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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的合同

时间:2023-01-04 09:06:41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建设的合同15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建设的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建设的合同15篇

建设的合同1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房产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购买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街____巷____号的房屋 栋 间,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第四条 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 税费分担

  1.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

  2.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的违约金。

  2.甲方必须按期将房产交付乙方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 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单位,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 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产权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____ 房产管理局、________ 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的合同2

  工程承包人(甲方):

  劳务分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公司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双方就工程外墙抹灰 专业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及承包方式:

  1、承包内容:外墙面原基层界面处理和粉刷一道水泥砂浆层;

  2、承包形式:包工不包料

  二、粉刷质量标准及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建筑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标准验收。

  2、施工及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由于乙方施工质量原因空鼓、脱落等引起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同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负责修复完毕并验收合格。

  三、劳务报酬结算与支付:

  1、结算价格:完成合同内所有工作内容,按 元∕2进行结算。计算时面积按实际粉刷面积计算。

  2、工程付款: 本抹灰分项工程施工至工程量一半时,付完成工作量的50﹪;本抹灰分项工程施工结束后,付工程总价的50﹪;余款在本抹灰分项工程结束后三个月内结清。

  四、工期:

  本抹灰分项工程工期25天,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施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工,如遇天气条件原因导致不能施工的情况下,工期相应顺X。

  五、甲方责任:

  1、变更施工项目内容、规模(数量)、条件时,须书面通知乙方,变更后需重新明确项目内容和数量,进行协商并及时办理签订补充协议。

  2、在施工期间乙方施工人员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相应的处罚,如乙方的施工人员出现打架、斗殴事件,无论何种原因对乙方处以20.00元处罚,同时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不及时清理卫生对乙方处以300-500元处罚;相应处罚款项自工程款中扣除。

  3、如甲方资金不到位,施工方案不确定,造成延误工期由甲方负责顺X。

  六、乙方责任: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加强自身队伍素质教育和管理,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不得从事和参与各种非法活动,要坚持“安全

  第

  一、质量第

  一、文明施工”的原则。

  2、服从甲方的领导指挥,并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确认的设计要求施工,并按

  第二条的质量标准及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

  3、总进场施工人数按施工劳动力计划。如由于施工技术力量不足,不按甲方要求施工,不能按规定工期完成任务,不按国家质量标准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更换队伍。

  4、做好文明安全施工,并坚持工完场清,施工垃圾每天清除到指定位置,保持现场清洁卫生。

  5、加强自身队伍素质教育和管理,不做违法、违规的事,不从事非法活动,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6、乙方现场施工期间水、电管理、卫生管理、住宿管理、治安管理必须按甲方的'制度规范要求执行,如造成浪费由乙方承担。

  七、安全施工与检查:

  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

  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工程承包人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后,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八、纠纷解决:

  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九、其它:

  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本合同共三页,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工程承包人:劳务分包人:

  代表: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的合同3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土地所有者):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职务: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受让方(土地使用者):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经村委会研究决定并由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及公示无异议,甲方将依法拥有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乙方。根据国家、省、市关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甲方。

  第三条 乙方在受让使用权的土地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的活动,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公用设施均随土地使用权共同出让,范围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河北省的有关规定,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 乙方根据本合同付清全部出让金并领有土地使用证后,在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内,土地使用权按有关规定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

  第五条 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出租、抵押的,双方当事人均要签订书面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到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条 土地概况

  本合同项下的地块位于_________,土地总面积为_________亩(大写:_________亩),其位置及四至范围 。

  甲乙双方约定准确标示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座标各拐点界桩。面积核定无误后,双方在用地红线图上签字盖章(画押)认定。界桩由用地者妥善保护,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受非乙方原因受到的破坏或移动时,应及时报告甲方,请求重新埋设,埋设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土地交付现状 甲方交付乙方的土地的现状为:1、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规划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规划用途为集体建设用地。

  第九条 出让年限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五十年,出让年限到期后,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自动延续五十年,以此类推,直至该土地灭失为止。

  第十条 本合同附件村委会决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公示等与之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关的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法律法规目前尚未要求缴纳的税款,如合同生效后需补交的,双方同意按规定予以补交。

  第十二条 出让款项

  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单价为_________元/亩,总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第十三条 款项支付

  经双方商定,乙方采用以下方式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给甲方,具体如下:

  1、第一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_________日内,乙方须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_____%,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2、第二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_________日内,乙方须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_____%,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3、第三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_________日内,乙方须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_____%,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交给乙方使用的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如甲方不能按时将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交给乙方使用,延迟期间甲方同意按本合同出让金总额的'_________%(大写:百分之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赔偿。延期超过两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及时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出让金并承担乙方由此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2、若乙方不能按时支付应付款项,逾期两个月内(含两个月),乙方愿意按合同出让金总额的_________%(大写:百分之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逾期超过两个月仍未按合同规定缴齐应付的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追索由此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乙方已支付的出让金,扣除违约损失后,予以退还。

  3、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给乙方使用期间,出现任何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解决不了,导致乙方无法使用该土地的,甲方除退还上述第十二条乙方支付的款项外,还须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十五条 乙方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三十日内,应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及申领《集体建设土地使用证》的手续;甲方应予以全力协助。

  第十六条 出让期间,政府为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的,本合同自行终止;征地补偿(含地上附着物补偿)属乙方所有。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签订后,发生了甲乙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控制、无法克服的意外事件(政策重大变动、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等)或自然灾害(如地震、火灾、水灾等),以致甲乙双方不能依约履行职责或不能如期履行职责,发生意外事件或遭受自然灾害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职责的责任或推迟履行职责。

  第十八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调整。

  第十九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

  1、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未尽事宜及合同修改,变更、补充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

  2、本合同之修改,变更,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

  3、修改、变更、补充部分以及本合同附件均视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且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4、若补充合同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视为双方对本合同的变更,应以补充合同为准。

  第二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补充合同或附件内的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涂改无效;

  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见证方(见证方为个人,须可手写证件号码):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建设的合同4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 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 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房屋进行水泥板天花吊顶工程,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街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室

  二、形式结构:_________________层式__________室__________厅__________厨__________卫

  三、工程时间;共计工程时间______天﹙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四、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

  1、总共七栋;每栋两层。

  2、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协商确定。

  五、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装修场地可以正常施工,和施工期间的'水电供应正常,乙方负责施工。

  六、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

  七、工程造价标准:_________________水泥板天花造型﹙包工包料﹚80元∕每平方,石膏线12元∕米,窗帘盒60元∕米,铝扣板每平方______元。﹙注;所有平方米数以实际平方米数计算﹚乙方按图施工,如甲方有更改等,应另外支付乙方增加的工程款项。

  八、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为确保工程质量,完工后每栋总工程款暂扣5%元押金,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内无任何问题,将全额返还乙方。每一栋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要求,三天内付清乙方所有工程款项。﹙收款;乙方只提供收款收据,不提供正式发票﹚

  九、其它;经甲乙双方协定施工前后,以及施工中途,甲方天花吊顶等各项工程如有消防管,空调管等须安装改变,乙方概不负责。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设的合同5

  发包方:_____

  承包方:_____

  上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章合同一般规范

  第1条词语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地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本合同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3条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行业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4条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章双方一般责任

  第5条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3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电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电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

  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甲方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合同中乙方的义务。

  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6条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7条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8条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到达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期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第9条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10条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

  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

  第11条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部分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2条工期延误。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3条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章质量与验收

  第14条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15条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16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17条试车。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试车记录。甲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甲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甲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乙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负责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甲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乙方负责拆除

  和重新安装。设备为乙方采购,由乙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甲方采购,甲方承担上述各项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18条验收和重新检验。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四章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19条合同价款及调整。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协议条款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

  5.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的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第20条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预付,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1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4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22条工程款支付。甲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支付工程价款。甲方在其代表计量签字后10天内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11天起计算应付工程价款的利息率。

  第五章材料设备供应

  第23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设备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乙方开箱时须请甲方到场,出现缺件或质量等级、规格与清单不符,由甲方负责补足缺件或重新采购。

  3.甲方供应材料与清单规格型号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经济支出。

  4.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清单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6.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日期,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供应时间,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发出延误,相应顺延工期,甲方赔偿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

  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有与清单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和重建的经济支出,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24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不能按时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六章设计变更

  第25条设计变更。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代表同意,并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

  1.超过原设计标准和规模时,须经原设计和规划审查部门批准,取得相应追加投资和材料指标;

  2.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在取得上述两项批准后,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双方办理变更、洽商后,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26条确定变更价款。发生第25条规定的变更后,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报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类似和适用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执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在乙方提出后10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实行社会监理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暂定,事后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仍有异议,按第30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第七章竣工与结算

  第27条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28条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及时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的银行,并将副本送乙方。银行审核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于甲方违反有关规定和约定。经办的银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并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承担保护费用。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30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9条保修。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险期满后20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八章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30条争议。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完工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31条违约。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的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32条索赔。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第九章其它

  第33条安全施工。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34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批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35条地下障碍和文物。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36条工程分包。乙方可按投标书和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37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38条保险(如有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办理建筑工程和在施工场地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39条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

  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40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41条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____代理人:____法人住址:___电话:____

  乙方:____代理人:____法人住址:___电话: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签约地点:_______

建设的合同6

  甲方:

  乙方:

  应甲方要求,在原甲方与乙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临沂市罗庄区高新区创新大厦内外广告牌设计、制作及安装合同》的'基础上,现根据甲方要求,作相应增项。根据原施工合同精神,经双方协商,作如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范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做出相应的设计制作安装。

  二、工期要求: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新增工程量:

  详见附表一:《高新区创新大厦后期加工标牌一览表》

  四、质量要求:按原合同承诺履行。

  五、付款方式:按原合同执行。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六、其它:

  1、本协议其它内容仍按原合同执行。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与原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建设的合同7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方将_____小区34#、35#、36#、37#住宅房、裙楼、地下室、人防工程土建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各方利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住宅房、裙楼、地下室、人防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概况:

  3.1总建筑面积暂定约________平方米,其中地下人防车库________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十二层。

  3.2结构形式:住宅工程:框剪结构地下车库工程:剪力墙结构。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1、工程承包范围:全套施工图纸内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甲方分包工程及甲方供材料除外)。

  1.1建安工程:乌鲁木齐___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____楼住宅、裙楼及地下人防土建工程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甲方分包工程及甲方供材料除外)。

  1.2所有甲方分包工程的预留、预埋、预设等。

  1.3甲方委托乙方施工的其它单项工程或零星工程。

  1.4承包范围界限:土建工程施工至室外散水给排水、热力、电气工程施工至室外第一口检查井。

  2、工作内容:

  2.1以本补充协议约定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甲方邀标文件为基础,包括但不限于整个工程的物料供应(补充协议有约定的除外)、施工、建成、缺陷修补、竣工及验收。

  2.2甲方分包工程预留、预埋以及构配件(或设备、部件等)安装后的堵补工作。

  2.3在施工期间,对工地附近现存的一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配套、消防通路等进行保护,使其维持正常的情况,并修补因工程施工所引起的破坏。

  2.4完成并满足乌鲁木齐市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达标要求的有关工作。

  2.5按本补充协议要求完成竣工验收所需的应由乙方负责的工作,提供竣工备案所需的一切资料,并配合甲方申报竣工验收,提供的竣工备案资料须满足城建档案馆接收城建档案的要求。

  2.6.乙方作为本工程的总承包责任人,必须对本工程负全责,包括但不限于对整个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总控制,对甲方分包单位、甲方指定乙方分包单位的施工进行全面协调和管理,及时解决因工程施工而引发的邻近居民投诉等问题。

  2.7完成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其他合同协议文件要求乙方履行的任务及工作,包括正常施工所需的一切附带的工程、因甲方设计缺陷造成的增加项目及临时工程。

  2.8甲方认为需要委托乙方施工并完成的在协议外的单项工程或零星工程。

  第三条甲方分包工程、材料(设备)供应

  1、甲方分包工程:

  1.1甲方分包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消防及通风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景观及园林工程、机械土石方工程。

  1.2乙方必须认真履行本合同,甲方保留甲方认为在有必要的时侯除第三条第1.1款约定的甲方分包工程以外的由乙方承担的工程项目直接分包第三人的权利。

  1.3甲方分包工程乙方有施工资质的需向甲方分包单位提供,乙方计取协议约定的乙方应计取的相关费用(配合费),对此乙方承诺完全认同并全力配合。

  2、甲供材料(设备):

  2.1甲供材料(设备)品种:

  2.2甲供材料(设备)管理:

  2.2.1甲供材料(设备)的数量、到货时间,由乙方编制甲供材料(设备)总需求计划,在使用前2个月前报甲方。乙方不及时上报或上报的数量有误,由乙方承担责任。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甲供材料(设备)数量的变化,乙方应在收到变更通知后5日内,将变更后的需求计划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若不及时上报,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2.2甲供材料(设备)的供应,甲方提前8小时通知乙方甲供材料(设备)的到货数量和到货时间,且甲方负责运到工地,乙方应会同甲方及监理依据甲方封存样品、材料商提供合格证等相关资料组织验收,并按照甲方要求办理出库手续,在相关文件上签字。乙方负责甲供材料(设备)的卸车、场内运转、清点、验货、接收、保管等一切后续工作,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若乙方不配合,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甲供材料(设备)交付乙方后,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因乙方原因导致甲供材料(设备)遗失或损坏,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材料遗失导致工程无法正常进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2.3若乙方接收甲供材料(设备)后,发现存在如下问题:(1)材料、设备的品种、质量等级、规格、型号等与约定验收标准不符(2)应有的附件或配件不齐全均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因乙方未及时书面告知甲方而引起的相关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2.4乙方提供加盖公章的甲供材料(设备)接收人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乙方授权现场材料接收人限定2人以内。乙方逾期不报,甲方不予办理甲供材料(设备)供应,所造成的相关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2.5对已进场并办理出库的甲供材料,根据建筑施工规范及相关部门要求须进行复验的,乙方在使用前应及时通知监理见证取样并送往实验室进行复验,复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2.2.6乙方在工程完工后(或冬休停工后)14天内,与甲方核对甲供材料(设备)领用量,并出具材料实际领用量汇总表,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2.2.7甲供材料(设备)乙方实际领用量超过竣工结算定额用量3%以内时(含3%),超额领用的甲供材料(设备)甲方按甲方实际采购单价进行扣款甲供材料(设备)乙方实际领用量超过竣工结算定额用量3%以上时,超额领用的甲供材料(设备)甲方按甲方实际采购单价的2倍进行扣款。【定额用量=图算工程量*(1+定额损耗率)】

  3、甲定乙供材料(设备)

  3.1甲定乙供材料(设备)的品种:钢材、商品砼、电线电缆、给排水管材、穿线管、桥架、配电箱、开关插座、散热器、热空气幕、防火门、给水泵、排污泵、防水材料、轻质隔墙板、grc构件、塑钢窗、单元门及进户门。

  3.2、钢材、商品砼、电线电缆、配电箱、开关插座、给排水管材、穿线管、桥架、散热器、热空气幕、防火门、给水泵、排污泵、防水材料、轻质隔墙板、grc构件,在使用前2个月申报不少于3种品牌的材料价格、甲方在乙方提交材料报告后1月以内审定,最终按甲方审定的品牌及价格乙方进行采购及施工、如乙方没按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材料报告、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已负责。

  4、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除甲供材料(设备)外所有与完成本补充协议约定的工程有关的材料均为乙方采购。乙方自购材料必须满足国家相关验收标准。甲方保留甲方认为在有必要的时侯对乙方自行采购材料(设备)直接采购的权利,乙方需无条件的给甲方出具付款委托及出具建安发票。

  第四条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为日历天,开工时间20__年3月16日,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无法按期开工,相应节点工期时间及竣工验收时间顺延,但节点工期绝对日历天数不作调整。

  2、20xx年5月30日前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以内乙方必须备案完毕(非乙方原因除外)。

  3、乙方应按以下节点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进度,若节点工期或总工期延误,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甲方不因节假日、高考、停水停电、恶劣天气、承包范围或施工范围有增减等原因给乙方顺延工期。但以下情况发生后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24小时内书面报监理、甲方审核批准后,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4.1地基需作技术处理,处理工期超过3天以上。

  4.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开工、施工障碍、停建、缓建等情况。

  4.3不可抗力。

  5、乙方作为有经验的承包商在本工程投标时已充分查看施工现场及周围的环境,已充分掌握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气候、道路、交通流量等情况,因此以上因素均不能构成乙方工期顺延的条件。

  6、甲方认为需要委托乙方施工并完成的其它单项工程或零星工程,其取费仍按合同定额核算、乙方不能因承包施工范围的调整而要求延长工期(不在关键线路上的施工任务)。

  第五条工程质量、图纸

  1、质量标准:一次性五方及质监验收合格。

  (一)、质量标准要求及工程保修: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等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标准及自治区、乌鲁木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各项强制规定标准要求,并满足设计要求,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2)、乙方所用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附质保书或出厂合格证。

  (3)、质量等级要求:质量监督站一次性验收合格的为合格工程。

  (4)、工程保修金为本工程结算总造价的5%,保修条款按国家“房屋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执行。

  (二)竣工资料移交

  (1)各单位工程经质量监督站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三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分别移交乙方各单位工程应完成的全部工程内容及移交全部钥匙,撤出设备及施工人员,工完料尽场地清。如未按期交付,视为乙方工期延误并承担工期违约责任。

  (2)每一单项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竣工验收并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同时乙方必须提供给甲方四套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xx》编制完整的竣工资料(含竣工图一套)备存,并配合甲方将竣工资料移交至档案馆备案。

  2、为确保工程质量,乙方进场时所使用的模板必须为新购的竹胶板或木模板,且厚度不低于1.5cm所采用的模板支撑体系必须为钢管支撑体系,若未按以上要求实施,乙方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五方验收及质监站参加的竣工验收”仅代表工程符合了国家的最低质量标准,并不代表工程质量已经实际达到甲乙双方约定的竣工质量要求,故不视为工程已竣工,也不作为竣工结算的条件。对此,乙方已理解并接受“五方验收及质监站参加的竣工验收”只是达到甲乙双方约定的竣工要求中的一项必要条件,是乙方及监理单位开展100%细部检查、整改工作的开始,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各项问题,乙方应采取措施积极整改。为此,质监站参加的竣工验收不视为最终竣工验收,该验收时间不能作为竣工结算的起始时间,只有在施工单位完成入住前整改工作并达到甲方及甲方物业公司要求且签字确认后(施工单位完成整改后,甲方及甲方物业公司在一个月内完成验收),方可提交正式的《竣工结算申请报告》,填报《竣工结算申请表》报甲方审批,得到甲方的签字认可后,方可进入竣工结算审批程序(五方验收后在本补充协议规定的时间内乙方提交竣工结算资料)。

  4、图纸: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3套(其中1套有图审章),工程施工及制作竣工图所需的图纸由乙方自行加晒,甲方配合。

  第六条暂定总价款及其包含的内容

  1、暂定总价款:¥__________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整。其中:住宅楼工程暂定____________万元地下车库工程暂定____________万元。暂定总价款为本补充协议第七条第1.2款确定的单方造价*按定额计算规则计算的建筑面积。

  2、暂定总价款包含的内容:

  2.1本工程全套施工蓝图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甲供材料及甲方分包工程除外)。

  2.2甲方分包工程的配合费。

  2.3为完成本合同条款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与工程有关的乙方应缴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抢工等费用)。

  2.4承担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用,交易服务费及其他备案费用按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比例承担。

  2.5包含工程竣工验收完毕至移交给甲方包含所有:人工费、措施费、风险费及破损修复费等相关费用。

  第七条工程进度款

  工程进度款支付:

  1.为方便工程过程中的付款,经甲乙双方共同测算,单方造价暂按以下确定:住宅楼(即正负零以上)______元/平方米,地下车库工程______元/平方米,此暂定单方造价含完成本补充协议确定的工作内容所需的人、材、机及部分材料、人工调差,仅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各项目分部分项工程造价按下表分配比例执行,若误差超过暂定价款的10%以上时(不含10%),主体分项工程暂定单价______年底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调整:

  2、工程开工后,地下主体工程及地上三楼封顶经交验合格后支付正负零以下暂定价己完工程造价的75%进度款(经双方认可的金额)

  3、工程施工到主体四层楼封顶交验合格支付一层主体工程造价的75%(经双方认可的金额),五层楼封顶支付二层主体工程造价的75%(经双方认可的金额),其它楼层支付工程款以此类推,主体封顶30天后支付主体工程造价的75%(经双方认可的金额)

  4、主体建筑装修及水电安装按每完成一个施工阶段,每一阶段形象进度完成后支付75%工程款(经双方认可的金额)。

  5、前述每一阶段施工进度完成后,由乙方于每月25日前将形象进度报表交甲方,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当月完成工程量,审核完毕经乙方确认无异议后10日内按审定的工程款及支付比例支付给乙方。(每月支付一次工程款)

  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结算过程中支付已审核的进度造价的15%

  7、工程结算完成后,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扣除5%的工程保修金后其余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8、第二次工程款支付需施工单位提供第一次民工工资支付证明(以后每一次付款均需要提供民工工资支付证明、即农民工劳务单位的原始领工资的签字)。工程款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时,施工单位应结清民工工资。如乙方单位未结清民工工资,发生的任何因民工工资纠纷均与甲方单位无关,由乙方单位自行处理。如发生民工围堵甲方办公场所或上访事件、每次扣乙方合同总价1%作为违约金、甲方付乙方工程款时乙方应提交付款申请、经甲方工程造价部门审核确认、经确认后乙方应将确认的工程款祥细列出其支付清单、同时应在其项目部公示栏上公告。

  9、甲、乙双方约定,工程所发生的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不计取。

  1.2.1进度款支付表:

  1.3工程实际施工满足上表要求后,甲方以每月实际完成分项工程的建筑面积为基础,按上表中的付款比例及金额审核进度款

  1.4质监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本补充协议总价款的85%。

  1.5项目移交甲方后并办理完竣工结算后,支付至竣工结算总价款的95%(含配合费等)。

  1.6剩余竣工结算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

  1.7若乙方按甲方要求节点工期按时保质的完成,根据监理及甲方对乙方在本合同条款实施过程中评价,除按本合同条款约定比例支付已完工程75%的进度款外,甲方可于20__年年底、向乙方支付已完工程10%的进度款用于乙方支付民工工资、及其它款项。

  2、工程进度款审批程序:

  乙方每月25号填写《月进度款申请表》报监理,监理在2日内审查完毕后转交甲方审批,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支付进度款(节假日顺延)

  3、与工程进度款有关的其他条款:

  3.1因重大设计变更及合同条款外新增项目所增加的费用,若单项费用总额在10万元以上,累计变更增加费用在20万元以上时,甲方审批完成后,在次月进度款中支付变更实际完成产值的75%若单项费用总额小于或等于10万元,在竣工结算后支付

  3.2甲方支付每次工程进度款时,扣除甲方所代缴的水电费(含损耗分摊)

  4、乙方申请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按以下方式提供建安发票:

  4.1乙方是在甲方项目所在地外的乌鲁木齐市辖区注册成立的企业,须向甲方提供《外出经营活动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向甲方提供《外出经营活动税务登记证明》的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建安发票

  4.2乙方是在____________辖区外注册成立的企业,须向甲方提供《外出经营活动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向甲方提供甲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建安发票。

  5、乙方须完整、正确填写以下信息以备甲方能准确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

  收款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全称:

  开户银行行号:

  开户银行账号:

  财务部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传真号码:

  第八条竣工结算

  1、竣工结算资料:

  竣工结算资料一式两份,资料经甲方签字确认后,甲方不再接收乙方补报的任何相关竣工结算资料。竣工结算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1乙方投标文件

  1.2经甲方确认的工程签证单、设计变更和图纸会审纪要

  1.3经甲方确认的材料限价单和甲供材料(设备)领用量汇总表

  1.4竣工结算书(含用“广*达”正版计算的电子文本)。

  1.5甲方工程部确认的竣工图。

  2、竣工结算的原则:

  2.1计量原则:20xx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实体项目)(措施项目)、20xx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xx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2、人、材、机价差调整执行自治区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施工同期的相关造价信息文件,造价信息内容未涉及材料按甲乙双方经市场询价后,相关管理人员签字认可后作为结算依据。

  2、1除双方约定计取的费用外,不再计取任何费用。

  2.2计价原则:

  2.2.1:按《20xx年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汇总表》及相关配套文件计价,按20xx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核定工程类别按中限取费人、材、机价差调整执行自治区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施工同期的相关造价信息文件,造价信息内容未涉及材料按甲乙双方经市场询价后,相关管理人员签字认可后作为结算依据。造价信息与实际采购价有出入时,风险分担按新建造20xx[4]号文执行。除双方约定计取的费用外,不再计取任何费用。(实际采购价的认定程序:材料进场需由监理、甲方现场代表对货物及随货同行单的数量给于确认签字、并及时将确认的随货同行单交招采部、由招采部及时询价认定,需双方签字认可)。不计取冬雨季施工费(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冬季施工经甲方批准后按相关定额规定计费)

  2.2.2.天棚刮石膏腻子按10元/m2计入定额直接费,其中7元/m2参与取费进入竣工结算。2.2.3(项目涉及土方工程采取固定单价结算:免爆27元/m3,土方挖运:外运28元/m3、内转12元/m3、回填内倒土方9.5元/m3

  2.2.4.项目涉及防水工程按建筑安装工程四类下线计费)。

  2.2.5综合单价项目:塑钢门窗、铁艺栏杆工程、楼梯间铺装工程。塑钢门窗、铁艺栏杆工程项目按施工时甲方核定的综合单价计算。乙方依据甲方核定的综合单价计取10%含税管理费,不再计取其它费用楼梯间铺装工程按甲方核定的综合单价包干,不再计取其他费用综合单价是指完成该项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各种损耗、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利润和税金等全部费用综合单价一经确定不作调整。

  2.2.6人工费调整:按本工程施工期间自治区建设厅及乌鲁木齐市建委发布的人工费调整政策执行

  2.2.7乙方自购材料的调差:根据乌鲁木齐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施工当期《工程造价信息》上公布的单价作为竣工结算单价(含焊接钢管和镀锌钢管)《工程造价信息》上没有的材料单价,以甲方核定的单价作为竣工结算单价。

  2.2.8钢材、商品砼以甲方核定的单价作为竣工结算单价(甲方并给予乙方钢材、商品砼税金)。

  2.2.9水电费:按甲方代乙方实际缴纳的金额进行结算(含损耗分摊)。

  2.2.10甲方分包工程配合费按分包工程结算价款的3%计取(详见合同附件三期工程总承包单位计量、计价标准汇总表)。

  2.2.11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的竣工结算:计量计价原则依据上述竣工结算原则执行,包含因甲方设计缺项造成施工项目增加部分。

  2.2.12若20__年冬季乙方所施工项目不供热,乙方需将已安装完毕的水表进行保护性拆除,于20xx年4月进行二次安装,二次拆除及安装费用不再计取其他费用。

  2.2.13施工现场按有施工场地考虑,乙方自行考虑临建搭设方案,甲方可提供暂时不用的场地交乙方使用,但甲方对该场地有使用需求时,乙方无条件在甲方要求时间内撤出并将相关垃圾清运至垃圾场,不得提出费用索赔。

  3、其他约定:

  3.1本工程竣工结算甲方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审核。

  3.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对乙方报送的竣工结算进行审核,若乙方不配合,影响工作进度或使审核工作无法进行,视为乙方认可审核单位的审核结果。

  3.3乙方在报送竣工结算资料的同时报送乙方委托的造价师的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在结算过程中,乙方若需更换造价师,需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的同意,且原造价师签字确认的相关数据在以后的审计工作中不再重复计算。

  3.4乙方《竣工结算申请表》经甲方批准后60日内甲方及甲方委托的审计单位将竣工结算审核完毕,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竣工结算日期拖延,甲方另行安排时间办理,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3.5乙方报送的竣工结算总造价与最终审定竣工结算总造价的差额应控制在5%以内(含5%),若乙方报送的竣工结算总造价超过最终审定竣工结算总造价的5%,由乙方按以下方式承担甲方支付给造价咨询单位的审计费:审计费=乙方报送竣工结算总造价*5‰+(乙方报送竣工结算总造价-最终审定竣工结算总造价)*5%,由乙方承担的审计费甲方有权在竣工结算时直接扣除。

  第九条履约担保

  1、本补充协议签订10日前,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600.00万元到甲方指定账户,作为承担本工程的前置条件。

  2、乙方按照本补充协议节点工期及总工期的要求按时完成施工内容并验收合格后,乙方不欠农民工工资与供货商货款、甲方向乙方返还履约保证金:

  3、农民工保证金及劳保统筹由乙方交政府相关部门。

  4、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5、由于____公司无理占用甲方部分土地,影响正常施工,因此需施工单位在不违背国家政府相关法规的前提下,在年月日之前将其从甲方土地上清离,把相应地上设施予以拆除并腾空。

  第十条劳务

  1、乙方必须使用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具有相关资质的劳务公司。

  2、乙方必须和具备相关资质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乙方所签订的劳务合同和班组花名册必须于进场前送甲方备案。

  3、乙方应办理现场劳务用工人员的人身伤害保险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负责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人身伤害事件,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材料、设备的.管理

  1、材料、设备代用:根据工程质量或市场变化需要,经征得设计单位、监理和甲方同意,乙方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担超额部分的经济支出,节省的费用归甲方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担超额部分的经济支出,并承担延误的工期及相应的经济责任,节省的费用双方按6:4分成(甲方为6、乙方为4)。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在进场时通知监理和甲方共同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依据施工规范需要抽检的材料,乙方必须同甲方、监理三方代表在现场随机抽样,送检合格后方能用于本工程。甲方、监理要求乙方提供材料、设备相关资料时,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

  3、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进行规范及补充协议中未要求的,但甲方认为有必要的检验和测试,以证明材料、设备性能或证实材料、设备性能满足规范、指标的要求。若经检验和测试,证实材料、设备满足规范、指标,则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若经检验和测试,证实材料、设备不符合规范、指标,则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且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不因材料、设备出具了合格检验、测试报告而免除乙方应承担的保修义务或本补充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管理

  1、设计变更的管理:

  1.1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乙方按设计变更通知要求进行施工。若乙方收到设计变更通知时,变更部位已施工或正在施工,乙方必须立即停止,并马上通知监理和甲方核实,经甲方、监理核实属实后,办理签证。

  1.2对设计错误、遗漏或不合理之处,乙方有义务及时书面告知甲方。

  1.3因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减的,若竣工后工程实体仍然存在且可以根据相关图纸、设计变更等资料确定工程量的,不予办理现场签证,竣工时甲方按相应资料计算若竣工后工程实体内已不存在或很难按图纸资料计算工程量的项目,办理现场签证。

  2、现场签证的管理

  2.1现场签证按甲方规定格式。

  2.2现场签证应进行编号、明确施工单位、发生时间、签证原因、工程量、所涉及费用(附工程量和费用详细计算式)及完成情况回执确认等详细情况(缺少任何一样均视为无效签证),乙方项目经理必须在报送的现场签证单上签字并加盖项目章。签证发生时间与书面报送甲方时间间隔不得超过3天。

  2.3乙方报送的现场签证单需一式四份,审核完毕经甲方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甲方专用的“变更签证审核专用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甲方分包工程的配合

  1、乙方必须为甲方分包工程提供下列管理、服务及在现场的必要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1及时提供现场垂直运输、堆放、保管及其它进场条件。在乙方合理工期内允许甲方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免费使用已搭设的施工脚手架和垂直运输设备。

  1.2给甲方分包单位提供距施工点30m范围内的水电接驳点。

  1.3负责甲方分包工程完成后的嵌缝补缝、收边收口等工作。

  1.4甲方分包单位工程移交乙方后,成品保护由乙方负责。

  1.5提供各甲方分包单位所需的基准点和标高。

  1.6乙方的施工进度计划中应包含甲方分包单位的进度计划,以确保工程整体按期竣工。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分包单位无法按时进场的,乙方应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1.7乙方负责甲方分包工程图纸与乙方图纸间相关联的尺寸、标高等数据的统一确定其在分项工程上的特殊要求,如:开槽、预留孔洞、预埋件等。

  1.8甲方分包工程的报建、竣工验收等工作由乙方负责完成。

  1.9乙方提供的与甲方分包工程有前后施工关系的施工面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2、除以上约定的配合责任外,乙方必须根据具体专业工程的特点与需要,按照甲方的指令完成所需的配合工作。

  3、甲方分包单位进场时,乙方应与其办理场地移交手续,乙方未办理场地移交手续,或场地移交时相关事项未予明确的,视为未移交。

  4、乙方不得向甲方分包单位收取任何形式的总包管理费或服务费,否则,乙方应按所收取费用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甲方、监理公司代表

  1、甲方代表:(身份证号:)。

  2、监理公司:新疆___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身份证号:。)

  3、监理公司权利与义务:以甲方与监理公司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为准,以及甲方批准行使的其它职权。

  第十五条甲方职责

  1、提供施工范围界址起50米以内的水电接驳点。甲方只提供项目施工现场一个水电接驳点,从施工现场接至临时设施建设场地的临时水电及后期使用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提供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和施工场地地下管线资料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的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3、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协助乙方办理其它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环保、夜间施工许可证和临时停水、停电、中断交通道路等的申请审批手续,发生的费用按国家政策规定、结合本补充协议有关规定执行。

  4、将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的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

  5、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根据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进行调整、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

  6、有权对工程放线、隐蔽等关键工序进行复核或检验,若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和承担相应损失。

  7、按本补充协议规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第十六条乙方职责

  1、乙方委派(身份证号:)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为本工程项目经理,乙方项目部组成详附件一《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及劳务负责人名单》。乙方资料文件的有效签收人为(身份证号:)

  2、乙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工地例会和甲方主持的且需要乙方参加的其它会议。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全套正式施工图后14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监理及甲方审核批准。

  4、乙方根据甲方对施工现场及项目情况,自行考虑临时设施的搭建,甲方按本补充协议约定的计价原则给予计算,临时设施迁移造成的重新搭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的脚手架施工方案须报监理及甲方审批,但甲方和监理的批准并不免除乙方的责任,乙方应对此方案负全责。

  6、乙方在每月25日前将下月施工计划和本月计划完成情况、未完成情况的说明(包括拟采取的措施、最终完成时间)。

  7、组织管理好施工现场,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为甲方客户看房创造便利条件,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安全文明、临时设施费用中。

  8、停电时,乙方提供一台功率与施工用电相匹配的柴油发电机(安装自动计时器,记录发电时间),以保证工程(含甲方分包工程)连续施工,确保工程进度,若甲方分包单位需要使用乙方柴油发电机,乙方应按实际成本收取费用。

  9、现场建筑垃圾由乙方随时清理并运走。若乙方未清理,导致甲方在监理或其他第三方的见证下另行委托他人清理,则按所发生的费用的2倍,从应付乙方的当次进度款中扣除。

  10、乙方应按甲方指令撤出生产区及生活区临建、机械设备、剩余材料及全部施工人员,并进行场地清理,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11、乙方自行办理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环保、夜间施工许可证和临时停水、停电、中断交通道路等的申请审批手续,并配合甲方的施工许可、预售许可、质量监督等手续的办理。

  12、进场后3日内,乙方须记录接收工地时的场地标高(须由监理公司复核),并编制方格网图,报甲方、监理审批签字认可。

  13、按本补充协议要求完成竣工验收和提供满足城建档案备案的竣工验收资料。

  14、乙方对本工程负全责,包括但不限于对整个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总控制,对各甲方分包单位进行总协调。

  15、承担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乙方该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放线费、排污费、水电费、施工场地的清理、平整、施工场地硬化及相应的拆除等费用。

  16、甲方按补充协议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按时支付民工工资,若因乙方拖欠民工工资导致被媒体曝光、民工上访或政府干预等事件发生,乙方除承担自身的法律责任外,还应对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7、若甲方在20__年冬季不供热,乙方需将给、排水管道内的水排放干净,确保冬季管道不出现冻裂现象,且不增加相关费用。

  第十七条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应按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或标准,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和第三者的安全。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

  1、本工程竣工日期以工程竣通过质监站验收并在验收文件上确认的日期为准,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1乙方与甲方签署《质量保修书》。

  1.2乙方进行了100%细部检查,完成分户验收,并整改合格且得到甲方及物业公司的确认。

  2、正式竣工验收后,对甲方及甲方物业管理公司提出的整改要求,乙方必须在7日内整改完毕,经监理、甲方核查合格后,乙方将工程移交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将工程交付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3、乙方负责在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办理完成《城建档案验收证书》。

  第十九条保修

  1、保修期自质监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保修范围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设质量保修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质量保修金为竣工结算总价的5%。房屋建筑地基基础和主体工程保修期满1年后返还质量保修金相应部分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返还质量保修金相应部分,五年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返还剩余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3、在保修期间内,若为乙方原因应承担保修责任,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到场检查维修,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修复,并按所发生费用的2倍扣除质量保修金,不足部分,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4、乙方承担因施工质量引起的业主索赔的经济、法律责任,相应费用从乙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第二十条违约责任

  1、根据本补充协议第四条第3款对节点工期具体时间的规定,若乙方节点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承担违约金20xx元,关键节点加倍执行。总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承担违约金5000元,总工期每提前一天,甲方奖励5000元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实际总工期延误超过20日,甲方有权同时扣除20%履约保证金,且不免除乙方继续履行补充协议的义务由于乙方原因,工程竣工验收后超过15日未移交给甲方,乙方承担本补充协议暂定总价款的5%违约金,甲方有权在竣工结算中扣除。

  2、根据第三条第2.2.1款,若乙方未在规定日期内上报甲方,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同时承担1000元/次违约金。

  3、根据第三条第2.2.2款,若乙方未按甲方规定进行配合,乙方承担1000元/次违约金。

  4、根据第三条第2.2.6款,若乙方未按甲方规定进行及时配合,乙方承担5000元违约金。

  5、根据第十六条第2款,乙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参加甲方会议(经报甲方同意除外),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次。

  6、根据第十六条第16款约定,每发生一次,乙方承担违约金20万元。

  7、乙方因管理不善导致现场发生不安定事件(如聚众打架、闹事……),视为乙方违约,根据情节轻重乙方按20xx-20000元/次支付甲方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财产及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直接损失。

  8、若乙方将本工程转包、违法分包、联营、挂靠承包或乙方已明显无力履行本合同条款约定的责任与义务,除限期改正外,甲方有权处以乙方本补充协议暂定总价款2%的违约金,同时甲方保留终止本补充协议的权利,若甲方重新选择施工单位,对乙方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再行结算。

  9、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解除本补充协议的,乙方须按本补充协议暂定总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要求乙方限期7日内退场。

  10、在甲方职责完全履行的前提下,乙方擅自解除本补充协议或中途退场、停工的,乙方应承担补充协议暂定总价款的30%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11、乙方使用不合格或假冒伪劣材料、设备,除整改合格外,乙方应承担所使用的材料、设备总价的2倍违约金,同时承担因整改导致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按本条第1款执行。

  12、乙方主管部门、甲方或监理单位的例行检查中,达不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的,乙方应承担1000-5000元违约金导致停工的,每停工一次,乙方承担5000—20000元违约金。

  13、对乙方的违约处罚,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若乙方拒绝签收,监理、甲方签字确认即生效本补充协议所约定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当期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中扣除。

  14、若甲方未按本补充协议约定支付工程款,甲方除支付工程款外同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延期支付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一条争议

  双方在履行本补充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仍不能解决,双方均可向本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合同条款的生效

  1、本补充协议乙方加盖公司印章、项目承包人签字起生效。

  2、本补充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所达成的本补充协议书面文件为正式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三条合同条款份数

  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附件

  本补充协议附件为也同为正式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正式合同和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附件共四份:

  附件一《乙方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名单》

  附件二《三方质保协议》

  附件三乙方《投标文件》

  附件四《工程总承包单位计量、计价标准汇总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订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设的合同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开发的土方分项工程由乙方承包施工。

  二、承包范围:

  1、新建房屋的基坑土方工程和老建筑物遗留的`基础砖、石、砼的挖掘,破碎、装卸、运输和清理弃至场外。

  2、施工所需的机械、工具、能耗、维修等均由乙方承担。

  三、承包价格:

  1、土方、建筑垃圾、杂物、破碎快料外运,每立方米元,甲方需留用的土方,乙方应在甲方指定位置及要求堆放,每立方米元。以上价格的工作内容包括挖、装、运、卸、外运,还包括途中产生的费用和卸物的地点由乙方解决和费用承担。

  2、施工时遇到体积大于0.6立方米砼、钢砼,或厚度在30厘米以上的基础需要破碎,按实际体积计算,破碎费每立方米元。

  3、砼地坪厚度超过20厘米,需要使用炮头机打,每平方米元,含破碎物清理外运。

  四、工程量、计量方式:原始地面标高每棟房屋测6-8个点的平均数,由甲、乙双方共同测量并做好记录。(监理单位进场后可同时参加),参加人员签字后土方开挖,待基坑挖好后,基底标高再测量记录,经参加人员签字生效,(砼破碎工程也同样记录、签字生效)。记录表格采用土方测量记录单(甲方提供)。

  五、施工质量和进度:乙方在施工进度中应根据甲方和监理人员指定的时间、施工范围和施工图要求进行施工,工作完成后应甲方和监理对质量认可后双方测量签单。

  六、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定期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教育,并做好安全工作措施,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有上岗证,因安全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施工过程中,遇到通信光缆,电缆和文物等重要迹象应立即停止施工,报告现场管理人员或甲方领导,待事情处理后再施工。

  七、付款方式:

  1、考虑到施工周期(各栋房屋不一定同时开工),定于每月的号结算一次,结算根据施工时每栋房子已经签字的记录单,按完成量的70﹪付款,余款待小区改期工程全部完工1个月后的3个月工作日内结清。

  2、付款时凭税票并经相关人员签字注明已完成付款的房屋楼号。

  八、其它事项:

  1、如甲方需工程进度加快而乙方无法跟进施工时,甲方可另行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2、由于甲方付款不到位,乙方可顺延工期。

  九、本合同经双方商定,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则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的合同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内容:

  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项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项

  第五条本合同设计费

  估算为____元人民币

  付款次序占总设计费(______%)付费额(______元)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款______%定金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

  第二次付款______%;

  第三次付款______%;

  第四次付款______%;

  第五次付款______%。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双方责任

  1、发包人责任

  (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在____天以内时,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____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样、数据、计算机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索赔。

  2、设计人责任

  (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

  (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年。

  (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的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的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全部设计费支付。

  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____%。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支付设计费。

  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

  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____%。

  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__、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的合同10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友好的协商,同意乙方挂靠甲方企业资质,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如下条款:

  1、乙方作为甲方具有一定施工能力的施工队伍,代表甲方在郑州移动市区分公司内负责各单项预埋管线及线路工程的施工,乙方按照施工合同的开票金额(每个单项合同)向甲方交纳%管理费。

  2、乙方通过甲方所承接施工的工程,根据工程建设单位要求,按期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凡是用包工、包部分材料的工程项目,自购材料部分工程协调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应自觉向国家交纳各种税费。完善工程管理,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工程施工。

  3、乙方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建设方提供的工程所有材料,乙方负责施工中材料领取,及剩余材料的核对移交,办理相关的签字手续,同时报甲方备案,甲方可根据乙方审计后工程核对乙方工程使用材料,如发现乙方倒卖工程材料、剩余料,凡因工程材料严重影响到甲方形象及信誉者,甲方将按照司法程序办理有关手续,上报公安检察机关。

  4、乙方从事的工程施工活动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有违法行为,否则后果自负。乙方要维护好甲方的形象,不得做有损甲方形象的事,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5、乙方经营要符合国家《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乙方使用人工,必须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乙方为用工单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用人单位。乙方与其人员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6、乙方的业务费自行承担。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债权债务自行承担。

  7、乙方所承接的工程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否则,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8、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在其所在地以外的地方承接任何工程,工程施工中所产生的任何问题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如有上述情况情节严重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9、乙方应认真负责进行施工,确保各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发生的.质量安全、伤残亡事故由乙方负一切责任,包括民事赔偿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与甲方进行纠缠,甲方不负任何民事赔偿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

  10、乙方施工全过程严格要求进行施工,确保现网网络安全、稳定运行,如果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现网网络故障,乙方要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必须按照通信技术规范向建设单位提交合格的通信工程,工程验收及工程保修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有上述情况情节严重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11、乙方应为参与施工所有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乙方要确保民工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并保证将工资发放到每个民工手中,方可进行工程施工。

  1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一年,一年内双方若有异议,可提前一个月友好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如果一年内本合同所涉工程未竣工,合同的有效期顺延至乙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竣工交接完毕之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的合同11

  建设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立合同单位: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经借款方申请,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基本建设。为明确各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人民币(大写)_____万元。用于_______,预计分年用款为: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第二条 借款方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内,根据批准的年度计划和建设进度编制年、季度用款计划,送贷款方审查凭以供应资金。贷款方保证在核定的年度贷款计划内,按基本建设贷款的`有关规定及时供应资金。如因贷款方责任,资金供应不及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 借款方在贷款方开立帐户,根据工程情况将贷款按月(季)分次转到存款户支用,全部贷款由贷款方监督使用。借款方如不按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和收回贷款。

  第四条 贷款期限:自____年__月起,至____年__月止,共为__年__个月。其中建设期从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还款期从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分年还款计划如下: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第五条 贷款利息,按年息___%计收;借款方不能按上述约定归还的,从次年开始未归还的贷款作为逾期还款加息___;挪用的贷款,从挪用期间加收罚息___。贷款利息按实际支用数计息并计算复利。如因国家政策性的利率变动,本合同贷款利率根据政策相应调整。

  第六条 还本付息的资金,经各方商定,同意用贷款项目的下列资金偿还:

  1企业自有资金;

  2.基本建设收入;

  3.交纳所得税以前的新增利润和经税务机关批准减免的税金;

  4.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基金;

  5.实行投资包干分成部分。(附:贷款项目预计经济效益表)

  借款方对偿还贷款本息以___________方式提供担保。担保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七条 全部贷款到期,贷款方发出逾期通知3个月后,借款方仍不归还的,贷款方可以依据担保协议向借款方或担保方收回贷款。

  第八条 如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产品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协商签订变更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 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失效。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如果超过3个月以上不使用贷款,合同即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2份,借、贷双方各执1份;副本___份,借款方主管部门、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单位各执1份。

  借款方:(公章) 贷款方:(公章)

  地址: 地址:

建设的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应甲方要求,在原甲方与乙方20xx年5月11日签订《临沂市罗庄区高新区创新大厦内外广告牌设计、制作及安装合同》的基础上,现根据甲方要求,作相应增项。根据原施工合同精神,经双方协商,作如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范围:20xx年6月3日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做出相应的设计制作安装。

  二、工期要求:20xx年6月3日至20xx年6月18日。

  三、新增工程量:

  详见附表一:《高新区创新大厦后期加工标牌一览表》

  四、质量要求:按原合同承诺履行。

  五、付款方式:按原合同执行。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六、其它:

  1、本协议其它内容仍按原合同执行。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与原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盖章)乙方: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建设的.合同13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各方利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期限

  1、本合同总工期为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结束。

  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

  (1)施工现场不符合安全施工;

  (2)设计范围内重大设计变更;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及战争)而影响工程进度;

  (4)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的十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报告。

  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在十天内予以确认和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要求已被确认。

  四、工程价款

  工程总价:人民币元整(¥元)。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5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元整(¥元);

  2、工程施工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40%的款项,即人民币

  元整(¥元);

  3、工程验收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即人民币元整(¥元)。

  六、工程验收

  1、当该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

  甲方应在7天内安排验收工作,并告知乙方参加验收。

  乙方自提出申请验收报告7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验收的,则视为该工程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运行正常,通过验收。

  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若需启用,须与乙方协商,经同意方可使用。

  若未经乙方同意启用,将视为通过验收。

  3、整个工程验收合格,则通过竣工验收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

  4、工程未通过验收,引起争议时,请求第三方验收。

  七、验收标准

  本工程以相关设计方案、图纸为依据,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则按照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指派人员为工地代表,负责协调甲方的相关事宜。

  在工程履行过程中此指派人员的所有签名视为甲方行为。

  (1)负责本工程的监督,积极协调施工配合关系。

  (2)负责对乙方进度、安装质量、安全保护、综合管理的监督。

  (3)提供有利施工的现场条件。

  (4)审核工程计划进度表。

  (5)负责对图纸、方案的审核、确认,负责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设计图纸变更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和其他必要的签证。

  (6)负责竣工验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资料后一周内组织验收。

  (7)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价款。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设计图施工,质量技术指标符合工程的各类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施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3)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开竣工通知书等,及时送甲方。

  (4)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并准备竣工技术图纸,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竣工资料应满足甲方要求。

  (5)组织有技术水平的施工队伍,明确现场技术及施工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得随意变动。

  九、服务条款

  无。

  十、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2、由于乙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则视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3、由于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4、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十一、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合同签订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指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以及经双方同意属不可抗力的事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遇不可抗力事故,甲乙双方均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阻止损失的扩大。

  若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3天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视为同意。

  3、如果甲方未按合同付款,且延期支付任何一笔款项的期限达到60日的,乙方有权中止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甲方延期付款期限达到12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权请求甲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4、如果乙方未能如期完成工程,且延期的期限达到60日的,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整个工程延期的期限达到12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权请求乙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5、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终止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其他条款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未尽事宜协商确定。

  合同签定地:

  十四、合同文本和效力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建设的合同14

  签订合同双方:

  征用土地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被征土地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____(审批权力机关)批准的_________建设项目的计划任务书和工程选点报告等文件,按照《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和_____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经甲方向征地所在地的土地管理机关申请和_____县(或市、省)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经甲方双方实地查看、反复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征用土地数量及方位

  甲方征用乙方土地共____亩,稻田____亩,水塘______亩,菜地_____亩,坡地______亩,宅基地______亩,林木______亩,共有树木_____株。所征土地东起________,南起_______,西起_______,北起_______.

  第二条征用土地的各类补偿和安置补助费

  1.根据___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关于征用土地的补偿规定,各类耕地(包括菜地)按该地年产值的_____倍(一般为该耕地年产值的三至六倍)补偿。征用无收益的土地,不予补偿。(征用园地、鱼塘、藕塘、苇塘、宅基地、林地、牧场草原等的补偿标准,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的办法执行;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还应按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向国家缴纳新菜地开发基金。

  2.根据___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规定,所征土地上的青苗按该地年产值的_____%补偿,所征土地上的水井、林木、水塘等附着物按_____办法补偿,房屋的补偿办法另订拆迁合同。乙方人员在开始协商征地方案以后抢种的作物、树木和抢建的设施,甲方一律不予补偿。

  3.各类耕地的年产值按耕地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核实,稻田按平均亩产大米为_______公斤,每公斤计价___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__元;旱地按平均亩产玉米(或小麦)_____公斤,每公斤计价____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__元;菜地按年均亩产大白菜____公斤计算,每公斤计价___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___元。

  4.根据《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的规定,乙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征地前农业人口和耕地面积的比例及征地数量讲师,共计_____人;甲方对乙方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所征耕地每亩产值的二至三倍计算(年产值按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计算,但每亩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其年产值的十倍);征用宅基地不付安置补助费(征用园地、鱼塘、藕塘、林地、牧场、草原等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省、市、自治区政府制定的标准计算)。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实地勘验征用地界、定立永久性界桩后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或商定于某段时期内几次)支付全部各类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共_____元(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土地年产值的二十倍),付款通过建设银行转帐托付。

建设的合同15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风险提示:

  对于承包方的主体资格审查应从有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否具有与所承包工程相适应的资质证书等方面。最好是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公司主体。如果承包方是个人,存在以下风险:

  1、本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建议发包给有资质的单位;

  2、对方所雇佣的工人发生工伤,对方直接携款跑路,我方可能被要求承担赔偿责任;建议让对方给工人购买意外险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讯地址:甲乙双方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施工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__________工程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风险提示:

  明确约定好工程期限有利于保障工程进度,是保证工程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另外,承包方如果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工程,发包方也可以据此要求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另外,在涉及工程工期的诉讼中,由于不同的原因所造成工期延误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因此,在履行工程合同中,发包方应当对可能出现工期延误的情况专门制定制度作出书面认定,比如增加建设项目、增加工作量、提供原材料和其他条件的时间等方面的事项,以避免将来发生诉讼时无据可查。

  5、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总共_______天。

  6、承包方式:

  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结算时间,以及明确约定拖延结算的违约责任,这样不仅促使发包方为避免承担违约责任而积极支付工程价款,同时也促使施工方积极完成工程,当出现发包方拖延结算、克扣工程款等问题的时候,走向诉讼维权的时候,合同约定也可以成为呈堂供证。

  二、工程结算和支付

  1、结算工程量的核实确认,按图纸设计量并能同业主结算的工程量为依据,临时工程以方案量并参照测量收方量为结算的依据。

  2、乙方应在每月____日前按甲方规定的报表上报,甲方向业主办理完毕工程结算手续后____日内向乙方办理工程价款结算。

  3、本合同外因设计变更或业主(或监理)原因而对新增项目的工程量与新增单价(或费用)在业主未批复之前暂不进行对乙方的计量和结算,最终的计量和结算以业主(或监理)的正式批复为准。

  4、设计修改的新增项目如本合同内有相应单价的执行此单价结算,无相应单价的双方在施工前协商签订补充单价。

  5、甲方按业主所结工程款(货币)的同等比例并扣除下述费用后向乙方进行支付。

  6、工程结算支付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乙方必须提供正规的发票。

  7、当工程结算达本合同工程价款总额的90%(含已扣质保金)时,甲方暂停付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双方办理竣工结算(扣除质保金)后在__________。天内甲方支付乙方。

  8、本合同工程质保金的支付:在甲方主合同全部履行完毕:验收鉴定、移交签证起至质量保证期满,经业主验收合格,业主支付给甲方工程质保金后____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但乙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如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修复费用应扣除)。

  三、工程进度

  1、乙方应按甲方的进度计划和指示实施本合同工程,工期自甲方开工令下达之日算起。

  2、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乙方均应按甲方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赶工措施应以保证工程按期完工为前提调整和修改进度计划

  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应费用。

  4、工程暂停施工后,乙方应与甲方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停工因素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乙方应在指定的期限内复工,若乙方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5、由于自然条件影响或业主原因导致的'工程停工、工期拖延等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潜在风险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部分,乙方无权就此向甲方索赔。

  6、工程实施期间不可避免的会出现窝工、停工现象,除甲方调剂工作面以外所发生的窝工与停工的费用一律不予补偿。

  四、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设计图纸及有关设计通知、主合同中的质量要求及甲方质量体系要求控制质量,接受甲方、监理、业主对质量监视、检查、控制。

  2、乙方应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控制度,配合甲方三检人员做好各工序的质量检查及验收工作。

  3、乙方应对其所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负全责,如发生质量事故,应在__________小时内报告甲方,对施工质量缺陷负责返工并承担相关费用;对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项目,甲方不予计量与结算。

  4、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施工过程质量验收程序要求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验收。产品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后可转入下道工序。

  5、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须经甲方及监理检查、验收签字后乙方才能进行覆盖,进入下一道工序。

  6、乙方所承担的本合同工程项目完工后______天内,乙方应按照监理、业主及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交合格的竣工资料一式__________份,并配合甲方进行验收工作,不提交竣工资料不予竣工决算。

  7、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乙方原因的,乙方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相应的质量责任。

  8、本合同工程缺陷责任期为________年,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若乙方未能及时修复责任期内的缺陷,甲方可另行安排其他施工单位修复,所发生的费用按实际发生由乙方承担,可在乙方的工程尾款及有关被扣留的费用中直接支付,同时乙方被扣留的质保金不予退还。

  五、施工安全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施工安全,对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安全负全责;发生安全事故(包括险情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甲方。

  2、因乙方责任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还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且被扣留的安全保证金不予退还。

  3、甲方统一监管本工程的文明施工,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乙方应积极做好本合同施工范围内的文明、环保工作。

  4、乙方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主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甲方,由于乙方的疏忽或过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施工材料、设备

  1、乙方应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设备,按实际需要向甲方提供入场施工设备清单(含入场时间),并按甲方现场总体要求进行停放管理,不得随意进出指定区域和乱停乱放。

  2、乙方入场施工设备必须是最大限度地满足施工需要,完好率不低于90%,若甲方一旦发现乙方使用的施工设备因完好率低下或数量不足等原因影响工程进度、质量时,有权要求乙方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乙方应予以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施工设备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离开现场,否则按违约处理。

  4、乙方施工设备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对安全风险较高的设备由甲方强制乙方购买相应保险。

  七、履约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交纳__________万元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的全部义务履约完成后无息退还剩余款项。

  八、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甲方应负责做好本合同工程的现场施工协调和组织策划及工程竣工验收。

  (2)甲方负责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套和转发设计、监理文件和施工指示,并对施工进行技术指导(含技术交底)。

  (3)甲方按主合同的总体进度计划及监理批复的施工进度,负责审核并批准乙方的施工方案、施工计划、施工资源配置方案等。

  (4)甲方负责对乙方施工进度、安全、质量等全过程进行监督(但不能免除乙方责任),若工程进度出现滞后、工程质量出现严重问题、施工安全出现严重隐患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若在规定整改期限内仍达不到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工程项目范围或解除本合同,其间发生的相关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甲方督促乙方购买高危作业人员的人身伤害险、全员工伤险、特殊设备财产险和必要的第三者责任险。

  2、乙方职责

  (1)乙方应服从甲方、监理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进度、质量、安全等负责。

  (2)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工程项目或进行本合同工程项目再分包(包括事实上的分包)、转包,否则,甲方既视为乙方违约,并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且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与索赔。

  (3)乙方合同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做到工完场清,并不得损坏现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如发生损坏,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4)乙方应加强对本单位职工的思想教育,规范其行为,做到遵纪守法,在工地不得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生产中的废水、废气、废油、烟尘等排放及生活垃圾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5)乙方应负责已完合同工程移交前的维护。

  九、违约责任

  1、若乙方将本合同项目另行转包或再分包,甲方有权直接解除本合同。由此导致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2、若乙方原因未达到本合同控制性工期要求,每拖延一天,按__________元天计取违约金。

  3、若乙方原因造成主合同规定的其他违约事项(签订分包合同应明确具体的责任),则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信誉损失,按乙方分包合同工程价款__________%计取违约金,并赔偿相关损失。

  4、本合同未规定的违约责任,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违约责任规定处理。

  5、乙方应及时发放民工工资,由于拖欠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按违约处理。

  十、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再执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意见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工程完工,工程价款结清后自然失效。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签约日期:

  乙方(盖章):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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