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好职网>实用文>合同范本>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设计合同

时间:2023-02-25 10:11:54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工程设计合同(集锦15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设计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工程设计合同(集锦15篇)

工程设计合同1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编号:

  设计证书等级:发包人:

  承包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人:承包人: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XX道路建设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1.2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1.4发包人对工程的要求和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第二条承包范围:

  2.1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设计范围为:工程红线范围内的需涉及的所有建筑设计(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所必须的所有建筑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估算总序号1分项项目名称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方案初设施工图投资(万元)估算设计费(元)1、承包人承担的设计任务和工作:XX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的方案设计、说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发包人完成方案报建。附属建筑工程等所有设计及项目概算资料全套等工作内容,以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2、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发包人原因需承包人做出设计修改、变更或增加设计工作量,相应修改、变更增加设计的设计费其设计费已包含在合同设计费总额中。如上述设计的修改、变更或减少设计相应设计费占到本合同设计费总额10%,双方根据本合同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根据成华府发【20xx】6号文件设计评审要求,项目方案设计评审完成后,承包人需按照区评审中心出具的评审意见进行优化修改设计,发包人不再支付优化修改设计服务费。若承包人不对设计进行优化修改的,发包人有权结合市场设计收费行情,对设计费作一定扣减。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发包人根据项目要求设定)

  序号1 2 3 4

  资料及文件名称立项文件地形图、红线图勘察资料本地块规划条件份数1 1 1 1提交日期合同签订后3天内合同签订后3天内相应设计阶段开始前相应设计阶段开始前有关事宜第四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成果数量及进度要求: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1 2 3 4 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8 8提交日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提交有关事宜1、本项目因实际情况的限制,在方案批准后2方案审查合格后10个工作日日内未提交地勘资料,提交工程工期顺延。自提交初步设计批准后10个工作日地勘资料的10个工作提交日,承包人提供全套初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后5个步设计文件。工作日提交2、如不进行初步设计,设计资料及概算资料的电子版文件1份施工图设计时间自方案审查通过后15个工作日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12设计概算书6 5其他文件资料1若未按上表规定时间提交相应成果的,每延误1天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设计费人民币1万元。第五条合同价款与支付5.1设计费用

  本合同设计收费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元),大写:()(本合同最终设计费以国家审计机关依法作出的审计结果为准)。 5.2支付方式

  发包人应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按时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用。 5. 3支付时间

  发包人应按合同书规定的时间支付设计费用。承包人应在每一阶段工作完成后的15日内提出付款申请,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第一次付费第二次付费占合同价设计费% 10% 20%付费基数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万元)(万元)签约合同价签约合同价1.9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 3.8 方案或初步设计审查合格后,并提交成果资料后30日内支付。施工图审查合格并提交设计成果资付费额第三次付费30%签约合同价5.7料且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评审完成后30日内支付。第四次付费第五次付费30% 10%签约合同价审计审定金额5.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剩余款项项目结算审计完成30个日内支付。第六条双方责任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资料及文件,但发包人不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6.1.2除施工图审查合格后因政策法规、用地条件、规划要求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变更外,发包人不承担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前的其它任何变更设计费用。

  6.1.3发包人应保护承包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对承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

  6.1.4发包人负责办理设计文件的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查,并有权要求承包人配合。

  6.1.5承包人在不违反设计规范前提下,根据甲方要求及有关主管部门意见进行施工图设计修改并完成设计审查、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合格审查批复意见。甲方修改要求均以书面传真方式确认。

  6.1.6业主有权对承包人承担在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合同)中的设计工作做出适当地调整,因新增的工作量造成设计费增加的,设计费不再进行调整,承包人应当无条件接受。若因业主、规划等原因导致项目规模、投资额减小,引发的设计修改、变更或减少设计相应设计费占到本合同设计费总额10%,具体缩减金额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2承包人责任:

  6.2.1承包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根据国家、省、市现行相关设计规范、规定执行。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6.2.4承包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承包人应全力配合发包人办理设计文件的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查。 6.2.6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数量提供所有为完成设计所必需的研究试验阶段性或成果性报告,接受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并对相关问题作出澄清和解答。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根据需要及时到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

  (1)开工前在发包人指定的时间内,做好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工作;(2)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有能力及时处理与解决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

  (3)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积极配合发包人对施工及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设计;

  (4)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5)参加本工程的交工、竣工验收,并配合质量监督部门校核工程是否按施工图设计施工。

  若发包人在工作中发现设计代表不称职或有违法行为时,有权提出更换,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提出更换通知的7天内完成更换工作并使发包人满意。

  6.2.7承包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

  6.2.8重大设计需要修改变更的,承包人接到发包人通知后,主设计师须在48小时内到场,一般变更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变更修改设计,提交给发包人,复杂变更设计提交时间双方进行协商后确定。

  6.2.9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本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外的设计工作,若该承包范围外设计工作量较小,则发包人不再向承包人支付费用;若该承包范围外设计工作量较大,发包人可根据承包范围外设计工作量的多少给予承包人适当补偿,该补偿金额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

  6.3设计文件应得到发包人、发包人上级主管部门、规划部门、建设主管部门、移交部门的认可。

  6.4设计过程中承包人和发包人应紧密配合,发包人对承包人的合理意见承包人应予采纳。

  6.5人员保证与变更:

  (1)承包人应安排比选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投入工作,并在设计过程中和施工服务期内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

  (2)如果承包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渎职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发包人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更换要求,承包人应立即出具有同等资历的人员替换;若非因上述原因,承包人有权拒绝。承包人在事先取得发包人的同意后可以更换所派驻现场的人员,但应符合合同规定的资历要求,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

  (3)承包人的工作进度没有达到承包人投标书中承诺的进度计划时,发包人有权提出要求增加承包人员,承包人应立即安排,其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

  第七条违约责任7.1发包人违约责任

  (1)由于发包人变更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对其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或未按期提供设计必需的资料、工作条件,而造成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延长一定的日期提交成果资料,承包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不予以增加费用。

  (2)发包人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0.2%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承包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但并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应书面通知承包人,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时,在(1万元以下范围内)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7.2承包人违约责任

  (1)承包人将设计任务转包,或者未经发包人同意私自分包的,发包人将有权中止合同,并计扣发包人合同价5%~10%的违约金。

  (2)承包人未按照国家现行的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设计,或未根据成果资料进行工程设计,或承包人在设计文件中指定或变相指定材料或设备生产厂、供应商的,发包人将计扣承包人合同价5%~10%的违约金。

  (3)承包人未能按期提交成果、设计文件的(发包人同意延长期限的除外),则承包人每延迟1天应向发包人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的0.2%的违约金,承包

  人延迟履行超过30天,视为承包人不能履行合同,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4)因设计深度不够、资料不足、方案缺陷以及设计质量低劣而被要求返工从而造成质量问题的,除由设计负责继续完善设计外,发包人还可视造成的时间延误和费用损失,计扣承包人合同价10%的违约金。

  (5)承包人若未及时选派合格的设计代表进驻施工现场,或未能在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完成变更设计的,每延期15天(不足15天按15天计),发包人将按施工配合阶段费用总金额的5%计扣承包人的违约金。

  (6)因承包人错误而造成一般质量事故的,承包人除向发包人支付设计费用的5%作为违约金外,承包人还应无偿继续完善设计。

  (7)因承包人错误而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发包人有权报请有关主管部门视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给予其他处罚。

  第八条其他

  8.1承包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承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承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本合同规定的份数,承包人按实际发生价格另收工本费。

  8.2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承包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的,不愿提请争议组评审或者不愿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可依法向合同签订所在地(成都市成华区)法院起诉。

  8.6本合同一式捌份,发包人叁份,承包人伍份。 8.7本合同经双方签章之日正式生效。

  8.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9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0其它约定事项:因设计原因造成结算价高于中标价的,设计单位须赔偿发包人相应损失。赔偿金额不超过设计费总金额。

  发包人名称:承包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审核人:

  委托代理人:经办人:审核人:签订日期:

工程设计合同2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设计任务: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第二条: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有关建设文件和设计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与数量付给乙方设计定金与工程设计费。

  3、负责本工程各阶段设计文件向上级有关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正式书面通知乙方。

  第三条:乙方责任

  1、如期向甲方交付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2、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变更设计任务书、建设条件、施工技术条件、选定的设计方案、批准的初步设计、提交的使用要求、文件和资料,给乙方造成设计返工时,双方需重新商定提交文件的日期,甲方按实际返工量向乙方支付费用。

  2、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设计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设计费。

  第七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同时生效,以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工程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需双方友好协商及时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设计合同3

  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基本信息

  甲方: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资质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装饰设计,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设计工作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设计内容本设计分为两个阶段进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阶段方案设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阶段施工图绘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设计费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与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附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本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6.4双方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签约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设计合同4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____年__月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制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

  6.甲方对乙方的'设计成果负有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数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___年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 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第五条 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__%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第六条 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_%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___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_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其它

  (略)

  __________。

  第八条 效力

  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在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计委、建委、建行……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 设计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通讯处:_________ 通讯处:_________

  电话或电报:_______ 电话或电报: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___年__月__日订

  附:

  (1)______设计项目收费表;

  (2)______工程设计补充协议书。

工程设计合同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签约代表人:_________签约代表人:_________

  合同联系人:_________合同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和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万元,建设地点在。

  第二条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年月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

  甲方在年月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

  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制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

  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年月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

  年月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年月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

  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分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

  年月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第五条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第六条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

  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第七条识产权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纸、甲方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书以及反映甲方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2.乙方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乙方,甲方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3.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乙方在工程设计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因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导致侵权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4.合同当事人双方均有权在不损害对方利益和保密约定的前提下,在自己宣传用的印刷品或其他出版物上,或申报奖项时等情形下公布有关项目的文字和图片材料。

  5.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应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第八条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确认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不可抗力发生后,甲方和乙方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

  合同当事人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十条的约定处理。

  2.不可抗力的通知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必要的证明。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

  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设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同解除

  1.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工程设计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经甲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修改后仍不能满足国家现行规定要求或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设计质量要求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用,经乙方催告后,在天内仍未支付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天;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

  (6)因本工程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3.任何一方因故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天书面通知对方,对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应取得一致意见并形成书面协议。

  4.合同解除后,甲方除应在约定期限内向乙方支付已完工作的设计费外,应当向乙方支付由于非因乙方原因合同解除导致乙方增加的设计费用,违约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议解决

  1.和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者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3.争议评审

  当事人是否同意将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合同当事人约定采取争议评审方式解决争议以及评审规则,并按下列约定执行:

  (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合同当事人可以共同选择三名争议评审员,组成争议评审小组。

  合同当事人应当自争议发生后天内共同选定争议评审员。

  双方约定选定三名争议评审员,其中各自选定一名,第三名成员为首席争议评审员,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或由合同当事人委托已选定的争议评审员共同确定,或由约定的评审机构指定第三名首席争议评审员。

  评审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和乙方各承担一半。

  (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可在任何时间将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共同提请争议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争议评审小组应秉持客观、公正原则,充分听取合同当事人的意见,依据相关法律、技术标准、行业惯例等,自收到争议评审申请报告后天内作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3)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

  争议评审小组作出的书面决定经合同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遵照执行。

  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接受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或不履行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双方可选择采用其他争议解决方式。

  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若上述争议解决方法均无法达成共识,则合同当事人约定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

  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影响其效力。

  6.法律适用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第十一条知与送达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意向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电子邮件以邮寄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电子邮件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发至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系统的通知、文件、资料均视为有效送达。

  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另一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签收之日不明确的,以信件寄出或者投邮之日后第日视为送达。

  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视为送达;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不明确的,以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的第日视为送达。

  第十二条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三条同的解释

  1.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2.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四条效条件

  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内空白区域内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效力相同。

  3.本合同—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工程设计合同6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_________年三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序号

  分项目名称

  建筑规模

  设计阶段及内容

  估算总投资(万元)

  费率%

  估算设计费(元)

  层数

  建筑面积(m2)

  方案

  初步设计

  施工图

  说明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五条本合同设计_____估算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费额(元)

  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20%定金

  本合同签定后三日内

  第二次付费

  第三次付费

  第四次付费

  第五次付费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_____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__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肥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_____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份,设计人_____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______设计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_____鉴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盖章)

  备案号:_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鉴证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设计合同7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原发包人全称】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

  xx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20xx】年【】月【】日,甲乙双方就【项目】签订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以下简称“原项目设计合同”),现因【】原因,【项目】发包方及付款主体拟变更为【新发包人全称】,三方已同意【新发包人全称】与重新就【项目】签署设计合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原项目设计合同,具体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将与【新发包人全称】就项目设计签订新的.设计合同。

  二、乙方与阿克苏塔里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就【项目】签署新的设计合同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之间签署的原项目设计合同即终止履行。甲方、乙方均不再享有或承担原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任何一方亦无须就合同终止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原发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工程设计合同8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项目联系人: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项目联系人: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进行铁路工程设计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

  1.咨询内容:_________

  2.咨询方式: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______________

  2.提供工作条件:__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__

  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咨询及服务报酬总额为:_____________

  2.技术咨询及服务报酬由甲方具体支付方式时间如下:

  (1)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单位: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

  第五号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______________

  2.涉密人员范围:_____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

  4.泄密责任:______________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______________

  2.涉密人员范围:_____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

  4.泄密责任: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另一方应当在_______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第七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乙方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_____________

  2.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

  3.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_____________

  第八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九条双方确定,甲方按照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方式完成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作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所造成的损失,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承担部分责任。具体承担方式为:__________

  3.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双方所有。

  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_________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双方确定:本合同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六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其中乙方持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签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名)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工程设计合同9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巫溪县司法局综合办公楼

  2.建筑面积:400平方米

  3.使用性质:办公室

  4.房屋结构:框架

  二、设计程序:

  1.甲乙双方经协商设计费按建筑面积400M2,____元/M2计取。

  2.设计协议签订后,即由甲方付与乙方方案设计定金为总设计费的,即____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对工程进行实地勘测后在构想,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创意透视草图,由甲方审阅。

  4.在甲方确认平面方案图并支付施工图设计费即总设计费的____元后,乙方在___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效果图(共公区域效果图一张),立、剖面图等。

  5.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设计费的____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个区域以上的效果图应事先说明,并应于方案设计前付清效果图成本费(效果图_______元/张)。现甲方要求绘制部位效果图___张,总计_______元。

  7.施工图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并由乙方盖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图才算正式有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

  8.其它约定:

  三、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变更,引起设计修改,须另付修改费。

  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3.事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应增加设计费。

  4.对未经甲方确认的,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均不能外带。

  5.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设计图纸必须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图纸影响房屋结构或装修内部结构,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执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6.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按设计费双倍收取违约金。

  7.负责承担要求设计师外出考察或选料时所需的出差费用。

  8.凡甲方在设计图纸上签字或付清全部设计费后三天内未提出异议者均作为甲方对设计图纸的签收和确认。

  乙方责任:

  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2.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错误负责修改。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3.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设计定金。

  4.乙方负责向甲方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四、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甲方名称(盖章):___乙方名称(盖章):

  甲方代表:___法定人:

  电话:___代表人:

  地址:___地址:

  邮编:___邮编:

  签订日期:___签订日期:

工程设计合同10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职务:__________

  委托人/职务: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职务: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职责,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道路修缮工程。

  工程地点:丰台区樊家村

  承包范围:按照北京丰台区建筑市政设计所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

  1.2工期:

  (1)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2)开工日期:20xx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20xx年______月_____日

  1.3工程做法:

  1.4质量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合同价款:元(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人民币(大写)(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第二条甲方职责:

  2.1甲方负责将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然后并于现场交验;

  2.2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和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做好会审、交底纪要,并按图纸的份数发给乙方。

  第三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3.1甲方任命驻工地现场总代表及其委托的代理人,然后务必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担任,若甲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其后任务必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职责。

  3.2甲方代表或其代理人的指令、通知,须经其本人签署并以书面形式递交乙方后生效。

  3.3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乙方工作

  4.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然后拟定施工方案或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并送交甲方;

  4.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然后严格按照图纸和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3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图等文件移交甲方;

  4.4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治,做到“工完场清、道路畅通”。

  4.5工程竣工未移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保护,然后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出资修复。

  4.6在竣工后规定的保修期内,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的三天内无条件进行保修。属设计或甲方使用及其它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可给予返修,但返修费用由职责方承担;

  4.7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除甲方人员自身职责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职责,并立即报告甲方。

  第五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5.1乙方任命的驻工地的总负责人或总代表,应书面通知甲方,然后若乙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其后任务必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职责;

  5.2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递交甲方后生效。

  第六条工期顺延

  6.1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代表确认,然后工期相应顺延:

  (1)设计变更,工程量超多增加;

  (2)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职责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六级以上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

  6.2上述状况发生后两天内,乙方就延误的资料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五天内予以确认并答复。

  6.3非6.1条款所列出各种原因,工程未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职责。

  6.4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完成工程,每延误一天乙方需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七条工程质量等级

  7.1工程质量要求到达北京市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7.2工程质量不贴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八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8.1合同价款为有条件之可调价款,有下列状况之一者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修改和施工现场签证;

  (2)甲方代表签认的工程量增减;

  8.2上述状况发生后,由乙方编制调整预(结)算书送甲方审核后,报送工程造价审查部门审定,确定合同价款的增减。

  第九条工程预付款及竣工结算

  9.1合同生效后五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为工程预付款;铺装铺油前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后,甲方付至95%;质量保证金为结算总款的5%,质保期满后20天内支付。

  9.2乙方在向甲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签收之日起天内将结算审核完毕,审定后的结算书作为双方结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据。

  第十条竣工验收

  10.1乙方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应于竣工验收前十五天内向甲方带给完整竣工资料(一式___肆___份)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十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五天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修改意见修改,并承担由乙方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10.2竣工日期的认定:竣工日期为乙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中的'日期,若要修改才能到达竣工要求的,应为修改后乙方重新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

  10.3经验收贴合国家质量标准,验收完毕后,若乙方在五天内未向甲方移交,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10.4工程竣工验收贴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乙方不得任何理由而拒绝交付。

  第十一条保修

  11.1保修期限: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甲方在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沥青砼路面及人行道为年。

  11.2保修职责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中人为损坏,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围各部位损坏、脱落、开裂等,均属乙方保修职责范围。

  11.3保修资料包括:合同价款(含补充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资料。

  11.4保修费用:从工程结算款中截留,即结算总价款的5%,若发生的累计保修费超过所截留保修费总额,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11.5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在保修费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11.6保修期满后二十天内,甲方将剩余保修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就合同条款的解释、执行及工程密切相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应友好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履行地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违约职责

  13.1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职责分担:甲方违约,工期相应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

  13.2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提出终止合同,均属单方毁约,毁约方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务必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

  13.3赔偿经济损失的范围:乙方不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导致甲方经济损失。

  13.4损失的计算方法:实际直接损失加间接损失。

  13.5因乙方原因中止合同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理解与本工程有关属于乙方在现场的一切设施、材料、设备和器件的权利。

  第十四条安全施工

  14.1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职责和发生的费用。

  14.2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建设主管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为抢救带给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职责方承担。

  14.3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道附近及交通要道施工之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其防护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5.1不可抗力原因和因素的认定标准:

  (1)六度以上的地震;

  (2)六级以上的持续一天台风;

  (3)30MM以上的持续24小时的大雨、暴雨;

  (4)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

  (5)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非甲乙方职责造成的爆炸等)。

  15.2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出现,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甲方报告损失状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若灾害呈间歇形式发生,乙方应每隔三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状况,直到灾害结束。

  15.3因15.1所列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乙方设备、机械、车辆等现场施工用具及人员停工、窝工,机械、设备停置损失,由乙方承担;

  (4)清理、修复工作的职责与费用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

  第十六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6.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6.2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关于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废除均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七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_____份,乙方_____份,附加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条款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盖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盖章或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盖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盖章或签字)

  本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设计合同11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展有限公司

  设计师(乙方):____________国际(__________)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依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设计及顾问服务的相关事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补充协议(简称本协议)如下,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委托)为设计师,负责【__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方案至施工图阶段的工程设计,并按附于本协议后的协议条件及甲方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及本工程的建筑及环境规划设计法规要求执行。

  二、甲方同意按本协议条件规定的'设计费用金额及时间,支付设计费用。甲方在付清乙方各设计阶段的设计费用之后,即拥有本工程设计图纸的版权。

  三、乙方同意若因乙方自身原因致使乙方设计进度有拖延或设计错误,致使甲方蒙受金钱、时间或质量上的损失,则乙方必须给予甲方相应的补偿;对于此损失补偿,甲方有权在甲方向乙方的任何支付中扣除,若该赔偿不能以此方式全数扣回,甲方有权向乙方以债务方式追讨其余额部分,补偿额根据损失的程度而定,但补偿金最多与受损部分的设计费用金额相等。

  四、乙方不得将本协议赋予乙方的权利让给第三者,或由第三者继承,但因某种原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必须转让时,要经甲方和乙方商定后才能办理,相应的费用由乙方决定并在设计费用中分摊或支付,并统一由乙方向甲方负责。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和对乙方实行罚款,罚款上限为全部设计费用。

  五、双方同意如对本协议内之工程引起或涉及其他有关事项之争议,将按附列协议条件所述办理。

  六、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均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双方履行完本协议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后或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委托人:设计师:

  ________兴业(__________)发展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国际(_________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约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约人):

  签字: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合同12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包方:

  设计方:

  发包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楚布寺坛城建筑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1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2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表4-2。表4-2 设计项目内容序号分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估算总投资 (万元)设计费 (万元)层数建筑面积(平方米)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坛城39003套3套3套85021

  第3条 发包方应向设计方提交表4-3中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表4-3 发包方应提供的`资料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1地勘资料1本合同签订3日内

  2原始地形图1本合同签订3日内

  3建筑红线图1本合同签订3日内

  第4条 设计方应向发包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如表4-4所示。表4-4 设计方应交付的资料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1效果图1-3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

  2初步设计方案320xx年12月10日

  3最终施工图320xx年2月10日

  第5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为 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表4-5所示。表4-5 设计费支付进度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比例付费额(万元)付费时间(由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决定)

  第一次付费20%定金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

  第二次付费40%初步设计完成交付后三日内

  第三次付费40%最终施工图完成交付三日内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一式 两 份,发包方 一 份,设计方 一 份。

  (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方向设计方支付定金后生效。

  (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可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设计合同13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设计人:

  设计证书等级: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论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工程项目

  1、建筑规模:_____层;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2、设计阶段

  (1)方案:

  (2)初步设计:

  (3)施工图:

  3、估算总投资: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风险提示:设计费

  合同当事人在确定设计费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设计合同或相关文件中双方对设计费率予以确认的,应尊重双方当事人的选择。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及相关统一定额并非强制性规范,而是发包人与设计人之间协商约;

  其次,在不能证明设计合同或相关文件中双方就设计费率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确定设计费,避免因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下造成不必要纠纷。

  4、估算设计费: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设计内容设计人为发包人设计_________工程并编制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主要内容包括:

  1、发包人_________区总平面布置;

  2、发包人第_______________期_________工程生产规模、产品、技术方案分析与规划;

  3、发包人技术经济效益分析与预测。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价日期备注

  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价日期备注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

  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七条 费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报酬人民币_________元,分两期支付,具体如下:

  1、本合同签署后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_________元;

  2、设计人提交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并经发包人审核通过后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_________元。

  第八条 支付方式风险提示:定金

  定金兼有成约定金和解约定金的性质,如果当事人双方同意对定金额度进行修改,该数额不能超过总设计费的20%,超过20%的部分只能作为预付款,而不具有定金的效力。当事人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可按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在发包人或设计人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后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只不过在实践中,当事人往往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在仲裁或诉讼时也就未提出相应的请求,造成自己的权利未得到全面保护,如果您对这部分还有疑问,您也可以在签合同之前咨询专业的律师。

  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计______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2、设计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计________________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_____%,计_______________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 双方责任

  1、发包人责任

  (1)发包人按本合同

  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

  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问,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______%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2、设计人责任

  (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

  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风险提示: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的确定关于建设工程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主要指建筑主体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建设工程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分为四类:

  第

  一、对于临时性建筑,其设计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

  第

  二、对于易于替换结构构件的建筑,其设计使用年限为2________年;

  第

  三、对于普通房屋和构筑物,其设计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

  第四,对于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

  对于专业建筑工程,则应按照相应的专业技术规范要求确定其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对于具体工程项目,其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则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建筑等级、重要性来确定。在建设工程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内,工程承包人应当对该工程的主体结构(包括地基基础)进行保修。

  对此如果仍存在疑问,建议制定合同的时候咨询专业律师,或者交由律师帮您起草,避免定制的合同违反规定而无效。

  (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

  (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日的设计联络工作。风险提示:赔偿金的确定

  由当事人协商确定赔偿金金额,实践中相当一部分合同回避了关于赔偿金的约定,或空白、或划去、或直接删去关于赔偿金的规定。

  如果发包人和设计人在合同中事先约定了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应当按约定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实际损失的一定比例,值得注意的是,在约定的赔偿金不过分高于实际损失时,法律应当

  首先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承认双方约定的正当性。

  若当事人约定的赔偿金远远高于实际损失,基于公平原则,法律应予以必要干涉。因此,当事人在约定赔偿金时,应充分考虑设计文件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慎重填写赔偿金金额。

  (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

  (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________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________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风险提示:保密、知识产权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等的知识产权;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

  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并给设计人以补偿;

  另外,设计人也应当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

  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第十条 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

  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纠纷解决方式

  1、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2、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X即生效,一式_____份,发包人_____份,设计人_____份。

  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住所:

  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设计人:

  住所:

  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号:

  备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设计合同1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项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项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费估算为____元人民币

  付款次序占总设计费(______%)付费额(______元)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款______%定金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

  第二次付款______%

  第三次付款______%

  第四次付款______%

  第五次付款______%

  说明: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1.发包人责任

  (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在____天以内时,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____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样、数据、计算机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索赔。

  2.设计人责任

  (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

  (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年。

  (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的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的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全部设计费支付。

  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____%。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支付设计费。

  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

  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____%。

  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合同15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设计方(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设计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委托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设计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设计项目概况

  1、甲方委托设计工程项目地点: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号________幢________室。

  2、工程设计期限:________天,自交纳定金次日起计算。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设计项目选择(选项打√,不选项打“×”):

  1、装饰设计:室内六面体及水、强电、弱电()

  2、软装饰设计:家具、布艺、窗帘、画框、插花、挂(摆)件()

  3、环境艺术设计:绿化、庭院、雕塑()

  4、其它设计:

  第三条 设计收费

  1、设计费总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

  其中:

  (1)装饰设计费(含水、强电、弱电):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元,小计________元。

  (2)软装饰设计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元,小计________元。

  (3)环境艺术设计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元,小计________元。

  (4)其它设计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元,小计________元。

  2、设计定金(大写)____________元。(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第四条 设计文件标准与深度:

  1、甲、乙双方约定,设计文件标准为XX市装饰装修行业标准njbza-05-1《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制图统一标准》和njbza-05-2《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甲、乙双方约定,初步设计方案应包含以下图纸:(选项打√)

  (1)室内平面布置图

  (2)地平布置图(如能在室内平面布置图上标明各房间地面材料,可省略)

  (3)室内顶棚布置图

  (4)主要空间的透视图(甲方无要求的可以不提供,如提供,费用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5)主要立面图:(指具有装饰效果的背景墙,含有固定家具的墙立面等)

  (6)其他图纸:

  3、甲、乙双方约定,全套设计文件除初步设计方案所包含的设计图纸外,还应包含以下图纸和材料:

  (1)设计图纸目录

  (2)设计及施工说明

  (3)原始房型勘察图

  (4)改建设计平面图

  (5)剖立面展开图

  (6)部分节点详图

  (7)各类电器插座位置分布图

  (8)电源控制线路示意图

  (9)弱电控制线路示意图

  (10)冷、热水管安装示意图

  (11)装饰装修材料表

  (12)其他材料:

  第五条 设计程序及设计支付方式

  1、第一阶段:

  乙方收到设计定金后应于____日内上门为该项目勘量。勘量结束后,甲方应于____日内支付乙方第二阶段设计费(占设计费总价的____%,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已收定金抵作第二阶段设计费。

  2、第二阶段:

  乙方收到第二阶段设计费后,应在____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和扩初设计方案,并通知甲方。

  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应于____日内与乙方沟通。双方对第二阶段设计文件取得一致意见,并签字确认后,甲方应于____日内支付乙方第三阶段设计费(占设计费总价的____%,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

  3、第三阶段:

  乙方应在收到第三阶段设计费后____日内完成第三阶段全套图纸,并通知甲方。

  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应于____日内与乙方沟通。双方对全套设计文件取得一致意见,并签字确认后,甲方应于____日内付清设计费余额,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共计________套设计图纸。

  4、第四阶段:

  乙方在工程开工时应到现场进行图纸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到现场指导施工不少于________次,

  以达到设计效果。

  第六条 设计方案修改:

  1、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文件的,乙方应积极给予配合。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对所变更的项目进行重新设计的,需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支付相应费用。

  2、修改后的设计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图纸

  (2)项目造价

  (3)主要材料明细单

  (4)其他材料:

  3、修改后的设计文件需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七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与乙方及时沟通,并对设计方案进行确认。

  2、甲方对设计方案确认后,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及时支付所约定的费用。

  3、乙方进行图纸交底时,甲方应参与。同时安排该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参加,做好交底记录,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八条 乙方责任:

  1、乙方设计方案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和约定的标准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完成售后服务。

  3、乙方负责依据经甲方确认的设计文件对施工方的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设计效果进行监督,并在工程竣工后日内,向甲方交付以下工程隐蔽项目的竣工图纸:

  ①电源控制线路竣工图;

  ②弱电控制线路竣工图;

  ③冷、热水管安装竣工图。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单方提出终止合同,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收设计费不予以退还。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双倍返回甲方已付的定金和设计费。

  2、甲方对设计文件延期确认的.,乙方设计期限顺延,甲方超过________天不确认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甲方追偿已发生的设计费用。

  3甲方逾期支付设计费用的,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按设计费总金额百分之________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________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向甲方追偿已发生的设计费用。

  4、乙方延误设计文件交付时间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设计费总金额百分之________的设计费。

  5、由于乙方设计的原因,造成工程不能及时开工或拖延工期,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元的赔偿金。

  6、乙方未按合同的规定时间向甲方交付隐蔽项目的竣工图纸,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的赔偿金。

  第十条 其他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双方需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2、甲方变更合同规定的时间,要求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应向乙方支付每天________元的赶工费。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双方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解决时,可申请XX市装饰行业协会协助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按下列第方式解决:

  ①提交XX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书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

【工程设计合同】相关文章:

工程设计合同12-31

工程设计的合同03-16

经典工程设计合同04-01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10-31

工程设计施工合同01-03

装饰工程设计合同03-07

【热门】工程设计合同03-13

工程设计合同【热】03-17

装修工程设计合同04-03

工程设计及施工合同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