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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的合同

时间:2023-04-01 15:32:20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条款的合同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条款的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条款的合同

条款的合同1

  1、定义

  1、1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和/或其它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买方”系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7)“卖方”系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它实体。

  8)“项目现场”系指不呢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

  9)“天”指日历天数。

  2、适用性

  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它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3、标准

  3.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范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3.2除非技术规定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4.1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4.2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4.1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4.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4.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时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买方。

  5、专利权

  5.1卖方应保证,买方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是,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6、检验和测试

  6.1买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将说明买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买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或买方测试代表的身份通知卖方。

  6.2检验和测试在交货地点和/或货物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6.3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

  6.4买方在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从卖方或制造厂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盒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6.5在交货前,卖方或制造厂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订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检验证书,但该证书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

  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厂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

  6.6合同条款第6跳的规定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7、包装

  7.1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长途运输。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公认或费用。

  8、装运标记

  8.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中文字样做出以下标记:

  1)收货人

  2)合同号

  3)发货标记

  4)收货人编号

  5)目的地

  6)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7)毛重/净重(用公斤表示)

  8)尺寸(以长X宽X高用厘米表示)

  8.2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

  9、运输和保险

  9.1卖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9.2卖方应向保险公司以买方为受益人投保发运合同设备价格110%的运输一切险。

  10、伴随服务

  10.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专用条款”与第五章“货物需求和技术要求”规定的附加服务

  1)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 /或试运行;

  2)提供货物组装和 /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3)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5)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10.2如果卖方或制造厂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未含在货物的合同价中,双方应事先就其达成协议,但其费用单价不应超过卖方向其他人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现行单价。

  10.3卖方应提供“合同专用条款”/第五章“货物需求和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1、备品备件

  11.1正如合同条款所规定,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品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

  1)买方从卖方选购备品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2)在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品备件;

  3)在备品备件停止主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品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

  11.2卖方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第五章“货物需求和技术要求”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12、保证

  12.1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末使用过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号,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部最新改进。卖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由于安买方的要求设计或安买方的规格提供的材料所产生的缺陷除外)或者没有因卖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

  12.2本保证应在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后的一定期限内保持有效,或在最后一批合同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后的一定期限内保持有效(上述期限见合同专用条款)以免发生的为准。 12.3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

  12.4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2.5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13、索赔

  13.1如果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买方在合同条款第13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偏差情况、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遇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12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3.2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 通知后二十(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14、付款

  14.1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有规定。

  15、价格

  15.1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服务的价格在合同中给出。

  16、变更指令

  16.1,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1)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

  2)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3)交货地点;

  4)卖方提供的服务;

  5)16.2如果上述变更时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同或交货时间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买方的变更指令后三十(30)天内提出。

  17、合同修改

  17.1除了合同条款第16条的情况,不应对合同条

  款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18、转让

  18.1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9、分包

  19.1对投标文件中没有 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其在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并需经买方同意,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0、卖方履约延误

  20.1卖方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交货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20.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20.3除了合同条款第23条的情况外,除非拖延是根据合同条款第20.2条的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延误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21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

  21、误期赔偿费

  21.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 元/天罚金,工期不予顺延,直至竣工。

  22、违约终止合同

  22.1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20条的规定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3)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a)“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b)“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胡合同实施过程为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

  22.2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22.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3、不可抗力

  23.1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23.2受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后尽快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当局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一百二十天(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23.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公认。

  24、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24.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供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25、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25.1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并明确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25.2对卖方收到终止通知后三十(30)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

  1)仅对部分货物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受;或

  2)取消对所剩货物的采购,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服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

  26、争议的解决

  26.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出的或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六十(60)天还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提交仲裁。仲裁地点应在买方单位所在地。

  26.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26.3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26.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7、合同语言

  27.1本合同语言为中文。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函均用中文书写。

  28使用法律

  28.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9、通知

  29.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传真送到“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

  29.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30、税款

  30.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买方需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有买方负担。

  30.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卖方需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有卖方负担。

  31、合同生效及其他

  31.1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和买方收到卖方

条款的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相互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的《__________电子文档库》及其后续更新服务项目如下: 产品名称

  具体数据要求

  格式

  法规条数

  更新服务

  法律法规电子文档库

  国家法律法规从______年至今,地方法律法规从______年至今。

  法规正文______格式,法规目录______格式。

  ____________条

  数据购买之日起______年内免费更新,______月提供______次数据更新服务。以后______年更新费_____元。

  合计金额

  小写: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

  大写:人民币____万____千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二、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如下数据:从__________年至今现行有效的国家__________数据和从__________年至今现行有效的地方__________有效数据。

  三、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所提供的__________正文数据格式为__________格式,按甲方要求提供的__________目录格式为__________格式。

  四、__________电子文档库货款总额为人民币_____元整(¥_____元)。年更新费为_____元人民币。年更新费甲方分______次向乙方支付,每______个月支付______次,每次支付金额为_____元人民币。

  五、乙方在甲方支付各期数据更新费后,及时为甲方提供数据更新服务,更新周期为______个月______次。乙方在甲方数据购买之日起______年内为甲方免费提供数据更新服务。

  六、乙方对甲方在数据使用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甲方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及其他方式向乙方寻求技术支持。

  七、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_____周内,将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数据以光盘的形式交付给甲方。

  八、甲方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_____周内,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人民币_____元整。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交付的本合同第七条所指的数据光盘后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甲方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应在验收合格后_____日内向乙方一次付清余款人民币_____元整。

  九、如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甲方应以总货款万分之_____的比例按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更新费,应以更新费_____分之_____的比例按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甲方不支付更新费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继续履行,甲方支付更新费后,乙方非因不可抗力不提供数据更新服务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十一、甲方通过本合同获得文档库的使用权,保证所购的__________电子文档库仅限于在其内部局域网使用;并保证不将所购买的__________电子文档库数据放入互联网或出售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由此所引起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二、甲方同意自己承担使用文档库的风险,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就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产品所发生的特殊的、意外的、非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不对由此引起的其他衍生性损害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甲、乙任何一方或双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条款的合同3

  霸王条款一: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无条件调整员工的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劳动报酬,员工不得拒绝

  违法理由: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第四十条的规定,企业给员工调整岗位是需要满足以下任一前提条件的:1、双方合意;2、员工不胜任工作;3、员工医疗期满后无法再继续在原岗位工作;4、企业发生客观重大变化,导致员工的岗位或工作无法继续。

  企业在劳动合同中要求员工必须无条件接受岗位/薪酬/地点变更的条款,即便员工在合同上签字了,但因这种条款免除企业责任、加重员工责任、排除员工主要权利,故而条款是无效的。

  因此,企业给员工调岗要具备合法性,就需要定制明确的岗位职责和可量化的考核体系、标准以及与岗位级别所匹配的薪酬制度。

  霸王条款二:员工在合同期满前离职的,应向企业支付违约金

  违法理由: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只能在两种情形下为员工设定违约金情形:

  1、企业为员工提供专业技术培训并约定服务期限,员工在服务期未满离职的,需要赔偿违约金;

  2、员工负有竞业限制义务,违反该义务的,企业也可以要求违约金。

  除此之外,企业为员工设定的`其他形式的违约金,都是无效的。

  虽说企业在法律之外给员工设定的违约金无效,但此类违约金义务若是给企业设定的,比如劳动合同中约定:“企业在合同期满前解除劳动关系的,需要向员工额外支付6个月工资作为违约金”,在司法实践中,法院是认可企业需要支付违约金的。

  霸王条款三:员工未提前30天通知离职的,离职当月工资不予发放

  违法理由:工资是基于员工提供劳动所获得的对价,只要离职前员工实际工作了,企业就应当支付工资。如果员工出现急辞的行为,给企业造成损失的,比如工作没有交接导致损失的,可以向员工索偿。

  霸王条款四:员工在工作中因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由员工承担,与企业无关

  违法理由:鉴于企业负有对员工的劳动保护、执业培训等相关责任,同时劳动生产过程中本身就存在不确定的风险,故而法律在认定工伤时采取“无过错责任”的原则,即无论员工在工作中是否有违规操作的行为,只要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这三个条件,都属于工伤,因此企业一样需要承担工伤责任。

  不过,员工违规操作的行为要是导致企业生产设备损坏的,企业可以要求员工对此进行赔偿。赔偿的方式可以是员工一次性赔偿,也可以由企业按月从员工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额不能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霸王条款五:试用期间员工表现未达到企业要求的,企业可单方延长试用期

  违法理由: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而这种规定实质上是剥夺了员工协商的法定权利,自然是无效的。

  通常企业在对试用期员工考核后,结果员工不符合录用标准的,企业就具备了合法的解除条件,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与员工沟通,告知目前的一个实际情况,如果员工有意愿想继续工作,可以给其一个延长试用期的选择,若员工同意的,双方再签订同意延长试用期的文件。若您有劳动合同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找大状律师。

条款的合同4

  手册办理流程如下:

  一、先申请办理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办这个证就需要用到外经委的电子钥匙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流程及所需要资料如下:

  1) 进口料件合同(复本)

  2)出口成品合同(复本)

  3)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申请表 (网上系统里有表格可以填好,等主管外经贸部门审核通过后打印现来即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上面的所有信息都是跟据进出口合同上的金额,数字及品名来填的,不可以与进出口合同不一致。

  4)进口料件备案登记表 (网上系统里有表格可以填好,等主管外经贸部门审核通过后打印现来即可) 这里所填报的进口料件要与进口合同一致,且要与以后要办理的手册上的进品料件一致,尤其是海关编码不可以选错,品名描述一定要按海关规定来填写,因为这里审批好之后还要去海关审批,如果通不过去改单比较麻烦和费时。且进口的料件一定要与这个数字一致,多进少进都不行,多进的要补税,少进还比较好处理一点。

  5)出口成品备案登记表 (也是在网上填好,发到当地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核的) 出口成品要与合同一致,且以后出口要严格按照此表格上的数量来出货,多出少出都不行。否则无法核销的进口料件或补进口关税。

  6)成品对应料件单耗表。 这里要填的是成品单耗(这里的单耗是含正常损耗的,也就是你填上去的数字乘以出口成品数量要刚好等于进品料件数量,不能有余料的)。 这个是进料和来料加工中最难做的一点,单耗一旦备案是不能更改的,如果错了,让海关查出来,余料一般要补税或交到海关仓库的。

  所有资料填好后发到当地主管外经贸部门审批,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以上6份表格要准备1式4套(所有单证上要敲公章),一套一套按顺序订好,拿过去审批。 拿去之后,外经贸主部门留一套,发给你三套,其中有一套是需要拿到海关备案的(上面盖有骑缝章),一套自已留底(以后要改单或是内销或是什么样的时候要用),还一套要到国税局备案。

  二、外经贸主管部门备案好之后,拿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到国税备案。记得把三套全拿去,国税会留下一套备案,另外两套敲章还给你。

  三、这些都办好之后就可以用CJ20xx系统进行网上审报手册了。 办理手册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

  1)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记得这一套是外经贸主管部门盖骑缝章的那份,里面有进口料件合同和出口成品合同。)

  2)委托加工协议(如是有自营进出口权的工厂,就不用了)。

  3)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如属于委托加工行为,两家单位都要的).第一次办理要正本,以后可以复印件盖公章。

  4)银行开户许可证 (每次办理手册都要,需要多复印一些留着,要用时盖上公章即可)

  5)加工贸易合同备案申请表 表一:加工贸易合同概况表,需要用到CJ20xx系统在网上填写,填好后发到海关审核。这份与办理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要填的内容差不多,在做的时候一定要做到彼此一致。 嘉兴海关是到这个网起址办理的:

  / ,

  6)表二:进口料件表 要求办理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一样

  7)表三:出口成品表 与办理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时一样的内容要填

  8)表四:成品对应料件单损耗情况表 与办理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时一样的.内容要填,而

  且要做到彼此一致。 5)到8)点所有表格都是到CJ20xx里面网上填报,发送到海关的,在海关有确认之前要自已打印出来敲公章,因为海关一旦确认之后,手册核发掉之后,这几份表格你就无权调出来了,到海关调单出来要收费的。

  9)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审报单, 这份表格是到海关的网站上下载,并自已填好打印的,敲上公章。具体可以参考海关总署公告20xx年第23号,这份公告各地海关网站上都有,用GOOGLE搜一下就出来,下面有附件的。

  10)空白手册一本。到海关买的,RMB5块一本,记得拿到之后在上面盖上公章。 把上面提到的所有东东都放在里面,交到海关。

  11)排料图,这个很重要,是海关审核服装企业单耗是否合理的依据。如果不是做服装的企业,需要提供的是其它资料,以证明自已的出口成品是需要用多少原料的。

  上面10份单证是每次办理手册需要提交的单据,如果是第一次到海关办理手册,还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 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如委托加工,则两家单位都要)

  2)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公章)(如委托加工,则两家单位都要)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如委托加工,则两家单位都要)

  4)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盖公章)(如委托加工,则两家单位都要)

  5)外商投资企业业务批准证(如是三资或外贸投资企业需提供)

  6)生产单位开户许可证(第一次办理,属于委托加工的要提供,如果是自已进料,自已加工,就没有这份文件了)

  上面6份资料需要扫描通过CJ20xx系统上传到海关和填好的表格一起发送到海关。

  如果没有问题,海关审好之后就可以交钱拿手册了(所交金额大概在70块,是海关的预录入费),如果第一次办理要交风险担保金(与进口关税+增值税等值金额),交完之后才可以拿手册。 第二次办理就不用交了。 但是如果你们进口或出口的产品属于限制类的,则第二次要交保证金,而且如果你的加工单位或经营单位任何一方是属于厂房租赁的,第二次办理还是要交风险担保金的。

条款的合同5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补充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市 区街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 )出卖给乙方,乙方对此房产现状无疑义。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即人币小写元整 。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 元整,即小写 元整 。

  四、乙方自支付定金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部房款(定金从中扣除)。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无任何产权及经济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双方各自承担。

  七、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后,甲方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

  八、甲方应在房产交易完成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产交付乙方。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乙方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退还;如甲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甲方应退还乙方定金,并赔偿给乙方与定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加条款:

  疑义: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年 月 日

条款的合同6

  一、控制标的物性能

  对于买方来说,其交易的目的就是用更少的代价获得性能更高的标的物,也就是追求更高的性价比。因此如何控制标的物的性能,是买方合同控制的首要目标。

  合同标的分为产品和服务,产品又分为标准化产品和非标准化产品。而不同类型的合同标的其性能控制方式完全不同。标准化产品只要明确其生产者、品牌、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生产日期,以及验收标准等即可以使标的物的性能得到固定。而非标准化的产品,则还需要明确设计方案、工艺流程、用料等,才能有效控制非标准化产品的性能。如果标的物为服务时,其性能的控制通常是对人的控制,即对实际提供服务的具体人员的控制。在标的物为服务的合同中,通常需要指定具体提供服务的团队和具体人员,因为甲方是基于对该指定人员的服务水准的信赖而缔结合同,因此只要该等指定的人员发生变动,甲方则有权解除合同。

  二、掌握标的物数量调整权

  标的物的范围不仅包括单位标的物的性能,还包括数量,因为数量决定合同总价款、合同履行周期甚至整个项目的进展,因此买方对标的物数量的控制对整个合同履行也同样重要。

  在合同签订时,标的物的数量通常仅基于计划,而甲方实际需要的标的物数量通常会有所变化,或增多或减少。如果合同约定的标的物的数量超出实际需要时,则会造成资源浪费;相反如果合同约定的数量不足时,则会影响合同履行周期甚至整个项目的实施进度。

  如果在合同中明确了标的物的数量,而实际需求的数量发生变化的,则买方有面临违约或额外增加费用的风险。因此对甲方较为理想的作法,就是允许买方对合同约定的标的物数量进行一定的调整,而不视为违约行为。

  换而言之,就是由买方掌握标的.物数量的调整权。

  三、标的物为标准化产品的情形

  甲方有权依据项目需要,增减约定货物的数量,出现此种形式,不视为甲方构成违约,但甲方应当在约定的最后一批货物交付期限届满前不少于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四、标的物为非标准化产品的情形

  乙方必须按约定的材料、流程和工艺,加工制作合同约定的货物,并保证实际交付甲方的货物其质量标准符合合同约定且能够满足甲方的使用需要。

条款的合同7

  合同编号:锡蚁预合同(_________)第_________号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无锡市属白蚁危害地区。依据《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0号)和《无锡市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无锡市人民政府令第59号)等相关规定,为保证甲、乙各方共同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房屋白蚁预防工作,切实加强房屋白蚁危害安全管理,保护房屋免遭白蚁侵害,确保房屋住用安全及消费者权益,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白蚁预防房屋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

  │房屋工程名称 │ │

  ├─────────┼───────────────────────────┤

  │工程坐落 │ │

  ├─────────┼─────┬───┬─────┬───┬───────┤

  │建筑总面积 │ │层 次 │ │幢 数 │ │

  ├─────────┼─────┴───┴─────┴───┴───────┤

  │计划开竣工日期 │ 自 年 月至 年 月 │

  ├─────────┼───────────────────────────┤

  │项目批准单位及文号│ │

  ├─────────┼───────────┬──────┬────────┤

  │建筑结构 │ │计划投资金额│ │

  ├─────────┼───────────┴──────┴────────┤

  │房屋主要用途 │ │

  ├─────────┼───────────────────────────┤

  │其他 │ │

  └─────────┴───────────────────────────┘

  第二条 预防施工基本要求、范围及质量标准

  1、预防施工基本要求及范围:采用喷洒药物处理的预防施工方法对新建房屋建筑的地基、地坪垫层、木构件和部分墙体等部位进行预防处理,以达到防止白蚁危害房屋主体的目的,确保房屋使用安全。

  2、包治期限:上述房屋主体自白蚁预防施工工程完工之日起十五年内不发生白蚁危害(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 甲方(委托方)负责的主要事项

  1、提供相关图纸和施工说明书等反映房屋情况的资料,主要包括:

  (1)项目批准文件;

  (2)施工总平面图;

  (3)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4)基础平面图、剖面图、详图;

  (5)其它:_________

  2、为确保衔接施工,房屋破土前一周,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计划准备。下列分部(项)工程实际施工日期前三天,应通知乙方:基础至±0基槽回填土前;地下室底板垫层和(或)底层室内地坪垫层夯实浇筑砼前;其它:_________

  3、为乙方提供水、电等必要的施工条件,督促并协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过程中的配合协调工作

  4、督促土建等施工单位作好建筑场地废旧木料、建筑木模板等的清除工作,防止产生新的白蚁侵染源。

  5、督促土建等施工单位和房屋使用人保护经过白蚁预防药物处理的`药剂层。

  6、包治期限内及时向乙方提供蚁害发生情况,配合乙方作好预防工程的回访复查。

  第四条 乙方(受托方)负责的主要事项

  1、按《无锡市房屋白蚁预防施工操作技术规程》进行白蚁预防施工。根据土建施工进度组织做好白蚁预防施工衔接,不得影响土建施工进度。

  2、经过白蚁预防施工的房屋(不包括后期装饰装修等不属于本合同防治施工范围内的构件、人为携入白蚁造成的危害以及甲方或房屋使用人原因使预防效果受到的影响),保证在十五年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不发生白蚁危害。包治期内若发生白蚁危害应给予无偿灭治。

  3、白蚁预防施工工程结束后,向甲方提交经市白蚁防治管理机构确认的《房屋白蚁预防验收合格证明》,交甲方存档,作为房屋产权登记的依据之一。

  第五条 安全

  1、白蚁预防施工期间,甲方应协调土建等施工单位协助做好白蚁预防施工安全工作,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2、白蚁预防施工期间,乙方若认为施工现场存在不安全隐患,而又无法避免时,可向甲方提出暂停和调整原定施工方案及步骤的具体建议。但新建议应保证预防施工质量。

  第六条 付款方式

  甲方按省物价、财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白蚁预防工程施工费,合计金额(大写)_________元,于合同签定时一次付清。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若未按本合同约定结清白蚁预防工程施工费或申报的建筑总面积与实际不符,乙方将不承担本合同第四条第2、3款规定的内容。

  2、_________

  第八条 双方发生争议时由无锡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柒份,其中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其中一份报备案机构备案)。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委托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 托 人(签字):_________ 委 托 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

  房屋白蚁灭治登记表

  登记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

  │住 户 姓 名 │ │地 址 │ │

  ├──────────┼─────────┼─────┼────────────┤

  │厂 休 日 │ │工作单位 │ │

  ├──────────┼─────────┼─────┼────────────┤

  │联 系 人 │ │电 话 │ │

  ├──────────┼─────────┴─────┴────────────┤

  │房屋性质 │ □私房 □单位房屋 │

  ├──────────┼────────────────────────────┤

  │是否进行过白蚁灭治 │ □ 有 □无 │

  │ │ 时间: 年 月 日 │

  ├──────────┼────────────────────────────┤

  │备 注 │ │

  └──────────┴────────────────────────────┘

条款的合同8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媒体采购投放事宜

  付款方式:甲方在本次广告投放结束后____日内支付广告费。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链接发布需要的图文信息文件;

  2、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链接图文信息文件符合我国广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且该文件本身并无瑕疵。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保证乙方是指定网站的合法所有者和经营者;

  2、乙方保证指定网站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能够正常运行;

  3、乙方保证将甲方提供的图文信息文件置于指定网页的指定位置;

  4、乙方保证不包括且不通过乙方网站提供任何被认为或可能认为属于下述内容的材料:

  a.中国的`法律认为是诽谤、色情、淫秽或诬蔑的内容;

  b.侵犯任何第三方公众形象或隐私的内容。

  第四条 知识产权及保密

  1、双方使用的所有硬件、软件、程序、密码、商品名、技术、许可证、专利、商标、技术知识等皆归各方所有,另一方对于此无任何权利或利益;

  2、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需双方保密的事项,在合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两年内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

  3、以上第2款并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撤销而失效。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按照甲方方案要求播放,乙方应予以加倍补偿。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七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文字无异,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在本合同附件中另行约定。

  甲方:

  乙方:

  日期:

条款的合同9

  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赔偿。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签劳动合同,引来双倍赔偿。

条款的合同10

  (1) 提供约定的船舶。船东提供的船舶必须与合同的规定相符,而且要适合约定的用途,否则,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后果。在合同中应注明船舶的耗油量,因为运输中的燃料是由承租方供应的。如果实际耗油量超出合同的规定,租方有权向船方请求赔偿。如果船舶发生故障,船方应负担修理费,船舶因修理而停运24小时以上时,租用人有权停付租用金。

  (2) 船舶的租用范围。在合同中应订明船舶的航行区域。在规定的区域范围内,租船人可以指示船舶行驶任何航线,开往任何安全港口。但不能指示船舶驶离规定区域,否则后果应由租用人承担。

  (3) 船舶租用期限。船舶的租期视租用人的需要而定,从船方将船舶交给租用人时开始计算。在实践中,只要租用人对最后1次航次的安排是合理的,即使该航次未能在租期届满时完成,也不能算违约,对于超出租期的时期,租方按合同规定的原运费率支付租金。此外,如果船方在规定的日期不提供船舶,租方有权解除合同;而租用人不按时接受船舶,则应照付租金。

  (4) 租金。在租船合同中应写明租金的支付方法,一般是以月为计算单位。在租期内不论租方是否实际使用船舶,甚至是遇到恶劣气候致使船舶不能开航,亦要支付租金。如果租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船方有撤船的权利,并可对船上的运送货物行使留置权,但必须注意两个问题:一是船方如果接受了迟付的租金,则不能行使撤船的权利;二是如果船方行使了撤船权利,就不能再取得租金,但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5) 对船舶的使用与损害赔偿。关于对船舶的使用与损害赔偿条款,其内容主要是规定对船舶的使用及代理或其他事宜,船长应服从租船人的命令和指示,而租船人则负责赔偿因船长听从其指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

  (6) 船方对货物损害的责任。根据普通法原则,船主应承担船舶适航的.默示保证。如果船方提供的船舶不适合运载,致使货物受到损失,船方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7) 停租和还船。停租条款主要是规定租船人在特定的条件下可以行使停租船舶的权利,例如,船舶发生故障不能行驶超过24小时以上或是发生其他意外事故等,还船条款主要是规定租船人归还的船舶应与出租时交与他的船舶具有相同的良好条件。如果船舶受损,租船人应负责修理的费用,但不负责修理期间的租金。如果是船舶在使用中的自然损耗,则不负责赔偿。

条款的合同11

  出租人: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船务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靖江港通船舶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20xx年5月26日

  合同签订订地:江苏省张家港市

  就乙方租用甲方船舶一艘从事长江内河航线拖轮作业事宜,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订立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条款如下:

  一、船舶说明

  船名“张港8号”;船舶登记国:中国;船舶种类:全旋回拖船;船籍港:张家港;船长:30米;型宽:10米;型深:4.5米;功率:1764KW(2400HP);航区:沿海及长江A、B级。

  二、船舶航行区域及用途

  乙方租用甲方的船舶用于给靠离靖江港口的船舶提供常规拖轮辅助作业及船厂大轮进出坞等作业。

  三、租期

  租期为一年,自20xx年5月26日起至20xx年5月26日止,合同到期后,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本合同可续签,本合同所约定的条款继续有效。

  四、租金

  年租金双方约定人民币312万元整(大写为:叁佰壹拾贰万元整),每月租金为26万元人民币。

  五、结算及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每季季末至7个银行工作日内,乙方凭甲方出具的发票及指定的银行帐户通过银行以支票或汇票形式支付租金。如乙方不能按时支付租金,超期日则按日1‰偿付滞纳金。

  六、船舶维修保养

  1、租期内,甲方负责船舶日常的维修保养,并负责船舶物料的供应,保持船舶适航。如船舶在正常使用中发生损坏,甲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在合理时间内进行修理,确保船舶正常营运。

  2、租期内,应船舶主管部门的要求或者根据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需要对船舶的结构、设备进行改造、换新、添置等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租期内,甲方每月享有贰天的`船舶停航维修保养时间,并可累计使用,船舶停航保养天数以甲、乙双方确认为准,每年的停修时间超过24天,超过部分按日扣除租金。

  七、船舶的检查

  租期内,甲方负责做好航行日志,并及时向乙方通报船舶使用情况及船舶的状态,按时接受艇检验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因甲方未及时向乙方通报船舶使用状况造成船舶停航,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八、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

  1、负责提供合法、有效的船舶证书和有关文件资料,保证船舶适航。

  2、负责办妥有关航运手续,在租期内,有关证件到期,甲方必须负责办妥,包括(年检、定检、坞检)检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租期内,如果由于合同一方或其他工作人同,雇佣人员违反合同,疏忽或其它过失造成双方合同另一方或第三方人员、财产损失或损害则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4、甲方负责为出租船舶配备持有效适任证书、船员服务簿的合格船员,并负责船员的日常管理。

  5、甲方负责办理船舶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船舶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6、租期内,船员发生工伤事故,在保险范围内的,由甲方保险公司索赔。保险范围外的,双主应根据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7、租期内,乙方享有对甲方船舶的经营权和调度权,甲方船舶必须服从乙方的调度指挥,如甲方船舶不服从乙方调度指挥,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处理意见,如甲方不能满足乙方规定的要求,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

  乙方:

  1、合格营运,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租期内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甲方船舶损失或被查扣,责任由乙方承担。

  2、租期内,船舶的燃油、淡水、岸电、港口使费、签证费等地方性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3、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款约定的船舶航行区域及用途使用船舶,如需变更船舶用途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

  4、乙方负责为甲方的船舶提供安全可靠的停泊位置,并保证在适合船舶安全的条件下合理使用船舶。

  5、租赁期满,乙方必须向甲方付清租金,如不按时付清租金,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九、免责条款

  在合同租期内,因不可抗力或甲方责任发生的船舶灭失或失踪,租金自船舶灭失或者得知最后消失之日起,停止支付,免除乙方责任。

  十、交还船

  交还船地点为张家港港务集团船务分公司基地。交还船时,船存燃油差额部分由受益方,按市场价折算人民币付给双方。

  十一、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

  同,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应偿付给对方租期内未履行完毕期间的租金20%的违约金,如不足以弥补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合同的变更的解除

  1、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如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2、租期内双方如变更合同的租赁形式,或签订补充协议就确定的租赁形式有关条款进行协商达成一致。

  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被告所在地海事法院提请拆讼。

  十四、本合同于20xx年5月26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船务分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20xx年5月26日

  乙方:靖江港通船舶服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20xx年5月26日

条款的合同12

  技术服务合同应具有以下主要条款:

  一、委托方提出的技术服务的项目的名称;

  二、委托方提出的技术服务的内容及应达到的要求;

  三、双方确定的培训计划、进度、期限、地点、方式;

  四、委托方要求的师资水平、资历、要求;

  五、委托方需要培训的人数,受托方要求委托方指定接受培训人员的技术能力、学历要求;

  六、经协商确定的教员、学员的食、宿、交通、教材等费用及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标准的`承担;

  七、培训开展的必要物质条件(如教室、教具等)和双方应协作解决的事项;

  八、学员水平验收考核的方法和标准(如实际操作、理论考试、现场答辩等);

  九、委托方支付报酬的数额、时间、方式、地点等;

  十、违约责任及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十一、违约金、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及数额;

  十二、争议解决的方法;

  十三、其他约定。

  技术服务合同可由委托人直接与被委托人协商约定后签订,也可以由委托人通过中介与被委托人协商签订,不管采用什么方式,必须符合技术服务合同的特征,并不得遗漏其主要条款。

条款的合同13

  1、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合同的内容;

  2、甲乙双方可以约定是否含有地下室,如若含有应约定使用费用及使用期限;

  3、合同中甲方应标明房屋的居室间数,这样可以更好的供承租人参考;

  4、合同中只约定了租金交付的期限,同时应该约定承租方支付租金的具体日期以及支付租金的方式(现金亦或是转账支付);

  5、租房合同中第三条应该标明“租期届满,甲方有权收回合同,乙方如若续租,应取得甲方的同意并协商相应的事项,并签订房屋续租合同。”同时乙方有权中止合同的履行并支付甲方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6、合同第五条,甲方应保证乙方所租房屋及附属设施具有使用的.安全性,因不符合安全标准造成的乙方人身或者财产方面的损失,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合同中应当约定乙方应当尽到维护所租房屋及附属设施的义务,同时应善意使用,否则造成的损毁应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合同中应当约定在乙方使用房屋过程中添加的附属设施的在租期届满之后的归属及补偿协议;

  9、同时甲乙双方有权在对方违约造成违背合同的本意或者致使合同难以履行亦或继续履行会造成明显的不公平的时候解除合同,并不承担因此给违约方造成的损失;

  10、乙方在租期届满时享有优先承租权(不包含出租人的近亲属);

  11、在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时,乙方组织的对房屋及附属设施的修缮所花费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或者在租金中扣除;

  12、乙方迟延返还房屋的,甲方可以在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滞纳金;

  13、因租赁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乙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管辖地甲乙双方可以依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约定;

  14、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难以继续履行的,双方应尽到及时通知的义务,由此产生的损失双方互不负责赔偿。但是,由于任何乙方未尽到及时通知的义务造成的扩大的损失,未尽义务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条款的合同14

  甲 方:

  乙 方:

  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甲方将兆基〃君城二期一批别墅样板房工程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工程名称: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5、工期:

  第二条 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出设计思路、项目功能及使用要求。

  2、甲方需做好施工前的通水、通电等工作,使之达到乙方装饰施工要求。

  3、做好乙方开工现场准备工作,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安排好乙方施工所需水、电,并承担相关费用。

  4、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共设施设备而带来的相应不便或负面影响的协调工作。

  5、根据乙方要求及时做好工程验收工作。

  第三条 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指派项目责任人,按合同及规范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甲方认定的图纸或按照图纸变更通知和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设备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工程未移交甲方之前,甲方若将物品放置于施工现场内,须征得乙方项目责任人同意,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放置于施工现场的财物的,一切责任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

  6、工程所需大宗材料在进场前须由甲方认可后方能施工(如板材、油漆、墙漆)。

  7、施工过程中尽量避免扰民,施工时间尽量避开附近业主休息时间。

  第四条 工期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相关费用。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与己相关的工作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3、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连续12小时以上)。

  5、因甲方原因增加工程量或增加工程项目、工程变更时,工期顺延。

  第五条 工程项目(内容)变更

  1、签署本施工合同后,如甲方要求删减部分工程项目(内容),甲乙双方须签署〈〈工程项目变更确认单〉〉;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修改设计意见及增减项目时必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定〈〈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擅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第六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以甲方签字认定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其它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如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或中间工程的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并视同验收合格。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须通知乙方,另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如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则视为验收认可。

  5、在成品或半成品未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前,甲方不得提前使用,如提前使用可视同该部分验收认可合格。

  6、如因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而须返工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付款方式及结算

  1、本工程所涉及的一切工程款项必须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委托人收取并开具统一的收款收据。

  2、本合同工程承包范围严格按甲方认定的施工设计图与预算表附件所列工程项目为准,如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甲方需增减内容时,必须填写工程变更单,双方签字确认,均按实际发生项目内容结算,结算总价以结算实际工程量为准,结算项目按国家现行定额和材料价格计取。

  3、工程款付款具体日期:

  合同总金额:(大写) 叁佰万元整 (小写) 3000000.0元

  第一次付款:签定合同进入施工场地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第二次付款:开工50天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第三次付款:装饰工程全部完工及验收合格后按工程结算总造价预留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结算总造价除预留5%以外余款;

  第四次付款: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为一年,甲方在质保期满一年后三天内一次性付清乙方的质保金。

条款的合同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 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_ 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

  第二条 本合同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约定时间不一致,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的经营场所。

  第五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业绩等,在与乙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六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时,不再与乙方另外签订劳动合同,只需在原订合同上进行相应的变更说明;乙方应履行新任岗位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相关协议,待原订合同期满后,再按照新任岗位、工作地点签订合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依法制定员工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规定上下班。

  第八条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九条 甲方因项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加班费用在项目提成里支付。

  第十条 乙方加班不能自行决定,须经上级安排或者按照程序报上级批准,否则不视为加班。

  四、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 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和 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十二条 乙方月工资标准为 元,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标准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执行,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 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 甲方于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按照公司规定的月工资标准足额 向乙方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则提前一天或延至节日假满;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向乙方足额支付月实发奖金(即销售提成)

  第十五条 乙方如果对甲方发放的工资表示异议,则应在工资结清之日起10日内 向甲方书面提出,超过时间则视为无异议。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应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

  第十七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 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九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标准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 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 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公司规程。

  第二十一条 如乙方在工作过程中产生职业危害病,甲方则按《职业病防治法》等 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相关权益。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 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第二十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内

  容发生变化时,可以对本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第二十四条 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 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劳动合同:

  1. 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过去工作经历、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资料;

  2. 严重违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 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 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劳动合同续签达成一致的; 2. 甲方经营的状况不佳或已经破产关闭;

  3. 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就合同续订或者终止事宜表 明自己的意见,并办理相关书面手续。

  八、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 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索。此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或期满后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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