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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购房合同

时间:2022-12-09 16:53:36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个人购房合同(汇编1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个人购房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个人购房合同(汇编15篇)

个人购房合同1

  甲方:

  身份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

  住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以甲方名义购买商品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以甲方名义购买由_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_市___区_路__号_栋__单元__层__号商品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计116.23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102.85平方米,公摊面积13.38平方米)。并签订编号为:__的商品房,该合同由乙方持有和保管。

  第二条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约定的一切权利由乙方享有,一切义务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充分、及时履行交付房款及相关税费等合同义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甲方不享有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权利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开发商就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任何补充协议、变更合同内容、解除合同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等,也不得向任何第三人转让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乙方是上述商品房的实际出资人,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乙方享有该商品房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享有前述权利。该商品房基于业主所派生的一切权利义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五条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给付甲方人民币__元,作为借名及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的补偿。甲方在借名期间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乙方主张任何费用、补偿。

  第六条借名期间,如需以甲方名义办理产权证的,甲方应当及时予以配合办理。除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增加任何共有人,也不得将产权证办至第三人名下。甲方应当在实际取得产权证之日起__日内交由乙方保管。如政策变化,乙方在_符合购房条件的,乙方有权随时要求将上述商品房过户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人员名下,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第七条借名期间,如乙方需出卖、出租、赠与上述商品房或者用于抵押的,甲方应当及时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上述商品房用于抵押。

  第八条、借名期间,与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上述商品房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相关的缴费凭证、发票等均由乙方保管。如需有甲方亲自缴费的,乙方应当及时将费用返还甲方,甲方亦应当及时将相关缴费凭证、发票交由乙方保管。

  第九条 借名期间,上述商品房不属于甲方的财产,如甲方有不测的,甲方的继承人无权继承该商品房;如甲方需要分割财产的,不得对该商品房进行分割。

  第十条甲方应恪守诚实,在借名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侵害乙方的权益。如甲方及甲方近亲属侵占、转卖、抵押、赠与以及被法院强制执行该商品房的,甲方应当按上述商品房的市场价格给予甲方赔偿并赔偿由此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如甲方知晓任何第三人主张该商品房权益或者法院强制执行、保全该商品房的,或者甲方作为债务人被诉至法院且诉讼金额达到万元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采取应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有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上述条款当中,凡需要以甲方的名义办理相关手续的,甲方应当接到乙方的通知之日起日内按照乙方的要求亲自办理或者签署书面授权交由乙方自行办理。否则,应当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 协议生效之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协议,或者主张协议无效。否则,应赔偿另一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三条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协议进行变更的,应当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 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七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 乙方:

  时间: 时间:

  签订地点:

个人购房合同2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商品房情况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座落: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路、道、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用途_____,建筑结构_____,建筑层数为_____层。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公共部分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来源为:________。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条 商品房价款

  商品房销售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为___________元(币种:___),价款为_______元,计_____(大写)。

  第三条 商品房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

  甲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商品房交付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

  1、 变更合同

  2、 解除合同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

  乙方按下列第种形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日内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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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乙方有权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的实际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处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日期付款,逾期在_______日内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有权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乙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建筑面积差异的处理

  商品房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为法定依据。商品房建筑面积与甲方销售面积差异不超过±3%(包括±3%)的,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商品房价款按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面积的差异多退少补。

  面积差异超过±3%的,双方约定如下:

  第八条 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的质量和设备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承诺(见附件三),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和承诺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在乙方正常情况下,甲方应按照《__市商品房住宅质量》的规定履行保修责任。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损坏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商品房配套设施运行的约定

  下列配套设施运行日期约定如下:

  1、上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下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供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燃气(气源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 。

  5、暖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配套设施未按约定日期运行的,甲方应在日内采取扑救措施,并赔偿乙方损失;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应赔偿损失,并且每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商品房设计变更的约定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商品房的房屋设计和环境布局(见附件四)。确需变更的,甲方应自设计变更方案确定之日起_____日内与乙方协商。

  乙方同意变更的,双方订立补充合同。

  乙方不同意变更,或甲方擅自变更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外,甲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

  第十一条 商品房交接

  商品房交付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商品房交接手续,提供《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交接房屋钥匙。

  第十二条 商品房产权登记

  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须在30日内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初始登记完毕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甲方未按时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或未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

  关于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按有关规定由乙方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物业管理合同。

  第十四条 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的约定

  甲方保证在交付商品房时,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存在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合同(见附件五)。

  附件一至附件五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机关存留一份,其他二份备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购房合同3

  售房方(甲方):身份证号码:购房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房屋具体情况:

  1、位置:重庆市秀山苗族自治县万人小区自建房。

  2、房屋类型: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楼层,房屋走向:房屋形状:用途。该房产的总占地面积:

  3、该房产连同地产总计房价拾万千百拾元整。

  二、甲方销售该房屋应具备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如买卖该房屋引发产权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处理。《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

  土地证编号:

  三、房屋四界:

  房屋四界

  东:西:

  南:北:

  四、付款方式:

  (1)该房产总价格为人民币万元整,协议签定之后,首付万元订金。

  (2)甲方完全搬走之后,再付款人民币万元。

  (3)房产产权转让手续顺利办完之后,再付清剩余万元。

  五:甲方应有手续证明,所售房屋质量过关,并非危房。六:甲方应保证所售房产、地产与周边四邻及其他单位没有所有权纠纷。税费分担的方法

  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八、甲方应给乙方协调大门的位置及免除重建大门、重新安装水表、电表的费用。

  九、乙方购买甲方该项房产,所有费用均属于个人出资购买,其所有权完全属于个人所有。

  十一:附件

  (一)《房屋所有权证》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该项房产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十二、本协议壹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日代表:月

个人购房合同4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购买甲方合法拥有的`座落在___镇___小区___号楼___单元___室,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的房产一套。

  2。双方议定上述房产出售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万元整(小写¥___元整)。

  3。甲方于20年2月27日收到乙方定金人民币(大写)___万元整(小写¥___元整)。(另附收据)

  4。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契税完税凭证、房产过户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等),办理手续时间不得超过半年,否则按甲方违约处理。

  5。甲方将过户手续办理完成后,交于乙方认定手续齐全后,乙方一次性将房屋余款(大写) ___万元整(小写¥___元整)交付甲方(另附收据),甲方将房屋按时交付乙方。

  6。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则付给对方违约金人民币___万元整(小写¥___元整)。

  7。甲方保证出售房产符合国家房产的规定,并保证产权清晰,

  无抵押、查封和任何纠纷,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不含虚假内容,若有违反上述约定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8。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可向有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9。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即生效。

  10。本合同共2页,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签约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个人购房合同5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买卖相关法律,就甲方将所有权所属的房屋出售给乙方等相关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自己的房屋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房屋具体状况如下:房屋座落在_______,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房屋为砖混结构商品房,布局结构平方米,门面为________。

  第二条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_,土地所有权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房屋配套附属设施水、电、暖由甲方负责,室内装饰统一为水泥地面,墙壁为防水白色涂料,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情况已充分了解,自愿购买上述房地产。

  第四条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分三次将房款付给甲方。具体时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乙方交付贰万元;___年___月___日前付伍万元;其余在产权转移时全部交清。

  第五条双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___年___月___-日将上述房地产交付乙方(以房产证交付为标志)。

  第六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地有关规定缴纳税、费。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前未支付的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电讯费等其它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

  第八条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乙方对该房地产有关联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设施使用享有相应的权益承担相应的义务,并应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乙方确认上述受让房地产的业主公约,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九条甲方保证在上述转让的房地产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上述房地产转让交接后发生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或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应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应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付款日止,利息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逾期30天后,双方同意按下列之一处理。

  1、乙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逾期未付款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3%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乙方的,应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自约定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利息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逾期30天后,双方同意按下列之一处理。

  1、甲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已收款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支付房款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二条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未尽事宜,在不违反本合同原则的前提下,可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和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一份,房地产登记机构一份。

  甲方: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签章)

  时间: 年 月 日

个人购房合同6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买房: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区麦架乡下堰村阴阳寨皂角旁(刘家门口),房屋占地面积约为211.2平方米,院子占地面积约为100平方米,房屋为三屋楼,一楼为4个门面,

  2、3楼为套房,中间有楼梯间,房屋总面积约为700平方米,一楼门面为框架结构,

  二、三楼住房为砖混凝结构,

  二、三楼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___);

  第三条: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特别约定:

  1、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今后如房屋重建,甲方应承认乙方的住房面积。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及住房面积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积极配合;

  第七条: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附

  二、三楼平面图;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签印):_________ ___ 住 址(工作单位):联

  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印):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

  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购房合同7

  甲方(卖方):_______ (代签)

  乙方(买方):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乙方购买甲方合法拥有的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室平方米的房产一套,由于房主已故,该房产由房主6子女共同继承,经房主6子女协商一致同意授权并委托房主三子李XX全权代表负责房屋的一切事务及承担房屋买卖协议中的所有责任和义务,以下条款中所有甲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均有李XX履行。

  第二条:付款方式 双方议定上述房产出售价格为万元整(大写万元整)。协议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万元整,剩余房款乙方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房屋过户

  1、因本合同签定时该房产为下花园煤矿沉陷区拆迁房,暂无房产证,所以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赔偿守约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办理____市____区中学西街盛源小区9号楼1单元2楼2号房产过户乙方时所需缴纳的税费、手续费及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____市下花园盛源小区9号楼1单元2楼2号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3、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任何《买卖合同》;

  第四条:甲方责任

  1、保证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和任何纠纷,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不含虚假内容,若有违反上述约定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在乙方全额付完房款后出具收款证明并将该房产的有关资料、收据和所有钥匙全部移交乙方。

  3、甲方应结清该房屋交接日期前的所有费用,交接后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结清房屋交接前的`天然气、水、电表入户费、物业等费。

  4、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第五条:合同变更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若需变更合同内容,应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发生____日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如乙方违约,定金不退。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可向有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即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其他约定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

  见证时间

个人购房合同8

  售房方(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房方(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房屋具体情况

  1.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类型: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结构___楼层,房屋走向:_____________房屋形状:_____________用途:_____________

  3.该房产连同地产总计房价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二、相关房产编号

  《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四界

  东:_________西:_________

  南:_________北: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

  (1)该房产总价格为人民币______万元整,协议签定之后,首付______万元订金。

  (2)甲方完全搬走之后,再付款人民币______万元。

  (3)房产产权转让手续顺利办完之后,再付清剩余______万元。

  五、甲方应有手续证明,所售房屋质量过关,并非危房。

  六、甲方应保证所售房产、地产与周边四邻及其他单位没有所有权纠纷。税费分担的方法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八、甲方应给乙方协调大门的位置及免除重建大门、重新安装水表、电表的费用。

  九、乙方购买甲方该项房产,所有费用均属于个人出资购买,其所有权完全属于个人所有。

  十、附件

  (一)《房屋所有权证》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该项房产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十一、本协议壹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房屋购房合同5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广南县八宝米交易市场_____号拥有的房产(住宅),占地面积为5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90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总价:人民币60万元整(大写:陆拾万圆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10万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甲乙双方同意以两次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10万(拾万圆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50万元(五拾万圆整)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付给甲方。

  第四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乙方承担承担。

  甲方承诺:

  1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资料以备查核。

  2保证对出售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与任何人无异议。

  3保证该出售房屋未予出租。

  4自签订本协议起,保证将该房屋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若违反则至少支付给乙方所交定金的2倍)。

  5按照前述业务的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

  6在办理产权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

  乙方承诺:

  1保证按要求付清房费,以贷款清还。

  2按照前述业务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

  3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持有。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拒绝将房屋出售给乙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2乙方违约,没有向甲方购买房屋,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协议的定立、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个人购房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就住宅及车库买卖有关事项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住宅壹套及一楼车库杂物房壹间出售(出让)给乙方,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车库杂物房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的出售价(含出让价,下同)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以下金额均为人民币)。此价格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变更。

  第三条 付款方式:实行分期付款,首期支付_______万元整,第二期支付壹拾万元整。具体支付时间及方式如下:

  (一)乙方陪同甲方到银行归还上述住宅按揭贷款余额取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以下简称《房产证》时支付甲方售房款陆万元整。

  (二)在甲方办妥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及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的当天支付_______万元整。

  第四条 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购房款并归还按揭贷款余额取回《房产证》后的十五日内,与乙方共同到房产部门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交给乙方。上述住宅一经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房屋的产权及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拥有产权及使用权,原入住人员或存放的物品必须在住宅所有权过户后的十五日内搬离。

  第五条 鉴于甲方原来只拥有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仅取得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出让证》,而《使用权出让证》又不能到发证机关办理“使用人”变更手续的实际情况,该车库杂物房及对应的《使用权出让证》自乙方付清上述购房款(含车库杂物房的出让金)之日起至该车库杂物房使用权终了之日止归乙方使用和保管。

  第六条 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的交易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不包括售房应缴税费及办理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费等各种税费,此项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购买上述住宅、车库的款项支付给甲方的,由甲方按日加收违约金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购房款后未按规定时间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以及车库杂物房《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的,甲方除必须将住宅《房产证》及车库杂物房《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外,必须按日支付全部售房款百分之的违约金。

  (三)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搬离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的,必须按市场房屋出租价格的三至五倍价格向乙方支付房屋租金。

  (四)房屋买卖协议签订后,甲方违约不出售(出让)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如已收取乙方的购房款的,甲方除必须按乙方规定的时间退还已收取的乙方购房款外,必须另行支付给乙方_______万元整违约金;如乙方已付款但终止购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项的_______%退回给乙方;如未支付任何购房款,无论哪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整。

  第八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经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公证处存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个人购房合同10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_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位于第_____层,共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

  第二条

  经约定由卖受方无偿为买受方提供____栋____单元___楼存放电动车等交通工具,(此处为公用空间),期限和房屋等同.

  第三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在买受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_方协助买受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_方的过失造成买受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_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已付款的___

  第四条 担保人的责任

  如遇房屋拆迁而造成买方损失或卖方不赔付的,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赔款责任。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买受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_方支付定金( 币)___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_方。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 交付期限

  _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 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买方。

  第七条

  自签订本合同起,买受方即拥有对本合同所指房屋的所有权{永久性在买受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_方协助买受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_方的过失造成买受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天

  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_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赔偿买受方损失。

  第八条

  _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_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_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经_方和买方协商电费均按国家收费标准收取,不得加价.

  第十条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契税由_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一条

  若遇房子因拆迁等发生产权变更等,买方全部享受国家或集体的有关赔偿;买方随时可自主出售自己所购房子,卖方不得干预;若遇房屋拆迁,如果国家或集体等对于该房屋的拆迁赔偿高于当初买房款及逐年累计利息的总和,则由国家或集体对于该房屋的拆迁赔偿直接赔付给买方;如遇低于买方买房时的房款及房款的.利息逐年递增的总和则有卖方按当时购房款的百分之十每年递增赔付给买方;(例买时房款十万每年百分之十计。一年之后拆迁就是十一万。两年后拆就是十二万,以此递增……);如遇房屋拆迁国家或集体对于该房屋的拆迁赔偿为买方相同面积的房屋则与卖方无关,卖方不得私自从中获利或私自变卖房屋。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仲裁。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___页,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人购房合同11

  甲方:

  乙方:

  依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购买甲方合法拥有的座落在___镇___小区___号楼___单元___室,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的房产一套。

  2.双方议定上述房产出售价格为币(大写)___万元整(小写¥___元整)。

  3.甲方于20__年2月27日收到乙方定金币(大写)___万元整(小写¥___元整)。(另附收据)

  4.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契税完税凭证、房产过户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等),办理手续时间不得超过半年,否则按甲方违约处理。

  5.甲方将过户手续办理完成后,交于乙方认定手续齐全后,乙方一次性将房屋余款(大写) ___万元整(小写¥___元整)交付甲方(另附收据),甲方将房屋按时交付乙方。

  6.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则付给对方违约金币___万元整(小写¥___元整)。

  7.甲方保证出售房产符合国家房产的规定,并保证产权清晰,

  无抵押、查封和任何纠纷,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不含虚假内容,若有违反上述约定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8.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可向有关有管辖权的起诉。

  9.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即生效。

  10.本合同共2页,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个人购房合同12

  出卖方:__________(甲方)姓名:__________

  买受方:__________(乙方)姓名: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就商铺购房的有关内容,在自愿、平等、有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转让商铺的基本情况

  甲方自愿将坐落于、;位于第、层,共壹(套)、(间)的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售于乙方,商铺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公摊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商铺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出卖方暂测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该商铺交付时,商铺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0.5%时,房价款保持不变。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0.5%(包括±0.5%)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第三条、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商铺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土地使用权年限自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该商铺购房后,按照有关规定,乙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计算,该商铺售价为每平方米、元(大写)_______元,总房款金额为(、币)______元(大写)、拾、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甲方支付定金(币)__拾__万__千__百___拾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商铺全部价款付给出卖方。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商铺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该商铺没有发生过贷款、担保等方式的抵押。

  且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它权利限制,若发生购房之日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因甲方售予乙方的产权属暂未办理,双方有好约定:如甲方经办理已获得该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之日起,在十个工作日内以赠予的形式过户到乙方名下。

  2、签定本合同后,双方不得违约,若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终止该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纳的楼款_、元(大写)、元,作为违约金。

  反之,若乙方违约,则所交纳的楼款不予退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可以将该物业出售于第三方。

  3、在交房之日甲方应保证商铺设施(门窗墙)完好无损坏,需将一切手续(包括商铺)一并移交给乙方,并于交易之日前将有关该物业的一切费用清理完毕(如施工费、装修费、安装费、施工所用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煤气费、数字电视费、管理费等费用),并保证乙方购买后,不需要支付任何购买前所产生的相关物业费用。

  4、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办理商铺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所需的文件、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本商铺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甲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乙方向国家交纳;其他商铺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5、双方必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若任何一方提交虚假资料使本次交易无法进行则该方必须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6、乙方自房款交付之日起,除与甲方外,不与任何人发生购房纠纷,如有发生,甲方自行解决。

  第七条、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

  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任意一方修改均为无效,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20__年__月__日

个人购房合同13

  卖方:(简称甲方)

  买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内容约定

  (1)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xxx拥有的住宅房产,建筑面积为xxx平方米。

  (2)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号:

  出售房屋的共有使用权证号:

  (3)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4)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5)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乙方在签订二手房购置合同签订时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

  第四条:上述房产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xx万元整。

  第五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甲、乙方定于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2、经双方协商,该房屋交易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印花税及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由乙方承担。甲方有责任与义务负责协助配合乙方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3、甲、乙双方约定在收到xx市番禺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的房屋产权交割回执单的.三天内将房款一次付清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与支付

  1、甲方在正式交付房屋前七天内腾空该房屋,并在三天内一次性结清本套房屋,物业管理、水、电、有线电视、通讯等费用,并保证上述房屋不存在任何费用及滞纳金与违约金的前提下,将。保证上述房屋的结构、室内的装修、洁具、厨柜等物品的完好性与正常使用功能。

  2、甲方承诺在收到乙方全额房款当日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将全部门锁钥匙、电费、自来水费、有线电视等交费证件。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甲方中途违约,应及时电话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返还给乙方。若乙方交房中途违约,应及时电话通知甲方,乙方的已付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

  2、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甲方承诺乙方已交付的一次性房款按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双倍利率计付。

  第八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共xxx人,委托代理人xxx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xxx。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确认并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___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出卖方(甲方):购买方(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个人购房合同14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法规和本地有关规定, 乙双方遵循自愿、 甲、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自己的房屋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房 屋具体状况如下: 房屋座落在 房屋在第 层,面积为 。,房屋为砖混结构商品房, 布局结构平方米,门面为

  第二条 该房地产土地所有权性质为集体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 获得。

  第三条 房屋配套附属设施水、电、暖由甲方负责,室内装饰统一为水泥地面,墙壁为防水白色涂料,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情况已充分了解, 自愿购买上述房地产。

  第四条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 写):元整。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分三次将房款付给甲方。具体时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乙方交付贰万元;_年 1 月 30 日前付伍万元;其余在产权转移时全部交清。

  第五条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 定于_年 4 月 30 日将上述房地产交付乙方(以房产证交付为标志)。

  第六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地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前未支付的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 气、电讯费等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

  第八条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乙方对该房地产有关联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设施使用享有相应的权益承担相应的义务,并应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乙方确认上述受让房地产的业主公约,享有相应的权利 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九条 甲方保证在上述转让的房地产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上述房地产转让交接后发生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或财务纠纷, 由甲方承担全部责 任。

  第十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 应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应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付款日止,利息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逾期 30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之一处理。

  一、乙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逾期未付款的 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 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 方支付逾期未付款3%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10 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乙方的,应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自约定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利息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逾期 30 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之一处理。

  一、甲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已收款的 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 续履行。

  二、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10 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支付房款的 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 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未尽事宜,在不违反本合同原则的前提下,可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甲、乙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和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一份,房地产登记机构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购房合同15

  借款人:

  贷款人:

  抵押人:

  出质人:

  保证人:

  借款人:住所: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及账号:电话:

  贷款人:

  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

  抵押人:住所: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及账号:电话:

  出质人:住所: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及账号:电话:

  保证人:住所: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及账号:电话:

  保证人:住所: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及账号:电话:

  保证人:住所: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及账号:电话:

  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借款,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贷款,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同意为

  借款人提供担保。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种类与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其发放以下(名称)贷款,

  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

  1、个人住房消费贷款

  2、个人商用房贷款

  3、个人商住两用房贷款

  4、二手房贷款

  5、住房公积金贷款

  6、其他: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用于向(以下简称售房人)购买区街小区(地址)房屋套(大写)。

  所购商品房资料要素如下:

  房型:;座落位置:栋室;

  销售单价: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个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借款期限与借款凭证不一致的,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第四条贷款利率、利息和利率调整

  (一)、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下)浮%,确定按(年息/月息)计算,按计息。

  (二)、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借款人指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

  (三)、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执行合同利率,遇基准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基准利率调整,于次年某月某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及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新的利率。

  第五条提款方式

  借款人应当一次性支用借款。支用借款采取受托支付方式,由借款人、贷款人签定《个人贷款支付委托书》后,将借款划至售房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结算账户内。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六条借款拨付条件

  本合同生效并全部满足下列条件后方可办理提款手续:

  (一)、贷款人已收妥借款人与售房人签订的经贷款人认可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及推荐保证函;

  (二)、借款人必须出具贷款所购房产总价值%,即元的首期购房款凭证,并在此授权贷款人将该首期购房款连同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一次性全额划人售房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结算账户;

  (三)、借款的担保已依法办理有关手续且已生效,有关担保文件、单据正本已移交贷款人收执。

  (四)、符合借款拨付条件的有关应付费用已经结清。

  第七条还款方式及还款计划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以下(名称)归还。

  1、等额本金还款法

  2、等额本息还款法

  3、一次性还款法

  (一)、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可申请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二)、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借款人从借款日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本付息日期定为(定日结息/实际放款日)。还本付息日为实际放款日的,每期还款日为次月起的每期对应日,无对应日的,还款日为该期最后一日,最后一期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

  (三)、借款人在取得贷款后,第一次确定的每月还本付息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共还款个月。此后需按本合同第四条进行利率调整的,每月还本付息额,由贷款人重新计算结果确定。

  第八条贷款的偿还

  (一)、借款人保证按第七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并于每月还本付息日前将应还款额存入其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还款账户内,并在此特别授权贷款人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到期日(包括提前到期)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任何账户中直接扣收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

  (二)、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内可进行一次部分偿还贷款本金或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借款人如部分偿还贷款本金或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需提前10个营业日内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同意。贷款利息按实际贷款应付利息计算。

  (三)、若还款账户发生挂失、冻结、止付、结清,或借款人需要变更还款账户的,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在变更手续生效前,若原还款账户已无法足额划款,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柜面还款。借款人未及时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或未及时到贷款人柜面还款导致未按期足额清偿到期贷款本息及其他费用的,借款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权利和义务

  (一)、借款人有权要求贷款人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二)、借款人应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三)、借款人应按贷款人要求定期提供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贷款人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五)、借款人如以所购房屋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借款人有义务对借款所购房屋进行投保,并以贷款人为被保险人和第一受益人;

  (六)、借款人因购房事宜与售房人发生任何纠纷均不影响借款人按期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费用,也不影响担保方担保责任的承担。

  (七)、借款人贷款所购房屋转让,须经贷款人书面同意;

  (八)、各方当事人住所发生变化,有义务及时通知对方。

  第十条意外赔偿

  借款人如以所购房屋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在还款期内房屋发生一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理赔款或其他赔款,应优先偿还所欠贷款人贷款本息和实现债权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转让

  借款人如以所购房屋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提供抵押担保,还款期内,借款人转让房屋应事先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转让所得应首先用于归还借款人借款本息和实现债权其他费用。

  抵押条款

  第十二条抵押人保证及声明

  (一)、抵押人是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该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权等权属方面的争议。

  (二)、抵押人完全了解本合同的全部内容,为本合同借款人提供抵押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三)、抵押人没有隐瞒抵押物项下拖欠税款、工程款等款项及抵押物出租的情况。

  (四)、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依法可以设定抵押。

  (五)、设立本合同的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六)、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七)、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如已部分出租或全部出租,保证将设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

  第十三条抵押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借贷条款中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贷款人为实现主债权、追索抵押人担保责任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公证、鉴定、评估、登记、保险、过户、拍卖等事项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十四条抵押物

  (一)、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物清单》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抵押物清单》对抵押物价值的约定,并不作为贷款人依本合同第十八条对抵押物进行处分的估价依据,也不构成贷款人实现抵押权的任何限制。

  (三)、抵押物的相关有效证明和资料由双方确认封存后交与贷款人保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五条抵押登记

  (一)、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抵押登记的,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某日内到当地有关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双方应在变更登记事项之日起某日内到有关抵押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以法定抵押登记范围外的财产抵押的,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某日内共同到公证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第十六条抵押物的保管

  (一)、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由抵押人保管。抵押人在保管期间应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抵押物价值产生减损。贷款人有权随时检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

  (二)、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的,抵押人应及时告知贷款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发生毁损、灭失的原因证明。

  (三)、抵押人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须将抵押登记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单、抵押物权属证书原件等有关文件)交付贷款人保管。

  第十七条抵押物保险

  (一)、本合同生效前,抵押物已投保的,抵押人应当办理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产保险变更手续;抵押物未投保的,在本合同签订之日,抵押人应当到有关保险机构办理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基本险及附加险手续;保险期限不得短于本合同履行期。

  (二)、抵押人必须在保险单中注明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不得在保险单中设定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如发生保险事故,贷款人对保险赔偿金享有优先受偿权。保险赔偿金应当提前向贷款人清偿,或经贷款人同意用于恢复抵押物的价值。

  第十八条抵押权的实现

  (一)、贷款人在行使抵押权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经与抵押人协商对抵押物进行折价以抵偿本合同借款人所欠债务或对抵押物进行拍卖、变卖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二)、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处分抵押物时,抵押人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十九条抵押人权利和义务

  (一)、抵押物出租的,抵押人和承租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前与贷款人共同签订或由承

  租人出具保证抵押权实现的书面文件。本合同生效后,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为第三人设立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也不得将抵押物出租、转让、馈赠给任何第三人。

  (二)、本合同生效后,贷款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抵押人仍在原抵押担保范围内向受让人承担担保责任。

  (三)、除展期和增加贷款金额外,贷款人与本合同借款人协议变更借贷条款,无须经抵押人同意,抵押人仍在本合同确定的抵押担保范围内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四)、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应立即停止该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有义务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自抵押物价值发生减少之日的当日,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五)、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应当在所获损害赔偿的范围内向贷款人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六)、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时,应当以所获得的征用补偿金提前清偿所担保的主债权或向贷款人所在地公证机关提存。

  (七)、在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有义务通知贷款人并采取一切措施使贷款人免受侵害。

  (八)、有下列情形之—,抵押人应当以书面形式立即通知贷款人:

  1、涉及经济纠纷诉讼;

  2、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

  3、转移已抵押的财产;

  4、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收入状况等发生变化。

  (九)、借款人清偿了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项下抵押。

  第二十条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一)、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依约归还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贷款人有权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时,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并从处分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1、依据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

  2、依据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贷款,其借贷条款的债权未实现或未能全部实现;

  3、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以及第十九条一至八款约定的。

  (三)、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采取一切措施以避免抵押权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依法转让主债权的,应及时通知抵押人。

  (五)、实现抵押权后,如果是第三方抵押的,抵押人应尽力配合贷款人行使其对借款人的追偿权。

  (六)、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所得,在偿还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将剩余部分返还抵押人。

  质押条款

  第二十一条出质人陈述与声明

  (一)、出质人是本合同项下质物的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质物不存在所有权方面的争议。

  (二)、出质人完全了解本合同的全部内容,为借款人提供质押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三)、本合同项下质物依法可以设定质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四)、出质人已对本合同项下质物的瑕疵做出充分、合理的书面说明。

  (五)、本合同签署前未对本合同项下质物作出过包括设立抵押、馈赠或转让在内的任何处分。

  第二十二条质押担保范围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借贷条款中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贷款人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公证、鉴定、评估、登记、保险、过户、拍卖等事项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

  第二十三条质物

  (一)、质物情况详见《质物清单》。

  (二)、《质物清单》对质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贷款人处分该质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贷款人实现质权构成任何限制。

  第二十四条质物的移交

  (一)、本合同项下的质物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由出质人交付贷款人,并向贷款人支付管理费用。管理费用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另行约定;贷款人依《质物清单》进行验收,并向出质人出具收押凭据。

  (二)、本合同项下质物的权属证书、发票和其他相关资料经双方共同确认封存后交由贷款人保管。

  (三)、债务履行期届满,本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或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债权的,贷款人应及时将质物及相关资料返还出质人。

  第二十五条质权的实现

  (一)、本债务履行期届满或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时未受清偿的,贷款人有权与出质

  人协商,将质物折价以抵偿借款人所欠债务,或将质物拍卖、变卖后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二)、贷款人依本合同处分质物时,出质人应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二十六条保管和提存

  (一)、如贷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使质物灭失,毁损的`,出质人可要求贷款人将质物提存,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二)、如出质人所提供质物有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贷款人权利,且出质人拒绝提供相应担保的,贷款人有权拍卖或变卖质物,并将拍卖或变卖所得提前实现所担保的本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或向贷款人所在地公证机关提存,提存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第二十七条保险

  (一)、本合同生效前,质物已投保的,出质人应当办理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变更手续;质物未投保的,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某日内,出质人应当到有关保险机构办理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质物财产保险基本险及附加险手续。保险期限应不短于主债务到期日。

  (二)、出质人应在保险单中注明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不得在保险单中设定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手续,一切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质物如发生保险事故,贷款人对保险赔偿金享有优先受偿权。保险赔偿金应当提前向贷款人清偿,或经贷款人同意用于恢复质物的价值。

  第二十八条出质人权利义务

  (一)、出质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

  1、涉及经济纠纷诉讼;

  2、出质的财产发生权属争议;

  3、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收入状况等发生变动。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质物馈赠、转让或再行质押。

  (三)、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服务、财产保险、鉴定、估价、登记、过户、保管、拍卖及诉讼的费用。

  (四)、质物毁损、灭失所得赔偿金应当存入贷款人指定账户,以担保主债权的履行。

  (五)、质物非因贷款人原因给贷款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害,出质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贷款人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出质人有义务通知并采

  取一切措施使贷款人免受侵害。

  (七)、贷款人与本合同借款人协议变更借贷条款的,除展期和增加贷款金额外,无须

  经出质人同意,出质人仍在本合同确定的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八)、本合同生效后,贷款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绐第三人的,出质人仍在原质押担保

  范围内向受让人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九)、本合同借款人偿清其在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出质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第二十九条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一)、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可以提前行使质权处分质押财产,并以所得价款

  优先受偿:

  1、依据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

  2、依据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提前收回贷款,其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未能实现或未能全部实现的;

  3、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一至八款规定的。

  (二)、贷款人有权要求出质人采取一切措施,避免质权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三)、贷款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

  (四)、贷款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依法转让主债权时,应及时通知出质人。

  (六)、处分本合同项下质物的所得,在偿还本合同质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将剩余部分退还出质人。

  保证条款

  第三十条保证人陈述与声明

  (一)、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有权对外提供保证担保。

  (二)、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并不因任何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签署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三)、完全了解本合同的全部内容,为借款人提供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四)、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偿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的义务,贷款人可直接向保证人追索,保证人在此特别授权贷款人有权从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上划收相应款项。

  第三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借贷条款中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贷款人为实现主债权、追索保证人保证责任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公证、鉴定、评估、登记、保险、过户、拍卖等事项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

  第三十二条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借款人不按借贷条款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贷款人有权直接向保证人追偿,保证人应在接到贷款人书面通知后立即无条件向贷款人清偿全部担保债权。

  第三十三条保证期间

  (一)、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借贷条款中确定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二)、本合同双方就借贷条款中贷款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

  证人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约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三十四条保证人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对贷款人发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保证人有义务签收并在签收之日起某日内将回执送达贷款人。

  (三)、保证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

  1、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及经济纠纷;

  2、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收入状况等发生变动;

  (四)、贷款人与借款人协议变更本合同的,除展期或增加贷款金额外,无须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向受让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证人如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均不得损害贷款人的利益。

  (七)、借款人偿清其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八)、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了物的担保的,保证人自愿就所担保的全部债务先于物的担保履行保证责任。

  第三十五条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要求保证人提供能够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有关证明材料。

  (二)、有权要求保证人提供能够反映其资信情况的相关资料。

  (三)、主债务履行期届满,贷款人债权全部或部分未受清偿的,有权要求保证人按照本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四)、有下列情形之—的,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立即履行连带保证责任:

  1、贷款人依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依法解除本合同的;

  2、贷款人依据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提前收回贷款,其借贷条款中的债权未能实现或未能全部实现的;

  3、保证人违反第三十四条一至三款规定的;

  4、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且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承担债务。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及时通知保证人。

  其他条款

  第三十六条费用

  借款人/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公证、律师服务、财产保险、鉴定、估价、抵(质)押登记、过户、保管、诉讼及拍卖的费用。

  第三十七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在本合同中作虚假陈述与声明,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全部损失。

  (二)、本合同生效后,本合同当事人均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三)、借款人未按约定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或利息的,贷款人有权对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大写)计收违约金,并对未支付的利息按罚息计收复利,直至本息清偿为止。逾期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调,罚息利率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相应上调;逾期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下调,罚息利率仍按原标准执行。

  (四)、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偿还借款本息,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可以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内按相关费用、利息、本金的顺序直接扣收。

  (五)、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及其相关费用:

  1、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2、借款人拒绝或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

  4、借款人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5、借款人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贷款人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6、借款人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7、借款人一个月未按规定归还贷款本息。

  8、借款人拒不签收或采取其他变相方式不签收贷款人催收函或催收文件的;

  9、借款人向本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提供的担保(保证、抵押或质押)可能导致贷款人本合同项下债权实现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六)、保证人不及时向贷款人履行第三十四条第三款所约定的通知义务,应向贷款人承担担保金额3%的违约金。

  (七)、如因借款人/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效,借款人/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应在原借款担保范围内赔偿贷款人的全部损失。

  第三十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当事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借款人/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如将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人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担保合同后生效。

  (二)、借款人死亡或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借款人的财产代管人或合法继承人应当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

  (三)、本合同经合同当事人签字并加按手印,贷款单位负责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贷款人在本合同中加盖“贷款专章”与“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至本合同借款人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贷款人为实现主债权、追索借款人保证责任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公证、鉴定、评估、登记、保险、过户、拍卖等事项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全部偿清之日终止。

  第三十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贷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四十条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一条附则

  (一)、借款人提供的贷款申请审批书及其他证明材料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当事人各执一份,副本份。

  第四十二条提示

  (一)、贷款人提请借款人、担保人对本合同各项约定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担保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二)、本合同项下利率遇人民银行利率调整,以人民银行利率调整公告为准,贷款人于次年某月某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及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新的利率将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抵押物清单

  质物清单

  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

  贷款人:(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

  借款人:(签字、手印)共同借款人:(签字、手印)

  抵押人:(签字、手印)抵押物共有人:(签字、手印)

  出质人:(签字、手印)质物共有人:(签字、手印)

  保证人:(签字、手印)共同债务人:(签字、手印)

  保证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合同签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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