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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合同

时间:2022-12-25 18:38:35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关于安全合同3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合同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安全合同3篇

安全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就安全生产、治安消防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 双方应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在与租赁房屋有关的施工生产、承包、承租经营和劳务承包过程中,双方应共同遵守下列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北京市消防条例》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

  ----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二、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1.及时传达相关管理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新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2.甲方负责监督乙方建立安全制度及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

  3.甲方负责将管理区域内的重点防范部位、安全设施(消防管线、安全出口等)告知乙方;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等情况进行检查,并要求乙方对所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5.乙方的经营活动不能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严禁到与其无关的甲方工作现场。

  6.甲方负责对出租区域的安全设施(消防管线)进行检查。

  三、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以及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其它要求;

  2.乙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迁移房屋内外的水、电、煤气仪表及消防管线等。甲方同意迁移的,双方应当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及要求,迁移后的`仪表及管线应符合安全规范。

  4.乙方自行购置的电器或其他设备应当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并与甲方提供的水、电、煤气接口及荷载相匹配,禁止乙方使用电炉、热得快等高负荷、高危险性设备或物品。

  5.出租房屋做为居住使用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标准。 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做为住宿使用。

  6.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报甲方备案;

  7.负责承租区域内的治安防范措施的制定、执行和管理。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负责本单位管理区域内重大危险源警示标志、安全设备(如灭火器材)的设置,并将重大危险源以及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告知本单位员工;

  9.负责将本单位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告知本单位员工;

  10.负责开展本单位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积极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11.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本单位施工、生产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生产施工工具、器械的使用安全;

  12.必须组织全体生产、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和技能教育,使其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生产技能;

  13.雇用的员工或住宿人员必须按照当地派出所的要求履行登记备案制度并做好治安管理工作;

  14.自觉接受甲方监督和指导,对甲方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一旦发生人身伤害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事故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

  15.租赁期间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或甲方受到处罚的,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

  16.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不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生产作业。

  17.乙方接收租赁标的及租赁期间,租赁标的及设施的所有使用、保管、安全等责任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人员、电、水、暖气、燃气、消防、防火、通行、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等,均由乙方负责。若乙方使用不当或未尽安全职责导致责任事故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四、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责任编辑:米、小阳

安全合同 篇2

  甲方 :深圳市万众城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钟火玉 (联系方式:13600408988)

  为了加强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定本合约。

  在工程施工合同的执行上,本合约具有优先权。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万众城A1区装LED招牌字工程

  2、施工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街道万众城

  二、管理目标:

  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

  2、负伤频率控制在0.1 %以内;

  3、大机具设备及人身安全事故率为零;

  4、 轻伤事故不超 0.1 %;

  5、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6、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 达到100 %;

  7、必须达到区级文明工地的安全要求。

  三、安全生产要求:

  1、乙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执行国家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2、乙方的所有工人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企业施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乙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3.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乙方必须编制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及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报甲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3.2、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3.3、乙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3.3.1、乙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乙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甲方,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3.2、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区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起重吊装作业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气、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气、机械设备;

  3.3.3、乙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3.3.4、乙方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3.4、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3.4.1、乙方必须虚心接受甲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4.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3.4.3、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3.5、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3.5.1、乙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3.5.2、乙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甲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5.3、乙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甲方,接受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乙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甲方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3.6、乙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3.7、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3.7.1、乙方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3.7.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并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

  3.7.3、乙方要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乙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7.4、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积极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3.8、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3.8.1、乙方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3.8.2、乙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3.8.3、甲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包方的书面同意;

  3.8.4、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3.8.5、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3.8.6、乙方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甲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乙方的安全责任;

  3.8.7、乙方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

  3.9、乙方施工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甲方工地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更动。乙方人员擅自拆除更动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10、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电焊、气焊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后果均有肇事方负责。

  3.11、施工现场所有材料进场必须按规定码放整齐、达到文明工地要求。

  3.12、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保护,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和甲方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3.13、乙方必须确保所有进场的人员,年满18岁且身体健康。老、弱、病、残、家属、小孩及童工不得进入现场,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4、消防保卫:

  4.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随便动用明火,施工用火必须办理动火令。

  4.2、电气焊割作业必须符合国家禁火区域划分和分级动火审查手续动火。

  4.3、易燃易爆及危险品进入现场必须登记,并有专人看管。

  4.4、教育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灭火常识,会使用灭火器材。

  四、文明安全施工管理细则:

  1、安全带。对于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操作,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其工作,并严肃批评教育甚至罚款处理。

  2、安全帽。对于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如不戴安全帽进入现场,甲方处罚乙方每人每次20元,并赶出工地。

  3、日常安全教育。由乙方班组长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及反馈项目部;每周一组织安全教育大会,若不参加每人每次处以20元罚款;乙方进场人员没有进行安全教育,每发现一人处罚100元。

  4、违章处理。对乙方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人员每次处罚500元。

  ①高处作业未穿防滑鞋,未按规定铺板和设置防护栏杆。

  ②2米以上(含2米)高处作业未系好安全带。

  ③没有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不全的高处作业。

  ④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

  ⑤非本工种人员乱摸乱动机电设备。

  ⑥未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⑦不走正式安全通道,翻爬栏杆、脚手架等违章行为。

  ⑧高处作业向下抛投物体。

  ⑨机电设备缺防护装置,未按操作规程操作。

  ⑩破坏现场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未经工程管理部门批准,随意挪动或拆除。

  5、严禁、集众闹事、酗酒等不文明行为出现,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除对当事人处以200-500元罚款,并对所属班组处以5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交公安部门处理。

  6、凡施工项目没有专职有证的安全管理人员,罚500-1000元罚金。

  7、施工现场设有的安全标志牌,警示牌,各不少于五组,安全证件、制度必须上墙张贴公布。凡不按规定执行,除200元罚款外,还需补办合格。

  8、施工现场内(包括生活区)严禁乱倒垃圾,严禁随地大小便,一经发现,乱倒垃圾每人每次50元,随地大小便每人每次100-500元整。

  9、严禁偷盗和损坏公物。违反者对当事人处以被盗材料原价5-10倍罚款。

  五、其它:

  1、以上工作,甲方管理人员在日常进行巡查发现,对屡教不改的安全现象进行处罚,所有罚单在工程款中扣除。

  2、在工地现场所发下的整改通知、处理措施、工作联系单等与《招标文件》、《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效力。工程项目交工验收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3

  聘用单位:重庆市渝中区第九建筑工程公司

  北区海尔路油毛毡片区雨污水管网改建工程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被聘用人:叶俊梅 (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承建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油毛毡片区雨污水管网改建工程施工需要,为了加强施工技术力量,决定聘用乙方为该工程安全员,为了明确双方在今后工作中的权、责、利关系,经协商一致,具体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油毛毡片区雨污水管网改建工程

  二、工程地点:江北区海尔路油毛毡片区

  三、乙方工作岗位职责范围:

  1、在项目负责人领导下,负责检查、监督实施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并负责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地下管道、机械设备、电气线路、仓储防火等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和标准。如发现施工现场有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提出改进措施,督促实施并对改进后的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对不改进的,提出处理意见,报项目负责人处理。

  3、正确填报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检查情况和安全生产报表,定期提出安全生产的情况分析报告和意见。

  4、处理一般性的安全事故。

  5、按照规定进行工伤事故的登记,统计和分析工作。

  四、聘用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之日合同终止。

  五、工资待遇: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实行月工资,每月4000元人民币,不足一月按月工资/天数计算。工资包括各项福利待遇。乙方可在工程期间预支生活费,不超过每月工资的百分之三十。

  工资的发放时间是每月1日至5日,若发放日适逢周末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假期结束。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认定乙方管理技术等原因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需7日前提前通知乙方,工资按4000元每月结算。

  2、乙方若因个人原因不能顺利施工至工程完工,需提前7日通知甲方,工资按元每月结算

  七、考勤制度:乙方每月出勤率应达到二十天以上,每天出勤时间不少于八小时,否则,每月出勤率少于二十天和每天少于八小时时,建设单位所进行的处罚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在工作中,应自行解决膳宿问题,若有事需向甲方请假,不得擅自离岗。

  八、乙方做好自身安全工作,否则,发生一切大小事故时,其一切责任自负。

  九、乙方在工作中,不得违反甲方和建设单位对本工程的有关规定,否则,甲方有权处理。

  八、其他条款:

  1、乙方在工作中,应服从甲方组织安排,不得擅自对本工程施工中的`工序和项目进行更改,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2、自双方签订本聘书之日起,在未取得甲方同意时,乙方不得单方解聘,否则,建设单位因乙方的自身原因所造成的处罚由乙方负承担。

  以上条款,双方必须遵守执行,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待本工程竣工后失效。

  甲 方:重庆市渝中区第九建筑工程公司

  江北区海尔路油毛毡片区雨污水管网改建工程项目部

  签 约 人(签字):

  乙 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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