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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百年孤独有感

时间:2024-06-22 17:25:43 读后感

读百年孤独有感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百年孤独有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读百年孤独有感

读百年孤独有感1

  拉丁美洲作家马尔克斯的名字是和魔幻现实主义联系在一起的。而《百年孤独》就是他展示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的代表作。读过他这部作品的人都忘不了他极善用绚丽而无羁的想象构造出一个仿佛神话中的世界。

  马尔克斯幼年生活于哥伦比亚沿海小镇。外祖母在夜间经常为他讲叙民间传说和印第安人的神话。反映于创作之中,就是他那种“幻想而又不失真”的魔幻风格。

  《百年孤独》还是马尔克斯采用外祖母那种“不动声色的讲着许多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的方式进行创作的第一例。为了这个漫长的“百年故事”,他想了十五年,而后因为目睹一个老头带着一个小男孩去见识冰块(那时候,马戏团把冰块当做稀罕宝贝来展览)的场景而开始动笔,《百年孤独》使他真正享受到写作的快乐。而他往往十分重视小说的第一句话,因为他认为这决定着全书的风格、结构,甚至篇幅,故而《百年孤独》开头的这第一句话也同样含有这种神秘的'信息:“多年之后,面对枪决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人们为此发明了一个新时态名词“将来过去式”来为之命名。马尔克斯真正动笔写作《百年孤独》仅花了还不到两年的时间,然而这之后他就引起了世界文坛的一次“爆炸性”的事件,魔幻现实主义的“蘑菇云”让全世界的读者为之震撼不已,痴迷而吃惊。

  《百年孤独》中讲叙的一切都具有令人不敢置信的奇妙效果,其中糅合着印第安人的传统信念和意识,比如认为人的死亡是因为河水或石头在召唤人的灵魂等等,以及阿拉伯的神话。在小说中,万物有灵,人鬼共世,时空上则迂回,迷离以表现人生的轮回,他还相信预感和预示的作用,以此为以后的故事发展埋下种种神秘的伏笔

  《百年孤独》被评论界赞为“二十世纪用西班牙文写作的最杰出的长篇小说之一”。其作者马尔克斯获得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成为拉美小说界的“掌门人”。

  《百年孤独》是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文学最著名的代表作。

读百年孤独有感2

  家族中的第一人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人被吃掉。——题记

  每个人都是孤寂的。无论是你正在酩酊大睡抑或是思考着难以回答的问题,还是与畅谈未来。一阵欢闹过去,终会面临孤独。这并不是一个让人逃避的词。

  也许你会对它带着一份恐惧,一份害怕。但它还是来临了,迈着悄悄的步伐向你靠近。它并不是掠杀你笑颜的魔鬼,而是可以与你卧膝长谈的知心。它与时间是共同的人生倒数器,但并不可怕,反而使你的内心得以沉淀,当你去掉外表的浮华与暴躁,你会得到新的东西,开启一个新的世界,到了那时你就会一如初生的模样,好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对世界充满了好奇,不再会有害怕束缚着你,你会尝试,会去探索,回去发现,他人与本我。

  《百年孤独》中的每一个人,都代表着过去与将来,起源与发展,开端与结束都在孤独的各自中画地为牢如同野蛮人般的,没有爱的地域,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百年孤独》里的一个家族的兴荣好似一个微型社会一般,但七代人的生与活却被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刮走就好像一滴水融入了一般这百年家族也随时间的洪流逝去得了无音讯。阿玛兰妲她以自己独特理解的爱固守一生,安静、神秘、深沉。所以她的历时百年的孤独全是为了珍藏守护一份神秘之爱。她越是醉心于寿衣的缝制越是表明对那份爱的历久弥坚。美人蕾眉黛丝,她是只有自我任性而为清心寡欲不为世俗沾染的一个至美的.绝对的孤独体。所以她的终结是那么的奇幻超绝。双胞胎恶作剧颠倒了名字,长大后性格体征行事作派大不相同,唯一相同的是各自孤独,当何塞。阿尔卡蒂奥第二扑在吉普赛人的羊皮卷上死去,另一边的奥雷里亚诺第二也同时终结了生命,人们惊异的发现两具尸体是如此的相像,当晚烂醉的埋葬工人糊里糊涂的埋错了各自的位置,一切还是回到了原本的样子,因为孤独的宿命如此精确无误…奥雷里亚诺。巴比伦。在飓风中解读了羊皮卷所有秘密,那个时候他才明白,孤独已经不是一个人而是整个家族整个马孔多,孤独到脱离整个世界消失得干干净净,连记忆都没有。

  以七代香火,百年历程,为时间轴,以马孔多小镇南美洲历史民间奇幻铺展空间,以吉普赛人羊皮卷预言为线索,去证明一个孤独的命题,没有爱情必定孤独,但是爱情总是那么的遥不可及,除了孤独你可能什么也抓不住。

  在读《百年孤独》这本书时,内心涌起一种类似于平静恬然的快乐。就好像我知道人终究会衰老死亡,但在照耀到阳光的瞬间,仍然忍不住微笑。一切就好像放刚刚睡醒的午后,我躺在地上看着墙上时钟一分一秒走过。内心平稳而安适。

  矫情一点的文章里经常会看见,在这个城市里,寂寞泛滥。其实吧,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存在。无论是我们出生、我们成长、我们相爱还是我们成功失败,直到最后的最后,孤独犹如影子一样存在于生命一隅,时不时地出来提醒你一下它的存在。它说上一句笑话,你就不知道如何是好。

  有阳光也有雨水,有爱情也有孤独。其实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何必花那么大的心思去抵抗它呢?写一本书,做一次爱,去一个好地方,爱一个好姑娘,赚一百万以后再赚一千万……这些都不错,但不要把这些变成抵抗孤独的武器。不不不,各种各样的体验都不过是生命的一部分,但不应该是作为战斗的筹码白白被牺牲掉。孤独无法抵抗,孤独无法遗忘,孤独不会随着时间的过去而变老衰弱,孤独不会因为爱人增多而变浅薄苍白,孤独它在这里,不动不逃,偶尔出来说几句冷笑话。

  孤独随时出现,我们能够怎么办?那就附和它笑几声罗。仔细想来,它并不是什么残酷的敌人,它在我们很小的时候就陪伴着我们,而且将不离不弃陪伴到死神来到。它提醒我们珍惜眼前,它督促我们体验人生,它使我们在成功的时候可以清醒,在失败的时候淡然一笑。它让我觉得许多东西值得试试看去争取,也让我觉得许多玩意没什么大不了的。有些东西,从出生到死亡,别人无法体会,无法替代,无法夺走——孤独就是其中之一,它流动在我的血铭刻进我的骨,它时而让我活的热烈,时而让我安静无奈——但我很高兴我比想像中容易地接受了它,它让我在一个人的时候,知道自己是谁。

  浪漫是接受并享受无法改变的结果,浪漫是敢去玩一场必输无疑的美好的仗,浪漫是情有所用,心有所属,但同时不会遗忘自己是谁:请容许我介绍一直在教我如何浪漫的朋友,它的名字叫做孤独。

读百年孤独有感3

  “无论走到哪里,都应该记住,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即使最狂乱且坚韧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瞬息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这是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中写的一句话。再美好的情感最终也会破碎消逝于风中,就如白骨成灰散入那一抔黄土,只剩下孤独在凛冽的寒风中怒号呼啸。

  “这个家庭的历史是一架周而复始无法停息的机器,是一个转动着的轮子,这只齿轮,要不是轴会逐渐不可避免地磨损的话,会永远旋转下去。”在书中,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个成员都是孤独的,甚至可以说他们之间没有任何联系。整个家族被血脉连接,却像是一盘散沙,不似藕丝,藕断丝尚连。他们按部就班地活着,就如同皮影人,在命运的操纵下演绎人生,推动着整个家族的走向。

  他们的命运也无不凄惨,家族第一代人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被绑树下死,第三代雷奥里亚诺·阿塞被枪杀,第五代何塞·阿尔卡蒂奥溺水而死,第七代罗德里戈长出了尾巴被蚂蚁吃掉等等。其他人几乎都是死于孤独。他们逃脱了战争和暴力,却逃脱不了孤独。

  故事有些荒谬,可从全局观之,孤独就像是一只无形的手,随时随地跟在他们身后,在他们脆弱或欣喜时扯他们一把。或放大他们的悲哀,或让他们从天堂跌到地狱。孤独在嘶吼着,野兽般欺凌着这些可怜人,看他们哭泣的泪水欢欣地挥舞着手臂,贪婪地享受他们的惊惧。

  起初看这本书,复杂的'人物关系成了理不清、解不开的线团,故事更是让人觉得荒诞不经。但在了解作者后,发现马贡多小镇发生的这些扑朔迷离之事,不过是现实生活的一种艺术反映。

  我们赤裸裸地来到这个世界,眼睁睁看见亲人友人随着我们个子拔高,年龄增长,把半只脚迈进了鬼门关,亦或是已经沉睡在厚重的棺木中,在不见光日的土壤下安眠。面对他们的离去,我们能做什么呢?也只能默然接受,然后再次回到孤独的生活中。算不上经历什么沧海桑田,不过是历经了几次聚散离合,而那些熟悉的陌生的,以前熟悉现在又陌生了,以前陌生现在熟悉了的面容,待许多年后,又能记得几张?

  平行线没有交点,相交线也只有一个交点,相逢相别各走天涯,即便相别再相逢,也只怕黯然神伤叹不识。当以往不复,又何必相忆。我们孤独地生,孤独地死,孤独地活着,不正是孤独永恒吗?

  人生来孤独,却不能畏惧孤独,否则,便是一脚踏入深渊,直直跌入万劫不复中。我们没经历过刀光剑影,也不用颠沛流离,却同样被孤独的枷锁桎梏。我们无畏,我们只能无畏,与其红着眼回顾过去,感叹索然无味,倒不如拼上抛颅洒血、刀剑饮血的万丈豪情,在孤寂漆黑的魅影重重中杀出一条通往光明的血路。哪怕慷慨就义,我们也无所畏惧;哪怕粉骨碎身,我们也咽下懦弱。

  王国维先生“人生三大境界”中第一重便是“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这一个“独”字,不就是体现的孤独吗?可见,人须耐得住孤独寂寞。

  孤独的人生被化不开墨水般的黑暗笼罩,不过是踽踽独行一场,而当你穿梭过蒙蒙迷雾的尽头,尽受孤独的滋味腐蚀身心的苦痛时,又总是有一束光亮照进心窗,划破云层,驱散孤独,直直洒下温暖。

  纵是百世孤独,也不过踽踽独行,有何可畏?纵使我们孤独地生,孤独地死,我们也要活得恣意潇洒,活得自在逍遥。孤独只是恐惧的影子,我们甩不走,却也不会拘束于此。

读百年孤独有感4

  就在上个周末,我将《百年孤独》看完了。百年孤独是一本世界名著,我在读它的时候花费了不少时间,因为里面的故事情节,人物剧情等,都要用一个外国读者地方身份去翻译,下面常常备注着他国语言,风俗习惯的,实在是难懂,所以我只能细嚼慢咽,慢慢品味这本经典名著了。

  作家马尔克斯是一位魔幻的现代主义作家,这本书所表达的孤独,一个家族的百年历史,让人不寒而栗,每一个叫孤独的字眼不断从书本里面涌现出来,我看着也跟书里的'故事一样纠结,一样想从情节中解脱,但是我不能,书本中的人物更加不能,因为生命中的故事是注定发生的,被故事选中,没资格懵懂。

  书里最深切的是考验人们内心深处的爱,但是他们大多数用冷漠,无畏的姿态将它表现出来,甚至是宣泄着自己的孤独来索取爱,索取他人的关爱,这似乎应该称之为怜悯,触及人们心灵最脆弱的地方,最温柔的部分,都是这些东西会被现实的物质所磨炼,到最后也许什么都不剩下,谁也没有理由理解你的冷漠,自己的内心应该具备自我温暖的功能,甚至要做到主动去温暖他人,关爱他人。

  看完这本书的我还在书中的情节里久久不能调整过来,也许这是这本著作给予我的反思吧。《百年孤独》是一本值得解剖的著作,我将它珍藏着了,说不定哪天又想看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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