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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承揽合同

时间:2024-09-03 09:05:52 合同范本

加工承揽合同(精选15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加工承揽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加工承揽合同(精选15篇)

加工承揽合同1

  定作单位:某某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单位:某某海陆模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甲方将本工程项目加工制作委托给乙方承揽加工,结合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补充合同,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一、加工品名:某某某某高炉大修工程高炉斜桥上料弧型轨道加工制作,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接受甲方委托加工的'构件。

  二、加工总价:捌仟元整人民币(¥:8000.00元人民币)

  三、本加工构件合同总价一次包定,不受市场物价浮动和有关部门调价文件的影响;已包含了加工制作时所要发生及所涉及到的所有加工内容及费用,加工制作范围内将不再发生的其它费用支出。

  四、本合同价款已含乙方应缴纳的税费和各种规费,乙方开具发票。

  五、加工期限:暂定某某日历天。按甲方施工进度要求、加工顺序和出厂时间及时交付加工构件。具体交付日期甲方提前五天通知乙方。

  六、交付状态:按甲方提供的加工制作图图示状态交付。

  七、交付地点:运输至甲方指定场地,甲方负责卸车。

  八、本补充合同作为原合同之附件,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补充合同其它规定同原合同相同。

  九、本补充合同经双方代理人鉴字、单位盖章后即生效,至全部构件交付验收合格、结清款项,保修期满后自动失效。

  定作单位:某某项目经理部

  承揽单位:某某海陆模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某某省某某市锦丰镇

  单位地址:某某省某某市杨舍镇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执行人:执行人: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加工承揽合同2

  甲方:(定做方)

  乙方 (承揽方)附加身份证复印件

  加工xx,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定后,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产品样本图案。天然彩沙、镀金线及专用工具,乙方自购。如在本厂购买材料,由于乙方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做画,为保证本厂产品质量,材料不退。

  2、甲方对乙方产品负责回收并以现金支付加工费(550元/m2),拒收任何原因的半成品和不合格产品。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通过考察同意后,自愿购买材料。如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自己负责。

  2、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样本、限本人制作,如私自组织人员加工,技术转让,需经厂方同意方可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二、违约条款

  1、甲方违背合同第一条(2款)时以(550元/m2)的1倍支付乙方违约金。

  2、乙方外购材料掺杂使假,私自技术转让时,按每平方米550元的1倍支付甲方违约金。

  四、本合同有效期?? 月,200? 年??月?? 日起至200? 年??月?? 日止。

  本合同期瞒后,乙方申请,甲方有权依据生产定单续签或终止合同。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并有验收标准为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供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需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提货日期

  二、质量标准、验收方法及地点:

  三、原材料来源及互利方法:

  四、交(收)货方法、地点及运杂费负担:

  五、货款结算时间及方法:

  六、包装要求及包装物回收办法、费用负担:

  七、经济责任:

  八、其他:

  九、供需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灾害和确非一方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由合同鉴证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需修改或终止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另立协议方可有效,并报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本合同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双方都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向合同仲裁机关提出书面申诉,要求调解、仲裁处理。

  十二、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银行各一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二份。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服装加工合同 ·钢筋加工合同 ·加工贸易合同 ·进料加工合同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方(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和定作方经双方友好协商,现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定作物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提货日期:

  品_ 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分期交(收)货数量

  备注

  月

  月

  月

  月

  月

  总金额(大写)__ 佰___ 拾__ 万__ 仟___ 佰___ 拾___ 元____ 角___ 分¥_______

  定作款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

  二、质量标准:

  1、定作方应该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向承揽方提供定作物的样品, 承揽方应保证所加工的定作物与双方确认的样品质量相符.

  2、承揽方应该根据定作方提供的相关工艺单进行定作物的加工。

  三、质量检验及验收办法:

  定作方应自收到定作物之日起二天内对定作物的数量、质量等相关事项进行确认验收。如果对承揽方交付的定作物有任何异议,应于收货之日起三天内书面向定作方提出。如逾期,则视为承揽方交付的定作物完全符合定作要求。定作物因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定作方不得要求承揽方修复或者退换或者主张其他任何责任。

  四、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定作物由承揽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具体包装要求是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货(运输)时间、办法及地点要求:

  1、定作物交由定作方指定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承运,由承揽方代办相关的托运手续,运费由定作方自行承担。承揽方将定作物交付承运人后,则视为承揽方已将定作物交付于定作方,定作物所有风险由定作方承担。

  2、时间要求:交定作物期限应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者延期交定作物的,应该至少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到来前7天书面向对方提出,并且取得对方同意。

  委托承运人运输的,以交定作物时承运人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

  六、预付款要求:定作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承揽方支付人民币 __________元预付款(按照定作款总额的百分之___ 计算),该预付款在末批定作物交付时冲抵定作款。

  七、定作款结算办法及期限: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定作方未按约定付清定作款项,未付清定作款的定作物所有权由承揽方所有。承揽方可对定作物行使留置、处分等权利。

  八、违约责任:

  第一点: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作物产品品种、数量、设计、质量或包装的规格给承揽方造成损失时,应偿付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果损失难以确定,则至少为____元人民币。

  (2)中途解除合同的,定作方应该向承揽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百分之30的违约金。

  (3) 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的,除应该继续付清全部定作款外,每延期一天,还应偿付承揽方以延期付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4)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的,应赔偿承揽方因而造成的损失,

  (5)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或者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者接收人的,应该 承担因此多支出的费用并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二点: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第一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数量而少交的`,承揽方应照数补交,否则应偿付定作方以少交的的价款总值百分之30的违约金 。

  (2)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 ;

  (3) 承揽方无故提前交定作物的,除非取得定作方同意,否则定作方有权拒收。

  (4)因为承揽方原因导致定作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造成的延期交货责任。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当中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如需提供担保,双方应另行签订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因生产特殊性,定作方允许承揽方在供应定作物数量上有±10%的浮动,在交付时间上有±__天的浮动。

  十二、本合同履行过程当中,双方来往的传真、信函等均视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服装加工合同 ·钢筋加工合同 ·加工贸易合同 ·进料加工合同

  十三、双方需约定的其它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揽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定作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开户银行:_____

  帐号:________帐号:_______

  日期: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加工承揽合同3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县木具厂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方:××县百货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

  │品名│规格(长,宽,高cm)│单位│数量│备注│

  ├──────────┼───────────┼───┼───┼───┤

  │玻璃柜台│130x40x90│件│120││

  ├──────────┼───────────┼───┼───┼───┤

  │塑料台面柜台│180x100x95│件│10│其中不│

  │││││带抽屉│

  ├──────────┼───────────┼───┼───┼───┤

  │玻璃台面柜台│180x100x95│件│20││

  ├──────────┼───────────┼───┼───┼───┤

  │棉布货架│180x40x200│件│10││

  ├──────────┼───────────┼───┼───┼───┤

  │大百货电器货架│180x80x200│件│5││

  ├──────────┼───────────┼───┼───┼───┤

  │小百货货架│180x50x200│件│80││

  └──────────┴───────────┴───┴───┴───┘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图纸由乙方于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25000元.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至六月二十五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98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2元计算,共计49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20000元(贰万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

  30%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县木具厂(盖章)

  代表人:黄华新(签名)

  地址:七都镇

  电话:66.8971

  开户银行:××县支行七都镇营业所

  帐号:104750

  乙方:××县百货公司

  代表人:王新法

  地址:城关中山街5号

  电话:33.7347

  开户银行:××县支行

  帐号:003485

  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加工承揽合同4

  甲方:xxxxx(委托方)

  乙方:xxxxxxxxxx(承揽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就有关承揽加工事宜,拟结本合同,以兹双方信守。

  一、产品名称及加工数量。

  1、名称:不锈钢水泥焊接轨道板。

  2、数量:附加工图纸36份,按图纸数量要求加工。

  以上产品由甲方委托乙方才承揽加工。

  二、相关事宜:

  1、由甲方提供相应产品的原材料至乙方指定加工场所。

  2、乙方按产品图纸规定要求进行加工,其产品质量必须符合技术文件规定要求。

  3、甲方委派质检代表跟踪乙方加工过程及时解决质疑问题。

  4、乙方加工过程的切削余料由甲方回收。

  5、产品出厂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适当的运输车辆及司机,乙方承担油料耗费及搬运事宜)

  6、产品出厂前由甲方委派代表按图纸规定要求全面验收,其不合格损失由乙方承担。

  7、加工后的.变形度由乙方按图纸要求校正。

  三、时间要求:

  自甲方提供原材料之后起,乙方在30天内全部按数完成该批产品加工合同,如甲已双方各自遇到不可抗拒的事件而影响到材料提供及加工阻力时,必须提前通知对方,协商解决。

  四、加工费用:

  该项目合同总体加工费用20万元,由甲方承担增值税务,甲乙双方不得中途变更。

  五、付款方式:

  乙方交付产品后,甲方一次性付款,剩余作为质量保证金至业主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个月内全部付清余额,如甲方违约,则按日向乙方支付2%的违约金。

  六、其他事宜: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甲方协商解决,如双方达不成协议,可提交仲裁机构解决。

  2、在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补充。

  3、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xxxxxxxxx盖章:

  签约人:xxx职务:xxxxx电话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

  已方:xxx盖章:

  签约人:xx职务:xxx电话号码:xxxxxxxxxxxx

  时间:20xx年x月x日

加工承揽合同5

  甲方(定作方):

  乙方(承揽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经过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负责为甲方加工所有需要雕花的产品,产品雕花单价双方确认,(详见附件《雕花单价表》)。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加工场地,水电,锣机,打磨机等机器。乙方自备所需要的手工制作雕刻工具。

  三、乙方为甲方加工的雕花产品所需要的工人由乙方自行聘请及管理。(包括工资及食宿福利等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予干预与管理)。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雕花木料及图样,由乙方雕刻及砂光成雕花产品。样品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予以封存。

  五、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样品或设计图纸进行加工,甲方提供的样品或设计图纸在正常情况下,能生产或制作出符合甲方产品要求及质量标准,并由甲方自行决定是否变更设计图纸或样品。

  六、交货期:从甲方提供雕花木料日起,同一款式_______套的_______天内必须完工,_________套以下的_______天内必须完工,___________套以下的_______天内必须完工。特殊情况加急的,在双方协定的期限内完工,非标的必须在两天内完工。

  七、甲方品质管理员有权验收乙方为甲方加工的`雕花产品,乙方必须给予配合与协助。验收不合格产品,乙方必须负责无条件返修。乙方不得对其进行刁难或进行贿赂,一经查明有此种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向乙方索赔。

  八、乙方为甲方加工的雕花产品,必须完全配套,并由甲方品质管理员验收签名,甲方生产管理人员签名确认,方可结算加工费。

  九、加工费按月结算。当月加工的产品,乙方必须在下月______号前将当月加工的产品《过料单》交给甲方财务部予以确认,甲方在下月底____日前将当月加工费以_______付款方式付给乙方。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期限交货,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每迟延一天,按其价款总额的_______%计算,还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2、乙方不得提供甲方的产品花样给同行竞争对手仿造,不得对外泄漏甲方的相关产品机密及信息。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相关损失赔偿。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甲、乙双方因此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诉讼。

  十、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协商解决。雕花加工单价为本合同的附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定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加工承揽合同6

  承揽方(甲方):xx

  定作方(乙方):xx

  甲乙双方为了保证全面地履行各自的义务,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加工定作物的名称、规格、质量、数量、加工费

  定作物名称:xx

  型号:xx

  规格:xx

  质量要求:xx

  计量单位:xx

  数量:xx

  加工费:xx

  单位总价:xx

  第二条、加工成品的完工时间、检验标准与方法、包装标准与费用承担定作物名称完工时间检验时间地点检验标准与方法包装标准包装费承担。

  第三条、加工成品的交付时间、地点、运输方法与运费承担定作物名称交付时间交付地点运输方法运输价款承担。

  第四条、乙方提供原材料名称、规格、质量、数量、价款等及图纸、技术资料。

  材料名称:xx

  型号:xx

  规格:xx

  质量要求:xx

  计量单位:xx

  数量:xx

  单价:xx

  总价:xx

  图纸、技:xx

  术资料及:xx

  交付时间:xx

  第五条原材料交付时间、地点、包装、检验方法、运输

  材料名称:xx

  交付时间:xx

  交付地点:xx

  交付数量:xx

  包装要求:xx

  检验方法:xx

  运输方法:xx

  运费承担:

  第六条加工费结算办法与时间xx。

  第七条乙方应于xx年xx月xx日前向甲方交付定金xx元;乙方应于xx年xx月xx日前向甲方交付预付款xx元。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可以请求返还。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整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3.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4.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xx‰偿付违约金。

  5.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xx%的违约金。

  6.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xx%的违约金。

  3.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它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4.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5.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条声明及保证

  (一)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

  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xx年。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xx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xx(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xx。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xx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xx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xx种方式解决:

  (1)提交xx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六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x年,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本合同正本一式xx份,双方各执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xx份,送xx留存一份。

  承揽方(盖章):xx定作方(盖章):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

  地址:xx地址:xx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签订地点:xx签订地点:xx

加工承揽合同7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

  ___%(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

加工承揽合同8

  定作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合作的原则,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项目名称:车间排风工程

  第二条施工地点:

  第三条合同范围:风机安装;风机线路敷设;风机电气控制箱安装。

  第四条工程预算:(略)

  详情可参考公司网站信息,或来电咨询。

  第五条合同总价款:元;人民币大写:元。

  第六条场地要求: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能够施工所须的场地、三相电等便利条件,并派员现场进行协调帮助。

  第七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一)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作为验收标准。

  (二)乙方施工完毕后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次日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

  (三)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相关费用。

  第八条工程期限:25天。(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应延长同等天数)

  第九条付款方式: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合同总价款的50%作为定金给乙方;乙方在设备材料到场后,甲方再付合同总价款的30%给乙方,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付清合同总价款给乙方。

  第十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二)逾期交付定作物,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三)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甲方预付(定金)款到帐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各留存一份。

  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加工承揽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上诉一案(_____年______民 终字第____号)达成如下和解协议:

  1、甲方确认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__年下半年未发生_______加工业务,该业务系________、__________擅自以乙方名义与甲方达成的加工业务,__________、__________不是乙方的员工,业务过程中未得到乙方的委托授权,事后乙方已出具声明对无权代理行为拒绝追认。

  2、甲方决定对该案撤回上诉,为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同意一次性补偿甲方人民币 元,甲方向乙方出具相关收款发票。

  3、双方无其它经济纠纷。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加工承揽合同10

  委托方:签订地点:

  承接方:深圳斯拉欧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照《合同法》、《加工承揽合同条例》、《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广告承揽要求。

  1、项目(制作):________

  2、广告及活动内容及有关证件的名称、编号:________

  3、发布地点或形式:________

  4、颜色:________

  5、规格或材料:________

  6、刊播次数、起止日期及时间:________

  第二条:费用及支付方法

  1、费用

  本次活动总金额为________。(大写________元整)

  2、结算方式和期限:________

  第三条:验收方式及时间:____________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委托方中途废止合同,向承揽方偿付未履行部分广告费10%的违约金;逾期支付广告费用,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1%偿付违约金。

  2、承揽方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向委托方偿付未履行部分广告费10%的违约金;不能按期履行合同义务的.,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1%偿付违约金。

  3、其他违约责任,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执行。

  第五条:纠纷解决方式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按下列第(2)项规定办理。

  1、向地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连云港市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附则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委托方:连云港之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承揽方: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地址: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加工承揽合同11

  承 揽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 作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承揽合同12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县木具厂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方:××县百货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图纸由乙方于年月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元。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年月日至月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元计算,共计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元计算,共计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元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年月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县木具厂(盖章)

  代表人:(签名)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县支行营业所

  帐号:

  乙方:××县百货公司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县支行

  帐号:

  年月日

加工承揽合同13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编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备注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处理: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承揽合同14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木门油漆,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产品:

  品名、规格、单位、数量等见清单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按定作方的工艺要求制作,(门厚45mm),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技术资料,样块提供办法:

  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样块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及时回复,提出修改意见。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第四条合同总价为小写¥42690.00大写肆万贰仟陆佰玖拾元整。油漆加工完毕提货时支付¥40500.00,大写肆万零伍佰元整,安装完毕,如油漆没有质量问题,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2190.00,大写贰仟壹佰玖拾元整!

  附:产品明细表

  产品及价目明细表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额

  备注

  子母门和对开门

  套

  40

  480

  19200

  单开门

  套

  81

  290

  23490

  合计

  42690

  第五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六条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提定作物期限应当20xx年4月16日提货,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2,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七条包装要求:里面用保护膜包装,外面用纸皮包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为总金额的5%;

  5、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本合同自20xx年月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贰份,双方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盖章)承揽方:(盖章)

  代表人:(盖章)代表人:(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签订

加工承揽合同15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委托承揽人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加工成品 质量要求

  (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编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用承揽人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人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承揽人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人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2.用定作人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人调换或补齐。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承揽人在依照定作人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定作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人赔偿。2.承揽人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人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3.定作人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2.定作人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人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人应当向定作人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人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人负责修复或退换。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人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人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人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人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必须留给定作人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人可向承揽人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人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人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人可向承揽人给付预付款。承揽人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人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等等。)

  第十二条 承揽人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人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者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人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承揽人应赔偿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人应当偿付定作人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人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_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1%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人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人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时,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10%--30%的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人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人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人调换、补齐的,由承揽人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人有权拒收,承揽人应赔偿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人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人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人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犬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人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人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_____%(10%一30%的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偿付承揽人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_____%(20%一60%的幅度)的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人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人有权解除合同,定作人应当赔偿承揽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人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人应当偿付承揽人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人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人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时,承揽人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和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人;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和保管、保养费时,定作人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人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人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1%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

  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时,承揽人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人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人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__年 _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人和承揽人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份,交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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