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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买卖合同

时间:2022-10-19 10:03:31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混凝土买卖合同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混凝土买卖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混凝土买卖合同

  混凝土买卖合同 篇1

  买方(简称甲方):

  卖方(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地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合同供应量及合同金额

  1、混凝土供应量估计_______m3;

  2、估计金额________万元。

  第三条: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1、质量必须符合《预拌混凝土》的要求。

  2、强度试验结果评定以《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为准。

  3、原材料、添加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第四条:订货、送货

  1、甲方每次要求乙方供货时,必须提前一天将书面订单给乙方,明确浇筑时间、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数量、浇筑部位、浇筑方式,当要求提供特殊要求的产品时,应提前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发货单要求准确填写车号、车次、混凝土强度等级、数量、浇筑部位和发货时间。

  第五条:验收

  1、如果甲方或者监理、业主检验水泥砼试块不合格,或者路面钻芯取样后检验不合格,排除不属于施工原因造成的之外,则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后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退货处理。

  3、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超过2小时(以进入施工现场时间为准),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以及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数量计量结算

  1、连续配筋水泥砼面板工程按现场实际浇筑方量结算,乙方不需出具数量单据按双方现场量测予以签认。

  2、换板工程及其它零星工程以甲方现场收货人签收后的送料单中所记载的立方米之和来计算。甲方有权采用随机抽选的办法,对乙方送货量进行过抽样检查(随机抽查三车以上,按算术平均值计算),抽样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发现乙方送货量与送货单数量超过偏差±____%以上,以抽样结果确认的数量为各批次混凝土结算数量。

  3、结算时间约定:每月的______日。

  4、当乙方把每一次的结算书送达甲方后,甲方会同乙方应于_____天内完成当次供货量的结算手续。

  第七条:预付款、货款结算及支付

  1、本合同无预付货款。

  2、其它货款支付方式:每_____m3结算一次,付清该批次砼款90%,余款在砼浇灌完毕30日内付清全款。

  3、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等原因致使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达30日时,甲、乙双方应另行补充协议,相互协商解决。

  4、双方约定每月____日为结算日,结算后10天内支付货款。甲方如拖延、拒绝结算或者未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如数支付货款的,乙方有权选择以下______项权利:

  (1)暂停供应混凝土;

  (2)保留应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质量数据,直到甲方违约行为消除时止;

  (3)解除合同。

  5、合同解除或双方合作期满后,甲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或者砼供应结束之日起60日内结算支付清结乙方货款及相关费用。

  6、甲方连续逾期2期或累计3期上未支付货款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到期货款,并可以解除合同。

  第八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如甲方以项目部名义签订合同,甲方必须提供加盖项目部所属公司法人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此即视为项目部已经获得了所属公司关于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授权。如中途变更,须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另行书面授权。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同时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顺利进出现场,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应负责提供施工现场占道、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未办占道手续导致车辆被扣(扣证),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并承担相关损失。

  4、应指派专人(提前将名单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书面授权),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

  5、乙方送泵送管道进入施工现场后,由甲方负责安装、就位及拆卸等工作。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根据按甲方砼供应量、供应时间(2个月内),配备满足砼生产、运输能力的设备(2台120m3/h砼拌和站、35台砼运输罐车)及试验人员,储备足够数量的材料(水泥、中粗砂、碎石),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砼供应不及时或不足,引起甲方停工怠料,影响甲方工程进度,则由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2、乙方必须建设好砼试验室,并配备试验人员3人,杂工若干,满足业主对砼试验室仪器设备、人员、标养室等各项要求。试验主要设备包括:水泥抗折试验机、水泥砼抗折、抗压试验机、标准养护箱、养护室、水泥及主材等原材料试验设备、水泥砼试模(抗压、抗折)等。

  3、乙方必须保证生产场地每天有足够的原材料,其中碎石___万m3,砂子____万m3,水泥_____T。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少每日库存量。

  4、乙方应负责做水泥砼试块(抗折和抗压),试块同期养护,水泥及碎石、砂子等原材料试验及其它现场试验,所有试验资料由乙方负责。

  5、乙方人员必须配合甲方及监理、业主的一切内业和外业检查,如发现需要整改的(包括生产形象、安全等)应及时予以改正。

  6、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

  7、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并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8、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砼运输车,保证甲方多个工作面能够进行24小时不间断施工,乙方免费提供甲方派驻搅拌站试验人员房屋2间(办公、食宿),监督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

  9、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整套与混凝土浇筑相关的技术质量数据。

  10、在混凝土供应结束后40日内按国家现行施工及相关规范要求的规定向甲方移交预拌混凝土技术数据。

  11、乙方必须保证每月能够____小时不间断正常生产_____天。

  第九条:双方的责任

  1、安全责任:乙方的任何安全问题或风险自行承担后果,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应按国家相关部门要求为生产人员、车辆等购买保险,并遵守相关操作规程,不论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乙方发生的任何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2、乙方拌和站的建设征地、拆迁协调及产生的费用自行负责,运输占道、运输车辆清洗等产生的费用自行负责,与当地政府和村民、社会关系等协调乙方自行负责。

  3、对混凝土质量现场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可向权威检测机构申请鉴定,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甲方不得以任何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或拖延结算以及拒付货款。

  4、因甲方原因不按规范施工和养护或不遵守有关标准或未参照技术交底导致现场运送、浇筑、养护混凝土出现质量事故的,相关损失由甲方承担,出厂混凝土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混凝土按规定运送到工地后,由于甲方的原因(如停电、进场困难、设备故障、定货数量过多等)不能在2小时内(自出厂时间起算)卸完,造成质量事故及损失由甲方负责。

  6、如果乙方不能应甲方要求按时、按量、按指定地点送到现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赔偿费用包括误工费、机械费及项目管理费等。

  7、因一方违约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评估费、鉴定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8、如甲方的实际购买量低于本合同第二条总量的___%,甲方应按合同最低总金额的___%向乙方计付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而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2、本合同内容均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如需对本合同内容变更的,应在变更处加盖双方当事人的签章,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3、凡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货款,必须支付到乙方公司账号,如特殊情况需用现金或支票支付的,收款人或收票人必须有乙方出具的书面特别授权委托书,否则乙方不予认可。

  4、本合同乙方委托代理人需持乙方受权委托书方能进行处理调价、质量、财产损害等其它处理的问题。

  第十二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__份,乙方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买卖合同 篇2

  需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

  一、材料名称、商标、型号、数量、供货时间等。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满足GB8076-20xx要求。

  三、交货方式及费用:乙方负责送到甲方指定()搅拌站。

  四、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罐装运输,乙方提供给甲方6立方塑料桶,价值________元,如丢失或损坏按原价赔偿。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不计损耗。

  六、验收标准、方法:依照GB8076-20xx标准执行。

  七、资料:随货附送出厂检测报告、合格证。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

  九、双方经济责任:按《经济民法典》执行。

  十、合同解除条件:甲方退回乙方塑料桶,所供材料货款结清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十一、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如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双方均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甲方应按用量提前1天通知乙方,每次供货不得低于8吨,低于8吨时,甲方应承担部分运输费用。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混凝土买卖合同 篇3

  订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为确保商品混凝土按质、按量如期供应,明确双方职责和权利,供需双方经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GB/T14902-20__《预拌混凝土》及国家、省、市有关预拌商品砼管理规定的原则,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合同供期:20__年2月日到

  第二条:商品砼质量要求及供货方式

  1、质量与材料要求: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供方保证商品砼达到《混凝土强度检

  验评定标准》GBJ107。商品混凝土拌合材料:符合相应的国家规范规定要求条款。2、商品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如塌落度质量达不到现场要求予以退货。

  3、乙方应满足甲方根据设计、施工方案对商品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大小,抗渗等级以及混凝土拌合材料的要求。

  4、商品混凝土运送频率应保证现场混凝土施工的连续性。

  5、商品混凝土出厂,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每批次“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及有关资料四份交甲方存档。

  6、交货地点混凝土的试验工作,由甲乙双方共同取样,其试验结果作为乙方出具技术试验资料的组成部分。每工作班次,取样次数及试块组数应满足规范及现场要求。乙方负责按规范提供全套预拌砼相关技术资料。

  7、乙方按浇筑部位分批次交货。甲方应提前24小时向乙方提交每批次“需货通知书”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浇筑数量、供应时间、特殊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6小时通知乙方。

  8、车泵要求:乙方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的条例汽车不能带泥、遗撒,不能产生噪声。对输送泵要定期检查以免出现机械事故影响生产或生安全事故。

  9、商品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实行单车签证收方。甲方应指派由本单位书面委托的`专人按乙方“发货单”检验每车混凝土方量,现场签收。

  第三条:安全责任条款

  供货期间由于乙方操作人员安全措施不到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及一切机械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第四条:结算方法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2、付款方式:第二种第一种:

  按使用的混凝土数量进行结算,在前再按结算量的款,直至使用方不再用商砼时,双方进行总体结算,双方签字认可后一个月内付至总结算金额的/,其余款项待工程审计完/内付清。第二种:

  第五条:双方责任(一)甲方

  1、为乙方提供浇筑混凝土的必要条件。

  2、指派专人验收送达现场的商品混凝土方量、质量及随车签证“发货单”。验收人:联系电话:(二)乙方1、混凝土运输车辆如需要通行证出入时(燕郊政府部门),乙方应负责运输车辆办理通行证。2、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大小、送货时间、数量等,保证商品混凝土及时,连续供应,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由于乙方的原因,没有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浇筑砼,而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一切损失;

  3、在砼的浇筑过程中,乙方应保证砼的连续浇筑,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砼浇筑工作间歇超过两个小时罚款1000元;因间隔时间过长造成砼出现质量问题时,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4、必须保证商品砼质量,对送达现场的砼有分层、离析现象或砾石粒径、塌落度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乙方自行承担经济损失。

  5、按国标、规范要求做好商品砼试验工作,及时提供资料。

  6、指派专人协助甲方做好现场商品混凝土的供应、浇筑、服从甲方现场管理。

  7、乙方应提前将能满足施工需要的车泵及相应配件送达甲方现场,并负责铺设管道。8、乙方必须满足甲方砼浇筑需要,若出现不能满足要求,甲方有权更换砼厂家,同时所有剩余款,待工程结束,结算完毕后一次性付于乙方。

  第六条: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通过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若要新增混凝土强度等级和数量,只需签订《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附件)》。

  4、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完成约定事宜自行终止。

  需方单位:_________(章)供方单位: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签订合同: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混凝土买卖合同 篇4

  供方(甲方):_________

  需方(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标GB/T14902-_________《预拌混凝土》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一事,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

  4、供货地点:乙方浇筑施工现场

  5、运输方式:由甲方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运至乙方施工现场

  6、运输距离:_________公里

  7、泵送方式:根据乙方需要提供

  8、原材料供应:甲方自购

  第二条:乙方混凝土技术要求

  由乙方提供混凝土生产通知单,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混凝土生产通知单所注明的技术要求安排生产任务。

  第三条:价格

  1、商品混凝土的价格

  2、机械使用费

  3、本合同各种混凝土数量合_________m3,混凝土价款约_________万元。(最终以实际发生量计算)

  4、上述混凝土数量及价款以乙方或其指派的出具的收条、发货单或对账单为准。

  5、如遇市场发生变化需对价格进行调整,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第四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GB14902-_________,《预拌混凝土》、GB50204-_________《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及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技术质量要求对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的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进行签字确认验收并作为结算依据。

  2、甲方混凝土出厂前,需方可以派人至甲方逐车监磅确认数量,每车混凝土运至施工现场时,乙方可以指定专人签字验收。

  3、混凝土实际结算数量以乙方监磅人员或施工现场专人签收的单据为准。以甲方混凝土配比设计容重计算混凝土方量。

  4、甲方供货到现场浇筑的混凝土如出现数量与交付验收混凝土发货单的数量有差异时,乙方必须在48小时内通知甲方核实确认,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的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有效依据。

  5、甲方供货到现场浇筑的混凝土经乙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核实后,可做退货处理。

  6、乙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在发现时24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应由双方组织并会同工程监理、政府主管、质量监督部门共同分析发生质量异常原因的责任,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乙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等原因,其责任由乙方承担;属于甲方出厂产品质量责任原因的,其所造成的直接损失由甲方承担。

  7、甲方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乙方必须保证90分钟内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如因乙方的原因,超时(每超30分钟加50元超时费依此类推)或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的混凝土坍落度损失或产品质量失效报废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供货前根据乙方要求到施工现场进行勘察的同时进行技术交底,以保证混凝土供应的顺利进行。

  (2)甲方运输车辆及随机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乙方责任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乙方,提供优质服务。

  (3)严格按照乙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按时供应混凝土。

  (4)乙方对现场的`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有异议时,接到乙方通知后及时采取措施。

  (5)浇筑混凝土后,向乙方提供批次相应的归档资料。

  (6)混凝土浇筑后如产生混凝土异常及质量等问题,应由双方共同调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如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延迟浇筑、浇筑方法不合理、养护不到位等施工因素致使混凝土产生质量问题,甲方概不负责,如因混凝土质量问题,其责任由甲方负责。

  (7)由于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停产或整顿,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采取应急措施。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根据施工工程的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内以书面的方式向甲方通知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合同技术质量要求等,以保证甲方有足够的供货时间、计划准备。

  (2)应保证现场场地的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甲方混凝土运输车辆到达施工现场后,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及随机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负责免费提供现场作业用水、照明环境及因泵送使用的动力电。

  (4)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的运输、搅拌、泵送、浇筑等原因引起的扰民或民扰的问题,有乙方负责解决。

  (5)指派专人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运输发货单所列项目进行验收签认。

  (6)按照国家及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添加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问题有乙方负责。

  (7)承担由于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所造成的损失。

  (8)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的养护负责。

  (9)负责泵管的安装、清洗、拆除及泵管的堵塞处理,负责泵送机具的保管。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按《合同法》的规定承担其违约责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拖欠款总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以下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由甲方所在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九条:其他约定的事项

  1、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付款或甲方推荐货款逾期,甲方有权留置乙方使用甲方混凝土完成的建筑物。

  2、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付款,经甲方合理催告后仍不付款,甲方可以选择向与乙方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发包方主张权利,乙方不得拒绝。

  3、乙方提供的混凝土生产通知单及发货单位为合同有效组合部分。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一条:

  漯河市区外,交通、运管等路面运输问题由乙方负责协调,交通个人违章、交通事故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买卖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混凝土外加剂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外加剂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

  外加剂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

  粉/液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

  (吨/元)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元)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

  总计__________________

  价款总计(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仟百十元角分

  第二条外加剂应符合下列第项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1.国家标准,标准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XX市地方标准,标准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约定的附加技术要求(见附件)。

  第三条计量方法

  1.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对于包装标准,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于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包装物的回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应提前______小时以(书面/电话)方式向乙方提出供货需求;交货完毕双方应签字确认。

  第六条验收方法

  1.甲方应在货到48小时内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2.经验收不合格的外加剂,甲方有权拒收并退回乙方。

  3.甲方因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第七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价款的结算依据:双方签字确认的磅单或签字盖章的对账单。

  2.价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3.价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4.在供货过程中,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价款,乙方可中止供货,但应提前5日通知甲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______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_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承担。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__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签章):_____________卖方(签章):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

  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__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混凝土买卖合同 篇6

  xx年9月1日,申请执行人西安君威工贸有限公司向我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西安虹鼎混凝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于当日立案。

  该案与(xx)西铁执字第32号案系同一案件,双方当事人均系同一人,诉讼标的为同一标的,由于(xx)西铁民初字第39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分了两个阶段,所以申请人分了两次向我院申请执行。承办人将两案合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根据我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xx)西铁民初字第39号民事调解书,于次日前往被执行人处向被执行人西安虹鼎混凝土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传票。该公司负责人马均利来后,其强调外面拖欠他们公司有3200余万元的债务,拖的公司现在经营困难,本来用于还债的钱由于没到位,所以无法履行债务。承办人对其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被执行人答应一旦有货款到账就履行。但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20万元后,就再不履行,由于被执行人未能全面履行债务,承办人对其银行账户进行了查询并冻结了其银行存款,并将44万元存款划至法院账户。共计到账66万元。将32号案件的执行款567495.80元发还申请执行人西安君威工贸有限公司。至此,(xx)西铁执字第32号案强制执行终结。

  执行

  对于(xx)西铁执字第35号案的500000元执行标的,承办人多次到被执行人处执行未果。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向我院提供了其对第三人浙江东阳建筑实业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到期债权人民币40万元。本院于xx年9月24日向第三人浙江东阳建筑实业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送达了履行债务通知书。第三人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对40万元到期债务没有提出异议,而又不按通知履行义务。我院于xx年11月3日裁定,决定对第三人浙江东阳建筑实业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强制执行,次日向第三人送达了强制执行的民事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经过对第三人的法制宣传教育,第三人浙江东阳建筑实业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于xx年12月8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了到期债务40万元。承办人随后从被执行人西安虹鼎混凝土有限公司将剩余执行款及迟延履行金20xx元追回,共计502000元。已将执行款502000元发还申请执行人。

  评析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执行第三人债务执行案件,其典型的主要特点是被执行人用自己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欠债务时,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法院在执行这类案件时,应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通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到期债务。如果第三人提出异议,法院则应进行审查,审查中异议不能成立和在通知后没有提出异议的,法院可以对其进行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百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通过对以上法条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对第三人到期债权的执行主要有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本案中申请执行人西安君威工贸有限公司向我院申请执行后,我院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西安虹鼎混凝土有限公司没有履行能力,但在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中发现被执行人西安虹鼎混凝土有限公司有对第三人浙江东阳建筑实业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的一笔到期债权。此案具备了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的首要条件。

  其次,对第三人到期债权的执行必须是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申请方可执行。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在此不得主动通知第三人履行债务。本案被执行人在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向法院提出了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至此,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的两个重要条件已经达到。此后法院依法向第三人浙江东阳建筑实业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发出了执行通知书。

  第三,法律规定十五日内第三人不提出异议,也不履行债务的,法院有权裁定强制执行。此案法院在向第三人浙江东阳建筑实业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后,其在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但又不履行其债务,故法院裁定对其强制执行。在法院执行过程中第三人反映其与被执行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不明晰,要求法院暂缓执行。本院合议认为法院在强制执行前已经书面告知第三人有十五日的时间向法院提出异议,因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不受理审查案件的实体问题,故若第三人在十五日内提出了异议,则该代位执行程序终结。但本案中第三人未在法定期间向法院提出异议,因此本院应继续强制执行,对异议不做审查。

  代位执行制度是民法理论中为保障债权实现而设立的一种制度,由于这一制度具有在被执行人无财产执行的情况下,扩大被执行人可执行财产的范围,在判决书所确定的执行对象以外,依据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案外第三人的财产,从而不仅有利于债权人实现债权,也有利于维护司法裁判的权威。

  混凝土买卖合同 篇7

  需方: (甲方):

  供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预拌混凝土管理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本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事项进行协商,达成并签订如下合同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主体资格

  1.1 甲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

  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号:

  税务登记证号:

  1.2 乙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

  税务登记证号:

  第二条 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

  2.2 工程地址:

  2.3 建设单位:

  2.4 结构形式:

  2.5 建筑面积:

  2.6 总 高 度:

  2.7 运 距:

  第三条 商品混凝土价格和计量

  3.1 商品混凝土单价:

  以上商品混凝土单价为施工现场入模价(不含税,含税每立方加壹拾元),包括原材料、损耗、预拌加工、加工厂至施工现场的运输、泵送机械及泵送入模,其中泵送价格为15元/m3(如不采用泵送应扣减);还包括但不限于润泵砂浆费、原材料检验试验费、配合比试验费、试块制作费、养护费、检验试验费、税费等;

  3.2 合同总量和总价款:

  3.2.1 合同总数量暂定为 m3;

  3.2.2 合同总价款暂定为 元。

  3.3 计量:结算数量依据施工图纸及变更签证计算,不扣减钢筋,混凝土用量损耗已包含在上述3.1款单价内。乙方承诺免费为甲方硬化施工现场内道路提供相应强度等级的混凝土。

  第四条 质量标准和质量责任认定

  4.1 混凝土的质量执行《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预拌混凝土技术规程》DB21/T1304-20xx。

  4.2 混凝土的强度试验结果评定执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

  4.3 混凝土抗渗等级、坍落度和强度等级以甲方《预拌混凝土委托书》为依据。

  4.4 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双方进行技术处理。若有争议,应委托铜川市质检站进行鉴定,确定质量责任,双方按确定结果承担各自责任。

  第五条 原材料控制

  5.1 水泥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不低于42.5,初凝时间不小于45分钟,终凝时间不大于10小时,水泥的其它化学指标、物理性能指标均应满足国家《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xx要求。水泥的用量要达到规范规定的标准。

  乙方必须提供水泥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以及复试报告。

  为保证混凝土外观颜色一致,乙方应保证使用同一种水泥和添加剂,确需变更时,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5.2 粗骨料采用粒径为5-25mm的连续级配碎(卵)石,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大于10%,含泥量不大于1%,泥块含量不大于0.5%;

  5.3 细骨料采用中砂,含泥量不大于3%,泥块含量不大于1%,砂率应控制在40%左右;

  5.4 粉煤灰应符合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20xx;

  5.5 外加剂必须是经过有资质的检测部门检验并附有检验合格证明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xx;

  5.6 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单位对乙方采购的原材料、混凝土配合比、预拌过程进行检查,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建设监理单位的检查,对甲方和建设监理单位提出的问题应拟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隐患,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 混凝土预拌和运输

  6.1 混凝土拌合必须均匀、颜色一致,不不得有离析和泌水现象;

  6.2 混凝土的运输必须使用搅拌车,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应控制在1小时内卸料完毕,当气温高于30。C时或运输距离较远时应采取缓凝措施;

  6.3 混凝土的运送频率(供料速度)应保证施工现场需要,确保混凝土浇筑的连续性,乙方应提供保证混凝土按时到达施工现场的应急预案给甲方,经确认后实施。

  第七条 质量检验

  7.1 预拌混凝土质量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检验的项目、标准按国家规范要求执行;

  7.2 乙方负责按规定对所供混凝土进行出厂检验,并向甲方提交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

  7.3 甲方负责交货检验,检验由监理单位主持,建设单位和甲乙双方共同参加;

  7.4混凝土运输至施工现场后,首先按《混凝土拌和物理性能实验方法》(GBJ80-85)进行坍落度检查,坍落度应在《预拌混凝土》(GB14902-20xx)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内,现场坍落度检查记录应以监理单位签字为准,若混凝土塌落度不合格,甲方有权退货。严禁在运输途中和施工现场向混凝土内任意加水;

  7.5 混凝土塌落度检验合格后,甲乙双方和建设监理单位共同取样,由甲方按规范做试块并负责进行标养。试块标养28天,送铜川市质监站进行试压并出具评定报告,评定结果作为检验混凝土是否合格的依据。若评定为不合格,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八条 交货及签收

  8.1 乙方交货应满足工程需要,为保证及时供应,甲方应提前24小时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并在混凝土浇筑12小时前(特殊情况为4小时)向乙方发出《商品混凝土委托单》,委托单应载明甲方所需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数量、施工部位、施工时间、入模方式等;

  8.2 混凝土运至施工现场开始浇筑时,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8.3 乙方按甲方要求运至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原因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8.4 甲方应派专人 在施工现场对浇筑前的商品混凝土质量等进行检查验收,如有异议,应及时与乙方协调解决。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8.5 混凝土进场时应随车附带开盘鉴定和出厂质量证明等,并加盖乙方印章。

  第九条 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9.1 支付流程:乙方提交申请--项目部审核进度和数量—工程部审核数量—采购部办理支付手续—财务部支付;

  9.2 支付节点及比例:

  9.2.1 基础至0米,乙方出具收据后14日内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0%;

  9.2.2 此后,每八层封顶,乙方出具收据后14日内支付当期已完工程量的70%;

  9.2.3 主体封顶并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收据后14日内支付当期已完工程量的70%;

  9.2.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全额发票后56日内结清余款;

  9.2.5 乙方提交申请时,应同时提交当期已完成混凝土量结算单、检验合格的混凝土强度检验报告等。

  9.3 结算:

  9.3.1 主体封顶后3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完整技术资料:

  (1)预拌混凝土出场质量证明书;

  (2)水泥的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3)外加剂、掺和料的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4)砂石料的检测报告;

  (5)预拌混凝土配合比;

  (6)按规定提供抗压、抗渗检验报告。

  9.3.2 主体封顶后7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完工结算资料;

  9.3.3 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技术和结算资料后,14日内审核完毕或提出修改意见。

  第十条 双方的责任及权利

  10.1 甲方责任及权利

  10.1.1 应保证作业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场调度指挥;

  10.1.2 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照明;、解决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泵送及浇注等原因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

  10.1.3 严格按国家标准要求施工,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以确保工程质量;

  10.1.4 乙方原因不能按时供应混凝土,甲方可通过其它渠道购进本次需要的混凝土。

  10.2 乙方责任及权利

  10.2.1 供货12小时前到施工现场了解相关情况,向甲方索取《商品混凝土委托单》,以确保混凝土供应的顺利进行;

  10.2.2 混凝土搅拌车辆及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应听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10.2.3 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委托单》将混凝土运送到施工现场,保证满足需要,因自身原因造成延误给甲方带来损失,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供应混凝土时,应提前8小时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10.2.4 自觉接受甲方、建设、监理单位的检验检查和取样,如有问题,应积极配合解决,并承担自身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0.2.5 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当地村民的关系协调,并承担费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合同订立后,甲方或乙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时,将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未履行数量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11.2 如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直至付清逾期付款额为止;

  11.3 乙方不能按时供应混凝土,也不按约定通知甲方,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浇筑混凝土超过2小时,乙方应按本次需要混凝土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停窝工损失。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因解释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约定向西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3.1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由双方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13.2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至本合同全部条款履行完毕时自行终止;

  13.3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正文共6页。

  甲方(章): 乙方(章):

  住所: 住所:

  法定/委托代表人: 法定/委托代表人:

  混凝土买卖合同 篇8

  买方:

  卖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买卖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混凝土拌和站买卖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如下条款:

  双方买卖的混凝土搅拌站执行《混凝土搅拌站标准》GB/T10171-20xx。

  三、 交货时间和地点

  买方指定的交货时间和地点。

  四、 运输方式及运费、运输中货物的风险、

  卖方组织汽车(火车)运输,并承担所有运费以及货物运输过程中至卸车前的风险。

  五、 交货卸货及验收

  1、货物运输至买方指定场地,由卖方组织卸车,并承担有关费用;

  2、出卖人托运的标的物,规格、型号、数量级运输后的完好程度,由买受人在收货时按随货清单清点验收,并在反馈单中签字,若有异议,在验收反馈单中填写清楚,与标的物的运输方双方签字,并协商处理,在十日内将结果反馈到卖方。

  六、 结算方式

  1、卖方产品生产完毕后,发货前买方支付 元;

  2、产品到场安装调试完毕,正常运转后,买方支付 元;

  3、余款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产品正常运转后九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4、卖方为买方提供正规发票。

  七、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1、卖方派工作人员到场指导买方安装调试本合同产品,并培训买方人员能熟练操作该产品;

  2、买方承担卖方工作人员的食宿费用;

  3、买卖双方签订安全安装调试协议书,凡在安装过程中由于卖方工作人员指导错误,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卖方承担所有责任。

  八、产品保修期

  本设备自调试完成能正常运转之日起六个月。在保修期内设备运行问题由卖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损失。卖方对产品终身服务,收费须合理。

  九、双方责任

  (一)买方责任

  1、买方须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给卖方;

  2、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对货物进行验收。若买方验收不合格或不符合买方

  要求,则有权拒收货物,并视为卖方违约,由此买方的一切损失由卖方负责赔偿。

  (二)卖方责任

  1、签订本合同时,卖方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供买方确认,并将此材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卖方供应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T10171-20xx)、地方相关法规以及买方的需要。

  3、卖方自行承担货物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责任,货物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对第三人生命财产造成损害和损失的,所有责任由卖方自行承担,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连带责任。

  4、卖方承担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风险,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损失,卖方负责无偿提供能够满足买方需要的设备。

  十、 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单方废止或变更合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

  2、其他违约的按法律规定。

  十一、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石家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产品保修期结束失效。本合同一式三份,买方两份,卖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卖方:

  签约人: 签约人: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混凝土买卖合同 篇9

  订货单位(甲方):_________

  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盛市有关预拌商品砼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同意签定本商品砼买卖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

  结构形式:_________

  总层数:_________

  总高度:_________

  运距:_________

  二、合同总数量及总金额

  (预计)总数量:_________m3

  (预计)总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砼明细如下:金额单位(元)

  商品砼标号

  合计

  数量(m3)

  商品砼单价(含运费)

  含泵费单价

  不含泵费单价

  金额合计

  特殊商品砼外加剂计算方法

  非泵送部分其他计算方法

  混凝土结算量计算方法

  其他

  如遇国家经济政策有重大调整,价格另议。

  备注

  三、对商品砼质量和技术要求标准及双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

  1.乙方必须按合同的要求供应各种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商品砼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经确认是乙方原因造成商品砼质量问题的,则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2.当商品砼到达现场后,甲方必须按商品砼规范要求进行合理施工,经确认是甲方原因造成商品砼出现质量问题的,则甲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必须派专人在施工现场对浇注前的商品砼数量,坍落度等技术指标及乙方人员的服务态度等进行监督检查,如有异议可拒签商品砼发货单并立即与乙方协商解决,若无异议则甲方必须据实签收。

  4.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四、商品砼签收要求

  1.本合同约定,甲方特指派_________对乙方提供的商品砼进行签收,除此之外任何人无权进行签收。

  2.乙方所提供的.商品砼数量累计达到_________m3时,若乙方提出需甲方对此数量的混凝土进行认证时,甲方必须给乙方出具数量认证凭证,同时收回认证数量部分的混凝土签收小票。

  3.混凝土合理损耗量按国家标准执行。

  4.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五、对商品砼验收标准

  1.商品砼的验收以商品砼生产之日起28天后混凝土抗压报告结果为验收标准,若无异议则视为混凝土质量合格。取样按(供方、施工现尝第三方)为准。

  2.其他_________。

  六、商品砼的供应时间、方式、地点及其他条件

  1.商品砼的供应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结束,若超出此供应时间,则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2.在每次浇注前甲方必须提前_________小时通知乙方所需商品砼的标号、数量、施工地点、部位及施工时间等,并按要求填写商品砼委托单。如有变化甲方必须提前_________小时通知乙方。

  3.每次混凝土施工前,甲方必须平整好施工场地,保证施工现场车辆运行顺畅,协调好同有关部门及周围群众的关系等,因此方面的原因造成延误混凝土施工或混凝土出现质量问题的则乙方概不负责。

  4.本合同约定:(供、购、收)货地点为本合同履行地。

  5.其他_________。

  七、结算方式及限期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1.合同签定后,甲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或乙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应向对方支付合同规定预计总价款10%的违约金。

  2.甲方若未按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进行货款结算,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必须按日万分之五承担滞纳金。

  3.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的则甲方必须在停工之日起二十日内将乙方的所有混凝土款结算清。

  4.在甲方要求的混凝土数量范围内,乙方已生产而甲方提出退货时,此部分混凝土视甲方已购买,甲方必须据实签收。

  5.乙方在甲方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后应据实提供给甲方各批次商品砼的实验报告,若甲方出现违约情况则乙方在纠纷未解决前有权不提供商品砼试验报告。

  6.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可采取第()种方法解决。

  1.大连仲裁委员会。

  2.本合同履行地法院。

  3._________。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存档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补充协议: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及帐号:_______ 开户行及帐号: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混凝土买卖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20xx《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1)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4)应指派专人(提前24小时将名单书面通知乙方)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

  (5)应遵守国家、北京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

  (1)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

  (2)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3)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

  (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解决。

  (5)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附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签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附件编号:____________

  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附件)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浇筑部位:_________________

  项目:_________________

  混凝土强度等级:_________________

  计划数量(立方米):_________________

  浇筑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供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

  技术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

  混凝土坍落度:_________________

  水泥品种:_________________

  外加剂品种:_________________

  结算单价(元/m3):_________________

  混凝土单价(含运费):_________________

  汽车泵泵费:_________________

  地泵泵费:_________________

  外加剂费:_________________

  冬施期冬施费:_________________

  合计: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附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

  混凝土买卖合同 篇1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20xx《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双方义务1.甲方义务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应指派专人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应遵守国家、北京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解决。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________卖方: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附件编号:____________

  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浇筑部位项目混凝土强度等级计划数量浇筑方式供货时间技术质量要求混凝土坍落度水泥品种外加剂品种结算单价混凝土单价汽车泵泵费地泵泵费外加剂费冬施期冬施费合计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签订日期:_

  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附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

  混凝土买卖合同 篇12

  买方(甲方):北京城建远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卖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使用预拌混凝土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 2、施工单位:北京城建远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工程名称: 。 4、交货地点: 。 5、运距: 。

  第二条 预拌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 供货质量和数量的确认

  1、乙方供应甲方的预拌混凝土应执行现行有效的《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11/385)、《预拌混凝土》(GB/T14902)、《预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等相关标准及本合同的约定。

  2、甲方应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表观质量、数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核实,并在随车预拌混凝土发货单上签字确认。

  如对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疑义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经双方核实后应以书面形式确认供货数量。数量不足的,乙方应及时补足。对施工浇筑过程中预拌混凝土的跑模、涨模、尾车申要预拌混凝土数量不准所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如经表观检验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经双方核实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过大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预拌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属于甲方施工原因导致出现质量问题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结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所使用的预拌混凝土(除本条第3款约定部位外)采用下列第(2)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签字确认的预拌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不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现行有效的《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预拌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1)种方式结算。

  3、对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时设施和其他非主体结构和二次结构等部位使用的预拌混凝土(或砂浆)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签字确认的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4、价款支付期限: 。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或甲方单方面停用乙方预拌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用乙方预拌混凝土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所欠价款。

  第五条 双方其他义务 1、甲方义务

  (1)应按时办理预拌混凝土价款结算手续并支付价款。

  (2)应根据工程进度需要,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出预拌混凝土使用申请单,内容应包括所需预拌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预拌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并作为每次供应预拌混凝土的依据。

  (3)应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应合理合法安排施工进度,应安排专人负责现场调度指挥,并应提供充分的安全作业环境和通行条件,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安排必要的冲洗设备和场地,确保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4)应负责提供必要的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设施。作业现场由于预拌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均由甲方协调解决。

  (5)应指派专人(应提前24小时将名单书面通知乙方)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核实确认。

  (6)应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预拌混凝土施工和养护,不得自行添加水、混凝土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引发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2、乙方义务

  (1)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混凝土浇筑安全交底。

  (2)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预拌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预拌混凝土。 (3)以发货单载明的预拌混凝土作为结算依据的,应接受甲方随机抽检所载明预拌混凝土数量、质量的真实性。

  (4)应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服从甲方指定人员合理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5)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预拌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经协商甲方仍未支付的,乙方可暂停供应预拌混凝土,直至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可暂留相关预拌混凝土技术资料。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 现行有关规定 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及时供应预拌混凝土的,应按现行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详见本款第(4)条;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经国家授权的质量检验部门确认,因乙方供应的混凝土质量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按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第(1)项结算价款的,如甲方随机抽查经双方确认出现供货数量不足时,按 按第四条第2款第(2)项本合同规定 处理。

  (4)其他:①由于乙方供应的混凝土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合同金额的1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②为了保证混凝土浇注的连续性,如因乙方原因不连续供应混凝土时,在甲方书面通知后( 4 h)仍不能保证连续供应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另行安排其它单位进行供应,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③乙方人员和车辆在施工现场内移动,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一律由乙方负责; ④所供商品混凝土必须是乙方本站商品混凝土,不得使用其它搅拌站的商品混凝土,否则,甲方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 / 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向 北京市昌平区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本工程合同总价为¥: (人民币大写: 元),实际结算总价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办理,但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及经营副经理共同签字确认。

  3、乙方提供的混凝土必须达到本工程的技术质量要求,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强度的115%。 4、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混凝土,如乙方在浇注中途以任何原因停止向甲方供应混凝土,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并在合同价格的基础上每方减15元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价格。

  5、双方约定工程底板扣除钢筋含量(约定扣除底板钢筋所占方量为 m3),其它工程部位不扣除钢筋含量进行结算。

  6、冬施费及泵送费按双方共同确认的量计算。 7、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权益不得转让给第三人。

  8、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值的正式发票。因乙方原因无法提供正式发票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按本合同后附样式办理签约事宜,所签补充约定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在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应提供法人单位授权证明及相应的资质材料,甲乙双方合同签约代表如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陆 份,甲方 肆 份,乙方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买方(签章): 卖方(签章):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燕丹三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现场联系人: 现场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混凝土买卖合同 篇13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第二条混凝土的等级及单价

  备注:如使用特殊外加剂费用另议;每个等级差价10元/方;此合同价格为泵送价格,非泵送混凝土单价每方下浮10元,另混凝土重量要确保2380公斤/方。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如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乙方应承担甲方误工损失。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浇筑之日起4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5、到场混凝土的塌落度要求。

  6、混凝土强度标号以标养试块28天强度为依据。

  7、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

  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塌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8、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中采用的'砂子应全部使用河砂,不得使用海砂,如因使用海砂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承担一切损失。

  第四条货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约定暂供货一万立方,甲方供货累计一万方后,每供货一千立方结算一次(按一千立方结算),剩余货款待工程竣工结束后一个月内,乙方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后一次性结清。

  2、本合同项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在停工之日即时付清未结货款。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货款,乙方可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12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抱要求。非主要干道的畅通问题由甲方负责。

  (3)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4)应指派专人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

  (5)应遵守国家、盐城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

  (1)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

  (2)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3)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

  (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

  第三条第三款解决。

  (5)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6)如乙方不能按甲方通知的时间要求送货或中途供货停止,每延迟一小时承担甲方误工工资5000元,以此类推,如发生二次以上类似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响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须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通知对方。

  2、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合同总额的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混凝土买卖合同 篇14

  需求方:_____(简称甲方)

  供应方:_____(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规范预拌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正常进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预拌混凝土供应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

  交货地点(工程地址):_____

  二、供砼搅拌站(公司)名称:合肥金港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三、预拌混凝土的供应要求及价格:

  1、一般情况:

  泵送按合肥市当月信息价下浮个点,非泵送砼在当月实际交易价的基础下浮10%,再减20元/m?。

  2、约定事项:

  S6抗渗加10元/m2;S8抗渗加15元/m2;S10抗渗加18元/m?防冻剂加10元/m2;早强剂加10元/m2;细石砼加10元/m2;膨胀剂加10元/m2;如需抗裂纤维由甲方提供。乙方收加工费2元/m2。

  四、预拌混凝土方量结算:

  1、混凝土供应量以图纸含量进行结算。

  2、甲方必须在每次供应后一周内确认供应量,在每月30日确认当月混凝土供应总金额。甲方未在上述时间确认乙方的混凝土供应量和混凝土供应金额,则认为同意按乙方的随车小票计算混凝土供应量。

  五、预拌混凝土付款方式和期限:

  需购方在浇筑混凝土5000m2时结算一次且付货款的70%;余款在混凝土主体结构封顶后一个月内一次结清。二次结构、屋面、楼地面等累计达20m3时结算一次且付货款的70%;余款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结清。甲方未按上述方式和期限支付混凝土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应混凝土,同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六、技术要求:

  1、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国家标准范围内的技术要求供应,高于国家标准的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2、为确保质量,乙方为同一工程同一部位提供的预拌混凝土,使用的配合比基本相同,并使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

  3、凡一次浇捣大体积(3000m?及以上)或特殊预拌混凝土浇筑甲方应在十五天前向乙方提供混凝土的各项技术要求,乙方以此编制混凝土生产供应组织方案,此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4、甲方应按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养护工作。

  5、甲方必须按预拌混凝土规范要求,进行混凝土试块制作和标准养护,与之相关人员须取得相应的资格,并持证上岗。

  6、乙方有权在混凝土供应及养护期间,随时对施工现场用于强度评定混凝土试块的制作、养护等情况进行随访,如发现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双方确认后,乙方将不承担所涉及试件达不到评定要求而引起的责任和一切要求。之前所发生的量按此次单车计量为准。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预拌混凝土的验收标准,按GB/T14902-20《预拌混凝土》、GBJ107-87《混凝土强度验收评定标准》等执行。

  2、在预拌混凝土的供应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果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书面凭证。

  3、预拌混凝土浇筑后,甲方如发现质量等问题,应在三天内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及时协商分析解决,并及时上报有关质监部门,所产生的一切因砼质量问题引起的返工等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或双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有关条款。甲方未按时付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按日万分之计算,并承担乙方为实现责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诉讼费、保全费、乙方聘请律师代理费、交通费等)。

  九、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得,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在浇筑商品混凝土的前24小时内,应书面形式或电话预约形式向乙方申报供料计划,以使乙方合理安排生产,确保预拌混凝土的按时供应。

  2、甲方应做好浇筑混凝土前的一切组织准备工作(如:道路坚实畅通,用水、照明齐全等),以及供料期间的现场指挥和安全工作,为乙方能顺利、及时、优质完成混凝土浇筑提供便利条件。

  3、甲方在混凝土浇筑接近结束前,尚需浇筑的混凝土量,否则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4、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供货要求,根据国家、本行业混凝土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供应混凝土,做到保质保量,并按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混凝土技术资料。

  5、乙方应做好混凝土出厂检验工作,甲方在乙方混凝土运抵浇筑现场后,应及时做好相应的验收工作,如出现问题,应立即通知乙方协商解决。

  6、乙方在组织生产供应混凝土过程中如遇特殊原因而不能继续正常供应时,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7、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免除双方违约责任。

  8、当预拌混凝土原材料价格波动时,乙方有权可根据_____与上月相比增加或减少_____%进行混凝土单价调整。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法人章或合同专用印章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二、甲方必须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相关部门查验及存档。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贰份,备案存档贰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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