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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租赁合同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房屋登记租赁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房屋登记租赁合同1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有两方面的好处:
(一)从个人利益方面:
1、保障双方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
2、具有政府公示的公信力,是对抗第三人的法律依据;
3、双方发生纠纷时,是依法裁定的法律依据;
4、是承租人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要的、唯一的依据;
5、可以有效的保护房屋产权共有人的`权利不受损害;
6、可以有效的保护房屋抵押权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二)从社会利益方面:
1、可以有效的对房屋租赁市场进行管理,有利于阻止和打击地下黑市场等非法租赁行为;
2、可以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消除犯罪隐患,有利于社会稳定;
3、可以及时了解社会经济状况,有利于政府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监测和决策;
4、可以避免国家税费流失,有利于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
房屋登记租赁合同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愿意将使用、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租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相关规定达成一致协议。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租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型规格_________________;居住面积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室内附属设施:
电器:电话沐浴空调冰箱彩电洗衣机微波炉吊扇音响
家具:______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屋租金:每月________元人民币;
付款方式:按一个月支付,另付押金________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第一次付款计________元人民币;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________天;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如:入住时的水电煤字数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登记租赁合同3
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
现有路_______里(巷)________号____________的房屋,其所有权属房屋所有权X号,经协商愿出租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房屋结构出租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月租金________元,租赁期限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现委托________________前往你中心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请给予办理。
出租方签章:承租方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
1、此申请书空缺栏由租赁当事人[合同"条款对应内容认真填写。
2、合同期内如发生与租赁有关的违犯法律、法规和办法的`行为,由租赁当事人承担。
3、出租人联系电话:联系人:
承租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登记租赁合同4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居间方(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经丙方居间,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位置及权属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房产性质__________,证号为__________。该房屋抵押情况:__________。
2.房屋附属设施及水电气表读数
水表:__________。电表:__________(其中峰数:__________谷数:__________)气表:__________。
二、租赁用途
1.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_使用。
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为_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乙方的续租要求。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的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
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
总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
2.双方约定租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
五、其他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宽带费、有线电视费、物管费(含公摊费用)__________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
2.若需要电话及宽带,可由甲方代为申请,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该房屋及附属设施所有权属甲方所有,若是乙方后来因需要添加的设施不属甲方所有。
2.甲方需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3.甲方应负责对房屋和设施进行维修保养(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4.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任何债务纠纷;房屋共有人对出租该房屋完全同意,并同意由甲方全权处理。
5.在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之前,应确保房屋内的电器及所提供的各种设施性能完好。
6.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须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转移给第三人后,该第三人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并拥有原甲方的'权利及义务。(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内使用该房屋,但不得损坏房屋及附属设施。
2.乙方在承租期限内若损坏房屋结构及附属设施,应负责照价赔偿。但因自然损坏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在租赁期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能合乎中国的法律及该地点管理规定,不作任何违法之行为。
4.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装修,乙方不得转租房屋。
八、租赁期满后,甲乙双方须清点屋内设施,房屋内有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乙方自行拆除带走,并将房屋恢复原样。
九、押金及违约金
1.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押金(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在本合同到期时,房屋无损坏且各项费用结清后三日内退还给乙方。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需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若甲方违约,除退还给乙方保证金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
3.如遇不可抗拒因素中止合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及费用按实计算,多退少补。
4.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条款
1.中介信息服务费
(1)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按本合同月租金的50%,一次性向丙方支付中介信息服务费,即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2)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按本合同月租金的50%,一次性向丙方支付中介信息服务费,即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设备清单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壹式叁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乙丙各执1份。签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登记租赁合同5
今委托 (性别:年龄:职务:)为我(单位)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办理 区(县) 街道(乡镇)街(路)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我(单位)对代理人依规定办理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事宜,承担法律责任。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注:受委托人办公地点:
联系电话:
房屋登记租赁合同6
一、提出申请
房屋租赁当事人必须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租赁管理所申请合同登记或者备案。
二、当事人须提交以下文件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的其它有效证件(留存复印件)
1、符合条件进行合同登记的(根据情况提供下列一种资料即可),例如:
a、《房地产证》(如房地产证抵押的,出租人必须告知承租人);
b、已开具付清房款证明的《购房合同书》;
c、《按揭合同》(如未注明房屋面积、用途的须另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
d、已生效的法院判决或仲裁文书;
e、拍卖竞得已生效的法律证明文书;
f、其他有效产权证明文件。
2、不符合登记条件,需要办理备案的,应提交房屋使用的有关证明文件。
(二)《房地产租赁合同书》
(三)出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1、出租人为个人的
a、有效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
b、委托他人代管或办理的,须出具房屋所有人的授权委托书,如以被委托人名义签定合同,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表述清楚;
境外所有人应出具经公证或认证的委托书;
c、共有房屋须出具其它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境外共有人应出具经公证或认证的委托书;
2、出租人为单位的
a、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设立的批文或工商营业执照(留存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
c、委托他人代管或办理的,须出具房屋所有人的授权委托书,如以被委托人名义签定合同,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表述清楚;
境外所有人应出具经公证或认证的委托书;
(四)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1、承租人为个人的
a、本市居民提交特区身份证;暂住人员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或进入特区有效证件,其中20至49岁的育龄妇女需提供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核验的《流动人员计划生育证明》;境外人员提交深圳市公安局颁发的居留证件;(以上均须留存复印件)
b、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如以被委托人名义签定合同,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表述清楚;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应经过公证或认证;
2、承租人为单位的
a、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设立的批文或工商营业执照(留存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
c、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如以被委托人名义签定合同,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表述清楚;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应经过公证或认证。
第二部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其它事项
一、转租合同的登记(备案)
当事人需提交下列文件:
(一)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二)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文件;
(三)已登记(备案)的原房屋租赁合同。
二、租赁合同变更登记(备案)
当事人需提交下列文件:
(一)租赁当事人提交的合同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合同变更协议书或者补充协议;
(三)已登记(备案)的原房屋租赁合同;
(四)已办理备案的有效合同申请办理合同登记,须提交已取得的符合登记条件的产权资料。
三、有效租赁合同注销登记(备案)
(一)当事人提交注销有效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申请书;
(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自愿解除有效租赁合同的,须提交租赁双方签章的解除租赁合同协议书;
当事人单方提出解除租赁合同的,须提交已解除租赁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四、禁止出租的房屋
《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第十条禁止下列房屋出租:
(一)被有关主管部门确定为危险房屋不能使用的;
(二)已公布房屋拆迁公告的;
(三)无房屋权利证明材料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出租的。
第三部分:房屋租赁行为应纳税费
一、税费计算基数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
税务部门和区主管机关征收有关税金或者收取房屋租赁管理费时,以指导租金作为计算基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高于指导租金时,以合同约定的租金为计算基数。
二、房屋租赁管理费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
1、出租房屋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的,出租人应当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二,向区主管机关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
2、出租房屋办理备案手续的,出租人应当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向区主管机关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
3、房屋转租的,转租租金高于原租金的差额部分,由转租人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
三、私人出租房屋应纳税
依据深地税发[XX]937号文件的通知:
税率分为二档:月租金小于5000,综合税率为4.1%;月租金大于等于5000,综合税率为6%。
第四部分:法律责任
1、出租房屋没有登记或者备案的,对出租人或者转租人在租赁合同期限内一次性处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总额百分之二十的罚款,并追缴房屋租赁管理费和滞纳金;对有过错的承租人或者转租人并处以约定租金百分之十的罚款。
当事人没有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或者约定租金不明确的,以当年公布的房屋租赁指导租金作为计算基数进行处罚。
(摘自《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五十三条)
2、出租人或者转租人违反有关规定,不缴纳或者延迟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主管机关可责令缴纳,每延迟一日,按应缴纳管理费的数额收取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摘自《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五十六条)
(摘自《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五十三条)
2、出租人或者转租人违反有关规定,不缴纳或者延迟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主管机关可责令缴纳,每延迟一日,按应缴纳管理费的数额收取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特别提示:
1、本指南所列要求应提交的材料,注明留存复印件的均要求核验原件,未注明复印件的均需提交原件。
2、房屋租赁当事人应使用主管机关提供的统一合同格式。出租屋业主凭产权证明到辖区租赁管理所领取空白的房地产租赁合同书。
房屋登记租赁合同7
内容摘要:本文从房屋租赁合同的概念入手,认为房屋租赁合同的成立要件需经过要约和承诺阶段;合同的效力应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部门规章只作为一个参考,不能作为认定合同效力的根据。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主要目的是防止非法出租房屋和国家税收的流失,是国家对房屋租赁管理和控制的一种手段,具有很强的行政功能。它与民事行为的效力无关。
关键词:房屋租赁合同 登记备案 对抗效力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概念和成立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概念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提供房屋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交付租金,并于租赁期届满时,将承租房屋返还给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不动产房屋。随着经济的发展,住房制度的改革,房屋租赁合同越来越多,因租赁合同产生纠纷,诉至法院的案件也越来越多,而在审判中发现,房屋租赁合同在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很少,不到1/5,未经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登记备案的出发点是什么。正确回答以上问题对于恰当合理地处理现实生活中的房屋租赁纠纷具有重大的意义。尤其对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利益产生重大影响。下面我们着重分析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认定的依据以及登记备案对租赁合同的影响。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订立和效力
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当以合同的成立为前提。首先,双方必须达成合意,即租赁合同的成立原则上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阶段。实践中,一些出租人在出租房屋前书写"此房出租"等字样的做法,应认定为要约邀请。如果承租人表示要承租,而出租人拒绝,此时应认定合同并未成立。其次,租赁合同是要式合同,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应采取书面合同形式,约定租期、租赁用途、租金、修缮责任等权利义务,并且双方当事人应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所以当事人即使就主要条款达成协议,而没有书面协议,租赁合同亦未成立。但是,《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因此,如果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已实际履行合同的,应认定合同已经成立。
二、登记备案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一)几种审判实践中的观点
合同成立后,登记备案对合同效力有何影响。审判实践中存在几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登记备案对租赁合同的效力并无影响。因为,房地产租赁行为为诺成性行为,"只要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主要内容达成一致,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需由出租人将租赁物交给承租人,或由承租人将租金交给出租人才算成立,交付房屋或
者租金已经是实际履行合同的行为。"
第二种观点认为,登记备案是房屋租赁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房屋租赁书面合同签订之后,还须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登记备案是房屋租赁关系成立的必经程序,经备案房屋租赁关系才能成立。"
第三种观点认为,登记备案是房屋租赁关系的生效要件,不经登记房屋租赁合同不生效。
第四种观点认为,登记备案是房屋租赁关系对抗第三人的要件。这种观点在有些地方的立法中得到了体现,如《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及其变更合同由租赁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我们认为,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并未规定登记是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或者成立的要件。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租用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凭证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可见,经过租赁登记取得《房屋租赁证》只是是租赁行为合法性的证据而已,并非房
屋租赁合同成立或生效的要件。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也仅规定未得到出租人同意和未办理登记备案,擅自转租的行为无效。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本条规定使用的联结词是"和",而不是"或"。也就是说,应同时具备这两个消极条件。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转租,这在《合同法》即有规定,这里只不过增加了一个条件"未办理登记备案"。即使本条规定使用的联结词是"或",因为该办法仅属于行政规章,也不能作为否定合同效力的依据。
(二)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是否有对抗性
房屋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备案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登记生效主义者认为:国务院各部委规章是我国法律渊源。宪法第九十条和立法法第七十一条均规定了国务院各部委可以在自己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了行政规章具有参照的效力。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未办理的,缺少房屋租赁必备程序,其租赁行为应属无效。而《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因为该办法仅属于行政规章,不能作为否定合同效力的依据。
根据学理上的通说,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合同即成立,而无需以交付出租屋或者租金为条件。交付出租房屋或给付租金属于合同的履行。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主要目的是防止非法出租房屋和国家税收的流失,是国家对房屋租赁管理和控制的一种手段,具有很强的行政功能。它与民事行为的效力无关。因此,登记备案与否并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效力。
房屋租赁合同的登记是否产生对抗效力?我们认为,租赁合同的登记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1)认定合同的效力应该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不能违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同时,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地方也无权制定有关民事基本法律关系的规章制度,所以《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不能作为此观点的依据。(2)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对抗第三人效力无非是指经过登记的租赁合同能够对抗房屋买受人或者其他承租人,其实这些对抗力并非登记的效力,而是房屋租赁合同本身具有的。首先,对抗买受人,这就是"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的效力,没有登记租赁合同亦有此效力。其次,未占有房屋而办理登记的承租人并不能对抗已经占有房屋的承租人。债法原理认为债具有平等性,对于同一物上能够产生两种以上的债务,两者之间不具有对抗效力,而租赁登记备案又不具有物权转移效力,因此,承租人基于占有的事实即可对抗第三人。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未在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属生效合同,也不能对抗第三人的观念更加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主要目的是防止非法出租房屋和国家税收的流失,是国家对房屋租赁管理和控制的一种手段,具有很强的行政功能。它与民事行为的效力无关。因此,登记备案与否并不影响房屋租。
房屋登记租赁合同8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二)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包括:
1、单位机构设立文件或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个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三)房屋委托他人代管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管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或者承租房屋的',受委托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
(四)共有房屋出租的,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五) 出租房屋用途为住宅的,须提供出租人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的《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出租房屋用途为住宅且承租人为育龄妇女(20至49岁)的,还须提供经现居住地镇(街道)计生部门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均提供原件留复印件)。
房屋登记租赁合同9
办理依据:
《北京市地方性法规中若干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及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681号通知
办理对象及范围:
本辖区范围内房屋租赁的单位和个人
提交材料:
1. 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屋合法权属证明;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证书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已抵押房屋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证明;
5.转租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6.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提交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证明;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办事程序:
由居委会专职协管员负责,首先检查出租房屋状况是否良好,是否符合居住或经营生产的安全条件。然后将检查符合条件的,收齐相关证明材料,统一到流管办办理。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即时办理
费用情况:
为地税代征5%的出租房屋税
房屋登记租赁合同10
兹委托xxx(身份证号:xxx)代为办理xxx(房产地址)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相关事宜。
委托人:xxx(身份证号:xxx) xxxx年xx月xx日
房屋登记租赁合同11
(一)什么是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指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二)房屋租赁备案的程序
房屋租赁备案的程序是,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登记备案需要的文件包括:
(1)书面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包括出租共有房屋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等。
房屋租赁申请经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镇的房屋租赁申请,可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审查,并颁发《房屋租赁证》。
房屋登记租赁合同12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丙方)
兹经双方协议订立房屋租赁契约条件列明于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房屋所在地及使用范围与设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经甲乙双方洽订为______年______个月即自民国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民国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每学期(六个月)新台币______元整(收款付据)乙方每年(十二个月)不得藉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纳(电灯费及自来水费另外)。
第四条租金应于每月__________以前缴纳,每次应缴_________年_______个月份,乙方不得藉词拖延。
第五条乙方应于订约时,交由甲方新台币_________万_________千元作为押租保证金,乙方如不继续承租,甲方应于乙方迁空、交还房屋后无息退还押租保证金。
第六条乙方于租期届满时,除经甲方同意继续出租外,应即日将租赁房屋诚心按照原状迁空交还甲方,不得藉词推诿或主张任何权利,如不及时迁让交还房屋时,甲方每月得向乙方请求按照租金二倍之违约金至迁还完了之日止,乙方及连带保证人丙方,绝无异议。
第七条租赁期满前二个月甲乙双方应就是否继续租赁达成协议,俾利甲乙双方处置其房屋与家俬。或办理继续租赁契约。
第八条契约期间内乙方若拟迁离他处时乙方应赔偿甲方未到期之一个月房租,并应无条件将房屋照原状还甲方,甲方即同意解除契约另外招租。
第九条房屋有改装设施之必要时,乙方取得甲方之同意后得自行装设,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乙方于交还房屋时自应负责回复原状。
第十条甲方如有正当理由需进入房屋,除有紧急事故外,必须于二十四小时前通知,否则乙方得拒绝甲方进入。
第十一条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第十二条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使用房屋,除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拒之情形外,因乙方之过失致房毁损,应负损害赔偿之责。房屋因自然之损坏有修缮必要时由甲方负责修理。如甲方不于相当期限内修缮者,乙方得终止契约或自行修缮而且请求出租人偿还其费用或于租金中扣除。
第十三条乙方若有违约情事,至损害甲方之权益时愿听从甲方赔偿损害,如甲方因涉讼所缴纳之诉讼费,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四条乙方如有违背本契约各条项或损害租赁房屋等情事时丙方应连带负赔偿损害责任并愿抛弃先诉抗辩权。
第十五条甲乙丙各方遵守本契约各条项规定,如有违背任何条件时,甲方得定一个月以上期限通知解约收回房屋,因此乙方所受之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六条印花税各自负责,关于房屋之一切捐税由甲方负责。
第十七条本件租屋之综合所得税,若较出租前之税额增加时,其增加部分,应由乙方负责补贴,乙方绝不异议。
第十八条租赁期满迁出时,乙方所有任何家俬杂物等,若有留置不搬者,应视作废物论,任凭甲方处理,乙方绝不异议。
第十九条本租金凭单扣缴由甲乙方负责向税捐稽征机关负责缴纳。
第二十条本契约未规定之事项,悉依民法及相关法令之规定。
上开条件均为双方所同意,恐口无凭爰立本契约书参份各执乙份存执,以昭信守。
甲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注
本租赁契约内容仅提供学生于租屋签订契约时参考所用。
可视与房东(出租人)协议结果就契约内容增减修订。
如以本契约范例为双方签订契约内容时,请撕去虚线部分。
房屋登记租赁合同13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的资料: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具体包括:
1、房地产权利证书(含县级或县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部队房地产权证);
2、购房合同书、付清房款证明(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未办理房地产权利证书的,须提交市、区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产权登记电脑查询资料);
3、已抵押房屋出租,若房屋租赁合同期限超过抵押期限,或抵押合同约定需要征得银行同意出租的,需出具抵押权人同意出租证明(抵押贷款合同未注明房屋面积、使用有效期限、使用用途的,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4、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书(房屋面积、使用有效期限、建筑用途等具体信息未明的,须提供判决书、裁定书或仲裁裁决书所依据的房地产权利证书或产权登记电脑查询资料原件);
5、拍卖所得的房屋出租,须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及付清房款证明;
6、临时建筑类房屋出租,须提交经规划或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并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建筑许可证;
7、属于“合作建房”类的房屋出租,须提供行政主管机构的批准文件;
8、改变用途的房屋出租的,须提交行政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
9、市、区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产权登记电脑查询资料(须提供部门盖章,自出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有效);
10、房地产权利证书有效期届满的,如无办理延期,则须提交市、区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产权登记电脑查询资料,并要求合同附加因政府拆迁、改造或收回土地,该合同自动失效的'条款(住宅用途的房地产权利证书有效期届满后视为自动延期);
11、属于本市农村城市化原村民和非原村民所建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提供区查违办或者其委托的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临时使用备案材料。
以上材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收件人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印章,并签署姓名和日期。
(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
(三)房屋租赁合同书(原件)
(四)出租屋和承租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五)其他材料:
1、共有房屋出租的,须提供共有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法律资格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若以部分产权人名义出租的还须出具其它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文件(原件);
2、若共有人未到场的,且无法提供身份证明原件的,须提供共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须载明授权委托事项和签署地;
3、单位无法提供法定产权证明原件的,可以在复印件上盖单位行政公章,出具无法提供原件的情况说明,并作出与原件相符、保证原件真实、合法有效的声明;
4、出租屋业主或管理人应当持有出租屋编码卡;
5、《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
房屋登记租赁合同14
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
现有路_______里(巷)________号____________的房屋,其所有权属房屋所有权号,经协商愿出租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房屋结构出租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月租金________元,租赁期限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现委托________________前往你中心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请给予办理。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登记租赁合同15
一、项目名称:
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二、政策依据:
《X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X市人民政府第号令)
三、受理条件
居住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租赁当事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其中,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订立租赁合同的,应当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为办理。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关系终止的,租赁当事人应当到原登记备案部门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租赁当事人双方、单方均可申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四、申请材料: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新增(FD0004)提交以下资料:
(一)租赁当事人订立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后,申请新增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租赁合同(原件);
3、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证明(复印件)。
(二)租赁当事人订立居住房屋转租合同后,申请新增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转租合同(原件);
3、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证明(复印件);
5、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资料(原件)。
(三)租赁当事人订立公有住房转租合同后,申请新增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转租合同(原件);
3、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复印件)。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变更(FD0005)提交以下资料:
(四)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更后,租赁当事人申请变更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信息变更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延续(FD0006)提交以下资料:
(五)因租赁合同到期订立续租合同的,租赁当事人申请延续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租赁合同或者续租协议(原件)。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注销(FD0007)提交以下资料:
(六)租赁合同到期不再续租,或者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租赁当事人申请注销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其中,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需要提交提前终止协议。
注:以上六种备案情形涉及委托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但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代办的,只需提交该经纪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办理程序:
1、申请人提交相关资料;
2、受理人员核验相关申请资料;
3、符合规定的,发放备案通知书。
六、受理部门
X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联农路297号5号窗口
七、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参考
编号:房租备〔 〕第号
种类:房屋出租□房屋转租□承租权转让□承租权互换□商品房预租□
所有选择项在相应的□内打√ x市房产管理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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