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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时间:2022-10-28 08:37:55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学校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通用5篇)

  有较强方向性是工作方案的特点之一。当决定做某个项目时,为了领导更好的决策,我们需要准备多份工作方案,你所见过的工作方案应该是什么样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通用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通用5篇)

  学校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1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XXX局《关于“五育合一”教育高质量发现的实施方案》等精神,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动万善片区教育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XXXX区“尚善”特色教育的实际,特制订《XXXX区“五育合一·五善并举”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教育大会的部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推进教育体制改革为抓手,大力实施素质教育,扎实推进教育现代化,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实施主题

  “五育合一谋新篇,尚善教育创特色”。

  三、实施目标

  将“五育合一”与“尚善教育”有机结合,开展“五育合一·五善并举”实践研究,在“德、智、体、美、劳”中深化“善行、善教、善炼、善艺、善劳”五善特色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师专业发现、学校特色发展、片区教育高质量发展。

  四、主要任务

  (一)善行树人——七彩德育立德

  将“善行”教育融入七彩德育之中,做到:学校“善于推行”七彩德育,工作有新思路,做七彩德育的倡导者;教师“善于执行”七彩德育,做法有新举措,做七彩德育的执行者;学生“善于践行”七彩德育,行为有新变化,做七彩德育的参与者。完善“善行树人”及“七彩德育立德”工作体系,制订“学校推行、教师执行、学生践行”“赤橙黄绿青蓝紫”七彩德育工作实施方案。围绕“五育合一·五善并举”工作思路,通过学科渗透、班级活动、团队活动、家庭教育、校外教育等,实现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达到“立德树人”的教育效果。开展理想信念、核心价值、心理健康、生态文明、传统文化、乐学进取、性格培塑等方面的教育。结合“善行”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少年儿童听党话、跟党走;开展感恩教育,感恩父母养育之恩、感恩老师教育之恩、感恩祖国培育之恩、感恩社会帮助之恩、感恩他人关怀之恩、感恩大自然绿色之恩;加强品德修养教育、绿色行动教育、生命安全教育、文明礼貌教育、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等,增强学生善行意识;广泛开展先进典型、英雄模范学习宣传活动,积极创建文明校园,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法治意识和行为习惯,形成积极健康的人格和良好心理品质。

  (二)善教利学——三活课堂增智

  建立“活化资源、活用教法、活力展现”三活课堂教学体系和“四善五环”的教学模式,将“善教”融入三活课堂之中,让教师善于教书育人,着力培养学生认知能力,促进创新思维,激发创新意识。教师“善教”:通过读好理论书、练好基本功、写好小随笔、做好小课题,让教师善于活化资源;通过组好团、选好人、磨好课、建好库,让教师善于活用教材;围绕教与学的技巧与策略,加强教学方法研究,抓好入职教师入格课,成长教师研讨课,成熟教师示范课,名优教师引领课,让教师善于活用教法。学生“利学”:通过“课前重预习、课中重善思、课后重巩固”,让学生学会学习,善于学习;实施合作探究,让课堂动起来;抓好多样化练习,让课堂实起来;开展多元化评价,让课堂活起来。通过三活课堂,达到善教利学的工作效果,促进教学相长,提高学生的科学文化水平,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能力和勇于探索精神。

  (三)善炼强身——阳光运动健体

  将师生善于运动锻炼、乐于强身健体的积极性引导到阳光运动上来,做到:上好体育课、建好运动队、开展好大课间、举办好体育节等,激发师生阳光运动、善于锻炼、乐于健体的积极性。围绕健康第一,科学安排体育课,开展好学校特色体育项目,让每位学生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阳光体育课,合理设计运动负荷,加强学生体育技能训练,增强学生身体素质,激发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阳光大课间,根据学校和季节、气候特点,融入体操、舞蹈、趣味游戏、健康跑、球类活动等内容,开展符合人体运动规律的活动,培养学生集体主义情感。阳光体育节,每年开展体育节活动,通过项目竞赛,活动展示,传承体育精神,激发学校活力。通过阳光体育运动,增强学生体质、增长体育知识技能、培养学生道德和意志品质。

  (四)善艺雅情——文化艺术育美

  将学生善于文学、音乐、器乐、舞蹈、戏曲、美术、书法等兴趣爱好融入文化艺术活动之中,做到:师生人人积极参与,生生个个掌握1项以上艺术技能,从而培养学生高雅的艺术情操和认识美、体验美、感受美、欣赏美、创造美的艺术能力。强化美育课程,严格落实音乐、美术、书法等课程,结合地方文化设立艺术特色课程。打造美育文化,建设校园特色文化,营造美的环境,抓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与基地建设;传承本土竹丝画帘、剪纸等优秀民间艺术,提升学生艺术素养。开展美育活动,开展校园艺术活动,组建特色艺术团队,通过文学、音乐、书画、舞蹈、戏剧等进行艺术教育,举办校园文化艺术展演,组织学生参加各种艺术实践活动,引导学生了解优秀艺术,增强文化理解,从而使学生具有美的理想、美的情操、美的品格和美的素养。

  (五)善劳养志——综合实践培劳

  将劳动教育和劳动体验融入综合实践之中,做到:在学校善于做好校务劳动、在家里善于自觉完成家务劳动、在社会善于体验公益劳动,从而感受劳动的艰辛、享受劳动的快乐、珍惜劳动成果。发挥劳动综合育人功能,引导学生善于掌握必备的劳动技能。家庭劳动教育安排家庭服务弹性任务,在日常教育中培养学生劳动素养,抓好学生自理能力培养和劳动实践。学校劳动教育通过课堂传授劳动知识,组织学生参加校园劳动,建立劳动基地,培养劳动技能,养成劳动习惯。社会劳动实践重点落实学生研学旅行、社会实践劳动和社区志愿服务,增强学生劳动意识。通过综合实践劳动,树立学生正确的.劳动观点,掌握劳动知识和技能,培塑学生热爱劳动和劳动人民的情感,培养吃苦耐劳的精神、形成勤俭节约的习惯、养成爱劳动的好品质。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9月)

  成立XXXX区“五育合一、五善并举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指导与落实。开展工作调研,制订工作方案,召开座谈会,完成方案论证。印发实施方案,召开校长工作会,加强实施方案宣传。在万善小学县级重点校的基础上,确定宝箴塞小学、万善初中、金牛小学、宝箴塞初中、万隆小学为片区重点校。坚持全面推进与重点校推进相结合,召开专题会,指导各学校制订实施方案、设计各类工作表册及活动记录。

  (二)实践探索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8月)

  各学校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以万善小学为示范引领,以宝箴塞小学、万善初中、金牛小学、宝箴塞初中、万隆小学为辐射带动,在片区各学校全面开展“五育合一、五善并举”实践研究。邀请专家引领、强化教师培训、美化校园环境、健全保障措施,围绕学生“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增强身体素质、提高审美素养、弘扬劳动精神”五个方面开展研究,重点抓好学校特色建设,形成学校品牌,重点学校加强探索,形成经验。组织骨干教师开展课题研究,提炼实践成果。召开县、片“五育合一、五善并举”工作现场会,总结推进工作。开展示范校创建工作。

  (三)总结提炼阶段(20XX年9月— 20XX年8月)

  将实践探索阶段形成的成果在全县和片区推广,探索“立德树人、增智利学、健体强身、育美雅情、培劳养志”等方面的途径,建立“五育合一、五善并举”有机融合的德育工作体系。本阶段以XXXX区为单位,组织每学期2次片区的现场会,承办每学期1次县级的现场会,推动“五育合一、五善并举”实践研究,力争在育人方式上有新突破,在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上有新进展,在体育项目上有新特色,在艺团活动上有新形式,在劳动实践上有新举措。召开工作表彰会,全面总结万善片区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启动下一阶段工作。开展示范校创建工作。

  (四)推广深化阶段(20XX年9月—)

  全面总结整理“五育合一、五善并举”实践成果,构建完善的“五育合一、五善并举”全面育人的教育体系,让教育高质量发展深入人心。坚持全面发展,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坚持面向全体,办好每所学校、教好每名学生;坚持知行合一,让学生成为生活和学习的主人;坚持特色立校,办群众满意的教育。建立学校评价标准,对片区学校进行考核评估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由XXXX区主任任组长,责任区各督学、片区学校校长为成员的XXXX区“五育合一、五善并举”工作领导小组。陈世万负责责任区方案的制订,片区工作的安排布置和推进工作;陈学毅具体负责片区学校工作的推进及各学校七彩德育方案的制订、活动记录表册的设计、工作推进的督促与指导;卢杰负责各学校三活课堂方案的制订、活动记录表册的设计和工作推进的督促与指导;舒展负责各学校阳光运动方案的制订、活动记录表册的设计和工作推进的督促与指导;张敏负责各学校文化艺术方案的制订、活动记录表册的设计和工作推进的督促与指导;陈国华负责各学校综合实践方案的制订、活动记录表册的设计和工作推进的督促与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德育办,由德育专干陈学毅任办公室主任,责任区各相关督学、学校分管领导为成员,具体负责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日常工作。各学校赓即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将五育的五个方面的工作分别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并设计好活动记录表、做好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确保工作贯彻到位、执行有力、推进明显,成效显著。

  (二)制度保障。建立奖励机制。对工作推动有力,成效明显的个人和集体,责任区每年进行表彰奖励;各学校在名师评选、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年终绩效奖金分配等方面优先考虑。建立公开科学透明的评价机制,细化评价指标、考核要点和评价标准,完善评价方案。建立工作督查机制,明确本项工作为当前和今后教育的重点工作,责任区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纳入学校年终绩效考核责任区对学校的民主测评,确保教育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真正取得实效。

  (三)人才保障。责任区组建“五育合一、五善并举”实践研究专家团队,聘请教研室、教改办、教育股、艺体卫股、县城学校名师、片区名师为专家队成员,定期研究和指导责任区和学校的工作。各学校制订新教师、青年教师、中青年教师、中老年教师分层培养目标,明确“县、片、校”三级教师培养职责。加强名班主任、名教师工作室建设,建好一支思想品德高尚、方法手段多样、关注学生成长的班主任队伍;建成一支业务素质精湛、课堂充满活力、家长社会认可的教师队伍。工作室通过团队行动,围绕教育教学(教育管理)发展与实践,实现“培养一个,带动一批,辐射一片”的目标。

  (四)基础设施保障。协助教科体局做好学校规划布局调整,推进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标建设,努力提升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坚持加大投入,完善教育功能设施,提升教育基础保障能力;实施“互联网+教育”,加强智慧校园和智慧课堂建设,促进教育与现代媒体的深度融合。

  (五)经费保障。责任区要将督导检查学校工作的开展作为督学督导工作的重点,保证督学到学校督导检查的相关经费。各学校安排生均公用经费重点保障“五育合一、五善并举”相结合的教育综合改革工作,做好片区层面“名师工作室”建设。责任区和学校要严格经费监管,规范经费使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学校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发挥教育督导在推动新时代教育改革中的职能作用,构建富有时代特征、陕西特色的基础教育督导评价体系,根据《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背景

  当前,我省已全面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基本完成“双高双普”工作任务,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大幅度提高。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不充分的矛盾依然存在,城乡之间、地域之间、学校之间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水平仍有差距,一些地方和学校仍存在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不规范办学行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园)行为,提升教学(保教)质量,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为群众提供更多优质教育资源和更高质量的教育服务是当前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目标和任务。

  学校督导评估“316工程”是陕西省教育督导体系中督学职能作用发挥的长效机制,从20XX年开始,我省围绕学校发展水平、素质教育、教育质量提升等主题,已连续12年实施三轮,成为陕西教育督导的有效工作载体和特色名片,极大改善了办学条件,提高了办学水平,推进了素质教育发展。实施第四轮“316工程”,全面统筹国家和省上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将前三轮督导评估经验与教育评价工作相融合,对于我们立足陕西实际,构建教育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推动我省教育质量整体提升具有重大意义。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系统推进教育评价,监督指导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发展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推动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发挥督导保障作用。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立德树人。构建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标准的评价体系,加强对学校办学方向、育人过程、学生发展、内涵管理、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的评价,引导学校构建“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2. 坚持推进改革。紧扣教育高质量发展主线,以评价理念引领改革、以评价举措落实改革、以评价标准检验改革,实现教育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3. 坚持分类指导。根据各学段基本特点和各类教育发展改革的重点任务,实施分级分类评估,精准评价,引导和激励学校各展所长、特色发展。

  4. 坚持以评促建。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督导评价原则,高效发挥诊断、引导、改进、激励功能,促进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学校转变观念,强化管理,形成加快学校发展的强大合力。

  5. 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清单,强化评价问题结果运用,推动落实各级各方责任,建立持续改进长效机制,形成良好教育生态。

  (三)主要目标

  通过3-5年规划实施,对全省中职以下学校(幼儿园)进行1次全面督导评价,坚持“两个全覆盖”(覆盖每一所中小学校幼儿园、覆盖学校幼儿园工作的各个方面)。到20XX年,力争全省70%以上的学校(幼儿园)达到“316工程”评价指标B级以上水平。努力构建更加科学健全的教育评价体系,为推动陕西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督导评价范围

  在一个评价周期内,对所有基础教育学校(幼儿园、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暂不包括特殊教育学校)进行一次综合督导评价。

  四、督导评价内容

  第四轮“316工程”的主题为教育高质量发展,主要内容包括坚持社会主义办学(园)方向、优化内部管理、提高教(保)育质量、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促进学生(幼儿)全面发展、提升办学(园)条件、彰显发展特色等7个方面。评价指标满分共1000分,其中省级基础性规范性指标占900分,市、县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地方性评价指标,占100分(原则上市级制定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指标,县级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指标)。单列增值性评价评分标准。督导评价等次分为A、B、C、D四个等次。(详见附件)

  五、组织实施

  (一)职责分工

  实施第四轮“316工程”是省、市、县(区)三级的共同任务。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加强统筹协调、宣传引导和督促落实,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工作指导,教育督导机构牵头组织实施。

  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宏观指导,研发评价工具,组织分级培训;对各市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分年度、分批次统筹开展学校抽样评价;向省政府督导委员会汇报督导评价情况。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本级教育督导机构完善地方性评价指标,指导学校按照评价体系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科学运用评价结果。市级教育督导机构在一个评价周期内完成对辖区中等职业、普通高中和市属中小学校(幼儿园)督导评价,对所辖县(区)实施“316工程”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每年向本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府汇报督导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并报省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备案。

  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机构制定本辖区评价规划和实施方案,完善地方性评价指标,依据第四轮“316工程”指标体系,对县(区)所属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指导提升,按程序组织督导评价。

  (二)督导评价程序

  1. 自查自评。教育督导机构编制学校(幼儿园)自评指导手册,安排责任督学指导学校(幼儿园)对照评价标准,每年进行自我评估、自我诊断、自我改进,确定自评等次。制定学校(幼儿园)高质量发展工作规划,向主管教育督导机构报送自查自评报告和整改计划。

  2. 制定计划。教育督导机构根据学校(幼儿园)自评情况,综合考虑学校办学条件、学生来源、地理位置、初评等次、新建撤并等因素,分级分类确定学校评价类型及数量,体现同类别学校同目标评价。制定第四轮“316工程”督导评价工作规划和分年度计划,原则上每年评价学校数量一般不少于辖区内学校总数的1/3。对纳入当年督导评价计划的学校,年初面向社会公示,并同步收集意见建议。

  3. 过程指导。督学责任区按照分年度督导评价计划,依据评价标准,组织责任区督学对学校进行过程性指导。制定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

  4. 实地督导。教育督导机构根据学校规模,组建学校督导评价组,对学校进行实地评价,原则上每所学校入校评价时间不少于2天。督导评价前,向被督导评价学校印发通知书,并在评价前10天向社会公告督导评价主要内容,广泛征求各级各方意见。在督导评价过程中,分组采取听取汇报、座谈访问、实地检查、查阅资料、推门听课、学科测试等方式全面收集信息,对教师、家长和学生分别采取随访、座谈、问卷等方式,了解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督导评价结束1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印发督评意见书。对“316工程”督导评价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共性问题形成专项督导报告,向属地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府汇报,评价结果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

  5. 回访督导。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督导意见确定的整改时限,组织对辖区内学校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督导,督促指导学校整改提升。

  (三)时间安排

  1. 宣传和规划阶段(20XX年)。市、县结合本地实际,科学编制地方性指标、实施细则和工作规划。各级各类学校加强指标学习,制定本学校高质量发展工作规划。

  2. 具体实施阶段(20XX— 20XX年)。各市、县(区)按照职责任务分工,分级组织实施,第四轮“316工程”督导评价与中小学校(园)长任期综合督导同步进行(具体文件另行下发),严格按照计划完成督评任务。

  3. 整改提升和全面总结阶段(20XX年)。各市、县(区)对第四轮“316工程”督导评估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逐级报送工作总结和典型做法。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市组织实施情况进行评估验收。

  六、评价方式

  (一)结果评价与增值评价相结合。坚持静态现状认可与动态发展评价相结合,终端结果认可与过程考察相结合,定量测评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关注学校发展、教师发展、学生发展,科学判断各级学校为提高办学水平所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采用动态增量的.方式,对学校进行发展性增值性评价。

  (二)综合评价与特色评价相结合。既关注县域、学校全面育人整体成效和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又注重每一所学校和每一名学生的成长差异性和多样性,促进学校特色发展和学生个性发展。

  (三)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在构建多方参与、统筹优化、组织高效的外部评价工作体系的同时,引导学校积极开展常态化自我评价,激发内生办学活力,促进学校及时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四)线上评价与线下评价相结合。探索科学评价手段,建立常态化评价网络信息平台及数据库,并通过实地调查、观察、访谈等方式,确保结果真实全面、科学有效。

  (五)过程评价与整改提升相结合。重视过程性评价,排查薄弱环节,找准问题原因,提出解决举措,发挥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作用。实行督查督办和问责制度,持续追踪整改进展,定期回访督导。通过过程性督导和跟踪性评估,推动学校逐步达到评价标准。

  七、结果运用

  (一)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将督导评价结果作为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和管理,提升办学治校和发展素质教育能力的重要指导,作为办学情况诊断、教育重大决策和学校评价的重要参考。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中小学校(幼儿园)督导评价结果作为对学校和校园长年度考核、选优树模、评先晋级、表彰奖励、政策支持、资源配置、民办学校年检、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扶持等方面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市、县(区)政府每年通报一次督导评价结果,并对提升明显、评价结果较好的学校进行表彰奖励,对督导评价结果不合格、教育教学质量下滑明显的学校,要予以限期整改提升。对校长履职不到位、整改不力的,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四)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市实施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市、县(区)从每年评估的A级和整改成效显著的学校中,向上一级推荐教育高质量发展优秀学校,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每年组织一次评估认定。本轮评价结束后,对“316工程”组织优秀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各市、县(区)要对评价中的优秀学校、优秀校(园)长和先进督学进行表彰奖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办学特色鲜明、成效显著、教学质量好、公众满意度高的学校,进行大力宣传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第四轮“316工程”督导评价纳入地方党委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深化教育评价改革重要内容,建立党委政府领导、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教育督导机构具体组织的评价工作实施机制。要协调有关方面落实职责,解决实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与各地已经开展的对学校评估评价等工作有效整合,严格控制教育评价活动数量和频次,减少多头评价、重复评价,切实减轻基层和学校负担。

  (二)加强评价保障。各级政府要为开展第四轮“316工程”督导评价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保障。评价工作经费根据需要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及时拨付。加强评价队伍建设,组建主要由督学、教育行政人员、教科研人员、校长、教师和有关专家等组成的高水平、相对稳定的督导评价队伍。加强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织评价,鼓励培育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机构、县市区间交叉评价等方式开展学校督导评价工作。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深入解读“316工程”的程序方法、内容要求和指标体系,深刻理解“316工程”的历史传承、精神实质和现实意义,形成推进督导评价改革的工作合力。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以及新兴媒体等,广泛宣传政策措施,推动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

  (四)严格工作纪律。在“316工程”督导评价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陕西省教育督导工作纪律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减少不必要的环节,防止以档案材料来评价学校,评价工作要走近老师和学生,走近家长和社会,了解教情民意和意见建议,获取真实信息。评价报告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结合学校实际提出整改建议,力争做到常态化教学环境下的督导评价。

  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第四轮“316工程”督导评价实施细则。

  学校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3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基础教育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聚焦问题、补齐短板,推动全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聚焦教师队伍建设和公办优质学位供给,力争用15年时间,解决全省基础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建成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人民群众对基础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升,全省基础教育办学质量和综合实力跨入国内先进地区行列。

  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新强师工程”和对口帮扶,重点加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校长教师队伍建设,并向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倾斜。到20XX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校长教师队伍能力素质显著提升;到2030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校长教师队伍能力素质与珠三角地区差距明显缩小;到2035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校长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与珠三角地区大体相当。

  2.增加公办优质学位供给。加强统筹协调,增加政策供给,优化资源配置,重点推进珠三角地区公办优质中小学幼儿园学位建设,倾斜支持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公办学位建设。到20XX年,全省新增33万个幼儿园公办学位、375万个义务教育公办学位和30万个普通高中公办学位;到2030年,学校布局更加合理,有效解决“城镇挤”问题;到2035年,公办优质学位大幅增加,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需求。

  二、工作措施

  (一)压实市县主体责任。

  3.健全教育管理体制。调整优化省市县政府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责任分工,明确不同层级政府责任。优化完善高等教育省市两级办学、以省为主的办学体制;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现有高校办学体制统筹调整为省属。健全以地市为主统筹中职教育、以省为主统筹高职教育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市县政府集中财力和资源办好基础教育,落实举办基础教育的主体责任。不断加大市级统筹力度,推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逐步建立以市为主的普通高中统筹管理体制。县级政府统筹县域内基础教育发展,主要落实管理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健全教育投入机制,改善办学条件,配齐配足教师,提高教育质量。

  4.强化市县主责意识。办好基础教育的主体责任在市县。市县政府要将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列为“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破除发展障碍,全力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要明确本地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市县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政治担当责任、决策部署责任、推进落实责任、问题整改责任、发展效果责任。市县政府常务会议要定期专题研究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市县政府主要领导年终述职必述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

  5.建立责任传导机制。聚焦基础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各地实际,省政府每年分别与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签订工作责任状,市政府与辖区内县级政府相应明确工作责任。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省政府对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以及省财政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6.统筹好教育事业发展与学校安全稳定。市县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安全工作,切实完善学校安全机制,建设学校安全防控体系,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师生安全教育和教育领域社会矛盾防范化解工作。要严密做好各项安全稳定工作,及时化解校园周边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安全稳定风险隐患评估研判和排查整治的长效机制,定期召开风险隐患评估研判会,适时开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7.选优配强局长校长。市县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教育局长、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坚持好干部标准,统筹长远规划和精准选配工作,强化战略储备、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切实让懂教育的行家里手管教育、抓教育,不断提升教育系统干部队伍的发展领导力和办学治校能力。强化教育局长培养培训,不断提升其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选配的中小学校长应当具备教育工作经历或相应专业背景,及相应的任职条件和资格。各地要建立中青年校长和后备校长培养制度,建立完善后备校长人才库,新任校长主要从人才库中择优选拔。

  (二)提升校长、教师、教研员能力素质。

  8.提高校长办学治校能力。加大校长培训力度,落实校长全员培训制度。实施中小学校长“领航”工程,以教育理念创新、教育实践创新、教育评价改革创新和教育质量提升为重点,分层分级培养一批“种子校长”。加强各级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建设,将工作室跟岗实践作为校长学习提升学校管理能力的重要方式。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建立健全校长职级评定、考核、激励等制度体系。推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和任期制,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管理。建立校长校内听课评课制度,提高校长指导教育教学的能力素质。

  9.加强骨干教师培养。各地、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要按照教师队伍总数10%的比例培养本地本校骨干教师,充分发挥各级骨干教师在教师专业发展中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深入推进实施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一批业内认可、具有影响力的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要立足本土培养骨干教师,支持在收入、住房等方面给予本土培养的骨干教师与引进人才同等的'优待政策。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育人才发展,稳定优化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基础教育人才队伍,遏制人才引进不良竞争,珠三角地区原则上不得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各类学校、教研机构(教师发展机构)中引进各类教育人才,城区学校不得到县域普通高中抢挖优秀教师。

  10.全面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实行中小学教师全员轮训制度,组织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到省内师范类院校培训。加强教师专业发展支撑体系建设,打造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特色品牌,发挥市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在本地教师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推进教师培训资源平台建设,发挥师范类院校和各级教师发展机构优势,与中小学共建共享共用培训资源。探索建立以师范生从教比例、从教质量等为重要依据的师范类院校办学绩效评价标准。中小学校要根据实际开展校本培训,重点提升教师教学技能和课程实施能力。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教师通过网络教育、脱产学习、在职进修等多种方式提升学历层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按标准给予补助。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全员坐班制度,健全完善教师岗位职责考核机制,实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激发队伍活力;完善师德失范惩处机制,坚决将严重违反师德的教师清除出教师队伍;对不适宜任教或不合格的教师及时调离教学岗位,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能继续承担相应教学工作。

  11.加强教研队伍建设。健全完善省、市、县、校四级教研体系,深入推进省级教研基地项目建设。省、市、县三级教研机构(教师发展机构)应配齐所有学科专职教研员。严格教研员准入制度,提高准入条件,新任专职教研员原则上应有6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具有高级以上教师职称或研究生学历。调整优化教研机构(教师发展机构)岗位结构,拓展教研员职业通道,鼓励从一线优秀教师中选拔任用专兼职教研员。强化教研员工作职责,落实专职教研员到学校开展教学指导、深入课堂听课评课制度,推动教研员聚焦教育教学关键问题开展课题研究。建立教研机构(教师发展机构)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和教研员定期到中小学任教制度,教研员在岗工作满5年后,原则上要到中小学校从事1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推进教研训一体化,发挥教研在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作用。深化教研员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建立选聘优秀教研员到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小学校任职或挂职制度。对于不履行教研职责、违背教研员职业道德、不适宜继续从事教研工作的教研员,及时调离教研队伍。

  (三)加大对口帮扶力度。

  12.建立全口径、全方位、融入式结对帮扶机制。实施全口径结对帮扶,以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特别是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的乡镇中小学校、县域普通高中为重点帮扶对象,完善市与市、县与县、师范类院校与市、非师范类院校与市县、教研机构与教研机构、中小学校与中小学校、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城乡之间相互结对的7种全口径结对关系。实施全方位帮扶,整合优化各类帮扶力量,系统集成各项帮扶措施,建立集合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校长、教师、教研员、专家、大学生等各类成员的支援团队,为受援方提供教学、教研、信息化、管理等全方位支持,整体提升帮扶成效。实施融入式帮扶,以受援方需求为导向,支援方融入受援方基础教育体系,找准受援方基础教育短板弱项,提高帮扶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支援方、受援方共同推进结对帮扶工作,统筹使用人力资源,统筹使用中小学校、教研机构(教师发展机构)、高等学校各类平台资源,形成高等教育反哺基础教育,师范类院校引领支持中小学校,师范生融入教师职后发展体系的融合发展新格局,实现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

  13.落实支援方帮扶责任和受援方主体责任。健全结对帮扶统筹协调、资源配置、考核评价机制,明确支援方帮扶责任,强化受援方主体责任,提高各方积极性。支援方和受援方要共同制定中长期帮扶规划,每年共同研究确定并协同实施帮扶项目。双方每年选派校长、骨干教师、教研员等人员交流跟岗,支援方组建团队在受援方驻点支教,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同时接受受援方选派的人员跟岗学习,帮助受援方人员提升教育管理、教育教学和教研等方面的能力水平。支援方和受援方要研究制定支教人员在职称评聘、福利待遇、选拔任用等方面的倾斜政策,合理确定支教人员工作量,解除支教人员的后顾之忧,确保支教人员充分发挥作用。支援方要积极通过组织受援方校长教师全员培训、学历提升、与受援方共建共享培训资源等多种方式,提高受援方校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受援方自主持续发展能力。

  (四)增加公办优质学位供给。

  14.科学规划学位资源布局。市县政府要统筹考虑城镇化进程、人口变化趋势等因素,精准测算学位需求,结合省下达的学位建设任务数和各地正在实施的中小学幼儿园学位建设专项规划,延续编制本市县“十四五”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公办学位建设专项规划,同步纳入市县编制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测算学位需求时既要统筹考虑学前教育巩固“5080”成果、公办民办义务教育结构调整、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提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比例等因素,以及高中阶段普职协调发展、新高考改革选课走班等增量需求,同时要充分考量本地事业编制总盘子、财政供养能力等现实条件。鼓励和支持广州、深圳等珠三角地市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要优化调整公办民办义务教育结构,原则上不得审批设立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要以城镇住宅小区、城市发展新区、老城改造区、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聚集区、产业聚集区、商业区等学位紧缺地区为重点,科学布局中小学幼儿园,重点增加珠三角地区及粤东粤西粤北中心区域等人口流入地学位供给。

  15.保障教育建设用地需求。省加强教育建设用地统筹,对新增学位需求较大的地市调增一批建设用地规模,专项用于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各地非营利性基础教育设施年度用地计划指标由省统一统筹安排。建立公办学位供给与商住用地开发、城市更新的联动机制,按标准足额预留城镇新建住宅小区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没有按照规划要求预留教育设施用地的居住建设项目原则上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对调高容积率的商品住宅项目应按人口增加比例调增配建学位数。不得随意变更教育用地规划。对公办学校围墙内存在非教育用地的情况,各地要及时改变土地用途,支持学校实施改扩建项目。对土地权属归于村镇集体、工业企业的学校,原军队转地方的学校,以及因年代久资料遗失等原因造成用地产权遗留问题,支持各地予以妥善解决。

  16.建立基础教育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省和各地对涉及基础教育的学位建设等事宜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间。各地要落实并联审批、“一网通办”、告知承诺制、联合审图、联合验收等改革措施,加快办理学校基本建设审批事项。对同批次规划建设的学校项目,支持以市或县为单位集中办理项目立项等审批手续。对因历史遗留原因未办理产权的学校项目,支持学校依法依规调整详细规划后进行改扩建或原址重建,或根据教学需要进行装修改造。

  17.及时动态补充教职工。省加大区域间基础教育编制统筹调配力度,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周转专户管理,重点保障人口流入地城市基础教育发展需要,促进教职工编制总量与在校学生数量相适应。省、市、县三级联动加强事业编制挖潜创新,动态调整基础教育编制总量,重点保障义务教育教职工编制增长需求。结合实际合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每年按照标准和要求动态核定教职工编制。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统筹县域内教师资源配置和管理,促进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向基层合理流动。

  三、保障措施

  18.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省级工作协调机制,定期会商,及时解决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地在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成立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小组,研究解决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分管教育工作的市县领导牵头成立工作专班,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19.强化资金保障。市县要切实履行基础教育办学的主体责任,落实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市县级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足额安排用于教育,按规定用好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教育资金支持基础教育发展。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新增债券按规定投入教育。鼓励通过设立教育基金会、企业融资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参与学校建设。市县应按照管理权限,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教育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及时动态调整公办普通高中和普惠性幼儿园学费(保教费)。按“经济、简约、实用”原则新建或改扩建学校,不搞超标准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基础教育公办学校建设(含新建、改扩建)项目积极申报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持。省财政统筹安排奖补资金支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各地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教财〔20XX〕3号),可将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用于持续改善农村基本办学条件、扩大城镇学位供给、提升学校办学能力。

  20.强化考核评价。建立对市县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制度。完善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机制,建立以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的科学评价体系,统筹考虑各地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努力程度,改进结果评价,注重增值评价和过程评价,充分激发各地工作积极性。对履职不到位、落实教师队伍建设和公办学位供给不力、区域内教育教学质量明显下降、群众满意度差、教育领域稳定问题频发且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地区,要对市县党政正职和分管教育领导、教育局长进行追责问责。

  21.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正确解读党的教育方针,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及新媒体等多种渠道,通过开设专题栏目、专版以及定期投放公益广告、制作专题宣传片等方式,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宣传报道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及取得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人民群众正确看待当前存在的问题,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营造基础教育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

  学校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4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技能甘肃”建设的若干措施》(甘办发〔20XX〕44号)要求,推动定西市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XX年,全市职业教育类型特色更加鲜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建成,技能型社会建设全面推进,办学格局更加优化,办学条件大幅改善,职业教育吸引力和培养质量显著提高。

  二、工作任务

  (一)着力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推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聚焦高质量发展,健全职业教育体系。落实部门职责,加快推进定西职业技术学院筹建工作。支持定西理工中等专业学校、定西中医药科技中等专业学校、岷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争创甘肃省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探索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以公共基础、专业综合和专业技能为主要内容,按照相应标准,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各级技能大赛获奖成绩认定为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巩固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地位,紧盯“职教高考”制度,改革办学方向,指导修订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规范落实《课程标准》《实习实训计划》,注重为高等职业教育输送具有扎实技术技能基础和合格文化基础的生源,扩大市内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规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2.促进不同类型教育横向融通。加强各学段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渗透融通,在普通中小学实施职业启蒙教育,培养掌握技能的兴趣爱好和职业生涯规划的意识能力。探索以专项技能培养为主的特色综合高中。在20XX年底前完成市、县区开放大学(学院)更名工作,加快构建集开放教育、社会培训、老年教育、社区教育为一体的办学体系。依托甘肃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推动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高等职业学校与应用型大学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二)着力支持校企双方深度合作

  3.健全职业教育多元办学格局。构建政府统筹管理、行业企业积极举办、社会力量深度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健全国有资产评估、产权流转、权益分配、干部人事管理等制度。公办职业学校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联合举办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系部)。国有企业、行业举办职业教育要按照相关规定落实生均拨款。完善民办学校管理体系,按年度开展民办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鼓励和支持职业学校与优质企业开展双边多边技术协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国资委,各县区党委、政府)

  4.推进校企双主体育人模式改革。突出“手脑并用、创造分析”,三年内实现职业学校校企合作覆盖所有专业。“引企入校”“引校入企”,鼓励企业在学校建设生产性实训基地、学校在企业建设一批实景化校外实训基地,允许以企业方式开展实体化生产经营。职业学校吸纳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专业规划、课程设置、教材开发、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开展订单培养。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面向制造业、服务业、新兴产业等重点发展领域,大力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支持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引导企业按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学徒岗位。严禁向学生违规收取实习实训费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各县区党委、政府)

  (三)着力推动职业教育内涵发展

  5.推动“岗课赛证”相互融合。职业学校在课程体系中引入职业技能等级标准,根据职业技能要求设置相应课程,实现职业资格证书与课程体系融合;设置与职业资格证书相应的专业核心课程模块,将职业技能培训贯穿于专业教学全过程;举办各级各类技能竞赛,将竞赛内容以项目形式嵌入专业课程体系。深入推进“l+X证书”制度试点,力争三年内实现职业资格证书覆盖所有专业。(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6.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升教师素养。健全职业学校教师编制动态调整机制。落实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的规定,支持企业技术骨干到学校从教,形成固定岗与流动岗相结合、校企互聘兼职的教师队伍建设灵活机制。改革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岗位晋升、职称评聘、评价机制,将企业生产(行业工作)实践经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纳入评价标准。按照省上出台的政策,扩大职业学校高级职称教师比例,职业中等学校高级职称教师比例提高至40%,其中正高级职称比例达到高级职称教师比例的10%。职业专科院校高级职称教师比例提高至50%以上。鼓励职业学校在职教师攻读硕士学位、博士学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7.加强教材和教学资源建设。严格落实教材选用备案制度,各职业学校在确定教材选用结果后,必须于每学期开学前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未经备案不得使用。鼓励和支持职业学校联合行业、企业合作开发专业课教材,及时更新教学标准,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典型生产案例及时纳入教学内容。鼓励和支持职业学校联合行业、企业开发建设教学资源库、精品资源共享课、VR教学资源包、培训资源包等新型教学资源。(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四)着力增强职业教育服务能力

  8.优化职业学校专业布局。强化市级统筹,围绕全市十大重点工业产业链和特色优势产业,持续优化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布局,推进“一校一品”特色专业建设,打造符合地方产业发展的特色专业,推进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基本吻合,建成10个省市级骨干专业(群)。立足“7+X”(以“薯、药、牛、羊、果、菜、种”七大特色产业为主,以食用菌、小杂粮、花卉、百合、金银花等为补充)产业需求,支持办好一批涉农专业,支持中医药类专业发展,打造“康养定西”中医药专业群。引导市内职业院校聚焦乡村振兴、文旅赋能,建立契合乡村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需求的专业体系。支持职业院校建立农村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工作室、大师工作室。鼓励职业学校依托骨干特色专业打造名师工作室,服务专业建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产业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9.构建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格局。以高等职业教育为引领,中等职业教育为基础,推动12所中等职业学校集团化办学。按照“专业点+企业群”的校企合作育人模式,以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和全市同行业龙头企业为依托,主动邀请同类高等院校参与,融入全省职业教育集群。建立行业性职业教育联盟或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围绕提升专业培养水平,研究本行业产业发展、专业建设、师资培训等工作,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依托甘肃人才网定西分站建设职业就业实习数据平台,定期发布校企双方信息,推动人才资源有效对接。(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10.打造综合性技能培训平台。改革完善县域职业教育机构和职能,依托职业学校成立县级职业教育中心议事协调机构,形成“一县一校一中心”模式,建立由县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的县职业教育中心,统筹县域内教育、人社、农业、民政、乡村振兴、工会等部门单位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源。进一步扩大职业学校承担社会培训的范围,打造以中等职业学校为主,工种齐全、产业对口的综合性技能培训平台。将符合条件的职业学校、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纳入“两目录一系统”(培训项目目录、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补贴性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部向职业学校开放,职业学校积极主动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开展补贴性培训和市场化社会培训。围绕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加强对农民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五)着力推动职业教育体制创新

  11.扩大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推进职业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职业学校制度。落实职业学校在内设机构、岗位设置、用人计划、教师招聘、职称评聘等方面的自主权。职业学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确定绩效工资分配方式,自主确定构成比例。科研人员职务成果转化的现金纳入绩效工资管理。除国家严格控制专业外,职业学校可自主设置和调整专业,可按规定与行业企业在目录外合作共建新专业、开发新课程。(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12.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与激励制度。发挥政府、行业部门、用人单位、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以职业资格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立技能导向的技术技能人才长效激励机制,企业工资总额分配向高技能人才倾斜。对国有企业进行业绩考核时,对引进高技能领军人才的专项成本,经审核确认后,当年新增支出部分视同利润。(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政府国资委,各县区党委、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把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选优配强职业学校主要负责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职业教育干部队伍。加强职业学校党建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职业教育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要充分发挥作用,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职业教育工作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职责。(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二)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探索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提高装备制造类及其他艰苦行业、紧缺领域、“双优计划”专业群等相关专业生均拨款标准。对标省属高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拨款制度,完善市内高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建立职业学校学费标准与人才培养成本相一致的动态调整机制。强化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督导考核,严禁以学费、社会服务收入冲抵生均拨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三)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对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打造“技能甘肃”工作中出现的因先行先试、无明确限制等原因出现的失误,应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的判断标准,对符合容错纠错有关规定的,视程度应当予以免责或者从轻、减轻处理,激发职业教育领域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各县区党委)

  (四)优化校企合作政策环境。市、县区政府要把促进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作为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激励政策、乡村振兴规划制定的重要内容,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按规定落实相关税费政策。工信部门要把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情况,作为各类示范企业评选的重要参考。教育部门要把校企合作成效作为评价职业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内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支持企业参与和举办职业教育。鼓励金融机构依法依规为校企合作提供相关信贷和融资支持。职业学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用于激励教职工。(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府国资委,各县区党委、政府)

  (五)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打通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就业、落户、参加招聘、职称评审、晋升等方面的通道,与普通学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按规定适时表彰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以及在一线建功立业的技术能手和能工巧匠。挖掘宣传基层组织和一线岗位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典型事迹,营造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学校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5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深化本市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能力,切实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重视程度,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贯彻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理念

  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与技术技能培养融合统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统筹协调,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职业学校举办单位要加强管理,加大对职业教育的保障力度。进一步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为更好服务“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二、优化技术技能人才供给结构

  紧密围绕首都高精尖产业发展、超大城市运行管理、高品质民生需求对应用型人才的需要,持续优化职业学校的专业布局,不断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匹配度。优先发展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产业需要的新兴专业,加快建设养老服务、学前教育、护理和托育等人才紧缺专业,撤并淘汰供给过剩、就业率低、不符合首都产业发展方向的相关专业。人才紧缺专业可面向京外地区,特别是津冀地区适当扩大招生计划,切实增强技术技能人才供给能力。

  三、推动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综合改革

  夯实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的基础地位,稳定中考招生职普比,推动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综合改革,提升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的吸引力。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支持在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实施长学制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打通技工教育与学历教育的人才培养渠道,鼓励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职业学校序列,支持技工院校与高等职业学校开展“3+2”中高职衔接培养。深化职普融通,支持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课程互选,依法依规推动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籍双向互转。

  四、提升高等职业学校教育发展水平

  充分发挥国家“双高”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特色化办学、高质量发展。优化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类型定位,保持办学方向不变、培养模式不变、特色发展不变,稳步推动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整建制升格为本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支持在若干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技师学院高水平骨干专业群开展职业教育本科专业试点。加大高等职业学校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的招生比例,本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规模不低于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的10%。

  五、推进应用型本科高校分类发展

  按照市属公办的本科高校分类发展工作部署,完善分类考核和分类支持机制,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校开办应用技术型专业或课程。支持高水平应用型大学、高等职业学校开展先就业再进修、边工作边进修的学历贯通方式,更加注重学生工作经验积累和实践能力培养,重点培养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人才。研究高水平应用型大学面向中等职业学校、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招生政策,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为学生学习提供多样化选择,搭建多路径成才渠道。

  六、优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政策环境

  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研究制定鼓励支持政策,对符合规定的职业教育投资,可按投资额的30%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开展“入学即入职、工学结合”培养模式试点,试点项目学生在入学并签订工学结合学徒培养相关协议后,可拥有企业见习职工身份,探索建立见习职工缴纳社保由财政经费进行合理负担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职业学校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办法。推动职业学校在企业设立实习实训基地,企业在职业学校设立培养培训基地,探索校企共建企业学院、产业学院,扩展职业学校办学空间。

  七、打通高技能人才职称评价通道

  支持在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取得相应级别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参评相关专业领域职称评价,不将学历、论文、外语、计算机等要求作为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价的限制性条件,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可申报职称评价。在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上获得奖牌的本市职业学校学生,毕业后在京工作,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并享受相关待遇。完善对首席技师、技能竞赛获奖选手等优秀技能人才的奖励机制,探索建立“金蓝领”技术技能人才荣誉体系。

  八、完善对职业学校教师的激励制度

  加大对职业学校技术创新与服务的激励力度,对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职业学校可按照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给予现金奖励。鼓励职业学校开展补贴性培训和市场化社会培训,职业学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方式所得收入扣除必要成本外的净收入,可按最高70%比例提取作为绩效工资来源,对相关考核合格的职业学校可每年调整绩效工资总量,调整部分不计入绩效工资总量基数,重点用于激励参与上述工作的人员。保障职业学校兼职教师待遇,允许职业学校依法依规自主聘请兼职教师,确定兼职报酬。

  九、拓宽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推动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就业、落户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享有平等机会。将本市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纳入公务员招考范围,在公务员招考和企事业单位招聘中,坚持因岗设职,鼓励公平竞争,促进人岗相适,支持事业单位面向高水平技能人才开展定向招聘。在公开招聘中,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生分别按照本科、大专、中专学历对待,并享受相关就业创业政策。本市职业学校中,被本市重点发展领域用人单位聘用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可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申请办理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或国家级一类技能大赛奖牌的应届毕业生及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办理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

  十、助力打造职业教育示范项目

  立足“四个中心”功能建设,聚焦“两区”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推动本市职业教育做优做精,实现“高质量、有特色、国际化”发展。结合职业教育规划布局和发展需求,支持京津冀三地职业学校在学生培养、师资培训、资源共享、社会服务、交流研讨等方面开展合作,推动京津冀职业教育协同发展。加强与国际高水平职业教育机构和组织合作,支持“丝路工匠”“丝路学堂”等职业教育国际合作交流平台建设,打造一批具有北京特色的教育交流、技能交流和人文交流的职业教育品牌。支持本市职业学校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开展境外办学、设立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在国际交流合作中发挥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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