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的合同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项目管理的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项目管理的合同1
项目部经营、合同管理及出纳个人工作总结 本人于 6 月 16 日到项目部,主要负责项目部的经营、合同管理及出纳工作,自从我来到项目部,通过与项目部同事之间沟通对项目部及周围环境有了一定的了解,很快接手了项目部的工作,现将这段时间的工作做如下个人工作总结:
一、所做的工作
自来到项目部以后与项目经理一起参加业主召开的有关合同问题会议,整理以前遗留问题资料,对在业主召开谈定的几次有关遗留问题资料的收集及报送,收集和整理有关停工前后的索赔资料,并上报监理部。收集
开工后的工程计量单,上报开工后至 8 月份的结算,上报大坝生态流量管新增单价。
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由于前经营人员未做正式交接,对合同存在的.很多问题都不太了解,在通过与项目经理交谈及业主召开的几次会议中有了相应的了解,清楚了合同中几个问题的发生过程及处理方法,但在做索赔费用资料时又遇到了一些问题,尤其是对索赔中提到的功效较低费用,因在以前没有接触过此类问题,对功效降低的含义不太理解,后来通过项目领导的讲解对其词义有了一定的了解,在心里有了一定的认识,也增长了知识。
项目管理的合同2
一、负责起草合同文件分包招标文件,参加标书合同评审,作好相关记录。
二、负责合同及相关的文件资料的'管理、传递、追溯。
三、负责合同条文的修改,按程序进行评审、会签、分发。
四、工程竣工后,负责收回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交资料室归档。
项目管理的合同3
1合同管理与成本管理的概念及关系 工程项目管理是把“通过项目经理和项目组织的努力,运用系统理论和方法对组织的资源进行计划、组织、指挥、控制,旨在实现项目的特定目的的管理方法体系”用于工程项目。当前工程项目的规模越来越大,组织越来越复杂,任何一个工程项目往往都会涉及到安全、质量、进度、成本、合同等诸多方面。相应地,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合同管理构成了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部分。上述这些方面的管理的核心和主干就是成本管理和合同管理。
成本是为过程增值和结果有效已付出或应付出的资源代价。成本管理是指在满足质量、工期等合同要求的前提下,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通过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活动实现预定的成本目标,并尽可能降低成本费用的一种必要的项目管理过程。获取效益是企业经营的本质表现,成本管理影响着其项目盈利空间的大小。由此,成本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它不仅是项目管理的本质,更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可以说,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合同管理都是为了防范由于片面强调减小成本而忽视合同管理成本投入,盲目追赶进度,忽略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而导致法律代价的激增,进而从长远的整体性角度提升项目的盈利空间。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管理是指在法律对合同的规范与指引下,从合作方的初步选定开始到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直至终止的全过程的、系统的管理。履约管理、变更管理、索赔管理争议的解决等都是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可以维护甲乙双方的正当的合法权益,使合同双方愉快地履行各自的义务,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减少合同纠纷,促进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最终实现工程成本的控制目标。
2合同在工程管理中的作用 我国的《合同法》规定,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遵守下列原则:(1)自愿原则;(2)合同的法律原则;(3)诚实信用原则;(4)公平原则。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履行合同的过程。项目经理部要履行承包商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与处签订的经济责任承包合同、及处与劳务承包人签订的劳务承包合同,此外还要履行因项目实施需要签订的物资采购合同、加工合同、运输合同、租赁合同、保险合同等。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已成为与进度管理、成本管理、信息管理并列的一大管理职能。
下面,我首先将我们涉及的合同中一个特别重要的合同-承包商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其在施工中的作用及有关内容向大家作一简要介绍:
①该合同确定了工程实施和工程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合同双方在工程中进行各种经济活动的主要依据。合同在工程实施前签订,它确定了工程所要达到的目标以及和目标相关的所有细节问题,合同确定的工程目标主要有三个方面: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项目单价。
②该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双方就形成了一定的经济关系。合同规定了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和权利。签订合同,则双方居于一个统一体中,共同完成项目任务,双方的总目标是一致的。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双方的利益又是不一致的。
③该合同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履行合同,双方的行为主要靠合同来约束,都必须按合同办事。所以,工程项目管理以合同管理为核心。
④承包商(项目经理部)通过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的分解和委托项目服务,实施对项目的控制。
⑤合同是工程过程中双方解决争执的根据。由于双方利益的不一致,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争执是难免的,可以说,合同和争执有不解之缘。合同争执是经济利益冲突的表现,它常常起因于双方对合同理解的不一致、合同实施环境的变化、有一方未履行或未正确地履行合同等。
项目管理的合同4
摘要:
文章主要对水利工程项目合同的管理进行了相关探讨,主要从其内容、重要性以及存在问题等几个角度进行了有关探讨。
关键词:
水利工程;合同管理;探讨
水利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对水利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一切有关合同的事物和文件进行管理的工作。合同作为一种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应载明建设内容、建设要求、施工工艺、合同标的、金额以及工期等内容。合同管理应从合同的拟定、签署到最后实现,进行全过程参与,从而保证合同规定的项目得到彻底贯彻落实,切实保护双方利益。
1水利工程合同内容应注意的问题
1.1开头部分
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1.2正文部分
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1.3结尾部分
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合同的有效期的生效日期不得早于双方的签署日期。
1.4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信息是合同管理的窗口。为了能及时掌握合同的实施情况,合同文件、变更记录、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各方的来往函件等文件要及时传递给合同管理人员,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合同管理应建立在信息管理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络的优势进行合同管理,可以建立局域网,信息网站等。
2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
2.1加强合同管理为水利项目提供法律保障
虽然水利项目规模不同,但都事关国计民生大事,其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更是不容忽视,因此必须严格监督和管理水利项目建设,依靠法律效力和强制性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从而促进水利项目在法律范围内顺利实施。
2.2加强合同管理可以确保工程履约
加强合同管理可以有效促进水利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因为在水利项目的实际施工中,像某些环境因素、气候因素、人为因素等的影响一般不可预知,导致履行合同难度增加,甚至引发矛盾纠纷,因此通过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的签订程序,完善合同条款,确保及严谨而全面,提高合同的权威性,有效防止违规更改和不履行合同条款的行为,督促合同各方依法履行合同,进而促进水利项目顺利实施。
2.3加强合同管理利于控制工程的三大指标
无论在水利项目中采取何种管理方式都是为了实现施工质量、造价和工期的协调统一,由于合同条款是合同双方就指标达成的基础上签订的,因此加强合同管理可以督促合同签订者正确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顺利实现三大指标的要求。
3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3.1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被弱化
在水利工程的管理过程中,合同的管理被弱化,甚至流于形式,致使合同各方缺乏必要的沟通,导致实际施工活动脱离合同条款约束,引发争端,合同管理人员因管理意识缺乏,导致在合同交底时不完全、不彻底,只是简单的向项目经理上交合同文本,而项目经理凭借经验管理施工现场,导致沟通减少,违背合同规定,为日后的纠纷埋下隐患。
3.2合同规定不完善,不严禁,存在漏洞致使合同难以履行
由于合同条款相对简单、不严谨、存在漏洞,在一定的程度上弱化了合同的权威性,难以约束合同签订者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由于合同签订者缺乏法律意识,合同签订程序不规范,没有正确使用合同范本,加上对水利项目的调查分析不深入、不全面,致使合同条款存在疏漏,某些条款有失公平,进而导致一些问题没有解决依据,引发纠纷,严重影响水利工程的顺利实施。
3.3违法分包,转包问题严重
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严谨工程承包人将所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将其分解借助分包的名义转包他人,但是在实际水利工程实施中转包问题屡见不鲜,不仅难以履行投标工程中签订合同,施工质量和工期得不到应有保障,而且可能造成债务纠纷和不必要的损失。此外由于合同管理不到位,还会造成合同变更频繁,增加合同管理的难度,导致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最终使得合同管理严重脱离招标制度,水利项目三大指标难以协调统一。
4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优化策略
4.1提高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意识
水利项目参建各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先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如《合同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掌握合同签订法定程序和特点,确保合同可行性、公平性、严密性。同时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正确认识合同管理在水利项目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对合同管理人员适时培训,普及法律知识和合同管理知识,加大专业技术培训力度,增强合同管理意识,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为合同管理真正发挥作用提高保障。
4.2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为促进合同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应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根据水利工程的特点合理设置合同管理部门,配备专业的高素质合同管理人才,充分考虑水利项目的特殊性和合同的专业性,确定合同管理的具体工作,如合同签订、文件管理和分析,合同交底、合同变更、合同索赔等,并就合同签订流程和标准、合同管理岗位要求、责任归属、奖惩规定等加以明确规范,争取将合同管理切实融入招投标工作和建设管理中,形成全过程、全方位合同管理體系,以此规范合同管理程序,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4.3推广合同范本,加大合同审查力度
标准、规范的水利合同范本利于当事人进一步掌握相关规定,更深入了解合同的运行程序,进而使合同及签订流程符合相关规范,避免不公平条款,提高合同的规范性和严密性,保证其法律效力。因此当事人在签订水利项目合同时,应使用合同范本,并结合拟建项目的特点予以调整和完善,特别要在合同中明确工程的质量要求、工期、标底、计量方法、计量标准,工程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争取涉及水利项目实施的各个层面,同时加大合同的审查力度,具体应包括合同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要求,是否存在歧义和不合理之处,参建单位资质,材料设备、施工工艺、工序是否满足项目要求,合同是否存在漏项等,从而提高合同质量,减少不必要的`纠纷,督促参建各方自觉履行合同义务。
4.4强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管理
由于水利项目施工工期长,不确定因素多,加大了工程变更的几率,必然导致工期延长,费用增加,因此实施过程中的合同管理犹为重要,必须进行主动动态的管理方式,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加强参建各方的适时沟通和合作,对各种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分析研究,制定适度可行、经济合理的方案,并在实际管理中主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避免合同变更。同时应全面、细致、完整的分析和研究合同,切实掌握参建各方权利和义务,对合同风险进行科学预测,对合同工程变更、合同违约、工程索赔等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对策,特别是掌握违法分包和转包现象的第一手资料,做到有理有据,切实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此外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争端,在没有妥善解决方法的情况下,合同双方应相互谅解,求同存异,选择相关部门予以协商解决,尽量避免诉诸法院,影响项目实施。
5结语
合同管理是项目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水利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它也是一个系统精细的工程,精心组织和管理不仅能保证项目顺利实施,还将通过合同目标的全面实现,提高各参建方的信誉,从而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魏欣.如何做好水利工程建筑施工中的合同管理[J].科技与企业,20xx(15).
[2]黎源.对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和解决措施的分析[J].法制与社会,20xx(10).
作者简介:李嘉智(1977-),男,湟中县水务局,助理工程师。
项目管理的合同5
聘请方(甲方):北京新徽商联盟投资有限公司
受聘方(乙方):北京慧恒新瑞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投资开发的新时代广场项目的项目管理咨询顾问,提供全程管理咨询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于20xx年5月【 6 】日签署本合同书,以资共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时代广场
2、项目位置:湖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3、项目建设用地:约300亩
第二条 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为项目管理咨询顾问,为甲方投资开发的新时代广场项目提供全程管理询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定位及发展战略决策规划。
2、项目投资咨询及项目可行性研究。
3、项目前期、工程施工、规划验收等全程的管理咨询服务。
4、协助甲方完成项目开发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行政审批手续。
5、负责处理项目开发过程中与政府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事宜。
6、协助甲方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包括薪酬设计、营销策划等。
7、其他与该项目有关的咨询服务。
第三条 乙方服务人员
乙方承诺由 吴赐天本人为主带领其他员工共同完成本合同书约定的服务事项,经甲方同意,乙方可指派其他人员协助完成服务事项。
第四条 服务年限
自本合同书签订之日起至新时代广场项目通过整体验收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三十日止。
第五条 服务费、服务费的结算和支付
在乙方严格按本合同书约定提供服务的基础上,双方同意分阶段计算并按下列约定的付款条件支付给乙方服务费:
第1阶段:协助甲方于20xx年6月10日前,至迟于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新时代广场项目设计方案行政审批工作,甲方于新时代广场项目设计方案行政审批通过后【2】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10000】元。
第2阶段:协助甲方于20xx年05月20日前,至迟于20xx年05月25日前完成新时代广场项目施工图审查工作,甲方于新时代广场项目施工图审查通过后
【2】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10000】元。
第3阶段:协助甲方于20xx年06月15日前,至迟于20xx年06月20日前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甲方于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2】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10000】元。
第4阶段:甲方于新时代广场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2】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6000】元。
第5阶段:甲方于新时代广场项目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2】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4000】元。
双方知悉并确认:
1、上述费用为乙方提供新时代广场项目全程管理咨询服务的服务费用总额,除上述服务费外,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另行支付任何费用。乙方在咨询服务过程中支付出的任何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应在甲方支付每阶段的服务费前向甲方提供正规合法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恪守本合同书约定,按本合同书的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2、乙方应恪守本合同书约定,本着诚信原则,尽最大努力完成本合同书约定的服务内容。
第七条 保密
双方知悉并确认,在本合同书签署及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等信息,均为对方的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均应严格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进行披露。本保密条款永久有效。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书第五条的约定完成各阶段服务工作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该阶段服务费千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十五日以上的,违约金标准加倍;逾期三十日以上的,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书,对乙方已经提供的本阶段的服务无需支付服务费,同时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书或本合同书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为本合同书的重要组成部分;
2、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书壹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本合同的签署部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管理的合同6
摘 要:铁路建设项目过程中离不开合同管理,每个环节都与合同管理密切相关,是铁路工程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合同管理有利于工程造价的控制,有利于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因此,应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合同管理人员教育,这样才能确保铁路建设的效益。
随着市场竞争的越来越激烈,铁路合同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已成为一个独立的管理分支,而且各公司越来越重视,并在施工过程中不断完善。成立独立的铁路合同计划部门和培养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不仅仅是简单的统计。专职的铁路合同管理人员不但要掌握合同管理的基础知识,而且还要了解法律和熟悉工程的施工现场、措施、工艺等。因为只有懂得施工技术、了解合同条款以及相关法律的综合性人才,才能在施工中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好相应措施,以便能够及时挽回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1、铁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铁路建设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铁路建设取得了较大的突破。合同管理是铁路建设过程中项目管理的核心,铁路建设项目管理目标是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控制,而实现其控制必须有相应的合同依据。合同的签订、履行及管理成果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效益和社会信誉。因而,加强合同管理,有助于提高项目和公司的利润。
项目管理的合同7
甲方:
乙方:
为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有效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项目管理的要求,在深入调研分析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各种组织实施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本公司特点,决定公司所有承包项目管理承包实施。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项目管理范围及要求
1.工作模式
项目采用管理责任制的方式实施,甲方将整体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一次性委托乙方进行,乙方按合同约定成立专业的项目管理组,承担项目设计管理、施工管理、资料及系统试运行管理、组织竣工验收等服务,代表甲方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合同、信息等的管理和控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所有项目所涉及的施工、采购等决策事宜包括重大合同的审定以及重大变更事项,由公司领导研究决定,特别重大的事项由公司领导协调审定。
2.工程范围
所有项目工程范围:所有项目施工管理、资料及现场协调工作 (以最后审计价格为准)。
3.工作内容
3.1 施工前期工作安排、材料计划及相关手续的办理。
3.2 施工管理,组织施工队、和施工图设计的管理、修改、会审、批准等管理工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3 施工全过程的管理,协调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并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成本控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
3.4 负责施工、材料组织实施工作。
3.5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计划,按工程的进度依据相关合同进行人工工资支付管理。
3.6 其他与本项目工程有关的管理工作。
4.工作要求
4.1 工程进度控制:所有项目工程自公司签订合同移交乙方、规划施工、施工队安排、材料计划及相关资料至竣工验收合格日止,具体进度安排根据公司签订合同。
4.2 质量要求:按照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国家、地方验收标准有关规定,确保所有分项工程质量验收一次性验收合格,争创优良。
4.3 安全要求: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安全规定,按照安全规范作业,对整个工程安全负责,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杜绝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及负主要职责的重大交通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4.4 投资控制:要从优化设计。材料控制及加强施工管理等各方面着手,严格将项目总投资控制在投资预算范围内。
4.5 人员配备要求:乙方必须根据工程需要派出精干力量进行管理工作,乙方承诺将充分调动公司综合力量,利用公司资源,树立安徽宝利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品牌形象。具体人员名单需经公司认可,工期内不得撤换,各阶段配备的人员必须及时到位,因工程需要增加管理人员时,乙方必须保证。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 权利
(1)决策权:公司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材料采购、工程款项支付以及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享有决策权及调整决策权。
(2)监督权:公司享有对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权,可随时派员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材料使用等项目有关的所有情况并有权对乙方提出改进意见。
1.2 义务
(1)指派现场代表作为联络协调人,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
(2)按合同和工程实施的进度要求组织资金到位。
(3)协助乙方协调外部关系,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条件。
(4)公司应当按合同规定就乙方书面提交应由公司决定的项目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5)公司应当在工程竣工时间参加工程验收、办理移交手续。
(6)向乙方提供现场办公用房和住房。
(7)公司所有工程指令,必须通过乙方发布。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权利
乙方在公司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代表甲方进行工程管理,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施工队及人工工资发放权力。
(2)对项目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和材料使用功能的要求,向公司的建议权。
(3)按照公司的授权以及国家的规定,完成施工、安装、材料、设备工作及合同谈判,与施工队签订合同,并对合同进行管理。
(4)核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施工队交底,并向公司汇报。
(5)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公司报告。
(7)有权要求施工队将安全施工专项费用单列用监督管理该专项费用的使用情况,在施工队未使用时予以没收;根据施工队安全管理及与其合同的约定处置履约保证金。
(8)工程上使用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
(10)按规定关于工程变更。
2.2 义务
(1)按合同约定,办理项目所有报批手续,需要甲方提供相关资料或工作支持的`,需提前向甲方提出。
(2)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管理,全面实现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要求目标。具体管理任务见公司审定修改后的《项目管理方案》,包括开工前准备工作、施工过程
(3)第一时间向公司通报项目及与项目有关的重要信息;按月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款报告、质量记录及安全情况反映。
(4)组织对施工队伍和供货商的工作要求,负责推荐可供选择的施工队伍供甲方决策。
(5)督促施工队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6)接受甲方对项目管理的监督。
(7)本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移交符合规定的项目工程竣工文件、合同和其他资料等项目工程档案材料并移交项目资料。
四、合同价款及支付
1.费用组成
所有工程管理承包采用基本工资+项目管理费,具体定义如下:
1.1 基本工资:按公司现有工资发放。
1.2 项目管理费:所有工程总造价取4%(取费按决算后的总造价)。
1.3项目管理费:项目管理费内包括现场施工员、资料员工资、现场招待费和交通费、通讯费。
2 项目管理费
经充分协商,双方确定公司所有项目全年不少于二千万,如少于二千万按二千万计算。管理费按项目决算总造价的4%计取。
2.1 奖罚
2.1.1 工期奖罚金
(1)如乙方通过科学管理,合同工程提前通过竣工验收,则根据本工程合同
2.1.2 质量考核奖励
如果乙方经过科学管理,合同工程获得___省奖___,则甲方给予乙方一定奖励,如获得____国家奖____,甲方给予乙方一定奖励。
3.价款支付
管理费用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本着有利于工程实施、提高管理水平的目的,按相关工程合同造价的百分比,根据工程进度支付相应管理费,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合同价款比例付清,最后等工程决算结束后支付尾款。
3.1 奖罚金:
(1)工期奖罚金在工程竣工后七日内结算;
(2)质量奖罚金在工程竣工后七日内结算;
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4份,双方各持两份。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且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本合同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变更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日 期:
项目管理的合同8
工程项目名称:
建 设 单 位:
项目管理单位:
第一章 基本情况
第一条 合同主体情况:
甲方(委 托 方):
地 址:
负 责 人:
电 话:
传 真:
乙方(受托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第二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建设内容、规模、范围:详施工图纸内容
项目建设期:计划建设期为 ,
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预计总投资:人民币 万元。
甲方为本项目的建设单位,乙方为一家具有大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经验的专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企业。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提供本项目从项目立项批复的前期准备工作开始直至完成全部建安和市政工程竣工并具备交付使用条件为止的全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乙方对其提供的管理工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二章 委托管理工作范围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具体工作范围为:见本合同第三条至第十九条内容。
第三条 项目功能策划与论证工作
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本项目使用功能的论证与策划,编写功能需求报告及项目运行的初步方案,用以指导编制项目建议书与设计方案招标工作。根据设计方案深化优化及可行性研究批复情况,组织并配合甲方编制项目运行正式方案及实施组织设计,指导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
第四条 办理工程建设的有关手续
1、本项目相关土地审批手续的办理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甲方完成与土地相关各项手续的办理,并最终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乙方负责办理本项目所有需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各项建设手续,上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该项目的规划意见书、可行性研究批复、规划设计方案审定、初步设计概算审批、计划转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安工程施工许可证、消防、人防、环保、绿化、交通、节水等专项审批,及市政配套方案(包括雨污水、供水、供电、热力、天然气、电信、道路、绿化、环卫环保)的咨询与审批、工程施工许可证及验收接用手续等。乙方应保证上述手续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如乙方在办理手续过程中需要甲方支持,甲方应予以协助,如发生相关的咨询及审批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五条 工程监督管理工作
乙方应按国家监理规范及地方监理规程,并结合甲方的具体要求,对本项目的承包商在施工中的行为以及监理单位的各项工作进行综合的专业监督、检查、控制和评价,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施工符合规划设计和国家及地方规范,使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满足合同条件,确保施工行为合理、合法、科学、经济。
第六条 组织招投标管理工作
1、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乙方应在合同网络图与项目进度总控制计划的基础上,负责组织实施本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范围包括工程设计、勘察、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建安工程与市政工程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制订招标工作程序、招标文件的编制、投标单位资格审查,代表甲方组织投标、开标、答疑、现场考察,编写评标报告、协助甲方完成决标等组织实施招标涉及的全部工作。
2、甲方如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甲方亦可委托乙方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应与招标代理机构另行签订招标代理合同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相关评标专家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服务交易费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七条 工程协调工作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负责本项目建安与市政工程协调工作,监督、控制、协调和解决设计、施工、监理三方工作中的任何问题,确保技术方案、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等计划和预期目标的全面实现。
第八条 工程设计管理工作
1、乙方在本项目中代表甲方负责设计管理工作。乙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及本合同的约定、甲方的要求等,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编拟各市政工程及建安工程专业委托设计合同和设计任务书,代表甲方组织设计招标工作、制定设计总承包与设计分包的框架,并监督、管理设计单位在该项目建设期间履行其合同义务。以上各项权利的使用,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程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核准。
2、乙方对重大技术方案,应组织力量进行技术经济综合论证后确定,并对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可建性与所需材料的可获得性进行合理性分析。在符合甲方利益和甲方要求的基础上,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乙方方有权向设计方就有关技术和设计问题提出任务变更和新的工作要求。
3、乙方发现设计文件中任何不利于结构性能、工程费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物业管理的设计细节等,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改进要求。
4、乙方应负责各设计方之间的工作协调。防止并避免甲方在履行设计合同中违约、被侵权或受损害,充分维护甲方的权利和收益。
第九条 工程施工管理工作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市政工程与建安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程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核准后,代表甲方依法组织实施招标、开标和评标工作,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客观公正地推荐各专业分包单位;代表甲方负责编拟施工合同、在本项目建设和保修期间监督、管理施工单位履行其合同义务;代表甲方负责编制项目施工进度总控制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工程质量核验的审定。
2、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程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核准后,代表甲方批准发布局部或全部工程的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以及工程款支付的审定等。以上各项权利的使用,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程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核准。
3、乙方应负责建安与市政工程各施工方的工作协调。防止并避免甲方在履行总包、分包合同中违约、被侵权或受损害,充分维护甲方的权利和收益。
第十条 进度计划管理工作
1、乙方负责本项目进度计划的制定工作,制定项目进度计划包括编拟并适时调整项目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并在此计划的基础上,建立两套计划系统,即约定甲乙双方工作关系的月/周计划系统,及约定各参加建设单位工作行为的施工计划系统。上述项目开发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应包括在这一过程中所需进行的全部主要工作内容的原则性安排,不论这些工作是由乙方自行完成,由其它单位在乙方协调下完成或由甲方完成。总控制计划应报甲方书面核准后生效。
2、乙方应督促、协助参加本项目建设的各方按照上述总控制计划的要求,编制各自的工作计划,使之相互协调,构成整体计划系统,乙方应检查各类计划的执行情况,通知有关单位采取措施符合计划进度要求。
第十一条 合同管理工作
1、乙方应在设计工作完成后,在对本项目工程内容与设计文件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向甲方提出工程分项承包范围划分的建议,编拟项目合同网络图报送甲方审批,合同网络图的制订应保证:设计和施工充分搭接;明确各承包商之间的工作范围;有利于各分包商之间工作进行协调;项目的所有要求已包含在相应的承包合同中,最大限度的避免发生法律纠纷的可能性。
2、乙方在编拟项目合同网络后,确定采用招标与采购的具体方式,明确总包与分包、供货商的合同关系及分包商、供货商之间的合同关系,制订各级各类合同的谈判原则与策略,报经甲方同意后,确定合同基本条件并编写详尽的合同条款及监督上述单位履行其合同义务。
第十二条 采购管理工作
除确定委托施工总承包方采购的材料外,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管理工作。乙方应根据项目功能的要求、投资估算情况及分解的成本控制目标,编制项目所需材料和设备的分类供应、分级管理计划,报经甲方核准后,负责其中重要材料设备的市场调研、选型、与厂商洽谈及编写详细的性能价格比较(评标)报告等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供货合同的执行,按合同组织材料及设备的验收,落实安装、调试、保修事宜。乙方应对所负责采购的工程材料设备的品质、质量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工程造价的协调管理工作。在本项目设计概算工作完成之后,乙方将编制本项目控制工程造价的原则办法向甲方报备,并在工程实施中按甲方要求负责按时完成本项目各阶段、各分项工程施工的概预算审查工作,包括办理各种设计变更、经济洽商时应进行的概预算工作及其审查。
2、经甲方书面授权后,乙方代表甲方处理一般性的设计变更、现场施工技术措施与经济洽商,分别按期完成并向甲方提报经各参建单位确认的分项工程的竣工结算报告。
第十四条 档案管理工作
1、甲方获得本项目相关的档案资料后30日内,将资料的复印件提交给乙方。原件由甲方资料员统一管理。乙方应随时将办理完成的各项手续文件的原件提交甲方。如乙方因工程需要调用档案原件时,应向甲方办理借用手续。
2、工程图纸原件由甲方保管使用,如乙方因工程需要调用图纸原件时,应向甲方办理借用手续。乙方应在工程竣工后 60日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验收资料原件。
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1、乙方负责组织参与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依照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和勘察、设计、施工等相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建立相应的质量目标与工作体系并监督实施,使之相互协调。
2、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交工程质量情况报告,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事故)的,乙方应参加处理,查明问题(事故)原因和责任,报甲方备案。
第十六条 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1、乙方代表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各参建单位控制施工过程对环境的'影响、制订项目安全生产计划并监督强力推行,以确保现场人身与财产安全,防止灾害发生;组织现场平面布局使之易于安全、保卫、后勤及物料搬运的管理;应对乙方在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2、乙方负责监督各施工单位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凡政府主管部门规定需办理的工程保险,均安排甲方或总包、分包施工单位按建筑行业规定投保,避免该项目发生重大的工程事故及安全事故。如投保的项目出现险情和损失,协助保险受益人和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十七条 工程竣工验收
乙方负责协助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办理涉及乙方管理范围内的工程验收的各项手续、协助甲方办理工程竣工结算、配合甲方开展项目审计工作、向甲方或其指定单位移交本项目等工作。在乙方管理范围内的工程获得质量监督部门出具质量验收备案手续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乙方可以不再保留驻现场的管理机构并撤出人员,但乙方仍应照常履行剩余的合同义务。
第十八条 工程保修与移交
1、甲方应按本项目开发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的要求及时确定本项目的物业管理单位,并约束该单位按上述计划准时筹组进场。
2、涉及项目保修的各类合同、文件、资料应由乙方整理成册逐次移交甲方或其指定单位。
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向物业管理单位移交本项目,在本项目物业管理单位实际接手本项目物业管理工作之前,乙方负责监督本项目施工、供货、安装等单位有效地履行各自的工程保修责任,但对各项合同保修尾款的批准支付权,仍属甲方或甲方书面授权的本项目物业管理公司。
第十九条 工程保险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办理该项目的工程保险事宜。乙方应组织编制项目的工程保险计划,推荐采用适当的保险险种与险别,主持与保险公司及/或保险经纪人的洽谈,及时合理的安排保险费的分期支付。在发生风险事件时,组织好现场施救、纪录,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经纪人到场勘察损失情况,填制索赔文件、理赔。
2、乙方应在工程竣工前后,与甲方协调工程保险与此后的财产保险的衔接,确保甲方的财产免遭损失。
第三章 项目管理的标准
第二十条 工期进度管理目标
1、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2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本项目的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的目标计划,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作为乙方分阶段工作进度管理的考核指标。在甲方审核批准上述总控制计划的目标计划后20天内,乙方编制正式的项目建设总控制计划,包括分解的各单项工程(工作)的进度控制内容,作为分期实现本项目分项工作进度的控制性文件提交给甲方,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予以实施。
2、 乙方管理和监督施工总包、分包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完工,按总控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的工程,并按时办理竣工验收。如甲方的指令导致项目开发建设周期明显延长,则双方协商调整项目工期管理的总目标。
3、本工程进度计划管理目标施工实施阶段: 。
第二十一条 项目投资控制管理目标
1、 在本合同签署后30天内,乙方根据一般性技术方案编制初步的成本控制计划报甲方参考,作为甲方确定项目建造标准的依据。
2、 在本合同签署后45天内,乙方根据确定的详细技术设计方案编制分解的成本控制总计划,报甲方审批,作为对乙方成本控制的考核目标。
3、 因甲方提出特殊的设计及设备配置要求,或甲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出临时的设计变更造成金额较大的经济洽商(如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乙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应根据变更后的技术方案相应调整项目投资控制管理目标。
4、 本工程投资控制管理目标为:总投资控制在甲方批准的设计概算内。
第二十二条 项目工程质量控制管理目标
乙方承担管理范围内的工程应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第四章 项目管理机构及基本运作方式
第二十三条 乙方管理机构及组成人员
1、在本合同签署后 个工作日内,经甲方核准,乙方为本项目成立符合要求的专职管理机构,建立与管理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体系,选派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担任项目经理(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中从事项目管理工作),配备满足本项目管理需要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制定各专业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乙方并在本合同签署后 个工作日内开始前期的各项工作。
2、甲方全权评价上述机构以及全部乙方人员的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乙方对其派出所有人员(包括经理及副经理)的素质和工作能力以及行为后果负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第三方的人身或财产损害赔偿责任、政府部门行政处罚责任等等),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或甲方不得不为此支出费用的,乙方应全额予以赔偿。如甲方对上述任何人员的工作不满意,可以书面提出,乙方有责任进行调查了解、责成有关人员改进工作,或根据甲方要求更换有关人员。
第二十四条 甲方代表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负责人应书面授权委托一人作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项目管理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与乙方保持密切联系。甲方以签发授权委托书的形式确定甲方代表姓名、职务、职权并将授权委托书提供给乙方。甲方的任何正式的指令、要求、批复及承诺等,均应由甲方代表签署或发出。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再书面授权委托另一人作为甲方副代表,甲方副代表的姓名、职务、权限由甲方以签发授权委托书的形式确定并书面通知乙方。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亦应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接受、签收并保存甲方提供的全部委托材料,乙方应以签发授权委托书的形式确定其项目负责人并将授权委托书在本合同签订同时提供给甲方。
第二十五条 乙方项目管理部经理
乙方除可自行派出称职的各类管理和专业人员外,经理及副经理的人选应选派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并需事先征求甲方认同后方可以书面授权委托形式正式派出,乙方更换经理及副经理应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对委派的人员的一切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会议制度和报告制度
乙方应坚持定期的月/周例会和非定期的专题会议制度。有关专题会议的纪要及例会研定的会议内容、月/周工作计划,由乙方在会后第二个工作日整理完成并交甲方存阅。甲方对会议内容、工作计划或会议纪要有权质询,乙方有责任进行答复。乙方于每月7日向甲方提交上个月度的项目管理工作月报,由甲方审阅。甲方召集的涉及工程的会议,乙方也应参加并说明与议题相关的工作。
第二十七条 各类合同的签署及款项的支付
1、在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工作范围内,凡属本项目对外签署的合同以及对合同的修改、补充,均由甲方与有关方直接签署。乙方负责合同的起草、合同签署后的监督、执行以及合同的管理工作。
2、本项目工程建设及开发所涉及的合同款项和其他款项,甲方委托乙方按时编制详尽的款项支付凭证,报经甲方批准后,由甲方按计划直接支付给有关单位。
第五章 双方责任
第二十八条 甲方责任
1、以国家及北京市对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和总包、分包、监理合同的约定为标准,参照认可的预算价提出本项目的各项管理目标、任务与工作要求。
2、提供为进行本合同规定工作所需的资料和信息。
3、除甲方在本合同中明确授权乙方直接进行、属于乙方项目经理职权范围内的日常事务工作和为执行甲方具体指令而进行的工作外,其他事项乙方应提前 天报经甲方审批。
4、按时审核并支付乙方的管理费。
5、批复或签署乙方因工作而提交的请示、合同、协议、信函和其他文件,提出修改要求或可行的替代方案、或驳回上述文件。
6、按生效合同的约定及政府规定及时支付有关款项。
7、在工地现场内为乙方提供办公场所及住宿场所。
8、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参与建设项目的各有关单位,明确乙方在本项目开发及建设过程中的地位和甲方授权范围。
9、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委托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甲方如需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0、甲方有权参加为本项目管理必须进行的技术交流活动。
11、甲方有权对委托项目管理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二十九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乙方派出的在本项目中从事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一项或者多项执业资格,且该专业技术人员的所具有的执业资格应与其岗位相匹配。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项目管理标准,完成本合同项下甲方委托的各项管理工作。乙方不得超越甲方的委托权限干预总包、分包等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如因此导致甲方对第三方侵权、违约,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3、自行承担完成本项目委托管理过程中项目管理工作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的费用、乙方的工作人员和辅助人员的薪资报酬、社会保险、交通、伙食及移动通讯费用等费用。
4、凡需报甲方批复或签署的文件、凭证和合同等材料,应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提交甲方代表,给予甲方足够的时间审定(特殊情况除外,但乙方应作出特别说明)。
5、编制本项目各类工作计划和管理工作月报并及时报送甲方指定负责人。
6、坚持规范的定期例会制度和会议纪要制度,会前应做好充分准备、相关人员应悉数准时参加会议,会后认真、全面执行会议精神。
7、凡出现质量、投资、工期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或紧急情况,应立即取证,及时通报各方,提出解决办法,为甲方决策出谋划策,避免出现工作过失和给甲方造成损失。
8、在履行本项目管理工作中,应当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遵守职业道德,公平、科学、诚信地开展项目管理工作,防止和杜绝风险,维护甲方的经济利益和法律权益。
9、在履行委托项目管理合同时,应当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遵守职业道德,公平、科学、诚信地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同时,应坚持职业操守,不得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好处。
10、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与本项目的施工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在本项目中同时承担工程施工业务;
(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合同下甲方委托的工作全部转让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分别转让给他人;
(四)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乙方名义承接参与本项目;
(五)与有关单位串通,损害业甲方利益,降低工程质量。
11、乙方确保其为本项目派出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取得一项或多项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企业注册并执业。
(二)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好处;
(三)明示或者暗示有关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12、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本项目中同时承担工程施工业务。
第六章 管理费用
第三十条 管理费用及支付
1、甲乙双方同意,本项目的管理费用总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 整人民币)。其中,工程前期服务费用为¥ 元人民币(大写: 整人民币),工程施工管理费用为¥ 元人民币(大写: 整人民币)。
本项目管理服务周期初步议定为 个月,具体支付方式见本条第二款;
2、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7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大写:元整)作为首期付款。
2)之后甲方按季度于每季度首月向乙方支付管理费¥ 元(大写:元整)。
3)余款¥:¥ 元(大写: 元整)的管理费在取得竣工备案证书及完成结算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付清。
4)甲方采用支票方式支付管理费,乙方收款同时,应向甲方出具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三十一条 费用变更
若由于甲方原因引起本项目建设规模或建设标准调整,导致乙方工作量大幅度增减,而需要对管理费用进行变更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签订书面协议对管理费用变更进行确认,否则不做任何变更。
第三十二条 合理化建议
1、若乙方管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甲方确认确实产生了经济效益,甲方同意按所产生经济效益的30%给予乙方奖励。
2、合理化建议:是指乙方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运用自身的资源、技术或专利等对本项目使用的技术成果进行优化,经论证是经济的、高效的、可行的,使用后不降低本项目的质量标准、使用功能,经甲方审核采用的意见、建议、技术成果等。
3、经济效益证明 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甲方所支付的工程费、运行费等与原方案甲方需支付的工程费、运行费等相比,有较大额度的节省,并经甲方书面审核认可。
4、奖励实施程序:合理化建议实施后,由乙方向甲方报告,将合理化建议的内容、产生、形成过程的文件以及产生的经济效益的计算书作为附件一同报甲方,经甲方审核认可后,甲方将奖励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应当认真、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违反本合同及附件项下的任何条款的行为均构成违约,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时,应当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包括间接损失与直接损失)。
第三十四条 一方发生违约行为时,另一方有权向该方发出违约通告,并给予其 7日的纠正期;若违约方在7日内仍不能纠正违约行为,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管理费数额的 1 %的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但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如果项目的工程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约定的标准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拒付乙方管理费,在获得甲方授权后,乙方有权代理甲方向施工、监理单位追偿。
第三十六条 如果项目的建安与市政工程成本超过本合同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成本控制指标,除非该等超出系甲方或不可抗力原因所致,否则,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七条 如果项目的工期进度未能符合本合同第二十条规定的指标,除非上述不符系甲方或不可抗力原因所致,否则,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章 其他
第三十八条 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如战争、自然灾害、动乱、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有重大变化,或政府对本项目的专项行政管理措施有重大变故等)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当该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后,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动顺延。
3、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管理期限的延长,在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的,乙方无权提出获得延期管理费的要求;延长超过三个月以上,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甲方应支付乙方的管理费。
第三十九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则应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 合同的修改与补充
对本合同的未尽事宜或任何修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一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四十二条 生效与有效期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相同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项目管理的合同9
合同编号:
建 设 管 理 合 同
项目业主: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20xx年8月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项目业主:(以下简称甲方)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代理业主):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业主对本项目的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的建设管理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建设项目概况:
1.1建设项目名称:
1.2建设项目地点:
1.3建设项目内容:本建设项目范围内全过程的项目建设管理服务
1.4建设规模及投资: 万元(估算投资,最终以工程竣工后结算审计结果为准)
1.5项目立项批准文号:
1.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合同服务范围、方式和要求
2.1服务范围:就业主建设之项目,在业主授权范围内,根据业主确定的时间,建设管理单位以代理方式协助业主完成项目前期报建、造价咨询、项目所有的招标、施工
管理、竣工验收备案和项目移交等全部事务性工作以及必须的组织协调、监督实施、汇报处理工作,履行代为进行项目管理的义务。详细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一《建设管理单位工作内容及工作要求》”。
2.2服务方式:建设管理单位以有偿服务的方式为业主从事全部事务性工作和项目管理服务。建设管理单位在业主确定的时间内,熟悉、掌握业主委托的全部工作内容和建设项目的资料、文件、合同的细节,充分理解和把握业主的需求,一切以业主和建设项目的利益为重。代业主进行事前审查、现场监督执行,提出合理化建设,传递相关文件、文书,代业主办理全部手续,履行现场必须和必要的签字确认手续。在业主的指示及其制定的.管理制度、工作规范和工作要求下协调、解决与工程施工有关各方的利益冲突和事务性工作,及时向业主报告相关重要的信息,尊重、服从并且执行业主的直接指令。
3、合同期限
项目建设管理服务期限为 个月,自年 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完成。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执行业主与各相关单位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标准。
5、合同价款
建设管理服务合同暂定价按暂定计费额( 万元)×中标费率%计算,为人民币约 万元(大写)。本合同最终结算价将依据乙方实际所提供管理服务的总结算金额(包括勘察、设 计、施工、监理等费用,不包括非乙方组织实施的单项工程费用)乘以中标费率(1.85%)计取。
6、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
(2)合同专用条款
(3)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通知书
(5)投标书及其附件
(6)合同规定的其他文件。包括业主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管理要求提出的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可以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要求的、并经乙方书面确认的合理内容。
双方有关本项目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合同组成文件形成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其内容若有歧义,以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另有约定的除外。
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和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8、建设管理单位向业主承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实际履行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按照业主对建设管理单位的工作要求,以代理方式进行项目管理的全部服务(即在业主授权和指令的范围内,代理业主行使项目管理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9、业主向建设管理单位承诺:在建设管理单位全面实际履行合
同规定义务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0、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xx 年 8 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
本合同双方约定: 。
11、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项目管理的合同10
1、对分工负责送试的工程物资,应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取样、送试,对试样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做到不漏试。
2、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留置、制作、保管、养护好混凝土、砂浆试块,并按单位工程进行各种试验的连续统一编号工作。
3、检查施工现场混凝土、砂浆的原材料的.质量及配合比执行过程中的计量、坍落度、搅拌时间等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做好检查记录。
4、对有见证取样试验要求的项目,严格按其要求的比例数认真执行。
5、负责砂、石含水率的测定。
6、负责回填土的取样和试验工作(按试验平面布置图)并填写试验记录。
7、负责填写试验委托单,混凝土、砂浆试块的制作台帐(包括检查记录)及各种原材料送试记录(包括焊接钢筋)。
8、负责向技术员(资料管理员)递交和各种试验报告单。
9、协同工长做好混凝土、砂浆施工前的定磅计量后台明示挂牌工作,并对原材料的变化加以控制。
项目管理的合同11
年 月 日
甲方:乙方:日期: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 与受托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一、委托人委托项目管理的工程(以下筒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工程规模: 工程估算: 工期:。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⑴本合同协议书
⑵本合同专用条件及附录A;
⑶本合同通用条件;
⑷中标通知书;
⑸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⑹投标书及其附件;
⑺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或描述项目管理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⑻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⑼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四、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项目管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受托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开始实施,至完成。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委托人:(签章) PM:(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项目”是指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指定的,并为之提供项目管理服务的项目。
2、“服务’是指PM根据本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2.1“正常服务”是指附录A中列出的各项正常服务。
2.2“附加服务”是指:①委托人委托项目管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客;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项目管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2.3“额外服务”是指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以外,但根据协议书第二十五条的规定,PM必须履行的服务。
3、“工程”是指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永久性工程,包括提供给委托人的设备、设施及其它物品。
4、“委托人”是本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合同中所指的、聘用PM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5、“PM”是本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合同中所指的、受委托人聘用提供项目管理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6、“项目经理”是指由PM任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
7、“项目经理部”是指由PM组建实施具体项目管理工作的机构。
8、“第三方”是指委托人、PM以外的其他有关当事方或法人实体。
9、“专业工作单位”是指由PM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材料和设备供应及安装等工作,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10、“合同”是指与本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合同委托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关的委托人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
11、“合同期限”是指合同有效期限,包括前期项目管理期限、实施期项目管理期限和后期项目管理期限。
12、“日”是指从任何一个子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13、“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时间段。
14、“全过程管理的项目管理项目” 是指由PM对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管理,承担项目前期、实施期、后期所有的项目管理工作,实现项目建设的安全、工期、质量、功能、成本等管理目标。
15“建设实施阶段的项目管理项目”是指由委托PM对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实行项目管理,组织建设和实施资金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要求,在完成该项目后按规定交付使用。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委托人权利
第四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五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六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PM按照其意愿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严密组织、科学管理;有权根据约定的项目管理服务内容及其内在要求,确定项目管理基本目标,制定项目管理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作为评价PM履行合同能力、内容、程度、质量等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 委托人有权对项目进行稽查,对违规行为提出纠正并视情实施查处。
第八条 委托人有权对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进行核准。
第九条 PM因其下列行为所造成建设项目出现诸如投资增加、工期延长、使用功能缺陷或工程质量不合格等现象,委托人有权要求PM赔偿损失。
(l)擅自变更建设内容;
(2)擅自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
(3)擅自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
(4)工作失职或渎职。
(5)不按照委托人意愿或擅自行事。
第十条 PM调换项目经理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十一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PM更换不称职的项目部工作人员。
第十二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PM提交项目管理工作周报、月报及项目管理服务范围内的专项的报告。对突发情况或其他非约定事宜应及时报告。
第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拒绝PM提出的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设资金或其管理报酬支付的计划或申请。
PM权利
第十四条 PM根据委托人和使用人的.授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以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
⑴ 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⑵ 选择工程分包人的建议权。
⑶ 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的建议权;
⑷ 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⑸ 对建设项目各参与单位的生产作业计划进行审核、协调与管理; ⑹ 对建设项目现场安全、环境、文明施工进行管理;
⑺ 对建设项目工程、产品质量与各参与单位的服务质量进行管理;
⑻ 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PM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⑼ 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增强效益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⑽ 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凡与工程进度、造价、质量、功能、安全等有关的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并得到委托人同意。
⑾ 在向委托人报告并获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PM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可边处臵边报告,但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项目管理的合同12
工程合同管理
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以及业主、承包商、监理单位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建设工程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及监督,保护工程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工程合同纠纷,防止和制裁违法行为,保证工程合同的贯彻实施等一系列活动。
工程合同管理从合同订立之前就已经开始,直至合同履行完毕,主要包括合同订立阶段的管理和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两个方面。
内容简介
本书在现有工程合同管理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工程合同管理的概念、基本原理和方法,重点介绍了工程建设领域常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内容与使用技巧。
本书可供工程管理专业及土木工程专业、建筑学专业、给排水专业和暖通专业作为本科教材,同时也可作为工程建设领域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学习工程合同管理知识的参考书。
图书目录
本书在现有工程合同管理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工程合同管理的概念、基本原理和方法,重点介绍了工程建设领域常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内容与使用技巧。
本书可供工程管理专业及土木工程专业、建筑学专业、给排水专业和暖通专业作为本科教材,同时也可作为工程建设领域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学习工程合同管理知识的参考书。
项目管理的合同13
摘要:首先介绍了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和责任成本控制,随后分析了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措施及责任成本控制措施。结论证实,
做好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和责任成本控制发展,能为建设项目节约更多成本,也能保证工程的整体质量,确保在获得更高效益
基础上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责任;责任成本
1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和责任成本控制
1.1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程项目在投资发展中,需要基于一定的发展目的,实现合理的建设和投资,保证建筑项目的整体安全性。合同是双方人员之间签订的协议,具备权利和义务关系,也是双方设立、变更以及终止的主要协议关系。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主要指各个部门、合同的利益关系相互组织、指导以及协调、监督等,会对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当对合同进行管理的时候,能对其存在的合同纠纷问题进行处理,避免一些违法操作行为,确保合同内容的有效使用。
1.2责任成本控制责任成本管理工作是成本管理的主要部分,其包括各个生产单位和责任中心,能详细分析出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范围和责任,也能基于责任中心,将其控制在合理的责任范围内,符合企业的建设标准。同时,在对责任成本预算进行编制的时候,也能对责任预算进行分解。在责任成本控制工作中,根据核算、成本控制和经济责任等,能对其存在的权力、责任和利益进行协调,也能在各个环节工作中,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保证工程项目成本控制效果的实现[1]。
2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措施
2.1提高人员素质工程项目进行合同签订的时候,由于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和合同观念的缺乏,导致在合同中一些条款在未进行详细研究的前提下就已经签订合同。在这种条件下,当对方存在违约行为,自身的利益将受到影响。因此,如果对工程项目合同进行签订的时候,需要管理人员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思想观念,对合同中存在的内容详细分析,确保其严密性,降低合同纠纷几率的产生,保证合同内容的顺利执行。同时,还需要确保合同管理人员综合素质的提升,组织人员经过培训和学习,形成有效的合同管理观念,掌握经济、业务方面的知识,丰富自身的专业性,保证能满足工程项目的建设要求[2]。
2.2加强合同监督在工程项目实际实施期间对其有效监督,是合同管理工作中的主要部分,能保证所有合同条款、合同内容的完善性,这样根据合同上的相关内容才能有序完善。根据合同中的内容,对其提出有效的监督措施,保证在几方面得以完善。第一,详细处理工程项目中各个人员之间的关系。针对工程小组、分包商等,对合同内容进行指导,保证认识到合同的重要性。同时,项目合同的管理人员还需要对工程小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详细分析施工中存在的变更情况;第二,保证合同评审制度的使用。基于一定的工作要求,在签订相关合同之前,需要对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评审,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为其制定出完善的解决措施,保证能避免一些风险问题的产生;第三,在工程项目合同实际实施期间,需要针对合同的实际情况,为其确立出合理目标,针对产生的各个情况实施跟踪和管理,确保偏离问题的详细处理[3]。
2.3构建索赔管理制度
(1)促进施工索赔的实现。在合同管理中,索赔为其中的主要部分。当在履行合同的时候,如果其中一方没有履行合同,完全未履行合同上的义务,将导致其中一方受到很大损失。在整体上,将赔偿作为工作中的基础条件,实际的处理工作将是合同的主要执行过程。但在合同实施的时候,当合同规定存在意外情况或者导致合同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阻碍时,为了能维护自身的发展利益,需要对赔偿工作提出一定要求。在大多数发展情况下,工程赔偿是基于实际损失作为基础条件的,因此根据工程的建设要求,将工程计算作为依据。并且赔偿工作的实施也是工程经济管理的主要手段,分析赔偿工作的执行水平,能详细分析出项目的管理水平。因此,在赔偿工作中,要为其收集更多信息和资料,保证工作意义的充分发挥[4]。
(2)建立索赔管理制度。在近几年发展中,工程项目管理工作逐渐产生,但是一些人员还未认识到赔偿管理制度发挥的重要性。因此在工作中要对赔偿制度进行宣传,发挥培训和教育工作,保证人们全面认识,促进合同管理工作作用的实现。当工程项目合同实际实施的时候,赔偿问题是常见的。所以需要为其构建完善的管理制度,保证在合同签订和工程施工时都能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合同内容进行整理,也能分析出其存在的不良因素和设计不合理问题等,这样才能促进合同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当项目合同在实际实施的时候,还需要根据法律法规,对合同中的内容详细分析,对工程项目的实际发展情况进行调查分析,确保能找到赔偿的证据。根据合同赔偿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符合新时期企业发展下的项目建设要求,这样在总体上才能提升企业的竞争地位,实现稳定生存和发展[5]。
3责任成本控制措施
3.1完善项目责任成本控制项目责任成本控制体系的建设,能保证成本控制工作的系统化发展。基于权、责、利三个发展方向,构建一体化的成本控制体系。还需要构建经济责任制,当确定出项目责任成本的总体目标后,要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结构、控制结构等,对人、物、工作内容进行分配。在各个责任单位中,为其构建完善、配套责任成本控制制度,在工作中根据竣工计价和成本核算的内容,为其确定出成本经济责任,以保证在整个项目中获得良好效果。
3.2严格考核成本工程项目成本分析工作,主要对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目标成本、内控成本进行分析,按照成本计划,分析出实际的建设情况,也能对其产生的偏差作出研究。同时,根据不同的问题,还需要为其提出合理的参考意见,保证在一定条件下能实现调整。该工作方式为管理工作的主要部分,能为企业的后期招标工作提供正确依据,在对责任成本分析时也能实现全面分析
3.3控制间接费用当工程项目在实际执行期间,经费支出情况将给项目整体效益造成很大影响。多数情况下,随着项目发展规模的不断壮大,管理费用的'开支也会增加。在工程项目管理中,费用主要为人力方面,当该因素增加的时候,将降低项目的整体效益。所以,需要加大力度对其严格控制。同时,还要降低工程项目中的非生产人员,对人员指标严格控制,降低非生产工作中的开支,以达到一定的节约目的。
3.4控制分工工程结算环节对于项目工程中的分包工作,要在工作中对其严格审查,详细分析工作队伍的资质,分析工程中的价格,科学确定出实际成本。在对工作队伍实施管理的时候,还要保证执行措施的使用能符合一定的建设标准,按照一定依据促进合同的签订,保证管理工作的科学发展。同时,还需要详细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性和质量进行控制,根据合同上的相关内容为其提供更多资金[7]。但是,当实际发展中遇到资金短缺现象的时候,要对其办理和挂账,确保收入能符合实际的成本核算。
4结语
基于以上的分析,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和责任成本控制两者之间存在紧密联系,做好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和责任成本控制发展,能为建设项目节约更多成本,也能保证工程的整体质量,确保在获得更高效益基础上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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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葛九嘉,樊琳琳. 强化工程造价管理,提高成本控制意识[J]. 房地产导刊
[4] 丁德明. 浅谈基于BIM技术的全过程造价管理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应用[J]. 装饰装修天地
[5] 曾丽. 探讨水利水电施工合同管理与造价[J].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6] 柴伟明. 大型航电枢纽建设工程成本控制初探[J]. 中国科技纵横
[7] 郎春华,罗罡. 建设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研究[J].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项目管理的合同14
1、依据公司合同部的合同范本及相关管理规定,负责起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内部承包经营合同,审核材料采购合同、外委工程分包合同、项目部劳务分包合同及专业劳务班组承包合同、其他种类经济合同文本,对经核准的合同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及法人章。
2、参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调研、谈判及会签工作,同时负责授权范围内合同的签订及备案,监督检查项目部合同的履行情况。
3、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报批起草的各类合同。
4、建立各类经济合同的管理台账,收集、整理、保存有关档案资料并按时上报公司相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领导。
5、分析合同执行情况,不断改进和完善合同管理水平。
6、对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7、将已签订的'合同进行扫描,及时报公司备案。
8、管理公司重要证照、印章,登记使用台账。
9、完成部门及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项目管理的合同15
工程项目名称:
委托方:
服务方: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合同
建设单位:
项目管理单位:
根据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第二条中所明确的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并就具体事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 词语定义
1.1业主: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项目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2项目管理单位:在协议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应资质的和独立法人资格的,接受业主单位委托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项目经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具有相应资格的委托代理人。
1.4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5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代理单位:指受发包人的合法委托,以发包人的名义代理实施项目或项目部分内容发包工作,并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承包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被项目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
项目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或取得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8造价咨询单位:指业主委托的负责本工程造价咨询并取得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9工程:指业主和管理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项目管理酬金:指管理单位为进行建设项目筹建、建设、联合试运转、验收总结等工作发生的管理费用。
1.11工程前期:指自工程立项起至工程设计完成止的阶段。
1.12施工准备期:自施工图设计开始起至签发开工令为止的阶段。
1.13施工实施期:自工程开工至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为止的阶段。
1.14竣工验收期:承包人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提出交工至发包人组织验收通过为止的阶段。
1.15造价咨询:指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受发包方的委托对工程项目进行造价控制的活动。
1.16施工监理:指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的监理活动。
1.17管理期限:协议书中约定的服务期限。
1.18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
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图纸:指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文字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21合同关系:指发包方和承包方通过合同(协议)来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平等关系。
1.22管理关系:指管理单位按业主授予的权力对被管理单位实施的管理。
1.23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制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4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或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5工程项目总投资:指完成工程项目所发生的.价款支出。主要包括土地费、设计费、勘察费、配套增容费、建安工程投资(包括设备)、二次精装修费、工程预备费等。
1.26项目建设周期:指从项目的立项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止的全部时间。
1.27竣工验收:指承包人按合同完成的项目全部任务,经验收合格,由发包人组织验收的活动。
1.28竣工结算:指承包方全部完成了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交工之后,向发包方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的活动。
1.29竣工决算: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编制竣工决算报表和竣工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活动。
1.30竣工备案:建设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有关法规向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活动。
1.31联动试车:指新建企业或新增加生产工艺过程的扩建企业在竣工验收前,按照设计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整个车间的有负荷或无负荷联合试运行。
1.32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33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
1.3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35小时或天:本合同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36审计:由国家规定的审计所或部门免费对工程各项费用的合法性进行审核的活动。
1.37项目管理月报:由项目管理单位按月向业主报告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
1.39指定分包:指由发包方指定单位分包部分工程内容。
1.40竣工资料:指在协议中约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承包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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