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好职网>实用文>工作方案>常态化疫情防控医院工作方案

常态化疫情防控医院工作方案

时间:2022-05-27 08:15:40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常态化疫情防控医院工作方案(通用6篇)

  工作方案是具有较强方向性的工作筹划。当一项工作被提出的时候,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医院工作方案(通用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常态化疫情防控医院工作方案(通用6篇)

  常态化疫情防控医院工作方案1

  为更好的推进医院常态化疫情防控,进一步加强我院感染防控工作,有效降低新冠病毒在院内的传播风险,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今冬明春诊疗安全,结合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以及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请各科室、各部门严格执行。

  一、组织领导

  组长:

  成员:

  二、督导方法

  1.督导巡查时间:医院实行院科两级每日督查,科级督查由科内疫情防控监督员每日督查科内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并将督查反馈上报至院感办;院级督查组,每日由一位院领导带队,对全院各科室分块进行督查。

  2.督导巡查范围:全院所有科室(包括后勤各部门及院内施工单位)

  3.督查方法:根据医院会议研究决定,对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细化分工,做到点点有人抓,环环有人盯,制定常态化疫情防控督查表和督查问题清单,实行每日督查反馈制度,每日由一位院领导带领相关职能部门,按照疫情防控责任分工,对各科室疫情防控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结果和整改措施形成文字每日通报至工作群,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要限定整改日期。

  4.问责:通过回头看形式查看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科室进行科室负责人、科室部门领导约谈;对反复出现问题达到3次仍未整改的科室给予书面整改通知书,科室负责人停岗专抓,同时个人给予500元现金罚款,直接从当月绩效中扣除。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和院内各项制度落实。对所有科室、所有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因工作疏忽、不作为、乱作为、失职失责等造成严重后果,实行责任倒查,轻则责令检查、通报批评,重则严格依法依规追责。

  常态化疫情防控医院工作方案2

  为进一步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院前医疗急救应对能力,确保院前医疗急救转运安全高效,医疗机构接受迅速顺利,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安全,结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试行)》等文件和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整体安排和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高度重视,加强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建设

  各旗市区卫生健康委和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要强化政策协调衔接,统筹推进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健康发展,结合人口规模、服务需求,医疗资源功能布局、科学规划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布局。整合资源,要加大医疗机构投入,落实自治区《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提高救护车配置水平,特别是提高负压监护型救护车比例,要达到每个旗市区至少有1台负压救护车的要求。负压救护车到位率达到100%,负压救护车纳入属地120急救指挥调度系统平台比例达到100%。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人才培训,提高院前医疗急救质量与效率。加强质量控制,确保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质量和安全。

  二、加强管理,确保转运工作高效安全

  各旗市区卫生健康委要要认真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试行)》等文件,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整体安排和实际情况,制定辖区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方案,提出明确要求,并监督网络医院切实落实,在及时高效完成转运任务的同时,最大程度降低转运过程中的传播风险和医患交叉感染风险。

  三、统筹安排,专车执行高风险任务

  各级卫生健康委员会统筹负责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辖区内新冠肺炎病例的转运指挥调度工作。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一定数量的负压救护车辆和专业人员,成立新冠肺炎疫情转运车组,采取平战结合管理,“战时”全力承担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发热相关病例的转运任务,平时承担日常院前医疗急救任务,在网络医院和定点收治医疗机构,设置专门区域停放新冠肺炎疫情转运救护车车辆,配置标准化的洗消中心,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转运车辆、医疗设备等进行终末消毒。专门车组执行高风险任务,在调度环节加强问询,最大程度降低转运过程中的传播风险和医患交叉感染风险。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调度水平

  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与通信、公安、交通、应急管理等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的急救调度信息共享与联动,提高调度效率,探索居民健康档案与调度平台有效对接,提高调度水平,有效提高指挥调度和信息分析处理能力。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要加强调度人员培训,在调度环节加强问询,准确掌握有关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分类调派。受理有发热、呼吸系统症状患者急救电话时,必须主动询问两周内旅行史、居住史、密切接触史、疫区暴露史等相关情况。自述有相关流行病史且患者病情稳定的,派遣新冠肺炎疫情转运车组执行任务;有相关流行病史且病情危急或不明的,或无相关流行病史的`,就近派遣日常急救车组执行任务,并加强个人防护;受理无接诊高度疑似发热病人条件的医疗机构请求转运相关病人的急救电话时,派遣新冠肺炎疫情转运车组执行任务,迅速将患者转运至辖区指定定点医院

  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网络医院和急救车应当做好患者转运交接记录,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时,需向当地旗市区卫健委报告,由呼伦贝尔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组织将病例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跨旗市区转运时旗市区卫健委需向呼伦贝尔市卫健委报告。

  五、院前院内有效衔接,提高救治效率

  各级卫健委要按照有关要求加强医疗机构急诊、发热门诊管理,确保医疗机构于院前急救网络有效衔接,要求医疗机构间转接病人前必须做好信息对接,缩短院前院内交接时间。对于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发热相关病例等,提前预留接诊区域妥善安置,做好医护人员防护,入院立即进行相关检查尽快明确诊断,完善院内流程,整合呼吸、重症等相关科室,迅速开展救治,提高救治效率。

  六、医疗废物管理:

  医疗废物的处置和管理应当遵循《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使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封装后按照常规处置流程进行处置。

  各旗市区卫生健康委、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要高度重视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根据本方案和实际情况,提高院前医疗急救应对能力,旗市区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对辖区内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实施情况的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综合评价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

  常态化疫情防控医院工作方案3

  为进一步做好我乡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商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的《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当前,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但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国内局部地区相继发生疫情,我乡疫情防控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各村、各部门要把疫情防控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充分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持续完善“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抓紧抓细抓实各项措施,突出加强关键环节、重点领域防控措施,坚决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疫情监测和信息发布

  1.加强疫情监测。对冷链食品从业人员、隔离场所管理服务人员、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急诊等医务人员定期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对其中感染风险高的每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农贸市场、医疗机构其他科室、快递外卖、冷链食品交通运输等特定服务场所和行业从业人员,根据需要定期开展抽样核酸检测;对相关重点场所定期开展环境核酸检测。加强发热患者筛查,发热患者一律到发热门诊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可疑患者一律单人单间医学留观;严格规范发热患者诊疗流程,落实首诊报告负责制,及时发现感染者。(各村、卫生院、食安所、交通管理站、农业农村中心、邮政支局等分别负责)

  2.规范信息报送和发布。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报告责任制,对辖区内新出现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冷链食品阳性检出等事件,严格落实2小时网络直报等制度,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和管理,乡疫情防控指挥部在接到阳性检出等涉疫情信息报告后,在2小时内以快报的形式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各村要按照乡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安排,及时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上报。乡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按照要求,规范涉疫情信息报送、会商、审核、发布程序,严格把关发布口径,重要信息和敏感问题发布前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对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擅自发布或泄露有关信息,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责。(各村,卫生院分别负责)

  (二)强化外防输入工作

  3.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按照国家要求,做好进口冷链食品采样、核酸检测工作,按规定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检验检疫证明出具前,不得放行。针对交通运输、掏箱入库、批发零售等关键环节,实施预防性全面消毒处理。加强进口冷链食品信息共享,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全面加强大型农贸市场、水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冷库等场所监管,严格执行进口冷链食品查验制度,加大抽查力度,凡不能提供入境货场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预防性消毒证明的,一律不得上市销售,对来源不明的依法查处。加强信息追溯管理,做到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做好应急处置,对阳性冷链食品及时开展溯源、下架、封存及无害化处理,对环境及运输车辆进行终末消毒,对阳性冷链食品的密切接触者及时流调、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于隔离当天、间隔1日和第14天分别进行核酸检测。(各村,食安所、卫生院、交通管理站、农业农村中心、派出所、邮政支局等分别负责)

  (三)抓好重点场所防控

  4.强化医疗机构防控。进一步加强发热门诊管理,强化预检分诊,做到发热、疑似病人与普通患者隔离;加强定点医院隔离病区管理,做到相关检查、检验设备单独使用和“一用一消毒”;严格执行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核酸检测制度,加强保安、保洁、餐饮等后勤服务人员健康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坚决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卫生院负责)

  5.强化集中隔离场所防控。科学设置集中隔离观察场所,加强对隔离场所的检查,严格实行“硬”隔离,做到单人单间、“三区两通道”。加强隔离场所服务人员管理,强化专业技术培训,密切监测健康状况。(卫生院负责)

  6.强化公共场所防控。做好商场、超市、餐厅、集贸市场、

  交通场站等公共场所室内通风、环境消杀和人员健康监测,合理设置排队间隔、座次间隔,引导群众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学校、养老机构、看守所、拘留所等场所要完善应急预案,切实提高疫情应急处置能力。(食安所、交通运输管理站、中心校、一中、二中、卫生院等分别负责)

  (四)加强防控物资和能力储备

  7.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健全重要医疗物资储备保供制度和调用机制,做好医用防护用品、药品、恢复期血浆、医疗设备、核酸检测试剂、消杀产品等储备和定期更新,医疗机构要按照30天满负荷运转需求量做好防控物资和药品储备。严把防控物资质量关,定期组织抽查抽检,确保符合国家标准。(卫生院负责)

  三、工作要求

  8.强化责任落实。各村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保持战时状态,常备不懈、快速反应,确保一旦发生局部疫情,指挥体系高效运转,各方力量迅速到位,问题处置及时有效。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工作措施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和问责。

  9.加强教育引导。要把爱国卫生运动与冬季疫情防控、流感等流行病防治结合起来,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引导公众养成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聚焦农贸市场、小餐饮店、老旧小区、等重点场所和薄弱环节,持续抓好环境卫生管理,消除致病生物孳生环境。坚持多病共防,加强老年人、儿童、慢性病患者、医务人员等重点人群接种流感、肺炎球菌等呼吸道传染病疫苗科普宣传,提升疫苗可预防传染病接种率,降低与新冠肺炎叠加流行风险。

  常态化疫情防控医院工作方案4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引导公众适应常态化防控形势,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央、省、赣州市及我市工作部署要求,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宣传时间

  20xx年8月中旬至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结束。

  二、宣传重点

  一是持续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全市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各部门(单位)、各网格单位要加强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防治知识和防控指引宣传,向全市市民发放疫情防控宣传单、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适时发布动态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引导公众树牢“每个人是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加强通风消毒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提高自我防护能力。(责任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各单位各部门、各网格单位)

  二是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爱国卫生运动,宣传健康的饮食和卫生习惯,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有效降低病毒感染风险;全市各网格单位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志愿服务宣传,发放宣传单,引导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各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志愿服务宣传。(责任单位:市直新闻单位、各网格单位、各乡镇)

  三是大力开展重点区域公益宣传。在景区、商场、酒店、商铺、农贸市场、火车站、汽车站、学校、医院、广场、文化公共场所、居民小区、机关单位、窗口服务行业以及圩镇等重点区域,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手机、户外广告牌、电子显示屏、交通站台、围挡、宣传栏、宣传橱窗、易拉宝、宣传手册、宣传单等形式,在醒目位置设置1至2条疫情防控知识及健康教育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三大电信运营商)

  四是全力抓好重点人群疫情防控宣传。广泛开展我市疫情防控措施宣传,对境外入境人员和中高风险地区来返瑞的人员,要有针对性的科学宣传,让其了解并配合落实好相应的.防控措施。通过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构筑起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切实提高来瑞返瑞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保护好群众的身体健康。(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乡镇)

  三、具体分工

  1、对红都大道、金都大道、龙珠路、八一路、绵水路等城市主次干道及绵江湿地公园、红都广场、博物馆广场、体育广场、各高速路口、彩虹桥、博物馆等沿街公益广告牌、公交车站台、公交车、旅游大巴及的士,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和健康教育知识宣传。(责任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各单位各部门、各网格、文旅公司,经费自行承担)

  2、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各部门(单位)、各网格、各村居社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及健康教育知识,至少要有1块疫情防控或健康教育知识广告宣传栏。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网格单位要上户向市民发放新冠疫情防控宣传单并上户宣传,宣传内容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印制(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各网格单位,印制上户宣传单位由指挥部承担,其余经费自行承担)

  3、沿街机关单位、汽车站、火车站、学校、商场、医院、酒店、景区、农贸市场、文化公共场所、窗口服务行业、沿街金融机构、沿街店面经营户等自今日起至疫情常态化防控结束,有LED电子屏的要循环滚动播放疫情防控知识及健康教育知识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网格单位)

  4、各建筑工地围档要对疫情防控知识广告、健康教育宣传栏进行制作。(责任单位:住建局,经费由各建筑工地自行承担)

  5、利用手机短信对外省市来瑞人员及全市市民,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及健康教育知识宣传,每周推送2次。(责任单位:三大电信运营商,经费自行承担)

  6、利用微信朋友圈推送疫情防控知识及健康教育知识,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对外省市来瑞人员及全市市民做好精准推送宣传引导。(责任单位:联通公司)

  7、影院、KTV、酒吧及网吧等公共场所自今日起至疫情常态化防控结束,有LED电子屏的要循环滚动播放疫情防控知识及健康教育知识宣传标语,无LED电子屏的要制作宣传栏或者利用宣传单、易拉宝等形式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及健康教育知识宣传。(责任单位:文广新旅局,经费自行承担)

  注: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各部门(单位),若宣传广告涉及创卫或创文,可视情况,适当增加一些疫情防控知识或健康教育知识,可不用删除。

  四、相关要求

  (一)压实责任,强化落实。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抓实抓紧抓细,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宣传工作落实到位。

  (二)上下联动,精准宣传。针对不同群体和受众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宣传,努力做到防控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严格纪律,加强引导。统一宣传口径,规范宣传内容,严格审核把关,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网信、公安等部门要加强舆情监测和处置,确保舆情平稳、社会稳定。

  常态化疫情防控医院工作方案5

  一、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省、市疫情指挥部医疗救治和专家组工作部署,进一步细化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各项措施,严格落实“四早”“四集中”原则,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目标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内容

  (一)调整医疗救治领导组织及救治专家组

  1、庆安县医疗救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医疗救治专家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加强发热门诊建设和管理

  1、规范设置发热门诊。一是明确设置要求。所有医疗机构均要在门急诊设置预检分诊点,规范开展预检分诊工作。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原则上应在相对独立区域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设置发热门诊(诊室)和留观室,条件不具备的应设置发热哨点诊室。发热门诊设置应满足“三区两通道”要求,原则上在该区域能够独立完成患者所有诊查项目,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和自助便捷服务技术,设置自助挂号缴费机等,实现患者自助服务;二级医院设置不少于10间留观室。相关医疗机构要按照就诊高峰诊疗量做好发热门诊诊室、留观室病房建设,检查、检验等设备配备和防护、消毒等用品准备等工作,确保满足临床需求。发热门诊所在的医疗机构要将发热门诊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统计汇总,在各大媒体和网站上予以公布,并根据发热门诊规划建设情况及时增补,方便患者就医查询。二是迅速规划建设。各单位要根据救治需求,本着实用、够用和“平战”结合原则,科学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制定完善规划,并与传染病科一体化建设,综合医院要实现发热门诊应设尽设,全部达标;同时按照《黑龙江省基层医疗机构“发热哨点诊室”设置标准及运行要求(试行)》(黑疫指办发〔20xx〕214号),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哨点诊室建设。

  2、加强发热患者闭环管理。一是规范工作流程。实行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工作一体化闭环管理,将预检分诊与发热门诊工作紧密衔接。预检分诊要加强对旅居史、接触史等内容的流行病学问诊,及时发现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相关疫情接触史等情况的来院患者。要规范和细化发热病人接诊、筛查、留观、转诊工作流程,确保所有来院患者经预检分诊后再就诊,发热患者全部由专人按指定路线引导至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就诊,防止发热患者与其他患者密切接触。二是落实首诊负责制。发热门诊要实行24小时接诊,安排具有呼吸道传染病或感染性疾病诊疗经验的医务人员出诊,安排非感染性疾病科专业医师和护士要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后方可上岗;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做好发热病人基本身份信息登记和备案,加强流行病学问诊,强化新冠肺炎临床症状早期识别,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医疗机构还应配备重症医学、内科、院感管理、急诊、儿科、影像、临床检验等相关专科医务人员组建的院内专家组和多学科团队,对可疑病例和疑难重症组织专家会诊和多学科精细化诊疗。三是加强病例排查。发热门诊全部患者要进行新冠病毒核酸和血常规检测(必要时可进行检测抗体、CT等检查),可疑患者应全部留观,按照2小时报告疑似和确诊病例,4~6小时回报核酸检测结果,24小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要求,对可疑患者进行排查,提高缓冲病床的`使用率。发热门诊要执行24小时值班制,不得无故自行停诊。

  3、加强疑似和确诊病例转运管理。疑似和确诊病例由市(地)生健康委安排专人专车(救护车)尽快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卫健局和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转诊疑似和确诊病例。对应诊断而未诊断、应转诊未及时转诊而造成新冠肺炎传播扩散的,开展责任倒查。

  (三)进一步提高核酸检测能力

  按照“应检尽检”要求,对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对其他人群要主动提供服务,确保“愿检尽检”。着力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在我市已有检测能力基础上,所有设置发热门诊的二级公立医院也应提供核酸检测服务,检测能力要与各医疗机构秋冬季最大诊疗量相匹配。对于发热门诊和急诊患者的核酸检测,要在4~6小时内报告结果;对于普通门诊、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等人群的核酸检测,原则上要在12小时内报告结果;对于“愿检尽检”人群的核酸检测,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结果。开展实验室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各机构组织开展对实验室日常室内质量控制工作情况的检查,督促实验室落实自身管理主体责任。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省级室间质评。通过做好核酸检测质控工作,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属地监管责任,保证实验室生物安全。

  (四)发挥医疗机构哨点作用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所、门诊部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精神卫生等专科医疗机构,要落实首诊负责制,做好发热患者登记、报告、临时留观、引导到发热门诊进一步检查诊治疗等工作。发热门诊要发挥“守门人”作用,主动发现发热等可疑病例,详细登记相关信息,按相关程序和规定报告、收治和转运。

  (五)加强医疗机构感染控制

  院感防控工作实行医疗机构书记(院长)负责制,各医疗机构要通过专题会议部署,严格执行院感防控相关制度和标准预防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院感防控工作,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加大患者收入院和住院期间管控力度,落实重点科室、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院感管理等多种举措,努力实现“院内零感染”目标。各医疗机构应要组织开展院感防控全员培训,通过理论讲解、实际操作、应急演练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院感防控意识和能力,不断优化就诊流程,减少人员现场聚集。

  (六)全力做好医疗救治

  落实“四集中”救治原则,确保“应收尽收”“应治尽治”。进一步强化中西医结合治疗,对轻型、普通型患者尽早介入,防止轻症转为重症;重症病例按照“一人一策”原则,开展多学科诊疗,千方百计提高诊疗效果;加强治愈患者健康监测、心理疏导和康复治疗,促进患者全面恢复健康。

  (七)落实常态化中西医协作机制

  各定点救治机构要按要求建立中西医协同机制,健全中西医共同参与、全程协作的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把中医药参与诊疗方案制定、联合查房、多学科会诊、病例讨论纳入医院管理制度,使中医药深度介入疫情防控和临床救治。

  (八)加强医疗资源储备

  1、做好定点医疗机构和相关病区(病房)准备。一是加强定点医院改造。我县定点医院确定为庆安县人民医院。人民医院要将医院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向社会公布。庆安县中医医院作为医疗救治资源的补充,随时开展新冠肺炎的医疗救治工作。各定点医院和后备定点医院要对各自流程设置及硬件建设进行完善和改造,要按照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总床位数的10%进行准备,重点加强“三区两通道”、供氧、通风、供暖、污水污物处理等设施改造,加大物资和设备配备,确保满足满负荷收治患者相关要求。提前做好重症病区设置,原则上可作为重症监护床位数量应不少于定点医院救治床位总数的10%。二是完善定点医院启用方案。进一步完善定点医院分级启用方案。定点医院(或独立院区)启用时必须整体腾空,不得将新冠肺炎病人与普通病人同时收治于一家医院(或一个院区)。三是做好临时性扩充收治床位准备。要根据实际,加强医疗机构可扩充床位储备,做好体育馆、展览馆、宾馆等可分隔的封闭式大空间建筑改造为临时集中收治场所的准备,并做好方舱医院改造预案论证工作。

  2、加强医疗力量和物资设备保障。一是统筹调配医疗力量。县(市)卫健局要对本地医疗力量,特别是重点科室医疗力量以及可以整建制调派的医疗力量底数清、情况明,建立底数情况台账,能够随时调用。各有关医疗机构加强统筹调配,保障临床一线医疗力量充足,二是加强物资设备配备。各有关医疗机构配足配齐急救、抢救、重症救治、监护、检测等仪器设备,做好医用耗材、药品、康复者恢复期血浆、防护装备、消毒用品等储备工作,建立物资储备清单,实行物资设备动态储备,原则上物资药品储备量应满足医疗机构30天满负荷运转需求。

  (九)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和技术演练

  1、加强培训。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新冠肺炎防控和救治知识培训及技术演练,围绕新冠肺炎病例发现、报告、隔离、规范化诊疗以及核酸检测、院感防控、医务个人防护等开展全员培训,重点科室还要针对新冠肺炎相关特殊医疗技术组织开展专项培训,各级各类医务人员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于发热门诊、预检分诊的医护人员,特别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所、门诊部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精神卫生等专科医院的上述人员,疾控部门要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思路、方法等内容的培训。

  2、加强指导和演练。各单位要至少开展一次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联合模拟演练,突出对孕产妇、新生儿等重点人群的医疗救治,提高基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能力和诊疗水平。

  (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正常医疗服务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关于做好正常医疗服务工作的各项规定,各科室全面开诊,低风险地区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停诊。严禁对需要急诊急救的患者拒诊或延误治疗。对于高度怀疑且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患者要在救治同时进行核酸检测,对救治后需留院治疗的,应先在缓冲区进行单人单间隔离治疗,排除新冠肺炎后再转入普通病房。继续做好分时预约诊疗、互联网+医疗、护理等工作,通过线上咨询、慢病管理长期处方、“日间手术”“日间病房”等方式,合理分流患者,避免聚集,保障正常就医需求。鼓励二级以上医院探索符合本院实际的“提早开诊延时接诊”“下班门诊”“午间门诊”“夜间门诊”“周末门诊”等延时服务措施,合理调配医务人员班次,保证出诊医生的技术水平,延时服务不“减配”,满足群众多样化就医需求。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做好医疗救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做好协同配合。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制定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对于设施不完善,管理不到位的医疗机构要尽快整改,明确整改方案和进度安排。确实需要改造和扩建的医疗机构,要制定改扩建计划,落实经费保障。卫生健康部门和相关医疗机构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部门领导分头负责,对医疗救治工作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对医疗救治相关工作开展不利的,要开展责任倒查。

  常态化疫情防控医院工作方案6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xx〕14号)等文件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防止新的外来输入感染及疫情扩散,全面恢复经济社会秩序,保障全省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对防控漏洞再排查、对防控重点再加固、对防控要求再落实,坚决防止疫情新燃点,持续巩固防控成果,严防境外、省外病例输入,对出现的疫情发现一起、扑灭一起,坚决减少二代病例,杜绝三代病例发生,防止疫情局部暴发流行和发生社区传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提供有力保障。

  二、防控措施

  (一)严防外地病例输入。

  1.做好中高风险地区及武汉来黔人员防控。各地要及时关注和公布全国疫情动态及中高风险地区的调整,加强中高风险地区及武汉来黔人员管控,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武汉市旅居史人员,落实首站负责制,有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合法证明的,到我省后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阴性后放行,不再隔离;无健康绿码或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合法证明的,一律实行到我省集中隔离14天,并进行2次核酸检测。

  2.做好湖北(武汉市除外)来黔人员管控。对14天内有湖北(武汉市除外)旅居史人员,持有健康绿码,且有7天内合法核酸阴性检测报告的,可不再进行核酸检测,直接放行;没有核酸检测报告的,须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放行。

  3.做好境外来黔人员管控。严格落实中央指导意见,做好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境外来黔人员入境后一律实施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已在省外隔离14天的.,到我省后须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阴性者可正常通行,不再进行隔离。各地要组织开展清查婚姻外籍“黑户”、偷渡务工人员专项活动,排查非法入境人员,防止境外疫情输入。

  4.加强社会群防群控。对外来人员进行全面摸排,全面掌握人员来源地和健康情况,特别要加强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民宿宾馆等重点部位的排查,实现对各类外来人员情况早掌握、全掌握。境外、湖北及中高风险地区来黔人员要主动向街道、社区提前报备,对隐瞒不报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群防群控,畅通监督反馈渠道,面向群众开通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对失管漏控重点人员及违反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举报。

  (二)落实“四早”措施。

  5.早发现。落实重点公共场所体温检测措施,加强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排查,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监测排查,做到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早发现”。一是加强发热病例监测。继续做好流感监测、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及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监测常态化工作;继续做好发热病例监测和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须加强预检分诊和体温监测,对所有科室门诊、住院病例中的发热病例均需进行核酸检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私人诊所等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不得接诊发热病例,门诊发现发热病例须立即转定点发热门诊。二是加强退烧药品管理。继续做好药店退烧药品的管理,所有药店无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生处方不得出售退烧药物。对购买退烧药物的顾客需进行登记,并引导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三是加强重点场所扫码和体温监测。在机场、火车站(高铁站)、长途客运站、宾馆、酒店、景区景点等外地来黔人员密集的重点场所继续执行扫码通行和体温监测工作,鼓励使用固定式红外线体温检测仪。取消市内公交车、非外地接驳地铁站点的扫码和体温监测,方便群众快速出行。四是做好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各地可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检测能力,进行科学评估,对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及武汉来黔人员、发热门诊就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外省返黔师生等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对其他人群实施“愿检尽检”。“应检尽检”所需费用由各地政府承担,“愿检尽检”所需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承担;检测收费标准由各地物价部门确定并公示。各地要及时公布核酸检测机构名单。

  6.早报告。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各地要在2小时内完成疫情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迟报,12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充分发挥大数据等优势,尽快彻底查明可能的感染源,做好对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和追踪管理。

  7.早隔离。及时对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疑似病例进行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涉疫的村居、小区、单位,依法依规实施精准管控,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如楼栋、病区、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果断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锁等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尽最大可能降低感染风险。各地要及时公布防控区域相关信息。

  8.早治疗。省将军山医院为全省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集中定点收治医院。一旦确诊感染新冠肺炎,各地要尽快将其转送至省将军山医院,落实“早治疗”措施。及时有效治疗轻症、普通型患者,减少向重症转化。对重症患者加强专家组会诊,实施多学科救治,有效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达到出院条件后,继续在省将军山医院集中康复14天之后再进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并做好1年健康随访工作。各地要保留定点收治医院、保障必需的防控物资,充实核酸检测力量,确保做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

  (三)强化重点防控。

  9.医疗机构防控。筑牢医院感染防线,加强院内感染防控,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及时排查风险并采取处置措施,避免交叉感染。严格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流程,强化防控措施。严格探视和陪护管理,落实医务人员、陪护人员防护措施,加强医疗机构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健康管理、监测。推广非急诊分时段预约挂号、预约诊疗,方便群众就医。

  10.校园防控。按照统一部署、一校一案的原则,分期分批复学复课。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学生排查、重点地区来黔学生的核酸检测,做好健康提示、健康管理和教室通风、消毒等工作,落实入学入托晨午(晚)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等防控措施。做好师生手卫生等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在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不需佩戴口罩,教师授课时不需佩戴口罩,不建议托幼机构婴幼儿佩戴口罩。

  11.其他重点场所防控。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全面开放商场、超市、宾馆、餐馆等生活场所;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全面开放公园、旅游景点、运动场所和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以及影剧院、游艺厅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可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会展活动等。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控制人流密度,加强通风消毒,配备手卫生等设施。市级政府所在地继续关闭活禽市场,县级政府所在地季节性关闭活禽市场。

  12.重点机构防控。做好养老机构、福利院、监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风险防范,落实人员进出管理、人员防护、健康监测、消毒等防控措施。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服务机构的,不得超出医疗许可服务范围对外服务。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或与养老机构毗邻的,应按照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开展交叉感染评估,评估有风险的应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13.重点人群防控。引导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严重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做好个人防护,并开展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等工作。

  14.社区防控。加强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发挥社区志愿者作用。做好健康教育、环境卫生治理、出租房屋和集体宿舍管理、外来人员管理等工作。出现疫情的社区要加强密切接触者排查和隔离管理、终末消毒等工作,必要时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闭式管理等措施。

  (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15.科学佩戴口罩。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佩戴口罩。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营业员、保安员、保洁员、司乘人员、客运场站服务人员、警察等人员以及就医人员等要佩戴口罩。

  16.减少人员聚集。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式场所。

  17.加强通风消毒。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公共场所、车站码头、公共交通工具要落实日常清洁、消毒等卫生措施。

  18.提高健康素养。养成“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

  19.改善环境卫生。将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爱国卫生运动常态化相结合,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把环境治理措施落实到社区、单位、家庭和个人。

  (五)补齐防控短板。

  20.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核酸检测能力,人群相对密集、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地方县级及以上疾控机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着力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建设;鼓励有资质的社会检测机构提供检测服务,扩大商业化应用。加强疾控队伍建设,提高基层流调能力。健全医疗救治体系及物资储备体系,统一医药物资储备,完善疫情监测机制。

  21.加强人员培训。坚持“理论与实操相结合、课堂与现场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常规与应急相结合、当前与长远相结合”,加强医疗、疾控、社区等人员专业防控救治知识常态化培训和操作流程演练,提高处置救治能力。

  22.发挥大数据作用。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落实“健康码”互通互认“一码通行”,及时将核酸检测结果、重点人员等信息共享到“健康码”数据库,推进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做好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入境人员版的推广应用,加强入境人员闭环管理。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党委、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医疗物资动态储备,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要求。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制定本单位的防控方案,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各地要按照分区分级标准,依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辖区内低、中、高风险县(市、区、特区)名单和应急响应级别,并对外公布;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不断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各项配套工作方案,实施精准防控。

  (二)加强沟通协作。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常态化长效防控机制,密切协作,履职尽责,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各地政府和各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社会防控组、疫情监测管控救治组要坚持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确保应急突发疫情快速协调处置。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地交通、商务、市场监管、教育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机场、车站、宾馆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的扫码通行及体温检测的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各地药监部门要对药店售卖发烧药物进行监管,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对各级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设置规范及预检分诊、院感防控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立即督促整改。

【常态化疫情防控医院工作方案】相关文章:

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04-22

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精选5篇)03-29

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精选12篇)08-15

医院常态化疫情防控医疗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精选31篇)05-30

2022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精选14篇)04-30

单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精选6篇)05-31

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精选5篇)05-27

农村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精选7篇)05-27

公司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精选5篇)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