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好职网>实用文>合同范本>工作人员合同

工作人员合同

时间:2023-03-09 14:14:47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工作人员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人员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作人员合同

工作人员合同1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过去的xx年,在中心经营部和项目部领导的正确领导及大力支持下,本标段合同部在合同、计量、成本控制等方面工作开展得比较顺利,具体总结如下

  一、xx年工作总结

  1、对上业主计量工作,xx年共完成7期业主计量工作,计量金额1.4亿,累计计量2期,累计金额2.9亿,累计计量金额占4-1分部总产值的95%。路面12标xx年共完成5期业主计量工作,计量金额共计1.6亿,完成金额占合同总造价的18%,顺利的完成各项计量上报、跟踪、存档并录入相应计量台帐。

  2、对下劳务队伍计量工作对劳务队计量工作基本每月每个施工队都进行了相关的计量工作。

  经统计,xx年4-1分部共进行了涵洞、桥梁、防护、临建对下计量及结算共计186份,其中计量115份,结算71份。路面12标xx年共完成计量7份,基本上能保证劳务队施工完成一段及时计量一段。

  3、合同管理工作xx年共签定合同81份,路基合同74份,路面合同7份,(其中1/3涵洞共14份,桥梁共4份,防护排水合同共32份,石方爆破合同1份,租凭合同12份,路面合同5份,房建合同2份,其它工程合同11份)。并做好合同扫描存档工作及录入相应合同台帐。

  4、对上变更工作配合总工室对前期的变更项目建立变更台账,逐条逐个清理,并收集好原始变更资料,严格按照业主公司下发的'变更管理办法和变更流程,及时完善业主变更手续共计30份。

  5、积极及时完成了业主下发的4-1分部路基第二次、第三次清单修编。

  完成路面12标第一次清单修编工作;完成4-1分部工程月报共12期,路面12标工程月报共4期。

  6、积极及时的完成了中心经营部下发的各项统计工作,并配合做好成本控制工作,及时完成项目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本年度不足之处本部门虽然各个完成工作都算顺利但还是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1、对业主的计量工作细节方面有待加强,小的错误、问题时有发生,下一步有待提高。

  2、合同方面对工区及施工员交底不够细致,导致部份防护施工队施工桩号范围超出合同。

  三、xx年工作安排及计划

  1、首先把上年不足之处进行总结,在新的一年里争取以最快更好的方式进行完善提高。

  2、积极协调好合同部内部关系确保每个人既有分工,也有合作,日常2/3工作有序进行,同时处理好与项目部其它部门关系,确保计量、变更等资料及时收集,工作有序展开。完成剩余的4道涵洞及石龙互通小范围的防护合同,将部分完工结算工作及时上报。

  4、协助总工做好与监理、业主等单位的沟通配合工作,做好对外协调关系,工作过程中,虚心接受监理、业主等单位提出的建议,按时按量的完成中心下发的对上业主计量工作任务。

  5、合理有序的安排劳务队伍对已完成工程量的收方及中期计量工作,按相应的要求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6、积极配合中心经营部做好成本控制工作。

  7、积极完成项目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新的一年,新的开始,也寄托着我们新的希望,我有信心也有决心在认真总结xx年的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在管理中心经营部的领导下,努力干好本职工作,圆满完成中心及项目部领导安排的各项任务!

  谢谢大家!

工作人员合同2

  一、案件要旨

  本案要旨为,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方工作人员与第三人签订分包合同,判断该分包合同的效力是否及于建设方的主要依据为,该工作人员是否有权代表建设方并且是否以建设方的名义对外签订分包合同。

  20xx年9月22日,案外人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与一冶集团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冶集团公司承接上述工程后交给一冶上海分公司施工。20xx年10月30日,刘甲作为乙方签字,一冶集团公司作为甲方(由刘乙签字),双方订立《工程分包合同》,20xx年2月2日,一冶上海分公司向五天实业公司发送《关于徐泾新厂房项目工程款支付的确认函》,载明:“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贵公司在徐泾新厂房项目施工过程中,代为支付给现场项目部的工程款17,500,000元,经贵公司、我公司及现场项目部代表刘乙三方核对,均无异议,该函上分别由五天实业公司和刘乙盖章、签字。刘乙在刘甲提供的《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中确认:“所有项目以640万元(陆佰肆拾万元正)结算。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于20xx年10月19日向刘甲提供材料,显示:五天实业公司新建厂房二期工程的工地负责单位为中国第一冶金建设公司,工地企业联系人信息为刘乙。上海市青浦区建筑管理所网上载明“20xx年第二季度全区建设工程项目不良行为通报”中载明“五天实业有限公司一期、二期、三期的工程项目经理为刘乙”。20xx年10月8日,刘甲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一冶上海分公司与一冶集团公司就支付工程余款1,430,000元及利息损失。一冶上海分公司与一冶集团公司共同辩称:其与刘甲之间无合同关系,刘甲从刘乙处分包系争工程,而一冶上海分公司与刘乙已经结算清楚并全额付清款项,故不同意向刘甲承担付款义务。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为,一冶集团公司与刘甲之间是否存在分包合同关系。一审法院审理认为,系争工程由一冶集团公司承接,对外显示一冶集团公司为总包单位。一冶集团公司称系争工程项目经理并非刘乙,但未提供证据,而现有证据可以显示刘乙为工程的项目经理,工地企业负责人为一冶集团公司,而刘乙以一冶集团公司名义与刘甲签订合同,因此刘甲有权向一冶集团公司主张工程款。但在实际施工中,一冶上海分公司及一冶集团公司确认该工程由一冶集团公司交由一冶上海分公司施工,由于一冶上海分公司系一冶集团公司的分支机构,而刘乙又向一冶上海分公司出具承诺书中显示刘乙是以一冶上海分公司名义承接工程进行施工,因此可以确认工程实际为一冶上海分公司及一冶集团公司共同负责。刘甲要求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承担付款义务,与法无悖,可予支持。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刘甲主张刘乙系代表一冶集团公司与其签订分包合同,而一冶上海分公司与一冶集团公司主张涉案工程系由刘乙分包给刘甲,故一冶集团公司与刘甲之间是否存在分包合同关系是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依据上海市青浦区建筑管理所网上记载,包括系争工程在内的五天实业公司相关工程的项目经理为刘乙,虽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对此予以否认,但作为行业管理网站,其发布的相关信息的准确性通常应得到认可,且一冶上海分公司曾在发送给五天实业公司的工程款支付确认函中记载刘乙的身份为项目部代表,故本院对刘甲关于刘乙系代表一冶集团公司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主张予以采纳,刘乙以一冶集团公司名义与刘甲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的效力应及于一冶集团公司。一冶上海分公司作为一冶集团公司的分支机构,实际负责系争工程的施工管理并对外支付工程款,原审法院判决由一冶集团公司与一冶上海分公司就工程余款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并无不当。因一冶集团公司与一冶上海分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已向刘甲付清全部工程款,亦未能明确已付款数额,故依据刘甲确认其收到的工程款数额,一冶集团公司与一冶上海分公司还应向刘甲支付工程余款1,430,000元及相应的利息。原审法院所作判决并无不当,可予维持。

  二、案件来源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20xx)青民三(民)初字第2242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xx)沪二中民二(民)终字第1831号

  三、基本案情

  20xx年9月22日,案外人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天实业公司)与一冶集团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一冶集团公司承包五天实业公司徐泾新建厂房车间一的土建及水电,工程款人民币(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17,900,000元。同年9月25日,五天实业公司与一冶集团公司签订《补充协议书》,约定一冶集团公司承接五天实业公司徐泾新厂一期、二期、三期、四期建设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计107,900,000元(包括前述合同金额)。一冶集团公司承接上述工程后交给一冶上海分公司施工。20xx年10月30日,刘甲作为乙方签字,一冶集团公司作为甲方(由刘乙签字),双方订立《工程分包合同》,约定刘甲承接五天实业公司新园区水电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工程造价为5,897,554元,付款方式为保固期满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工程款,保固期为验收合格后12个月等。20xx年1月9日,刘乙在一冶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内部工程结算单》上签字确认,该表格上载明:“工程名称为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新建厂房工程,总包单位为一冶上海分公司,承包单位为刘乙作业队,承包范围为土建及安装总体,对外结算金额为81,500,000元,提取固定管理费2,100,000元,内部结算金额(含税)为79,400,000元,财务部意见中写明扣除税费2,603,886元”。20xx年2月2日,一冶上海分公司向五天实业公司发送《关于徐泾新厂房项目工程款支付的确认函》,载明:“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贵公司在徐泾新厂房项目施工过程中,代为支付给现场项目部的工程款17,500,000元,经贵公司、我公司及现场项目部代表刘乙三方核对,均无异议,基于以上事实,现对贵公司支付徐泾厂房项目工程款作如下确认:1、贵公司支付至我公司银行账户工程款51,000,000元,2、贵公司代为支付给现场项目部的工程款17,500,000元,以上两项合计68,500,000元经三方确认后即为截止20xx年1月31日贵公司支付给我公司徐泾新厂房项目的工程款,三方财务据此入账”。该函上分别由五天实业公司和刘乙盖章、签字。 五天实业公司发包给一冶集团公司的上述工程分项最晚竣工验收时间为20xx年11月28日。 20xx年6月26日,刘乙在刘甲提供的《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水电工程)中确认:“所有项目以640万元(陆佰肆拾万元正)结算,保修期一年从质检站竣工验收开始”。该汇总表上由刘甲的代表张仲青签字。20xx年1月19日,刘甲申请工程款20万元,由刘继平作为经办人在用款申请单上签字。一冶上海分公司于20xx年1月20日电汇昆山兴达扬机电工程有限公司20万元(该公司于20xx年9月16日出具证明,表明其代刘甲收取工程款)。刘甲确认截止至原审起诉前,其共计收到工程款4,770,000元。 刘乙于20xx年11月17日向一冶上海分公司出具《承诺书》,载明:“中国第一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本人(刘乙施工队)承诺,本人以中国第一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名义于20xx年3月25日承接了旭懋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新建厂房工程、于20xx年9月23日承接了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徐泾新厂房工程,并承包该两个工程,因这两个工程而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等对外欠款都由本人(刘乙施工队)承担还款责任。……5月本人(刘乙施工队)又承包了中国第一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上海世天威K7—1总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现承诺尽快办理我(刘乙施工队)在世天威K7—1工程所做工程的结算,并对因我(刘乙施工队)在世天威K7—1工程中所欠的材料款和人工费等对外欠款承担全部还款责任。鉴于

  以上债务将给贵司带来诉讼风险,我愿将我本人全部财产(含股权)抵押给贵司,对以上债务的偿还提供还款担保,并配合贵司办理相应的抵押登记手续(包括我方相关人员的签字手续),如贵司因以上债务导致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诉讼费、律师费等诉讼相关的各项费用将由我全部承担”。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于20xx年10月19日向刘甲提供材料,显示:五天实业公司新建厂房二期工程的工地负责单位为中国第一冶金建设公司,工地企业联系人信息为刘乙。上海市青浦区建筑管理所网上载明“20xx年第二季度全区建设工程项目不良行为通报”中载明“五天实业有限公司一期、二期、三期的工程项目经理为刘乙”。 一冶上海分公司于20xx年10月19日工商注册成立,一冶上海第一分公司于20xx年10月24日工商注册成立。中国第一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为一冶集团公司曾用名。

  20xx年10月8日,刘甲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其所承建的涉案工程项目结算价经双方确认为6,400,000元。但对方只支付了工程款4,970,000元,余款至今未支付。故刘甲请求判令一冶上海分公司与一冶集团公司就支付工程余款1,430,000元及利息损失(从20xx年7月1日开始计算到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两倍的标准)承担连带责任。原审审理中,刘甲表示坚持要求一冶上海分公司与一冶集团公司承担付款义务,不要求刘乙承担付款义务。一冶上海分公司与一冶集团公司共同辩称:其与刘甲之间无合同关系,刘甲从刘乙处分包系争工程,而一冶上海分公司与刘乙已经结算清楚并全额付清款项,故不同意向刘甲承担付款义务。一冶上海分公司与一冶集团公司就承担连带责任一节无异议。

  四、法院审理

  原审法院认为,系争工程由一冶集团公司承接,对外显示一冶集团公司为总包单位。一冶集团公司称系争工程项目经理并非刘乙,但未提供证据,而现有证据可以显示刘乙为工程的项目经理,工地企业负责人为一冶集团公司,而刘乙以一冶集团公司名义与刘甲签订合同,因此刘甲有权向一冶集团公司主张工程款。但在实际施工中,一冶上海分公司及一冶集团公司确认该工程由一冶集团公司交由一冶上海分公司施工,由于一冶上海分公司系一冶集团公司的分支机构,而刘乙又向一冶上海分公司出具承诺书中显示刘乙是以一冶上海分公司名义承接工程进行施工,因此可以确认工程实际为一冶上海分公司及一冶集团公司共同负责。刘甲要求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承担付款义务,与法无悖,可予支持。

  关于工程款的结算,刘乙为项目经理,又向一冶上海分公司出具承诺书,且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表示第三人可确定工程款,因此刘乙可代表上述两公司确认工程款金额。刘乙与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间就工程款进行了结算,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总共支付的工程款不会超过该金额,实际施工人领取的款项也计算入刘乙应得的款项,因此刘乙多结算给刘甲工程款有违常理。因此,刘甲应得工程款为640万元。至于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与刘乙间的款项可另行处理。刘甲要求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支付143万元工程余款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予以支持。付款义务人逾期付款,理应承担利息损失。刘甲认为其承包的工程是在20xx年6月30日完工的,因此要求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从次日起承担未付款之义务。因刘甲和刘乙就双方结算的工程款支付时间在分包合同中明确予以约定,因此刘甲要求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从20xx年7月1日承担利息损失的主张,不予支持。系争工程最后竣工验收时间为20xx年11月28日,结合分包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应自20xx年12月29日开始承担利息损失。原审法院据此判决: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刘甲工程款1,430,000元及利息损失(以本金1,430,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从20xx年12月29日开始计算到实际支付之日止)。

  二审法院认为,刘甲主张刘乙系代表一冶集团公司与其签订分包合同,而一冶上海分公司与一冶集团公司主张涉案工程系由刘乙分包给刘甲,故一冶集团公司与刘甲之间是否存在分包合同关系是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依据上海市青浦区建筑管理所网上记载,包括系争工程在内的五天实业公司相关工程的项目经理为刘乙,虽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对此予以否认,但作为行业管理网站,其发布的相关信息的准确性通常应得到认可,且一冶上海分公司曾在发送给五天实业公司的工程款支付确认函中记载刘乙的身份为项目部代表,故本院对刘甲关于刘乙系代表一冶集团公司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主张予以采纳,刘乙以一冶集团公司名义与刘甲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的效力应及于一冶集团公司。()一冶上海分公司作为一冶集团公司的分支机构,实际负责系争工程的施工管理并对外支付工程款,原审法院判决由一冶集团公司与一冶上海分公司就工程余款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并无不当。就刘乙向一冶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承诺书》,因相关承诺只在刘乙与一冶上海分公司之间发生效力,并不能对外约束刘甲,故一冶上海分公司以此拒绝承担工程余款的支付义务没有依据。因一冶集团公司与一冶上海分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已向刘甲付清全部工程款,亦未能明确已付款数额,故依据刘甲确认其收到的工程款数额,一冶集团公司与一冶上海分公司还应向刘甲支付工程余款1,430,000元及相应的利息。原审法院所作判决并无不当,可予维持。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五、与本案及类似案例相关的法规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六十三条 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工作人员合同3

  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员):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xx)117号),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自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终止(解除)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约定试用期(大中专应届毕业生见习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聘用岗位和职责要求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岗位意向,决定聘用乙方从事岗位工作。乙方同意在该岗位工作,并按甲方岗位职责要求履行义务,完成工作任务。

  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甲方可以重新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也可选择其他岗位。双方就岗位变更事宜作如下约定:_________。

  三、工作条件和岗位纪律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规定。

  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保守有关秘密。

  四、工作报酬、福利及社会保险

  (一)甲方依据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及本单位内部分配办法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资、奖金及各种津贴、补贴,并按规定调整工资标准。

  (二)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

  (三)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时制度、公休假日、女职工保护、因工负伤、患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或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二)乙方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并相应变更本合同。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未归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6。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以上刑罚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在国家或省出台新的规定前,医疗期参照国家对企业职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调整到新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本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按本款第1、2、3项规定解除本合同,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的,解除行为无效,甲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五)款规定单方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的;

  6。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除本款规定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未能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继续履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聘用合同期限届满的;

  2。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甲方被撤销、解散的;

  4。乙方退休、退职;

  5。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因聘用合同期满或者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而终止本合同:

  1。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终止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十)甲方应当在本合同期限届满30日前,就终止或者续订聘用合同的意向书面通知乙方。续订聘用合同的,双方协商办理续订手续。

  (十一)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甲方应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并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为乙方办理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的封存或者转移手续。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在解除本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经协商,乙方同意解除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

  5。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

  6。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7。甲方被撤销、解散,不能安置乙方就业的.。

  经济补偿金应以乙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标准,在甲方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经济补偿金。乙方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六、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一)由于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聘用合同的无效,由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

  (二)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对违反服务期约定和保守单位商业秘密约定的,可以约定违约金,具体标准为:

  (三)甲方未按照规定办理解除、终止聘用合同手续,支付经济补偿,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乙双方对培训费用没有约定的,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后解除本合同,甲方不得收取培训费用;有约定的,按约定收取,但不得超过为乙方培训的实际支出,并按乙方培训后回单位服务年限,以每年递减培训费用20%的比例计算。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八、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也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乙方人事档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作人员合同4

  经学校和应聘食堂工作人员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一、聘用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工作内容、工作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每天准时为小学教师提供早餐、午餐、有住校老师的晚饭,饭菜标准由学校管理伙食的人员规定。

  2、受聘食堂工作员不得在食堂出售小吃、文具等一切物品。

  三、待遇

  月基本工资800元,另按工作态度、食品卫生情况、食品安全情况、学生反馈情给予一定的奖金,如应聘者自行增加人手,其一切待遇均由应聘者支付。

  说明:学校开给应聘食堂工作人员的“待遇”,已包含国家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支付的费用,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停发一切工资和奖金并承担相应的刑事、民事责任。

  四、合同终止的条件

  1、应聘食堂工作人员的身体不胜任本职工作。

  2、学校规模的缩小,以及饭堂应该减少职工的其他因素的出现。

  3、应聘者有下列现象也作为处罚、辞退的依据:

  (1)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纪律(如偷窃、有意破坏设备设施等)、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执行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

  (2)工作不负责任,消极怠工,出现责任事故;

  (3)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差,师生意见大。

  4、按聘任制的双向性,在一方面确有特殊原因,须终止合同的,应提前半个月双方协商(否则不发当月工资)、予以解除聘约,终止合同。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学校、应聘食堂工作人员各执一份。上报中心校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因食堂工作需要,特聘用乙方为食堂临时工作人员,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职责:

  1、维护乙方在校期间的合法权益。

  2、配齐食堂生产工具,保证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转。甲方为乙方提供水电、工具等等。如果水电不通或有不安全故障,乙方要及时向甲方汇报,甲方要及时排查维修。如果工具正常损坏,甲方要及时为乙方维修或更换。

  3、提供合格生产材料,安排供餐食谱,监督检查食堂全面工作。

  4、甲方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采取措施。

  5、甲方按月及时支付乙方工资,不得随意拖欠乙方工资。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遵纪守法。

  2、确保每天按时到岗。

  3、必须讲究个人卫生,做到仪表端庄。

  4、爱护保管生产工具,节约用电、用水、用煤,不浪费原材料。

  5、领取生产材料,负责出库材料的保管。

  6、乙方必须按照学校要求,按时、保质、保量、组织每天的生产、分发工作。并对所有进餐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餐厅内餐桌、餐凳摆放整齐,每天定时清洗打扫,确保通风透光,空气新鲜无异味。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7、无条件接受食堂管理人员监督管理。在工作时间,乙方必须服甲方食堂负责人领导,每日上班时间根据季节特点和临时工作需要适时约定,中途不得离开学校,有事外出需征得甲方同意,若擅自脱岗,甲方有权终止聘用合同。

  8、维护学校利益,搞好内部治安工作。

  9、乙方必须保证身体健康,能胜任食堂工作。乙方出现各种传染性病症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必须主动报告,并立即离开工作岗位。乙方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要经常洗澡、理发、剪指甲,工作服、工作帽要保持清洁。

  10、乙方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严禁向学生提供污染、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和可能影响师生健康的食物。食品要24小时留样,以便查验。食堂要按周制定食谱、菜谱,力求做到营养搭配合理,饭菜品种齐全,确保饭菜质优价宜,味道鲜美可口。

  11、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操作食堂有关设备。

  12、按照甲方要求参加上级部门安排的培训学习。

  三、制约:

  1、甲乙双方要严格履行各职责,一旦签约,甲方不得降低乙方各种待遇,加重乙方工作负担,乙方不得以各种理由向甲方索取额外的福利待遇,自我裁减工作量。

  2、甲乙方双方若有一方有意终止聘用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知会对方,否则,必须赔偿对方损失。

  3、确保学校财产、生产材料不外流。生产过程中,乙方人为浪费原材料,要负责赔偿,乙方由于工作不力,做出生、糊、烂等师生不能吃的食物,视情节轻重处以一定罚金。

  4、乙方若不遵守有关制度,不讲个人卫生、公共卫生和食堂卫生的,酌情扣减工资。

  5、乙方因领取原材料时把关不严,用变质材料生产或者生产过程中不讲卫生等引起师生食物中毒,一切医疗费用全部由乙方负担,并处以一定的罚金,造成重大责任事故,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6、乙方要严格按学校膳食委员会提供的供餐食谱组织生产、发放,若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改变当天生产食谱,一切原材料损失和其它精神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7、乙方在校生产期间若有违法乱纪行为,一切责任由自己负担,甲方概不负责。

  8、乙方在生产过程中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责任事故一切由自己负责。

  四、聘用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甲乙任何一方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学区备案一份;未尽事宜,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作人员合同5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工作人员劳动合同制管理暂行办法

  建设银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设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转轨的需要,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全员劳动合同制的建立与完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并结合建设银行的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所称工作人员,是指各行在册的正式职工,即由劳动部统计口径所规定的固定职工和合同制职工。

  第二章 实施范围及要求

  第三条 建设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及附属机构的工作人员,属劳动合同制管理范围。

  第四条 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行劳动合同制改革工作,与全国全员劳动合同制改革同步实施,目前,我行的改革工作分步进行。

  (一)建设银行新入行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新入行人员,系指本暂行办法实施后,新接收、安置的大中专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及从外单位调入的一般工作人员;

  (二)建设银行附属机构的工作人员在1996年内完成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三)20%的建设银行分支机构在1996年内完成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点工作;

  (四)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建设银行的工作人员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第三章 劳动合同

  第五条 建设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及附属机构(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法》和本暂行办法的规定与有关人员订立劳动合同。

  第六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八)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 新入行人员,一般要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六个月(新参加工作人员按规定执行见习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方能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固定期限一般为三年。在建设银行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该工作人员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条 合同终止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和计划单列市分行按照《劳动法》的要求自行制定。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按《劳动法》规定办理。

  第四章 工资及待遇

  第十二条 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工作人员,执行行员等级工资制度。工资分配应执行《劳动法》的有关条款和国家有关规定,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

  第十三条 职业培训、保险及福利待遇等,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执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和计划单列市分行,应当根据本暂行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总行人事部备案。

  第十五条 本暂行办法由总行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暂行办法自正式下发之日起执行。

工作人员合同6

  甲方:

  乙方:

  乙方身份证号:

  电影(名称拟定)由甲方出品。

  甲乙双方就甲方聘用乙方参与电影(名称拟定)(以下简称电影)的拍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聘任乙方在电影剧组中担任临时工作人员一职,负责电影拍摄中剧组安排的具体工作,聘用日期为 日起到 为止(具体时间以电影摄制结束为准)。

  2、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的酬金为月薪人民币,按月支付。

  3、付款方式: 日起,每月甲方向乙方支付月薪即人民币( ),如超过 日,按上述月薪继续支付,如实际工作结束时间在 日到日之间,双方约定按三个月支付乙方酬金。

  4、甲方为乙方提供在电影拍摄期间的伙食、住宿、及相关因公交通方面的支持。但不支付因私医药费、因私交通费及通讯费和各项私人消费等费用。

  5、乙方如果不能胜任此岗位工作,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不再对乙方给予其他补偿,乙方不得提出其他要求,应于解除合同后离组,返程事宜甲方安排。

  二、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应遵守电影摄制组规章制度,保证甲方能在24小时随时能与乙方联络。按本合同时间到达摄制组,认真、严谨、及时完成摄制工作。

  2、在本合同期限内,倘若乙方因任何原因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暂行吊销本合同,而不必征得乙方同意。待查明原因及处理后,认可由甲方决定恢复本合同,

  期间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本合同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以摄制工作为中心的时间和工作安排,乙方不得接受任何另外影视剧的拍摄任务,不得中途退组。如果开机时间推后,本合同所约时间也将顺延,原则上不超过一周。

  4、乙方应遵守摄制组的财务规定,乙方因工作需要的差旅费,应事先经甲方同意后,才能报销,未经甲方批准的差旅费、餐费、交通费、电话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期间,乙方因个人原因,请假离组所产生的交通费等各种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拍摄工作的后延,乙方因本着积极负责的精神,配合拍摄工作,认真完成好本职工作。

  6、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对甲方影片的.内容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传播(内容包括:所以涉及影片的相关文字,图片、声音、拍摄素材和影片相关的一切资料等)。乙方如有违反保密条款的,甲方将追究乙方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

  三、版权事宜:

  该电影的一切录像带、录像、镭射影碟、电视、电影、网络、广播及一切将来发行之传播媒介等版权,皆属甲方所有,与乙方无涉。甲方有权更改影片内容,乙方不得干涉和异议。

  四、其他条款:

  1、仲裁约定: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和仲裁。

  2、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签字: 盖章签字: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工作人员合同7

  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国籍__________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四条、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甲方根据自身的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工作内容:

  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制度: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劳动报酬

  第五条、乙方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元月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元月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不得低于正式工资的80%)

  其他福利待遇:

  第六条、甲方应于每月______日前以货币或转帐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七条、乙方应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令、有关规定和甲方的工作制度,工作期间如果乙方违犯中国政府法令,甲方有权提出解聘;乙方因健康原因,经医生证明连续病休5工作日后仍不能继续工作,甲方有权提出提前终止合同。

  第八条、乙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其他事项

  第九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的执行中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作人员合同8

  聘用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人员(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1、本聘用合同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35号)制定,作为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的.范本。除本合同所列内容外,经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协商一致,可增加有关条款。

  2、填写聘用合同书一律用蓝、黑墨水书写,字迹清晰、工整,涂改处必须加盖校对章,否则无效。

  3、本聘用合同书须由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双方当事人亲自签订,因故确需代签的,须经本人书面委托,否则代签无效。

  4、本聘用合同书内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历,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工资报酬等金额一律使用大写。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人员合同9

  ________(聘方)聘请________(受聘方)为外籍工作人员(或________语教师),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聘期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到职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离聘之日止。

  第二条、受聘方的工作任务如下:

  受聘方应按时、按质完成以上工作任务。聘方应为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受聘方在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聘方应予考虑采纳。双方应积极合作。

  第三条、中国政府法定的工作日为:每周5天,每天8小时(教师按周课时填写)。

  第四条、聘方每月付给受聘方工资人民币____元,并按附件规定提供各项生活待遇。

  第五条、受聘方应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令、有关规定和聘方的工作制度。

  第六条、双方均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受聘方如中断合同,必须在离华前一个月向聘方提出书面申请,未经聘方同意,受聘方仍应照常进行工作。聘方自同意之日起的两周后,停发工资,并停止提供受聘方及其家属的有关生活待遇,回国的一切费用自理。

  受聘方违犯中国政府法令,聘方有权提出解聘。自提出解聘之日起一个月内工资照发,但受聘方应在此期间内安排回国,聘方负担受聘方及其家属在中国境内的`旅费,国际旅费自理。

  如受聘方渎职,聘方有权提出解聘,自提出解聘之日起一个月内,安排受聘方回国。受聘方及其家属回国的旅费,由聘方支付,其他一切费用自理。

  第七条、受聘方因健康原因,经医生证明连续病休2个月后仍不能继续工作,聘方有权提出提前终止合同,并根据受聘方的健康情况,于一个月内安排其回国。聘方提供受聘方及其家属回国的飞机票和负担按规定限量的行李托运费。

  第八条、本合同自聘期开始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如要求延长聘期,均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对方提出,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另签延聘合同,延聘合同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延聘期内继续有效。双方均未提出延长聘期或一方不同意延长聘期时,本合同期满即失效。

  第九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文(外文略)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聘方: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聘方: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作人员合同10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工作需要临时招用食堂工作人员,乙方申请应聘。经研究,甲方同意招聘乙方为临时工,并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合同期从年

  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执行完毕,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否则,合同终止。

  二、工作任务及要求

  1、乙方同意并服从甲方的工作需求,在食堂岗位承担工作。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及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每天按幼儿园后勤处营养餐搭配规定进行加工,准时为幼儿提供营养早餐。

  2、乙方确保身体健康以后方可上岗。工作期间着统一制式工作衣帽,并保持整洁干净,每周换洗1次。要讲究卫生,勤剪指甲,操作前必须洗手。患有流行、传染性疾病时应立即报告,暂停工作,直到疾病痊愈为止。

  3、乙方必须保持餐具、厨具和操作间卫生。餐具厨具必须洗涮干净,流水冲刷,定期消毒;生、熟菜板(刀)要分开,不能混用;操作间每周彻底清理擦洗1次;餐具厨具不得外借;严防食物中毒等,达到规定的卫生标准。

  4、乙方必须保证供餐服务时间。工作日内应在8:30—17:30内保证营养餐供应。

  三、劳动纪律

  甲方应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内,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各项劳动纪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完成工作。

  四、劳动的`时间与劳动报酬

  1、甲方保证乙方在工作期间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

  2、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采取月包干工资形式。每月包干工资1000元。

  说明:学校开给应聘食堂工作人员的“劳动报酬”,已包含国家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等一切费用,也包含用人单位应该为劳动者支付的一切补偿。

  3、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的劳动报酬,下月初结算。

  五、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因无法抗拒的非人为因素等特殊情况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终止本合同。

  (1)在聘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不能履行工作职责,品行不端正、品德修养差,经甲方教育仍不改正,在甲方师生中造成恶劣影响者。

  (3)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4)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患病或者因公、非因公负伤、致残,医疗期间或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6)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7)连续旷工达3天以上或聘任一年内累计达7天以上的。

  六、安全责任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安全工作场所,监督乙方安全操作。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幼儿园食堂安全管理制度》,接受幼儿园的安全检查与监督。

  3、乙方在上下班路途中出现的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乙方无任何理由找甲方负任何责任。

  七、合同解除和终止后的处理

  1、如果甲、乙双方一方要解除、终止本合同,需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甲乙双双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归还在受聘期间由甲方提供给的设备和财产,交割手续清楚后方可离园,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己方相关责任。

  3、合同解除和终止后,乙方与甲方不再存在任何劳务关系。

  八、违约责任

  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无故擅自解除、终止本合同的,要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未履行合同的时间计算,每少一天,违约金按30元支付。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依法起诉。

  十、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工作人员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

  目前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过平等协商,敬老院医师聘用协议书。自愿签订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原则

  乙方在聘用期间,应遵守国家的各项法规,按敬老院的规章制度,尽忠职守,不做出有损敬老院形象和利益的事情,并致力发展敬老院下达的任务、指标。

  2。聘用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三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根据本协议第4条,每年对乙方进行目标考核,如果乙方完成年度目标,同等情况下有权优先受聘;如果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不得继续受聘。

  3。工作职责

  (1)乙方受聘于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院长。直接负责敬老院的.管理工作。

  (2)乙方有权推荐敬老院副院长、财务人员等各种工作人员,经甲方审核书面同意后,由乙方直接任命。

  (3)有权在月度财务指标的限额内,审批日常财务开支,但不得对甲方财产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也不得用于对外担保。

  4。考核目标

  (1)在所属区域负责逐步创造、维护、提升敬老院品牌,在原基础上理顺客户网络,增加创收,管理及服务能力。

  (2)全年该区域完成创收指标______万元。

  (3)全年该区域成本指标控制在______万元之内,同时该指标逐月分解到账,不得以任何理由超支成本。

  (4)不得为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5)除担任本协议中的敬老院院长职务外,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兼职行为。

  5。聘用金和费用

  甲方以______元/月人民币作为聘用金。该聘金包括乙方一切开支,即包括但不限于出差补助、市内交通通讯等各项补助。

  如果确有必要外地出差,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外地出差的费用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处理。

  6。利润分配

  在合约期内,乙方为甲方创造利润,甲方按照利润额的20%分配给乙方。

  该处利润是指扣除敬老院一切费用开支(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租赁费用、维修基金和实际费用、税收、各种管理费用、招待费用、水电气费用、通讯交通网络费用以及各种经营中的实际开支)、各种设备资产等固定资产折旧等等成本之后的纯利润,协议书《敬老院医师聘用协议书》。

  7。作假处理

  乙方的每月/周的行动报告和总结必须具有真实性和可靠性,如有作假行为,第一次警告并罚款______元,第二次敬老院将严重警告并罚款______元,第三次敬老院将作辞退处理,敬老院同时保留对作假人员行为给敬老院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赔偿的法律起诉权。

  8。解聘/辞职

  (1)若乙方提出解除本协议,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做好市场交接工作,否则,若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若乙方在聘用期间,违反敬老院操作政策,过失造成敬老院经济损失,或者出现违约行为,造成敬老院损失,甲方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3)除非甲方及委托人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敬老院借用现金和调动甲方货物,发生上述行为,由乙方及当事人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本敬老院业务经理经发现证实有兼职行为的,必须无条件接受本敬老院的辞退,并退回已领取的基本工资、出差、通讯、应酬等费用,(根据其严重程度,敬老院决定是否追究法律责任。

  9。人身安全保险每月补贴______元(须凭保单复印件领取此费用)。如乙方没有购买人身安全保险,出现任何人身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10。协议期满本协议自动废止,如需续签必须另签协议。

  11。其他双方约定的事项:

  因乙方已另有社保,故本合同不是劳动合同,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而属民法、合同法调整。

  1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严格履行,任何一方有义务向第三方保密。

  1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4。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书。乙方有责任对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性负责,若无视为自动放弃。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工作人员合同12

  聘用单位(甲方):XXXXXX区总工会

  受聘人员(乙方):

  聘用单位(甲方):XXXXXX区总工会

  法定代表人:xxx

  地址:XXXXXX区南城大道199号

  受聘人员(乙方):xxx

  性别:女

  民族:汉族

  出生年月:

  籍贯:XXX县

  毕业院校:XXX 学历:大学本科 学位:文学学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自20xx年8月16日起至20xx年8月16日止。

  (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

  二、聘用岗位和职责要求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岗位意向,决定聘用乙方从事新闻宣传、文秘、综合管理等工作。乙方同意在该岗位工

  作,并按甲方岗位职责要求履行义务,完成工作任务。

  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甲方可以重新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也可选择其他岗位。

  三、工作条件和岗位纪律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XXX有关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规定。

  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保守有关秘密。

  四、工资报酬、保险及福利待遇

  (一)甲方依据有关规定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资及各种补贴,工资标准为1700元∕月,并按规定调整工资标准。

  (二)甲方按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

  (三)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时制度、公休假日、女职工保护、因工负伤、患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国家和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或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二)乙方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调整

  其工作岗位并相应变更本合同。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聘用合同期限届满的;

  2.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甲方被撤销、解散的;

  4.乙方退休、退职;

  5.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六、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八、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作人员合同1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乙方(聘用人员)姓 名:性 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项确定。

  1、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

  3、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自 年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工作要求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聘用 岗位需要,从事 工作,工作地点 。

  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和要求。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表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单位管理制度,忠实履行工

  作职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 工作时间按下列第 项确定:

  1、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

  2、实行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不定时工作制。

  3、实行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四条 甲方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第五条 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劳动报酬为元。

  第六条 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市编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六编〔20xx〕35号文件规定,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为每月 元。薪酬包括:。

  第七条 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实行打卡支付工资,不得拖欠。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八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必须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应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按规定比例由甲方和乙方分别承担,应由乙方承担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薪酬中代为扣缴。

  第九条 甲方按照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市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规定,建立聘用人员带薪休假和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10%执行(缴存基数为基本工资)。

  第十条 乙方因工死亡、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第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乙方因考入普通高等院校、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依法服兵役的,可以及时办理工作交接,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因学习、就业、健康等其它方面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本合同:

  1、聘用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用人单位没有岗位安排的;

  2、聘用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或任何一方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

  2、聘用人员依法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3、聘用人员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相关未尽事宜,按《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七、争议处理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应及时协商。

工作人员合同1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聘请甲方担任自己的家庭法律顾问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律师

  甲方根据乙方的聘请要求,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师担任乙方的常年家庭法律顾问,律师执业证号:_________。

  第二条服务场所

  1.甲方提供服务的场所为本协议所列之甲方的.住所地,即甲方办公室。但下列情景例外:_________。

  2.乙方在有特殊情况时,可以要求甲方到本协议所列之乙方住地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但乙方应另行承担本次上门服务的交通费用。

  3.当乙方在甲乙双方的住所之外,就乙方与他人之间的侵权赔偿纠纷已经达成意向,需要当场签署和解协议或者当场履行时,可以要求甲方到该现场为乙方起草审查和解协议,但甲方不承担陪同谈判的义务,同时乙方应另行承担本次到达服务现场的交通费用。

  第三条服务范围与内容

  本协议所列乙方家庭全体成员在个人工作、生活、学习及其他个人性质的、非经营性的活动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但乙方成员从事经营性活动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开厂、办店、个人商标、个人专利等)不在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范围之内。有利息的民间借贷、自有房产的租售、个人著作权视为非经营性民事活动。

  第四条服务期限与服务费用

  1.双方同意,本家庭法律顾问服务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协议期满后是否续签,可于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由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

  2.作为甲方提供本协议所规定之专业服务的报酬,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年的律师服务费_________元。该费用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现金支付。

  第五条其他事项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务(如代理仲裁诉讼、陪同考查谈判、调查取证等),乙方应与甲方另行协商并就该单项法律服务签订协议,甲方对此应优先予以办理,如当地对该服务项目有收费规定的,除差旅等实际支出的费用项目外,甲方应按八折给予优惠(如果收费规定允许),如无收费规定,则甲方应参照当地的法律服务市场行情按八折优惠。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作人员合同15

  学校食堂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性别: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为学校食堂工作人员,从事学校食堂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特制定本合同,具体如下:

  (一)聘用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聘期为______。合同期满,合同即行终止。

  (二)劳动报酬:_______________由学校按________月发给被聘用工人工资,聘用工人月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每年按_________月计算。

  (三)工作职责和纪律:

  1、被聘用人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由于违规操作而导致食品安全后果的,视实际情况追究相关责任。

  2、被聘用人员必须坚持优质服务,做到热情、耐心、周到、文明。按时上班,不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擅离职守。

  3、被聘用人员必须遵守《食品卫生法》和“食堂规章制度”,认真做好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杜绝食物中毒和疾病传播。

  4、被聘用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体检,持健康证上岗。做到五勤:勤洗手、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勤剪指甲。上班时间应统一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口罩,服装整洁。阻止无关人员进入食堂操作间。

  6、被聘用人员要爱护公物,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操作、使用食堂的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分管领导或校领导,及时加以解决。

  7、被聘用人员配合学校做好饮食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并协助值日教师维持好学生用餐的秩序。

  8、被聘用人员服从学校管理,严格执行食堂管理员的分工。完成本职工作和食堂管理员安排的其他临时任务。

  9、被聘用人员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学校的考核。

  10、被聘用人在工作期间因事、因病需提前请假。

  11、被聘用人员必须做到各种炊具、餐具应根据不同的情况特点,按不同的要求认真做好清洁消毒工作,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12、被聘用人员必须做到食堂物品(粮食、餐具、佐料、卫生洁具等)按规定地点摆放,做到整齐、有序。

  13、被聘用人员必须承担学校小超市销售员工作。(学校小超市由学校统一管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工作人员合同】相关文章:

工作人员劳动合同03-06

外籍工作人员劳动合同12-09

食堂工作人员聘用合同样本10-28

外籍工作人员劳动合同范本08-20

工作人员劳动合同范本(通用5篇)04-23

医院工作人员总结04-12

工作人员加油稿07-27

公司工作人员总结11-05

食堂工作人员总结 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