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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施工协议书

时间:2023-03-07 18:34:06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文明施工协议书

  现如今,协议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以约束双方履行责任。那么相关的协议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文明施工协议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文明施工协议书

文明施工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为落实脚手架拆除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确保脚手架拆除工程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明确如下协议。

  甲方:

  一、应积极组织和督促乙方开展安全拆除脚手架工作,加强拆除施工生产的指挥和协调。

  二、划分拆除作业区,周围拉设警戒线和竖立警戒标志,警戒区域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

  三、对脚手架拆除前检查吊运机械是否可靠,吊运机械不允许搭设在脚手架上。

  乙方:

  一、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高处作业安全规定执行,上岗后先检查,加固松动部位和施工电梯料台口架子的加固工作,确保施工电梯正常安全运作,如有疏忽或加固不到位,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二、应清除脚手架各层留下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清理物品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扔,如盲目蛮干违反有关规定,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及费用由乙方负全部责任,若钢管扣件因抛扔造成损坏而无法归还给租赁公司的,由乙方照价赔偿。

  三、在脚手架拆除过程中不能碰坏门窗、护栏、落水管等物品,也不能损坏已做好的地面和墙面,如损坏严重,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赔偿责任。

  四、拆除时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结扣时,应先通知对方,以防坠落,如违反规定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五、脚手架拆除程序,应由上而下逐层按部拆除,先拆防身杆、脚手板和横向水平杆,并依次拆剪刀撑的上部扣件及接杆,拆除全部剪刀撑抛撑以前,必须搭设临时加固斜支撑,预防脚手架倾倒,未按规定要求做产生的一切费用责任乙方自负。

  六、应积极配合甲方其他班组的修补工作,不得擅自提前拆除修补所需的脚手架,如延误由此而产生的额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七、运至地面的材料应按指定地点分类堆放,当天拆当天清,不能延误甲方下道施工工程。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文明施工协议书2

  发包人:

  承包人:

  承包人承包建设,为确保施工安全、文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达成本协议书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施工地点:

  3、计划开工日期:

  4、计划竣工日期:

  5、施工主要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二、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随时监督和抽查承包人施工人员的到位、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进度符合性等情况。承包人应当积极提供便利与配合,包括提供内业等相关资料。

  三、承包人应根据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本协议书履行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四、如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安全差错及不安全事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认定标准和违约金标准如下:

  1、“事故”的定义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的规定确定。承包人造成事故,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80万元。

  2、“严重安全差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损坏发包人或公共的设施设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含)以上;发生交通、火灾、施工、工伤造成人员轻伤或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含)以上的。承包人造成严重安全差错,应向每次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40万元。

  3、“ 一般安全差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损坏发包人或公共设施设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含)以上至2万元以下;发生交通、火灾、施工、工伤造成人员轻微伤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含)以上至2万元以下的。承包人造成一般安全差错,应向每次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5万元。

  4、“不安全事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其程度未构成安全一般差错的,

  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20xx元(含)以上的。承包人造成不安全事件,应向每次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xx元—1万元。

  5、承包人发生不安全事件、一般安全差错累计3次以上,或发生严重安全差错或事故的,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五、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外,承包人还应承担下列安全施工责任:

  5.1承包人应按安全施工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配备安全管理机构、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处理全体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安全保护和防止事故等问题。承包人如果在工程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发包人按本协议追究承包人责任。

  5.2 承包人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特别注意进场即落实承包工程范围的楼梯照明、楼板孔洞的安全防护、防高空坠落,防物体打击,安全用电,防火、防爆等措施。

  5.3 合同期内,工程师认为需在工程安全方面采取紧急措施,承包人无力承担或拒绝承担的,发包人有权雇用第三方从事该工作,有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4 承包人应熟悉并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要求。

  5.5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对其承包施工范围内的所有现场操作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负全部责任,并且应对现场的所有人员的安全充分重视,保持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井然有序,避免发生人身事故。

  5.6 承包人应在进场后三日内,向现场保卫部提交作业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的名单、相应照片及有效身份证明,由其统一制作入场证。未按要求出示入场证的,将被拒绝进入现场。持证人被停止雇用时,入场证应停止使用或作废。工程师和任何被其授权的人员有权进入工程现场和存放或储备材料和成品的车间或仓库等场所,承包人应提供相应的便利和配合。

  5.7 承包人在现场搭设的临时设施、仓库和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相应用途和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达到安全规定的要求。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监理的要求在施工现场设置、安装标准安全警示牌,合理放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施工过程配备专人管理,保证这些警示牌规范放置和消防器材的有效使用。所需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易燃材料要设专用仓库保管。施工区域内禁止吸烟,如有违反,承包人应按500元/人、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8 承包人在安全施工与管理、防火安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三宝四口五临边、塔式起重机和施工临时用电等方面,应当遵守国家规范,如有违反,承包人应根据发包

  人按情节和后果确定的违约金标准支付500-5000元/次。

  5.9 承包人在施工期间中遇有毒有害气体或物质,应设置防毒设施。由于承包人防护措施不力,导致施工现场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周边居民等人的生命安全受伤害,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5.10 承包人应保证正在施工中的现场所有部位的照明,做好疏散楼梯和其它各区域的安全防护。

  5.11为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必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在监理工程师和有关主管单位提出要求时,应以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的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

  5.12应对下属班组施工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本班组职工遵章守纪,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范和规章制度,杜绝违章行为发生,对本班组施工人员和作业面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

  5.13 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安全施工责任:

  六、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外,承包人还应承担下列文明施工责任:

  6.1 承包人在物料堆放、建筑垃圾、高空废弃物处理、控制扬尘、噪音、有毒有害污染、工地环境卫生、办公、宿舍、食堂、厕所和浴室管理等方面,应当遵守国家规范,如有违反,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按情节和后果确定的违约金标准支付300-5000元/次。

  6.2 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服从地方政府和城建、环卫、交通、公安等主管部门关于城市建设施工管理的规定,施工噪音、环境卫生、排水、排污、占道、施工场地交通等应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并负责办理有关手续,自行承担建筑垃圾处理清运费、渣土受纳费、环保噪音费、排污费、人行道和绿化带的临时占用费等。通用条款第21.1款、第21.2款中所采用的安全防护措施的申请手续由承包人办理。

  6.3 根据环保部门的规定制定并实施防止污染方案。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其周围环境,避免污水、噪音、粉尘排放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6.4 承包人必须按厦门市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执行,若被有关监督部门查到未达标,承包人应按每次10000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若文明施工三次未达标,承包人应返还全部的文明施工措施费。

  6.5 在市相关主管部门(含质监站)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质量检查中,被通报批评或勒令停工整顿等的,承包人应按每次2万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6.7 承包人在施工、完成工程和修复缺陷过程中所必须的一切操作均不应对公众便利或公用道路或通往属于发包人或他人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用,产生不必要或不适当的干扰。

  6.8 承包应防止承包人或其它的任何施工、运输车辆对通往工地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上的任何道路或桥梁造成破坏,并应免除发包人因此遭到投诉、索赔或诉讼。

  6.9 承包人应自行安排在公共道路使用特殊施工车辆的特别许可证,并承担有关费用。

  6.10承包人负责承包工程范围内所有施工单位的土头、下脚料等垃圾和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的清理和外运至红线范围以外、雨水和污水的清除以及厕所、浴间等的卫生,保证日产日清,没有积水或其他障碍,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和施工通道通畅。

  6.11 承包人不应在工地存放与工程无关的材料、设备、构配件或不合格品等。

  6.12 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文明施工责任:

  七、承包人违反本协议第五条或第六条约定累计五次以上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八、因执行本协议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担,并已计入合同总价,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承包人因违反本协议约定而遭受的一切责任、损失和罚款均由承包人承担,并赔偿发包人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九、发包人因本协议约定单方解除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承包人还应承担其他一切后果和责任。

  十、本协议约定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继续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十一、发包人有权从未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承包人依照本合同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欠款等。

  十二、本协议作为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应与其同时签订,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

  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文明施工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为加强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施工管理水平,根据《自治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若干规定》,结合本工程的特点,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协议书。

  一、本协议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二、双方应认真贯彻“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实施,地方政府监督”的文明施工原则,建立由业主方项目经理牵头,总包、分包共同参与的文明施工管理小组,负责文明施工日常管理、协调工作,共创文明工地。

  三、甲方应经常听取地方政府、业主方意见,严格按照自治区、市县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办法,加强对劳务乙方日常文明施工状况的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整改,严格奖惩制度;乙方应加强文明施工管理,教育和督促全体职工牢记“方便人民生活,有利生产发展,维护市容整洁和环境卫生”的宗旨,遵纪守法,文明施工。

  四、分包范围内的文明施工由分包方项目经理负责,主动接受地方政府、业主方及甲方的监督,自觉实施整改措施。并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和甲方的'要求,合理使用场地。施工材料要分类码放整齐;施工通道、水电煤管线严格按操作规程设置,场地内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等标志牌,沟槽开挖后及时设置标准的警示灯、警示牌、护栏和人行步梯。施工竣工后,认真清理施工现场杂物,拆除临时设施,并将垃圾弃至指定地点,做到工完场清。

  五、乙方施工应重视市容保洁。施工场内、运输车辆及道路有保洁措施。如果施工中对周边单位、居民造成堵路、积水,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及时负责做好工作。

  六、贯彻甲方检查督促下的乙方负责制原则,严格注意环境和饮食卫生,并制定相应的制度,实行专人负责保洁,定期进行大扫除,保持生活设施和周围环境整洁卫生。

  七、爱护城市公共设施和绿化景观,注意节约用水、用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保护好施工区域地下管线、周围绿化及建筑物。发现地下不明管线应采取保护措施,并通知有关方面,做好防患工作。

  八、乙方应遵守和执行甲方项目经理部的各项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相关规定处罚。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规、规章处理,法规、规章等没有明确规定的,经双方协商处理解决。

文明施工协议书4

  甲方:________________项目部________________班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工种________________

  为了切实搞好安全生产,杜绝安全事故,保护职工在工作、生活中的安全和健康,使企业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声誉,特制订本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甲方责任:

  1、提供施工现场防护设施,如脚手架、安全网。做好安全防护。

  2、及时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

  3、安排专业电工负责施工用电的安装。

  4、给乙方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和岗位操作规程交底。

  二、乙方责任:

  1、认真学习有前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高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和自身防范能力。

  2、自觉遵守行业纪律、禁令,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上下班途中安全。

  3、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做到不违章操作,坚决抵制违章指挥,如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项目部均有权制止和给予处罚,清退。

  4、在施工中发现有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向项目部领导或专(兼)职安全员报告,整改后经复查确实无隐患方可施工。

  5、做到十个不准:

  (1)不准无证开机;

  (2)不准在工地内穿拖鞋、光脚在现场作业;

  (3)不准破坏公共设施和公共财产;

  (4)不准在工地上随便大小便;

  (5)不准在吊篮内乘人;

  (6)不准在工地上;

  (7)不准上下一线同时作业;

  (8)不准随意向外抛物料;

  (9)不准违章作业;

  (10)不准随意乱挂乱接电器设施。

  6、做到十个要:

  (1)要热爱我们自己的企业;

  (2)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3)要维护职工之间的团结;

  (4)要遵纪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5)要遵守一系列有关质量、安全的`规章制度;

  (6)要爱护集体和个人财产;

  (7)要搞好集体和个人的清洁卫生;

  (8)要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9)要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工作;

  (10)要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7、做到安全三不伤害;注意自己不伤害自己,注意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让别人伤害自己。

  三、其它:

  1、如果由于乙方在施工中违章操作或领导、工友提醒应注意安全,自己还是思想麻痹不注意安全而发生事故,由乙方自我承担责任。

  2、在非上班时间发生安全事故,无论在工地内还是工地外,都不让项目部和班组承担损失,均由本人承担。

  3、如果家属、小孩来探亲,自己租住房子,不住在工地内,不带小孩进工地。家属不上班的,无论在工地内还是工地外,发生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本协议书双方签字生生效,离开工地终止。

  安徽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部安全员:班组长(安全员):

  职工(签字):工种:家庭住址:

文明施工协议书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________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避免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自觉遵守国家、________市法律、法规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经协商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本《协议书》适用于建设单位直接发包施工、总承包单位配合或提供相关服务的具体情况。

  本《协议书》的宗旨是:在建设单位的统一领导下,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共同负责,为建设单位服务,齐心协力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各项施工任务。确保工程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一、建设单位的权力和义务

  1、审查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及管理人员资质证书,不将施工项目发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分包单位或个人。

  2、审查分包单位施工方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分包单位将上述文件送总承包单位备案。

  3、协调分包单位与总承包单位之间发生的施工配合事项,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总承包单位。

  4、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协助分包单位做好抢险、救人及现场保护等相关工作。

  5、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的问题,有权提出批评和建议。

  二、总承包单位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按时完成建设单位交办的各项施工配合工作。

  2、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监督与服务工作,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总责。

  3、分包单位使用总承包单位的机械、临电、脚手架等设备、设施,双方须办理交接手续,签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和《机电架设备、设施移交单》。

  4、对分包单位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及相关工作提供帮助。

  5、对分包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提供应急救援服务。

  6、由于总承包单位或总承包与分包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三、分包单位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________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分包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

  2、服从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有权拒绝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指令。

  3、对由总承包单位交付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口、临边等)负有全部责任,并按有关标准设置安全标志。在进行有可能危害他人安全的施工作业前,须告之相关单位及人员。

  4、对管辖范围的施工用电负有全部管理责任。b级配电箱以下部分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从所辖线路中拉接电源。

  5、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责任,并符合________市有关安全标准。使(租)用特种设备时,应在使用前向总承包单位备案。

  6、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危险预知的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并向总承包单位备案。

  7、按照________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对所辖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其他事故隐患,应向总承包方及时报告。

  8、按照________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活动。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动中如需要,可要求总承包单位提供帮助。

  9、使用总承包单位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前,应与总承包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对在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10、服从总承包单位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并负责所辖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证所辖区域消防通道畅通。

  11、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或导致总承包方和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分包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2、由于总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分包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3、由于双方或第三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在1h内向总承包方报告,并按照________市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迟报或者隐瞒不报生产安全事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四、补充条款

  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需另行注明事项可在补充条款中说明。补充条款如下: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各保存一份。

  建设单位(章)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总承包单位(章)安全管理人员: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分包单位(章)_________安全管理人员:_________

文明施工协议书6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要求

  一、伤亡事故为零。

  二、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在保证时限内达到100%。

  三、文明施工无事故。

  外施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一、乙方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上必须遵守、执行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_______)、《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_______)、《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_____)、《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_____)、《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

  二、乙方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上必须遵守、执行北京市政府和行业部门颁布的《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北京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劳动安全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工作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场容卫生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等文件要求。

  三、乙方必须尊重并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方法,并按照合同文本规定的有关安全条款加强自身安全管理、履行自身权利、责任和义务。

  四、对于未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要求,总包单位将给予警告、罚款、清退出场、移交司法部门等处理。

  l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方针政策、法规、规范标准。

  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群防群治制度。

  3、组织实施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4、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和指导,监督检查乙方的执行情况,不违章指挥并制止乙方的违章指挥。

  5、审核乙方安全生产资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对施工人员和新工艺、新技术等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6、组织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7、组织对机电架和设备、设施进行进场、安装的验收工作。对于验收不合格的严禁投入使用。

  8、组织落实施工组织的安全技术措施,监督乙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建立完善的安全保证体系、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编制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流程,明确人员的安全岗位职责和管理权限。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合理安排现场人员安全生产,对施工人员安全和健康负责。

  3、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及时纠正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

  4、严格执行甲方(包括甲方上级部门)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对于甲方签发的各类安全管理文件和通知认真组织实施落实。

  5、对甲方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指令书提出的各类安全隐患,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落实整改。

  6、在生产过程中严格落实甲方的施工组织策划和专项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甲方的安全技术交底。

  7、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做好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l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以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保卫、

  交通、临时用电、环境保护和卫生管理要求。

  一、现场安全管理要求

  1、乙方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来分包与自己资质相符的工程。企业法人为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乙方必须将本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入场人员花名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身份证》、《健康凭证》的复印件交给甲方备案,并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提供本单位的概况介绍及管理人员通讯录,本项目的组织机构系统图、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图及;提供本单位项目经理、施工管理人员、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证书。

  3、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乙方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需报甲方审批。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申报。

  4、乙方的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要求:施工现场人员每50人必须设1名专职安全员;施工现场人员少于50人的至少设1名专职安全员;各班组长必须承担兼职安全员职责,每个作业班组必须设1名以上的群众监督员(人数较多的班组每10人配备1名群众监督员)。经甲方确认的安全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不可随意调整,必须长驻现场,不得兼管其它职务,并纳入甲方安全管理体系。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必须经过甲方批准。

  5、乙方必须执行甲方《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做到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未经教育、考试或三级教育考试不合格人员严禁进入现场施工作业。

  7、乙方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进场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需具备合格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并报甲方审核、存档。

  8、乙方施工班组长在每天作业前,针对当天的工作任务、作业条件和作业环境、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向作业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并将接受交底的人员名单和交底内容记录到《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表中。

  9、乙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对签发的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记录、整改指令书和停工指令书乙方必须按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要求完成,由甲方进行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10、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合格必须进行全面整改、维修后,报甲方进行复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1、乙方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保证为国标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工人。

  12、乙方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并组织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出标记或拍照。

  13、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察,不得提供伪证、不准隐瞒不报。

  14、乙方须承担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15、如果发生伤亡事故,无论事故的责任者为何人,乙方须做出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乙方应当承担因为乙方事故的善后处理不当,给甲方及其他承包商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16、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全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7、乙方所有工人必须同时具备北京市卫生局核发的《北京市外来人员健康凭证》以及北京市公安局下属驻地派出所签发的《暂住证》,女职工还需持有计生部门核发的《婚育证明》等证件。任何因为乙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也由乙方承担。

  18、乙方对所施工的区域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安全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施工场所,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要求,所需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19、对于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装置和安全设施,乙方无权擅自拆改,若因工作需要必须进行拆改的,应提前上报到甲方安全管理部门,经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拆改,并负责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补充措施。

  二、消防保卫交通工作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主要领导干部负责消防工作,建立消防保卫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及消防组织体系,严格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2、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北京市政府、北京市建委(属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

  3、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消防保卫管理制度以及甲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相关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检查。对甲方所签发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及时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按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并强制整改合格。

  4、乙方必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

  5、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乙方应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6、乙方要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员工进行一次防火、治安教育,定期组织保卫防火工作检查,建立保卫、防火工作档案。

  7、乙方必须设立义务消防组织,编制消防应急方案,配备义务消防人员,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8、乙方要经常维护、保养消防器材,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材料堆放不得挤占消防车道,消火栓周围3m以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9、乙方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动火前按甲方规定申领动火证,配备专职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

  10、乙方使用电热设备、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先行报甲方审批,并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以确保施工安全。

  11、乙方存放、保管施工材料,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12、乙方不准在工程内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材料,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当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时,应制定防火安全措施,不得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不得在建设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使用后的废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应当及时按防火和环保程序消除。

  13、生活区的用电要符合防火规定。用火要经保卫部门审批,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使用规定,用火点和燃料不能在同一房间内。

  14、乙方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临建设施禁止使用可燃材料搭设或用可燃材料作分隔。设置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要求。

  15、凡由于乙方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乙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乙方独自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可对其处罚。

  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1、乙方在临时用电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京建施[20__]1号文)。

  2、临时用电必须建立现场线路、设施的.定期检查制度,检验记录存档。

  3、暂设临时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敷设。

  4、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用线路保持一定安全距离,若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5、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

  6、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7、独立配电系统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配电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在采用接地或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8、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9、乙方如需使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使用规定时应及时向甲方提出,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严禁擅自乱拖、乱拉、私接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

  10、施工现场非电工不准进行电气作业。电工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电工在维修、检查用电设备和现场电路故障时,不得单独操作(每班电工不得少于两人)。工作时必须正确穿戴和使用绝缘防护用品(如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11、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要依据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采用Ⅱ类(工具铭牌上有“回”字标记)、Ⅲ类绝缘型的手持电动工具。工具的绝缘状态、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维修和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负责。

  12、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前应对工具外壳、手柄、开关、电源线、插头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完好无损且绝缘状态良好方可使用。

  13、手持电动工具自带的电源线不得接长或调换使用,电源线也不得有接头。手持电动工具与开关箱之间的最大距离不得超过3米,当电源与作业场所距离较远时,应采用移动(或手提)开关箱解决。开关箱必须符合部颁标准(JGJ46-20__)要求,电源线必须采用橡套电缆线,严禁采用插线板、自制简易插座或简易开关箱等。

  14、手持电动工具电源线、照明灯具电源线(包括36V以下低压照明)、开关箱电源线等,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绝缘橡套铜芯软电缆,且不得有接头,严禁采用花线、塑铜线(BV或BLV)或塑绞软线等。

  15、所有电动机具接线必须符合“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要求。

  16、凡在一般场所采用220V电源照明的,必须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特殊场所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电器。

  17、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行灯、标灯、潮湿场所、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高

  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

  源不得大于12V。

  4)使用行灯照明,其电源电压不超过36V,特别潮湿的地方不得超过12V,

  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使用绝缘橡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绞线、塑铜线等,行灯变压器应有防潮、防雨水措施。行灯线路与照明干线连接处要采取绝缘包裹。

  18、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使用二次侧漏电保护装置,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保护。一次线应小于5米(并穿管保护),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钢筋、钢模板等作回路地线。焊把线应无破损,保证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埋、防浸、防雨、防砸,且不得直接放置在金属操作面上(如钢管脚手架操作层上)。

  19、使用电热法保温养护应设置警示牌,并用围栏封闭,垂直使用时,不得用金属线捆绑。

  20、每日上工前,乙方电工必须检查线路,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使用,且只要有工人作业,必须要有电工现场巡视。电工必须使用检测合格的作业工具,作业时穿戴好劳保用品(如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21、挪动、搬迁或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器设备、照明灯具、电源线和电力施工机具时,必须先切断电源,拆除电气连接并悬挂警示标牌。

  22、电源线上严禁搭、挂、压其它物体,不得直接绑在金属物体上(如钢管、钢筋、金属管道、钢模板等),不得使用金属裸丝捆扎(如铅丝、钢筋绑丝等),不得沿地面乱拉,更不得泡在水中或放置在潮湿场所。应用绝缘S钩挂设,不能挂设的导线(如:电焊机一次导线、其他设备导线等)必须穿管保护。

  23、现场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明,必须采用密闭式防雨灯具。碘钨灯的金属灯具和金属支架应做良好接零保护,金属架杆手持部位采取绝缘措施。室内使用高度不得低于2.5米,室外不得低于3米,同可燃物之间的距离必须大于50厘米。

  24、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电源不得私自拆改,如需改动必须经甲方电气负责人批准。二级配电箱(分配电箱)以后所接线路出现一切问题和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25、凡不按照规定作业,违反临时用电安全法律、法规、规程、标准或本协议造成的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环保和卫生管理

  1、遵守环境方针,树立环保意识,规范自身的环境行为。

  2、不乱扔、乱倒或从高处抛掷垃圾,将垃圾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分类倒入垃圾箱(池)。

  3、节约水电,省开勤关,点滴珍惜,杜绝空耗。

  4、指派专人负责宿舍、现场、食堂的环境卫生工作。

  5、搅拌站设沉淀池,进行二次沉淀,保证水源的再利用。

  6、食堂必须设置隔油池,并定期清掏。

  7、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内严禁乱扔废弃物和乱泼污水。

  8、沙石料、土方等必须及时覆盖密目网,责任区域内设专人洒水降尘保洁,防止扬尘。

  9、严格遵守北京市夜施管理规定,未经审批22:00以后至次日6:00前禁止一切施工活动。

  10、定期开展环保教育活动,施工现场内杜绝大声喧哗,搬运物料尽可能做到轻搬轻放,努力减少人为噪声。

  11、一切未尽事宜均按施工现场环境管理规定实施。

  12、凡未按本协议或各级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执行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l处罚及事故责任的划分

  一、乙方如不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违反管理规定或因自身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违章、事故,甲方将按照国家、北京市的有关处罚条例及甲方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制度条款进行处罚,造成损失的乙方还要承担赔偿责任,严重者清除出场,触发法律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两个或两个以上分包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双方之间应提前协商签定《交叉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指定专人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由于交叉作业或配合作业时发生的事故应及时上报甲方,其责任及经济划分由甲方依据协议裁定(未按要求签定安全协议时由甲方依据事实和有关规定直接裁定)。

  l争议

  当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甲、乙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若达不到一致意见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结果执行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l各项安全协议书签定

  一、双方有关未尽事宜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二、本安全管理协议书签订必须由甲方项目经理(或委托代理人)和乙方合同签约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定。

  三、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产生法律效力,各保存一份。

  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乙方单位及所有工人全部退场后协议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_____乙方(盖章):_____

  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乙方合同签约人或_____

  或项目经理(签字)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文明施工协议书7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为确保工程现场内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保证工程顺利进行。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安全文明施工方面工作的责任划分,杜绝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协议书。

  乙方施工地点:天安国汇国际公寓

  乙方施工内容:按合同中约定条款执行

  经过双方共同协商认可,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责任和义务划分如下:

  一、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加强对安全文明生产工作的监督,督促乙方依法履行安全文明生产的管理职责,乙方应自行负责一切安全文明生产事宜。

  2、随时郑重申明对乙方安全文明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督促乙方对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及时协调解决各工地之间、工地与周边群众之间的矛盾。

  4、每月召开一次乙方项目负责人、安全专职人员参加的安全文明生产会议,通报情况,交流经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5、甲方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直至排除隐患。

  二、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得进行施工作业。依据《北京市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进行施工安全管理和自我教育,设置现场安全防护设施。

  2、乙方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①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制,对现场安全文明生产负总责,制定安全文明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专职安全人员的工作职责,确保本单位安全文明生产制度发挥有效作用。

  ②检查本单位的安全文明生产工作,及时排除安全事故隐患。

  ③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遇险情,及时启动。

  ④及时如实向项目经理部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安全事故。

  3、保证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4、按照国家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乙方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但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乙方负责。

  5、乙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乙方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由职能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6、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乙方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对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8、料场需放炮作业的.,必须经有批准权的机关批准后,方可实施放炮作业,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管理,确保《爆破安全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9、对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管理使用,必须按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10、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乙方要主动接受检查,并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11、运输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车辆、行人、市政设施、专业管线及沿途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防止污染城市环境,对造成的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12、除参加甲方召开的安全文明生产会议外,乙方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文明生产会议,自查自纠不安全因素及隐患,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会议记录上报甲方工程部备案。

  13、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14、控制噪声,防止扰民。

  15、施工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做到工完场清。材料分类堆放整齐,确保现场环境整洁。

  16、对整个工程中检查出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金,乙方未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适用的操作规程、规则、惯例,或者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落实造成事故的,乙方负全责。

  三、违约责任

  因安全文明生产保证措施不力,或违反安全文明生产制度、操作规程造成伤亡事故或环境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签名(章):_____________签名(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文明施工协议书8

  甲方:

  乙方:

  乙方申请甲方所辖公路、桩号KM+(路左、路右)有涉路施工行为,为了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隐患、扬尘污染、噪声等问题,特立此协议。

  1、涉路施工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乙方必须做好现场的管理工作,要符合文明施工要求;

  2、涉路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多类安全疏导标志的设立工作,经路政主管部门及交通管理部门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3、占用公路施工的工程,施工单位一定要摆放围挡,划定施工区域,并不得随意在公路上穿行,做好夜间警示工作,摆放夜间警示灯;

  4、明确甲、乙双方的义务和权利,甲方应做好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做好监督指导,以确保施工中不出现安全事故;

  5、施工中由于乙方未达到文明施工管理的要求,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停工整改的要求,并经过乙方改正后,乙方方可恢复施工;

  6、乙方应严格施工现场管理,杜绝扬尘污染及噪声污染,并且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地处生活区域做到早不过7:00,晚不过7:00,防止由于施工给群众生活带来不便;

  7、一旦在施工中由于乙方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乙方要承担法律责任,行政许可证视情节相应失效。

  补充条款:

  1、凡属新建项目,却需与公路相交的,路口必须提前施工,以减少扬尘、洒漏、车轮带泥等现象造成公路的`污染和损坏;

  2、重点路段埋设各类管线施工作业场所要进行围挡,封闭式施工;

  3、在机动车道上埋设管线、设井的点位,乙方要设置防盗井盖,并与甲方建立有效的信息渠道,确保今后造成安全事故的隐患;

  4、凡公路上埋设井盖的施工单位,一定要对井盖设施每天进行巡视,一旦发现丢失要立即更换,出现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甲、乙双方根据协议中的内容,要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与责任,此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文明施工协议书9

  立协议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立协议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申请甲方所辖 公路、桩号 KM+ (路左、路右)有涉路施工行为,为了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隐

  患、扬尘污染、噪声等问题,特立此协议。

  1、涉路施工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乙方必须做好现场的'管理工作,要符合文明施工要求;

  2、涉路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多类安全疏导标志的设立工作,经路政主管部门及交通管理部门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3、占用公路施工的工程,施工单位一定要摆放围挡,划定施工区域,并不得随意在公路上穿行,做好夜间警示工作,摆放夜间警示灯;

  4、明确甲、乙双方的义务和权利,甲方应做好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做好监督指导,以确保施工中不出现安全事故;

  5、施工中由于乙方未达到文明施工管理的要求,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停工整改的要求,并经过乙方改正后,乙方方可恢复施工。

  甲方:

  乙方:

  时间:

文明施工协议书10

  建设单位(甲方):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施工单位(乙方)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第一条施工现场应围挡整齐,沿街及重要部位须按建设单位要求设置,并保证安全美观,施工标语内容须征得建设单位认可;现场布局合理整洁,无杂草、积水、异味,场内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并保证畅通;各种材料应堆放整齐,施工垃圾须定点堆放,及时清运,严禁在施工现场以外堆放材料、垃圾。

  第二条施工现场布局及工序安排应考虑噪声、照明控制,严格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避免扰民;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用厕所,并有专人管理,严禁随意大小便;生活、生产废水及施工降水未处理合格,不得排入北航下水;不得破坏树木、绿地;土方外运过程,严格按程序操作,不得在校内外遗洒,同时应有避免扬尘的措施。

  第三条外地施工人员必须办理相关证件,禁止非施工单位人员在工地留宿,施工现场禁止聚众打牌、饮酒闹事、传阅淫秽物品;禁止施工人员在非施工区随意走动,严禁和学生、教职工发生冲突。

  第四条施工车辆进出北航时注意校园交通安全,必须缓速行驶,大型机械进出场应提前和建设单位协商,避开校园交通高峰期,必须封路施工时,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在路口设置明显的提示标志。

  第五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固定式配电箱应设置围栏并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严禁非专业人员接拆电线,防止发生触电事故,严禁使用电炉子等妨碍现场安全的用电设备。

  第六条现场消火栓及其他消防器材配备齐全、位置合理,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严禁挪用,保证消防道路畅通;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及施工动火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

  第七条现场施工人员须统一着装、佩带胸卡,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红色为业主专用颜色),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工人酒后上岗,严禁攀爬脚手架,高处作业严禁向下抛掷物品。

  第八条脚手架搭设、基坑支护及塔吊、升降梯等大型机械安装必须有上级主管安全部门审批的施工方案,各种施工机械的合格证、检测证及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杜绝发生高空坠物、土方坍塌等一切施工安全事故。

  第九条工人食堂必须干净整洁,无蝇无鼠,操作人员证件齐全,认真执行食品卫生安全的`有关规定,严防工人食物中毒;施工人员宿舍要求卫生整洁,严禁随意拉扯电线,冬季取暖严防工人煤气中毒。

  第十条施工单位现场应有专门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其他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问题必须积极配合,认真履行。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签字:签字:

  盖章:盖章:

  日期:日期:

文明施工协议书11

  甲方:哈尔滨大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保证甲方承建“中国银行大庆分行办公楼外立面维修改造工程”有序实施,甲乙双方本着安全第一、规范施工的精神,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大庆中国银行办公楼铝塑铝窗安装工作,乙方组织人员、机械进行作业,并就施工质量与安全对甲方负责。

  二、甲方进行施工前准备工作,提供乙方合格的进场条件。乙方施工前对施工条件进行检查,乙方开始施工即视为认可甲方的'前期准备符合要求。

  三、乙方在施工现场需严格遵守甲方《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如违反将按规定进行处罚,罚金从合同款中扣除。

  四、乙方作业时须服从甲方对施工时间与作业面的安排,尤其是涉及交叉作业时。

  五、乙方需保证施工人员身体条件需符合作业性质,对所属人员加强安全教育;作业时须经银行办公室人员同意,严禁私自进入办公场所。

  六、乙方施工时需统一着装,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并保证施工人员能够正确使用。

  七、乙方人员需统一安排协同作业,对玻璃、金属制品轻拿轻放,特种设备(射钉枪等)由专人管理使用,切实保证作业安全。

  八、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中的违章作业现象视情况进行批评、整顿、停工、罚款、终止合同等处理。

  九、乙方对本协议范围内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己方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负责,赔偿对甲方与他人造成的损失并负法律责任。

  十、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文明施工协议书12

  甲方(总包方):________

  乙方(专业分包方):________

  为贯彻执行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工程建设施工区域的文明施工,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明确在文明施工和文明施工管理中的各自职责,签订如下协议:

  一、 双方同意在工程管理和工程建设中必须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一致“方便人民生活,有利于发展生产、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坚持便民、利民、为民服务的`宗旨。搞好工程建设中的文明施工。

  二、 双方认真贯彻“招标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实施,地方政府监管”的文明施工原则。现场由项目经理部牵头,建立各方共同参与的文明施工管理小组,负责日常管理协调工作,共创文明工地。

  1. 乙方在其施工方案中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订出各项文明施工措施。

  2. 乙方负责施工区域及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施工垃圾日产日清,运到指定堆放处。乙方如需要甲方代为清运消纳垃圾,需提前与甲方达成相应费用协议。

  3. 甲方对乙方开展创建文明工地的工作要经常性地给予指导,定期组织检查,对乙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凡乙方整改不力,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权以乙方责任违约,可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处理(1000-5000元人民币),并采取强化整改措施,整改所发生的费用及处理款从抵押金中直接扣除,最高上限为1万元。

  4. 因乙方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要求,被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查获而

  受到的经济处罚,以及由此而使甲方受到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正式签约后生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

  甲方电话: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

  乙方电话:________

  日期:________

文明施工协议书13

  甲方 (发包方):重庆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承包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工程(合同号: )的施工。为明确双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责任,防止生产安全事故,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保持良好的施工作业环境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安全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对乙方的安全施工负有监督和指导的责任,对乙方的生产工作、文明施工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第二条 在分包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安全资质和条件进行严格审查。

  第三条 乙方必须提供以下安全资质供甲方审查:

  1、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书,施工简历和近两年安全施工记录;

  4、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殊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5、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含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施工需要;

  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及其人员配备;

  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

  1、在分包工程开工前,应向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2、工程开工前,应组织乙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考试并监督、审查乙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情况。

  甲方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国家、地方、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标准;本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环境体系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工程项目安全状况;安全防护知识;典型事故案例等。

  3、监督乙方定期组织员工体检。对体检不合格或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老、弱、残者,未成年者有权清退。

  4、安监部门有权要求乙方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活动和安全工作例会。

  5、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等的施工项目,例如,在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甲方应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乙方制定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6、落实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文明施工等其他事宜。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

  1、建立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机构,专(兼)职安全员的配备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的有关规定(30人以上的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应有兼职安全员)。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和证件应与工程施工实际情况相符,在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变更。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电力工作规程、规定,遵守甲方职业安全健康、环境管理要求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与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甲方汇报工作。

  3、按照业主、监理和甲方的要求,编制适合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

  4、新进场员工必须到甲方人事管理部门、安监部门等办理相关手续,经甲方组织的安全教育考试合格,领取工作卡后方可进场作业。

  5、进场前组织员工进行体检,并将体检合格证明报甲方备案,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施工。凡已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6、工程开工前,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考试

  主要内容:本工地施工特点及状况;工种专业安全技术要求;主要危险、危害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和环境卫生、文明施工要求;作业环境、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及个人安全防护要求等。

  7、开工前必须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的要求,确保施工安全。

  8、从事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9、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完善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10、参加甲方组织的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和安全活动。完善班组建设,做好每天站班会的"三交"、"三

  装饰公司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提要:甲方对乙方的安全施工负有监督和指导的责任,对乙方的生产工作、文明施工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查"("交任务、交技术、交安全";"查衣着、查精神状态、查安全防护用品" )和每周的班组安全活动。

  11、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或方案,经甲方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合格后执行,并作为承包合同的附件。

  12、对本作业区域内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成品保护措施执行情况以及生活卫生的管理负责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和整改。

  13、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抢救,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报告甲方。

  14、所有施工人员的工伤保险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预留乙方施工管理费的30%或承包合同价款的5%(或2-5万元)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工程结束后由甲方安监部门在工程结算单签字,扣除经济处罚后返还乙方。

  第七条 甲方安监部门发现乙方在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不文明施工及习惯性违章行为有权制止和处罚;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并进行整改。

  违章处罚按照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规定和甲方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八条 凡由乙方责任导致的人身伤亡事故、机械设备(设施)损坏事故,其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扣除预留保证金100%;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扣除预留保证金50%。

  第九条 对不服从甲方安监部门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多发的承包单位,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乙方所签订的合同并限期退出。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甲方有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停工整顿或终止施工的权利,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违反本协议也应承担相应的处罚。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

  1、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若存在争议及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平等"原则协商解决。

  2、双方经协商,仍未达成一致;可由有关部门协调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协议作为本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备同样的法律效力。本协议的有效期与施工承包合同相同。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项目部、公司工程部、档案部门各一份),乙方一份。协议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

文明施工协议书14

  发包人:

  承包人:

  承包人承包建设,为确保施工安全、文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达成本协议书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施工地点:

  3、计划开工日期:

  4、计划竣工日期:

  5、施工主要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二、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随时监督和抽查承包人施工人员的到位、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进度符合性等情况。承包人应当积极提供便利与配合,包括提供内业等相关资料。

  三、承包人应根据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本协议书履行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四、如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安全差错及不安全事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认定标准和违约金标准如下:

  1、“事故”的定义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的规定确定。承包人造成事故,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80万元。

  2、“严重安全差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损坏发包人或公共的设施设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含)以上;发生交通、火灾、施工、工伤造成人员轻伤或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含)以上的。承包人造成严重安全差错,应向每次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40万元。

  3、“一般安全差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损坏发包人或公共设施设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含)以上至2万元以下;发生交通、火灾、施工、工伤造成人员轻微伤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含)以上至2万元以下的。承包人造成一般安全差错,应向每次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5万元。

  4、“不安全事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其程度未构成安全一般差错的,

  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20xx元(含)以上的。承包人造成不安全事件,应向每次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xx元—1万元。

  5、承包人发生不安全事件、一般安全差错累计3次以上,或发生严重安全差错或事故的,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五、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外,承包人还应承担下列安全施工责任:

  承包人应按安全施工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配备安全管理机构、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处理全体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安全保护和防止事故等问题。承包人如果在工程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发包人按本协议追究承包人责任。

  承包人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特别注意进场即落实承包工程范围的楼梯照明、楼板孔洞的安全防护、防高空坠落,防物体打击,安全用电,防火、防爆等措施。

  合同期内,工程师认为需在工程安全方面采取紧急措施,承包人无力承担或拒绝承担的,发包人有权雇用第三方从事该工作,有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承包人应熟悉并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要求。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对其承包施工范围内的所有现场操作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负全部责任,并且应对现场的所有人员的安全充分重视,保持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井然有序,避免发生人身事故。

  承包人应在进场后三日内,向现场保卫部提交作业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的名单、相应照片及有效身份证明,由其统一制作入场证。未按要求出示入场证的,将被拒绝进入现场。持证人被停止雇用时,入场证应停止使用或作废。工程师和任何被其授权的人员有权进入工程现场和存放或储备材料和成品的车间或仓库等场所,承包人应提供相应的便利和配合。

  承包人在现场搭设的临时设施、仓库和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相应用途和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达到安全规定的要求。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监理的要求在施工现场设置、安装标准安全警示牌,合理放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施工过程配备专人管理,保证这些警示牌规范放置和消防器材的有效使用。所需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易燃材料要设专用仓库保管。施工区域内禁止吸烟,如有违反,承包人应按500元/人、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承包人在安全施工与管理、防火安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三宝四口五临边、塔式起重机和施工临时用电等方面,应当遵守国家规范,如有违反,承包人应根据发包

  人按情节和后果确定的违约金标准支付500-5000元/次。

  承包人在施工期间中遇有毒有害气体或物质,应设置防毒设施。由于承包人防护措施不力,导致施工现场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周边居民等人的生命安全受伤害,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应保证正在施工中的现场所有部位的照明,做好疏散楼梯和其它各区域的安全防护。

  为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必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在监理工程师和有关主管单位提出要求时,应以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的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

  应对下属班组施工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本班组职工遵章守纪,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范和规章制度,杜绝违章行为发生,对本班组施工人员和作业面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

  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安全施工责任:

  六、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外,承包人还应承担下列文明施工责任:

  承包人在物料堆放、建筑垃圾、高空废弃物处理、控制扬尘、噪音、有毒有害污染、工地环境卫生、办公、宿舍、食堂、厕所和浴室管理等方面,应当遵守国家规范,如有违反,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按情节和后果确定的违约金标准支付300-5000元/次。

  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服从地方政府和城建、环卫、交通、公安等主管部门关于城市建设施工管理的规定,施工噪音、环境卫生、排水、排污、占道、施工场地交通等应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并负责办理有关手续,自行承担建筑垃圾处理清运费、渣土受纳费、环保噪音费、排污费、人行道和绿化带的临时占用费等。通用条款第款、第款中所采用的安全防护措施的申请手续由承包人办理。

  根据环保部门的规定制定并实施防止污染方案。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其周围环境,避免污水、噪音、粉尘排放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承包人必须按厦门市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执行,若被有关监督部门查到未达标,承包人应按每次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若文明施工三次未达标,承包人应返还全部的文明施工措施费。

  在市相关主管部门(含质监站)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质量检查中,被通报批评或勒令停工整顿等的,承包人应按每次2万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承包人在施工、完成工程和修复缺陷过程中所必须的一切操作均不应对公众便利或公用道路或通往属于发包人或他人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用,产生不必要或不适当的干扰。

  承包应防止承包人或其它的任何施工、运输车辆对通往工地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上的任何道路或桥梁造成破坏,并应免除发包人因此遭到投诉、索赔或诉讼。

  承包人应自行安排在公共道路使用特殊施工车辆的特别许可证,并承担有关费用。

  承包人负责承包工程范围内所有施工单位的土头、下脚料等垃圾和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的清理和外运至红线范围以外、雨水和污水的清除以及厕所、浴间等的卫生,保证日产日清,没有积水或其他障碍,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和施工通道通畅。

  承包人不应在工地存放与工程无关的材料、设备、构配件或不合格品等。

  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文明施工责任:

  七、承包人违反本协议第五条或第六条约定累计五次以上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八、因执行本协议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担,并已计入合同总价,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承包人因违反本协议约定而遭受的一切责任、损失和罚款均由承包人承担,并赔偿发包人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九、发包人因本协议约定单方解除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承包人还应承担其他一切后果和责任。

  十、本协议约定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继续承担赔偿损失责任。十一、发包人有权从未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承包人依照本合同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欠款等。

  十二、本协议作为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应与其同时签订,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

  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文明施工协议书15

  甲方:云南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云南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强制性标准有关费用计取和使用的通知》的规定,甲乙双方于20__年7月20日签订的主合同,特制定本补充协议如下: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取

  本工程暂定价位2500万元(大写:贰仟伍佰万元),其中应计取安全文明措施费用为210万元。该费用为专项费用,全部投入到施工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中。

  二、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支持、监督,督促施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责。

  2、对乙方安全文明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好现场记录。

  3、督促乙方对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及时协调解决各工地之间、工地与周边群众之间的矛盾。

  4、由甲方负责人组织三方责任主体(建设、监理、施工)每月末按标准对乙方进行考核。

  5、每周召开一次有乙方项目负责人,安全专职人员参加的安全文明生产会议,通报情况,交流经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6、甲方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直至排除隐患。

  三、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2、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成都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相关规定,并接受建设主管行政部门检查。

  3、乙方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①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组织机构,对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专职安全人员,确保本单位安全文明生产费用发挥有效作用。

  ②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③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遇险情,及时启动。

  ④及时如实向上级管理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安全事故。

  4、保证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5、按照国家规定乙方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但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6、乙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由职能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7、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乙方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8、对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9、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乙方要主动接受检查,并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10、渣土、建渣运输过程中,车辆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车辆、行人、市政设施、专业管线及沿途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防止污染城市,对造成的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11、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安全文明生产会议,自查自纠不安全因素及隐患,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12、对整个工程中检查出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不落实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办法及使用要求

  1、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乙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总费用总额的30%,即63万元(大写:陆拾叁万元),用于开工前的场容、场貌、临电、临设的施工,达到开工审查条件的要求。

  2、剩余费用随每月施工进度比例按80%支付,预付款按当月产值比例扣回每月工程进度款中。

  3、工程实施完成后,本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评价合格后,即支付剩余余款,如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评价达到优良,甲方将按安全文明措施总费用的5%对乙方予以奖励。

  4、乙方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应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收入和支出清单备查。

  五、违约责任

  按主合同执行

  六、本补偿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自动失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云南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云南省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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