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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合同书

时间:2023-04-09 09:40:02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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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合同书汇编1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贷款合同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贷款合同书汇编15篇

贷款合同书1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证为抵押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一事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定义

  1.信用证:由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出通过________________ 通知编号为________的________信用证。

  2.结算收入监管:借款人在第一条第1条款下的信用证结算收入必须存入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内,并受贷款人的监督。借款人如不按贷款合同规定归还贷款,贷款人可主动从该帐户内扣除。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随意支取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内的款项。

  3.抵押:借款人将第一条第1条款下的信用证抵押给贷款人,作为贷款合同还款的保证。

  第二条 贷款金额和用途

  1.本合同的贷款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项下贷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第三条 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从合同签订日起________________个月。

  第四条 利息与费用

  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年率________________%。

  2.贷款从第一笔提款日起息,利息以1年360天为基础,根据实际占用的天数计算。

  3.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季第三个月的20日和贷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主动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帐户内扣除。

  5.贷款期限内,如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人民币贷款利率,则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亦作相应调整。

  第五条 信用证的抵押和还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借款人将第一条第1条款下的信用证正本抵押给贷款人,并由贷款人保管。

  2.在提交单据后,借款人保证叙做出口押汇并授权贷款人将押汇收入直接解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作为贷款的还款保证金。

  第六条 陈述与保 证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陈述与保证:

  1.借款人已在贷款人处开立为履行本贷款合同所需的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

  2.借款人是从事商务经营活动和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经济法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具有执行、履行所有民事行为的能力。

  3.本合同的制定、签署、执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条令、制度,借款人已办妥所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续。

  4.保证根据出口信用证条例的要求按时发运货物,履行信用证规定的义务。

  5.保证及时将信用证规定的出口单据向贷款人提交议付。

  6.按时支付利息和归还贷款。

  7.保证按第二条第2条款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第七条 违约

  下列事件属于违约:

  1.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条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借款人未按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出运商品。

  3.借款人将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向其他金额机构议付。

  4.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5.借款人发生或将要发生解体、重组或破产。

  6.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第八条 违约的处理

  1.在上述一项或数项违约事件发生后,借款人必须在收到贷款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的7天内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弥补因借款人违约所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损失。

  2.在这种情况下,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对违约金额处以________%的罚息。

  (2)宣布部分或全部贷款到期,主动从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中扣还贷款及其他费用。

  (3)冻结借款人开在贷款人处的存款户,如借款人的债务没有得到全部清偿,贷款人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4)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维护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响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对此,借款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在贷款人和借款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清偿后止。

  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两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_________ br>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贷款合同书2

  鉴于:

  1、合作各方拟共同出资向 公司(下称“丁公司”)提供融资;

  2、合作各方拟共同出资向丁公司购买其开发的房产。

  各方本着真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作各方

  第一条 本协议的各方当事人为:

  甲方: (身份证号 )

  乙方: (身份证号 )

  丙方: (身份证号 )

  第二章 基本合作方式

  第二条 各方共同出资 万元人民币,各方出资金额分别为甲方出资 万元、乙方出资 万元,丙方出资 万元。

  第三条 各方一致同意以甲方名义委托 银行向丁公司提供贷款 万元。

  第四条 各方一致同意以乙方名义向丁公司购买本合同附件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所列的房产。购房款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

  第五条 合作各方按照出资比例享有权益、承担风险。

  第三章 各方关于合作提供贷款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贷款的相关要求

  1、各方一致同意以甲方名义提供贷款。

  2、贷款期限为18个月,贷款利率为 。

  3、丁公司应以 项目的土地及在建工程为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明细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4、贷款应于相应的抵押担保登记手续完成后发放。

  第七条 各方权利义务

  1、未经乙方及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提前收回贷款或延长贷款期限。

  2、甲方收悉利息及收回的贷款后三日内将相应的款项按合作各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具体支付方式以乙方及丙方另行指定为准。

  3、甲方迟延分配利息或收回的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额的1%支付滞纳金。

  第四章 各方关于合作购房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 购房的相关要求

  1、各方一致同意以乙方名义购房,相关手续均交由乙方办理。

  2、购房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各方按照出资比例分担。

  3、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列明丁公司负有回购义务,即:

  4、各方协商一致可要求丁公司在购房后半年到一年半内回购所购买的全部房产,回购价格详见附件一。

  5、乙方应按附件一与丁公司签订购房合同。

  第九条 各方权利义务

  1、对所购房产的任何处分行为均应由合作各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乙方未经甲方及丙方同意不得擅自以出租、出售、抵押等任何方式处分所购房产。

  2、乙方应于收悉回购款后三日内将所得款项按合作各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具体支付方式以乙方及丙方另行指定为准。

  3、乙方迟延分配所得款项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额的1%支付滞纳金。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十条 如一方未能按本协议的约定如期足额履行出资义务,则每延期一日,应向合同其他方分别支付其他各方已出资额的万分之 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 乙方擅自处分所购房产的,除全额赔偿给甲方及丙方造成的损失外,还需另行以擅自处分的房产的购房价的30%承担违约金,该笔违约金由甲方及丙方按照出资比例分享。

  第六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另行协商,因此达成的`对本协议的补充、修改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七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三条 合同各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有争议,首先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章 通知

  第十四条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文件均需以书面方式发送至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任何一方的地址如有变更,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合同其他方,否则未能送达的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第十五条 一切由专人送达的通知、文件均视为当天收到,以邮件的方式送达的通知、文件以寄出日的次日为收到日。

  第九章 其他

  第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合作各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壹式 份,各方各执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

  协议各方签署如下: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丙方: 日期:

贷款合同书3

  本协议由ABC公司(简称“借款人”或“借款方”),____________国公司,与____________银行(简称为“银行”),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订立。

  此证:

  鉴于借款人已向银行要求基于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款项,向借款人提供一笔本金为壹佰万美元(US¥_______________的定期贷款);

  鉴于银行已准备基于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款项,向借款人提供此项定期贷款;

  据此,以双方相互承诺为对价,就下述内容达成一致:

  第一条定义

  1.1基于本协议之目的,下列词语可定义为:

  “营业日”:指位于____________银行开始正常银行业务的任何一天,以及____________同业银行拆借市场进行美元拆借交易的任何一天。

  “承诺”:指银行在本协议生效日即承担向借款人贷款的义务。

  “____________”:指位于____________的信贷银行国际分部。

  “美元”:及“¥”符号,指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及与本协议项下所有支付有关的现汇。

  “违约事件”:指依本协议第八条中所列举的所有事件。

  “担保人”:指____________银行。

  “负债”:任何人或借款人的负债是指依据______国通常接受的会计准则所包括的在债务被确认之日该人或借款人之资产负债表负债一侧所表明的确定负债的全部债务项目,其也包括其他被承继或被担保的,或属借款人次要或偶发的债务(有别于在托收过程中文件背书)在内的债务及负债,无论是源于任何协议所引起的负债或是提供款项及预付款项或其他方式引起的负债均属此范围。

  “分期会款日”:指根据4.1的规定协议生效之日起计达18个月,24个月,30个月,36个月,42个月,48个月,54个月和60个月之日。

  “付息日”:是指每一个计息期的最后一日。

  “计息期”:指自协议生效日起个月这后止的一段期间,第一计息期自上一计息期最后一日始,到借款人所选择的三个月后或六个月后止,但是(I),如果每一计息期的最后一日不是银行营业日者,则顺延到下一个营业日,或(II)假若一个计息期早于或晚于分期付款日开始或截止,则计息期将在该分期付款日结束。

  “利率”指依2.4、2.6和2.7中规定,或另有规定的利率。

  “贷款机构”:是指国际银行机构,或根据其意愿随时指定的分行、分理处、分支机构或支行;贷款将自此类机构发放,且未偿付及全部偿付款项亦由此类机构收取。

  “贷款”:指依本协议2.1.款规定由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

  “票据”:指由借款人开业以银行为指定付款的依附录A基本内容的期票,其证明因银行依本协议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而产生的借款人对银行的负债。

  “人”:指任何自然人、公司、商号、团体、政府、政府机构或除借款人以外的任何以个人、团体或其他名义的实体。

  第二条贷款

  2.1承诺

  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款项并基于借款人作出的陈述与保证,银行同意通过其贷款机构借出,且借款人也同意借入本金为壹佰万美元(¥____________)的贷款。

  2.2释放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依协议第六条规定,银行应向借款人在纽约指定的账号汇入协议约定的数额款项。如借款人未能完成第六条中规定的贷款先决条件,则银行无义务提供此项贷款。

  2.3还款、支付利息及计息期的确定

  借款人同意依照协议规定的利息率,在付款日,分八期偿还贷款本金。借款人应就其选择3个月或6个月利息期的结果,在利息期偿付之前5个营业日(第一个利息期除外),通知银行。如果银行未收到上述通知,则下一利息期的长度与上个相同;假若一个计息期早于或晚于分期付款日开始或截止,则计息期将在该分期款日结束。

  2.4利率的确定

  依照协议规定每一计息期的利息应为百分之一点五(1.5%)。此利率加该计息期偿付前两日,伦敦时间11:00AM,伦敦同业银行拆借市场的利率。

  2.5票据

  借款人偿还本金的义务应由借款人的期票证明,其基本格式应参照附录A,并符合本条(2.5)的规定。票据应(I)以本协议的生效日期为期票出具日期;(II)依银行指令支付与贷款本金相等的款项;(III)分为相等的八期,每一期在分期付款日到期;(IV)依规定利率偿付到期未付的本金部分的利息,依每一计息期在付息日偿付。

  2.6替代基础

  在利率是依2.4款规定确定时,(I)银行应确定利率已定而本金尚未偿付的那一期利息期的美元无法在伦敦同业银行市场上拆借到或(II),在某一确定利息期,其原先规定的利息,即从伦敦同业银行拆借的利息无法正确反映银行的费用时,银行应在该计息期生效第一天之前至少一个营业日,以电传、电报或电话方式、将银行作出的决定通知借款人。在此通知后的30天内,银行和借款人应通过友好会谈确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基础(简称为“替代基础”)。如果在此通知后的30天内银行和借款人商定了替代利率,该利率应具有追溯力且自该利息期的第一天起生效。如果在此通知后的30天内,银行和借款人未能就替代利率达成一致,银行应以书面形式向借款人出具一份银行为获得该利息期内贷款所就负担利息的文件,应当明确的是银行的利息率应与1.5%的相同,上述利息若确实影响了银行筹集该利息贷款的费用,则新利率处该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就有效。银行应向借款人提供其获得贷款的途径及为获得此贷款而支付费用的证明。在收到银行有关利息率或为获得贷款而支付的利息的通知后,借款人有权依据4.7的规定,将贷款和本票中尚未支付的本金的全部(不是部分),加上自此预付日起计算的利息,一次性地先行偿付银行。

  2.7过期未付本金的利息率

  在借款人未能偿还根据贷款合同和本票的规定应偿还的款项时,借款人应根据要求向本票持有人支付利息,利息从应付款日起计算,到实际付款日止。每一年的利率以下列中较高的为准:(I)在借款人未能按期偿付本息的利息期的上一利息率的基础上再加上一个百分点(1%),或(II)在借款人未能偿付之日的伦敦同业银行拆借市场上的上午11:00,主要银行所出具的贷款利率报价的基础上再加2.5个百分点(2.5%)。银行应以正确的书面方式中电传通知借款人确定的利息。在不损害本条规定的银行的权利以及准据法允许的前提下,借款人同意补偿银行因为借款人不及时偿还贷款或本材料规定的本金或利息,或其他费用,如银行为遵守出贷承诺可为获得贷款款项而产生的损失。为此,银行应出具一份标明损失和费用的证书。

  2.8计算,终局决定

  所有偿付的利息以360天为一年,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银行对每一期利息率的确定都对各当事方有约束力。

  2.9收入的利用

  (A)贷款收入应用作____________(确定用途)。

  (B)银行提示借款人,借款人确认其了解根据美国联邦储备系统管理委员会的政策,国际贷款只能资助美国以外的非美籍企业。借款人确认贷款收入将只被用于资助美国以外的业务。

  第三条信用证

  3.1信用证

  为支持并担保借款人履行本合同及本票项下的义务,担保人应按照附录2(保函)的格式向银行出具一份备用信用证。该保函的金额应为____________,且有效期应在偿付贷款日后一个月的第一天为止。

  第四条付款

  4.1付款

  根据合同和本票的规定,借款人对应向银行偿付的贷款不得抵消、反拆并可处由兑换,付款应向____________的贷款机构支付,不迟于当地时间(____________时间)上午10:00。一旦应付款日为非营业日,则自动顺延到该日后的第一个营业日。在计算利息和金额时应包括这一日和下一个营业日。

  4.2以美元付款的义务

  根据本合同和本票规定,应由借款人偿付的本金和利息应以美元支付,而无论于何种法律、规则或制度,也无论是现有的或根据任何管辖权将可能会影响此项义务的履行。此义务也可通过偿付或诉讼方式予以保护。此项以美元付款日的义务应是通过诉讼可以强制执行的,并且不受其他裁决的影响。

  4.3借款人部分提前付款的权利

  在任一利息支付日,借款人有权在提前30天以书信或电传通知(不可撤销的通知)银行后,有权将本金和利息,部分地或全部的提前偿还。每一部分的预先偿还额应不少于____________美元,且按倒序偿还。提前偿还部分不得再借用。

  4.4补偿

  借款人应对基于下列原因而使银行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包括利润损失)进行补偿。(银行的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仅限于:银行在利息低于合同的规定而为组织贷款而所付出的成本、费用和损失)(A)贷款未在该日签字;(B)在利息偿付日以外进行的偿还和提前偿还。银行应将这些成本,费用和损失制成证书,发送给借款人。这一证书,如果没有明显的计算或转交上的错误即应有约束力。

  4.5税务

  (A)所有票据面额、贷款本金和利息,以及与本协议和借款人开具票据有关的应付款项的支付应是不附带任何费用且是完税的,由______国或任何部门、机构、政治分支上权力机关或某一组织的成员所强制、划拨、征收或募集的(就本协议、贷款、票据、协议登记、监证或其他法律手续的履行、协议生效以及本金、利息、费用或有关的其他款项支付而引起的)现在或将来的所有所得税、印花税及其他税费、费用、强制贷款及预提费用不得减少全部应付款项,上述费亦包括罚息和罚款;(以下综称“税务”)。如果任何税务被强制征收,则借款人须向银行支付必需的额外费用以保证银行得到在票据中说明而不含税务的净等额款项。所有税务应由借款人在罚款日期之前支付。在依适用法律支付税务之后45天之内,借款人应将完税原始单据转交银行,如无法转交单据,则应向银行提交可含满意的形式或内容的支付证据。

  (B)借款人将保护银行或票据持有人受侵害并向该方依其要求偿还已实际支付的任何税款。

  4.6增加费用

  要本协议期间,任何适用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变化,或负责解释或管理的政府部门作出的解释或管理的变化,或财政或金融机构的指令的变化(无论是否有法律效力)将引起对于银行支付贷款本金或利息、票据金额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其分款项的税基的变化;或强制、修改或承担任何储备金、特别储蓄及或对资产、基于账户或扩大信贷的储蓄类似要求;或强加给银行或伦敦同业银行市场任何其他对本协议、贷款或票据产生影响的条件,或可能导致银行贷款或维持贷款的费用增加,或减少银行应收取款项的结果,在这类情形下借款人应向银行依其要求支付此类附加款项以补偿银行增加的费用或的收入。由银行出具的确定其补偿必要额度的证明应先行送交借款人,除非有计算或传递方面明显的错误,则该证明将最终作为确认文件并确定补偿金额。

  4.7法律变更

  无论是否有其他规定,在任何适用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变化,或负责解释或管理的政府部门作出的解释或管理的变化,从而引致银行(1)承诺;或(2)发放贷款或维持贷款的行为成为不合法的情况下,银行应通知借款人并以书面形式向借款人递交有关此类变更的'证明。基于由银行向借款人作出的有关此变更的通知,银行的承诺即终止,且全部贷款本金和未付票据款项,连同利息和依本协议应向银行支付的所有其他款项均须于此类变更之日后继的计息日或依银行规定更早的日期完成支付。

  第五条陈述与保证

  为使银行加入本协议并发放并维持贷款,借款人特向银行作出下列陈述和保证。

  5.1组建公司及资格

  借款人是依______国法律组建、有效存续及具良好信誉的(特定实体形式),且其以自有资产组建并经营业务,并依财产所有者之特性或业务经营必需某种资格时在各管辖取得此类资格。

  5.2能力和权力

  借款人有充分的权力参与协议,借贷资金,签署票据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义务;上述全部行为均经适当和必需的法人行为所授权。

  5.3同意与登记

  任何人基于本协议及票据的履行、送达、执行、有效性或强制性或支付所要求的所有授权、同意、批准、登记、宣告、豁免及特许(除在此时中央银行许可汇付外汇并不适用的情况之外)均须完成并产生法律效力。

  5.4合法性和强制性

  本协议和其附属条款的执行的票据构成依______国有权法院的规定对于借款人的合法、有效并肯约束力的强制性义务。

  5.5其他附属文件

  本协议和其附属条款的执行和送达,以及上述要据的出具,均不导致因以借款人为一方或由借款人作邮或其财产受到约束的契约、协议、指令、判决或文件涉及的,或借款人基于备忘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条款和条件的违犯,对于借款人财产的留置权、托管或不动产债权的产生,某种过失(通知或时效已过或两者兼而有之),或债务持有人宣布同样应付债务的情况,而且亦不违犯适用法的任何条款规定。

  5.6财务报表

  借款人在____________,并与该财政年度末借款人损益报告有关并已将复印件送交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应是在保持一贯性的基础上依______国通常所能接受的会计准则于期末日所准备出的,完整、正确及公正地反映该期间现时财务状况和期末经营成果。在当日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内及说明之中不得带有任何借款人直接或间接,固定费用或提成费率形式的重大债务;并且自出具资产负债表之后起,在借款人业务、财产状况(财务方面或其他方面)及经营上不存在重大不利变更。

  5.7重大不利条件

  除自____________以书面形式由借款人身银行披露的内容外,无论借款人的公司状况(财务方面或其他方面)、经营以及借款人的财产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出现重大不利的影响。

  5.8诉讼及其他

  除以书面形式由借款人向银行披露的内容外,不得有任何依据法律或衡平原则作出的不利决定将对借款人业务、财产及公司状况(财务方面或其他方面)产生不利影响的未决诉讼、案件或司法程序(不论是否以借款人的名义)或对于借款人

  的威胁、对抗或影响的存在。借款人不得违反严重影响借款人经营和/或公司状况(财务方面或其他方面)的有关适用法律和/或法规,以及任何以借款人为一方或借款人受其约束,其违约可能对借款人的经营、财产或公司状况(财政方面或其他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

  5.9税务

  允许借款人依本协议和票据为条件基于票据完成所有支付义务,向银行的偿付应是不附带任何费用并且是完税的,而且银行所收到的偿付款项不含任何税务。借款人依本协议支付全部税务。

  5.10文证税务

  本协议、票据及担保均不含任何印花税或文证税务或其他类似费用,其包括但不限于______国或任何政体分支或征税权力机关的注册记税,依担______国的税务法典征收的印花税除外。

  5.11豁免

  借款人先在承担协议项下义务及其债务,且借款人就本协议收票据签署及履行构成私人与商业行为而非政府与社会行为。借款人及其财产不得享有与本协议义务相关基于主权或由于对销债务、诉讼、判决或执行会产生的豁免权利。

  5.12权利

  借款人对于其反映于____________,依本协议第5.6款由借款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和相关说明之中的财产及资本,以及在出具资______产负债表前后借款人取得的全部财产及资本享有良好的可以出让的权利;而且这些财产或资本,除依第5.6款所述最近的资产负债表和相关说明中披露者外,均不得含有留置债权(包括不动产抵押或证券权益抵押)。

  5.13税务

  借款人应申请依法律、法规或对于借款人或其资产有税务管辖权的各政府部门或征税权力机关发布的命令所要求的退税。借款人已付,或已约定支付与或可能与上述退税有关的全部税款、费用和其他政府费用;除此类税务之外,如有借款人所收取的税款,则将作为基金储蓄(依______国通常所接受的会计准则)。在借款人账目上有关税务的费用、孽息、储备金(依______国通常所接受的会计准则)是适当的。借款人知晓,除向银行提交的财务报告所披露的内容外,其不存在任何重大税务款项,并且对任何税务支付时间的延长均属无效并不得提出此类要求。

  5.14不利合同及指令

  除以书面形式向银行披露的内容之外,借款人不得作为对其经营、财产或公司状况(财务方面或其他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合同、指示、委托书、公司内部细则中其他限制合作文件或由任何人所作出的指令、法令或判决(以下简称限制性文件)的一方或受其约束;或不履行遵守或完成此类限制性文件包含的任何义务或条件。

  5.15同等履行

  依本协议借款人的义务与票据中规定的借款人的义务排列在支付次序方面以及与所有其他借款人债务方面至少是同等的。

  5.16法律形式

  本协议,票据及担保依______国法律具有适当的法律形式,而且依其各个条款赋予强制力以强制程序在______国法院对抗借款人。

  5.17担保人

  担保人依______国法律组建并具有良好声誉,而且其具有全部能力、授权和法律权力依担保承付债务、签署担保文件以及履行和遵守担保文件条款;在担保文件签署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有效并对担保人义务在______国有管辖权法院依担保条款而具有强制力。

  第六条贷款条件

  6.1在付款或付款日以前,本协议项下银行贷款义务的履行取决于借款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全部义务并以银行满意的方式满足下述先决条件:

  (A)银行收到经正式签署的贷款本金的票据;

  (B)银行收到经正式签署的担保书,其形式和内容应为银行所满意;

  (C)(1)借款方遵守全依从本协议对其有约束力的所有条款、约定事项和条件;

  (2)借款方在得到贷款及得到贷款以前没有发生违约事件,并且随着通知的发送和时间的流逝,也未构成违约事件;

  (3)第5条中的声明和保证是真实的,并且犹如借款当时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一样;

  (D)借款方和担保人已得到借款所要求的与本协议、票据和担保书有关的必要的政府同意,其中应包括允许借款,贷款的利用,以美元偿还本金的时间表,贷款利息,根据本协议和担保书的条款产生的票据事项,及所有其他的预定支付和与预定交易有关的另外应该支付事项。所有这些应是完全有效的;

  (E)银行收到借款方(中央银行)同意借款和借款方依据本协议和票据接受美元汇款的经确认的许可证副本;

  (F)银行收到借款方和担保人采取法人行动授权签署本协议、票据、担保书和借款的经确认的文件副本,应该包括前述2项所指的政府同意的文件副本和银行合理要求的其他文件的副本。采取法人行动的形式和内容应使银行及其律师满意;

  (G)银行收到律师意见书:

  (1)借款方律师应基本上依照附录3的格式,并且对银行要求的其他合理事项使银行满意;

  (2)银行的______国特聘律师,对银行要求的有关本协议的事项包括并不限于,依据本协议票据和担保书的有关条款对强制执行性提出意见书;

  (3)银行所要求提供的其他律师意见书;

  (H)银行收到每个参与人的权限证明:

  (1)代表借款方在协议上签字的证明;

  (2)代表担保人有担保书上签字的人的证明;

  (3)代表借款方签署票据有人的证明;

  (4)在本协议要求和允许的声明、报告、证明和其他文件上签字并作为借款方代表实施本合同的人的证明;

  (I)银行收到根据上述H条款被任命的每个人的经确认的签字样本;

  (J)银行应得到依本协议为预定的交易而合理要求的一部分和更多的资料和文件,包括组建记录,并且这些文件须经适当的法人权力机关的确认方可。

  第七条约定事项

  借款方借款,应交付所有的票据并且履行下述所有其他的义务,但银行以书面形式另外同意的范围除外;

  7.1财务报表

  借款方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半年结束后不超过60天之内向银行提交未经审计的资产平衡表和损益表,并且要全面正确地阐明和公平陈述财政状况。

  7.2报告

  (A)借款方在违约事件发生后的五天之内,无论如何都要尽可能快地向银行提交报告,或者在随着通知的发送和时间的流逝,一个事件将构成违约事件时,或者在提交报告日,一个违约事件正在继续,借款方的管理人应在报告中详细阐述这一违约事件及借款方计划采取的有关行动;

  (B)借款方应向银行提交银行在任何时候合理要求的其他资料、报告或声明,并且允许银行或它的代理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检查借款方的财产,并检查、审计、审查借款方的账簿或记录和提取摘要。

  7.3平等待遇

  借款方本协议项下和票据项下的义务至少应和借款方其他有关的所有债务处于平等优先受偿地位。借款方不应在现在或将来其他债务,留置权,保证或其他费用(在正常商业活动中的信托收据除外),除非担保产生的利益和借款方在协议和票据项下义务同时平等和有比例地扩大。借款方保证遵守所有适当的有管辖权的当地法律以使借款方在协议和票据基下的义务与其他债务至少处于平等地位。

  7.4保持同意和登记

  借款方应该并且主动遵守其适用法律,及根据银行任何时候有关,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和票据事项;所要求和期望的获得政府机构的同意,许可,批准或授权及进行登记,并采取所有必要的适当的行动确保已获得的所有同意、许可、批准、授权和登记的继续有效;借款方在获得贷款后的90天内向银行交付(中央银行)贷款登记证书(和投资委员会第37项批准书)的经确信的副本。

  7.5保险

  借款方得在任何时候用自己的费用投保,并随时在征得银行的合理同意时对可接受为保险财产的所有建筑物或借款方的财产的一部分投保,借款方应用这笔保险费用不类似经营和拥有类似财产的公司在与借款方基本相同的经营领域惯有的风险向负责任的并且声誉好的保险公司或组织对其财产投保。

  7.6存继、商业行为

  借款方将维持和继续它的法人地位的存在,保持和现在一样的业务经营、正常的商业行为所必要的和合乎需要的权利、特权及特许权,在经营中为了维持好的经营秩序和状态所需的和必要的财产,遵守所有适用于任何法人的法律和法规,以及可能成为当事人一方并且其财产可能会受约束的任何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的条款,而如果不遵守上述规定,将会对财政状况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

  第八条违约事件

  8.1如果发生下列一种或更多种违约事件,或该违约事件正在继续(不管该违约事件的原因是什么,或者是自愿的或非自愿的,或者受法律实施的影响或根据任何法院的判决、命令、或者任何行政或政府机关的命令、规则、法规和法令):

  (A)借款方未能根据本协议条款和票据支付贷款本金和应计的利息或票据,或其他任何应付款项,当根据协议条款规定的相同贷款到期和应支付时(不管是否到期,都应根据协议通知提前偿还或其他):或者

  (B)借款方没有履行和遵守协议或票据中的任何其他条款,约定事项或双方达成的一致;或者

  (C)借款方所作的任何声明和保证及其在根据协议交付的任何证明、报告或意见中的声明和保证补充证明是不正确的或者在一些重大方面有误解;或者

  (D)任何登记、政府的同意或批准或与本合同有关的要求事项、票据和担保等满期或终止、废除或以任何方式修改或归于无效;或者

  (E)借款方或担保人非法履行它要票据和担保书中设定的任何义务和其他预定文件中的既定事项;或者,

  (F)担保人拒绝履行或者修改它在担保书中的义务;或者

  (G)借款方或担保人没有到期或在适当的宽限期内偿还债务;没有遵守或履行能证明债务存在和为债务作保的任何协议中规定的条款约定事项或达成的一致;如果不履行的如果是加速偿还,或者允许持有人加速履行部分义务,到期支付和其他义务,不管是否加速偿还发生或这些违约被放弃;或者,

  (H)借款方或担保人被裁定破产或无偿债能力,或在贷款到期时书面宣告无偿债能力,或为债权人的利益进行了转让,借款方或担保人为了全部或者部分财产申请或同意接收者、受托人或类似的官员的选定;这样的接收者、受托人或类似的官员没有借款方或担保人的申请和同意而选定并且这种选定将连续存在14天并不可撤销;借款方或担保人(根据请求申请、答辩、同意和其他)已开始无力偿还贷款、破产、破产整顿,整理财产、再调整,解除债务,清算并依照法律和管辖权进行有关的类似程序,或者开始一些针对借款方和担保人的程序(依据请求、申请或其他),并且这种程序14天期限内不开始进行;签发判决书、令状、拘留证或执行文书及办理其他手续,或者没收借款人或担保人的部分财产,并且判决书、令状、及类似手续在签发或没收财产后十四天内不能被解除或撤销;或者

  (I)针对借款方的有关货币财产的终局裁决,如超过____________美元或数量上相当,应在终局裁决日或以后的任何时候做出,如果在裁决登记后十四天内,裁决没有被撤销,履行或执行,就中止未决上诉状态,在中止期满后十四天内,裁决没有被撤销,履行或执行,就中止未决上诉状态,在中止期满后十四天内,裁决不能被撤销或履行;或者

  (J)借款方或担保人的全部或部分基本财产被宣告没收、押收或被拨用、或经政府授权(依照法律或事实上)这些财产的保管和控制被其他人或实体承担或意欲承担,借款方和担保人不能再通过任何人或任何实体对它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实施管理控制;

  则前述任何违约事件的发生和继续,将导致贷款银行发生贷款的立即终止,银行可以宣布贷款本金和应计利息及票据立即到期并且应该支付,由此,贷款本金和应计利息和其他应支储的款或任何种类的通知,所有这些都已经借款方明示放弃,只要8.1款中H项说明的任何违约事件发生,贷款和票据将立即到期并应支付,不需要对借款方再行宣布或通知。

  第九条管辖地

  9.1管辖权

  借款方同意凡是因其违约而引起的有关本协议、票据及其他预定文件或即定事件的法律诉讼及判决的执行都可在____________法院提起,或在____________国的任何法院或其他的地方法院提起,银行可以选择行使管辖权的法院,并且在本协议签署和交付后,借款方应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服从这一管辖。

  9.2传票

  借款方不可撤销地无条件地委托、指派和授权____________公司(位于____________)作为它的代理行为其收受在____________提起的有关本合同和票据的任何诉讼的传票。借款方同意代理行没有就送达通知借款方时将消弱和影响基于上述事项就任何诉讼而作出的送达和裁决的有效性。借款人进而不可撤销地同意传票从上述提起诉讼的法院用挂号邮件,通过航空邮寄,邮资已付,按照10.5条中指定的借款方地址送达给借款方,然而前述事项不能限制银行用法律许可的任何方式传唤。借款人声明和保证,只要银行遵守本协议和票据,它将为了便于在银行在任何法律诉讼时送达传票和办理其他法律手续在加利福尼亚保持一个正式的使银行满意的指定代理行,并且保证答复银行用书面形式提出的关于代理行的身份和住所地的咨询。

  9.3裁判地点

  借款人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不可撤销地放弃对现在或以后的____________提起的以任何方式起因于或与本协议或任何票据有关的诉讼或审理程序指宣誓审判地点提出异议,对在上述法院提起的诉讼,不可撤销地放弃从出庭不便为理由而提出的请求。

  第十条其他

  10.1协议的完整性

  协议的全部有附录,均构成协议完整的部分及属于各方之间民谅解的内容,并取代先前有关这一事项的所有协议和谅解。

  10.2费用

  不管贷款是否支付,借款方应凭要求即付给因银行发生的所有合理的费用(上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特聘的美国律师或其他律师的费用,与下述B项中确定的有关费用,银行的其他律师的费用,独立会计师和其他专家的费用,通讯、旅差和所有其他杂费),以及与下述各项有关的费用:

  (A)谈判、准备、签署和交付协议,协议、票据及其他预定文件和既定文件的管理,以及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放弃和同意;

  (B)协议和票据的执行;

  (C)如果一个违约事件发生并正在继续时(不管银行是否发出了违约事件的通知或采取了其他有关的行动),对协议的管理。

  10.3不可放弃

  银行没有或迟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应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单一地或部分地行使上述权利应不排除以任何其他方式行使或进一步使上述权利或其他权利。借款方对本协议或票据的任何条款的放弃和民意除非经银行书面同意和签署意见,都是绝对无效的。上述放弃和同意只是在特殊情况下为了特定的目的时才有效。在任何情况下,如果借款方没有得到通知或要求,借款方在类似或其他情况下将有获得其他的和进一步的通知和要求的权利。上述权利和要求是累积的,而且不应授引法律构成排他性的权利和要求。

  10.4继续有效

  借款方宣布的声明和保证,在贷款支付时仍然有效,借款方在2.7条、4.2条、4.4条、4.5条、4.6条、10.2条项下的义务在偿还贷款和取消票据时继续有效。

  10.5通知

  任何根据本协议或票据的通信、要求或通知在正式传递时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传或有效的电报方式,格式如下:

  对借款方:对贷款银行:

  致:致:

  电传号:_______________电传号: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对任何一方来说,如果有了另外的地址应该用书面通知方式对其他各方讲明。所有邮寄的从一国到另一国的通知应视为一级的航空邮件寄送,邮资已付。除非有另外规定,所有以挂号航空邮件邮寄的通知和要求,在它们被寄出后8天视为收到,电传方式传送的通知和要求发送时间即视为收到时间。

  10.6准据法

  本协议、票据及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适用____________法律并依该法律进行解释。

  10.7条款的可分割性

  本协议中任何管辖区域禁止或不能执行的任何条款就该管辖区而言,在上述禁止或不能执行限度内无效,并不使协议的其他条款无效,或者影响该条款在任何其他管辖区内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10.8继承者和受让人

  本协议对借款银行及它们各自的继承。

  10.9语言

  借款方发出的所有通知、要求、请求、声明或其他通信都应用英语。除了根据本协议规定交付的财务报表不使用英语外,所有文件都应附有经确认的英文译本。在原始文件和英文译本发生冲突的情况下,不论为何目的英文译本将被视为正确的有约束力的文本;

  10.10标题等

  本协议的不同条款和分条款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也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和解释。

  10.11会计术语

  所有的会计术语不在此作专门定义,应和5.6部分中所指的准备财务报表时适用的会计准则一样,依据普遍接受的会计准则解释。根据本协议须提交的所有财政数据也要根据这些准则准备。

  10.12修改

  除非银行书面同意,本协议或票据的任何条款不得修改、变更、补充、撤销或解除。

  10.13副本

  本协议应由各方当事人签署任何数量的副本和分别在副本上签署,经签署和交付的副本中任何一份都是原始文件,但所有这些副本一起构成同一文件。

  双方于协议文首所述日期正式签署本合同,特此为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

  信贷银行: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合同书4

  助学贷款是指银行对正在高等学校接受教育的学生或其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和一般助学贷款。

  甲方:中国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分行

  乙方: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局(或学生贷款管理中心)

  为帮助高等学校中部分在读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经双方协商,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

  一、甲方负责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辖内高等学校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二、乙方负责协调地方财政部门、教育部门、银行及学校之间的关系。

  三、乙方负责接收、审核地方所属高等学校提交的贷款申请报告,核准各学校贷款申请额度,并抄送甲方。

  四、乙方将地方所属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经费于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存入在甲方开立的.“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经费专户”,用于国家助学贷款的贴息。

  五、甲方须于每季度___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地方所属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分期限贷款余额、利息金额、50%利息贴息额。

  六、乙方负责依据甲方实际发放的助学贷款额,经审核无误后,于每季度______日前向甲方划转贴息经费。

  七、甲、乙双方分别在本系统对当年安排的助学贷款实际发放额和户数进行统计,并由双方共同核对确认。

  八、甲、乙双方应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计划安排情况、发放和收回情况、贴息款的划付情况、借款人的用款情况及毕业分配情况等进行及时沟通。

  九、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的方式解决国家助学贷款运作中出现的问题。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全部助学贷款收回后终止。

  十一、双方订立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贷款合同书5

  合同书编号:_____________

  第一条 __________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顺利完成________资金贷款贴息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项目执行期为自_____年____月至_____年___月。项目完成的总体目标、经济、技术、质量指标是:

  1.总体目标:项目总投资__________万元。其中在项目执行期内,计划新增投资__________万元。合同到期时,项目达到______生产阶段,企业总资产达到__________万元,企业总人数达______人,并通过甲方的项目验收。

  2.经济目标:在本项目执行期内,项目实现累计销售收入_________万元,累计缴税总额_________万元,累计净利润_________万元,累计出口创汇__________万美元。

  3.技术指标:项目产品主要性能指标达到

  a.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项目产品达到的质量标准:

  a.企业获得的质量认证体系证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项目产品执行的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项目获得的国家相关行业许可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乙双方确认,在项目执行期内,项目实施阶段目标是

  1.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签字时乙方已为实施本项目贷款________万元。为支持本项目,乙方所提供贷款证明及付息的有效凭据经甲方认可后,甲方将安排为此贷款贴息________万元。甲方的贴息款拨付进度:

  1.______年____月________万元

  2.______年____月________万元

  第五条 甲乙双方确认,除甲方首次拨款外的剩余贴息款,将视项目进展及验收情况,再行决定拨付金额及时间。

  第六条 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在项目执行期间的规定时间内,按甲方所规定的格式,如实上报___________资金项目跟踪考核表;在项目完成后的规定时间内,按甲方所规定的格式,如实上报___________资金项目验收表。

  第七条 在本合同生效后5年内,甲方有权因非商业目的(如:在政府性会议、报告、文件、统计资料等)使用乙方企业项目信息。

  第八条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间内出具合同不能履行的证明。任何一方提出变更合同的`需求,需与另一方协商,签订变更协议后方可执行。

  第九条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乙方违反本合同及有关规定,甲方有权撤销或中止合同。撤销或中止合同后,乙方应进行项目清算,并根据甲方要求退还部分或全部已拨资金。同时,甲方今后不再受理乙方的申请。

  第十条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订立的附加条款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关于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及产业化的暂行办法(XX年5月修订》及相应的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

贷款合同书6

  甲方(居间服务人):

  乙方(借 款 人):

  乙方因借款需要,委托甲方提供居间服务,促成乙方签订《借款合同》并据此支付居间费用。现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居间服务事项

  乙方委托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居间服务,促成乙方签订《借款合同》并取得借款,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取得居间服务费。

  乙方借款金额:万元、借款利息: %(月)、借款期限:月。

  第二条 居间服务费

  2.1 若甲方促成乙方签订《借款合同》并取得借款,乙方应按照该《借款合同》中借款金额和期限,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居间服务费按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月)%支付(服务费=借款金额×借款期限(月)×%)(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2.2 乙方在收到借款人提供的资金后,将居间服务费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居间工作的完成

  3.1甲方促成乙方与出借方签订《借款合同》即为居间工作的完成。

  3.2乙方私自和甲方推荐的出借人或出借人的亲属在本合同期满后的一年内签订《借款合同》,视为甲方提供的居间工作。

  3.3乙方在借款期限内或期限届满以后不得自行或委托他人再行向出借人借款或延期还款。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标准支付服务费。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在乙方收到借款后,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居间服务费。

  4.2甲方不得超越乙方授权向出借人作出任何承诺。

  4.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寻找出借人,且及时向乙方报告业务处理情况。

  4.4甲方应遵守乙方所确定的借款本金、利息及其借款期限,当出借人借款利息低于乙方委托的利息时,甲方有权直接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寻找的出借人利息高于本合同约定的利息时,甲方必须征得乙方的同意方可代乙方签订《借款合同》。

  4.5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可能影响本合同和促成《借款合同》签订发生的重大变更事项及时通知甲方。

  4.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严格按照《借款合同》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

  4.7甲方有义务在乙方满足借款条件后促成乙方签订《借款合同》,并在《借款合同》签订后督促借款到账。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5.1 乙方在借款期限满以后不得自行或委托他人再行向出借人借款。

  5.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必要的服务,促成乙方签订《借款合同》并取得借款。

  5.3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与借款事项有关的真实信息和证件资料。

  5.4 乙方有义务对可能影响本合同和促成《借款合同》签订发生的重大变更事项及时通知甲方。

  5.5 乙方有义务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并按照约定的利息和期限偿还借款本息。

  5.6乙方有义务在《借款合同》存续期间,对发生的个人信息、财务状况、借款用途、本息偿还等重大事项的变更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

  5.7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为尽快促成交易成功,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签署《借款合同》及相关文件。

  5.8乙方承诺在借款期间或期限届满以后如需向出借人再行借款或委托他人再行向出借人借款或延期还款,都视为该行为与甲方提供的居间服务有关,并自愿按本合同约定比例支付服务费。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6.1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约定,除向甲方支付合同约定的居间服务费外,还需按服务费的30%支付违约金。

  6.2若乙方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拖欠借款本金、利息或利用借款从事违法行为等,导致借款被提前收回的,乙方所支付的居间服务费不得要求退还。

  第七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若因甲方行为导致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借款合同》和取得借款,甲方不得向乙方要求支付居间服务费。。

  第八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成立,至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居间服务费之日终止。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0.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10.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制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3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合同书7

  申请贷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经乙方审核,甲方同意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批准的贷款目标范围内发放贷款,以承包项目在中国(地区)所需的人民币营运资金(以下简称《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央级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贷款办法》)

  一、乙方同意根据批准的贷款申请向甲方贷款人民币(大写)。

  二、乙方应以甲方提交的详细付款计划和具体使用清单作为付款的`审核依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提供的贷款期限为___________个月。甲方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还清全部本息。

  四、贷款利息在本合同规定的还款期内按年利率计算。在还款期内,逾期部分将收取20%的利息。贷款挪作他用的,对挪用部分加收50%的利息。贷款利息每季度收一次。

  五、对于乙方提供的贷款项目,甲方如解除对外施工合同,应立即通知乙方,并结清贷款本息。

  六、甲方应按期偿还贷款。到期不能如数归还的,甲方担保单位负责清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及甲方担保单位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终止。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

  甲方担保人(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

贷款合同书8

  ┌───────────────────────────────────┐

  │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 │

  │ 抵 押 合 同 │

  │(封面) │

  │合同编号: 年 字第 号 │

  │ │

  │抵押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 │

  │住所: 住所: │

  │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

  │邮政编码: 电话: │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邮政编码: │

  │ │

  └───────────────────────────────────┘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 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产权情况

  1.房地产坐落

  2.地号

  3.土地面积

  4.土地使用年限

  5.土地来源

  6.土地出让(转让、划拨)合同号

  7.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8.房屋建筑面积

  9.共有权份额

  10.房屋所有权证号

  11.房屋预售、买卖契约号

  第三条 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情况

  1.抵押土地四至

  2.抵押土地面积

  2.抵押土地评估价值

  4.抵押房屋部位

  5.抵押房屋建筑面积

  6.抵押房屋评估总价值

  7.房地产评估总价值

  8.在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间,抵押人其抵押的土地上所建的房屋不得转让、出租、出售。

  第四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贷款用途为_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

  第六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甲方以所购期房作抵押,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把购房合同、抵押登记证明交乙方执管。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将房屋所有权证一并交乙方执管。

  第七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八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十一条 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第十三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四条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五条 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六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七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八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九条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二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

  甲方(印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个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抵押物清单(略)

贷款合同书9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

  电话: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__%,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第五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1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1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或由贷款方(银行)开出汇票发放给借款方。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汇票),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借款方帐户中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方需要将借款展延,应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第九条合同变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 )项处理。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借款方必须向贷款方缴纳壹仟圆作为合同履行保证金。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合同书10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风险提示:

  借款、还款都必须注意保存好相关的书面证据。一般而言,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可能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原告主张债权时,如无法提供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一、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人民币________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___年_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_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人(签名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借款人(签名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连带保证人(签名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贷款合同书11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方因经营___________生意缺乏资金,乙方同意将自有房产为甲方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现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银行贷款的本金为________万元,乙方同意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地号______________为甲方向银行抵押贷款提供担保。

  二、甲方向银行贷款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在该时间段内乙方不得将上述房地产再用于为本人或第三人进行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或转让。

  三、因乙方为甲方向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贷款本息由甲方负责归还。

  四、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相关内容与银行签订抵押贷款合同,乙方应根据甲方及银行要求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及时提供,以利于甲方办理贷款。

  五、因乙方为甲方向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造成乙方使用、处分该房产所带来的收益受到一定的影响,甲方同意付给乙方每月________万元的有偿使用补偿款。该款从银行发放贷款当月开始计算,每季度末结算一次。

  六、如果甲方未能及时归还银行贷款本息或未及时支付有偿使用补偿款,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诉讼费、保全费及律师代理费等一切费用违约、责任的损害赔偿计算方式是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计算损失。

  七、丙方为本协议中甲方应向乙方承担的责任提供担保。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款、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2年。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并从乙方向银行提供房产抵押担保手续之日起生效。________本协议一式三份,订立协议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丙方: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贷款合同书12

  合同编号:_________

  借款人名称: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贷款人名称: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甲方根据的需要,向乙方申请外汇抵押人民币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向甲方提供外汇抵押人民币贷款。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项目、种类、金额、用途、期限

  项目:_________

  种类:_________

  金额:按当天牌价买入价计算: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小写)

  用途:_________

  期限:_________

  第二条 利息。

  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与用作抵押的外汇互不计息。

  第三条 用作抵押的外汇

  币种为_________,金额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小写)。

  第四条 抵押外汇的来源为:_________

  第五条 开立帐户。

  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部门开立存、贷款帐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等。

  第六条 借款使用。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按用款计划,在约定的用款日前个营业日内向乙方提交“用款单”;乙方应在甲方提出“用款单”后个营业日内按用款计划将贷款按额放出,转入甲方帐户。

  甲方用款计划如下: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元。

  第七条 抵押外汇的使用权。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抵押外汇的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第八条 还款资金来源。

  甲方用下列资金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还款计划。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按期按额归还所借人民币本金,不得提前归还借款。

  具体还款计划如下: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元。

  第十条 退汇。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退还甲方用作抵押的外汇,不受汇率变动影响:

  1.在甲方按期按额归还借款后个营业日内,乙方将甲方用作抵押的原数额外汇全部退回给甲方。

  2.根据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二项的约定,乙方提前收回贷款后,应在 个营业日内将同额抵押外汇退回给甲方。

  3.根据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项和第六项的约定,乙方在处置抵押外汇以抵偿所欠贷款后,如抵押外汇还有剩余,应将剩余外汇在处置外汇后个工作日内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 贷款监督检查。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了解、监督、检查甲方的借款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甲、乙双方不得自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甲、乙任何一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变更、解除合同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就变更、解除本合同后的权利、义务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已占用对方的人民币和外汇资金应返还给对方。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产,本合同项下的抵押外汇不能列入破产清算范围。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按期按额向甲方提供贷款,应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_________的违约金。因乙方的迟延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乙方还应给予赔偿。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可以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发放的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收取_________%的罚息。乙方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收,需要其它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可商请其它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期按额偿还借款,也未和乙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时,乙方按银行规定收取_________%的罚息,并可以从甲方帐户中直接扣收贷款本息和罚金,或者根据逾期贷款金额和罚息数额,以任何方式处置相同数额的抵押外汇,以抵偿甲方所欠借款。

  4.乙方擅自提前收回贷款,除应及时退回抵押外汇外,还应根据收回贷款的`数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天向甲方支付_________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时,还应给予赔偿,但出现本条第2项、第6项的情况时除外。

  5.甲、乙任何一方擅自变更、解除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应按贷款总额的_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给予赔偿,对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应当继续履行。

  6.甲方因经营管理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或与第三者发生债务纠纷,或被宣告解散、破产,无力向乙方偿还借款时,乙方可停止发放贷款,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可以任何方式处置抵押外汇,以抵偿不能收回的贷款。

  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十条的约定及时向甲方退汇,应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天向甲方支付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

  第十六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借款申请书、用款单以及其它与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有关的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贷款合同书13

  贷款方(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方式:

  借款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甲方申请借款,甲方已经审查批准,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贷款人民币_________元,发放给乙方。

  第二条 借款的利息为_______。

  第三条 贷款期限

  乙方对贷款使用期限为_______年,贷款期限自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贷款本金分两次发放,第一次从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内到位,第二次在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到位,每次发放金额各占贷款总额的50%。签订合同_______年之日归还贷款本金。如乙方不能按照期限归还贷款本金,将由担保方即丙方负责还款。

  第四条 甲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乙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

  第五条 甲方应在合同生效日起____个月内,按期按合同规定数额向乙方提供贷款。

  第六条 保证

  (一)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二)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三)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四)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乙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七条 罚则

  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开展业务,或是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及其他资料不真实,或者有违反合同有关条款行为,甲方将向乙方发出警告。在收到甲方警告后,乙方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不能纠正时,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回已发放的全部贷款,并要求乙方按商业贷款计算利息(时间自收到贷款之日开始计),并收取每天贷款总额千分之一的罚金。如乙方在发生上述情况时拒不执行合同,甲方可依据情况,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且将由丙方承担归还贷款本金、商业利息和罚金,若丙方拒不执行,将接受经济、法律、行政的处罚。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一)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未经甲方批准,不可延长贷款期限和更改经营项目,如违反合同规定,将按照合同第七条处罚。

  (三)甲、乙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本合同的条款时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和丙方,并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和丙方,并就合同解除后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解除合同的前提条件是归还全部贷款本金。

  (五)在规定贷款时间内,乙方因不可抗力发生改变经营方式、出兑或停业等情形时,乙方应归还贷款本金,若乙方不能还款,应由丙方负责还款,违约责任见第七条。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变更住所、通信地址时,应在变更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其他两方,否则将按恶意违约处理,按第七条罚则处理。

  第九条 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后附担保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担保合同相抵触时,由甲方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一份。

  甲方(签名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乙方(签名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贷款合同书14

  甲方(出借方)名称: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借款人)名称: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开户银行及账号:

  联系电话:

  丙方(担保人)

  1:姓名: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2:姓名: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3:姓名: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为经营需要,向甲方申请贷款作为小额存款借资,双方经协商一

  致同意,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给一方,并由丙方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保证。为此,甲、乙、丙三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签订合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

  保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 当事人各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

  合同,丙承诺严格履行。

  第三条 本合同包括借款、保证等内容。

  第四条 借款用途:

  乙方向甲方借款用于 。

  第五条 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元整(¥ )

  第六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大写)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条 借款利率

  1、本合同经各方约定,借款月利率为 %。

  2、利息支付:本借款合同利息按季交纳,乙方应于每三个月末准时交付甲方。

  第八条 还款

  1、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可以一次性全部或部分归还借款利息;

  2、在本合同到期时,乙方必须以货币方式一次性按时归还本合同借款的全部本金及相应利息。

  第九条 借款担保

  1、保证方式:在保证期间,丙方愿对乙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偿还借款本息或相关费用,无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甲方均有权直接要求丙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利息)、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等)。

  3、保证期限:保证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甲方收回本借款合同的全部相关款项为止。

  4、除以下情况外,甲、乙双方协议变更合同的,无需得到丙方的.同意:

  (1)延长借款期限;

  (2)增加借款金额。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每月 %利率收取利息。

  2、乙方如逾期不还借款,甲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每月 %利率收取利息。

  3、乙方未按时交纳利息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提前归还本合同的借款本金、相应的利息及逾期之日起每日 %利率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2、乙方、丙方的重大变动(如股东、地址、通讯方式、经营状况等)应在十日内通知甲方。

  3、乙方同意在丙方代为清偿本合同下的全部债务后,相关债权一并转移给丙方。甲方可以协助办理有关手续并通知乙方。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章,并由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借款金额划入乙方提定的账号后即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及见证机关各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见证机关(公章):

  见证人员(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贷款合同书15

  (借款人名称) 关于(项目名称)项目使用 (国家名称)(贷款种类)贷款的转贷协议 年 月 日 鉴于(借款人名称)向中国银行(分行名称)分行申请使用(贷款名称)贷款,根据中国银行与(国外银行名称)签订的国外贷款协议(借款人名称),与中国银行(分行名称)分行于年 月 日在(签约地)签订本转贷款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如下:

  第一条 定义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下列用语的定义如下:

  “借款人”指 ,其法定地址为 ;

  “贷款人”指中国银行总行或中国银行 分行,其法定地址为:

  “担保人”指 ,其法定地址为 ;“项目”指

  “商务合同”指作为买方的(公司名称)公司与作为卖方的(公司名称)公司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有关“项目”的商务合同(合同号为 );

  “国外贷款协议”指为了向“借款人”提供本贷款,“贷款人”同(银行名称) 银行签订的本“项目”的信贷协议;

  “工作日”指中国银行总行或其分行以外开门营业的日子;

  “承保人”指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或其分公司。

  第二条 贷款的金额和用途 “贷款人”在此同意,转贷给“借款人”总金额不超过(金额)的贷款(大写: )。

  本贷款协议项下的贷款权限用于支付“商务合同”项下的贷款及有关费用。

  第三条 贷款的期限 根据“国外贷款协议”的规定,本协议的贷款期限为 年,其中用款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截止),宽限期为 年(自用款截止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结束),还款期为 年(自宽限期结束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最后一次还款后结束)。

  第四条 贷款帐户 本协议生效后,“借款人”应在“贷款人”的营业部门开立贷款帐户和本外币存款帐户(包括人民币和外汇还款准备金户),用地办理用款、还款、付息及付费等。

  第五条 贷款的使用及前提条件

  一、在具备下列条件后,“借款人”方可在本协议项下使用贷款:

  1.“国外贷款协议”业已生效并允许支款;

  2.“商务合同”业经有关当局批准生效;

  3.“贷款人”已收到“借款人”送交的、按照“商务合同”规定列明用途的用款计划表;

  4.“借款人”遵守在本协议十二条中所做各项保证,未发生任何违约事件;

  5.“借款人”已按外汇管理局的要求进行外债登记。

  二、本协议项下贷款的用款期为 个月,自 之日起至 之日止。用款期满后借款人不得再用款。

  三、“借款人”使用贷款应提前 个工作日通知“贷款人”。

  四、如“借款人”申请延长用款期,应在用款期结束前 天提出,由“贷款人”与国外贷款银行联系。如国外贷款银行同意,可以为“借款人”办理延期用款手续。

  第六条 利息及费用

  一、本贷款的利率为年率 %,一年以360天为基础,按实际发生天数计算,利息每向“借款人”计收一次,每 年 月 日和 月

  日为收息日。

  二、承担费为年率 %,一年以360天计算。计算期按贷款的未用余额,自签订“国外贷款协议”日 天后开始,到每次实际支用贷款日止,每 向“借款人”计收一次,每年 月 日, 月 日, 月 日和 月 日为收费日。第一次收费日为“国外贷款协议”签订后第 天。

  三、管理费费率为 %,按贷款总额于签订“国外贷款协议”后 天内由“借款人”通过“贷款人”对外一次性支付。

  四、出口信贷项下发生的保险费用由“贷款人”中数向“借款人”收取。

  五、“贷款人”为提供本贷款收取的转贷手续费为年率 %,以与提供本贷款相同的货币按尚未偿付的贷款发生额并以与计算利息相同的方法与利息同时向“借款人”计收。

  六、“国外贷款协议”项下发生的任何其它费用(包括协议执行费用等)及国内转贷过程中在本协议项下发生的费用,均由“借款人”负担。

  七、“借款人”应以与贷款相同的货币无条件地按期向“贷款人”支付上述利息和所有费用。如“借款人”到期未能支付,“贷款人”则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的营业部门或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任何外汇或人民币帐户中主动借记尚未偿付金额。

  第七条 贷款的偿还

  一、“借款人”应按照“贷款人”提出的还款时间表中列明的金额和日期,按期如数偿还贷款本息和支付费用。“借款人”应提前 个工作日将应偿付款项支付给“贷款人”以保证“贷款人”按时向国外贷款银行还款。

  二、“借款人”应以与贷款货币相同的货币还本付息,支付费用。

  第八条 提前还款

  一、政府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借款人”应将提前还款金额、方式事先通知“贷款人”,“贷款人”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如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做答复,即视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

  二、买方信贷提前还款时,“借款人”应提前50天通知“贷款人”。在得到“贷款人”书面同意后,从还款时间表列明的最后一期还款开始倒顺序提前还款。提前还款应在付息日进行,提前还款金额应为一期还款额的完整倍数。

  三、“借款人”提前还款的通知为不可撤销的。已提前还款的部分不得要求再贷。

  四、因提前还款所发生的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第九条 逾期利息 “借款人”如未能按本协议第六、七条的规定偿还任何到期的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费用),“贷款人”将向“借款人”计收应付未付部分款项的逾期利息。该利息的具体计收方法为:逾期之日起(包括这一日)至“贷款人”实际收到该笔应付款项日止(不包括这一日),“借款人”按逾期之日“贷款人”公布的半年期现汇贷款利率和适用的买方信贷利率之较高者向“贷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借款逾期1年以上,贷款人则在上述利率基础上,向借款人收取20%至50%的加息。

  第十条 保险 “借款人”在“商务合同”生效后,应向“承保人”就该合同项下的设备在到货、建设和还款期间的风险进行投保。保险金额应不低于“贷款人”贷给“借款人”全部贷款的本金。投保险别包括运输险、安装工程险和财产险。“借款人”在投保后,必须将保险单项下的权益转让给“贷款人”。保险赔款应首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及费用。但“贷款人”可视“项目”实际情况通知“承保人”将保险赔款付给“借款人”,继续用于本协议项下的项目建设。

  第十一条 税收 国家税收部门在“国外贷款协议”及本协议项下征收的任何税收(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预提税、印花税等)均由“借款人”负担。

  第十二条 保证

  一、“借款人”在此保证:

  1.每年及时向“贷款人”提供年度的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计划;

  2.每半年向“贷款人”提供“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的资料;

  3.随时将可能影响“项目”建设的重大情况,决定和事件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

  4.在每年度结束后60天以内向“贷款人”提供“借款人”以及“项目”的该年度的财务报表及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项目工程支出年度决算报告;

  5.应“贷款人”的要求,向“贷款人”提供其它有关资料;

  6.在每次偿还本协议项下到期应付本息前60天,将与应付款项等额的资金存入按第四条规定开立的存款帐户中;

  7.“借款人”对其与其它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所签贷款协议或担保协议项下所发生的任何违约事件应立即通知“贷款人”。

  二、“借款人”在此声明并承诺:

  1.“借款人”在其它任何贷款或担保协议项下,未曾给予其它银行和金融机构优惠于本贷款协议的偿还条件。“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及其与“贷款人”签订的所有其它贷款或担保协议项下所欠“贷款人”的全部款项,在偿还方面与“借款人”所有其它债务均处于同等受偿地位;

  2.“借款人”今后在其它银行和金融机构签订任何贷款协议和担保协议时,决不接受比本协议项下贷款优先偿还和损害或违背“贷款人”利益的条件和条款;

  3.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将其现存的和将来获得的任何资产和权益抵押或转让给他人。

  第十三条 违约事件 下列事件之一即构成“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的违约:

  一、“借款人”未能按本协议的规定按时偿还到期本金、利息、费用及其它任何应付款项;

  二、“借款人”违反了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

  三、“借款人”在其与“贷款人”所签订的其它贷款协议或担保协议项下发生了任何违约事件;

  四、“借款人”在其与其它任何银行或金融机构所签的贷款或担保协议项下发生了任何违约事件。

  五、“贷款人”有理由判定本协议下贷款的担保人已丧失担保能力或担保资格时,在发生上述违约事件之一的情况下,“贷款人”有权采取下述一项或几项措施:

  1.限期“借款人”纠正违约事件;

  2.中止用款;

  3.宣布全部贷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偿还全部借款。

  第十四条 放弃

  一、“商务合同”项下买卖双方如发生争执或发生其它事件,将不影响“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应承担的'全部义务。即“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具有独立性,不受其它事件的影响。

  二、“贷款人”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不应视为放弃该项权利,并且不影响“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

  第十五条 转让

  一、未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二、如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时,则任何继承人、代理人、受让人或接管人应无条件地遵守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应无条件地承担“借款人”在本协议下的全部义务。

  第十六条 协议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一、本协议在“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予以修改和补充,但在修改或补充协议生效之前,原协议仍然有效。

  二、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或规章发生变化,而影响本协议的正常履行时,则应按国家当时的法律、法规或规章修改或补充本协议。

  三、经“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确认后,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同等有效。

  四、本转贷协议中未明确的内容,应按“国外贷款协议”有关条款的规定解释。

  第十七条 争执

  一、借贷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时,当事人的任何一方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诉讼程序解决。

  二、诉讼费用,按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的规定办理。

  三、在诉讼期间,本协议凡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继续有效,任何一方不得借口解决争执而拒不执行本协议的具体条款。

  第十八条 协议生效

  一、在下列条件具备时,本协议正式生效,生效时间以迟者为准:

  1.本协议业经借贷双方有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2.“国外贷款协议”业经有关当局批准生效。

  二、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经借贷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三、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由“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执一分,副本分送。

  四、本协议项下未尽事宜,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银行总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借款人: 公章 贷款人: 公章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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