以及电话签字,然后交与甲方,如乙方单据丢失同时货品丢失,损失将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在接收返货时,要检查包裹的完整性,如发现包裹有破损的现象,要及时进行清点,并通知到甲方。如因没进行检查接收损坏的包裹照成的损失,将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甲,乙双方在进行交接时要仔细的清点包裹件数,并签字确认,如有一方未进行签字确认而完成交接,同时货品损失将有甲乙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

  六、乙方要保证货品收发的及时性,如因拖延情况导致货品没能发出或取回,需第一时间通知到甲方做下一步的处理,其中所产生的费用将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甲方需提供客户准确的返货地址及返货标准给到乙方。

  八、收发货品的费用将先由乙方来垫付,每月的16号及月末最后一天为对账日,在对账日甲方和乙方进行费用的结算。

  九、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十、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十一、如有出现合同纠纷,在协商解决的基础上按《合同法》处理;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十三、合同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的合同15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作事项和合作期限:

  1、甲方委托乙(丙)方为甲方在北京、湖南、湖北、河南的到达货物进行分流派送和维护。

  2、到达车辆乙(丙)方在卸车清点后必须在配载单上签名确认并在当天回传甲方,确认后造成的货物短少或货损由乙丙方承担。

  3、乙(丙)方需在分流点按甲方要求制作店面招牌;并提供一台电话,一个专用号码为甲方服务。

  4、合作期限为一年,如下: 20__年 1月 1日—20__ 年 12月 31日。

  二、具体操作和财务管理

  1、到达货物操作:

  (1)甲方将本公司每日货物运送到乙(丙)方所在场地,由乙(丙)方组织装卸清点分流工作,货物在装卸时禁止野蛮粗暴装卸、乙(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货损,照单分发货物,要以客户物品清单为准。

  (2)清点货物如发生货损差异时要及时汇报总部并现场拍照回传,以便查清原因,如不报者,一切责任由乙(丙)方承担,如有虚报和故意错报者,即日取消合作资格。

  (3)当天到达货物必须在车辆到达后的工作时效内完成分流派送,每操作一票分流货物必须知会甲方并以电子版的形式提供签收。

  (4)如有货物是特定要求送货的,送货费用由甲方提供(注:该费用事先由甲方提供送货费用报价或沟通确认送货价格,超出定价范围由乙(丙)方自行承担)。

  2、财务管理:

  (1)甲方提供专用银行账户,乙(丙)方每日收取的货款、运费现金超过300元(三佰元以上)必须在当日下午19:00以前存到甲方指定帐户,到帐后甲方对应会计按照到账金额制作现金台账并入帐。

  (2)每一季度为账务结算周期,结算周10号丙方来甲方财务对帐,当月15号由乙方持对账单结算,结算货款和酬金分配以电汇方式汇给乙方指定银行账号(账号需经乙方签字后方可生效)。

  三、返程货物分发

  乙(丙)方有义务做好返程货物收发、托运单填写清晰,货物目的地标签粘贴正确,并及时向甲方反馈当日收货情况,在双方沟通后采取乙(丙)方送货或要求甲方提货的方式返回。

  四、甲乙(丙)双方利润分配(以下为暂行分配方案),

  1、费用计算方式:

  利润分配以附件价格明细为准。

  2、货物运输途中由天津到北京、湖南、湖北、河南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3、货物运输途中由湖南、湖北、河南、北京到天津的所有费用由乙(丙)方承担。

  3、甲、乙(丙)双方经营场所的所有费用(房租、水电、税费及工人工资)由甲、乙(丙)方自行承担。

  4、每月15日定为结帐由甲、乙(丙)方向对方提供对账明细,在乙(丙)方确认后双方对冲后结算。

  五、其他

  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甲、乙(丙)方需遵守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双方本着服务一流信誉至上的原则互利发展,扩大生产和经营,从而取得双赢的效果。此合同有效期为壹年,双方无意议期满续签。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丙方可持一份。双方签字之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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