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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时间:2022-10-13 12:31:15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1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鉴于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符合下列第项规定的转让条件:

  (1)系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甲方已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对土地进行了投资开发、利用。

  (2)系以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甲方转让土地使用权业经土地管理部门同意,(或原租赁合同规定,甲方可将承租土地使用权转让)。

  第三条下列文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甲方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原始合同复印件(可以约定进行公证);

  2、甲方提供的转让地块界址图和约定地块地理位置图;

  3、甲方提供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4、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条件说明;

  5、乙方提供的项目建设安排及进度表。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转让位于地块的使用权,作为乙方的用地。地块面积共计平方米,其地块形状和位置详见地块位置图和界址图。

  第五条该地块用地性质原为用地。

  第六条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地块土地使用期限为年,自土地交接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具体以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给乙方的权属证明标明的使用年限为准。

  第七条在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限内,乙方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在特殊情况下,国家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定程序收回土地使用权时,乙方有权依照政府规定就其在该地块使用方面的损失得到合理的补偿。

  第八条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费为单价元/平方米,总额为元。

  第九条前条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费总额的计算以土地交接时土地部门勘察定界的面积和前款所述每平方米的价格的乘积为准,并实行多退少补。

  第十条合同签字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费总额的%,计元;待土地验收交接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费总额剩余的%,计元。至此,乙方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费,共计元。

  第十一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完成交付地块的通一平,具体指的是。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土地验收交接时间不迟于乙方付清土地使用权转让费总额的%后个工作日内。

  第十三条乙方付清土地使用权转让费总额的%后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就土地通一平进行验收交接,双方在《土地交接单》上签字盖章以示土地交接完毕。甲方具体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等手续,乙方予以配合,并负担相关手续费、税费等费用。

  第十四条甲方承诺第三人不拥有该地块的抵押权、土地使用权等权利。

  第十五条在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限内,乙方有权将地上建筑物、其他地上附着物连同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一同处置,包括转让、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实的发生,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有关法律规定办理,并不得与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所指的合同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相抵触。

  第十六条在土地使用权转让有效期限内,乙方应按规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七条该地块在土地使用权转让期届满日前,乙方要继续拥有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申请续期。申请续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不续期的,乙方应根据国家的规定将该地块完整交还给国家,该地块的建筑物及附着物的处置,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九条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

  1、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土地;

  2、所提供的土地条件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

  3、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

  1、对该地块的使用和处置,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相抵触;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而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

  3、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第二十一条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量按照本合同地块总价的万分之计。

  第二十二条违约造成的另一方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支付超过违约金部分的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根据经济损失的程度据实计算,共同核定,也可由双方共同委托履约地具有专业权威的有关部门核定。

  第二十三条违约事实发生后,违约方已实际支付了违约金和赔偿金的,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可以终止。

  第二十四条违约金、赔偿金最迟应于明确违约责任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偿付。

  第二十五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逾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逾期付款金额千分之的比例追加支付滞纳金。

  1、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费;

  2、任何一方逾期支付违约金、赔偿金。

  若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费的时间超过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不再为乙方保留本合同所定地块的使用权,并在扣除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后,退回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费(不计息)。

  第二十六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在30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文件。双方可按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在修改文件生效前,双方仍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履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如下第项规定的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份。

  第三十条本合同和附件共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签订。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2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挂牌方式以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竞得甲方委托挂牌转让的_________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以下简称交易标的物),现甲、乙双方就交易标的物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供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将交易标的物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受让交易标的物。

  第二条委托交易标的物内容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土地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土地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土地使用年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7.可建设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住宅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管理和职工活动用房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8.建筑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建筑覆盖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房地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12.产权状态:甲方已授权交易中心通知产权登记机关临时冻结并已被核准。

  13.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状况及处理办法: 场地基本平整,按现状转让。

  14.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对本条前述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全面性负责。

  第三条本合同签订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规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与交易中心无关。

  第四条乙方同意受让本合同交易标的物的成交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甲方对该成交价款无异议

  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自动成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余款(指成交价款减去履约保证金部分)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乙方另选择如下第_________种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直接向甲方支付。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汇入交易中心指定的帐号,由交易中心托管,该托管款项在办妥交易标的物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后,付给甲方。

  第五条涉及交易标的物转让应交的税费中,依法属转让方应交纳的均由甲方承担;属受让方应交纳的由乙方承担。如本合同按规定需要公证的,公证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六条交易标的物转移登记申请核准之日前,甲方应将应缴的地价款、土地使用费清结。自转移登记申请核准之日起,土地使用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标的物挂牌交易文件规定的一切条件,挂牌交易文件包括:《委托挂牌交易合同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委托挂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权转让挂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权转让挂牌交易竞买须知》、《竞买申请书》、《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

  乙方对交易标的物已勘察并审查核实,对其现状(含瑕疵)无异议。

  第八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成交价款余款后______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房地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交清转让方应交的转移登记税费。

  第九条在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以前,有关交易标的物的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但挂牌交易文件中已经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担;自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后,有关交易标的'物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自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交易标的物按现状移交给乙方,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文件资料同时移交。

  自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之日起,乙方承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一切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标的物,乙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不予退还;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1.开出的银行支票或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的;

  2.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要求,支付成交价款余款的。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因甲方下列行为之一,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所付成交价款(不含履约保证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成交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1.不能按本合同第六条要求将应缴的地价款、土地使用费结清并在第八条规定的时间内备齐资料与乙方共同到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转移登记手续的;

  2.隐瞒事实真相,出现其他第三人对交易标的物主张权利,对抗乙方权利的情形的;

  3.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资料,经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审核,不符合产权登记条件而导致不能登记的。

  第十三条甲方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甲方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成交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1.申请转移登记时,不能在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时间内交清转让方应交的转移登记税费的;

  2.未按本合同第十条的要求移交交易标的物和所列的相关文件资料原件的。

  3.甲方其他行为,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

  第十四条本合同签订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规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与交易中心无关。

  第十五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择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_____分会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交易中心鉴证盖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其余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关部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3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1、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永久转让给乙方。

  2、地块四至:东齐:______,西齐:______,南齐:______,北齐:______.

  3、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二、转让期限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止。

  三、转让费

  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______元)。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以甲方收据为证。

  五、双方约定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印)之日甲方收款后即生效。

  2、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该地块的管理权及使用权完全归乙方所有,甲、乙方及其家属、亲属人等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按该地块转让费的三倍价付给对方。

  3、乙方在使用该地块的过程中,如出现与该地块的争端问题或受到外人干涉阻碍等事端,甲方应立即出面排解,直至平息纠纷,排除障碍为止,为乙方顺利使用该地创造有利条件。若因甲方化解无效导致乙方不能顺利使用该地或因贻误时间所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六、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和村委会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4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天津港保税区土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依据本合同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不在本合同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范围。

  第二条甲方将位于________区________号宗地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乙方(具体见附图)。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中

  1、共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中分摊土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

  2、独自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土地用途为:_______。

  第三条乙方应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元(美元)。甲方于乙方付清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交付土地使用权。甲方承诺交付给乙方的该土地无权属及经济纠纷,该宗土地无他项权和法院查封等情况。

  第四条本协议签订后20日内双方依据有关土地法规的规定,到________土地局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过户手续,乙方按有关规定交纳土地登记费、契税后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五条本宗土地涉及《________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合同(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见附件)所规定的受让方权利、义务关系一并转移,乙方承担_______字第________号出让合同中受让方的原有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当本合同所指宗地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发生转让、出租或因抵押等事由出现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时,合同乙方所有后继者受让人都是本合同中乙方权益和责任的承受人。

  第七条乙方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的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天津市、天津港保税区的法规及规定,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八条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土地局、公证机关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于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附件:《天津港保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合同(津保合字第_______号)》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5

  甲方: ,身份证号码: , 乙方: ,身份证号码: ,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的农田总计面积平方米(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一次性转让给乙方使用,转让费为人民币 元整。该土地长 米(米),宽米(米)。东邻 ,西邻 ,南至 ,北邻。

  二、甲方对上述土地转让前所拥有使用权及土地尺寸数据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虚假不实情况,则视为违约。

  三、上述土地转让的期限为无限期(即乙方永久使用)。

  四、付款方式:乙方于年 月 日将上述土地的转让款一次性付给甲方。

  五、转让方式:甲方于年 月 日将上述土地的使用权交付给乙方使用。交付使用后,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上述土地的使用用途及处理方式。乙方使用上述土地过程中,如需甲方协助提供该土地使用证明等相关资料时,甲方须无偿提供协助。

  六、甲乙双方在协议履行期间,土地的增值或贬值均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七、违约责任:协议签订后,双方应按照协议的上诉内容自觉履行。如果一方违约,应赔偿对方一切损失。

  八、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是双方真实意识表示,双方签字并按手印后即时生效。

  十、本协议壹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充分发挥农村土地的经济效益,特别是开发利用荒废闲置土地的.作用,甲方在提交所涉及社员群众充分讨论同意后,经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和有偿原则基础上,一致协商将部分非耕地的使用经营权超长期转让出租,特订立本合同。

  一:该两宗土地位置:社(即原大地村社)面积为共计: 亩(大写: 亩)。

  二:该土地租期五十年。从20xx年 月 日。

  三、土地租金价格及支付方式。

  社亩五十年按元/年计算总额为元(元整)。采取现金支付,合同签字日即时结算。甲方收到款项后出收据并加盖村民组公章和村民组长签字盖私章交乙方收存。

  十、其它

  l、双方协商一致向赵家街道办事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方各一份,报村民委员会一份,并报赵家街道办事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机构。

  4,本合同分另附社社员签名名单(甲、乙方及村民委员会应持有该名单)。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7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之概念。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城市土地的利用均是通过划拨方式进行的,即都是无偿划拨供应的,只存在单一的划拨土地供应制度。改革开放之后,随着外资的进入,我国对外资企业开始实行土地有偿使用,收取土地使用费。1990年,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与实施,标志着出让土地使用权制度的建立,由此开启了划拨土地使用权通过办理出让手续可再行转让的历史。而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法释(20xx)5号文《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则根据司法实践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式作了全面的总结和规范,对今后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发展具有直接的现实意义。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含义及特点。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各种方式,除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外或完全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特点有:

  (1)取得的法定性。即要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其用途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必须经过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

  (2)取得的无偿性。这是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本质区别,即划拨土地使用权取得者除缴纳补偿、安置费外无须向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即国家支付土地使用费;而出让土地使用权人则必须向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即国家支付包含土地使用费在内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使用的无期限性。依照法律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4)权利的受限制性,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不能随意地处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要处分,必须经过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

  二、未经政府部门批准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合同的效力问题。

  尽管我国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由于历史原因仍存在大量的划拨土地。此类划拨土地的使用虽不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但也不宜马上收回。由于利用能力与现实利益趋使,许多划拨用地或明或暗的通过转让方式进入市场。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因此,以划拨方式出得土地使用权的,须经有批准权的市、县人民政府审批后,方可进行转让。《条例》第四十五条还规定了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条件,但同样规定政府审批是转让的前提。未经政府部门批准擅自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所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应属于无效合同。 笔者认为,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无偿使用国有土地的方式,不需要支付使用土地的对价。严格地说,现行法律规定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并非真正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根据《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经政府批准转让的实质是国家收回划拨的土地使用权,然后再出让给受让方。或经批准不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但土地收益须上缴国家。可见,划拨土地的使用权人依据转让合同取得的并非土地使用权的对价,充其量算作是对其交回土地使用权的一种补偿(含地上附属物的补偿),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之说及相关程序规定显得不伦不类。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变相转让,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土地市场的混乱,也是造成国家土地资产流失的一个巨大黑洞。随着使用划拨土地的范围越来越小和土地市场的逐步规范,建议取消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之规定,规定禁止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凡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一律变成有偿使用,无力支付土地出让金的由国家直接收回或变更为租赁等其他使用方式。 根据《解释(征求意见稿)》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意见,“转让方与受让方订立的合同为补偿合同,合同约定的土地转让价款应认定为对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的补偿。”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确定为补偿合同可谓定性准确,把握到了此类合同的实质所在,有利于有关转让合同纠纷的`正确处理。

  三、《解释》实施后,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分为三种情形处理。

  《房地产管理法》实施后,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应当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但由于对人民政府的批准截止时间等事项没有详细规定,在司法实践中遇到了难题。对此,《解释》作了规定。

  1、划拨土地使用权未经批准转让无效,但在起诉前经批准并办理出让手续的则有效。 根据《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在起诉前,转让人经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则转让人与受让人间的合同按有效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处理。而实际上,这时转让的已不是划拨的土地使用权,而是已转化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这里遵循的还是《条例》确立的“先出让后转让”的原则,只不过办理出让手续的时间宽延到了起诉前。

  2、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在起诉前经批准并由受让人办理出让手续的,转让合同按补偿性质合同处理。 该《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同意转让,并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的合同可以按照补偿性质的合同处理。”该规定的法律依据应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但弥补了《房地产管理法》对转让人与受让人订立的合同没有明确定性易产生争议的缺陷,将其明确定性为补偿性质的合同,并将受让人办理出让手续的时间宽延到了起诉前。

  3、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在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政府决定划拨给受让人使用,转让合同按补偿性质合同处理。 该《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决定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将该划拨土地使用权直接划拨给受让方使用的,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的合同可以按照补偿性质的合同处理。”该规定的法律依据应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而实际上,这时已不是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而是划拨土地使用权的重新划拨,当然,这里的受让人必须按法律规定具有划拨土地使用资格。由于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时,可能支付了相应的补偿、安置等费用,转让该土地使用权时可能有地上附着物或存在职工安置等问题,新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支付补偿、安置等费用也符合划拨土地使用权取得条件的法律规定。

  四、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注意的几个关键问题

  1、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批准。根据《条例》等规定,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是指市、县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设有区的市,其权利部门仍是市级主管部门而不是区级主管部门。

  2、政府批准的依据。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经过政府批准,那么有批准权的政府依据什么来批准呢?根据20xx年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四条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20xx年10月国务院国发(20xx)28号文《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以最高行政命令重申,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经依法批准转让原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在土地有形市场公开交易,按照市场价补缴土地出让金。因此,如果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人协议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后用于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则很可能永远得不到政府的批准,如此则转让合同无效。

  3、取得批准的时限。“起诉前”是该《解释》贯彻始终的一个“无效合同”补正为“有效合同”的时间截止点,就是说,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在起诉前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的追认批准,则转让人与受让人签署的合同就有效。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商议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________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土地四至界限及面积

  土地位置在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旁。东至_____________地界;西至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地界。转让面积约为________(甲乙双方估算值,同意不需丈量)。

  二、土地转让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该宗土地转让价为:_________________元。

  付款方式:在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一次性付清。

  四、甲乙双方责任。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土地使用权归乙方,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对土地的使用权。

  2、如有土地纠纷,由甲方全权负责解决,与乙方无关。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按乙方所损失经济总值赔偿给乙方。

  3、若甲方非法干预乙方使用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则处罚违约金计本合同转让费用加乙方后续所投入资金50倍赔偿。

  4、若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在该宗土地所征收的任何费用由甲方从转让款中列支。

  五、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村小组各执一份,村委会见证存档一份。

  六、此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甲乙双方及子孙后代共同遵守。

  甲方(出让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村村委会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村民小组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9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转让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让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甲方拥有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占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甲方拟将该土地使用权及与之相关的项目开发权转

  让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根据我国现行土地转让及开发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协议所指土地及其开发的实际情况,自愿达成如下

  协议,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

  2、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

  3、已批准的容积率为:_________

  4、已批准的建筑面积:_________(其中: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规划用途: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

  7、土地现状:_________

  8、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

  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号:_________

  10、地号:_________

  第二条土地项目开发权状况

  1、甲方已领取了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甲方已经_________市政府批准在拟转让的地块上取得单项开发权,并领取了单项开发资质证;

  3、甲方已按土地规划用途委托了设计并办理了报建手续,缴纳了报建所需费用。

  第三条其他权利状况

  1、甲方确认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是其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产权瑕疵;

  2、承担形成转让款的现状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甲方确认为取得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已支付了一切应付款项、费用,不存在债权、债务争议(包括绿化费、拆迁安置补偿等)。

  第四条文件的提供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甲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资审批部门签发的项目批准证书(复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乙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第五条转让期限

  1、本合同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为自乙方申领的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自乙方领取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日起,前款所述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3、在转让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六条转让价格

  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的转让价格以甲方已获得批准的可建筑面积为计价面积,转让价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2、上述转让价格包含甲方取得转让土地的使用权与项目开发权所已付和应付的一切款项、费用;

  3、乙方在受让后获准增加或减少建筑面积,与甲方无关,不作为增加或减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的依据。

  第七条支付方式

  1、支付

  (1)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_________%给甲方。

  (2)在甲方将涉及转让地块的使用权和项目开发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书、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要点、设计图纸、单项开发权批文及资质证等原件资料交付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______%给甲方;

  (3)在规划国土部门根据甲乙双方共同申请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和项目开发权办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______%给

  甲方。

  (4)在乙方根据项目开发需要,将原规划的办公、商场功能报批为商住功能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______%给甲方。

  (5)在乙方获准开工后_________天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余下转让价款给甲方。

  2、甲方收取本协议转让价款的开户银行为:_________帐号为:_________;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有关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3、甲方收取乙方款项,应按规定开具发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

  第八条资料的交付及手续的办理

  1、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书、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要点、设计图纸、单项开发权批文及资质证等原件资料给乙方。

  2、在本协议生效后_________天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市规划国土部门申请办理本协议所指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及项目开发权的更名过户手续。

  第九条税费的负担

  在本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和项目开发权更名过户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如按规定应由甲乙双方分担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义支付,乙方应承担的部分,已由其以转让价款方式体现在支付给甲方的价款中。

  第十条转让的法律状况

  1、甲方转让本协议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权后,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乙方;

  2、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登记以前,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自房地产登记机关核准转让登记之日起,有关该地块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为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绿化费)、债务、责任,由其自行承担,不因本协议的生效及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而转移。

  第十一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拖延履行本协议应尽义务超过三十个工作日,视甲方构成根本性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退还已收乙方的转让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乙方。

  2、因甲方隐瞒事实真相,出现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指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出现权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视甲方单方违约,甲方按本条第1款规定向乙方承担责任。

  3、甲方迟延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义务未达到根本性违约,应按乙方已付转让款每日万分之二点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设定或债务,影响乙方项目的开展,乙方有权将应付甲方的转让价款直接支付给主张权利的债权人,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应按本协议总价款的_________%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迟延支付转让价款给甲方,应按迟延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三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按本协议总价款的_________%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出现上述情况造成本协议终止,乙方需将从甲方处取得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原件以及后续开发取得的文件资料无偿移交回甲方。

  第十三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所定地块,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确认并保证,在乙方实际获得本合同所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之前未设置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权益。

  5、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四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

  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七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八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一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10

  转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本合同甲方为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之合法拥有者,并同意转让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让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现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事宜,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1.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_________》及其它有关规定,参照国内和_________市各开发区的通行惯例,由甲方向乙方转让_________号地块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用于乙方兴办_________。

  1.2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土地使用权转让及与土地使用权转让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及_________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2.双方法律地位及有关文件

  2.1甲方系经国家批准成立,负责_________土地开发和经营管理的经济实体,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2.2 乙方系经_________国政府批准成立,从事生产经营_________的经济实体,具有_________国法人资格。

  2.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甲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资审批部门签发的项目批准证书(复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乙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3.甲方的确认与保证

  3.1甲方确认并保证,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所定地块,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3.2 甲方确认并保证,在乙方实际获得本合同所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之前未设置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权益。

  4.场地位置和面积

  甲方向乙方转让_________号地块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作为乙方的工业建设用地。该场地面积共计约_________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为准),其地理位置详见《场地位置示意图》。

  5.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

  5.1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为自乙方申领的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自乙方领取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日起,前款所述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5.2 在转让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权。

  6.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和付款方式

  6.1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_美元,_________平方米合计为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前款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总额最终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和前款所述的土地单价的乘积为准,并实行多退少补。

  6.2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乙方须按下述时间要求付清前条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

  本合同双方签字日后_________天内,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计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本合同签字日后_________日内,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余额_________%,计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乙方应将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_________

  7.场地交接

  7.1甲方应于乙方按本合同第6.2条规定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_________日内,将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交付乙方使用。场地交接时,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场地交接单上签字,以示场地交接完毕。

  7.2 甲方应于场地交付日期前__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行场地交接。若乙方不按甲方书面通知所载日期进行场地交接,逾期超过_________天的,视作乙方认可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已交接。

  7.3 在乙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甲方交付用地,乙方具备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的全部条件后,由乙方向有关土地主管部门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甲方将积极协助乙方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并向_________市房地产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

  8.场地基础设施、条件

  8.1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所称基础设施包括以下部分:

  (1)供电、供水、电讯、煤气设施管道;

  (2)雨水、污水管道及接口;

  (3)道路。

  本合同所称基础设施管线的接口的含义如下:

  (1)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入点;

  (2)经专业管线单位确认的本合同第4. 条所定埸地周边的其他基础设施管线的接入点。

  8.2 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为将按该地块的平均自然标高经过平整、拆除地面建筑物和或构筑物、无地下公用设施的_________用地。

  8.3 乙方项目建成投产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口、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管线和道路。

  乙方在受让地块内建设施工时,场地应具备供水、供电、进出道路及场地平整之条件,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好有关临时用电、用水、电话接入使用的申请和批准手续,从接口引进红线内的工程费用和容量费用由乙方承担。

  基础设施管线接口以上(包括接口)的公用设施部分由甲方建造,并承担全部费用;需要向有关部门办理各类手续的,由甲方负责。

  8.4 基础设施管线接口以下(包括与接口的衔接部分)的乙方自用设施部分由乙方建造,并承担全部费用。

  乙方使用供电、供水、电讯、煤气、雨污水排放等配套设施,应向有关公用事业单位申请办理,甲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贴费(增容费、初装费)、接装费及所需器材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8.5 乙方在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内进行建设时,不得损坏该场地周边道路及其地上、地下各类公用基础设施。乙方建设造成该类设施损坏的,应负责恢复原样,并承担全部费用及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8.6 未经权利人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开挖、占用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以外的任何土地,如需临时占用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以外的土地和道路,须得到政府主管部门或有关土地使用者的同意。

  8.7 在转让期限内,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第4. 条所定埸地内的边缘地带敷设热网管线,并向甲方提供施工方便,但具体实施方案甲方应与乙方协商。

  9.其它权利和义务

  9.1乙方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不少于总建安工程量的_________%,并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竣工。

  9.2 在转让期限内,乙方对依据本合同所取得使用权的土地,有权连同建筑物依法自行处置,包括转让、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实的发生,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并不得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相抵触。上述事实发生时,乙方须将有关法律文件送交甲方备案。因上述事实的发生而产生的土地使用权后继者、受让者,都是本合同所规定的乙方权利和义务的承受人。

  9.3 乙方在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内兴建的一切建筑和设施,包括改建、扩建等涉及交通、通讯、消防、环保、环卫、绿化等方面的,由乙方报请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乙方的上述活动应符合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_________区的有关规划、_________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及各类管理要求。

  9.4 乙方依据本合同9. 条所定内容转让、出租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时,再受让人投资兴办的项目须符合_________区产业导向和整体规划等要求。

  9.5 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边界以外的公共卫生、绿化养护、市政养护等事项由园区管理机构承担,乙方应按_________区市政市容管理机构公布的有关规定向甲方交纳管理费。该管理费应为合理之费用。

  9.6 凡涉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再转让、继承、出租和抵押及有关建筑物、附着物的产权变更等的所有经济合同、契约、凭证等必须进行登记的文件,均应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登记。

  9.7 转让期限内,乙方应按规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金。

  10.续期与合同终止

  10.1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乙方欲继续使用合同所定场地而甲方仍拥有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乙方可以申请续期。

  乙方申请续期的,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续期的书面申请至迟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_________年送达甲方;

  (2)投资审批部门同意乙方延长经营期限的批准文件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_________个月送达甲方。

  10.2 乙方提出续期申请后,甲方在转让期限届满前不得就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的租用或使用权转让事宜对任何第三方作出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

  10.3 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不续期的,乙方应将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完整地交还给甲方。因乙方原因使得甲方不能支配该场地的,乙方应按当时的价格继续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用。

  10.4 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乙方欲继续使用合同所定场地而甲方届时不拥有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乙方可以直接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续期。转让期满后,乙方不续期的,地面建筑物及附着物的处置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11.违约责任

  11.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

  (1)在乙方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甲方未按本合同第7. 条规定的时间提供场地的;

  (2)乙方对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的使用和处置与“出让合同”、_________区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

  (3)乙方未按本合同第 0.3条规定将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交还甲方的;

  (4)双方违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逾期付款不适用本条款,按照 .4、 .5条处理)。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上述违约事项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日计算,方法如下:

  (1)日违约金为_________美元;

  (2)违约天数=自违约事实发生之日起至纠正之日止日历天数;

  (3)违约金金额=日违约金×违约天数。

  11.2 违约造成的另一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支付超过违约金部分的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根据经济损失的程度据实计算,共同核定,也可以由双方共同委托具有专业权威的第三方核定。

  11.3 违约金、赔偿金至迟应于明确违约责任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偿付;违约事实于偿付当日及其之后仍在延续的,违约方应继续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直至违约行为终止。

  11.4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1)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的;

  (2)任何一方逾期支付违约金、赔偿金。

  11.5 乙方逾期付款,除依本合同第 .4条规定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外,若出现下述情况,同时应以下列方式承担责任:

  (1)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超过_________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详见本条第(3)款);但本款前述情况发生时,经乙方书面要求,甲方书面同意可给予乙方宽限期,宽限期自乙方付款逾期第一日起计_________个月,宽限期内,乙方仍应根据本合同第 .4条之规定向甲方支付前述逾期付款而产生的滞纳金。

  (2)宽限期内,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的,自逾期之日起,甲方就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详见本条第(3)款)。

  (3)本条第(1)、(2)款所述甲方扣除乙方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具体办法为:甲方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扣除合同总额的30%及本合同规定的滞纳金、违约金后余额退还;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违约赔偿。

  11.6 如果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9. 条之规定的期限完成建设工程量的,乙方可至迟在建设期限届满之日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延建书面申请,且延期不得超过_________年。

  除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不可抗力事由引起的迟建外(不可抗力的解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法律为准),自9. 条规定的建设期限届满之日起,超出_________个月以内的,罚以本合同转让金总额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_个月不到_________年的,罚以本合同转让金总额的_________%,超出一年不到二年的,罚以本合同转让金总额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_年未完成的,由甲方无偿收回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地块上全部建筑物或其它附着物。

  11.7 违约事实发生后,守约方有权选择终止或继续履行本合同。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无论违约方是否已实际支付了违约金或和赔偿金,违约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12.不可抗力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出具。双方可按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前款所称自然灾害仅指严重水灾、火灾、台风以及地震等自然现象引起的灾害。

  13.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3.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3.2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本合同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其仲裁规则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保密

  事先未经本合同对方的书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条款,一经查实,披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5.以往协议

  本合同的效力超过甲乙双方以往就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或与其相关的事宜所达成的协议,上述协议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失效。

  16.其它

  16.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在修改文件生效前,双方仍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履行。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办理公证手续后生效。

  16.2 本合同(包括合同正本、附件及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办理公证手续后生效,公证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16.3 本合同生效后,国家或_________市修改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颁布新的法律法规对本合同有追溯力的,双方应及时修订本合同,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16.4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区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

  (2)场地位置示意图;

  (3)雨水、污水管道接口图;

  (4)_________区市政基础设施使用和保护管理办法。

  (5)“出让合同”(复印件)。

  16.5 乙方可以自由决定以美元或人民币支付本合同6. 条所定土地使用权转让金,该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由乙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按付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的卖出与买入价的中间价计算。若付款当日无交易,则以付款前上一个交易日的中间价计算。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其它费用的,与前款同。

  16.6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同的解释、理解或不符时,以中文本为准。

  16.7 本合同双方用电报、电传和传真发送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自用上述方式发送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内,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本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本合同一方或双方改变其通讯地址的,应于改变之日起_________天内通知合同的另一方)。

  16.7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_________市公证处及_________市房地产登记处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11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第二条法规依据及说明

  1、双方根据国家法律及省、市有关政策和规定,并在一九九五年双方签定的土地转让意向书的基础上,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说转让土地使用权事宜订立本合同。

  2、根据本合同,甲、乙方必须依法办理所有合法手续后,乙方才能依法取利该宗土地的使用权。

  第三条转让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条件、使用权类型和用地项目名称

  1、转让土地的位置:转让的土地位于甲方开发区所辖范围内。土部门实际测量结果为准)。

  2、本合同甲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地。

  3、用地用途:

  第四条土地转让价格及费用承担

  1、该宗土地按每亩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共计总价款为人民币

  2、上述地款包含该宗地的拆迁安置补偿费,“四通一平”(即水、电、路、通讯及土地平整)费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办理土地手续需上缴国家政府相关部门的土地出让金、契税等所有税费。

  第五条付款时间及方式

  1、乙方根据一九九五年九月,双方签订的《土地出让意向书》的约定,已交付肆佰万元,即作为乙方本宗项目用地已支付给甲方的`土地转让款。

  2、甲方对长沙经济开发区用地手续经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批准后,并在办妥乙方红线图、土地使用证时,乙方经甲方书面通知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剩余土地款项。否则,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的红线图和土地使用证。

  第六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本宗用地国土部门报批工作和向乙方提供全套法定用地手续,应确保在国务院批准办理农用地征地手续后或市国土局核算和补交税费后,乙方无欠款情况下一个月内将土地红线图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移交乙方。

  2、负责电、水、通讯、排水管道无偿架铺到乙方项目用地周边市政规划网络上,不再向乙方收取相关及改造费用。

  3、甲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用地范围内的拆迁安置工作,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开发建设和生产经营环境。

  4、尽力、尽早修建好本协议地块周边的主区域道路的建设,改善乙方所处位置与长沙市沟通的交通条件。

  (二)乙方责任

  1、负责立项、可研及规划方面的有关手续。

  2、安排专人配合甲方做好项目用地报批工作,及时做好并向甲方提供用地报批所需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平面设计规划、环境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

  3、负责按双方约定付款进度及时向甲方支付本宗土地所需资金。

  4、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办理项目报建手续。所有基本建设项目由乙方按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自主手工艺择队承建。

  第七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违约。

  1、如乙方有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清合同规定的款项,则按所欠总额的5‰向甲方赔付违约金;

  2、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转让地红线图和国土使用证办于乙方名下并移交乙方,由按乙方的已付款总额的5‰向乙方赔付违约金;

  3、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出现的其他违约行为,则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4、若在办理土地权属转移过程中因国家政策调整原因,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在正式确定后的一个月内,甲方将乙方所有预付款一次性退还给乙方,并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附则

  1、乙方应甲方要求,并向甲方提供资料完善之日起,甲方须四个月内办理完毕合同土地转让的全部手续。

  2、如甲方将办理完毕的土地红线图、国土证等手续交付乙方后,乙方在两年内未开发该宗土地,甲方则依据政府相关部门的授权,有权收回该宗已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乙方为取得该宗土地的使用权所支付的一切费用损失自负。

  3、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新增加部分税、费(包括调增容积率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视具体情况,友好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双方均应共同遵守。

  6、本协议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12

  甲方(转让人):

  姓名: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乙方(受让人):

  姓名: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合理,互利的原则,避免今后出现产权、所有权、使用权等纠纷,经双方磋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地块概况:

  (一)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 府 国用(20_)第000000号,所有人为_。

  (二)该地块位于广东省_县城_镇_大道南路,土地面积为144平方米。该地块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该地块的.用途为住宅用地。

  二、转让方式:

  (一)土地转让价格为每平方米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转让总价为人民币壹佰零捌万元(小写:1080000。00)。

  (二)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定金,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双方签订协议书后3天内将定金转入甲方账号(开户行:__,户名:_,账号:__),甲方收到定金后应将有关证件交乙方办理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第二期余款,为人民币陆拾捌万元整,乙方必须在春节前付清。

  (三)乙方办理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因该宗土地原因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时,乙方可将该宗土地退回甲方,甲方当天将定金全额退回乙方。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承诺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

  (二)乙方应按约定时间支付该土地转让金。

  四、其他

  (一)在转让过程中,乙方承担该宗土地转让契税和交易费等所有费用。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指纹后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参与人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1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以下指定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指定土地概况

  土地座落:肈庆高新区(该土地权属人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 )。

  土地面积: 亩。

  土地用途: 。

  第二条 委托事项

  就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事宜,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居间服务,并协助甲方完成对该土地使用权的受让。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居间费用事宜

  1. 在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受让过程中,乙方协助甲方做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转让款的支付、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等事项。

  2. 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转让款为元/亩,合共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土地使用权转让依法应履行的审批手续等各项事宜,由买卖双方各自完成,与乙方无关;依法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买卖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与乙方无关。

  3. 在签订本协议当日,甲方有义务按约定的标准及方式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乙方有权按该标准及方式收取居间服务费。

  4.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居间服务费标准为5万元/亩,总数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

  5.支付方式:在签订本协议当日,甲方将乙方应收取的.上述居间服务费人民币 元无条件划付到乙方指定的专用银行帐户(开户行: ;账号: )。

  6.履行本协议所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履行本协议第三条第3款和第5款的约定,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损失。

  第五条 其他事宜

  1.上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否具备法定转让条件,以及因此而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依法应由甲方自行评估、认定及承担,与乙方无关。

  2.对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履行情况、违约责任等,除货款的支付及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事项外,与乙方无关,应由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若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不能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责任不在乙方,应由有过错方承担相关责任。

  3. 甲、乙双方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知的属于对方、以及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4. 若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本协议附件2份:

  1. 本协议指定土地相关情况说明;

  2. 指定土地相关规划图。

  上述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14

  出让方(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经村委同意,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合同如下:____________

  一、转让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该土地长___________米,宽__________米,东邻___________________,西邻__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农业用地。

  二、转让方式

  1、甲、乙双方通过自愿协商,经村委同意,甲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上述土地的使用权交付给乙方使用。乙方须按照国家关于农村土地的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该土地的使用权,严禁将该土地用于违法经营。

  2、土地使用权一次性转让给乙方使用,转让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合同期限以及付款方式:____________

  该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期限:____________自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合同到期之后,土地使用权依旧归甲方所有。

  双方在签订该合同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土地转让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就所转让的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及与土地使用权有关的其他权利、权益及收益等均归乙方所享有;日后如有征用等的,土地征用赔偿款、青苗补偿等与土地使用权有关的'全部权益均归乙方享有。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

  1、在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以上之约定,即视为违约。

  2、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甲方须按照转让土地使用权金额的20%支付乙方;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本合同经双方自愿达成,无任何欺哄行为。双方签字捺印后生效,永不翻悔。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留一份。

  甲 方(签名):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 方(签名):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_日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15

  甲方:

  住址: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根据中国土地租赁的相关法律法规,甲方、乙方本着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

  在国家政策及经济环境不变的前提下,约定租地的租赁期为十年,从 年 月 日起。若国家政策及经济环境有变动,协议终止。租用期间内,甲方仅享有使用权,不得私自将租用土地进行买卖、转让。租期满后,以双方合作意愿决定是否续约。

  二、乙方将位于天彭镇旌旗社区10组的0154号承包土地

  亩,租给甲方仅作为植树地使用。若租用期间甲方想将租用地做其他用途须与乙方协商,在乙方同意的前提下,甲方可做其他用途,租金另议。否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将租地收回,当年的租金将不予以退回,后果由违约的甲方自负。

  三、

  甲方将按约定,在每年的11月8日前将租金(为每亩产800公斤干黄谷折合每年的市场价),一次性付清。若甲方没有按照约定的日期缴纳全额租金,合约自动作废,甲方应无条件将耕地归还给乙方并将耕地还原成基本农田。合约生效时,甲方应缴纳给乙方租地还原费用押金1000元,若租期满后甲方按规定将耕地还原成基本农田,则押金1000元,全额退回;若违约,押金将不予退回。

  四、耕地在租用期间,若国家或集体对该土地进行征用或占用时,乙方收回甲方对该租地的使用权。

  五、

  国家或集体对该土地进行的赔偿或补偿的费用全归乙方所有,如土地补偿费、安置费、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费。甲方对经济林享有所有权,获得国家对经济林的补偿费用。在国家或集体对该赔付方案出台时,甲方应以国家规定的经济林高赔付档次的全额的50%,一次性交给乙方。占地后对于当年租地剩余时间的`租金将不予退回。

  六、

  本合同未涉及到的关系到双方利益的各项权利、义务的条款,甲、乙双方将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对本协议进行补充,截止日期与本合同一致,双方签字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公证人各执一份,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公证人:(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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