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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时间:2024-03-26 18:55:48 炜亮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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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通用17篇)

  具有强导向性是工作方案的特点之一。在一个项目被提出时,上级通常会要求我们先准备几份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怎么写才更有新意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清明节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清明节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通用17篇)

  清明节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1

  为切实加强今年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步骤和任务

  根据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乡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2月25日至4月1 4日)。主要工作步骤和任务:

  1、3月1日前各村负责把《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发放张贴到每个村组及人员集中的场所。

  3月1日前各村必须召开村支两委、全体共产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并将《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致广大农民群众的公开信》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下发到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落实责任人做好外出人员的联系工作,以确保他们密切注意上坟安全用火。

  2、3月10日前各村对辖区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

  3、3月2o日前各村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节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3月20日至4月14日,各村增派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各村落实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的制度。

  4、乡教办组织好全乡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5、乡各安全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6、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3月30日―4月6日,乡利用宣传车播放《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支书、主任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把每个地段名称、巡查人员名单、村干部带班人名单,3月15号前上报乡党政办、林业站。

  (二)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xx)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三)对本村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边缘活动。人员名单3月15日前上报乡党政办。

  四、奖惩措施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护林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死各类野外违章用火。乡林业站和各村要加强对护林防火巡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发现一次不在岗的,扣发50元补贴,发现二次不在岗的,予以辞退。

  清明节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2

  为切实加强今年清明节期间(4月1日―4月4日)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区域管辖

  森林火灾的预防与扑救,按照行政区域管辖,由村委会负责,镇政府协助。各村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把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精心组织,重点布控,真正把各项预防和扑救措施落到实处。村与村交界处发生森林火灾,毗邻村均要组织力量扑救,做到村村联防。

  三、工作要求

  1、各村要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消防结合、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依法治火”的方针,克服麻痹松劲思想,认真落实“攻难点、找薄弱、消隐患”的措施,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2、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重要地段、路口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把每个地段名称、巡查人员名单、村干部带班人名单,及时上报镇党政办、林业站。

  3、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要确保一个主要领导带班,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xx)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4、各村对本村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边缘活动。

  5、全镇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6、镇各安全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7、各村要利用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扫。

  四、奖惩措施

  1、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护林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好各类野外违章用火。镇林业站和各村要加强对护林防火巡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发现一次不在岗的,扣发100元补贴,发现二次以上不在岗的,予以辞退。

  清明节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3

  清明节是我国民间扫墓的传统节日,也是森林火灾隐患最突出的时段,过去由于群众上山扫墓引起的'森林火(警)灾时常发生,给村集体及人民群众的财产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失,为有效保护我镇森林资源,杜绝清明节期间森林火(警)灾的发生,特制定本方案,请有关单位遵守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工作开展

  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和防范措施的落实,确保全镇防火安全,镇成立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小组:

  二、加强督查,强化措施落实

  1、镇清明防火工作小组在清明期间分头包片下村,镇森林防火扑火专业队,严阵以待。实行24小时全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适时督查各村值班情况,确保火情信息畅通。镇政府值班电话。

  2、镇联村干部在清明期间要进驻所联的村搞好森林防火工作,各联村工作应在岗在位,负责搞好所联村的森林防火工作。镇主要领导将不定期进行查岗。

  三、村森林防火工作要求

  1、各村成立清明期间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落实野外?磐?员制度,村两委要列出清明防火重点山头地块并进行分片包干,确保不留防火死角,同时各村应成立扑火应急小分队(不少于20人)。各村防火重点山头地块包干情况和村扑火应急小分队名单于4月2日前上报镇渔农办410办公室。

  2、各村两委成员清明期间应全部参加值班巡逻,不得请假。各村主干在此期间确有急事需要外出的,必须向镇主要领导请假。各村要把清明山期间值班人员、值班电话、巡逻队名单于4月2日前上报镇渔农办410办公室。

  3、清明期间,各村主要进山路口、山头都应有村干部及值班员进行站岗放哨,做好宣传工作,制止扫墓者携带香、烛、鞭炮、纸钱上山,对重点地段进行监护,禁止扫墓者在山上烧香、点蜡烛、燃放鞭炮,禁止在山上吸烟,乱丢烟蒂。

  4、各村扑火队在清明期间应严阵以待,确保人员、扑火工具等到位,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5、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指挥,安全扑救”的原则,严禁指派无指挥火灾扑救经验的干部扑救,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孕及中小学生参加火灾扑救,要始终把人员安全放在首位。

  6、各村应指派专人做好森林火灾后勤保障工作。

  清明节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4

  清明节将至,我镇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火关键时期,特别是近期大风天气持续增多,森林火险等级迅速上升,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山东省政府、青岛市政府、黄岛区政府先后下发《关于印发强化责任落实打好春季森林防火攻坚战专项活动方案》、《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严禁在森林高火险区野外用火的通告》,均已印发至各管区、各村,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结合我镇实际,对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行为界定和法律依据,依法打击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根据青岛市政府的规定:每年12月1日至5月10日,为青岛市的森林高火险期。全市所有一、二级森林火险区及其周边500米范围内(大村镇所有山林均是一级森林火险区),为森林高火险区。森林高火险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森林高火险期内,所有一级森林火险区的山林、森林公园、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的林地实行封闭管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经批准进入的人员,必须服从森林防火管理,严禁携带火种进入。

  以下行为均是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一是各种故意纵火烧毁森林的行为;二是在林内以及林缘地带吸烟、上坟烧纸、放鞭炮礼炮、烧香、燃放悬挂孔明灯、野炊等违规用火行为;三是未经批准烧荒、烧田埂、烧垃圾等违规用火行为。《刑法》、《治安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均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各村要将相关文件在显著位置张贴并宣传。

  二、把握重点严密防控,坚决管住火源,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把握好重点林区、重点时段和重点人员三个重点。重点林区为全镇所有一级火险区,各村要实行全天24小时不间断监控;重点时段是所有三级以上(风力2-3级,气温0-15度)森林火险等级天气时段,特别是清明、五一前后等野外用火和游人进山的高峰时段,要重兵布防,严防死守,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认真盘查询问并收缴火种;重点人员是自控能力差的青少年和防范意识差的老年人,痴、呆、傻精神病人、流浪人员等,要加强教育,严加防范。

  各管区指导协调好辖区村森林防火工作,包村干部督促检查好所包村的工作落实情况。各村两委干部必须及时到岗到位,并积极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小组长、村民等加强值守。各村要成立专门巡查队伍,对重点林区、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监控管控情况进行实时录像照相检查,对所有违法违规用火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平日零散上坟者要登记造册,并安排专人看护陪同。

  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村主要负责人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要将火源管理作为防火工作的核心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动员全社会力量,坚决管住火源,严禁火种进山,对重点区域要设置警戒带,实行封山管理。各村要在林区路口、重点部位安排人员,24小时严防死守,坚决堵住入山火源。对重点防范的区域要组织人员巡山护林,看牢山头、坟地,严密防范违规用火,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林区野外违规用火、在林缘农田农事用火。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和儿童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对智障人员要逐一落实监护人,对流浪人员进行看管,严防无行为能力人失火。对易发生火灾的重点林区封山管理,劝阻游客进山。坚决制止在林缘500米范围内烧地堰,在林内吸烟、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烧烤等违法行为,全面落实上坟祭奠物品集中焚烧制度。

  三、巩固林区散坟搬迁成果,充分发挥林区防火围墙的作用

  (一)平除已迁坟头。对已迁出坟墓要平除坟头,对坟场进行整理。防止出现到原坟墓迁出地燃烧纸钱、焚香点烛、燃放鞭炮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二)再次组织排查。要对林区内零散坟头再次进行认真细致地排查,要做到应查尽查,应迁尽迁,坚决不留死角。对确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迁出的散坟,要认真登记备案,与墓主签订不违规用火的协议,讲明森林防火的要求、违反森林防火规定必须承担的责任,确保不出现燃烧纸钱、烧香点烛、燃放鞭炮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同时,建立重点林区未迁出散坟的包保责任制。对因工作不细、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设施保护。林区坟墓防火围墙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各镇街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防火墙管护责任。各级护林员要加大看护力度,防止人为随意破坏。

  (四)统一外观标识。各镇街可将森林防火墙作为森林防火固定宣传阵地。统一外观标识、尺寸,喷涂森林防火宣传口号,统一标识"森防设施,注意保护"字样,使森林防火宣传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五)建立长效机制。林区坟墓搬迁工作完成后,要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严格执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所有新葬坟墓一律在集中坟场安葬。各镇街要建立界线标识和通告牌,禁止在规定范围以外乱葬滥埋,防止"反弹"。

  四、时刻高度戒备,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工作

  森林高火险期内,各村要高度戒备,时刻处于临战状态。镇村两级森防队员要加强值守、加大巡查密度,重点火险区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一旦发生火情,立即出动扑救。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把损失降到最低,要牢固树立扑火安全意识。发生火灾后,各村主要责任人要第一时间要赶到火场一线,组织人员扑救,严禁老、弱、病、残、幼人员上山扑火,坚决杜绝人员重伤和死亡事故发生。要全面推行火场清守责任制,做到余火有人清、火区有人守,坚决避免复燃火发生,确保首次扑救成功。

  五、认真逐项落实预案,加强火情监测和调度值班。

  镇政府按照处置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强节日期间防火值班调度工作,做到24小时都有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值班车辆在岗在位,确保信息联络畅通,不再发生脱岗、漏岗现象。镇森防中队要全面掌握本地区火险等级、火情动态、扑救队伍和物资储备等状况,森防队员随时进入临战状态,对延误扑火时机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村要提前安排,按照网格化要求落实预案、人员、物资,责任具体到每个人、每片山头林区,查找火灾隐患,立即彻底整改。

  六、切实搞好森林防火宣传,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

  各村要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民参与森林防火的氛围。通过喇叭广播、悬挂横幅、张贴标语通告、设置警示牌、印发宣传册、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广泛营造舆论,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森林防扑火知识,加大典型案件的剖析、宣传力度,教育林区群众注意用火安全,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和法律意识,坚决杜绝因思想麻痹、用火不当造成森林火灾。积极倡导利用鲜花代替香烛等文明祭祀方式,逐步摒弃上坟烧纸等传统祭祀方式。

  清明节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5

  随着清明节的临近,新一轮野外用火高峰就要到来,加上近几年山区植被丰富,累积的枯草树枝较多,极易引起森林火灾。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采取非常手段和非常措施,突出“预防为主、积极扑灭”的方针,制定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一、宣传培训工作

  1、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区教育局联合印发“致全体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宣传教育对象为全体学生和家长。

  2、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联合致全体市、区机关干部的一封信,宣传教育对象为全体市、区机关干部及其家属。

  3、从3月8日起,组织宣传车不间断地到各乡镇、街道宣传森林防火工作。

  4、3月21日下午召开全区森林防火工作专题会议,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5、组织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林业站长、森林消防队长、森林消防队伍骨干举办森林防火知识培训。

  6、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加强宣传。

  二、巡查、督查工作

  1、清明节期间,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二十三个巡查组深入到乡镇、街道巡查,制止野外违章用火行为。

  2、清明节前后,区几大班子领导到所联系的乡镇、街道督查森林防火工作。

  3、视天气情况,区政府颁发森林防火戒严令。

  三、案件查处工作

  1、区森林警察大队加大火灾案件查办力度,对肇事者给予刑事、行政、经济的处罚。

  2、区法院、检察院要加强对森林火灾案件的起诉及审判工作,从重从快处理。

  四、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1、抓好全区森林消防队伍的.组建和培训工作。

  2、重点抓好区属五支森林消防队伍的装备更新、保险等工作。

  五、乡镇、街道工作

  1、做好上级有关森林防火文件、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和落实。

  2、配合区里宣传车的巡回宣传,做好两封“公开信”的发放工作,有条件的乡镇、街道也可自己组织宣传车巡回宣传。

  3、组织全体干部走村串户宣传森林防火工作。

  4、在主要路口设卡,劝导、收缴火种,杜绝火源。

  5、组织人员做好森林防火重点地段、重点监控的人群(老、弱、痴、残)的排摸和监管工作,落实专人对重点地段和重点人群的监控。

  6、建立巡查员制度,要求每个村都要配好防火巡查劝导人员。

  7、及时调整充实森林消防队伍。

  清明节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6

  今年是国家将清明节列为法定假日的第一年,加之人民群众有清明节上坟祭祖、烧香、烧纸的传统,这就给森林防火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特制订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从现在起至4月10日,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3月20日―28日,各乡镇、林场自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对所包乡镇、林场督查,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整改。

  第二个阶段:3月28日―4月3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督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第三个阶段:4月3日―4月10日,各森林防火重点单位处于临战状态,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督导组巡回督导,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二、主要内容

  1、防火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特别是村干部尽责情况;

  2、森林防火宣传发动情况;

  3、扑火专业队伍建设情况、扑火机具配备情况、扑火队员24小时备勤情况;

  4、应急预案完善、演练情况;

  5、护林员上岗到位情况;

  6、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情况。

  三、督导建设方式

  1、听汇报。本单位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安排。

  2、查资料。防火目标责任书签订情况,火灾隐患整改资料等。

  3、现场查看。护林员上岗情况,防火宣传标牌、标语、标识等刷写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立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副指挥,林业局局长展长顺任组长,成员,林业局副局长陈大宝任副组长,安监科、林业站、公安科、绿化科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活动的指导。 中国大学排名

  2、突出重点,全面检查。各防火重点乡镇和林场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重点和薄弱环节,认真开展好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漏区。

  3、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广泛刷写防火标语、标识、固定标牌,形成浓厚的防火氛围,确保不出现问题。

  清明节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7

  随着清明节的到来,祭祀扫墓和春耕生产将形成新一轮的野外用火高峰。为切实加强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xx镇20xx年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

  为确保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建立起上有领导管,下有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

  第一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其他镇班子成员,镇武装部、党政办、防火办、半专业消防队负责人。

  二、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森防安全

  (一)镇级

  1、防火办:做好防火宣传工作。要印制森林防火宣传材料,分发到村进行宣传;在各主要路口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或固定宣传牌。

  2、党政办:做好组织人员、调度车辆、后勤保障。

  3、驻村干部:各驻村干部做好驻村的森林防火宣传及扑救。

  4、武装部:组织基干民兵扑救火灾。

  5、其他干部:镇干部要根据安排,在清明节前后严阵以待,确保在岗在位;期间发生火警时由带班领导负责处理,组织力量,带领镇干部赶赴火场扑救,同时通知镇森林消防队前往扑火,并向书记、镇长报告。

  (二)村级

  1、清明节期间村两委成员要全部值班,在岗在位,不得请假。各村要把清明节期间的`值班人员、巡逻队成员、包山头包路口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上报镇政府办公室,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2、4月1日前各村将村两委成员包坟山头、路口的名单固定下来,在清明节期间,各主要进山路口、山头都要有村领导、值班人员进行站岗放哨,发放宣传材料,做好宣传工作,禁止火源进山。各村护林防火员要统一戴森林防火标志进山巡逻,对重点地段进行监护,各村应在清明节前后增加护林防火宣传人员,做到晴天各自然村鸣锣警示,有条件的村开放广播进行宣传,加强宣传力度和防范措施,做到“守责、尽责、负责”三落实。

  3、4月1日至10日各村组织进行巡逻,巡逻队由村干部、镇驻村工作组等组成,对野外违章用火人员管严、管实。加强村内“五类人员”的监管。

  (三)工作组职能

  1、清明节期间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指挥,安排人员进行巡山,出现火情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扑火。

  2、从4月1日至10日,分5个组(具体名单附后),在竹山底路口、团黄路口等路口进行设卡,做好对上山人员的森林防火宣传及上山用火情况检查。4月5日做到全员上岗。

  3、镇森林防火办督促护林防火员的工作到位及巡山情况,对部分违规用火顽固人员要进行依法处理。

  4、镇环卫所、城管队成员在镇级集中待命。

  三、落实工作督查,信息及时反馈

  1、各村护林防火员每天必须在下午5点前向所属村支书汇报当天巡查情况。

  2、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每天必须到各村了解森林防火巡查情况,并向领导汇报。

  3、各下村干部必须在每天下午5:30前向办公室汇报各村巡查情况。

  4、一遇火灾,镇、村巡山员必须立即向办公室汇报,办公室必须立即向值班领导、分管领导报告。

  清明节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8

  清明节扫墓是我国传统民俗,我区群众上山扫墓多集中在清明节假期和节后周末,是野外用火最集中、森林火灾最容易发生的时段,此期间防火形势严竣,任务更重,为了更好地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损失,确保清明节期间我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和督察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成立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程学晋任组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区林业和园林局局长徐文胜,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区人武部部长刘军,区委区府办副主任卢焰平任常务副组长,区林业和园林局分管领导、各镇(街)分管领导及相关单位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各镇(街)森林防火工作的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设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区林业和园林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林业和园林局总工程师冯庆良同志兼任。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以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心,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大力度地开展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为维护生态安全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3月15日―3月25日)

  主要任务:制定工作方案,下发通知,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布置工作任务,准备各种宣传装备物资器材和资料。

  (二)实施阶段(3月25日―4月30日)

  主要任务:组织区、镇(街)、村、社各级力量全面开展工作。

  (三)总结阶段(5月1日―5月10日)

  主要任务:总结并上报市森林防火部门。

  四、工作重点

  (一)落实防火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的有关规定,切实抓好镇(街)、村、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落实,完善镇级森林防火预案,采取班子成员分片包干等办法,将森林防火责任分解落实到村社,落实到山头地块。各单位要把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要事来抓,对清明和春耕生产季节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和再落实。特别是镇(街)、村在抓好当前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同时,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切勿麻痹大意,引发大的森林火灾。要严格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对山火多发的地方,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森林火灾案件要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必要时挂牌督办。

  (二)加大宣传力度。按《xx区20xx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宣传标语、宣传车等,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切实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

  (三)严控火源上山。清明节期间,各镇(街)、相关单位及林地面积较大的村要在林区要道设立检查站,登记入山人员身份、车牌和手机号码,加强对入山人员的检查教育,坚决把火种堵在山下林外。

  (四)组织队伍巡山。各镇(街)、相关单位要根据墓地分布情况组织巡逻队(扑火队),佩戴红袖臂、携带扑火工具,在坟墓比较集中的地方巡逻,制止并及时扑灭火源。

  (五)开展隐患排查。各镇(街)、有关单位对本区域森林防火重点地段进行隐患排查。

  (六)队伍集合待命。区森林消防护林大队、镇(街)森林消防半专业中队要靠前驻防,进入高度战备状态,接到火情快速出击,重兵扑救,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扑救山火时,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科学扑灭森林火灾的原则,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严禁组织未经过扑火训练的干部群众直接扑火。山火扑灭后,要认真清理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七)落实防火物资。做好扑火装备、车辆、机具的检修和维护保养,补充扑火物资,加强通信设备管理,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八)落实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等制度,做好值班调度,做到在岗在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报告火情。

  (九)加强巡查督办。区林业和园林局派出督察检查工作组,到各镇(街)、相关单位进行巡查督办。各镇(街)、有关单位对督察检查工作组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请各镇(街)、相关单位于3月25日前将本单位相应工作方案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清明节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9

  为进一步抓湘阴渡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做好各项扑火准备和制定科学的扑救措施,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和紧急事务处理办法,确保扑火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措施

  各村(居)、各单位要认清当前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把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和维稳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杜绝森林防火事故的发生。

  为加强森林防火工作领导,湘阴渡街道筹备办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筹备办主任谷志文任顾问,党工委副书记、筹备办副主任唐忠任总指挥,党工委委员、人大联工委主任刘家军任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为副组长,党政办、农业线干部、林管站、卫生院、各村支书、主任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森林防火办公室,由朱林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是各村要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建立领导管理值班制度,做到责任措施到位,有值班名册和时间;二是将森林防火的责任目标落实到山头、地块,责任落实到人;三是森林防火实行“五包一责任制”,即党政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山头、地块,护林员包巡逻路线。实行包块连片的互动机制,做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二、强化宣传教育,增强森林防火意识

  加强对林业用地和火源的管理是当前森林防火的基础性工作,各村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利用张贴标语(每个行政村15条以上)、悬挂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永兴县人民政府禁火令》规定。要强化对疯、痴、癫、傻人员摸底排查并上门落实监护责任人,严禁因此类人员无监管而引起的森林防火责任事故发生。

  镇村组干部、林业管护人员、巡山人员要坚守岗位,做到每天坚持巡山管护,认真履行巡山管护责任,并做好巡查记录;认真排查火情、火险,对重要的地段要严守死防,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把森林防火的隐患降到最低限度。

  三、充分做好扑救火源的应急准备

  各村(居)及镇属各单位要组建好森林防火的应急队伍,原则上,各村(居)不少于20人,因应急队伍成员外出要及时调整补充;成员保持通信畅通,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同时在组织扑救的过程中按照预案做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火源管理,预防措施到位

  一是在重点防火期严禁野外用火。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对发生野外用火的所在村,每人次罚款500—1000元,对造成火警或火灾的每人次罚款一万元,各村可以通过乡规民约对野外用火者进行处罚。二是建立巡山护林员制度。各村要把巡山管护制度上墙,按照湘阴渡森林资源分布区域和其特点对森林防火重点地段要有管护措施,各村要有专人进行管护值班。四是在清明节期间在主要路口及坟山集中点设立防火检查站,杜绝携带火种、纸钱、香、蜡烛、鞭炮等上山祭奠。

  五、应急抢险责任分工

  1、事故发生地的村主要领导,要及时组织本村的应急抢险队及干部群众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抢险,并将情况及时报湘阴渡街道筹备办森林防火办,以便及时组织增援。

  2、各村(居)的应急抢险队接到应急抢险命令后,应立即组织队员带上灭火器具赶赴现场,按照应急处置指挥组的命令投入应急抢险。

  3、林管站:负责现场警戒、人群疏散及秩序维护,负责事故原因的调查及处理。

  4、卫生院: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医护。

  六、森林防火应急处置预案的启动条件

  在本镇辖区内发生森林火灾时,启动本预案;在相邻乡镇发生森林火灾,接到上级指示要求增援时,启动本预案。

  七、森林防火应急处置措施

  1、事故发生后,筹备办事故应急处置指挥组接到报案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指挥应急抢险队迅速赶到现场,采取措施控制火源,迅速疏散人员,组织扑救,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严格保护好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后,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对象时,必须做好标志,做好详细记录,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公安派出所负责现场的保护和证据的收集工作,同时对肇事者及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

  3、事故调查处理和汇报。要按照预案分工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后,配合相关单位和森林公安派出所查明事故原因和损失,并将情况如实上报,按照上级指示组成事故调查组,协助上级部门进一步搞好事故责任调查,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并将书面材料报告相关部门。

  4、事故善后处理工作。事故现场清理结束后,事故应急处置指挥组应尽快联系有关部门落实相关措施,解决群众的衣、食、住、行等问题,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能正常进行。同时加强森林防火教育,吸取教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努力减少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

  清明节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10

  为切实做好20xx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不发生森林火警、火灾,根据森林防火有关法律规定及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相关文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清明节期间(4月1日至7日)传统祭祖扫墓、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行为增多,给森林资源安全带来隐患,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各村(社区)以及驻镇相关单位务必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思想上不能松懈,更不能有丝毫侥幸心理,各级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导检查各项措施制度,要集中精力抓好落实,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山、到人、到林,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二、应急响应程序

  “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森林防火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都要及时报告当地村(社区)或镇政府(xx)。接到警报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组织森林扑火应急分队进行全力扑救,在第一时间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火情。由镇政府上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及区防火办、区应急办等相关部门。

  森林火情报告内容:

  (1)火情发生地点(镇、街道、市直有林山场、村、山名);

  (2)起火时间;

  (3)林地植被状况;

  (4)火情发展趋势;

  (5)现场扑救力量、指挥人员及联络方法。

  镇森林防火中队、各村扑火应急队伍,在清明期间,要全天候保持联络畅通,要做到相对集中,严阵以待,始终处于应急状态。一旦发生火情,镇、村(社区)的应急队伍由杨柳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调度。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确保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处置,同时每名队员配备必要的扑火器具,真正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当发生较大等森林火灾时,启动《杨柳镇20xx年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同时根据火势发展趋势,向上级申请灭火增援力量参与扑灭火灾。

  三、严管野外火源,消除火灾隐患

  森林防火期内,各村(社区)专职护林员每天(除下雨外)必须带齐“三个一”(即一面锣、一把拖把、一把砍刀),佩戴醒目标志和携带开机状态的通讯工具,自觉认真地履行巡山护林职责,加强对野外火源的管理力度。冬至期间,各有林单位要加派护林管护人员,加强对各坟山坟场、进山路口和火灾易发区的巡查力度,形成流动防火墙,对上坟祭祖人员携带的'香纸、金银等祭祀物品,要坚决做到统一集中在焚烧池内焚烧,严防死守,消除森林火灾隐患。要落实对重点人群(痴、呆、聋、哑、精神病、老人和小孩)的监管力度,尤其是有玩火习惯的重点人群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对违规用火的,各村应依照村规民约处理,情节严重的派出所应及时依法严肃处理。

  四、启动宣传教育工作

  各有林单位要加大森林防火宣传的力度和广度,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镇、村两级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在村务公开栏张贴森林防火通告,主要的进山路口、重点地段悬要悬挂森林防火横幅,对陈旧固定的防火宣传警示牌进行刷新。

  2.各村委会电子显示屏要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宣传标语。

  3.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更新观念,移风易俗,大力倡导用献鲜花、花圈、花篮等文明安全方式祭奠故人。

  五、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1.森林防火期内,镇、村、规模经营户等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增加值班力量,严格执行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镇、村、组三级森林防火信息的畅通,加强定期和不定期查岗督岗,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

  2.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及时准确的上报火灾信息,加强火情监测报告制度。发生火情各村委会要及时组织扑救,并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不迟报、瞒报火情。对因信息不畅贻误战机,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实行森林防火日报告制度,各村委会每日下午四时前向镇防火办报告当天情况,

  清明节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11

  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山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镇委、镇政府和镇林业站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火,有效防火,科学扑火的原则,加快森林防火专业化、正规化和现代化建设,充分做好应急扑火的物资储备、扑火队伍、组织指挥三方面准备。减少森林火灾,防止发生重大、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各乡镇行政区域内所有林地的防火工作,由村委负总责。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同为防火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为主要责任人,包片副职、包村下乡干部和包区域护林员为直接责任人。

  (二)按照“属地管理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林业站、村委要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根据发生森林火灾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指挥扑救系统,实施各级应急扑火预案。

  三、森林火灾报告程序

  (一)火灾管辖

  凡发生森林火灾事件,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属地管辖,在镇林业站的领导下,由各村护林防火员组织扑救。

  下列森林火灾事故,镇林业站要在最短时间内了解起火地点、起火时间、火势发展状况、火情发生地的植被状况、组织扑救等具体情况,随时向镇领导报告。由镇政府协助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发生在林场中一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2.发生在镇域内南罗线所有公园一亩以上的.森林火灾;

  3.连续燃烧二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4.过火面积超过二公顷以上尚未控制明火的森林火灾:

  5.发生人员伤亡和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火灾:

  6.集体林地发生面积一公顷、荒山面积二公顷以下的森林火灾,由所在护林员及村委组织专业队伍直接扑救。

  (二)应急处理程序

  1.镇林业站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值班人员要立即向镇领导报告,并向临近村委做预警通报。

  2.镇林业站根据领导的指示,立即通知所有护林员和各村委通报情况,做好应急准备,并根据火情拟定扑救方案。

  3.镇林业站要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扑救方案,由镇领导批准后立即向火灾发生村委下达执行命令。

  4.发现火情,镇林业站、护林人员除保留1—2名看守和值班领导外,其余人员必须火速赶往火场进行组织、协调各方力量进行扑火救灾工作。

  5.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将火灾情况及时报告县护林防火指挥部。

  6.各村委护林员必须做好本村委护林防火工作,处理好本村委护林防火工作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发现火情立即上报,不得延误和瞒报。

  四、应急预案的实施

  (一)扑火力量组成

  森林火灾的扑救,本着以村委组织为主进行。我镇的扑火力量分为两个梯队。统一由镇林业站调动指挥。

  第一梯队为森林防火护林员。各村委负责扑灭本镇范围内的森林火灾。凡发现火灾,镇林业站要立即调集护林人员进行扑救。

  第二梯队为由各村委临时组织30-50人扑火专业队。

  (二)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的实施

  1.快速反应,指挥到位

  镇林业站接到火情报告后要快速反应,并立即在火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指”),各支部、村委靠前指挥到位,并将火场情况随时报告镇领导。

  2.组织物资,做好保障

  所在村委负责,按照“前指”的命令,及时组织供应扑火工具和设备,保障前方扑火需求。后勤保障分为扑火物资保障和食品物资供应,由“前指”统一协调解决。

  3.增派队伍,确保力度

  根据火场的实际情况,由镇林业站协调跨村委。分梯队调动扑火力量。接到扑火命令的扑火队,应立即出发,到达火场后与“前指”取得联系,接受统一调动。同时要立即通知后备队伍,随时准备奔赴火灾现场参与战斗。在完成扑火任务后,各队必须清点队员人数和扑火机具等,向“前指”报告。经“前指”同意后方可撤离。

  4.通讯畅通,预警及时

  镇林业站与镇各通讯网络要紧密配合,通讯网络要按照特殊通讯的规定办理,保证村委与镇林业站、火场指挥前线通讯畅通无阻。在火险期间,各有关村委要派专人专车坚持24小时值班,一有情况立即出发。

  5.维持秩序,以人为本

  派出所要派人负责火场安全,维持火场秩序,保障火场人员、物质、食品等供应的交通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同时也要保证灾人民群众的快速、安全、有序撤离,避免发生灾害。

  6.调查取证,处分得当

  森林火灾发生后,镇派出所要立即开展火灾调查,对重大案件要全力以赴协助处理好,并要查明原因,根据情节进行严肃处理。

  7.安抚死伤,评估损失

  火灾发生地村委会同镇民政部门,妥善安置因扑救森林火灾死伤人员抚恤工作。同时要配合火灾发生地的村委或镇林业站协调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实地勘查,评估森林资源损失。

  8.总结汇报,吸取教训

  要求在森林火灾扑灭后24小时内,汇总所有材料上报。火灾发生村委形成书面材料报告镇林业站。各村委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并针对扑火预案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修改意见。

  五、应急预案监督管理

  (一)预案演练

  各村委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积极参加镇林业站组织的演练活动。

  (二)宣传培训

  各村委要充分利用写标语、贴公告、办讲座、抓典型等各种宣传形式加强《森林防火条例》和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避险常识的宣传,鼓励群众举报违法用火事件,努力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警示一批群众,确保一方平安。争取在全镇范围能形成群防群治良好的氛围。

  (三)奖罚并行

  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村委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需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民政部门和部队系统办理;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镇司法所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参照国家、省和吕梁市相关规定执行。

  (四)预案管理

  1.预案制定

  本预案是指导全镇各村委制定当地扑火预案的基本框架,镇林业站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并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2.各村委应急预案

  各村委要制定本辖区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并经镇林业站专题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镇林业站存档备案。

  清明节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12

  为搞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林区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关防乡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涉及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乡境内及相邻市、县、乡边界地区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清明节期间:本次清明节假期共3天,我乡境内各工程建设项目陆续开工,另有村民开始进行春耕,防火范围涉及244省道、太行山高速、井关线、梯峡九沟十三渡等重点建设项目区,各村山地、林区等重点区域。

  为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安全,在搞好森林重点火险区防火工作的同时,重点加大太行山高速公路、244省干道、井关线、梯峡九沟十三渡景区两侧林区的火灾防范。

  二、预案涉及时段:

  20xx年3月30日至20xx年4月8日,凡本时段以上区域的野外火源管控、森林火情、火灾均应启动本预案。

  三、组织领导机构:

  按《涉县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执行。

  四、林火监测:

  从20xx年2月3日起,我乡所有护林员、高山瞭望员、巡逻队要全员上岗执勤。林火视频监控设施全部进行检修并开启,24小时不间断监测,确保林火及野外用火监测全覆盖。

  五、林火预警:

  实行分级预警机制,各村对护林员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区,发现野外用火的`,本区域内的护林员必须在现场进行处置,同时将情况上报乡里和县防火办,各村防火办在掌握准确信息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明确火情等级,提出处置意见。

  六、预案启动:

  乡里护林防火扑救队,20分钟到达现场。凡林区内上述区域发生林火的,根据林火燃烧时间及火灾范围启动相应等级预案。

  清明节期间,任何重点领域发现火情均应启动本预案。火情发生20分钟内,护林防火扑救队必须到达现场,对火情形势进行研判,进行前期处置,半小时内不能控制的应立即报告县防火办并成立前线指挥部,按要求启动相应预案。

  根据《关防乡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的规定:

  当发布蓝色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加强值班调度和火情监测;

  (2)森林防火重点期内,未经批准不得在森林防火区内用火;

  (3)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和野外用火管理;

  (4)乡、村两级政府检查森林防火物资、装备和队伍落实情况,做好扑火应急准备。

  当发布黄色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加强值班调度和检查督导,并有一名干部在岗待命;

  (2)护林员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和巡查,乡村干部深入包干责任片区督查;

  (3)乡防火办适时派出工作组深入基层检查督促,落实森林火灾防范和应急措施;

  (4)专业森林消防队和乡半专业扑火队进入应急状态。

  当发布橙色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互联网等公共媒体在发布橙色预警信号的同时,应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

  (2)森林防火重点期内,乡政府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3)乡森林防火指挥部适时派出工作组深入林区开展森林防火检查督导;

  (4)全乡护林防火扑救对进入战备状态。

  当发布红色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森林防火指挥部召集气象等有关部门,分析森林火险形势,研究应对措施;

  (2)森林防火高火险期,乡政府发布森林防火通告,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3)乡护林防火督导组、村护林防火巡逻队及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查野外违法用火,加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4)发布红色预警信号,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各村一把手在岗在位。

  七、应急响应:

  本预案启动后,应立即做好应急响应,采取相应措施控制火灾危害。

  响应措施。森林火灾发生后,各负责人根据任务分工和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1.火灾扑救。立即就近组织村级扑火应急队、乡护林防火扑火队和专业森林消防队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发阶段。必要时,申请县、市级部门消防力量支援。各种扑火力量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现场指挥员应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学生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火工作。

  2.转移安置人员。当森林火灾威胁居民点、人员密集区时,应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与医疗保障工作。

  3.救护医疗和安全防护。火灾现场救护、后方支援及应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防护由地方政府负责。

  4.善后处置。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处置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5.重要目标保护。当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等重要目标和重大危险源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通过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6.维护社会治安。加强森林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实行局部交通管制,严厉打击伺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巡逻,维护社会稳定。

  7.发布信息。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博等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

  8.火场清理。森林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并报现场指挥员批准后,火场看守人员方可撤离。

  9.应急结束。森林火灾全部扑灭、人员撤离火场后,现场指挥部向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申请终止应急响应。

  10.宣传报道。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等媒体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提高群众对森林火灾的预防、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等能力。

  八、应急保障

  (一)队伍保障。扑救森林火灾以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乡镇半专业消防队、村级应急扑火队为辅,必要时,可按程序请求市级森林消防部队协助扑救工作。

  (二)物资保障。根据森林防火的实际需要,要加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

  (三)通信与信息保障。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为扑火指挥提供辅助决策支持。

  (四)资金保障。处置森林火灾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按《关防乡森林火灾急预案》执行。

  九、信息反馈。

  乡、村两级防火办要进入战时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村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扑火队队长要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要严格火情报告制度,发现火情必须第一时间按程序上报,同时由乡主要领导带队迅速到达火情地点,组织扑救。决不允许出现瞒报、漏报、迟报、越级上报等现象,一旦查实,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本预案从41日起执行,48日终止。

  清明节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13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

  (一)健全完善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镇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设立1个指挥部办公室,全面负责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另成立 7个应急小组,即火场指挥组、扑救组、宣传报道组、治安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助组、灾后生产自救组。

  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略)

  指挥部办公室设于党政办。主任:程容添(林业站负责人),副主任:陈万新(党政办负责人)、朱卫星、朱角亮、杨伟东(林业站副站长),成员:全体党政办和林业站工作人员。办公电话。

  (二)职责任务

  指挥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扑救森林火灾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解决扑火救灾中的重大问题;根据扑火需要,指挥调动扑火力量、物资和装备;指导发生森林火灾的村委会完成扑火救灾任务。

  办公室主要职责:

  1、及时掌握全镇有关灾情;

  2、督促协调检查各村、各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

  3、贯彻执行镇主要领导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防火的.各项工作决策;

  4、负责处理各有关防火的'日常工作;

  5、加强值班备勤。

  第一组火场指挥组由郑惠坚副书记、林树脉、曾吉永、冯建坤委员负责,组成人员详见附件四《多祝镇机关应急小组名单》。

  火场指挥组职责:组织实施火情处置方案;下达指令或分配任务;向火场指挥员或扑火队下达指令;收集火场扑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动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第二组扑救组由邹运河、曾伟平委员、罗建文副镇长负责,组成人员详见附件四《多祝镇机关应急小组名单》。

  扑救组职责:负责火场情况调度,协调组织扑火力量,落实具体的扑救措施,积极召集各村干部当好向导;召集各扑火队伍报到,登记扑火队伍单位、人数、报到和上山时间,明确上山线路。

  第三组宣传报道组由朱燕珍、吴汉军委员负责,组成人员详见附件四《多祝镇机关应急小组名单》。

  宣传报道组职责:负责指挥部新闻发布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森林火灾宣传报道的规定,统一发布火情信息,对扑火救灾的情况进行报道,协调新闻单位采访报道的具体事宜。

  第四组治安保卫组由何显明(委员、副镇长)、张己锐委员负责,组成人员详见附件四《多祝镇机关应急小组名单》。

  治安保卫组职责:维护火灾区社会治安、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及时组织与加强领导机关和生命线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协助做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转移。

  第五组后勤保障组由朱四平委员、陈惠强工会主席负责,组成人员详见附件四《多祝镇机关应急小组名单》。

  后勤保障组职责:联系组织供应扑火救灾的物资,协调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的快速运输;负责灾区群众的疏散安置和吃、穿、住等工作;制定救灾标准,发放救灾款物;做好灾情调查和统计工作;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工作和孤老幼残人员的安置;做好国内外社会各界援救款物接受工作。

  第六组医疗救助组由黄建煌副镇长、曾锦煌委员负责,组成人员详见附件四《多祝镇机关应急小组名单》。

  医疗救助组职责:负责做好火灾区受伤群众的医疗卫生工作,负责抢救伤员和预防灾后各种疾病的传播。

  第七组灾后生产自救及善后协调组由刘建雄委员、杨浩涌书记助理负责,组成人员详见附件四《多祝镇机关应急小组名单》。

  灾后生产自救及善后协调组主要职责:组织人员深入灾区,对工业、农业生产救灾复产,组织灾区企业和农村的生产自救;提出恢复生产计划,并报镇政府、县镇府;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资金。

  二、扑救程序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扑救并向所在村或镇区森林防火机构报告,村干部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火情地点、掌握火势情况、及时向镇府报告火情并组织人员进行扑救。

  2、镇府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迅速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扑救方案。下达扑火救灾各项指令,发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紧急通知,调遣扑火队伍进行扑救,扑救组第一梯队人员要在半小时内赶赴现场扑救。

  3、扑救组随时向指挥部报告火场火情情况,凡延烧半小时仍未扑灭的,指挥部根据火情动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申请增援。

  4、后勤保障组要在扑救组第一梯队出发后两小时内,要把水与干粮送到火场。

  5、山火未彻底扑灭,扑火人员不得撤离现场,撤退命令由现场指挥部下达。明火彻底扑灭后,应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灾发生的村负责留足力量继续观察,直到确保不复燃为止。

  清明节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14

  为进一步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平安清明。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仓山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仓山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和仓山区新型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镇全面暂停组织群体性祭扫、骨灰楼堂等场所现场祭扫以及人员上山祭扫,鼓励群众采取“云祭扫”的方式缅怀先人。特制定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

  一、强化领导,夯实责任

  为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清明节期间及前后(4月1日-4月10日)城门镇成立镇清明期间森林防火总部,负责处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4月4日-6日清明期间在林浦山瑞迹寺、海军后勤部后山、清凉寺、城门山大顶峰内设立四个森林防火指挥分部,同时安排20人机动处置队伍力量。全面负责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干部森林防灭火值班实行包村制,值班时间8:00-18:00,各村应成立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应急预案,包点包人,尤其是重点区域要加强管控力量;分片包干,明确责任区域,负责落实清明节期间各项森林防火措施,做到每个山头有责任领导、有责任护林员、有扑火救援队。

  清明节期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具体如下:

  1.镇党政办:负责召集森林防灭火会议,督办森林防灭火工作;

  2.镇安监办:负责监督、管理全镇森林防灭火相关工作,承担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3.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配合做好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相关工作。按照区林业局的要求做好森林防灭火宣传部署工作。

  4.镇民政办:负责组织开展文明祭扫教育,倡导民众网上祭扫,防止清明祭扫带来的人员流动聚集,减少因安葬与祭扫而引起的森林火灾隐患;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倡导民众通过网络祭扫的形式缅怀先人,改革烧纸钱、焚香、放鞭炮的.祭祀陋俗,减少森林火灾隐患。

  5.镇财政所:负责森林防灭火工作资金保障。

  6.镇卫计办:负责医疗救护保障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森林火灾扑救的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7.镇城管办:负责协助做好清凉山公园管辖景区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同时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并监督检查。

  8.镇武装部:负责协调当地驻军参加森林防火工作及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组织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森林防火及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9.城门派出所:负责组织调动公安力量参与林区周边村消防安全保卫或火灾扑救工作,防止山火进村;组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临时封闭林区道路,引导车辆通行,开展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等工作。

  10.镇森林防灭火工作指挥部:组织编制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负责落实各项森林防灭火措施,做到每个山头有责任领导、有责任护林员、有扑火救援队。

  11.镇效能办:督查各指挥分部成员、应急队伍在岗在位情况,检查落实森林防火物质准备。

  二、强化值守,把好关卡

  (一)清明防火时间:4月1日至4月10日;重点时间:4月4日、5日、6日。4月1日-4月10日严格执行零火情报告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要加强防火值班的检查,防止脱岗、漏岗。要及时准确核查反馈卫星热点信息和群众报告的火情信息,并严格执行火情报告制度,确保火情信息畅通。

  (二)各村进山路口:各村要设立疫情防控、移风易俗服务点,进行路口把控,禁止民众上山祭扫,建议居家追思、网络祭扫,严格按照区里下发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群众劝返解释工作,防止人员聚集产生交叉感染。

  (三)重点路口:在林浦山瑞迹寺、海军后勤部后山、清凉寺、城门山大顶峰进山路口由保安设卡禁止机动车辆上山,禁止市民携带爆竹、香火、纸钱、汽油、火柴、打火机等易燃物品和火种进山。在重点地段和主要进山路口,各村要派专人设卡检查,严禁将火种带入山林;对林内和林缘边的坟墓集中区域,采取“人盯人”的战术,严防死守;对不听劝阻,违反野外用火规定的用火行为,要依法严处,决不姑息。

  三、强化部署,精心准备

  (一)物资准备

  按照区防灭火指挥部要求配齐,所有物资和设备3月31日之前完成采购和准备工作,另调配2部洒水车。

  (二)人员准备

  1.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包村干部及镇本级防火专业灭火力量应按通知要求全部到位。(责任部门:镇党政办)

  2.各村森林防灭火护林员全部到位。(责任部门:各相关村)

  3.相关村村两委及全体干部全部到位。(责任部门:各相关村)

  4.由镇工作人员、村干部、保安组成27支应急消防队。(责任部门:镇指挥部)

  (三)车辆安排

  清明节防火重点由镇城管办、保安公司自行提供四部皮卡车,由森林防火指挥统一调配使用。(责任部门:镇指挥部)

  四、注意事项

  1.各指挥分部的灭火物资,原则上需在4月4日前由保安车辆负责运送到位。

  2.4月4日至4月6日,每天上午8:00至下午6:00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成员及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各包片领导、包村干部要全部下到各自所负责的片、村,督促指挥片村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3.要建立必要的护林员巡逻,值班,监督管理,警、民森林联防工作机制,报警与灭火,灾后处理工作机制,物资储备调集制度等制度,一旦发生森林火警或火灾,应严格按照扑救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工作,做到“三不打、二严禁、一报备”。

  4.要加大森林防火资金投入,所拨资金需专款专用,保证应急器材、经费落实到位,按要求做好物资储备。

  5.要保障通讯联络畅通,信息上报及时准确,确保领导及时掌握动态,清明节期间遇有突发情况,由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6.加强值班,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镇政府24小时值班电话:xxx。

  7.如发生火情,由驻点的保安及时通知指挥分部指挥长,由指挥长上报,并安排驻点队员、保安、护林员开始灭火工作。

  8.4月1日-4月10日实行零火情报告制度值班表,并由村主任于每天下午5:00之前向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镇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办公室)报送零火情以及消防灭火物资消耗情况的报告。

  清明节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15

  为做好清明五一期间我镇森林防火工作,有效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大墅镇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一、指挥系统

  (一)镇森林防灭火指挥系统

  设立“大墅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林业工作的副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镇分管应急工作的.党委委员、镇分管农村农业工作的副镇长;成员:由镇包村负责人及各村(居)书记组成。

  值班电话:xx

  镇包村负责人按镇党委统一分工和镇林长制工作规定负责包保各村(居)林区、山场、林场森林防火指导工作。

  (二)各村(居)指挥系统

  各村(居)书记为本辖区森林防灭火指挥,村(居)分管负责人为辖区副指挥,各村(居)书记、主任为带队领导。各村(居)指挥系统要负责本系统内防火指挥及人员调度,遇到有紧急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镇森林防火值班室,并立即调度本系统人员,合理安排,按本应急预案处置。

  二、扑救系统

  (一)救援力量

  1、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调度镇应急灭火队伍,组成人员22人,组织指挥应对较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2、各村(居)应急扑灭火队伍:各村(居)要加大投入,备齐备足必要灭火器材及物资,组建村(居)10-15人以上应急扑灭队伍,加强日常巡逻,及时扑救辖区初发突发森林火灾,火情较大时,可请求附近村(居)及上级赶赴救援。

  (二)火情处置

  预警响应和应急响应按有关规定程序处置。火情处置一般流程:①立即报告;②组织扑火力量科学扑救;③做好扑火物资和扑救队伍调配。

  三、职责分工

  (一)应急保障职责分工

  1、镇级应急保障职责分工

  镇政府办:负责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灭火综合协调和联络以及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的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镇应急办:负责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灭火综合管理、组织协调、救灾保障和较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镇林业办:负责清明五一期间全镇森林防火监督和管理工作。镇派出所:开展清明五一期间森林火灾案件查处,负责火灾现场交通管制;确保森林防灭火救援车辆道路通行保障。镇卫生院:负责清明五一期间火灾受伤人员救治工作;镇中小学:负责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宣传活动;镇广播站:负责利用广播、有线电视开展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的宣传报道工作,经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审定发布森林火灾信息和扑救情况;镇气象站:负责提供清明五一期间森林火险天气预报服务,及时制作发布森林火险预报预警信息。

  2、村级应急保障职责

  各村(居)制定本辖区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组织辖区森林防灭火工作,配合镇级预案职责分工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相关工作。

  (二)加强督查检查。

  镇森防指会同镇纪检会在清明五一期间对各村(居)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查检查,确保我镇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

  四、值班备勤

  1、带班值班:镇村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值班表见镇政府办公室备案。

  2、值班职责:镇清明五一森林防火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待命。(镇森林防火报警电话:xx)

  3、物资调配: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清明五一期间扑火物资调配。

  五、纪律要求

  1、各村(居)按照镇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做好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灭火督导检查、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各项防火措施落实到位。

  2、遇森林火灾时,应科学组织指挥扑救,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3、不得动员老、弱、病、残、妇女、儿童上山扑火。

  4、要实行火场清理责任制,明火扑灭后要确定火场清理责任人,组织足够的人员认真清理和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清明节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16

  繁忙时节,因此森林火灾隐患将大大增多。为了有效预防我乡在清明期间森林火灾,确保全乡森林资源安全,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森林防火工作的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预防为主,防范胜于救灾”的思想,以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有效处理森林火灾事故为重点,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全力做好我乡20xx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使森林防火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森林防火工作的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村要听从安排布置,保证政令、信息畅通,抓好各自本职工作。

  2、以人为本,安全处置。森林防火工作一切要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出发,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不烧损村庄及森林资源的`重大损失。

  3、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物资准备,制定预防措施和扑火预备方案,加强扑火演练,确保战时拉得出,打得赢。

  4、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各村之间,干群之间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保障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安全。

  三、森林火灾的预防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各村要通过召开会议、散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宣传手段,深入农户,挨家挨户反复宣传,在交通要道、主要路口书写“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等宣传标语,做一些永久性防火警示牌,学校要给学生上好一堂防火课,使森林防火家喻户晓、户孺皆知,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2、加强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各村要组织护林队伍经常上山巡逻,在重要林区严禁火源进入,对重点山头、坟头要严看严守。在清明期间(4月1日至4月7日)在全乡范围内实施野外禁火。

  ①禁止进山人员携带火种进山入林;

  ②禁止在林区野外吸烟、野炊烧烤;

  ③禁止炼山造林;

  ④禁止在林区烧火、使用火把夜行照明;

  ⑤禁止在山上直接烧除因灾受损的断木枯枝,禁止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

  ⑥禁止清明节在林区上坟烧香烛、烧纸钱、燃放鞭炮和其它祭神用火。

  3、加强值班监测,及时发现火情。各村要坚持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保持政令、信息畅通。护林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及时掌握山场火警情况,确保森林火灾早发现,早报告、早扑灭。

  4、加强防火队伍和设施建设,提高防火水平。乡配备40人的专业扑火队伍,一旦发生火警火灾,扑火队员迅速到达待命,听从指挥。各村相应配备30人以上的应急扑火队,扑火队要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各村要在原有基础上配足长柄刀、手电筒等扑火工具,同时要做好交通工具、食品、医疗等方面的应急准备。确保扑火人员人身安全。

  5、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火责任。乡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对各村实行领导挂片负责。各村由村书记负责,抓本村的防火工作,并指派一名管理人员协助抓。各村要与护林员、村民小组签订责任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四、森林火灾的报警及扑救

  1、凡我乡境内任何单位或个人,遇有森林火灾,就近火速报告乡政府或有关部门。乡政府接到报警后半个小时内同时要向县政府办公室、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报告灾情、肇事者、起火原因、时间、地点、过火面积、组织扑救情况。

  2、乡政府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动员组织乡村两级扑火队伍赶赴火场指挥,发生火灾村的主要领导要组织力量参加扑救,相关村也要组织人员做好增援准备,必要时需做好动员其它力量和当地派驻单位援助准备。

  3、通讯联络:乡防火办、乡政府要指定专人守护电话,保证通讯畅通,随时掌握火情。

  4、车辆调配:乡配有专用车辆随时调度,保证扑火人员及时赶赴火场扑救,来回运送人员、器材,保证指挥协调用车。

  5、后勤保障:乡配有专门储存灭火器具、柴刀、灭火弹等场所,有专人保管,乡医疗卫生部门负责救助工作,发生火灾的有关村委会负责所有扑救人员的茶水、点心供应工作。

  6、森林火险报案电话:xxx

  清明节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17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积极有效预防、控制森林火灾,及时处置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理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政策方针,结合我镇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20xx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镇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林业站,值班电话xxx),由蒋祖荣同志兼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村成立相应的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以及《森林防火应急预案》,以书面形式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二、强化宣传,增强森林防火意

  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镇森林防火有关要求,采取召开各种会议、广播、宣传车等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增强防范意识。利用村村通广播、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刊出专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全民性森林防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落实“打早、打小、打了”的措施决策,教育广大群众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禁带火源进入林区,杜绝烧灰积肥行为。加强老弱病残、未成年人及五种人(痴、呆、聋、哑、傻)和精神病人及林区坟主的管理。在防火期间内,不定期下乡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并在防火的重要地段和要害部位设立醒目的、永久性的防火警示牌,提示人们进入林区,注意防火,减少森林火情的出现,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林业站必须加大力度,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检查督促工作,搞好护林工作,加大对违反“森林法”行为的人和事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的犯罪分子,确保我镇森林安全。

  三、完善措施,落实责任

  (一)层层落实责任制

  镇、村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工作的联防管理责任制,实行镇、村一把手负总责,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包山头,镇林业站人员落实到主要林区地段,准时掌握火情的第一信息。

  (二)建立完善保障组织机构

  1、建立后勤保障组。组长:xx,办公室:xx,主要负责资金、物资、后勤保障工作。

  2、建立医疗救助组。组长:xx,由卫生院负责实施。具体负责医疗药物、器具的筹备,受伤人员的救治和护送等工作。

  3、建立应急扑火队。具体负责火情、火灾等扑救工作。

  第一队队长:队长:xx,成员:xx;

  第二队队长:队长:xx,成员:xx。

  应急扑火队职责:负责在发生森林火警时,受指挥部指挥,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车辆保障:镇政府森林防火宣传车。物资保障:xx。

  4、办公室具体负责联系应急分队,做到一旦发生火情、火灾,人员到位、力量到位、扑救到位。

  5、建立综合协调组。组长:黎志明(党委副书记),成员:所有村干部。具体负责协调各村各小组工作,做好沿山路口的向导工作,督查指挥各项措施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

  6、建立现场保护组。组长:钟国光(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负责做好现场保护,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秩序等,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和火场事故调查,第一时间锁定嫌疑人。

  (三)建立完善值班制度及报告制度

  1、镇政府、林业站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凡涉及到的人员必须做到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

  2、一旦出现火警、火灾必须按程序上报(即村—镇—市),并根据情况启动预案,一律不准越级上报(除重、特、大森林火灾),切实做到通讯畅通和做好按程序报告工作制度。镇举报电话:xx、xx。

  (四)突出重点,严防死守

  林业站人员及镇、村干部驻村、负责的区域巡查,加大力度,排除一切火灾隐患,值守进山十字路口,坚决杜绝,制止有可能引起火灾行为的出现。

  (五)强化纪律,强化督查,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全镇不发生火情、火警、火灾

  1、强化纪律,各单位、各部门、各村必须认真落实好护林防火的相关工作。一旦遇到火情、火警、火灾要立即启动预案,凡涉及到的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党委、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就各位,立即投入到扑火抢救工作中,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对不听从指挥安排或者工作不到位,不落实,擅自离岗,临危退缩,贻误工作的必须严肃处理。

  2、强化责任追究,凡是人为因素,在本辖区造成的.火警、火灾的,必须分清责任,严肃处理。凡人为原因出现一起火警、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报上级处理。

  四、发生火情采取的应急措施和扑救路线

  一旦发生森林火警、火灾,立即启动预案,由起火村的护林防火领导小组,立即组织扑火应急分队和干群进行扑救,同时立即通过电话向镇林业站或镇值班室报告。相邻各村扑火应急分队应自觉加入扑火队伍中,进行扑火抢险。林业站工作人员或镇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带班领导立即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应急扑火队实施扑救。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老、弱、病、残及妇女儿童参加。火灾扑灭后,应派专人对火场进行清理,待余火完全熄灭后,才能撤离。各村将自己的扑火工具带回村上由村委会统一保管,镇上扑火工具由镇林业站集中保管,以备再用。

  五、森林火灾的调查处理

  发生森林火灾后,由镇政府会同相关村委会、派出所、林业站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记入档案。根据调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有功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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