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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读书心得

时间:2024-04-26 12:26:53 读后感

初中读书心得

  我们有一些启发后,就十分有必须要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有利于我们不断提升自我。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能感染读者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初中读书心得,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初中读书心得

初中读书心得1

  《每个孩子都能成功》这是一本西方教育名著,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著名的学习问题专家托马斯·阿姆斯特朗先生,他进行了15年深入的调查研究写成的经典教育专著,他的研究成果表明,实际上根本没有天生的所谓学习上不行的孩子。绝大部分也是世人带着有色眼镜看待的结果。

  《每个孩子都能成功》这本书中谈到一个活泼好学的六岁小姑娘,当她第一天入校时是何等地激动。她已习惯于把时间花在小池边与朋友们画画、戏水、堆砖和唱歌,在入校第一天这么一个有纪念意义的日子里,她充满了期待,她期待能在四周走动走动,她期待能了解一些事物,她期待学校能随处歌唱、玩耍,她还期待着能与其他伙伴在一起自由自在地交流。然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她发现自己生活在一个不得不长时间坐在座位上的世界里,在那儿,她必须去解析老师复杂的说辞,眼睛必须一眨不眨地盯着味道怪异的书本上那些细小而又弯弯曲曲的数字与字母。当她在老师面前表露出自己的失望与迷惑时,老师就建议她去专家那儿做个检查。于是,她就接受了挑、串、刺等一系列深入检查后,又被人认为是彻头彻尾的“痴呆生”。

  还有一个叫比利的孩子,总是喜欢发明令人匪夷所思的玩意儿,例如让水沿着水槽流下,带着乒乓球滚入洞槽,轮番撞击数只铃铛鸣叫,使一头玩具小猪旋转起来,最后进入玩具鳄鱼嘴里。这样,一个鳄鱼似的小切削器便被启动了,你可以在里面削铅笔。他发明的一些其他机械,也是既富创造性又有实用性。然而,比利还是被勒令退学了,他似乎不会按学校的规定的方式办事,他甚至不会计算房间的面积。

  实际上像《每个孩子都能成功》一书中的描述的这些外国孩子,在我们中国的现实生活中又何尝少呢?在北京,一位叫李圣珍的老师,好几年来,她已经将来自全国的50多个家长和老师认为在学业上无可救药的差生转变成了人见人爱的好孩子,来李老师家之前,有的孩子在学校考试几乎门门都不及格,有的孩子上到小学四年级,数数还超不过20,有的孩子一见到书本就想撕……在李老师的教育下,这些孩子在学业上全部脱胎换骨,全都有了长足的进步,有的一跃成为班上的前五名,有的当上了三好学生,还有的已经考上国内重点大学,有的还赴世界一流大学留学深造。

  同托马斯先生有异曲同工之妙的是,李圣珍,这位被中国教育界誉为“拯救差生的圣手”的本土教育家,在谈到她的教育经验时,她语出惊人:世界上不愿意学习好的孩子根本不存在,学业差只是教育不当的结果。

  “学业残疾”这一概念应该换成“学习差异”,成千上万的被认为有“学业残疾”的小孩,并不是真正的残疾,而是他们有自己独特的学习方式,而老师和家长并没有认识清楚。而且,数以百万计的孩子,之所以在校学习未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患有学校恐惧症或厌倦教室,是因为没有谁认识以及开发他们应该在学校表现出来的东西,也就是说他们特有的'天赋与才华被教师和家长的傲慢与偏见彻底泯灭和忽视了。《每个孩子都能成功》一书正是认真探析了学习这一重要的教育现象,介绍了如何去发现孩子个性化的学习方式以及介绍了帮助孩子提高学习成绩的七种不同的方法。

  对我们了解学生的学习心理,促进教学科学化意识的提高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样的匠心独到的指导,无论是对孩子正在接受厌学煎熬的孩子的家长,还是差生的父母,或者是学习成绩优秀的小孩的家长,都有开阔思路、纠正偏差的效果。这本书值得一看。

初中读书心得2

  书里有一个个的小故事,书外有一次次的细体会。读遍全书,对不同人物有同情、怜悯、憎恶,所有人物都让我有“哀其不幸,恨其不争”之感。

  书中的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描写一个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把他对生活的感受和心理幻觉杂糅一体,用人物自叙的方式揭示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端。狂人出身于封建士大夫家庭,深受家庭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造成了对社会的恐怖心理。他认定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封建制度是“吃人”的社会。半夜查看历史,看见“满本都写着两个‘吃人’”;他对吃人社会发出勇敢的挑战,相信将来的社会“容不得吃人的人”,喊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作为鲁迅的第一篇白话小说,以冷峻的笔调,通过狂人之口叫出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响亮的战斗的声音:几千年的封建礼教在任意道德掩盖下吃人的本质,必须彻底催毁!这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是鲁迅投向旧社会的一颗猛烈的精神炸弹。

  《药》是以1907年民主革命英雄秋瑾起义为背景,经过艺术加工和典型创造而写成的。小说描写了革命者流血牺牲而不被理解,他们的鲜血反被做成人血馒头去医治痨病这样一个旧民主主义革命的悲剧,。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小说末尾以坟头比喻阔人祝寿的馒头,其中的暗示意味就更加深远令人警醒了。小说的全篇笼罩着浓重阴冷的气氛,也是作者为突出人物和主题而成功营造出来的,便吃人血的故事更具有震撼人心的效果。

  鲁迅小说的代表作——《阿q正传》中的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但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不能真正觉悟,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阿q性格极其复杂,充满矛盾。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妄自尊大;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表现出某种自发的朦娩的革命要求,而又受到封建传统观念和正统思想的严重影响。但作为他的主要性格特征的是他的“精神胜利法”,即在接连不断的失效中随时幻想自己是胜利者,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这种精神胜利法使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悲惨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表现农民在封建制度的压迫和腐朽的传统思想的毒害下人性的扭曲,揭示了旧民主革命的脱离群众和不彻底性。

  鲁迅先生一生为真理与自由而斗争,他生活在黑暗世界之中,但却独独保留了一双光明的眼睛寻找太阳。先生以辛辣讽刺的文笔批判社会的黑暗,以生命找寻革命的道路。他不仅是文学的先驱者,更是一民热血的革命家,他用自己的文笔来传播先进的思想,呼唤中国的崛起。《呐喊》让我更加深沉的认识到鲁迅先生。

初中读书心得3

  一、作品及作者简介

  《名利场》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和幽默大师萨克雷的代表作。作者以讽刺的手法和辛辣的口吻,创作了该部副题为《一部没有主角的小说》,即现代所说的“非英雄”题材的典型批判现实主义文学作品。该作品主要叙述了在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社会,两个出身、性格截然不同的女子跌宕浮沉的人生历程:一个是穷苦画家和法国舞女的女儿蓓基·夏泼,她出身卑微,聪明精干,但虚荣心重,为跻身上流社会而不择手段,利用人的心理和自身才貌的双重魅力逢场作戏,混迹于一个个社交圈,甚少关心自己的家人朋友,最终她拥有了相当可观的财产和一定的社会地位,却失去了其它所有的一切,爱情、友情、亲情全都离她远去;另一个则是出身于富裕的实业家家庭的爱米莉亚·塞特利,她生性善良而单纯,但生活空虚,对爱情充满幻想,后来家境在互相倾轧中衰落,虽然如愿嫁给了青梅竹马的乔治·奥斯本,但却未得到一直期待的纯真的爱情,甚至差点遭到丈夫的背叛,在不幸成为寡妇后,更是艰辛地独自抚养小乔治,所幸在故事的最后,她幡然醒悟,接受了爱慕她十几年的多宾中校,算是收获了幸福的结局。

  本书作者萨克雷生活在十九世纪上半叶的一个英国驻印收税官家庭,年幼丧父,受过高等教育,但由于理财能力低下、早期婚姻的不快,使他的生活一度很艰难,使他不得不与上流社会家庭保持着较稳定的关系。他本身就出身于资产者中间,对上层资产阶级和贵族的生活很熟悉,因而在该部作品中深刻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将人们过分追求名利的嘴脸刻画得淋漓尽致。

  二、人物形象分析

  《名利场》中,作者大量运用语言和心理描写,塑造了蓓基、爱米莉亚、乔治、多宾等一个个个性鲜明的.经典人物形象。

  蓓基·夏泼是社交界的“乱世魔女”,是精明能干的女冒险家。出身低贱,父母双亡,使她明白自己想要的东西只有靠自己的双手去争取;生活贫苦,人情冷漠,使她对名利有着超乎寻常的执着追求;她的姿色和聪明才智,更使得她自觉不输于甚至高于很多富家小姐,虚荣心急剧膨胀,加深她对命运不公的不甘之情和反抗之意;极强的目标性,使她为了跻身上流社会不择手段,自私自利,虚伪做作。说实话,我极度厌恶这个女人,或者说这种类型的女人,但不得不承认,在一步步闯进陌生的上流社会的过程中,她使用的每一种手段无不奏效,她对人心的揣摩精准独到,是一个优秀的实干家。但她对于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压榨着他们身上的利用价值,铺砌着自己的征途,最终“纵然赢得了天下,却失去了并肩的人”。

  爱米莉亚·塞特利是一个真正纯真善良的女子,待人真诚而友善,是在蓓基困苦时唯一对她施以援手的人,在校期间几乎赢得了所有师生的喜爱。但她的人生轨迹早早就被家里安排好,包括与乔治·奥斯本的婚姻,是一个典型的傀儡式人物。她以为自己真心爱着乔治,殊不知她爱的其实一直都是一个幻影,一个以乔治为原型、用太多的美好修饰成的完美如王子般的幻影,这成为她空虚生活的重心。在乔治阵亡后,幻想的主角不在了,她就将情感转移到乔治的遗像、如同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小乔治和她自以为是乔治送的方形小钢琴上,以至于和多宾险些错过。乔治·奥斯本,一个真正花心的飘忽不定的浪子,他自然比不得多宾的痴情,甚至比不上罗登的专情。他和爱米之间的爱情本身就失衡了,这必然导致他俩婚姻的悲剧:新婚十天,他就开始和蓓基调情;出征前一天,他还企图邀请蓓基和他私奔······如此不负责任!何以使然?他本身的自负、家人的纵容和爱米过于仰望式的爱。印象最深的是他对多宾说的一句话“···我相信,她是非常爱我的!”相信选择了乔治作为终生伴侣的爱米,从一开始就注定要走上悲哀的人生之路。

  多宾,他是本部作品中最与众不同的一个,最正直的一个,也是最痴情的一个。为了让爱米莉亚开心,他迫使乔治同意迎娶她;在乔治死后,他一直在默默接济爱米母子二人,并且努力去达成爱米与老奥斯本之间的和解;为了使爱米免受蓓基的欺骗和伤害,他不惜自毁自己忠诚的形象,也要当面戳穿蓓基的丑恶嘴脸。如果要鸡蛋里挑骨头,非要找找他的缺点的话,那就是他过于简单直接的性格,不能更加婉转地进行劝导,而是更多地使用命令式语气,极易好心办坏事。而且,谁又能肯定多宾爱上的不是关于爱米的完美女性的幻影呢?

  三、断想

  名利场就是一个浮华的世界。名、财、权,只要你拥有其中任意一项,你就能在这个奢靡美丽的世界中占得一席之地,赢得人们的青睐。这个世界里充斥着金钱的铜臭味,欲望已然蒙蔽了双眼,名利场内的人挣扎着出不去,名利场外的人拼死想挤进来,无论场内抑或场外,没有人真正看懂过它。

  乔治、爱米莉亚和多宾就一直挣扎于其中,玩着蓓基所不屑的爱情游戏。乔治是爱米莉亚的幻想,爱米莉亚又是多宾的幻想,最后,两人才幡然醒悟自己一直执着的爱情实质。虽然两人还是在一起了,但作者最后的一席话隐晦地点出:这种婚姻不可能像想象中那么美满——“啊!在这苍茫的大地上,我们之中谁是幸福者?我们之中,有谁真正实现了自己的心愿?倘若得到了,又有谁是真正的心足意满?”

  而蓓基则希望在这个世界为自己找寻一处华丽的位子,在名利诱惑下,原本聪明美丽的少女,渐渐成长为虚伪、贪婪的少妇。口头上蜜一般的恭维之下隐藏着无边际的谩骂,面上甜美的笑容下遮盖着怎样致命的毒液。在她贫苦时,人们因为她的聪明可爱而心生怜悯、同情;在她崭露头角之时,人们因为她的魅力而痴狂;而档面具被揭下,谎言被拆穿,丈夫罗登与他分居,儿子小罗登不愿见她,连最最善良的爱米也刻意避开她。再没有一个人为她停留目光了,哪怕只有一秒。

  萨克雷的《名利场》尚未落幕,近两百年来,你方唱罢,我方登场,从未停歇,数不尽的人为了名利的刹那烟火而奔赴这个泥潭。是否要待到名利千疮百孔,人们方能看透这一生浮华不过过眼云烟?那时,是否方能忆起最初如蓓基般坚定又脆弱的誓言:“如果我一年能有五千英镑,我想我也会是一个好女人。”

  待到浮华褪尽,人心方得宁静。

初中读书心得4

  朝花夕拾读后感一

  步入初中,我们初步认识了鲁迅。我们也曾学过他的许多文章,比如《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孔乙己》等。这些文章写的事情看起来都很美好,但是也不乏一丝凄凉。自从我读过这本《朝花夕拾》,我对鲁迅有了新的认识。

  在书中,我了解到许多鲁迅童年的事情。鲁迅的家里丰衣足食,不被生活琐事所困扰,所以他的童年是很幸福的。他可以进入三味书屋里读书,他还可以和同伴们一起在那里玩耍,一切都那样美好。但是在鲁迅的家中突然发生了一场决定他命运的风暴,鲁迅也因此四处漂泊。但是鲁迅并没有被这次的灾难所击倒,他开始四处求学。在这篇文章中就有很多表现出鲁迅的情感的文章。

  《朝花夕拾》中有许多鲁迅亲身经历过的事情,比如《二十四孝图》中鲁迅就以自己来刻画了人物的形象。因为鲁迅童年时酷爱画画,当收到长辈送给他的《二十四孝图》时,本来高兴极了,接着就是扫兴和反感,所以他也借着这篇文章写出了自己的反感和厌恶的事。文中还有的是以讲故事的方式来说出自己想说的事,比如《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狗,猫,鼠》就用辛辣的笔调讽刺了“现代评论派”的“媚态的猫”式的嘴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里既写了百草园里景色的优美,也写出了在美好的景物的背后的丑恶的嘴脸。总之,《朝花夕拾》是一本内容丰富的散文集,作者在以儿童的眼光追忆往昔的`同时,又以成年人的眼光来做出新的评论。

  《朝花夕拾》中还附有《呐喊》的几篇文章。《呐喊》中阐述了旧社会的种种事件。《狂人日记》中写了一个狂人收到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造成了对社会的恐怖心理。他认定现实是一个吃人的世界,所有的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他,深知,他觉得自己的哥哥要吃掉自己。小说揭露了封建礼教在仁义道德下掩盖的吃人本质,讽刺了封建制度的腐.败。

  鲁迅的小说,令人耳目一新,给我们多方面的艺术享受,令人常读常新。他的语言纯净,简洁,生动,富有艺术表现力,我希望以后还可以多读一些他的作品。

  朝花夕拾读后感二

  每个人,都经历过许许多多难以忘怀的事情,将这些岁月中没有随风飘过的一些故事捆扎起来,就成了一本书。鲁迅先生就将这样的事情记成了一本书——《朝花夕拾》。

  与我们现在的童年不同,鲁迅先生的童年没有我们这么复杂,虽然那时受军阀统治,但他的儿时是十分淳朴的:美丽的百草园、难忘的无常、调皮的隐鼠、“懂得许多规矩”的阿长……一个个精彩的.故事,一幅幅引人入胜的图画,都是我们现在的儿童所感受不到的,也是我们所感兴趣的。

  在许许多多的故事中,我最感兴趣的是讲述无常的那一章。所谓无常,只不过是些乡下人扮演的鬼神罢了,穿着红红绿绿的衣服,脸上画些鱼鳞,又拿着钢叉,怎能不让人感到好奇?所有的无常中(包括鬼王和鬼卒),我同鲁迅先生一样,最喜欢活无常。光是活无常那雪白的一身,我就想见识见识了,又见他写:“有一种鹤立鸡群之感,”我就更是想亲眼悄悄这无常们的真面目了。看见这些对无常惟妙惟肖的描写,我不知不觉的想到了我们过年时的秧歌。也是红红绿绿一大片,也是有扇扇子的,有办小鬼的,但气氛好像不太一样,也没有对鬼神那般敬重罢。

  还有一个印象很深的,就是百草园了罢。那么多神奇的草木,和一个新奇的美女蛇传说,足以把我的好奇心引出来了。还有那冬天的捕鸟趣闻,在寒冷的雪天看到那么多可爱的鸟儿,在我们北方是少见的,真想去那里看看。

  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几个道理:

  ①在你想玩的时候,一定要先踏踏实实先学一会儿,这才玩的踏实。就想《五猖会》中写的那样,鲁迅小时候想去看赛神会,可是父亲却让他先背东西。虽然不明白问什么这样做,但他还是这样做了,效率还很高。

  ②不要迷信。对于文章中描写的阿长,就是一个多多少少有些迷信的人。在加上什么“阴司间”的鬼神,写得未免有些恐怖。所以不要迷信。

  这就是《朝花夕拾》,一本讲述孩子童年的书。

  朝花夕拾读后感三

  近来,我看了一本书——鲁迅的回忆散文集——《朝花夕拾》。讲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曾经看过的一部电影——“风雨故园”。

  这部电影讲述的正是鲁迅童年的事情。

  鲁迅的爷爷——周福清是被皇帝点中的翰林,全家都以此为荣。但是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后来他的爷爷犯了罪,被抓到了京城,判了个死刑。从此,周家败落了,鲁迅父亲的病也就因此越来越严重。鲁迅从此“家、三味书屋、当铺”来回跑。在这期中,鲁迅也曾想过从此不读书,因为他想到了他的爷爷、子凌公公(鲁迅的长辈,考了一辈子,结果连秀才都没考上,最后变疯了)、父亲、三味书屋的寿先生都读了一辈子的书,结果到头来什么也没有。但是,鲁迅的父亲就希望他们三兄弟能读好书,将来好给周家增光。结果真的给他盼到了,鲁迅成为了一个了不起的人物,一个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成了中国新文化运动的主将。

  了解了鲁迅的童年,我觉得看《朝花夕拾》也就比原来更易懂了,因为我已经初步了解了鲁迅——这位伟人的童年生活。

  《朝花夕拾》有十篇文章,再加上一头一尾的小引和后记,一共有十二篇。刚开始看这本书是一页一页、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地接着看,但后来我发现有几篇文章太深奥了,我根本看不懂,所以只好跳过去不看。可是有些文章,就好比《狗猫鼠》吧,我虽然可以从文中看出鲁迅对小动物的关心、爱护,但是我却看不到更深层的意思——《狗猫鼠》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的,嘲讽了他们的“流言”,表达了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嗥叫”、时而“一幅媚态”等特性的憎恶。

  还有,《无常》我根本看不懂,但是,我可以从导读中理解一点意思,主要还是为了讽刺那些打着“公理”、“正义”旗号的“正人君子”。

  在“风雨故园”里,我真的'看到了《父亲的病》中所说的那样“要原配的蟋蟀一对”,还有更离谱的呢,要什么了生三年霉的豆腐渣熬成灰,什么三年的陈仓米……唉,那些“名医”真是想得出什么说什么啊!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也反映了旧中国的科学、医术的落后和平民的愚昧无知。

初中读书心得5

  爱,是人间不可缺少的情感。一滴滴鲜血,换回了一个个人的生命;一份份爱心,使贫困灾区的同学们露出了微笑……

  《爱的教育》这本书更是写出了师生之间深厚而真挚的爱。比如说:一个小男孩为了救一个一年级的小朋友,冒着自己的生命危险,宁可自己被马车碾压的可能,奋不顾身扑上前去救小朋友的勇举,结果自己的`腿却骨折了,让人真是嘘嘘不已。还有,一个小男孩为了寻找自己的妈妈,惊人的奔走了3000多里,真让人震撼!我看着这些故事,情不自禁的流下了感动的泪,即被故事中的情景所感动,又时时引起我心中情感共鸣。

  《爱的教育》这本书使我百看不厌。看了一遍又一遍,特别是《三千里寻母记》真让人感到父亲的忠厚,母亲的勤劳和辞苦,马可的聪明和勇敢。也认识到了世界的陌生,生活的无奈,可马可坚持奔波见到母亲,也从中见到了母亲的生存的理由。我泪流满面……。

  看着这本《爱的教育》,就觉得这些爱都存在我们的平时生活中,只是我们没有去发现。有些爱都可以做到,有些爱都看不见,但是只要去做,就算做一点点,也算做一件小事,也让我们快乐。让我们快快行动起来吧!

初中读书心得6

  翻开书的封皮,读着这一本在假期期间被推荐的《目送》,一个个故事,一句句言语,说不上扣人心扉,却于心中响起共鸣。在看书之前,我仅仅认为这是一本谈论亲情的书本,然而翻开后,却是一纸人生。

  看到“十七岁”这个篇目时,让我目光一顿,这与我想像的年龄,作者会写些什么呢?她曾经的十七岁?还是十七岁的少年们?我往下看,这是关于作者远在德国的儿子华飞的。书中,母亲与许久未见的儿子一同闲逛于剑桥大学,本应该是一幅融洽、互诉衷情的场景,但显然,十七岁的少年俨然已有自己的想法,字里行间都透露出这个年纪的一丝叛逆。

  我不禁想到,自己与父母又是怎样交谈的?

  大多数时候是平淡的。但当父母的所见所闻明显快不过时代的进步时,披着“新时代青少年”外衣的我们总会表现出我们与父母的嫌隙,比如高科技产品的使用,日渐新潮的社交内容,一杯外国品牌的昂贵的咖啡,这些东西在这个富足的时代走进年轻人的群体,但相对于父母长辈而言,他们或许不懂,或许新奇。

  当华飞说道“小孩!”时,我想,在我们眼中,对这些我们习以为常的事物感到新奇的父母,或许真的像某种意义上的“小孩”一样,我们以不耐烦的态度回应,不正像是我们在拼命修筑一道高墙,迫使父母与我们渐行渐远吗?

  从“青少年心理”走出来的我,又进入到作者的另一个篇章:作者与年老后开始忘事的母亲的相处。她们之间的'相处,让我敢达两人虽离得很近,却有着不容忽视的疏离感,作者母亲记忆的回溯,渐渐与现实脱轨,每次问过后又忘记的问题,及时有作者不见其烦的回答,也感到了令人窒息的距离感。父母年龄的增大,记忆的倒退,层出不穷的心理与生理上的问题,这种父母子女间愈来愈远的距离,让人看得见,触不着。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所谓的背影渐行渐远。”这一瞬,“父母”和“子女”这两个词,好像突然拉长了在这之间的沟壑,仿佛这一生,我们与父母擦肩几十年,而后走向远方。我们与他们,就这样不舍地,看着彼此,独自走过漫漫长路。

初中读书心得7

  暑假我就看了一本老舍的代表作《骆驼祥子》,讲的是一位旧北京人力车夫祥子的故事。人人都有一个理想,祥子也不例外,他的理想是:拥有自己的洋车。于是他凭着勤劳和坚忍省吃俭用,终于如愿以偿。然而上天就是要磨炼他,没多久他的洋车就被士兵抢走。但是他没有灰心,靠自己的努力又买了一辆洋车。不过他实在太倒霉了,辛辛苦苦的积蓄又被洗劫一空。就这样反复了三次,祥子再也无法鼓起生活的勇气。他开始游戏生活,吃喝嫖赌,彻底堕落为城市的垃圾。

  这故事是一个悲剧,彻彻底底的悲剧。一个曾经勤劳坚忍,有着自己目标的人最后却沦为了社会垃圾。从前的`祥子善良淳朴,正直诚实,对生活有着像骆驼一般积极和坚韧。周围的人都是做一日和尚,敲一日钟,而祥子却不安于现状,他为了美好生活而努力,而奋斗,他宁愿冒着极大的风险去赚多一点的钱,来达到自己所想要的生活。他不断地追求,追求成功,追求幸福。然而即使是这样,也终究没有改变他最后的悲惨结局。

  也许这才是现实,残酷、悲哀、无可奈何。理想和现实总是充满了矛盾,它们往往不能调和,然而它们却又同时存在。社会是现实的,它不会为了一个人的理想而改变,也不会是完美无瑕的。人们为了自己的理想不断奋斗,最终却不一定能够真正获得成功。就像祥子一样,他努力,就是为了寻求美好的生活,但结局却是那样得悲惨。

初中读书心得8

  童年,是美好的梦;童年,是理想的港湾:童年,是记忆里的甜蜜……童年,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美好的,但是,对高尔基来说,却是另一番感受……

  前几天,我读了他的自传体《童年》,这令我十分感动,书中说到他小的时候,妈妈把他寄养在外祖父家。他来到外祖父家时,外祖父已经变得暴躁。他的两个舅舅不断地争吵、斗殴。妈妈不堪忍受这种生活,便丢下了他,离开了这个家庭。然而,他的奶奶与外祖父他们却是截然不同的,她慈祥、聪明、善良、能干,这给幼小的高尔基留下的不仅仅是当时社会上的丑恶,还有生活的勇气与信心。

  高尔基那时曾因好奇把白桌布染成蓝色而被外祖父打的失去知觉,在那种艰险、恐怖的生活环境中,他只能默默地忍受,默默在这种污浊的环境中生存。然而,在这么恶劣的生活环境中,他依然走了过来,成为了一名享誉世界的`大文豪,为人类留下了一部又一部的名著,流传千古。

  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他的生活与我们的今天相比,那可是一个天一个地。现在的我们,个个都养尊处优的,在家当小皇帝、小公主,只要一点不顺心,就得让大人忙活一阵子。哪像高尔基那时在艰苦的生活环境中还闯出了一番事业。但是,虽说我们现在生活好了,不像高尔基那时生活那么悲惨,可我们也不可以这么做,要知道,今天的生活来之不易,要好好珍惜。不要再做小皇帝、小公主吧,好好享受现在的生活。我们像一株株小苗,在现在安定的、美好的社会滋润,我们要好好孝顺父母、认真学习,为未来做好准备,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时光,一触即去,童年,也随之流逝。现在,充满活力的我们,要趁这美好的时光,这美好的生活,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初中读书心得9

  生活总是急躁而又不留余地地推着我们往前走,久而久之,我们也无暇去顾及自己堆积在一起的情感,无暇去思考自省。但总会有这样的一个下午,平淡而沉闷的空气逼得你连手机也不想多看一眼,四处张望,最终从书架上拿下了一本书。等到再一回神,就这样过了一个下午。

  我拿下的那本书叫《一个名叫欧维的男人决定去死》,名字很长,直白地透着一种戏剧性。欧维是一个古板苛刻的男人,他因初来乍到的咋咋呼呼的邻居而气得跳脚;几十年只买一个品牌的车子;拒绝一切新生的事物,一丝不苟地坚守着自己陈旧的规则。开头的他顽固逼仄的样子使我厌烦,但渐渐地,他对亡妻的爱,他对生灵的呵护又让我对这个古怪的老头生出几分好感。

  如题所说,欧维在不断地尝试自杀,他一个人坐在车中接上了汽车排气管,一个人收拾好衣着拿出了枪,可最终都被邻居们碰巧打断了。他也放弃了自杀的.念头。但最后那一天,欧维还是死了,死在了梦乡中,如同往常做所有事一样悄无声息。我起初哽咽着,越回味越是忍不住嚎啕大哭起来。

  我的父亲就像欧维一样,固执而坚守着他自己的观念,总是一意孤行。久而久之,我对他的意见越来越大。可虽然总是和他唱反调,我心里却知道他也是深爱着我的。我又渐渐地看到了我自己,看到了自己的倔强、执拗,看到了自己的不善言辞。我又从那些嬉闹唐突的邻居中看到了许多人,他们在我的人生中初到乍来的不适应,到长久以后经常在不经意间被他们感动,我的被动也渐渐被人攻克,学会了如何去诉说对他们的爱意。

  我以前总是一个现实又悲观的人,我认为自己永远不会是最幸运的那一个,悲剧永远会比喜剧多,我所恐惧的也不可能会有所反转。但书中的那些邻居告诉我,“碰巧”的幸福会发生在每一个人身上,只要你学会接受爱,也学会去爱。我最终写了封信给我的爸爸,在信中接受了自己过去的幼稚和片面。我选择去爱,也选择接受被爱。

  书中的结尾,邻居们还是最后一次违背了欧维的意愿,他们给欧维开了一个别开生面的葬礼。葬礼上有悲哀,也有欢笑。人们都不舍于欧维的离去,可又祝福他完成了自己的心愿。爱一个人就要学会放手,让他去追逐自己所想。爱,是克制,而不是孩童般一味地依赖和索取。

  一千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当我们合上书时,我们自己是否也成为了那个哈姆雷特呢?人在面对他人的痛苦时只会表示同情,但当他亲身经历了同样的痛苦后就会产生共情。人生不长,不够我们去体验一回人间百味,但足够我们通过书本去看遍世界的美。过去,我总是不知如何去处理陌生的善意,总是讨厌突如其来的惊喜。但我通过阅读,看到了那些善意背后的人也在等待我的一个肯定,那些突如其来的惊喜背后的人也在等待着他人的爱。于是我学会了积极地去迎接他们,学会了主动去爱别人,学会了体谅别人的任性古板,也希望有一天能让别人体验到“碰巧”的幸福。

  我们的一生中读过许许多多的书,有的如同流星划过,给我们带来了一瞬间的震撼,有的像遥远的恒星一样一直闪耀在夜空中。欧维走了,成为了我夜空中的一颗星星,指引我善良,包容,心怀感恩地一路走下去,勇敢去爱。

初中读书心得10

  “读一本好书,就像与一个高尚的人谈话。”暑假,我读了一本现代作家——老舍的一部钟爱的作品——《骆驼祥子》。读完之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骆驼祥子》讲述的是一个普通的人力车夫的故事。祥子由开始的`像骆驼一样的品格,最终由于生活中的三起三落从而变成了麻木、潦倒、狡猾、好占便宜、吃喝嫖赌、自暴自弃的行尸走肉。正是通过祥子这个人物的变化,老舍先生无情地批判了这个社会——它不让好人有出路。

  小说同时还刻画了其他的各色人物,如残忍霸道的车主刘四,大胆泼辣而有些心理扭曲的虎妞,还有抢车的大兵,诈骗祥子的孙侦探等等,为我们展示了一幅幅怵目惊心,具有老北京风情的人物画与世态画。

  “他的身量与筋肉都发展到年岁前边去,二十来的岁,他已经很高很大……”在老舍先生的笔下祥子是多么健壮啊!一段一段的人物描写把一个活生生的祥子呈现在我们面前。老舍大声地赞美这个旧中国的北京人力车夫——健壮、朴实,充满生气。

  小说中令我感到心酸的是“祥子在烈日下拉车”的情景。老舍先生在其中运用的叙述和比喻生动形象,情景细腻逼真,让人感同身受;用力地烘托出祥子拉车生活的艰辛和遭遇的悲惨,让人为之感到心酸,内心腾出一股对祥子的同情以及对当时社会的世态的憎恶。

  读完之后,我掩卷沉思。我既为祥子的生活的悲惨感到辛酸,又为当时社会的世态炎凉深感无奈。我想,如果祥子不是生活在当时的社会,这恐怕又是另一番光景吧!

初中读书心得11

  我在周日看了一场电影名叫巴黎圣母院,里面讲的就是18世纪法国一场伟大的杯具性感情。它的女主角名叫爱丝梅拉达,在这个可怜的以卖艺为生的她竟被黑心的教堂副教主弗罗洛给盯上了,而最后却被丑陋的敲钟人卡西莫相救。最后的结果却就是那么的悲惨。还好,弗罗洛最终遭到了报应,被卡莫西亲手推下高楼而死!我真为她感到可怜。看电影时我不禁留下了悲哀的眼泪。

  这部伟大的中世纪感情杯具,就是由吉卜赛姑娘爱丝梅拉达引起的,当她在街边卖艺了来维持生活时,正好被有一颗恶毒心肠的教堂副教主弗罗洛给发现了。于就是接下来便发生了一系列蜿蜒曲折的故事。爱丝梅拉达错误的爱上了弓手队队长弗比斯。弗罗洛却千方百计地想把爱丝梅拉达占为己有。为了正义,卡西莫毅然被背叛了他一向信奉入神的副教主。这就是一种反抗,一种对当时残暴统治的`反抗!

  爱丝梅拉达斯死后,卡莫西抱着她的尸体死去,也算就是得偿夙愿了。

  电影中总就是有太多让我们感动的东西,少女的热情和纯美,残疾的身体和善良的心灵。看完这部电影,我反复回想着那美丽壮观的场面,我要把卡西莫德美永远印在脑海中,以填补我那时对美肤浅的认识。

  在那美丽而神圣的教堂中,竟影藏着如此丑恶的故事,更体现了当时社会歪斜扭曲的一面。巴黎圣母院就是一部经典之作,它所蕴含的道理就是无穷的,它的价值更就是无穷的…………

  巴黎,尤其就是那时的巴黎,在夏日黎明时分得清新霞光得映照下,从圣母院的钟楼顶上眺望,景色真就是灿烂多彩,绚丽迷人。让我们闭上双眼,默默为卡莫西与爱丝梅拉达祈祷吧!感情就是完美的,即使最后留下的仅仅就是一缕尘土。人的欲望如果永无休止的发展,只会制造杯具,毁掉美,毁掉一切!

初中读书心得12

  一条清澈奔腾的大河,一片神秘美丽的柳林,一群个性鲜明的小动物,他们汇在一起,为我上演了一幕幕妙趣横生的动人故事。这就是《柳林风声》给我带来的美妙感受。

  书中讲述了居住在野森林里和小河附近的一群好朋友鼹鼠、河鼠、蟾蜍和獾的故事。.狂妄自大的蟾蜍不务正业,任意挥霍家产,追求新奇玩意儿,结果上当受骗,被关进大牢中,连家也没保住。最后在朋友们的帮助下才把家夺了回来,他们也因此而成为了森林里的名人。

  通过《柳林风声》这本书,我认识了许多的动物朋友:敦厚善良愿与朋友分享所有的河鼠;调皮机灵、爱动脑筋、但又经不起诱惑的鼹鼠;爱冒险、会闯祸、又极度挥霍浪费结果把自己弄进监狱,最后又差点丢掉家园的蟾蜍;宽厚、不苟言笑、但是外冷内热,率领大家帮助蟾蜍夺回家园的獾先生;还有胖乎乎的水獭,有礼貌的小刺猬,周游世界的航海鼠等等。他们虽然并不十全十美,各有各的.小缺点,但是我非常喜欢他们。

  我最喜欢鼹鼠。因为他既活泼开朗,又多愁善感。当我读到“鼹鼠经过家门口时,说‘我想我的家,那是个破烂、狭小的地方。不像河鼠那个舒服的小屋,也不像蛤蟆漂亮的大院,或是狗獾的大宅子。可它是我自己的家,我爱它’时,十分感动。是啊,自己一点一滴、省吃俭用造出来的家可是自己的劳动成果。别人的家再好,那也是别人的,自己的家才是永驻心头的小屋啊! 这段描写让我体会到鼹鼠对家深深依恋的温馨。

  书中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蟾蜍出逃闯祸后的部分。那一次,蟾蜍迷迷糊糊把别人的车开到了路上,结果,被警察拦住了,还被送到警局接受盘问。警察告诉蟾蜍他犯了很多罪,第一,他偷了一辆昂贵的汽车;第二,他违章驾驶,危害公众;第三,他对警察蛮横无礼。录事先生把蟾蜍做过的所有的坏事都记录下来了。首席法官说道:“唯一的困难是,怎么才能给这个不知悔改的家伙一点厉害尝尝?”法官们商量了一下,说:“你一共要坐十九年的牢。”录事先生马上说:“凑个整数,就二十年吧。”哎呀,真是倒霉的蟾蜍!蟾蜍被戴上了镣铐,推进了监狱……

  蟾蜍为什么会犯这样的错误?其实,它并没有想过或者有预谋地策划过偷别人的车,也没有想过遇到警察会顶撞,更没有想到会因为这件事而被判二十年的监禁……全是他一时冲动,一时糊涂。从这个小故事中我们可以知道,无论何时都不能放任自我。一旦做错,无论你是故意还是无心的,都得接受惩罚。

  随着故事的一个个发展,我也被小动物们之间的友谊所感动。在蟾蜍遇到麻烦时,朋友们伸出友情之手帮助他,鼓励他。让我领悟到生活中朋友之间的友情是多么的重要。人的一生中,如果没有朋友,生活便会失去色彩,变得枯燥无味。当你痛苦时,朋友会分担你的痛苦,当你快乐时,朋友会分享你的快乐。

  《柳林风声》虽然读完了,但是那充满如诗如画的田园风光的优美景色和小动物们之间的温馨的感情还经常围绕在我脑海里,一个个小精灵经常跳出书本进入我的梦中和我聊天……

初中读书心得13

  记忆深处,总抹不去朱自清的《背影》,他细腻的文笔看似平淡却令人刻骨铭心,像云絮轻轻划过天际,留下永远拭不去的云天爱语。浓浓的父爱,让人深深地怀念。在《背影》中,一位父亲对儿女至深的爱,在朱自清笔下却溢着独特的伤感。父亲家境贫寒,又遭突变,却依然像每个父母一样默默地关爱着儿女。在火车站上,父亲买橘子的背影,爬上月台的背影,深深地烙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父亲面对贫苦的家境,在一个人挑起这个支离破碎的家庭的同时,对儿子更是爱护有加。当作者去北京求学之时,年迈的父亲还执意把作者送到北去的月台,临走时,留下了那一道耐人寻味的背影。那是一道爱的背影,温暖着每位读者的心房,也触动着每个儿女最柔软的情感芳草地。那也是一道爱的背影,在推开现实大门的那一刻,我们被深深地震撼!那是一场史无前例的大地震,山崩地裂,摧倒生命无数!汶川,一个让人听到它便无限悲痛的地方。有多少父母,为了儿女的安危,留下了这一幕幕壮丽的背影。在楼房塌陷的那一刻,一位母亲用自己的身体护住了仅有15个月大的孩子。她用精神肉体筑成了一座永摧不毁的堡垒。沉重的水泥板、石块砸下来,她纹丝不动。而更让人惊异的是,孩子竟在母亲的庇护下安静地睡着了!母亲最后留下的背影,那样艰难却又那样坚强地匍匐着,守护着她身下挚爱的幼小生命。

  这是生命中最亮丽的背影,留给世人最伟大的母爱芬芳!背影,无数的背影。抗洪抢险时,一个又一个默默无闻的人民子弟兵,在洪水泛滥的生死关头,日夜兼程赶赴灾区。他们赤着脚走在嶙峋的石片上,被石子划破了,咬咬牙,继续在茫茫洪水中寻找受灾人群;

  铁钉深深地扎进了他们赤裸的双脚,咬咬牙把铁钉一拔,跟上队伍接着扛沙袋……轻轻地来,默默地走,不留下一个姓名,只留下一个个在洪水中浴血奋战着的背影,那样疲倦却又那样巍然的背影,筑起一道坚不可摧的精神长城,屹立在灾难面前,抵挡!奋进!无畏!不屈!那一道生命中最壮美的背影啊,留给祖国的是晴空万里、风和日丽!背影,静静地来,悄悄地去。无论是大是小,是崇高是卑微,都凝聚了水乳交融般的真挚情感,那是自然赋予人类最美的情感爱!

  “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见。”读完朱自清的《背影》,仿佛有一双大手拨动我的心弦,使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一瞬间,我发现了在昏黄的灯光下,父亲的几缕白发。莫名地,我感到鼻头一酸,眼泪险些夺眶而出。我大了,爸爸也老了。他的脊梁在不知不觉间被时间压弯,他的脸上悄悄爬满了粗糙的皱纹,他的大手无声无息间长上陈厚的老茧,他的黑发也在时光的苍老中留下丝丝银白的印记。就如同《背影》中的父亲一样,挺拔高大的身躯渐渐缩小。

  楼房造起来了,装修也搞好了……爸爸默默为了我们家付出了那么多,在岁月的缝隙中满是琐碎的片段,上面都是深沉的父爱!可我何曾给爸爸盛我一碗饭?何曾说过:“爸,您歇歇吧”?

  我无视了那浓浓的爱,一直以来只是贪婪地享受着父亲的守护,却吝啬反馈给他相同的感恩和爱。那一刹那,无言的`心酸和愧疚涌上心头,我是多么不懂事啊。我才发现,父亲头上那苍白的头发,眼角那密密的褶皱,都是我错过的,最需要我去珍惜的时光。它们就像在吸食着父亲那些意气盎然的岁月,沉淀,平静如同深水,却埋藏着巨大的能量。

  回想父子俩那些一起打闹、相互鼓励的日子,我埋在父亲背上,听他缓缓诉说故事的日子。那时的父亲是多么年青,多么帅气。而那个父亲现已渐渐离我远去。小时候父亲是我的英雄,无所不能;

  长大后,他仍是我最伟大的榜样,在生活和学习上为我点明前进的方向。在父亲未在家时,我会学着父亲的模样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爸爸是一名工人,每天要工作到很晚。可是在一天的辛苦后还要为我们烧饭,洗碗,晚上要去田地里劳作。看着父亲疲惫的身影,我感到了心痛。我也发现,这些看上去容易的事实际上并不容易,反而有些繁琐和困难。原来父亲那熟练的技术,是在日积月累的劳动中形成的。我知道,父亲也会需要我,虽然每次去帮他总被说“我还小”拒绝我的帮助,但是这是父亲疼我,不想让我吃苦。拒绝我的,是他浓浓的父爱。的确,年少的我还无法肩负家庭的重担,无法如朱自清一样,能为默默付出的父亲也撑起一片天。我仍需要父亲来守护这个家,也需要父亲陪在我身边,鼓励我,指引我。但是我已不是那个嗷嗷待哺的婴儿,我也要学会帮助父亲分担家务,在他疲惫时送上安慰。我也期待着在我能帮助他减轻家里的负担,或者在学习上取得满意的成绩时,看到他欣慰的表情。

  作为学生,父亲对我的成绩尤为关注,对我也很是严格。有一次,在我奋力拼搏下考到全校第八位,“很好!”“儿子很棒!”,父亲竟有点语无伦次,神情却那么自豪。那是我在这些天中努力得到的最好的奖励,这比任何的物质奖励都更加显得珍贵。我要做好自己的本分,在学习上力争上游,让自己满意,让父亲骄傲。

  这份父爱,悄悄地渗在我生活的方方面面。庭院里那个充满生机的花园,它是靠父亲的血汗浇灌出来的;

  屋角那个破旧的婴儿床,是在我小的时候,父亲亲手为我打造的……这一切的一切,都是父亲那无言却深沉的爱与守护。虽然有时父亲也会严厉地训斥我,但我知道那是因为父亲不想让我遭受和他一样的苦。这也是我对他尤为感激的地方,就是在他那严格的督促下,我才能拥有这上游的学习成绩。在他那严厉的面孔之后,是一张充满父爱的身影。

  看着这个家,它是在父亲的钢筋铁骨上搭建的。这磅礴的爱啊!

  好多人,认为母爱是伟大的,他们总这么认为,却忽略了另一个比母爱还要伟大的爱--父爱。父爱没有母爱那么直接,也没有母爱那么张扬,但父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父爱如山,坚毅、深沉!愿我们每个人能感受到沉默的父爱,仔细体味无声的父爱。

初中读书心得14

  初中生一方面充满活力,另一方面又表现出自我封闭的孤独。他们急于摆脱长辈们的管教,但又缺乏自我掌控的能力,所以,我们常常可以看到初中生在学习和交往中存在的矛盾与冲突。老师们也发现初中生变得倔强、独立和逆反,他们不再像小学生那样听话和顺从。

  初中的三年时光是人生发展中极其重要的一个阶段,实际上是价值观、自我意识、思维发展等多方面的奠基期、关键期;而从教育的角度看,初中阶段的教育,又是一项极其困难的工作。

  《读懂初中生——心理特级教师的`咨询手记》这本书是由杨敏毅和黄莉莉老师以实际经验为基础编著的。本书取材于初中学生的日常生活实例,分析如何帮助学生适应新的学习环境、如何帮助学生克服考前焦虑、如何引导学生克服烦恼、如何引导学生平衡学习与兴趣的关系、如何提高学生应对家庭暴力伤害的能力等。是从心理学层面了解学生的困惑,分析学生行为背后的原因,提出引导与干预方法的书籍。

  读了书中的第一篇手记“真想回到小学”,才明白,一些对自我的认知不清和家庭教育不科学的孩子,会出现这些表现。那么我们老师就需要留意这些学生的平时表现,从表面现象分析出他们的心理状态。比如说,面对考试不理想的学生,不能一味的指责,很可能他们心理本身就不舒服。我们要寻找学生的优点,多肯定他们,给与他们鼓励与信心。

  学生们内心世界的反应会通过他们的外在行为表现出来,我们应该了解他们,才能走进他们的心灵,引导他们适应初中生活,让他们对自己、对学习有个新的认识,更好的帮助他们成长。

初中读书心得15

  读完《小王子》的最后一句话,我流下了眼泪:为小王子,也为那些在虚伪中生活的大人们。

  《小王子》中的每一件事物好像都是现实生活中各种人的写照。小巴欧巴树的幼苗,它长得和玫瑰花很像。可它们看似温柔的外表下却隐藏着霸占整个星球的野心,所以必须在未发展成大树前将其铲除。这也是巴欧巴树的智慧,它们为了生存,从小便就学会了怎样把自己伪装起来。那个“统治”着所有星球的国王,一厢情愿地认为自己是天下的主宰。实际上他是在自欺欺人,太阳到了时间定会落下,又怎会因他而改变?爱现的男人,认为其他人都是自己的仰慕者,这使他高兴。虚荣使他变得愚蠢!这完全是内心空虚的表现,以此来安慰自己罢了。只会不停喝酒的酒鬼,整天糊涂度日,生活对他早已失去了意义,于是时代的潮流也抛弃了他。热衷于计算星星的商人,似乎始终都在不停地干活,却从没有想过这样做的意义。忙碌一生,到头来什么都没得到,最后只能是在无限的遗憾中郁郁而终!每隔一分钟就点一次灯的灯夫,其实十分可悲,他不但无力改变现状而且不懂变通,总固执地坚持着所谓的“规定”。老在写书的地理学家,满脑袋理论却不肯实践,殊不知要想成功这两样缺一不可啊!还有勤奋工作的扳道工,买止渴药丸的店主……

  在众多角色中,我们的主角——小王子,只是一个孩子,一个善良的孩子。他的心灵纯洁得像一张白纸,又怎会懂得成人世界里的丑陋与险恶?“大人们真的是很奇怪。”天真的小王子!这世界的复杂根本不是他单纯的头脑能想象的,在残酷的现实面前无力的小王子发出了内心深处的呼喊!

  如文中所说,大人们总口口声声说自己在忙重要的事,可“重要的事”究竟是什么呢?在孩子的眼里,成人所追求的东西是多么可笑啊!你如果向他们描述一栋房子的好看颜色,窗台上的花朵,屋顶上的鸽子,大人绝对想不出那是什么样子的。可要是你说看见一座值二十万美金的房子,他们一定大叫:“噢,多漂亮的房子啊!”欲望、权利、占有、虚伪、金钱……被这些所蒙蔽了心灵的大人们,如果成长就是要变成这样,那我宁愿永远都不要长大!

  希望大人们也来看一看《小王子》,用作者的话来说,它是献给那些曾经是孩子并且记得这一点的.大人的。但愿多年以后的我还能葆有一颗童心,不被功名利禄所诱惑,做真实快乐的自己!

  第一次读小王子,刚开始有些不懂,可是过了一会,便被他那清新的文笔和单纯的世界所吸引。在我读的时候,便被小王子那慑人心魂的忧伤而心悸,为他纯洁而执着的爱所感动也为自己那逐渐泯灭的童心而哀悼。正像作者圣埃克絮佩利在序言里面说的,他把这个童话“献给雷昂·维尔特”当他还是个小男孩的时候。

  这与其说是一个童话,不如说是一个悲剧,童话的主人公总是像白雪公主或灰姑娘一样,幸福美满的生活。而忧伤的小王子却在发现爱的真谛后死在沙漠里。

  这个小说的情节很简单,主要是从“我”的角度讲述了小王子的游历过程,因为一朵美丽而娇气的玫瑰,小王子离开了一直平静生活着的小游星。他先后游历了六个星球,在这些星球上,他遇到一些他觉得很不可理喻的大人、狂妄自大的国王、财迷心窍的商人、迂腐的点灯人……

  最后他来到了地球。在这里他遇到了一只狐狸,这只狐狸给他解决了那朵娇气的小玫瑰给他带来的对爱的疑惑,使他明白,爱意味着责任,以为这慈悲,有了爱,生活里的一切才有了意义。

  最后,小王子在离开他的星球一周年之际,让毒蛇咬死了他,这样他可以摆脱躯体的重量,回到他的小游星,回到他的骄傲而脆弱的玫瑰身边。

  小王子走了,就像卖火柴的小女孩飞翔与奶奶在一起的没有寒冷、没有饥饿的世界一样,他奔向他永恒的爱。留给世界的只是金色的麦田和一园子无关紧要的玫瑰花。而我们就像渴望被驯顺的狐狸一样,对着麦田思念着小王子金色的头发。因为小王子,我相信沙漠里确实藏着水井,因为小王子听到辘轳在风中的声音,并饮了那令荒漠变的美的甘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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