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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时间:2023-03-13 08:56:14 读书笔记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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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4篇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需要写一篇读书笔记好好地作记录了。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书笔记头疼,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欢迎大家分享。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4篇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篇1

  哈罗德为探望病危的朋友独自行走87天,行程627英里的旅途经历。选择行走是为了给友人坚持活下去的希望和挑战。

  这一路的行走,激起了他对自身和儿子成长过程中缺陷的新认识,以及对多年生活的理解和对現实的接纳。他回忆起很多人和事:他的父母,妻子、儿子……神奇的旅途变成了一个人的朝圣。他最终实现的.是:心灵的自我救赎。他曾一次次的在心底对渐行渐运的妻子诉说内心的愧疚。“我欠你一个完整的故事,二十年前我亲手埋葬了我的儿子,这不是一个父亲该做的事情……”.

  不得不承认我们大多数人的生活常态就是如此:“无趣,一无所长,循规蹈矩地读书,坐一辈子办公室、结婚、退休,一辈子没有做过什么特别有意义的事情。”生活就是这样平常寡淡,既使偶然会有“失落时的自我否定;无助时的哭泣;骨子里的不甘平庸…”这些情绪大多也会像水中的泡沫即显便灭。

  多少曾经信势旦旦确定过的目标,却在实施过程中离自己渐远渐变;多少曾经积累的信念总是那么的不堪一击溃不成军……因为我们总是在怀疑或忘记出发的意义,总是在行走时忘记了来时的路。

  哈罗德行走的路程有无数艰难,也有过豁然开朗。他麻木过,困惑过、动摇过也感动过。他的行动激励了别人,也找到了自我救赎的方式。“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显得暗淡无光。然而每个人的生活又是独特的,每一个人都走在不同的道路上,每个人都在追寻自己的圣地”。

  哈罗德只是芸芸众生中的一面镜子。不是吗?我们每一个人都习惯两眼盯着外部的人和事,甚至热衷于评头论足,说三道四,似乎错误都是别人的,却不曾轻易发现并承认自己的不足和错误。因为我们不敢直面自己,不敢直视内心深处那个渺小,懦弱、自私以及卑微的自己。

  这一路是赎罪,也是对个人和生活的探索。这一段也教会我们,要好好珍惜自己生命和挚爱的人。

  “或许我们曾经放弃过,曾经失败过,不管过去怎样,我们只要一直开始就好了,所有的开始都会变成坚持”。

  认识我们生来平凡,也都不凡。坚守信念,一个永远朝着自己目标前进的人,整个世界都会给他让路。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篇2

  87天,627英里,没有精良的装备,60岁的老人就这样徒步穿越了大半个英格兰。

  这长途跋涉的87天,不仅仅是一个对身患癌症的奎妮的承诺,我想这更是哈罗德重拾生活之旅。作为一个“被抛弃的儿子”,“不合格的父亲”和一个“失败的丈夫”,每天的生活除了为活着而生活以外,哈罗德在心里想着一辈子就这样完了。这条朝圣的道路上,哈罗德学会了接纳自己,“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刚启程的哈罗德是木纳而拘谨的,不管任何事,他首先想到的都是别人的看法,当遇到越来越多的陌生人,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后,哈罗德学会了打开自己的心灵,回到了年轻时的那种对生活的热爱,对感情的追求。

  “原来只要知道寻找的'是什么,就往往能从身边随手拈来。”有时候人甚至连自己想要什么根本不知道,其实你那梦寐以求的东西就在你的身边,比如说爱情,亲情,友情,只不过有人没看到与它们要么错失了,要么遗弃了。“没有爱的生活不是生活”就像哈罗德与莫琳,年轻时的一见钟情,热烈的爱着对方,后来儿子的出生与死亡,让原本深爱着彼此的两个人从此有了深深的隔阂。87天的旅程,距离和点点滴滴的回忆又让他们找回了彼此。

  现实生活何尝不是这样,自己是一个怎样的自己,也许很多时候看到的都不是真实的内心深处的那一面,当对生活变得麻木了,对一切事物觉得理所当然了,我想活着的确是为了活着,一生也只是为了活着走下去了。我只知道当用心拥抱生活的时候,心会开始悸动的。

  刚着手看这本书时,初觉平淡无奇,越看到后面越觉得引人入胜,当哈罗德开始他的朝圣时,自己的心灵之旅也开始了。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篇3

  哈罗德一个人坚持87天走完了长途漫漫的627英里。这一路上他的信念便是:只要我还在路上,奎妮就不会死。

  由此可见,奎妮的病情是哈罗德出发的直接原因。我脑海一次又一次在想:奎妮是怎样一个人?竟值得哈罗德不远千里前去相见?

  文中第一次出现对奎妮评价的时是在第一章。哈罗德看见流畅又整洁的信时,回忆起奎妮做什么事都一丝不苟、叫人无可挑剔的样子。按理说有这样优秀品质的人应有光明的前途,可奎妮不尽然。

  哈罗德与奎妮第一次见面是在一个文具柜里。哈罗德临下班前,听见柜子门后传来阵阵抽鼻子的声音,这声音连续响了几次。他鼓起勇气打开那个传出声音的柜门,发现有个人背对他蹲着,紧紧地贴着墙。她的外套包在脊背上,绷得紧紧的。而这个人就是奎妮。

  奎妮一边抽噎一边跟哈罗德说她的工作都做得挺好的了,而且她有一个学位,可她不明白为什么老板纳比尔先生总要盯着她看,同事们都要取笑她。

  奎妮身材矮矮胖胖,走路时会支起手肘,弯下腰,扎稳下盘,像母鸡扇翅膀一样摇摇晃晃。酿酒厂里的几个同事包括老板在内,都以学她走路的姿势寻开心。

  尽管奎妮工作得十分出色,不出几天已经有消息说她为财务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进账,但这并没有减少逐渐蔓延到公司走廊上的各种模仿和讥笑。奎妮的无助和难过不由让我想起我的高中同学阿欢。

  阿欢其实长得挺好看,水灵灵的大眼睛,淡淡的远山眉,粉嫩的樱桃小嘴外加高挑的身材。她的.周围总是围着许多男生。

  文理分班后,我见她的次数越来越少,可每见一次,我总觉得她又胖了不少。我不断告诉自己这一定是错觉,直到一些风言风语传到我的耳朵。

  “2班那个胖子阿欢现在胖得走路地面都会跟着震三震,而且一到夏天就浑身汗味。”

  “我跟你们说,别看这胖子现在这个模样。高一刚入学时可是个大美女,追她的人还不少。”

  “现在都高三了,你还提高一。你这小子是不是有病。她现在这个样子,谁还敢追她啊。又高大又结实,男生都吃不消。”

  我听到这些风声后,立马去找阿欢,没分班前我们曾在一个小组,关系还不错,只不过分班之后各忙各的又加之没有手机,便渐渐疏远。

  阿欢笑笑跟我说没事,可我明明在她的眼睛里看到了一丝落寞。明明是天之骄子,都是被人捧在手心里,可现在却从云端跌落至尘埃,这该是有多痛啊。我紧紧地握住她的手,想给她一些力量。

  她拍拍我的手背,接着轻轻地回握着我的手,开口说道她妈妈在高二分班之后怕她学习跟不上,特意找人托关系买了一些补脑的药,价格还贵得离谱。这才吃了不到一年就变成现在这个模样了。药已经停了,可这身上的肥胖却没那么容易消失。“既然无法改变,那就坦然接受。”这是那个月朗星稀的夜晚,阿欢跟我说得最后一句话。

  直到高考结束,她还是没有瘦回吃药前的模样,不过整个人看起来精神多了。现在大学毕业后的她,身材也没有特别高挑,但正因为略带丰腴,更显成熟稳重。在工作上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的她很快就得到了领导的认可,升职加薪,一路提拔,早已在全国有名的上市公司站稳了脚跟,而那些曾经的男生又开始蠢蠢欲动。

  我曾开玩笑地问她是否要感谢青春里那段刻骨铭心的痛。隔着手机,阿欢爽朗的笑声直达我的心底,她说是要好好感谢那些深夜里痛哭流涕的日子,被嘲讽,被嫌弃,被鄙视的日子终究成为过去。正是那些不堪过往,才造就了现在年轻有为的自己。

  奎妮哭过之后,走出柜子时,已经恢复了神态,她顺了顺短裙,道了声谢谢后,便挺直腰板抬着头离开了。她打消了辞职的念头,更加卖力地工作,用自己的成绩证明自己的能力。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篇4

  一个人老了的时候,总会有些遗憾,有些悔恨。有些事情总是郁结在心头,挥之不去,又遗忘不了。

  哈罗德就是这样一个人。

  当他在那天清晨,开始踏上旅途,为了就是消解心中的这一点郁结的遗憾和悔恨。

  徒步去贝里克代表了什么呢?代表着哈罗德这一生从来不敢做的事情,从来不敢去争取的事情。名义上是去看望他的朋友奎妮,实际上是期望对自己人生的一个突破,一个和解。

  奎妮代表什么呢?奎妮本身就是一个遗憾,一个悔恨。当年奎妮帮他顶罪,而哈罗德却没有正式的感谢她。类似的事情,在哈罗德一生中不断发生,而哈罗德的选择却始终是逃避。

  当他的母亲离开他的时候,他没有去阻止。

  当他的儿子溺水的时候,他不知所措。

  当奎妮离开的时候,他避而不见。

  当他们夫妻关系出现裂痕,他也不曾去补救。

  哈罗德就像是一叶浮萍,随着世间的波涛起伏流转,看似随遇而安,其实就是内心软弱,提不起一丝改变现状的勇气。

  这世界上平凡的人千千万万,每个看上去平凡的人,说不定都历经了苦难。但是像哈罗德这样的,说实话,我并不同情。他的一切遭遇都是他自己造成的,当然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的父母给他的影响。

  但是我依然被哈罗德所感动,他的善良,他对莫琳的爱,他对儿子的爱,深深打动着我。

  莫琳对于哈罗德来说,是拯救他生活的天使,却也是毁灭他生活的魔鬼。哈罗德在看见莫琳的第一眼,就爱上了他。他们的第一次相遇就带着命中注定的色彩。

  她一眼就注意到了哈罗德。不可能看不到他,这个人在舞厅中央摇摆,仿佛要把体内锁着的东西都跳出来。她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人,母亲给她介绍的年轻人个个都了无生气地系着黑领带。或许是感觉到了她的目光,他突然向她看过来,身体继续摇摆。她没有移开眼睛,仿佛被粘住了,吸引她的是那种原生态的能量,他是一个完整的人。他再次停下,看向她,终于曲曲折折穿过拥挤的人群来到她跟前。他站得那样近,她能感觉到他身上散发出的热量。

  如今忆起这场景,她仿佛亲眼看着它发生:他微弯下腰,嘴唇贴近她的耳朵,伸手拨开她的一绺头发,才开口说话。这大胆的举动让她感觉到一股强烈的电流顺着脖子传上来,甚至今日想起,肌肤下仍能感受到那一份悸动。

  这一份相遇,多么美好。哈罗德对莫琳的爱是自始而终未曾改变的。即使莫琳对他恶语相向,对他冷漠,精神上折磨他。他依然深深爱着她。

  在一个人的旅程中,哈罗德每到一个景点城市,都要给莫琳买一份礼物,给她寄一张明信片。他经常要给莫琳打电话,即使莫琳对他冷漠,即使两人基本是无言以对,但是哈罗德依然在内心涌起要跟莫琳诉说的冲动。

  在旅程中,哈罗德不止一次遇到苦难,每次在苦难中,莫琳的身影总会浮现在他脑海。有时候跟莫琳的回忆让他轻松愉快,他记起他们新婚的时候,那么快乐,那么幸福。

  他想起刚结婚的那几年莫琳紧贴着他的身体,以及她双腿间美好的隐蔽。

  有时候一想到莫琳,却又觉得特别痛苦。他的痛苦并不是莫琳如何折磨他,而是他们之间的爱怎么会变成今天这样,为什么莫琳不再爱他了。他并不怨恨莫琳,而是深深地责怪自己,恨自己没有做好一个父亲,一个丈夫,从而导致今天这样的局面。

  哈罗德对儿子也是充满悔恨和自责的。他深爱着自己的儿子,却从来不知道怎么去表达。他连抱一下儿子都做不到,因为他的父亲、母亲从小就没有言传身教过怎么去爱一个孩子。

  哈罗德把儿子戴维的照片深藏在床头的抽屉里,是他抽屉里唯二的两张照片之一,另外一张是年轻的莫琳。

  当哈罗德来到贝里克的咖啡店,看到一对年轻夫妇抱着一个婴儿的时候,哈罗德第一次表达出了自己对儿子戴维的思念。

  她回头看向管理层和咖啡店里的其他顾客,直视他们的眼睛。他说:“我想要我的'儿子。”

  这句话让他身体整个颤抖起来,不是轻轻的战栗,而是从身体深处发出来的剧烈的震抖。那股疼痛撕裂胸前的肌肉撞上他的喉咙,哈罗德的脸都扭曲了。

  哈罗德是一个内向的人,他连跟妻子、儿子都没有表达过自己的情感,但是在这段旅程的最后,他终于说出了自己内心深处最痛的思念。

  对于儿子的去世,哈罗德的痛苦其实不亚于莫琳。莫琳因为戴维的去世,无法接受,开始变得精神不正常,一直在等待戴维回来。

  哈罗德其实也是无法接受,但是他只能埋在心底。莫琳怪他,连儿子的最后一面也不见。但是她不知道的是,哈罗德正是由于失去爱子的痛苦,才无法面对已经去世的儿子的遗体。

  这一段旅程,起因是奎妮,但是真正解脱的其实是哈罗德和莫琳。他们在儿子去世20年后,终于能面对自己的内心,面对现实,接受现实,跟现实和解。

  每个平凡的人,每个普通的家庭,都会经历这样那样的苦难。哈罗德和莫琳的悲剧之处,在于哈罗德在幼年时期的缺爱,导致哈罗德不懂得怎么去表达爱。

  当磨难出现的时候,哈罗德完全是消极的,茫然无措又放任自流,以至于事情越发恶化,最终酿成苦果。

  所以这段旅途,与其说是为了他人的极善之旅,还不如说是意外获得自我解脱机会。解脱的契机就是打断生活的常态,破坏了生活的惯性,使得自己能跳脱出来,从而能回头看,能有时间、空间去思考,从而直面痛苦,获得解脱。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篇5

  我外出上学时,只有寒暑假才会回家。没回家的时候,妈妈总是打电话一而再再而三的确认我的归家日期,每次到家都有一大桌美味佳肴在等着我。可待不了多久,妈妈就会嫌弃我睡懒觉,不收拾屋子,问我为啥还不回学校。

  妈妈是同一个妈妈,可为何差别待遇如此之大?读《一个人的朝圣》时,我亦发现了这个问题。莫琳是同一个莫琳,可为何对哈罗德态度变化如此快?

  莫琳擦好桌子、洗好衣服、铺好床单时,很庆幸哈罗德不在家。哈罗德在家,她大概又有更多的事情好忙活了。可这庆幸之情未过一刻钟,她又有些焦虑了,为啥哈罗德还未回家?他以前从不会这么晚回家。

  仔细想想上述的问题,不过是因为待一起的时间久了,会产生厌烦感。就像一成不变的生活,总要有点新鲜事才能与众不同。

  我拿起水杯,浅浅地抿了一口白开水,静静地继续往下读。

  莫琳想找点事情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可随处都是哈罗德的影子。给他打电话,电话又在楼上。找不到人,不知道他身在何处,莫琳内心开始慌乱,脑子开始乱想。

  忽然她的脑子里蹦出一个可怕的想法:哈罗德遗传了他父亲的老年痴呆,他会不会迷路?又或者没被人发现?莫琳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找到鞋子和钥匙就往门外冲。可冲到门外又觉得自己真荒唐,又回到门内。

  慌慌张张确实有些滑稽,可我却怎么也笑不出来。因为这种事情,我经历过,所以我懂。

  去年某日大半夜,凌晨1点左右,我朋友在微信里跟我说她的车抛锚了,停在了半路,真是倒霉。当时我已经进入梦乡,早上睡醒看到她发的微信被吓得半死。

  一个女孩子,三更半夜车子抛锚,想想都后怕。我立马翻身坐起,忙打电话,可只听到冰冷的女音:欢迎使用来电助手业务……气得我差点把手机扔了。

  那一整个上午,我都不在状态,实验频频出错,脑子总是走神,对同事也是爱理不理。满脑子都是我朋友的影子,她会不会出事?她该怎么办?我一边安慰自己她不会没事,可一边又静不下心来。直到接到她的平安电话,我才回到正常状态。

  当隔壁的好心人雷克斯打电话询问哈罗德有没有回家时,莫琳选择了隐瞒,她说:已经到家了。有人说这个善意的谎言是为了让雷克斯放宽心,但我更觉得这个回答是让莫琳自己相信哈罗德没事,相信他会平安到家。当时的莫琳内心定是无比惶恐,她怕哈罗德出事,她只能一遍遍自我安慰。或许这个答案本就是下意识的回答。

  当莫琳接到哈罗德的电话,她是欣喜的。终于,听到了他的声音。可当她知道哈罗德要走路去看奎妮时,她开始慌了。那么远的距离,他一个六十五岁的'老人竟然要走路去?莫琳一次次地阻止他,希望哈罗德从实际出发,她希望他不要去。

  哈罗德一副势在必行的样子,似乎只是告知他的妻子莫琳,而不是与其商量。莫琳生气、发怒,可电话忽然就断了,她的劝说于事无补。哈罗德还是上路了,她要去看奎妮,去那个遥远的地方。他相信只要他在路上,奎妮就不会死。

  可莫琳就可怜了,她一个人在家担心受怕忽,这件事对她来说却是噩耗。毫无疑问,莫琳是爱着哈罗德的,他和她一起牵手走过长长久久的岁月。

  可原文却在此埋下了伏笔:

  这么多年过去了,那些久埋的回忆,开始在她身体里簌簌发抖。

  回忆里的那些东西是什么?

  哈罗德、奎妮、莫琳之间又发生了怎样的故事呢?

  让我们拭目以待。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篇6

  “双脚泛着一层不健康的白色,几乎发灰;袜沿在脚腕勒出了一圈粉色的痕迹;脚趾、脚跟、脚背上都有水泡,有些在流血,有些已经化脓;大脚趾的趾甲像马蹄一样粗糙,近鞋头的位置还有一道蓝紫色的淤血;脚跟上起了厚厚一层硬皮,有些地方裂开了在流血......”

  如果你认为走路就是把左脚放在右脚的前面,再把右脚放在左脚的前面,刚刚引用的这段文字告诉你绝非如此。这就是哈罗德在连续徒步25天以后双脚所遭受的苦痛。所以作者乔伊斯说:“你以为走路很简单吗?但是这些原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非常困难;吃也是一样,有些人吃东西困难;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看起来简单的东西有的时候很不易。的确如此,如果不做任何的准备,连走路这样简单的事情都会让你苦不堪言。”

  没有徒步经历的人应该很难理解为什么说走路很难。可是读完《一个人的朝圣》,和哈罗德一起用87天来完成开车10多个小时就能完成的这段路,我所能感受到的除了自由、欣喜和感动,更加触动我的,是:“只有陷入真正的绝望才能重生;而在重生的旅途中,自己所要面对的别扭、纠结和痛苦又是如此深刻而不可逃避。”

  退休半年的老人哈罗德接到20多年前同事奎尼的来信,信中寥寥数语告知哈罗德她身患绝症不久将告别人世,特写信来和哈罗德道别。哈罗德不知所措立马回复:“祝你早日康复”,然后批了一件防雨衣穿上一双帆布鞋就出门去寄信。路过一个一个邮筒时,纠结于“早日康复”四个字太过于简单,他从一个邮筒走向下一个邮筒,然后在小镇尽头的便利店里,售货女孩告诉他:“信念会让一切好起来的,如果你坚持认为病人会好转,那么你就一定可以找到帮助她的办法。”听了女孩的话,哈罗德莫名其妙地认为如果自己可以徒步穿越627英里,奎尼就能活下来。他特意打了电话给奎尼所在的疗养院:“请告诉她,她的朋友哈罗德正在来看她的路上,她要等着我;我会走着过去,让她一定要好好活着。”于是一个人的朝圣之旅就此开始。

  87天,627英里,无数次觉得坚持不下去了,又一次次踏上征程。路上哈罗德与许多的平凡人相遇而后挥手告别,每一次离别似乎都成就了崭新的开始。旅店客人、骑自行车的母亲、斯洛伐克移民玛蒂娜、一群追随者,一条喜欢石头的流浪狗,甚至路边的花草和天边的云彩都给了哈罗德不同的启示和勇气。“他明白,在弥补自己错误的这段旅途中,他也在接受着陌生人的各种不可思议。站在一个过客的位置,不但脚下的土地,连其他一切也都是对他开放的,人们会畅所欲言,他可以尽情倾听。一路走过去,他从每个人身上都吸收了一些东西,他曾经忽略了那么多的东西,他欠奎妮和过去的那一点点慷慨。”

  徒步87天,最艰难的部分是什么呢?是体力不支?还是风餐露宿?读完这本书后,自己开始一个人早晚在公园独自行走2个小时,再细细回想哈罗德的这87天,慢慢的越来越体会到最艰难的部分应该是他一个在路上,必须不间断的回想自己的全部过往,想起自己这一生如此碌碌无为平庸不堪。长时间独自行走在路上,哈罗德才意识到自己面对生活的不如意,他逆来顺受,选择了用孤独和麻木的态度来对待一切。

  一个人徒步旅行,意味着一个人长时间的独处,可以掌控也最无法掌控的应该正是自己的思想,那犹如一场战争,没有硝烟没有敌我但一样哀鸿遍地撕心裂肺。在路上,哈罗德断断续续主动或者被迫的回想自己的过往,想起少年时期母亲的诀别、父亲的放纵、成年后儿子的叛逆和妻子的绝望,回想自己一直以来习惯性的静默。他会后悔自己没有在儿子无助时大胆的给他一个拥抱告诉他“我爱你”,后悔在妻子痛失爱子绝望时选择逃避。也许正是这样一幕幕的昨日重现,逼着哈罗德去想清楚:“自己是谁?儿子为什么选择自杀?妻子为什么会20年来形同陌路。”逼着哈罗德重新审视自己的人生。

  人生是可以选择逃避的,如同哈罗德这一生,面对生活中的种种不尽人意,他选择沉默来把自己置于孤独的自我空间里。而就在快要走完这一生的风烛残年,哈罗德突然有了第一次改变,突然有了逃离一切的.勇敢和果断。正是这样的一次变化,才让哈罗德开始如此重新思考自己的人生。或许这样的改变和调整为之晚已,或许任何时候,认真思考和审视自己的人生,都如同一次朝圣一样,神圣而隆重。

  所以,与其说哈罗德的这次旅行是拯救老友的生命,不如说他在借此来追寻真正的自我。将自己逼到绝境寻求失去的自我,一如置于死地而后生的自我突破,最痛却最有效。在绝境中,内心里的焦虑和卑微被一点点丢弃,那些被摧毁的激情和渴望开始慢慢复苏,行将就木的生命开始显现生机。每个人的人生都会有布满遗憾,每个人都需要直面痛苦,是选择郁郁寡欢逃避到老,还是早一天如同哈罗德一样勇敢的迈出第一步,而后再慢慢的解开生命中所有的心结?

  读完这本书,想起看了好几遍的电影《转山》。书中的哈罗德和电影里的张书豪都是最普通的平凡人,生活中的他们平淡无奇到微不足道,但是因为一个有点率性的决定从此自己开始一段让所有人艳羡朝圣之旅。

  他们的勇气和自由确实让你我羡慕,不过细细想来,更加羡慕的应该是这样的选择促使他们对世界、对人生、对生活有了不一样的感悟,也许经历和体验才是找到自我和超越自我的唯一途径,而让自己一生过得“真我”就是每一个人的朝圣之旅。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闲暇时喜欢看电影读小说。电影如同点心,书本则是主食。读小说,一个人,一本书,看似单调,但实际上却是一场精彩绝伦的舞台剧。导演是你,剧务是你、作曲是你,主角配角全是你,随着剧情的展开,一个人对着文字或载歌载舞,或举杯独饮,或兴高采烈或痛不欲生,一本书读完,自己仿佛经历了不一样的人生,会有一种不现实的酣畅淋漓之快感。如此来看,阅读岂不也算是一个人的朝圣!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篇7

  一人的朝圣,就是关于他——65岁的哈罗德弗莱的故事。他,毫无预兆毫无准备地就出发了,他用自己的双脚从西南到东北跨越了整个英格兰。读完他的故事,内心久久不能平静,有太多想表达的感受,有太多喜爱的句子(ps:共标记89处)。这注定又是将成为我不断向他人推荐的一本书。

  因为想说的实在太多,而自己平乏的文字还并不能表达内心真实感受。所以,暂且用几个词来概括这个故事了:温暖与难过,振奋与沉重,孤独与宽慰,失去与得到。这是一个关于救赎的故事,救赎的不只是一个人。

  1、温暖与难过

  故事的开头是美好的,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温暖的退休的老头,因为加油站女孩的一句话,下定决定通过步行来拯救老友。这是信念的力量,坚信只要自己还在走一天,对方就还会活一天。一路遇见的人的信任和支持,坚定了他的信念,他又信念又传递给病人,支撑着她努力活下去。故事中充满着温暖和感动。

  或许是这根想看着哈罗德不断走下去奎尼最终会怎么样的主线一直牵引着我们的好奇心地往下读下去。然而故事的结局却是那样仓促简单,就像整个行程的开始,突然,毫无准备,哈罗德最终没能救回奎尼,在读故事的过程中其实我们能猜到,但是亲眼看到整个结局,心里还是满满地难过。

  也许,这个故事一开始就不是为了结局而写的,而是为了过程——这段救赎的旅程。

  2、振奋与沉重

  这趟旅程是振奋人心的。让他穿越自我、走过社会百态、跨越时间和地理风景。天空中云彩的变化,脚下土地的变化,充满了新生与希望,行走在路上的自由的感觉对他来说太珍贵了,自由自在,他终于不再是以前的那个他自己了,再没有什么可以阻止他,让他再回到小花园里除草去了,他能将眼光集中在比自己伟大的事物上——神秘的大自然,他不断地挑战着自己,为自己小小的成就感到满足,也希望得到“赢得”戴维的认同和妻子的满意。

  然而,旅程并不是一直美好的.。在行走中,他一边探索着这个新奇的世界,一边又在回忆和后悔着过去。他是一个糟糕的丈夫,也没有做好父亲和朋友的角色。儿子的角色都做不好,不仅辜负了奎尼,他的父母不想要他,他还把和妻儿的关系弄得一团糟,他就这样走过了一生,没有留下任何印记,他痛苦不已。这样的哈罗德让我们看着很沉重很沉重。

  3、孤独与丰盛

  哈罗德是孤独的,他不是用英里丈量自己走过的路程,他用的是回忆。哈罗德是孤独的,没有人知道他行走的真正原因,他们都凭空猜测,没有一个人是对的;哈罗德是孤独的,他用力迈步,更像是为了逃避自己,而他要做的却是直面并克服了自己的短处,这注定是一场深埋于内心孤独的战斗。在旅途中,过去二十年就这样被抽丝剥茧、原形毕露,他再也无法躲到那些平淡无奇或陈词滥调背后,所有伪装都不复存在了。没有谁可以想象这样的孤单。

  然而,他的旅程又是丰盛的。加油站女孩、等待男朋友归来的护士、偶然出现又突然离去的小狗……这些一路上见过的人和风景,表面上看似很平凡,实际上却千差万别。在路上,他可以对一个陌生人表现出不是自己的那一面,或者很久之前已经失去了的那一面,甚至是成为一个自己“可能会成为的人”,这对他来说是充满感动的;在路上,他明白了他旅程的真谛,他既是一个伟大过程的一部分,又不属于这个伟大事物;在路上,他学会了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也正是在路上,这些人、事、景,教会他生活,在最艰难的时刻支撑着他走下去。

  4、失去与得到

  他错过和失去的那些东西:那个不再愿意与他对话的儿子,还有被他辜负了的妻子,疗养院里的父亲,丢弃他的母亲,一个在二十年前就已经证明了自己一篇真挚的朋友。给他换来的,是他无恐惧和沉默的童年,父母亲都不想要自己的痛,糟糕的妻儿关系,自己卑微的一生。

  而在弥补自己错误的这段旅途中,他的人生似乎在不断地变化。他开始接受陌生人的各种不可思议。一路走过去,他从每个人身上都吸收了很多东西,那些他曾经忽略的东西。随着行走,他更加思念妻子,更加想念儿子,更加感激奎尼。经历磨难后他又重获新生,重新认识自己,重新赢得妻子的爱。

  5、救赎与重生

  一段旅程,整个人生。行走中坚定与犹豫,振奋与痛苦,各种复杂情绪交织伴着他走过千山万水:道路、农田、森林、河流、狂野、荒原、高峰、深谷,还有数不清的人。他救赎的不只是他自己,更是身边的人和千千万万的读着。

  他看清了很多东西,看清了自己的人生,看到了自己的性格弱点。他通过对维尔夫的关照关爱,来弥补从前没有为戴维做过的事情,小狗的出现也把他与戴维联系在一起,在于小狗的相处中,让他更了解自己的儿子,小狗的来来去去,让他体会到失去的痛苦。通过旅程,他化解了与莫林间二十年的沉默与距离,唤醒了她最初的爱,换来了她的成全与支持,这是比什么都珍贵的。这段徒步之旅,他虽没能让奎尼活过来,但却让她带着笑容和满足离开。与其说是对奎尼的救赎,倒不如说是奎尼对他的救赎,让他走了这么远的路,终于找到了最重要的是什么。

  故事看完了,作为千千万万读者之一的我们,还要继续我们的生活。这段救赎之旅,哈罗德完成了他救赎的使命,接下来是我们要对自己进行救赎了,学会去爱,学会珍惜,学会感恩,学会接纳,学会包容,学会看这个世界。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篇8

  没有手机,没有走远路的鞋子,没有指南针,没有地图和换洗的衣服。

  哈罗德最后买了一只可伸缩的电筒。他告诉自己反正靠着脚上这双帆布鞋和手中这个塑料袋已经走了那么远,只要动动脑,牙刷和剃须刀都可以塞到裤袋里,止汗剂和洗衣粉可以放到另一个裤袋里。

  离开埃克赛特前他买了一本二手的野生植物百科辞典和一本大不列颠旅游指南。带上水和饼干,还有一管凡士林药膏,用来治脚。

  他在比克利的手工艺礼品店买了一套四个杯垫,上面印着德文郡的风景。为妻子选了一只按一按笔尖就会发出暗暗红光的圆珠笔。

  他把剃须刀和剃须膏忘在小旅馆的公共厕所里,也没有精力重新买了。

  玛蒂娜给了他两双徒步专用的袜子和一卷蓝色胶布,给他背上了一个空的登山包,在塞了个指南针到他手里。

  他买了防晒霜,药用棉,指甲钳,膏药止血贴,消毒药膏,水泡保护膜,肯德尔薄荷蛋糕。补充了一下洗漱用品,买了一盒洗衣粉,和玛蒂娜给他的.胶布一起整齐放进了玛蒂娜给他的背包。

  他给奎妮买了一块可以挂在窗上的玫瑰石英,给莫琳买了一只小树枝雕刻成的铅笔,买了两顶手织贝雷帽,是奎妮最爱用的棕色。

  他换了鞋底,买了一盒新的胶布,可以用到斯特劳德。

  他从垃圾车里捡到了一个破睡袋。

  他把洗衣粉给了一个学生,把手电筒给了一个找不到钥匙的女人,把胶布和消毒药水和梳子给了一位孩子跌破膝盖哭泣的母亲,把大不列颠旅游指南和植物百科给了一堆在克利弗山迷路的德国夫妇,把给奎妮的礼物重新包装。把给莫琳的礼物全都寄了出去。他留下了背包和指南针,因为它们不时他的,他无权转送他人。

  穿上了朝圣者们订制的衣服,脱下了那件衣服

  他遗失了指南针。

  他最后身无一物。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篇9

  历时半个月的时间,读完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是我读得最快的一本书了,但是读完总想说点什么,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索性就大概介绍下这本书吧。故事的主人公叫哈罗德·弗莱,他是一个65岁的老头,在酿酒厂做了四五十年的销售就退休了,为人谦逊,独善其身,从来没有过太高远的追求。

  正如书中所描述的那样:“哈罗德·弗莱是个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像是随时防备着前方会突然出现一道低梁,或是被人投偏了纸飞机似的。”

  “哈罗德从小就学会了安身立命之道——保持低调,做个隐形人。”小时候,哈罗德的母亲不辞而别,父亲便经常给他换不同的“母亲”,但他并没有真正感受过什么是母爱和父爱。

  成家后,他的婚姻生活也是不尽如意,儿子戴维患上了抑郁症上吊自杀,妻子由此便和他分居形同陌路人。在如此窘迫的境况下,他收到多年前的女同事兼好友奎尼的一封信,并告诉她自己得了癌症,不久便离开人世。

  从此,他便决定一个人上路,亲自把自己的回信交到奎尼手中,并一路不停地给奎尼的疗养院打电话寄明信片,让奎尼一定坚持等着他。一路上,他一边回味往事,一边自我反省,还帮助许多人分担了一些东西,可回想起自己的从前,对待妻子莫琳、对待儿子戴森、对待好友奎尼,他总觉得亏欠了他们好多,甚至很多都是无法弥补的东西……一路上,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深刻体会了外面的生活,虽然旅途中也常有同行者陪伴,却没有一个人能够走近他的心,真正地了解他,懂得他“在路上”的意义。

  从英国的.南部到北部,从金斯布里奇到贝里克,历时八十七天的时间,六百二十七英里的里程,哈罗德终于到达了贝里克的圣伯纳丁疗养院,实现了对奎尼的诺言,奎尼最终也安然地离去,哈罗德和莫琳的感情也重归于好。

  其实,整本书通读下来,让我一直都不懂的是,这本书为什么要叫“一个人的朝圣”而不是封面内的那句话“那么,我是谁?”朝圣往往不应该和“宗教”相关联的吗,而哈罗德并不是宗教信仰者啊,抱着这个疑问我请教了百度百科。

  百度百科对“朝圣”的解释是:

  朝圣是指教徒朝拜圣地的宗教活动。朝圣是一项具有重大的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通常,它是一个人前往自己信仰的圣地或其它重要地点的旅程。果然,“朝圣”的确是与庄重、信念、宗教有关。但这本书讲述的是主人公哈罗德在去看友人奎尼的旅途中,通过忆往事,自我反省,给自己心灵的一次洗涤,最终又重拾勇气,开始坦然面对生活。

  如果非要说这是一种朝圣,那就是哈罗德坚定了一种信念:只要他一直坚持走,奎尼就一定会活着,直到他到达目的地。严格来说,这的确是一种信念。但与其说是哈罗德为了“拯救奎尼”而开始“一个人的旅途”,倒不如说是奎尼拯救了哈罗德,如果没有奎尼的信,就不会有哈罗德“在路上”,就不会有他重新审视自我和面对生活的勇气,更不会有莫琳最终对哈罗德的原谅。

  坦白来说,我觉得这本书用“朝圣”来命名,显得过为沉重,如果叫“那么,我是谁?”,也许会有另一种意境吧,也说不定呢。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篇10

  因为保罗科埃略的《朝圣》才被这题目吸引,我想又是一个自我发现,探寻人生意义的旅程。因为《朝圣》带给我很多的思考,特别是其中的几个“灵操”,有的时候也会想起,让我们在无聊乏味的日常生活中注意到那瞬时的美好,嘴角不自觉的上扬,感叹一声:哦,人生,也挺美好!

  哈罗德只是出门将写好的信投递到邮筒,却因为寻找下一个邮筒,而越走越远。经过一个加油站,女孩不经意的鼓励却让他下决心徒步去贝里克。因为加油站女孩说: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哈罗德也坚持一个信念:只要他走,奎妮就会活下去!就这样哈罗德两手空空口袋里一封写给奎妮的信,就这样开始纵跨英格兰的徒步行走。路上遇见很多人,有鼓励的有泼冷水的。几次想放弃,几次又重燃激情、信心坚持走下去。途中哈罗德对自己的一生不断地回顾思考,家中的妻子莫琳同样在哈罗德离开后独自一人对两个人所走过的一生进行回味反思。曾经相爱的'俩人因为儿子戴维的自杀,各自的心结深藏心底,误会一天天加深,从此俩人成为生活在一个屋檐下的“陌生人”。最终在各自“独处”的思考中找回失去许久的二人世界,属于他们本该有的生活和幸福!

  还有,我想说的可能都在我下面的“字句摘录”里。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篇11

  《一个人的朝圣》讲述了一位65岁的老人哈罗德,收到近乎20年失去联系的老友奎妮身患癌症时写下的一封道别信,在震惊、悲痛中带着回信去投递,路上尘封许久的记忆零零星星不断浮现在脑海中,走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箱,在一处加油站停歇就餐时,受到一个女孩的启发,内心腾起一股信念,只要徒步从自己所在的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奎妮所在的最东北,那她便可以活下去。在没有计划、没有手机,甚至没有一双徒步专用鞋子的情况下,哈罗德仅是凭借信念历时87天、行走627英里,克服重重困难最终来到了奎妮的身边,见到了这位苦苦支撑等待他到来的老友,虽然这场饱含希望的徒步行走并没有挽救奎妮的生命,甚至相见时场面令人痛心,但是此番一个人的朝圣既是结束亦是开始。

  这一路,是发现自我的道路。当用一个窗帘隔开室内与外界的连接,整个人呆坐在一把椅子上,一坐一整天,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错过的不只是鸟语花香,还有人生的各种可能性。是奎妮的这封来信促使哈罗德走出家门,起初只是觉得回信的分量太轻便不断的走到下一个邮箱,后来当察觉到了内心的舒畅,体会到了自由的味道,尤其是萌生强烈的信念时脚下的步伐便更加坚定。这一路风餐露宿、食不果腹,哈罗德在行走的过程中欣赏着身边的美景,学会了辨识种类繁多的植物,掌握了通过日月星辰判断天气、方向和时间。一路上,哈罗德由最初的与他人说话含糊不清到可以侃侃而谈,目光从躲躲闪闪到可以坦然直视。一路上,哈罗德一直在和自己的身体做斗争,学着让身体和劳累、疼痛达成和解。一路上,哈罗德一直和肯定、否定两种不同的声音做斗争,在回忆带来的痛苦与现实中的艰难双面夹击的.情况下,他绝望到几近放弃,却又再次出发。

  这一路,是自我救赎的道路。哈罗德有一个不幸的童年,父亲酗酒、母亲不带一点眷恋的离开了这个没有温度的家,随后父亲带不同的女人来家里厮混,在他刚刚年满16岁时又被父亲赶出家门,这使得他的内心极度缺乏安全感,怯懦、敏感、内向。当儿子戴维出生后他实际满心欢喜,却不懂得该如何去爱,他羞于在儿子面前直接表达情感和爱意,总是显得冷漠、自私,甚至冷血。在亲子关系出现问题时,他的第一反应会是像鸵鸟一样躲避。在戴维自杀后,他陷入到了深切的自责与悔恨中。一次酗酒后他去酿酒厂砸了凶残老板保留的母亲遗物,是他唯一的好友奎妮为他顶罪,但是他却没有勇气站出来说出真相,在奎妮被解雇离开时,也没说过一句对不起,亦或是谢谢。当无法面对这些时,遗忘便成了最好的止痛药,正是这一路的行走让自己内心的爱意再度涌出,虽然痛苦但是能够直面曾经的错误,渐渐平静的接受自己。

  这一路,是爱回归的道路。哈罗德与莫琳曾经也是一对恩爱的夫妻,在儿子戴维自杀后,双方都难以承受那份撕心裂肺的痛楚,由最初的不断争吵到最后的形同陌路。当恨与责备成了常态,爱不但不会再次出现还会被忘却。在哈罗德最初离开家时,莫琳对这一疯狂的举动表示不理解,愤怒、焦虑、不安,后来经过认真的思考内心逐渐平静下来,发现了那些过错原来不只是出现在对方身上,发觉了哈罗德对儿子和自己深沉、细微的爱意。于是莫琳由客房搬回了主卧,重新整理了衣柜,将两人的衣服相互搭配并挂在了一起。点瓜种豆,再次将荒废的菜园子打理的生机勃勃。拂去岁月的蒙尘,原来自己内心深处对丈夫依旧充满了爱意。哈罗德在这一路的走走停停之间,大脑不断由一个个昔日的生活片段填充,他对妻子和儿子的爱逐渐复苏,是生活的苦难遮挡了最温情的记忆。

  掩卷而思,感觉自己也跟随着哈罗德的脚步行走,灵魂也随着他的救赎得到了净化。哈罗德,一个性格上有缺陷的普通人,就是凭借一个让众人看来近乎疯狂、妄想的信念,给自己、妻子的生活带来了重生,也促使奎妮和死神做着顽强的斗争。这一路,与其说是一个人的朝圣,不如说是芸芸众生行走在人生道路上去朝圣的一个缩影,信念有可能成就一番事业,实现一个梦想,践行一句诺言,履行一份责任,亦或是扮演好一个角色等等。人生这条朝圣路充满着未知,需要勇气,去面对悲欢离合甚至天灾人祸;人生这条朝圣路充满着孤独,需要智慧,学会与自己和谐相处、学会在众说纷纭中坚持判断、学会拒绝诱惑不忘初心;人生这条朝圣路充满着平淡,需要激情,给漫长、平凡的岁月不断赋予色彩和意义。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篇12

  走,是最简单的事情吧,如果走路让你横跨大半个英国,身边没有什么专业的徒步工具,目的地有一位随时可能离开的癌症老友在等你,你会觉得这很简单吗?主人公B,是怎么做到的?

  B是一个平凡的中老年男性,有一段失败的婚姻,妻子与他分房睡,彼此见面,不交流,他退休闲置在家,儿子“不能原谅他”不回来看他,有一天,他突然收到一封,英国北部疗养院寄来的信。信是一个二十年前的好朋友奎妮写来的,她得了癌症。他听了很震惊,感念老友的好,想为她做些什么,“她一定在等我”于是,他走了起来,走到邮筒,想起没拿手机,妻子也不会认同的,是不是开车去更好?已经走在路上,目标的天平在他心里倾斜,于是他继续沿着公路向前走,直至人烟渐稀,他,走出了死水一样的生活。

  说走就走的旅行开始了,都带有罗曼蒂克的氛围,单纯出于一种关怀于一个目标,不要在意出发的方式以及准备的物品,当你走在路上,你已经启程。

  我现在在最好的年纪,有无限的未知与可能,都想做些什么时,如果繁琐的准备他人的冷眼不解,自己内心的动摇,阻止我前进的脚步,不妨什么都不想,先走起来,走起来,在发现,我已经在路上了。

  旅行迷人的地方,不只在于欣赏不一样的风景,还有结识不同的'人,B的路程中,见到风格各异的人们:加油站用一个故事给B信念力量的胖女孩;B身体不支,照顾她的失恋的女性;第一个加入B的行走路程的小伙子;激进的商人;温和知性的女人;赞许鼓励的路人……B的故事,丰富了他们的生活,他们精彩了B的旅程。

  形形色色的人,都是彼此生活上的过客,B,在朝圣大军离开自己后。领悟出的:他的脚印无论多坚定,还是会被雨打风吹去,就像他从来没去过那些地方,见过那些人,一回头就已经再找不到来时的路,看不到他走过的痕迹。

  小说精彩的地方,不仅在故事情节和思想感悟,对环境的描绘,也同样细致迷人:新发的枝叶蓊郁厚重,在树顶聚成一片华盖。一云云黄黄色连翘,一道道紫色南庭霁,都叫人惊诧不已。嫩绿的杨柳风中微摆,流光溢彩。第一批马铃薯芽冒出了头,矮矮的醋栗丛上挂满细小的苞蕾。就像莫琳戴过的耳环。

  想了解更深,请到书中来!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篇13

  什么是信念,信念总让一些不可能的事变成可能,信念总会孕育奇迹~

  看完哈罗德的旅行,又看奎妮的等待,始终没能看透哈罗德对奎妮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感,如果是友情,何苦不远万里徒步穿越英格兰,难道真的是不甘平庸,想要轰轰烈烈不留遗憾?如果是爱情,缘何沉寂二十年缄口不言,缘何从不愿透露半点对奎妮的情感?难道是两个人都太理性,清晰的认识到爱上了一个错的人,以至于彼此达成默契,让爱沉寂?

  面对死亡是需要勇气的,很佩服疗养院里的每个人,每个人身上都有一段故事,每个人面对死亡都似乎“毫不畏惧”,这或许就是绝望的勇气吧!

  心有信念,无所畏惧。所有人都将哈罗德视为信念,他不到我不能死,然而只有奎妮等到了,要知道,奎妮的状况似乎比所有人都要糟糕,为什么?我想,真正的信念可以给予你无限的力量,真正的信念来源于自身,哈罗德能跨越整个英格兰,不是因为他多么想救奎妮,这只能是他上路的一个动机,或者一个理由,真正支撑他走下来的,是他对自己的`不甘心,对自己这一生的不满意,是他想要给自己画一个他自认为满意的句号;奎妮之所以能比其他人坚持更久,直到哈罗德到来,不是因为她就那么期望见到哈罗德,而是源自于她内心的愧疚,她想赎罪,她想要确认哈罗德是否愿意原谅她,虽然这只是她一个人的救赎~

  信念有多强烈,力量就有多强大,因此,你才是一切的源泉,对与错,好与坏,坚持与放弃,成功或失败,都源于潜意识里的那个你并不熟悉的你~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篇14

  《一个人的朝圣》从名字上就能知道其文章中的内容,一个人向着目标前进,向着既定的方向努力,这或许是对它最好的诠释。最后看着看着终于明白了朝圣是什么意思。这本书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哈罗德弗莱,已经上了年岁,过着孤独的生活,身边没有朋友,陪在身边的妻子也和自己过着类似分离的生活,平淡的日子,被一封好朋友的信掀起了波澜。这个朋友患了癌症,临别之际,想起了好友,而哈罗德弗莱看到信之后,就写了一封回信给她,本想在就近的邮局邮给好朋友,但是想着想着一种神奇的力量驱使他不断向前。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文中的他是落寞的,是无奈的,身边既无子女也没有朋友,上了年纪的他和自己的妻子关系也不好,后来慢慢的才读到原来他妻子疏远他是因为对儿子死了的这件事还心存埋怨。如此年老的他,竟能自己徒步走了这么远、这么久,边走边回忆,边走边发现新的事物。其实,最后他也有过似乎想放弃的时刻,但是家人的支持使他战胜了困难,人之所以为人,有时难免有懈怠或是退缩的时刻,但是能成为人物的关键是他有战胜退缩、战胜自己的.能力。随着小狗的加入,朝圣者的加入,正如哈罗德所说,什么人都有。他们搅乱了哈罗德的步伐,旅途充斥着矛盾和商业的气息。哈罗德在人群中感到孤单,唯有夜里独自徘徊才能让心得到自由。好在最后身边的人都走了,连小狗也离开了他,终于他又能像以前一样,自己走在信仰和朝圣的路上,恢复了身体和心灵上的绝对自由。当他不远万里到达目的地时,也没能唤醒沉睡的朋友,但是他得到了人生的令一种境界。丧子之痛如何放下,我无法想象,但幸好,莫林原谅和理解了哈罗德,也放过了自己。

  读过之后,喜欢这种淡淡的风格,淡淡的温暖,但却传递着坚决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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