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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支护分包合同

时间:2023-02-19 16:57:21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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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支护分包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基坑支护分包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基坑支护分包合同

基坑支护分包合同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塞纳春天三期基坑支护工程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1工程概况

  1.1.1工程名称:塞纳春天三期基坑支护工程

  1.1.2工程内容:四束预应力锚索2292m,D48厚3.5mm钢管锚杆7272m、注浆袖阀管1755m、挂Ф8@100*100喷射C20细石砼1056.8m、400*400腰梁226.1m,坡顶坡脚排水沟116m、泄水孔100个、水泥硬化116m。

  1.2承包方式:

  按设计图纸内容包工不包料,不包水电费,包机械、包人工、包安全文明施工。

  1.3施工工期:

  暂定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1.4合同价款

  1.4.1劳务单价:

  1.4.2币种:人民币

  1.4.3合同价款:(大写)叁拾玖万叁仟壹佰贰拾柒元整,小写:393127.00元。如超出劳务总价按劳务分项单价计量与结算,结算以实际施工工程量为准。

  1.5、质量标准

  1.5.1质量目标:达到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1.6组成合同的文件

  1.6.1合同及所有文件

  1.6.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1.6.3图纸;

  1.6.4乙方的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

  1.6.5工程进行过程中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1.7图纸

  甲方在工程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合计1套。

  1.8甲方责任人:

  甲方委派的全权负责本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代表为:赖德东。

  1.9乙方责任人

  乙方派驻现场代表分包人负责组织本工程具体实施及管理的责任人为: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2.1甲方职责

  2.1.1甲方全面按照总承包合同的要求,合理的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建设单位负责;

  2.1.2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并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标准/规范、图纸等。

  2.1.4组织乙方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2.1.5负责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负责处理与工地周边的邻居关系。

  2.2乙方职责

  2.2.1乙方应精心组织施工,按时完成本合同及其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

  2.2.1严格执行相应的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制定施工组织方案和现场维护方案,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2.2.2严格按照合同中关于工期的'要求,按期完成各项施工

  2.2.3按时报送计量支付申报表,按照合同预定的计量支付方式及要求计算月度计量支付款项。

  2.2.4施工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故意停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有权按完成工程量的50%结付工程款。乙方在收到结算款后两天内必须离开施工现场。

  2.2.5劳务单价中均包含修边坡,施工放样及复核。如乙方未按图纸施工,造成工程返工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身承担。

  2.3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

  2.3.1乙方应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建设单位的工程师的检查检验。

  2.3.2乙方应就分包工程向甲方承担总承包合同约定的甲方应承担的义务。

  2.3.3乙方应遵守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方案,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2.3.4在非乙方责任范围的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时,乙方有责任报告甲方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2.3.5在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乙方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2.3.6要做到文明施工,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4保险

  2.4.1乙方应为本工程、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第三者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4.2乙方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及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5材料、设备供应

  2.5.1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甲方提交本工程主要设备、材料使用计划书,确认主要材料用量及拟用设备的名称及数量;

  2.5.2所有的材料均由甲方提供并承担所有的费用,包括运输费、保管费、损耗费等。

  2.6工程款支付

  2.6.1工程进度款的支付采取直接支付

  直接支付:由甲方直接支付乙方。

  2.6.2甲方按照乙方每月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进度款,余款验收完毕后一次性付清、建设单位未按照进度付款或及时支付应付款项,乙方有权对甲方提出拨付款要求。

  2.6.3乙方每次收款开收据。

  2.7争议

  2.7.1双方针对本合同项目下的任何争议,均一致同意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在约定以下方式解决争议: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8合同的生效、终止与解除

  2.8.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生效。

  2.8.2工程竣工交付完毕,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2.8.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基坑支护分包合同2

  承包方(全称):

  分包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江苏万康房地产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发包方")与承包方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及建设单位联系单( C2-20 .10.20号、C2-20 .10.24号),承包方和分包方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1、分包工程名称:五洲国际商住楼钻孔灌注桩、基坑支护、基坑降水。

  2、分包工程地点:宝应县白田路西侧、宝应实验小学南侧(原党校内)。

  3、分包工程承包范围:(1)五洲国际商住楼1#~7#楼设计图纸及变更单所涉及的所有钻孔灌注桩施工;(2)江苏省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五洲国际"商住楼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初步设计文件所包括的支护钻孔灌注桩、冠梁、挡土墙、钢筋混凝土护坡、水位观测孔、降水井点、降水管井、回灌井点等所有项目的施工。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安全、文明施工等。

  三、分包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固定价+变更+签证

  (1)1#~7#楼设计图纸中钻孔灌注桩:1261.8万元(中标价1246.8万元,破桩费15万元),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主辅材、水电费、二次转运费)、机械费(含工具费)、机械进退场费、机械闲置费、泥浆外运费、管理费、安全文明及技术措施费、成品保护费、原材料及混凝土试块检测费、临时设施费、保险费、规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破桩头费、桩头清运费、桩基检测配合费、城管交警协调等一切费用。

  (2)五洲国际商住楼基坑支护、基坑降水:218.38万元,包括所有支护钻孔灌注桩、冠梁、挡土墙(含土方开挖、模板制安、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筑等)、钢筋砼护坡、水位观测孔、降水井点、降水管井、回灌井点等所有工作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泥浆外运费、水电费、安全文明措施费、原材料及混凝土试块检测费、成品保护费、临时设施费、保险费、规费、利润、税金、风险费、城管交警协调等一切费用。

  (3)变更、签证:增加部分按照分包方投标文件中所报价格进行结算,并参照中标价的下浮比例同等下浮,变更、签证减少则相应减少。

  (4)标准降水井点按照20套考虑,50根/套,各降水系统暂按运行150天考虑,结算时按实际运行天数及根数等结算。

  2.结算方式:依据发包方发放给承包方的建设单位联系单中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若工程量发生增加或减少所产生的费用,

  3.付款方式:具体按照发包方发放给承包方的联系单中付款方式为准,若发包方不付款给承包方,则分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方索要工程款,且每次付款必须提供相应金额的税票。

  四、工期

  应满足承包方进度计划的要求,如因分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由分包方承担发包方对承包方的全部处罚,若造成工期延误,分包方必须送交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的报告,且得到书面认可,否则,由于分包方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则按照承包方总造价的万分之五进行处罚,发包方不对承包方处罚,则承包方也不对分包方进行处罚。

  五、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分包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部颁标准及相应技术规范标准和上级单位有关规定进行规范施工。

  3、因分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工程监理或质量监督部门认定的质量标准,分包方应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承担一切责任及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安全要求:

  1、分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地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分包方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

  2、分包方应对其在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不得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分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分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分包方人员在施工中及日常生活中所发生的一切人生安全问题,承包方概不负责,分包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七、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1、配合分包方协调与监理、发包方等单位的关系。

  1.2、督促发包方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1.3、分包方如在施工中不服从发包方及承包方的指令,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一切违约责任均由分包方负责。

  1.4分包方质量及进度等方面未能满足发包方等部门要求,发包方及承包方有权对分包方进行处罚,一切违约责任均由分包方负责。

  2.分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2.1、根据承包方和发包方的施工进度计划按期组织足够数量的施工机械及施工人员进场。

  2.2、所有机械报验必须符合国家及江苏省、扬州市的`有关规定。

  2.3、安排人员进行桩位放点、施工放线及安排人员协助承包方、监理进行桩位复核。

  2.4、负责施工人员的现场安全和技术交底。

  2.5、负责混凝土试块的制作、送检,负责钢筋、水泥、黄砂等原材料的送检复试。

  2.6、负责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2.7、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8、根据工程进度、工程量组织足够施工人员和机械。

  2.9、负责施工人员的食宿,并确保其安全。

  2.10、按照规范要求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2.11、服从发包方及承包方的工作安排,严格按承包方批准后的方案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调整方案并报承包方批准。

  2.12、文明施工,确保场内道路畅通,与周边保持良好关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13、分包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施工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资质,按照规定采取必要地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由于分包方在施工现场未能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造成的相关安全事故,分包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2.14、在施工中要对地下的电力、通讯管线等进行保护,如造成地下管线的破坏,分包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15、地方矛盾、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及费用均由分包方承担。

  八、履约担保及管理费:

  1、履约担保:分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叁佰万元,分包方承包范围的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且提供完整、合格的竣工资料后一个月内返还履约保证金贰佰万元,剩余壹佰万元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返还,且必须保证该工程最终沉降量在设计及规范允许

  2、管理费:分包方须向承包方缴纳施工管理费,施工管理费按照分包工程总价的3%计取,分包方每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承包方将按照发包方支付进度款金额的97%支付给分包方。

  九、其它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2、其它未尽事宜在总包合同条款及C2-20 .10.20号、C2-20 .10.24号建设单位联系单内容下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结算付清尾款后自动解除。

  3、发包方发放给承包方的C2-20 .10.20号、C2-20 .10.24号建设单位联系单作为本分包合同的附件,与此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承包方(公章):

  代表:

  日期:

  分包方(公章):

  代表:

  日期:

基坑支护分包合同3

  发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工程名称)基坑支护工程事宜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权利、责任、义务,制定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详见施工方案)

  4、 承包方式:

  二、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 年11月30日(以甲方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20 年1月8日(土方完成后7日内完成)

  施工工期:40天

  三、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 合同价款:

  土钉墙支护(含挂网喷浆)固定综合单价240元/平方米。

  挂网喷浆固定综合单价80元/平方米。

  金额(人民币)暂按¥140万元(大写)壹佰肆拾万元整(以工程结算最终工程量为准)

  注:(以上单价包含税金、设计费、专家评审费、施工费、试验费、材料、采保费、运输费、设备费、脚手架费、水电费等所有费用)

  五 、结算方式:

  结算时以实际最终完成量进行结算。

  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结算工程量以发包方、监理单位和承包方共同认可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2)、施工过程中若发生支护方式调整,结算时参照已有的综合单价调整综合单价进行结算。

  3)、承包人提供的工程结算数据要真实、可靠,发包方将依据提供工程量核实后,进行签认。承包人根据淄博市建委专家评审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六、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工程完成30%后,付总价款的20%。

  2)、工程完成60%后,付至总价款的35%。

  3)、工程完成80%后,付至总价款的55%。

  4)、过坡支护工程全部完工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的80%,预留20%质保金,待基础土方回填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将剩余工程款一次性结清。

  七、双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负责行使本合同权利并履行义务;

  2)乙方驻工地代表(分包单位代表)负责行使本合同权利并履行义务。

  八、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及验收: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工程竣工按照国家相应技术规范验收。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清除事故隐患。

  九、双方的主要责任:

  甲方责任:

  1、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具备开工条件。

  2、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书面提交,现场交验。

  3、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图纸提供后再定。

  4、及时办理工程签证,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5、甲方需保证现场"三通一平"条件,确保正常施工。

  乙方责任:

  1、完成支护施工方案设计并负责其费用,根据淄博市建委安全生产办公室专家评审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按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指令施工,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

  3、按合同规定和甲方的要求提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施工进度报告和进度计划。

  4、承担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提供和维护夜间施工的照明、围栏等安全保卫设施及标志。

  5、遵守淄博市政府部门有关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等的管理规定。

  6、每周一提交上周经甲方工程师验收的完成量报表及本周施工计划。

  7、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及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具体要求,施工过程中服从甲方、监理及总包单位的管理安排。

  8、施工中属乙方责任出现机械、人身伤害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9、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破坏,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乙方保证文明施工,不打架斗殴,因乙方原因触犯山东省、淄博市治安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材料设备供应

  乙方采购的材料:应按照标准与规范、设计要求和技术要求采购,并提供合格证明,对材料质量负责。其生产厂家、型号、数量、质量和价格等指标均应在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认可,然后乙方方可采购供应,否则有才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工期不得顺延。

  十一、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计划内分段工期及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引起的后果总工期延误累计达到7天,视为乙方根本违约,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并应当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有权将乙方清出现场,另行选择施工队伍。

  2、因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或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和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甲方赔偿乙方的损失并应当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3、若乙方转包本工程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分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4、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赔。

  十二、其他

  1、 专门用于本工程的、由乙方提供的所有设备、设施和材料一经运到现场,如果无甲方代表的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物品运出现场;除非合同另有约定,甲方无论如何时,均不对乙方的上述物品的损失或损坏负有责任。

  2、 本工程不转包,无甲方书面同意不对本工程整体或其中部分进行分包,即使甲方同意分包,亦不应解除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或义务。

  3、 乙方负责办理合同工程项目一切保险及人身安全,承担一切保险的所有费用。

  4、 工程的每一工序在乙方自检、复验完毕后,如果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人抽查中发现该工程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返工的,甲方有权要求其返工,乙方按要求整改。

  5、 支护工程竣工验收,并不免除乙方的质量责任。

  6、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工程付款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7、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总包单位 乙方(盖章):分包单位

  委托代理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基坑支护分包合同4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等有关规定,甲方将承建的蜀都惠园工程的基坑支护工程交由乙方承包,承包方式为双包(包工包料)。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蜀都惠园

  1.2建筑面积:178000㎡

  1.3工程地址:成都市成华区蜀都大道北侧(水碾河路)

  1.4工程工期:40天

  1.5质量等级:合格

  第二条 承包范围

  2.1基坑人工挖孔灌注桩及桩顶连梁

  2.2基坑土钉墙支护(基坑喷锚支护)

  2.3降水井施工及降水台班费

  2.4基壁泄水管制作安装

  第三条 工程承包价款

  3.1分包工程款价按《四川省建设工程20 清单计价定额》取费

  3.2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当月)《工程造价》信息价执行

  3.3分包工程税金甲方代扣代缴

  3.4降水台班按甲方与建设单位计取的降水台班为准。

  注:①以上单项工程工程量以实际完成量为准,并以甲方收方为结算依据。

  ②以上综合单价不含工程施工所需的水电费。

  第四条 分包工程工期

  4.1工期为40天,开工时间20 年12月6日,完工时间20 年1月15日。 4.2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人民币:500.00元。

  第五条 工程质量要求

  5.1工程质量等的要求:一次性验收达到国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5.2因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质量原因所造成的分包工程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且返工至合格为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3工程质量检查验收,以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方案变更、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5.4乙方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在施工现场设专职质量检查员并做好自检记录,隐藏工程由乙方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建设、监理检查签字认可方能隐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第六条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6.1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坚持"谁分包,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6.2乙方的全体人员在进场时必须进行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等工作,由乙方现场负责人在入场教育和交底记录上签字,并附上接受教育和交底人员的名册,交甲方安全部门一份存档备案。

  6.3乙方在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发生的伤、残、亡等安全事故及各类职业病所产生的一切直接费和间接费用及善后处理工作均由乙方自行办理,并按有关规定作好统计上报工作。

  6.4乙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隐患,禁止擅自动用甲方的机电设备,电气线路和从事特种作业。甲方对违反安全法规的人员有权处理,查到驱出现场或终止分包合同。乙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

  6.5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做到文明施工,每道工序做到工完场清,保持工人宿舍的整洁,卫生。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

  7.1乙方在本分包工程完工后,经建设、监理、施工检查合格后7天内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统计报甲方审核。甲方审核完毕后,按分包工程总价的97%支付乙方工程款,扣3%做质保金。(质保金在分包工程完工后6个月后支付,不计利息)。

  第八条 其它

  8.1乙方不得将该工程再次转包,甲方一旦发现有权终止合同。

  8.2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管理混乱,故意拖欠工人工资,造成甲方名誉损失,或者故意停工,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企业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情节轻重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由乙方支付分包价款的1%违约金赔偿甲方。

  第九条 附则

  9.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9.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分包工程完工交验、付清全款后自动失效。

  9.3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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