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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内装修合同

时间:2022-11-02 08:15:53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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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内装修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筑内装修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筑内装修合同

建筑内装修合同1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及发包商劳务施工管理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利协商签订本合同如下: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监狱民警备勤楼内墙装饰,按实际接触面积结算。具体分项承包价格见合同单价表。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直到工程项目全部完工及全部隐患问题处理验收合格完毕为止。

  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乙方要管理好自己带来的现场施工劳务人员,在施工中现场所发生的安全、社会治安如打架斗殴、酒后闹事、违章操作、盗窃等,一切安全治安事故,由责任方全部负责承担,并罚款1000——20xx元/次,情节严重者交给司法部队处理。

  2.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住宿、生活用水电,工人不准私自乱接水电线管、烧电炉,不准在宿舍生火做饭等,违者罚款500元/次。

  3.乙方施工应提供合格的原材料,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管理。不准浪费材料。乙方的现场生活区必需保持清洁卫生,甲方将定时对乙方的生活区进行检查,如果不合格地方,甲方有权进行每次20xx元罚款。

  4.为使劳务人员增强安全意识,乙方现场负责人每天合理安排工作量并进行有关的技术交底,强调安全操作,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杜绝事故的发生。凡因乙方不合理的.操作所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5.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施工单位应该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在使用吊篮时认真学习使用安全规划。

  6.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指令,并提出自己的见解,供甲方参考。

  二、技术要求

  1.乙方应提供劳务人员技术好、素质好、思想好、爱护节约各种材料人员,应派专职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进行现场质量和进度的监督和验收。

  2.乙方必须按指定的单项工程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甲方分配的各项生产任务,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乙方必须对所承包工程质量负责,执行国家验收规范,严格按图施工,接受甲方质检部门的监督。对因乙方原因所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部分,乙方必须按受甲方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4.乙方自派人员上材料。

  三、责任要求

  1.因甲方技术人员指令失误或错误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2.乙方承包内容:图纸会审所包含的内墙装饰,包工不包料,包所有工具。

  3.乙方各工种所需材料进场由乙方负责装卸,且必须按照甲方所指定的位置进行清理堆放。

  4.乙方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完成任务,延期一天罚款1000元,提前一天奖1000元。

  四、结算程序及付款方式

  1.分包工程款结算,按合同要求,根据乙方所完成工程量,以甲方项目负责人及技术人员核实工程量,方可结算工程款。

  2.分包工程款支付,根据实际工作量,外墙完工检查合格后,分包工程款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相应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除预留保证金,一月后付清。

  五、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条款,任何一方违约必须承担责任,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不准拖延甲方规定的工期,除特殊情况因素外,乙方必须按期交工,超过规定期限内按每天20xx元罚款计。

  3.如因乙方原因损害到公司信誉,现场设备及对工程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并从承包工程款中扣除。

  4.属于乙方自己配备的设备、工具材料等需由乙方自己保管,不准因此对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不准以其它借口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5.乙方在施工中出现劳务人员工作量不能满足工程进度需求,工程出现延误、停工(24小时内视为停工)或乙方提出停工出场,在次情况下甲方将不予给乙方进行任何工程量结算及经济支付。

  6.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合同未能履行,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不赔偿双方经济损失。

  7.本合同一式参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8、装修内容已报价单为准。(后附报价单)

  发包方:承包方:

  负责人: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内装修合同2

  甲方(业主):

  乙方(施工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室厅厨卫

  3.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施工工期

  总工期:天

  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三条:工程价格

  以附表《装修工程价格表》所定的价格为准。

  第四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家居装饰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五条:甲方义务

  1、甲方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第六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七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九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报告,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十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企业地址: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工作单位:法人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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