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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转让合同

时间:2022-11-13 16:59:55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资产转让合同1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资产转让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资产转让合同15篇

资产转让合同1

  甲方(转让方):

  主要负责人:

  地址: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本协议签定于(地址):

  鉴于:

  1、甲方在20 年 7月 31日公告了拟出售的资产包组合,并于乙方竞价前将拟转让资产包组合及资产包内资产项目的调整情况书面(包括电子光盘形式)通知了乙方。乙方对资产包内不良资产的状况已有充分的了解,双方一致同意以资产包内资产(包括债权本金及利息以及股权资产、实物资产、抵债资产、有关诉讼费用、表外利息)以及其他财产权利作为本次交易的转让标的,最终标的金额以甲方审批同意并报经相关监管部门备案的数据为准,其有关资料已列于本协议附件。

  2、在转让标的的现有状况下,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对价,将标的项下主权利以及相应的从权利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该等转让标的并按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悉数支付转让价款。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标的

  1.1 甲方同意将其对转让标的所享有的截止至转让资产交割“基准日”的330项(笔) 年 月 日 (以下称转让资产交割“基准日”)项(笔)债权资产整体债权(股权)余额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项股权资产 元,项抵债资产元(上述转让标的的明细见附件清单),按本协议约定之条件全部转让给乙方。

  1.2上述转让标的从资产交割“基准日”基准日至全部资产交割手续办理完毕期间收到的全部收入一并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 转让价款与支付

  2.1 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2.2 在本协议签署后七日内,乙方原已交付的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将作为首付款支付给甲方,同时,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署后30日内支付剩余应付款项的50%即(大写) 元,(小写) 元,,在本协议签署后45日内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但乙方可以提前付清全部款项。应将上述价款一次性划付至甲方指定账户(由于乙方原已交付定金及保证金 万元,因此,乙方此次实际补交付转让价款剩余未交款项的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小写) 元)。

  甲方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2.3如本协议签署后后七日内乙方未能足额乙方未能履行2.2之规定支付转让价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本协议签署后八日起计算的五个工作日内补足剩余未交付的转让价款,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罚金, 违约罚金的计算标准为自本协议签署后八日起计算,每延期一个自然天按照应补足余款金额的万分之五计付。

  2.4如乙方未能如期履行2.2、2.3之规定,即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并有权采取相应的一切措施。乙方郑重承诺:若发生本款叙述的乙方单方面毁约情况,乙方已交付甲方的首付款甲方不再退还,做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违约赔偿金处理。

  第三条 转让标的范围内资产及权利的转移

  3.1自本协议生效乙方付清本协议2.1规定之转让价款之日起, 转让标的范围内资产及权利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3.2转让标的范围内资产及权利转移之同时,与其相关的全部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证债权、 抵押权、质押权)也一同转让给乙方。有关资产或权利需要办理产权转移或权利人变更手续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予以手续上的协助。

  3.3转让标的范围内资产及权利转移之同时,与本次标的债权资产有关的涉及中介机构的委托代理协议(合同)也一同转让给乙方。除非受托人同意,或者出现合同中约定的解除事由,否则乙方作为新的委托方,应当继续接受原委托代理协议(合同)的约束,并承继甲方与受托人的委托代理关系以及甲方的有关权利义务。

  3.4自乙方依本协议第二条之约定付清全部款项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与乙方办理完毕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本协议2.2约定的付款期内以及甲乙双方办理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的期间为甲方与乙方的资产共管期,共管期内转让标的产生的收益归乙方所有。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不再负责对转让标的范围内的资产(权利)和有关资料的管理工作。(除乙方委托甲方管理外)。甲方应当在本合同后的六十日(或乙方同意的较长期间)内,就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权利)已由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情况以甲乙双方联合公告通知的方式(或者,必要时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其他方式)通知每项资产的义务人。

  3.5如乙方能够完全履行本协议第二条之约定,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的六十日(或乙方书面同意的较长期间)内,就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权利)已由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情况以甲乙双方联合公告通知的方式(或者,必要时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其他方式)通知每项资产的义务人。自乙方依本协议第二条之约定付清全部款项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与乙方办理完毕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此30个工作日内为甲方与乙方的资产共管期,共管期内转让标的产生的收益归乙方所有。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不再负责对转让标的范围内的资产(权利)和有关资料管理工作。

  3.6甲方应在交割时交付或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

  3.6.1《贷款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2《担保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3《保证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4贷款借据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5诉讼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6和解协议、法院判决或转让协议的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7土地使用权他项权利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8房屋、建筑物他项权利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9房地产抵押确认书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10其他财产的他项权利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11原权利人将转让标的转让给甲方时,由原权利人和甲方达成的有关协议,以及相关的转让通知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12有关的催收通知及回执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13包含在“投资者审阅文档”中的其他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14其他甲方认为应当移交的有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第四条 共管期内事项的有关约定

  34.17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对于甲方转让的资产包内的股权资产,甲方原持股企业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甲方就打包转让其原持有的天津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市设备调剂租赁公司、天津金荣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资产一事,已经履行了通知原持股企业董事会并通过董事会秘书通知其他股东的义务。鉴于股权资产的特殊性,在本《协议》签署后的共管期内,乙方委托并授权甲方与本款所述的三家公司的有关股东协商处理有关问题,具体委托并授权的内容及其他有关问题, 双方在另行签订的有关委托协议中约定。共管期结束后,甲方将不再参与资产包内股权资产的经营管理和处理。在共管期间或之后,乙方对涉及受让的资产包内的股权资产权利的行使和处置(如甲方持股企业的其他股东对股权资产优先购买权等问题),应依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如果上述三户企业的其他股东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且其购买价格不低于甲方列明的价格(有关价格见本协议附件),则乙方无条件予以认可。如果其他股东的报价低于甲方所列价格,则由乙方与其他股东协商确定转让价格或由乙方授权甲方与其他股东协商确定转让价格。

  34.28在本《协议》签署后3.4规定的共管期内,乙方委托甲方对其受让的标的范围内的部分或全部资产进行管理和处置的甲方按照回收现金金额的2%向乙方收取委托代理管理费。

  4.3超过本《协议》约定的共管期,具体委托并授权的内容及其他有关问题, 双方在另行签订的有关委托协议中约定。若乙方需要委托甲方延长对部分资产进行管理和处置的期限,就委托代理费用、委托代理范围及其他有关事项,双方在另行签订的有关委托协议中约定。则在双方另行签订的有关委托协议中就包括委托代理费用、委托代理范围等有关事项予以明确约定。

  第四第五条 税负的承担

  4.1 因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资产转让而产生的税负,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第五第六条 其他特别约定

  56.1转让标的状况:资产包内的不良资产可能存在各种法律上和事实上的瑕疵。甲方依现状出售,乙方依现状购买。乙方承诺不对资产包内任何单项或多项资产权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利益的可实现性可能存在的瑕疵或争议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及甲方、中国工商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和中国各级政府提出任何要求,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及甲方、中国工商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和中国各级政府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56.2鉴于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由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担保的情形,乙方承诺不对以上担保主体行使追索权及要求赔偿。

  56.3鉴于本协议签署前,甲方已实际对部分标的资产进行管理、处置及为了维权等需要进行了相关工作,对本协议生效日前甲方对标的资产进行的全部或部分处置行为或为了维权等需要而采取的措施及相应的处置结果,乙方同意无条件予以认可并接受。

  56.4甲方转让上述的债权后,甲方要求乙方采取国家法律、法规所允许的手段和方式向义务人主张权利,乙方签订本协议视为知悉甲方的这一要求。

  5.5自乙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即受让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之转让标的。有关资产或权利需要办理产权转移或权利人变更手续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予以手续上的协助。

  56.65乙方受让上述债权资产后,义务人以及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涉及转让标的的任何异议与甲方无关。根据乙方的要求,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转让标的中有关抵押资产或涉诉项目的权利人变更手续。

  5.7乙方受让上述债权后,义务人以及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涉及转让标的的任何异议与甲方无关。

  第六第七条 声明与保证

  67.1 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67.1.1 本协议项下的转让标的为金融不良资产,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偿的困难性。

  67.1.2甲方系依法成立之非银行金融机构,对转让标的享有合法权益,有权将转让标的范围内的资产及权利依法转让给乙方。

  67.1.3甲方保证对其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了解到的乙方的任何商业信息、 资料(无论是书面或其他形式)承担保密责任,并不会以书面、口头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进行披露的除外。

  67.1.4甲方依现状转让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之转让标的,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瑕疵,如:附表中资产状况备注说明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物权资产被他人占用或存在租赁关系;有些标的资产可能存在欠税、欠费;有些债权及从权利未经法院确认;有些可能已逾诉讼时效;有些资产在诉讼或执行过程中原债权人可能欠缴部分费用;申请人为原权利人,委托人未申请变更;有些债权诉讼后可能未申请执行,有些执行中债权已有部分款项执行回收;有些债权债务人将款项还给原权利人后,由于原权利人未及时将项划给我办,造成转让债权与实际债权有差异;有些案件的债务人或担保人因涉嫌刑事犯罪被驳回诉讼、或移交公安机关查处;有些债权的债务人、抵押人或保证人对债务金额、抵押的有效性、保证的有效性持有异议;有些债权的抵押物可能已被处置或灭失等,有些债务企业、债务的保证人、抵押人可能已经破产或即将面临破产清算。

  67.1.5甲方转让标的中如有物权资产或相关抵押物涉及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甲方及原权利人未取得相关同意转让或出让的批准文件,转让后甲方不负责办理该等批准文件。

  67.1.56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所对应的资产可能存在被出租的情况,甲方对于该种情况的出现对于乙方的影响无法作出估计和预测。

  67.1.67本合同所列债务人所欠本金和利息,来源于中国工商银行和甲方的.会计记录,与债务人的财务记载可能存在出入。

  67.1.78根据乙方的要求,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转让标的中有关抵押资产或涉诉项目的权利人变更手续。若乙方因行使诉权或者遇其他主张权利的情况,需要甲方证明与该转让行为有关的事实时,甲方给予配合,但甲方并不保证乙方主张权利能获得有关司法部门的支持。

  67.2 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67.2.1 乙方确认,已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之转让标的及协议附件所列资产和权利的性质、金额、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有无实现权利的法律障碍等一切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调查、了解,同意按照受让标的的现状和现有资料予以受让。乙方对前述“7.1.4”、“7.1.5”、“7.1.6” 、“7.1.7”、“7.1.8”中的陈述内容已知悉和了解,已充分认识到了其根据本协议受让的金融不良资产的特殊性、风险的不确定性以及回收该等不良资产可能面临的困难,并且系经独立慎重判断后做出签署本协议之决定,同意按现有状态受让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乙方同意按转让标的之目前状况购买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签署本《协议》后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损失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67.2.2乙方保证对其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了解到的甲方的任何商业信息、 资料(无论是书面或其他形式)承担保密责任,并不会以书面、口头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唯乙方须按有关法律以及有关监管机构要求和规定提供的除外。

  67.2.3乙方保证采取合法的手段和方式行使权利,乙方承诺受让后在主张权利的过程中自行负责所采取的任何措施和任何行为及其后果;

  67.2.4乙方受让上述转让标的后,如在主张权利过程中,义务人对债务额有异议的,乙方与义务人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67.2.5乙方确认:甲方未曾针对本《协议》项下提供给乙方的任何信息的充分性,以及乙方欲购买的本《协议》项下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转让标的的性质、状况或回收可能性,作出任何种类或性质的、明示的或暗示的声明、承诺或保证。

  67.2.6乙方保证:受让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权利)后,不会因为在主张权利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障碍或风险(如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阻碍或抗辩其实现主债权及从权利)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抗辩或瑕疵主张或提出任何退回所受让资产(权利)的要求或提出任何赔偿请求。

  第七第八条 违约事件与违约责任

  78.1 协议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实际损失。

  78.2 本协议其他条款有关于违约责任承担的特别约定的,从该条特别约定。

  第八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8.1 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第九第十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09.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9.2 在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 纠纷,各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在协商无效时,当事人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请有管辖权的法院依法裁决。

  第十一条 修改与变更

  1011.1 本协议未经当事人双方书面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不得修改。如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协议内容进行修改,双方应另行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1011.2 经双方书面签署的任何修改、变更文件构成本协议的补充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协议生效后,如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司法解释的发生的任何变化,均不应成为任何一方主张本协议无效的理由。如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协议内容进行修改,双方应另行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第十一十二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原签署的《保密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协议所涉及的有关内容也应当遵守《保密协议》的约定,甲乙双方在此均承诺严格履行。

  第十二三条 其他

  1113.1本协议附件《资产包清单》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113.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签署补充协议约定,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13.3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各份正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转让方):

  主要负责人或合法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资产转让合同2

  协议各方:

  甲方(转让方):____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受让方):____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现就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广西容县石寨镇庆寿岩仙佬洞风景区的都峤宾馆等房屋及该房屋所附着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资产转让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位于广西容县石寨镇庆寿岩仙佬洞风景区的都峤宾馆、办公楼等房屋及该房屋所附着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甲方转让的前述房屋及房屋附着的土地使用权并支付相应的转让款。

  第二条转让标的本次交易的标的为:

  甲方拥有的位于广西容县石寨镇庆寿岩仙佬洞风景区的都峤宾馆、办公楼等房屋及该房屋所附着的土地使用权,其中房屋面积共为4,919.67平方米,房屋附着的土地面积共为29,062.58平方米。

  作为本次交易的标的,该房屋已办好房产证,房产证编号分别为:容县房权证容房字第990000968号和容县房权证容房字第20_2288号,房屋附着的土地已全部办好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证编号分别为:容国用(1999)字第0602108号、容国用(20_)字第0602109号、容国用(20_)字第0602110号、容国用(20_)字第0602111号、容国用(20_)字第0602112号、容国用(20_)字第0602113号。

  第三条转让标的现状上述作为转让标的的房屋和房屋附着的土地为国家4A级风景区容县庆寿岩风景区的旅游业配套设施,该资产已由甲方为乙方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作抵押。

  第四条转让价格

  4.1作价依据本次交易作价以双方认可的评估公司对转让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作为作价参考

  依据,根据广西无双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转让标的评估后出具的评估报告,标的资产评估价值合计为15,000,780.00元人民币。

  4.2转让价格

  交易双方在充分考虑了标的资产评估结果、标的资产现状等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标的的.转让价格为1500万元(大写:壹仟伍佰万元整)人民币。

  4.3相关费用的承担本次转让所产生的各项相关费用,除印花税由乙方承担外,其他与此有关的所有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转让价款的支付

  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款按如下方式和办法支付:

  5.1乙方支付上述转让价款时以现金或经甲方认可的其他方式支付,以现金方式支付时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5.2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计人民币1500万元。

  第六条过户手续办理

  6.1于本协议生效后,为方便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乙方自行到抵押银行办理解押手续,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相应的配合。若由于甲方未能办理标的资产的解押而造成转让标的资产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6.2于本协议生效并在乙方办理解押手续后二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出具办理标的过户所需的法律文件和相关材料,协助乙方到当地房屋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如甲方不配合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导致转让标的资产无法过户至乙方名下的,则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乙方赔偿乙方由此受到的全部损失,与此同时乙方可据此单方面解除协议。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7.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依据本协议的约定获得资产转让款。

  (2)若对方违约,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3)甲方必须保证本次转让给乙方的资产为其合法拥有的资产,该资产除为乙方提供借款担保抵押之外,不存在其他任何的权属争议而影响本次转让的情况。

  (4)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按本协议的有关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的产权变更所需的相关法律文件及其他材料,并协助乙方办理变更手续。

  7.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依据本协议的约定获得转让标的资产。

  (2)若对方违约,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3)乙方应保证具有履行本协议的条件和能力。

  (4)乙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第八条各方声明与保证

  8.1双方保证:双方均应就本次资产转让事项提交各自董事会(或股东会)及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必要的批准手续。

  8.2双方保证:双方均未签署任何与本协议的内容相冲突的合同或协议。

  8.3双方保证:双方向对方提供其有关标的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全面、准确的。

  8.4甲方保证:至本协议签署日,除为乙方提供借款担保抵押之外,甲方没有获悉任何第三人就本次转让的标的行使或声称将行使任何对转让标的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权利,亦不存在任何与转让标的有关的争议、诉讼或仲裁。

  8.5甲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后至产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成前,不就转让标的的转让、租赁、承包、托管等事宜与其他任何第三方进行交易性的接触或签订意向书、合同书、谅解备忘录等各种形式的法律文件。

  第九条审批和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尚需经甲、乙双方的董事会(或依据各方的公司章程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十条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是指双方不能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等事件将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或其他灾害,或战争、骚乱、罢工或类似事件。

  10.2若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或并非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原因(包括国家政策调整),导致本次转让交易无法进行,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各项义务,如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双方违约,按双方的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如因本协议产生的各种争议,甲、乙双方均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有权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

  11.1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备案用。

  11.2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可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根据本协议订立的与资产置换有关的附件、资产明细交接单、确认书、承诺书等,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协议各方签章:_____

  甲方:____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

  乙方: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

  签订时间:20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资产转让合同3

  转让协议书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住所: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住所: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地订立。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的股权,该公司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由甲方、和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万元。甲方占%的股权,应出资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万元人民币;占%的股权,应出资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万元人民币;占%的股权,应出资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万元人民币。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的股权,并且甲方转让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及甲方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准,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的%的股权。鉴于股东会也同意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的股权。基于上述条款,甲乙双方当事人经友好协商,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在公司拥有的%的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股权转让的价格及价格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号评估报告所列的评估范围、评估结果为依据,以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将其在公司拥有的%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上述资产评估报告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下列

  1、2条任选一条)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将本条

  第一款所规定的价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作为保证金,在向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办理交易鉴证前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前向甲方支付剩余的%的价款。

  第二条保证(下列1、2条任选一条)

  1、甲方保证其按本合同

  第一条

  第一款规定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权或其他担保责任,并免遭任何

  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已将所拥有的在被转让企业的%的股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作质押,但现在甲方已征得质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同意甲方将该股权按本合同的规定转让给乙方。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

  第一条

  第二款规定的条件支付价款,作为保证,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

  第一条

  第一款所规定价款的%作为保证金,该保证金视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价款的一部分。

  第三条债权债务的承担本合同生效后,若发现属于本次股权转让前资产评估报告以外的被转让企业的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由乙方先予代收或垫付,最终应由甲方承受。

  第四条职工安置条款(100%股权转让时适用)(当事人双方可自行约定被转让企业职工的安置方式,或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

  第五条产权交接方式(双方当事人应约定股权交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

  第六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双方同意与本合同规定的股权转让有关的费用,由公司承担,或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

  第一条

  第二款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则除按本合同

  第二条

  第二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外,每迟延一天,应按迟延部分价款的‰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或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或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他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书,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经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则任何一方可向____市仲裁委员会或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或向____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本合同由双方合法代表签字、盖章,并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鉴证后,自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约定其他条款,有双方当事人商定)

  第十二条附则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其他报有关部门备案。

  转让方(签章)授权代表(签字):

  受让方(签章):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鉴证机构:

  (签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资产转让合同4

  出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为更新设备,决定对公司的部分固定资产进行转让。

  2、乙方同意依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受让甲方上述资产。为进一步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充分协商,就转让的具体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转让资产的范围

  1、甲方本次向乙方转让的资产为甲方拥有的

  第二条转让对价

  双方同意,本次甲方向乙方转让资产的总价款以双方协商价为准确定,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不含税价)。

  第三条转让交易日

  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固定资产,其交易日确定为20xx年___月___日。

  第四条付款方式和期限

  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并于20xx年___月___日前,乙方以______方式向甲方支付转让对价。

  第五条转让资产的交付

  甲方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本合同项下转让的资产交付乙方,双方应当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第六条承诺与保证

  1、协议内双方的声明以及叙文的内容均是真实、准确、完整且无误导性的;

  2、甲方在本协议签署日之前没有在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保证或任何第三方权益;

  3、本协议项下的资产转让事宜将根据甲方《公司章程》规定,报甲方管理层审议批准;乙方受让也须相关人授权同意。

  4、自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资产交付之日起,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资产的所有权即属于乙方,转让资产的风险亦同时转由乙方承担。

  5、在需要时,双方将签署并作出一切文件及行为,以使本协议规定的资产转让行为在法律上生效。

  第八条税费

  因本次资产转让而发生的相关税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资产,每逾期一日按未交付资产价值的万分之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返还乙方已支付的转让价款;

  2、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日期给付价款时,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支付金额的万分之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由违约方负责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

  如对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变更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双方均应依照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资产转让合同5

  甲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

  经办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

  经办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甲方设立“资产管理计划”,以委托资金购买乙方的票据资产。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意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转让标的

  1.1本合同项下乙方向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转让标的为乙方依据本合同附件《票据资产转让清单》所列票据项下的一切权益(以下简称“票据资产”),相关票据均为乙方已贴现(转贴现)的未到期的商业汇票(以下简称“标的票据”)。

  1.2《票据资产转让清单》内容包括转让标的对应的各票据的票面金额、到期日、付款人名称、转让价款等事项。

  1.3《票据资产转让清单》由甲乙双方以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形式共同确认。

  1.4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向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转让标的所对应票据的票面总金额由每期《票据资产转让清单》确认,具体详见附件一《票据资产转让清单》。

  1.5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受让的系票据资产,甲乙双方约定,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支付转让价款后,转让标的所对应的票据资产权利即不可撤销的转让给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

  第二条转让价款

  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所对应的转让价款由每期《票据资产转让清单》确认,具体详见附件一《票据资产转让清单》。

  第三条转让标的之移转和转让价款的支付

  3.1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支付的转让价款当日将《票据资产转让清单》项下标的票据所对应的所有原始权利凭证(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票据本身)移交给资产管理计划的托管人或甲方与资产管理计划的托管人共同指定的票据资产服务方。

  3.2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于甲乙双方约定日前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托管人发出划款指令,由资产管理计划的托管人将转让价款划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开户行:______

  户名:______

  账号:______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______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4.1按照本合同约定发出划款指令,确保资产管理计划的托管人支付转让价款;

  4.2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转让标的有关的资料;

  4.3有权行使与标的票据资产或标的票据有关的所有权利;

  4.4因乙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和承诺保证给甲方或资产管理计划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由此而发生的一切实际损失。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5.1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转让价款;

  5.2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托管人或甲方与资产管理计划的托管人共同指定的票据资产服务方提供与转让标的有关的资料;

  5.3在甲方发出有关指令和要求时,协助甲方及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承诺与保证

  6.1甲方的承诺与保证:

  6.1.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金融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金管理资格证书;

  6.1.2甲方保证以合法管理的资金认购转让标的。

  6.2乙方的承诺与保证:

  6.2.1票据真实、有效,记载事项完整;

  6.2.2乙方真实享有完整的票据权利;

  6.2.3票据为乙方以合法方式取得的,乙方应当对其受让的合法性负责;

  6.2.4票据上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转让的情形;

  6.2.5票据上不存在优先于甲方或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的票据权利;

  6.2.6票据没有超过票据权利的行使期限;

  6.2.7票据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和完整;

  6.2.8乙方将票据资产依据本协议转让与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背书或任何其他方式将本协议项下之票据资产或其对应的票据再行转让或变相转让与任何第三方(含法律处分和实物处分),也不得设置任何权利限制;

  6.2.9乙方须确保《票据资产转让清单》上的要素与票据实物相符;

  6.2.10乙方应对票据资产对应的'票据的要式性和文义性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承担审核责任,如发生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买入的本合同项下票据因挂失止付、公示催告、被有权机关采取保全、执行措施等原因而不能得到票据款项,乙方保证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所涉票据款项足额划入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的托管账户。

  6.2.11如本合同项下票据资产对应的票据非因甲方原因导致承兑人拒绝付款时,甲方向乙方主张追索权利,乙方应当在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银行承兑汇票退票后起的3个工作日内自行向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支付被拒付票据资产对应的票面金额。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如本合同当事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包括事实与本合同当事人做出的承诺和保证不符的,均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请求违约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造成守约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请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2如乙方违约致使本合同项下的票据资产被拒付的,则乙方应向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支付赔偿金额。赔偿金额=被拒付票据资产对应的票面价款+该被拒票据资产票面金额×0.5%/360×赔偿金的计算天数。赔偿金的计算天数自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支付转让价款之日起至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收到乙方退还的转让价款之日止。

  第八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

  日期:______

  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

资产转让合同6

  甲方(转让方):贵州爱东电化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薛峰

  乙方(受让方):贵州华宏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廖俊权

  甲、乙双方就转让相关资产,经协商一致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转让资产情况

  甲方转让的资产系坐落于桐梓县燎原镇大关村甲方厂区内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部分机械设备、供电线路等(详见《转让资产清单》)。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价款:人民币贰仟万元(¥:20xx万元)。

  2、支付方式:

  (1)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支付定金壹拾万元(¥:10万元),合同履行完毕,定金充抵转让款。

  (2)协议签订后15日内,乙方支付第一期转让款壹佰万元(100万元)。

  (3)20xx年11月25日前,乙方支付第二期转让款陆佰万元(600万元);

  (4)20xx年6月30日前,乙方支付第三期转让款陆佰

  万元(600万元)。

  (5)20xx年12月30日前,乙方支付第四期转让款柒佰万元(700万元)。

  三、资产移交时间

  1、乙方支付第一期转让款后,甲方应于10日内停止生产,并在15日内移交甲方办公综合楼,职工宿舍、办公楼旁的土地一幅(面积:约40亩),甲方保留几间办公室和职工宿舍,以及保留部分工作人员监督合同执行和配合,办理资产的相关事项,直至乙方付清最后一期转让款。

  2、乙方支付第二期转让款,甲方在2个月内处理搬迁厂房内的设备,同时在15天内办理移交全部资产。

  3、甲方资产移交后,相关风险责任即转移给乙方,从资产移交之日起,乙方使用水、电、通信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4、本转让合同不涉及甲方其它资产,包括生产经营权、资质、长期投资股权、债权债务等。

  5、因乙方系分期支付转让款,造成停产损失,乙方同意补让支付银行利息从20xx年11月25日起分两个时间段支付,首次支付期为20xx年11月25日至20xx年6月25日,乙方在此期间内每月向甲方支付补偿金12万元,第二次支付期间为20xx年6月25日至付清最后一期转让款止,乙方在此期间内每月向甲方支付补偿金6万元,补偿金每月付清。

  四、甲方保证转让给乙方的全部资产权属清楚,无其他共有权人、无权属纠纷。如有纠纷造成乙方无法生产经营,甲方属违约责任。

  五、乙方付清全部转让款后,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办理转让资产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资产转让、产权变更登记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乙方支付。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甲方不返还定金,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接收资产后,进场施工修建的所有设施、设备、建筑物等均归甲方所有。

  2、甲方违约,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违约不足以弥补未违约方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实际损失。

  本合同签订20xx年6月25日,具备法律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资产转让合同7

  甲方(转让方):

  主要负责人:

  地址: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本协议签定于(地址):

  鉴于:

  1、甲方在_____年7月31日公告了拟出售的资产包组合,并于乙方竞价前将拟转让资产包组合及资产包内资产项目的调整情况书面(包括电子光盘形式)通知了乙方。乙方对资产包内不良资产的状况已有充分的了解,双方一致同意以资产包内资产(包括债权本金及利息以及股权资产、实物资产、抵债资产、有关诉讼费用、表外利息)以及其他财产权利作为本次交易的转让标的,最终标的金额以甲方审批同意并报经相关监管部门备案的数据为准,其有关资料已列于本协议附件。

  2、在转让标的的现有状况下,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对价,将标的项下主权利以及相应的从权利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该等转让标的并按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悉数支付转让价款。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标的

  1.1甲方同意将其对转让标的所享有的截止至转让资产交割“基准日”的330项(笔)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下称转让资产交割“基准日”)项(笔)债权资产整体债权(股权)余额人民币(大写)_____元(小写)_____元,项股权资产_____元,项抵债资产_____元(上述转让标的的明细见附件清单),按本协议约定之条件全部转让给乙方。

  1.2上述转让标的从资产交割“基准日”基准日至全部资产交割手续办理完毕期间收到的全部收入一并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转让价款与支付

  2.1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元,(小写)_____元。

  2.2在本协议签署后七日内,乙方原已交付的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____元,(小写)_____元,将作为首付款支付给甲方,同时,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署后30日内支付剩余应付款项的50%即(大写)_____元,(小写)_____元,,在本协议签署后45日内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但乙方可以提前付清全部款项。应将上述价款一次性划付至甲方指定账户(由于乙方原已交付定金及保证金万_____元,因此,乙方此次实际补交付转让价款剩余未交款项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_____元)。

  甲方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2.3如本协议签署后后七日内乙方未能足额乙方未能履行2.2之规定支付转让价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本协议签署后八日起计算的五个工作日内补足剩余未交付的转让价款,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罚金,违约罚金的计算标准为自本协议签署后八日起计算,每延期一个自然天按照应补足余款金额的万分之五计付。

  2.4如乙方未能如期履行2.2、2.3之规定,即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并有权采取相应的一切措施。乙方郑重承诺:若发生本款叙述的乙方单方面毁约情况,乙方已交付甲方的首付款甲方不再退还,做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违约赔偿金处理。

  第三条转让标的范围内资产及权利的转移

  3.1自本协议生效乙方付清本协议2.1规定之转让价款之日起,转让标的范围内资产及权利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3.2转让标的范围内资产及权利转移之同时,与其相关的全部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证债权、抵押权、质押权)也一同转让给乙方。有关资产或权利需要办理产权转移或权利人变更手续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予以手续上的协助。

  3.3转让标的范围内资产及权利转移之同时,与本次标的债权资产有关的涉及中介机构的委托代理协议(合同)也一同转让给乙方。除非受托人同意,或者出现合同中约定的解除事由,否则乙方作为新的委托方,应当继续接受原委托代理协议(合同)的约束,并承继甲方与受托人的委托代理关系以及甲方的有关权利义务。

  3.4自乙方依本协议第二条之约定付清全部款项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与乙方办理完毕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本协议2.2约定的付款期内以及甲乙双方办理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的期间为甲方与乙方的资产共管期,共管期内转让标的产生的收益归乙方所有。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不再负责对转让标的范围内的资产(权利)和有关资料的管理工作。(除乙方委托甲方管理外)。甲方应当在本合同后的六十日(或乙方同意的较长期间)内,就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权利)已由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情况以甲乙双方联合公告通知的方式(或者,必要时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其他方式)通知每项资产的义务人。

  3.5如乙方能够完全履行本协议第二条之约定,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的六十日(或乙方书面同意的较长期间)内,就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权利)已由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情况以甲乙双方联合公告通知的方式(或者,必要时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其他方式)通知每项资产的义务人。自乙方依本协议第二条之约定付清全部款项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与乙方办理完毕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此30个工作日内为甲方与乙方的资产共管期,共管期内转让标的产生的收益归乙方所有。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不再负责对转让标的范围内的资产(权利)和有关资料管理工作。

  3.6甲方应在交割时交付或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

  3.6.1《贷款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2《担保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3《保证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4贷款借据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5诉讼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6和解协议、法院判决或转让协议的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7土地使用权他项权利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8房屋、建筑物他项权利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9房地产抵押确认书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10其他财产的他项权利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11原权利人将转让标的转让给甲方时,由原权利人和甲方达成的有关协议,以及相关的转让通知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12有关的催收通知及回执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13包含在“投资者审阅文档”中的其他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14其他甲方认为应当移交的有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第四条共管期内事项的有关约定

  4.17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对于甲方转让的资产包内的股权资产,甲方原持股企业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甲方就打包转让其原持有的天津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市设备调剂租赁公司、天津金荣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资产一事,已经履行了通知原持股企业董事会并通过董事会秘书通知其他股东的义务。鉴于股权资产的特殊性,在本《协议》签署后的共管期内,乙方委托并授权甲方与本款所述的三家公司的有关股东协商处理有关问题,具体委托并授权的内容及其他有关问题,双方在另行签订的有关委托协议中约定。共管期结束后,甲方将不再参与资产包内股权资产的经营管理和处理。在共管期间或之后,乙方对涉及受让的资产包内的股权资产权利的行使和处置(如甲方持股企业的其他股东对股权资产优先购买权等问题),应依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如果上述三户企业的其他股东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且其购买价格不低于甲方列明的价格(有关价格见本协议附件),则乙方无条件予以认可。如果其他股东的报价低于甲方所列价格,则由乙方与其他股东协商确定转让价格或由乙方授权甲方与其他股东协商确定转让价格。

  4.28在本《协议》签署后3.4规定的共管期内,乙方委托甲方对其受让的标的范围内的部分或全部资产进行管理和处置的甲方按照回收现金金额的2%向乙方收取委托代理管理费。

  4.3超过本《协议》约定的共管期,具体委托并授权的内容及其他有关问题,双方在另行签订的有关委托协议中约定。若乙方需要委托甲方延长对部分资产进行管理和处置的期限,就委托代理费用、委托代理范围及其他有关事项,双方在另行签订的有关委托协议中约定。则在双方另行签订的有关委托协议中就包括委托代理费用、委托代理范围等有关事项予以明确约定。

  第五条税负的承担

  4.1因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资产转让而产生的税负,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第六条其他特别约定

  6.1转让标的状况:资产包内的不良资产可能存在各种法律上和事实上的瑕疵。甲方依现状出售,乙方依现状购买。乙方承诺不对资产包内任何单项或多项资产权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利益的可实现性可能存在的瑕疵或争议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及甲方、中国工商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和中国各级政府提出任何要求,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及甲方、中国工商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和中国各级政府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6.2鉴于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由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担保的情形,乙方承诺不对以上担保主体行使追索权及要求赔偿。

  6.3鉴于本协议签署前,甲方已实际对部分标的资产进行管理、处置及为了维权等需要进行了相关工作,对本协议生效日前甲方对标的资产进行的全部或部分处置行为或为了维权等需要而采取的措施及相应的处置结果,乙方同意无条件予以认可并接受。

  6.4甲方转让上述的债权后,甲方要求乙方采取国家法律、法规所允许的手段和方式向义务人主张权利,乙方签订本协议视为知悉甲方的这一要求。

  6.5自乙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即受让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之转让标的。有关资产或权利需要办理产权转移或权利人变更手续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予以手续上的协助。

  6.5乙方受让上述债权资产后,义务人以及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涉及转让标的的任何异议与甲方无关。根据乙方的要求,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转让标的中有关抵押资产或涉诉项目的权利人变更手续。

  6.7乙方受让上述债权后,义务人以及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涉及转让标的的任何异议与甲方无关。

  第七声明与保证

  7.1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7.1.1本协议项下的转让标的为金融不良资产,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偿的困难性。

  7.1.2甲方系依法成立之非银行金融机构,对转让标的享有合法权益,有权将转让标的范围内的资产及权利依法转让给乙方。

  7.1.3甲方保证对其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了解到的乙方的任何商业信息、资料(无论是书面或其他形式)承担保密责任,并不会以书面、口头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进行披露的除外。

  7.1.4甲方依现状转让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之转让标的,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瑕疵,如:附表中资产状况备注说明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物权资产被他人占用或存在租赁关系;有些标的资产可能存在欠税、欠费;有些债权及从权利未经法院确认;有些可能已逾诉讼时效;有些资产在诉讼或执行过程中原债权人可能欠缴部分费用;申请人为原权利人,委托人未申请变更;有些债权诉讼后可能未申请执行,有些执行中债权已有部分款项执行回收;有些债权债务人将款项还给原权利人后,由于原权利人未及时将项划给我办,造成转让债权与实际债权有差异;有些案件的债务人或担保人因涉嫌刑事犯罪被驳回诉讼、或移交公安机关查处;有些债权的债务人、抵押人或保证人对债务金额、抵押的有效性、保证的有效性持有异议;有些债权的抵押物可能已被处置或灭失等,有些债务企业、债务的保证人、抵押人可能已经破产或即将面临破产清算。

  7.1.5甲方转让标的中如有物权资产或相关抵押物涉及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甲方及原权利人未取得相关人民政府同意转让或出让的批准文件,转让后甲方不负责办理该等批准文件。

  7.1.56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所对应的资产可能存在被出租的'情况,甲方对于该种情况的出现对于乙方的影响无法作出估计和预测。

  7.1.67本合同所列债务人所欠本金和利息,来源于中国工商银行和甲方的会计记录,与债务人的财务记载可能存在出入。

  7.1.78根据乙方的要求,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转让标的中有关抵押资产或涉诉项目的权利人变更手续。若乙方因行使诉权或者遇其他主张权利的情况,需要甲方证明与该转让行为有关的事实时,甲方给予配合,但甲方并不保证乙方主张权利能获得有关司法部门的支持。

  7.2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7.2.1乙方确认,已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之转让标的及协议附件所列资产和权利的性质、金额、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有无实现权利的法律障碍等一切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调查、了解,同意按照受让标的的现状和现有资料予以受让。乙方对前述“7.1.4”、“7.1.5”、“7.1.6”、“7.1.7”、“7.1.8”中的陈述内容已知悉和了解,已充分认识到了其根据本协议受让的金融不良资产的特殊性、风险的不确定性以及回收该等不良资产可能面临的困难,并且系经独立慎重判断后做出签署本协议之决定,同意按现有状态受让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乙方同意按转让标的之目前状况购买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签署本《协议》后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损失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7.2.2乙方保证对其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了解到的甲方的任何商业信息、资料(无论是书面或其他形式)承担保密责任,并不会以书面、口头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唯乙方须按有关法律以及有关监管机构要求和规定提供的除外。

  7.2.3乙方保证采取合法的手段和方式行使权利,乙方承诺受让后在主张权利的过程中自行负责所采取的任何措施和任何行为及其后果;

  7.2.4乙方受让上述转让标的后,如在主张权利过程中,义务人对债务额有异议的,乙方与义务人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7.2.5乙方确认:甲方未曾针对本《协议》项下提供给乙方的任何信息的充分性,以及乙方欲购买的本《协议》项下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转让标的的性质、状况或回收可能性,作出任何种类或性质的、明示的或暗示的声明、承诺或保证。

  7.2.6乙方保证:受让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权利)后,不会因为在主张权利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障碍或风险(如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阻碍或抗辩其实现主债权及从权利)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抗辩或瑕疵主张或提出任何退回所受让资产(权利)的要求或提出任何赔偿请求。

  第八条违约事件与违约责任

  8.1协议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实际损失。

  8.2本协议其他条款有关于违约责任承担的特别约定的,从该条特别约定。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8.1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第十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0.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在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各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在协商无效时,当事人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请有管辖权的法院依法裁决。

  第十一条修改与变更

  11.1本协议未经当事人双方书面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不得修改。如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协议内容进行修改,双方应另行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11.2经双方书面签署的任何修改、变更文件构成本协议的补充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协议生效后,如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司法解释的发生的任何变化,均不应成为任何一方主张本协议无效的理由。如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协议内容进行修改,双方应另行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第十二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原签署的《保密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协议所涉及的有关内容也应当遵守《保密协议》的约定,甲乙双方在此均承诺严格履行。

  第十三条其他

  13.1本协议附件《资产包清单》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3.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签署补充协议约定,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各份正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转让方):

  主要负责人或合法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资产转让合同8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 地订立。

  鉴于甲方在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 %的股权,该公司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由甲方和 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万元。甲方占 %的股权,应出资 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 万元人民币; 占 %的股权,应出资 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 万元人民币; 占 %的股权,应出资 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 万元人民币。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 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并且甲方转让股权的要求已获得 公司股东会及甲方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准,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 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 鉴于 股东会也同意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 基于上述条款,甲乙双方当事人经友好协商,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在 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股权转让的价格及价格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 号评估报告所列的评估范围、评估结果为依据,以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将其在 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上述资产评估报告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下列1、2条任选一条)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将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价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作为保证金,在向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办理交易鉴证前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前向甲方支付剩余的 %的价款。

  第二条 保证(下列1、2条任选一条)

  1、甲方保证其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权或其他担保责任,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已将所拥有的在被转让企业的 %的股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 作质押,但现在甲方已征得质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同意甲方将该股权按本合同的规定转让给乙方。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支付价款,作为保证,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所规定价款的 %作为保证金,该保证金视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价款的一部分。

  第三条 债权债务的承担 本合同生效后,若发现属于本次股权转让前资产评估报告以外的被转让企业的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由乙方先予代收或垫付,最终应由甲方承受。

  第四条 职工安置条款(100%股权转让时适用) (当事人双方可自行约定被转让企业职工的安置方式,或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

  第五条 产权交接方式 (双方当事人应约定股权交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

  第六条 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与本合同规定的股权转让有关的费用,由 公司承担,或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则除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外,每迟延一天,应按迟延部分价款的 ‰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或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或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他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书,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经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则任何一方可向____市仲裁委员会或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或向____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由双方合法代表签字、盖章,并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鉴证后,自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约定其他条款,有双方当事人商定)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其他报有关部门备案。

  转让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让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机构: (签章)

资产转让合同9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_____年___月__日在_____________(地点/城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整体资产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_____元整体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整体资产。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整体资产。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整体资产是甲方合法拥有的整体资产,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整体资产,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整体资产后,其在而转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三条、盈亏分担:

  本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投资人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分享本企业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费用负担:

  本次整体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企业名称)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资产转让合同10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县街街道办事石庄村委会小石庄村民小组,对安林证字(______)第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中,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业经登记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小石庄村民小组本着发展林业,繁荣林业,拓展林业经济。召开党员会,村民代表会及户长大会,将小石庄集体所有和部分村民经营的林权林地招标公示。经公示竞标结果,同意转让给本村村民沈克川承包经营管理。双方经多次反复协调,核实,对林地流转让,承包给的问题,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竞价面积,按林勘面积178.6亩,另外小山头有约80亩林地(80亩由中标者到林业部门审批后方可采伐),实际面积待过林权证手续时甲、乙双方请有关测绘部门测量数为准。

  二、在转让承包中,林地的四至分别为:

  第一林班

  东至:以村民上山路_____的左边为界。

  南至:第一段以_____文家林地为界。

  第三段_____埂上为界。

  第四段_____上为界。

  西至:以八角亭上山路_____边为界。

  北至:_____起为界。

  第二林班

  东南边至:

  上为界。

  西至:

  右边为界。

  北至:第一段_____。

  第二段:

  为界。

  第三林班

  东至:以沈家坟堂下村民上山路(麻栗坡—团地)的左边为界。

  南至:第一段:

  为界。

  第二段:

  为界。

  西至:第一段_____为界。

  第二段:_____为界。北至_____看守房后墙边两米为界。

  三、荒山林地转让承包的.含义:

  1、一次性将林地上的树木出卖,采伐手续由承包人去办理。

  2、林地采发以后,由承包人重新种植经济林木。

  3、转让承包期限三十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到期后,若因政策影响,可延长_____年。

  四、转让承包的价款及支付方法:经村民代表,党员会议多次研究决定:招标竟价总价不低于人民币伍拾万元。支付方法是以竞价当天现金支付。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招标竞价,本村村民已人民币五十万五千元取得承包权,尾数五千元为村小组办完相关手续后支付。

  五、转让承包的林地,甲方必须是以林权证上界定的范围为准,并以甲乙双方到林业部门给予办理林权流转手续,村民以户为单位由村小组办理,签名盖章为证并备案。

  六、乙方承包林地以后,由乙方自主经营经济林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甲方不作干预。

  七、乙方采伐林木,必须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数量,树种,范围,时间及重新营造林木的要求及缴纳的相关费用。

  八、承包期间,若地下发现矿藏资源可利用,需要开采,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并且向村小组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九、承包期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规定,帮助乙方协调与邻近社队发生的相关问题,特别是护林防火,安全保卫及水土保持等方面的问题。

  十、在承包期间,国家征用该林地的赔偿,地上附着物,设施的赔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赔偿款扣减乙方不满的年限和林地投入的开发费后归甲方所有。企业单位占用,应赔偿的林地开发费归乙方所有。若国家征用和企业占用,承包期不满,甲方应按不满年限计算和荒山林地开发费,赔偿给乙方。

  十一、在承包期间,遇国家对林业发展优抚的各种政策优惠及补助,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归乙方享用。

  十二、违约责任:属于国家政策变化,收到不能承包等影响,不算违约。甲乙双方造成的违约责任,按地上附着物和设施的现行价格,请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评估,按地面附着物和设施总价值的20%比例,作违约赔偿付给守约方,合同照样执行。

  十三、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反,若有异议,双方共同协商,以书面补充完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资产转让合同11

  转让方(下称甲方):

  受让方(下称乙方):

  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协作,就甲方固定资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位于予乙方。

  2、甲、乙双方确认,在交割日甲方将上述全部固定资产向乙方转让。

  3、双方协商一致的转让交割日为: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

  4、自本协议规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5、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本资产协议结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人民币作为固定资产转让价格;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全额支付。(以甲方银行到账为准);

  6、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7、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各自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8、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立即生效。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进入位于的办公场所内挪动任何转让给乙方的.固定资产。

  9、特别声明:乙方只受让甲方转让的固定资产,乙方不承担甲方任何债务,同时甲方保证转让给乙方的所有固定资产的合法性及唯一性,甲方保证乙方自交割日起为甲方转让所有固定资产的唯一合法所有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资产转让合同12

  甲方(转让方):

  主要负责人:

  地址: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本协议签定于(地址):

  鉴于:

  1、甲方在20xx 年 7月 31日公告了拟出售的资产包组合,并于乙方竞价前将拟转让资产包组合及资产包内资产项目的调整情况书面(包括电子光盘形式)通知了乙方。乙方对资产包内不良资产的状况已有充分的了解,双方一致同意以资产包内资产(包括债权本金及利息以及股权资产、实物资产、抵债资产、有关诉讼费用、表外利息)以及其他财产权利作为本次交易的转让标的,最终标的金额以甲方审批同意并报经相关监管部门备案的数据为准,其有关资料已列于本协议附件。

  2、在转让标的的现有状况下,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对价,将标的项下主权利以及相应的从权利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该等转让标的并按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悉数支付转让价款。

  第一条 转让标的

  1.1 甲方同意将其对转让标的所享有的截止至转让资产交割“基准日”的330项(笔) 年 月 日 (以下称转让资产交割“基准日”) 项(笔)债权资产整体债权(股权)余额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项股权资产 元, 项抵债资产 元(上述转让标的的明细见附件清单),按本协议约定之条件全部转让给乙方。

  1.2上述转让标的从资产交割“基准日”基准日至全部资产交割手续办理完毕期间收到的全部收

  入一并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 转让价款与支付

  2.1 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2.2 在本协议签署后七日内,乙方原已交付的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将作为首付款支付给甲方,同时,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署后30日内支付剩余应付款项的50%即(大写) 元,(小写) 元,,在本协议签署后45日内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但乙方可以提前付清全部款项。应将上述价款一次性划付至甲方指定账户(由于乙方原已交付定金及保证金 万元,因此,乙方此次实际补交付转让价款剩余未交款项的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小写) 元)。 甲方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2.3如本协议签署后后七日内乙方未能足额乙方未能履行2.2之规定支付转让价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本协议签署后八日起计算的五个工作日内补足剩余未交付的转让价款,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罚金, 违约罚金的计算标准为自本协议签署后八日起计算,每延期一个自然天按照应补足余款金额的万分之五计付。

  2.4如乙方未能如期履行2.2、2.3之规定,即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并有权采取相应的一切措施。乙方郑重承诺:若发生本款叙述的乙方单方面毁约情况,乙方已交付甲方的首付款甲方不再退还,做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违约赔偿金处理。

  第三条 转让标的范围内资产及权利的转移

  3.1 自本协议生效乙方付清本协议2.1规定之转让价款之日起, 转让标的范围内资产及权利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3.2 转让标的范围内资产及权利转移之同时,与其相关的全部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证债权、 抵押权、质押权)也一同转让给乙方。有关资产或权利需要办理产权转移或权利人变更手续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予以手续上的协助。

  3.3 转让标的范围内资产及权利转移之同时,与本次标的债权资产有关的涉及中介机构的委托代理协议(合同)也一同转让给乙方。除非受托人同意,或者出现合同中约定的解除事由,否则乙方作为新的委托方,应当继续接受原委托代理协议(合同)的约束,并承继甲方与受托人

  3.4自乙方依本协议第二条之约定付清全部款项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与乙方办理完毕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本协议2.2约定的付款期内以及甲乙双方办理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的期间为甲方与乙方的资产共管期,共管期内转让标的产生的收益归乙方所有。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不再负责对转让标的范围内的资产(权利)和有关资料的管理工作。(除乙方委托甲方管理外)。甲方应当在本合同后的六十日(或乙方同意的较长期间)内,就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权利)已由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情况以甲乙双方联合公告通知的方式(或者,必要时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其他方式)通知每项资产的义务人。

  3.5如乙方能够完全履行本协议第二条之约定,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的六十日(或乙方书面同意的较长期间)内,就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权利)已由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情况以甲乙双方联合公告通知的方式(或者,必要时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其他方式)通知每项资产的义务人。自乙方依本协议第二条之约定付清全部款项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与乙方办理完毕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此30个工作日内为甲方与乙方的资产共管期,共管期内转让标的产生的收益归乙方所有。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不再负责对转让标的范围内的资产(权利)和有关资料管理工作。

  3.6甲方应在交割时交付或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

  3.6.1《贷款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2《担保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3《保证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4贷款借据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5诉讼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6和解协议、法院判决或转让协议的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7土地使用权他项权利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8房屋、建筑物他项权利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9房地产抵押确认书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10其他财产的他项权利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11原权利人将转让标的转让给甲方时,由原权利人和甲方达成的有关协议,以及相关的转让通知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12有关的催收通知及回执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13包含在“投资者审阅文档”中的其他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14其他甲方认为应当移交的有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第四条 共管期内事项的有关约定

  34.17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对于甲方转让的资产包内的股权资产,甲方原持股企业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甲方就打包转让其原持有的天津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市设备调剂租赁公司、天津金荣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资产一事,已经履行了通知原持股企业董事会并通过董事会秘书通知其他股东的义务。鉴于股权资产的特殊性,在本《协议》签署后的共管期内,乙方委托并授权甲方与本款所述的三家公司的有关股东协商处理有关问题,具体委托并授权的内容及其他有关问题, 双方在另行签订的有关委托协议中约定。共管期结束后,甲方将不再参与资产包内股权资产的经营管理和处理。在共管期间或之后,乙方对涉及受让的资产包内的股权资产权利的行使和处置(如甲方持股企业的其他股东对股权资产优先购买权等问题),应依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如果上述三户企业的其他股东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且其购买价格不低于甲方列明的价格(有关价格见本协议附件),则乙方无条件予以认可。如果其他股东的报价低于甲方所列价格,则由乙方与其他股东协商确定转让价格或由乙方授权甲方与其他股东协商确定转让价格。

  34.28在本《协议》签署后3.4规定的共管期内,乙方委托甲方对其受让的标的范围内的部分或全部资产进行管理和处置的甲方按照回收现金金额的2%向乙方收取委托代理管理费。

  4.3超过本《协议》约定的共管期,具体委托并授权的内容及其他有关问题, 双方在另行签订的有关委托协议中约定。若乙方需要委托甲方延长对部分资产进行管理和处置的期限,就委托代理费用、委托代理范围及其他有关事项,双方在另行签订的有关委托协议中约定。则在双方另行签订的有关委托协议中就包括委托代理费用、委托代理范围等有关事项予以明确约定。 第四第五条 税负的承担

  4.1 因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资产转让而产生的税负,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第五条 其他特别约定

  5.1转让标的状况:资产包内的不良资产可能存在各种法律上和事实上的瑕疵。甲方依现状出售,乙方依现状购买。乙方承诺不对资产包内任何单项或多项资产权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利益的可实现性可能存在的瑕疵或争议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及甲方、中国工商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和中国各级政府提出任何要求,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及甲方、中国工商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和中国各级政府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5.2鉴于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由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担保的情形,乙方承诺不对以上担保主体行使追索权及要求赔偿。

  5.3鉴于本协议签署前,甲方已实际对部分标的资产进行管理、处置及为了维权等需要进行了相关工作,对本协议生效日前甲方对标的资产进行的全部或部分处置行为或为了维权等需要而采取的措施及相应的处置结果,乙方同意无条件予以认可并接受。

  5.4甲方转让上述的债权后,甲方要求乙方采取国家法律、法规所允许的手段和方式向义务人主张权利,乙方签订本协议视为知悉甲方的这一要求。

  5.5自乙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即受让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之转让标的。有关资产或权利需要办理产权转移或权利人变更手续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予以手续上的协助。

  5.6乙方受让上述债权资产后,义务人以及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涉及转让标的的任何异议与甲方无关。根据乙方的要求,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转让标的中有关抵押资产或涉诉项目的权利人变更手续。

  5.7乙方受让上述债权后,义务人以及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涉及转让标的的任何异议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 声明与保证

  6.1 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6.1.1 本协议项下的转让标的为金融不良资产,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偿的困难性。

  6.1.2甲方系依法成立之非银行金融机构,对转让标的享有合法权益,有权将转让标的范围内的资产及权利依法转让给乙方。

  6.1.3甲方保证对其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了解到的乙方的任何商业信息、 资料(无论是书面或其他形式)承担保密责任,并不会以书面、口头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但根据

  6.1.4甲方依现状转让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之转让标的,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瑕疵,如:附表中资产状况备注说明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物权资产被他人占用或存在租赁关系;有些标的资产可能存在欠税、欠费;有些债权及从权利未经法院确认;有些可能已逾诉讼时效;有些资产在诉讼或执行过程中原债权人可能欠缴部分费用;申请人为原权利人,委托人未申请变更;有些债权诉讼后可能未申请执行,有些执行中债权已有部分款项执行回收;有些债权债务人将款项还给原权利人后,由于原权利人未及时将项划给我办,造成转让债权与实际债权有差异;有些案件的债务人或担保人因涉嫌刑事犯罪被驳回诉讼、或移交公安机关查处;有些债权的债务人、抵押人或保证人对债务金额、抵押的有效性、保证的有效性持有异议;有些债权的`抵押物可能已被处置或灭失等,有些债务企业、债务的保证人、抵押人可能已经破产或即将面临破产清算。

  6.1.5甲方转让标的中如有物权资产或相关抵押物涉及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甲方及原权利人未取得相关人民政府同意转让或出让的批准文件,转让后甲方不负责办理该等批准文件。

  6.1.6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所对应的资产可能存在被出租的情况,甲方对于该种情况的出现对于乙方的影响无法作出估计和预测。

  6.1.7本合同所列债务人所欠本金和利息,来源于中国工商银行和甲方的会计记录,与债务人的财务记载可能存在出入。

  6.1.8根据乙方的要求,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转让标的中有关抵押资产或涉诉项目的权利人变更手续。若乙方因行使诉权或者遇其他主张权利的情况,需要甲方证明与该转让行为有关的事实时,甲方给予配合,但甲方并不保证乙方主张权利能获得有关司法部门的支持。

  6.2 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6.2.1 乙方确认,已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之转让标的及协议附件所列资产和权利的性质、金额、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有无实现权利的法律障碍等一切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调查、了解,同意按照受让标的的现状和现有资料予以受让。乙方对前述“7.1.4”、“7.1.5”、“7.1.6” 、“7.1.7”、“7.1.8”中的陈述内容已知悉和了解,已充分认识到了其根据本协议受让的金融不良资产的特殊性、风险的不确定性以及回收该等不良资产可能面临的困难,并且系经独立慎重判断后做出签署本协议之决定,同意按现有状态受让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乙方同意按转让标的之目前状况购买转

  6.2.2 乙方保证对其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了解到的甲方的任何商业信息、 资料(无论是书面或其他形式)承担保密责任,并不会以书面、口头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唯乙方须按有关法律以及有关监管机构要求和规定提供的除外。

  6.2.3乙方保证采取合法的手段和方式行使权利,乙方承诺受让后在主张权利的过程中自行负责所采取的任何措施和任何行为及其后果;

  6.2.4乙方受让上述转让标的后,如在主张权利过程中,义务人对债务额有异议的,乙方与义务人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6.2.5乙方确认:甲方未曾针对本《协议》项下提供给乙方的任何信息的充分性,以及乙方欲购买的本《协议》项下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转让标的的性质、状况或回收可能性,作出任何种类或性质的、明示的或暗示的声明、承诺或保证。

  6.2.6乙方保证:受让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权利)后,不会因为在主张权利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障碍或风险(如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阻碍或抗辩其实现主债权及从权利)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抗辩或瑕疵主张或提出任何退回所受让资产(权利)的要求或提出任何赔偿请求。

  第七条 违约事件与违约责任

  7.1 协议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实际损失。

  7.2 本协议其他条款有关于违约责任承担的特别约定的,从该条特别约定。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

  8.1 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第九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9.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 在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 纠纷,各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在协商无效时,当事人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请有管辖权的法院依法裁决。

  第十条 修改与变更

  10.1 本协议未经当事人双方书面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不得修改。如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协议内容进行修改,双方应另行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10.2 经双方书面签署的任何修改、变更文件构成本协议的补充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协议生效后,如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司法解释的发生的任何变化,均不应成为任何一方主张本协议无效的理由。如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协议内容进行修改,双方应另行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第十一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原签署的《保密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协议所涉及的有关内容也应当遵守《保密协议》的约定,甲乙双方在此均承诺严格履行。

  第十二条 其他

  12.1本协议附件《资产包清单》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2.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签署补充协议约定,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各份正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资产转让合同13

  协议各方:

  甲方(转让方):广西容县南山阁经留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受让方):广西容县南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现就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广西容县石寨镇庆寿岩仙佬洞风景区的都峤宾馆等房屋及该房屋所附着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资产转让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位于广西容县石寨镇庆寿岩仙佬洞风景区的都峤宾馆、办公楼等房屋及该房屋所附着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甲方转让的前述房屋及房屋附着的土地使用权并支付相应的转让款。

  第二条 转让标的本次交易的标的为:甲方拥有的位于广西容县石寨镇庆寿岩仙佬洞风景区的都 峤宾馆、办公楼等房屋及该房屋所附着的土地使用权,其中房屋面积共为4,919.67平方米,房屋附着的土地面积共为29,062.58 平方米。

  作为本次交易的标的,该房屋已办好房产证,房产证编号分别为:容县房权证容房字第990000968 号和容县房权证容房字第20x2288 号,房屋附着的土地已全部办好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证编号分别为:容国用(1999)字第0602108 号、容国用(20x)字第0602109 号、容国用(20x)字第0602110 号、容国用(20x)字第0602111 号、容国用(20x)字第0602112 号、容国用(20x)字第0602113 号。

  第三条 转让标的现状上述作为转让标的的房屋和房屋附着的土地为国家 4A 级风景区容县庆寿岩风景区的旅游业配套设施,该资产已由甲方为乙方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作抵押。

  第四条 转让价格

  4.1 作价依据本次交易作价以双方认可的评估公司对转让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作为作价参考

  依据,根据广西无双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转让标的评估后出具的评估报告,标的资产评估价值合计为15,000,780.00 元人民币。

  4.2 转让价格

  交易双方在充分考虑了标的资产评估结果、标的资产现状等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标的的转让价格为1500 万元(大写:壹仟伍佰万元整)人民币。

  4.3 相关费用的承担本次转让所产生的各项相关费用,除印花税由乙方承担外,其他与此有关的所有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转让价款的支付

  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款按如下方式和办法支付:

  5.1 乙方支付上述转让价款时以现金或经甲方认可的其他方式支付,以现金方式支付时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5.2 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计人民币1500 万元。

  第六条 过户手续办理

  6.1 于本协议生效后,为方便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乙方自行到抵押银行办理解押手续,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相应的配合。若由于甲方未能办理标的资产的解押而造成转让标的资产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6.2 于本协议生效并在乙方办理解押手续后二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出具办理标的过户所需的法律文件和相关材料,协助乙方到当地房屋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如甲方不配合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导致转让标的.资产无法过户至乙方名下的,则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乙方赔偿乙方由此受到的全部损失,与此同时乙方可据此单方面解除协议。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7.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依据本协议的约定获得资产转让款。

  (2)若对方违约,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3)甲方必须保证本次转让给乙方的资产为其合法拥有的资产,该资产除为乙

  方提供借款担保抵押之外,不存在其他任何的权属争议而影响本次转让的情况。

  (4)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按本协议的有关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的产权变更所需的相关法律文件及其他材料,并协助乙方办理变更手续。

  7.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依据本协议的约定获得转让标的资产。

  (2)若对方违约,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3)乙方应保证具有履行本协议的条件和能力。

  (4)乙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第八条 各方声明与保证

  8.1 双方保证:双方均应就本次资产转让事项提交各自董事会(或股东会)及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必要的批准手续。

  8.2 双方保证:双方均未签署任何与本协议的内容相冲突的合同或协议。

  8.3 双方保证:双方向对方提供其有关标的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全面、准确的。

  8.4 甲方保证:至本协议签署日,除为乙方提供借款担保抵押之外,甲方没有获悉任何第三人就本次转让的标的行使或声称将行使任何对转让标的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权利,亦不存在任何与转让标的有关的争议、诉讼或仲裁。

  8.5 甲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后至产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成前,不就转让标的的转让、

  租赁、承包、托管等事宜与其他任何第三方进行交易性的接触或签订意向书、合同书、谅解备忘录等各种形式的法律文件。

  第九条 审批和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尚需经甲、乙双方的

  董事会(或依据各方的公司章程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是指双方不能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

  该等事件将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等事

  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或其他灾害,或战争、骚乱、罢工或

  类似事件。

  10.2 若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或并非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原因(包括国家政策调

  整),导致本次转让交易无法进行,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各项义务,如一方违约,应向另

  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双方违约,按双方的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资产转让协议书

  4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如因本协议产生的各种争议,甲、乙双方均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

  双方均有权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

  11.1 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备

  案用。

  11.2 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可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根据本协议订立的与资产置换有关的附件、资产明细交接单、确认书、承诺书等,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协议各方签章:

  甲方:广西容县南山阁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广西容县南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20x 年9 月20 日

资产转让合同14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nxyc第二毛纺织厂破产清算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政策规定,经与德海(nx)土蓄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平等协商,就乙方收购原nxyc第二毛纺织厂破产资产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

  1、本合同所称转让资产是指甲方破产中全部厂房建筑物、机器设备、部分流动资产、土地使用权等有形资产。

  2、本合同所涉及转让资产的名称、品种、规格、质量状况、数量及资产状况详见nx瑞衡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nxyc第二毛纺织厂资产评估报告书》并由甲、乙双方共同制作《资产清单》(一式四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

  二、收购价格

  乙方收购甲方以上资产价格总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大写:肆仟万元)。

  三、付款方式与期限

  1、乙方应与本合同生效后十日内,向甲方指定开户银行帐户汇入人民币1500万元(大写:壹仟伍佰万元),该项资金到户后双方即可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2、余款2500万元(大写:贰仟伍佰万元)乙方应在甲方向乙方正式移交资产后一个月内汇入甲方指定开户银行帐户。

  四、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本合同附件一《资产清单》所称述的资产数量及资产状况均属实,且《资产清单》所列资产均为甲方合法所有或者依法有权处置。

  2、本合同履行后的破产企业(原nxyc第二毛纺织厂)债务等事项,与乙方权益没有任何法律上的联系。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成立后承担合同附件一所列资产的保管义务以便其在交付时与本合同附件一《资产清单》所称述的资产数量及资产状况保持一致。

  3、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各类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或过户手续。

  4、本次资产收购行为不涉及任何第三方权利主张。

  5、乙方完成本次收购后应筹资对所收购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并且继续生产毛、绒、棉等纺织产品,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6、乙方对收购企业的用工,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甲方原有职工700人左右,其中技术骨干、劳模、先进工作者、复转军人、双职工优先安排。乙方应按国家爱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与被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资产的移交和责任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所转让的破产(包括房产、土地使用权书等)移交日为本合同开始生效后甲方首批付款后的第三日,甲方应按附件一《资产清单》向乙方逐项移交,移交完成后,甲乙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盖章确认。资产交付后的风险及责任由乙方承担。《资产移交清单》为本合同附件二。

  2、甲方向乙方移交的土地、房产、应包括有关界图、产权证书。

  3、乙方在甲方双方完成后,有权使用收购的资产(但全部收购付清前乙方对收购的资产无处分权,不得抵押、质押)。资产移交签字之前,水、电、通讯等费用由甲方负担,移交签字后由乙方负担。

  4、甲方向乙方移交的资产,实物与移交清单有缺少的,缺少部分按评估值从收购款中扣除。

  5、经双方同意,可聘请第三方即中介机构监证移交。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能按期足额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时,一个月内应按逾期部分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收回所有破产财产。

  2、乙方如未能按期如数移交所转让资产,应按乙方已付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所受的.所有损失,并向守约方支付部分价款的25%的违约金。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双方协商结局,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权利义务转让

  甲方被依法撤销后,本合同项下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由nx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原二毛主管上级行使和承受。

  八、其他

  1、鉴于本合同收购资金数额巨大,乙方要承担很大风险,因此乙方收购行为需要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相应优惠政策,具体内容详见《收购所需优惠政策》,该项为本合同附件三,需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审批,在区政府未获批前,本合同暂不生效。

  2、二毛厂生活区暖气供应。甲方同意将正在建设中的采暖锅炉和管网建成后的全部资产无偿移交乙方,乙方必须保证每年按yc市规定价格按时向原二毛厂生活区供暖,否则,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生活区的收费、物业管理等实物均由二毛生活区的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收费办法和标准由乙方和二毛厂生活区物业管理部门另定协议。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也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nx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书和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十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其余报送nx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有关部门备案。

资产转让合同15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转让相关资产,经协商一致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转让资产情况甲方转让的资产系坐落于____县燎原镇大关XX甲方厂区内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部分机械设备、供电线路等(详见《转让资产清单》)。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价款:人民币贰仟万元(:_________万元)。

  2、支付方式:

  (1)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支付定金壹拾万元(:10万元),合同履行完毕,定金充抵转让款。

  (2)协议签订后日内,乙方支付

  第一期转让款壹佰万元(100万元)。

  (3)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乙方支付

  第二期转让款陆佰万元(600万元);

  (4)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乙方支付

  第三期转让款陆佰万元(600万元)。

  (5)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乙方支付

  第四期转让款柒佰万元(700万元)。

  三、资产移交时间

  1、乙方支付

  第一期转让款后,甲方应于____日内停止生产,并在日内移交甲方办公综合楼,职工宿舍、办公楼旁的土地一幅(面积:约40亩),甲方保留几间办公室和职工宿舍,以及保留部分工作人员监督合同执行和配合,办理资产的相关事项,直至乙方付清最后一期转让款。

  2、乙方支付

  第二期转让款,甲方在2个月内处理搬迁厂房内的设备,同时在天内办理移交全部资产。

  3、甲方资产移交后,相关风险责任即转移给乙方,从资产移交之日起,乙方使用水、电、通信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4、本转让合同不涉及甲方其它资产,包括生产经营权、资质、长期投资股权、债权债务等。

  5、因乙方系分期支付转让款,造成停产损失,乙方同意补让支付银行利息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分两个时间段支付,首次支付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在此期间内每月向甲方支付补偿金12万元,

  第二次支付期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付清最后一期转让款止,乙方在此期间内每月向甲方支付补偿金6万元,补偿金每月付清。

  四、甲方保证转让给乙方的全部资产权属清楚,无其他共有权人、无权属纠纷。如有纠纷造成乙方无法生产经营,甲方属违约责任。

  五、乙方付清全部转让款后,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办理转让资产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资产转让、产权变更登记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乙方支付。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甲方不返还定金,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接收资产后,进场施工修建的.所有设施、设备、建筑物等均归甲方所有。

  2、甲方违约,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违约不足以弥补未违约方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实际损失。本合同签订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具备法律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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