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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读后感

时间:2023-09-05 10:19:13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家》读后感集合【14篇】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家》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家》读后感集合【14篇】

  《家》读后感 篇1

  为什么要接受教育?这个问题对于许多人来说,也许就像“人为什么要吃饭”一样,是一个无须思考、勿庸质疑的问题。但是如果继续追问下去,你就会发现教育并不像吃饭那样简单。比如:人为什么要进学校?进了学校为什么要学那些课程?学到一定阶段以后为什么要考试?考试以后为什么要择优录取?择优录取后为什么就有好的出路?有了出路后为什么还要竞争?这一系列问题会让你产生如下疑问:难道我们接受教育的目的就是为了高人一等吗?难道人的一生就是为了找到一份工作来维持生计吗?或者说,难道生命的价值仅仅是为了谋生吗?要回答这些问题,需要教育家和哲学家的帮助。然而我们生活的时代,却几乎是没有教育家和哲学家的时代。在一个没有教育家和哲学家的时代,受教育的人就会感到迷茫,从事教育工作的人也会失去方向。教育家与一般从事教育工作的人不同,他们不仅要有投身于教育事业赤子之心,还要对教育有深刻的思考,要把教育当作国家前途、人类命运的大事。从这个角度看,教育家就是哲学家。

  这本书介绍的六位教育家,与作者在两年前写的《八位大学校长》都是探讨教育问题的。如果说八位大学校长都有留学美国经历、并且都崇尚自由主义的话,那么这六位教育家无论是教育背景还是思想倾向都不大一样。其中既有自由主义者傅斯年、潘光旦,又有思想偏左的陶行知、叶圣陶,还有较为中立的舒新城、陈鹤琴。尽管如此,他们对教育都有执着的追求和广泛的共识,都为中国现代教育做出了杰出的贡献。这显然与五四新文化运动有关。我把他们的思想和相关经历写出,无非是想为当今的教育提供一面镜子,让大家看看它的模样,并思考今后的出路。继《八位大学校长》后,智效民又推出了《六位教育家》,涉及傅斯年、潘光旦、陶行知、叶圣陶、陈鹤琴、舒新城等人。这六个人,都是在二十世纪上半叶对中国教育有过重要影响的人物。其共同特点是:都经历了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洗礼,都爱国又非常重视西方现代教育理论的引进,都认为教育的宗旨是人格的培养,都反对知识的灌输和现代科举制度……

  在6人中,以傅斯年、潘光旦、陶行知、叶圣陶知名度较高,而陈鹤琴、舒新城则较少为人所知。陈鹤琴先生是留美硕士,回国以后担任了东南大学教授兼教务主任,建国以后还担任过南京师范学院院长,江苏省政府主席等职。他是中国儿童教育的先驱。但是,长期以来所形成的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与陈鹤琴先生所提倡的教育格格不入。他倡导的教育是立人,要把孩子培养成“有骨气、有独立人格、有现代思想和科学精神的人”。在应试教育为通行制度的情况下,学校和家庭都难以奉此为圭臬。因此,陈先生不彰显于教育史,不为人所知也就不奇怪了。舒新城先生虽是《辞海》主编,但随着《辞海》的更新换代,现在知道他的读者也不多了。他在学校推广道尔顿制的经历,则更是知者寥寥。现代教育起源于欧美,我国的大学制度就是直接从欧美搬过来的。由于有了重视创造力和学生身心成长的基本观念,当时的中国曾出现过许多十分优秀的大学。在此观念下创办的中学、小学,也更符合孩子的身心成长与性情发育。而现行的教育制度,实际上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怪物。分数似乎成为了教育的唯一追求,至于孩子不同发育时期的`不同特性,

  对于不同知识的偏好,情商的建立,人格的成长,都被升学所挤压,在行政权力掌控学校,学校缺乏自主权且升学率为唯一标准的情况下,教育体制改革一直停滞不前。因此,傅斯年当年所提倡的教育独立,根除教育腐败,及其坚持的三大教育理念,潘光旦所推崇的自由主义教育观念,陶行知先生提倡的民主教育都被弃若敝屣,叶圣陶先生对现行教育体制多方批评,也不过是言者谆谆,听者藐藐。从幼儿园开始到大学的教育制度,充斥着以填鸭式灌输知识的功利。如果将本书结合丁东、谢泳所著的《教育放言录》一起阅读,这种感觉会更加强烈。历史学家许倬云曾说,最大的悲哀是看着社会往错误的方向发展而自己却无能为力,这或许是一个清醒者所必须承受的考验和煎熬。《六位教育家》的作者智效民、丁东、谢泳如此,而本书中的6个人,当年虽然作出了自己的努力,但由于事业未竟,或许有着同样的感觉。

  《家》读后感 篇2

  和觉新相比,觉慧是那么的幸运。他没有作为长子长孙的压力,他相对拥有更多的自由,他不需要去和其他各房的人周旋,他不需要因为弟弟的错失而被爷爷教训。他即使与这个家庭的正面冲突,却依旧有一个大哥为他做缓冲区。

  虽然于一个生活家庭,但是身份的不同,造就了觉慧和觉新俨然完全不同的个性。觉新是一个作揖主义者,觉慧则心里藏着一个叛徒鬼。觉新是一味懦弱的忍让,而觉慧有一股子的热情和理想。

  他汲取着《新青年》等杂志里面的知识,他看到兴奋的时候,能放肆快意地读出来: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

  觉慧是那么充满活力,与整个暮气沉沉的家族那么格格不入。他接受了五四的新思想,他看透这个家族吃人的本质,他想要成为一个人,一个真正的人。他有一个美丽的梦想,但是他不知道该怎么实现,他还太幼稚了:

  他和一群学生在督军府门口站了大半夜想为受伤学生讨个说法,最终在赵科长软硬兼施之下妥协。“这不是因为大家相信那个科长的.话,只是因为大家明白纵然在这里站一夜也不会有一点好处。况且天气是这样冷,又在下雨,谁都不愿意站在这里空等,白白地耗费精力。大家都在想:‘回去,明天再想对付的办法。’”一夜的苦等什么也没得到,年轻人的锐气被一点点困难慢慢消磨之后很轻易地向现实低头了。

  他不知怎么帮助可怜的小孩,只是给了他一些钱。寂静中好像有人在他的耳边大声说:“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可以把社会的面目改变吗?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可以使那个孩子一生免掉冻饿吗?……你,你这个伪善的人道主义者!”他不知道怎么辩驳,颓然倒在床上,接连地自语道:“我吃醉了,吃醉了。”

  他恨这个家庭,可是他报复的方式却有点可笑了。他又找出旧的《新青年》、《新潮》一类的杂志来读。他读到《对于旧家庭的感想》一篇文章,心里非常痛快,好像他已经报了仇了。当他看到这个家庭的死气和沉闷时,他愤愤地说:“等着罢,总有一天……”究竟总有一天会发生什么事情呢?他自己也不大知道。

  觉慧凭着一个单纯的信仰,踏着大步向一个简单的目标走去:我要做我自己的主人!不得不说,觉慧的一些行为有着青春期少年的叛逆感你不让我做我偏做。之后,觉慧像是找到了自己精神的寄托和一群志同道合的年轻人一起办报纸,他很投入地去做。

  可是,鸣凤的死,是觉慧永远抹不去的痛,也使他第一次这么深切的感受到旧家庭的黑暗。那个可爱的小姑娘,在她最美好的时节,躺在了那冰冷的水中。

  提及鸣凤,我会恨觉慧。他给了鸣凤一个这么美丽的梦,可是当考验来到的时候,他竟然如此犹豫不决,如此畏畏缩缩。如果当时他能勇敢一点,那么这个年轻的生命可能会延续下来。这次的事情使觉慧想逃出家的思想开始萌芽。

  加之梅的死,珏的死,让觉慧觉得在留在这个地方,他只能成为一个牺牲品。“以前我的眼睛还没有完全睁开,以前我还没有胆量,而且以前我们家里还有几个我所爱的人!现在就只剩下敌人了。”

  但是此时的觉慧依旧不够成熟,他甚至没有考虑旅费,并相信有朋友在,他的一切问题都会没问题的。“钱!钱不成问题,家里不给我钱,我会向别人借。我一定要走。我有好多朋友,他们会帮助我!”

  “不顾忌,不害怕,不妥协”,这九个字在那种环境里却意外地收到了效果,它们帮助觉慧得到了他所不曾得着的东西解放(其实这只是初步的解放)。觉慧也正是靠了这九个字才能够逃出那个在崩溃中的旧家庭,去找寻自己的新天地。

  带着令人钦佩的勇气,觉慧走了。他眼前是连接不断的绿水,这水只是不停地向前流去,它会把他载到一个未知的大城市去。在那里新的一切正在生长。那过去的十八年的生活被他狠狠抛在了脑后。

  巴金说:“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

  《家》读后感 篇3

  巴金老先生的《家》是一部影响深远的文学著作,我读了这本书后也感受颇深。

  巴金的《家》反映的是五四时期一个四世同堂大家庭高家的家族史,描写的是高家由盛转衰的家族史。而在这本书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三个女人的悲剧史。巴金自己也曾说:“我要写一部<家>来作为一代青年的呼吁,我要为过去无数无名牺牲者‘喊冤’”,“代那许多做了不必要牺牲的年轻女人叫出一声‘冤枉’,向一个垂死的制度叫出‘我控诉’”。于是这部《家》应运而生了。

  《家》描写的是瑞珏、梅和鸣凤三个女性的悲剧。瑞珏出生在官宦之家,知书达礼,温柔贤淑。长大后嫁给了门当户对的觉新。她不知道觉新娶她时其实心里装了一个梅,觉新深爱的人是梅。她一心一意的侍奉丈夫、侍奉长辈,她待人和蔼可亲,深受所有人的喜爱,并且她还为高家添了位男丁。她真的可以称得上是一个贤妻良母,她很爱觉新。她知道觉新爱梅花,她也爱上了梅花。因此,为觉新采梅, 插梅, 画梅,成为她生活中的重要部分。当她得知觉新是因为想念梅喜欢梅而喜欢梅花时, 不仅没有怪他们, 反而非常同情梅的遭遇, 并且感到很自责,她认为是自己拆散了他们的幸福。她真诚地同情梅, 关心梅。梅也被她感动,两人最后竟结成了姐妹。丈夫觉新也被瑞珏所感动,决定忘掉过去,好好地爱她。原本以为瑞珏会跟觉新幸福快乐地度过后半生。谁曾想到,为了避“血光之灾” , 陈姨太要瑞珏要到城外生产, 她虽不情愿, 但也没有怨言, 反过来还安慰自责的丈夫。因为恶劣的环境,瑞珏难产而亡。瑞珏恰似一朵当季盛开的鲜花, 但却被一场突如其来的刀霜剑雨无情地毁灭掉

  梅是个美丽善良的女子,出生在富贵人家,与表哥觉新青梅竹马,本该是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可是,却因为双方家长在牌桌上的一点小矛盾把他们拆散了。觉新被要求娶了李家小姐,梅被迫嫁给赵家。虽说梅心里是千万个不愿意,可母命不可违。婚姻生活维持了一年,赵家少爷病逝了,年纪轻轻地她就当起了寡妇。丈夫去世后,在夫家的日子就更不好过了,婆婆总是恶语相向,梅身心俱疲,便跟母亲回家过着“那尼姑庵式的生活”。这时候,她对觉新还是念念忘怀、朝思暮想。她辛酸地跟琴诉苦,她觉得她的一生只是让命运在摆布,自己不能做一点主。因而她的泪只有往肚里吞,没有一点勇气去反抗。她感到自己虽然活在世上,也只不过是个空壳而已,她的灵魂她的理想她的一切早已消逝的无影无踪了,她现在就好比一个行尸走肉。纵使这一切都与她的母亲有关,但她却从没埋怨过她母亲。看到觉新跟瑞珏一起幸福恩爱也并没有埋怨觉新。她总是自己偷偷独自抹泪。她想忘掉一切,重新开始。但是上天似乎总喜欢跟她开玩笑,一场军阀混战,她们母女不得不到高家避难。在高家花园里,她与觉新再次邂逅了,这无疑是在她的伤口上撒一把盐。最终,敌不过命运的捉弄,梅郁郁寡欢地离开了人世。她就好比那枯萎的花朵,一步步走向凋零。

  鸣凤是一位美丽善良的少女,她年仅17,就已经在高公馆当了7年的`丫鬟。她没有梅跟瑞珏那样好的家庭,她年幼丧母,随后,便被父亲卖到了高家。当同龄人还在父母怀里撒娇时,她已承担起本不该她那个年纪所该承担的重任,不但如此还会被人欺凌。面对生活的不幸,她无力反抗,只得逆来顺受。但她却没有怨天尤人,自怨自艾。她乐观、聪明、纯洁。高家三少爷觉慧不知不觉中被她的天真烂漫、可爱无暇所吸引,对她心生爱意起来。通过跟觉慧的接触,她也发现自己心中有了觉慧的位置。然而,她跟觉慧终究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一个少爷,一个丫头;一个主人,一个婢女。主仆恋自古以来就是爱情史上无法逾越的鸿沟。纵使觉慧心中充满了叛逆意识,但是,这种爱情注定了是要毁灭的,这种爱情也注定是一种悲剧。就在鸣凤决定向觉慧表明心迹时,高老太爷决定把她送给冯乐山当小老婆。鸣凤知道自己深爱着觉慧,她不想违背自己的内心,为了保持她爱情的纯洁性,为了维护她的尊严,她选择了投湖自尽。鸣凤就好比那含苞待放的花朵未及绽放,就被那无情的霜雪所摧毁。

  三位美丽动人的女子,三朵娇艳动人的花朵,都被这无情的风霜所摧毁。这个世界真是黑暗的。

  《家》读后感 篇4

  之前了解彼得德鲁克是从阅读《跟德鲁克学领导力做卓有成效的管理者》开始的,这本书我反复阅读,领会了部分意思,就感觉受益匪浅,运用到工作中,效果甚佳。从去年听过徐纪罡老师讲授的《企业创新管理》课程后,就一直在思考创新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略有收获,但收效甚微。从拿到《创新与企业家精神》这本书开始,我就觉得很多困惑可以慢慢解开,学习这本书,一定能让自己有所收获,对工作有所促进,果如其然。解决了三个问题:创新到底是什么?怎么样才能创新?为什么要创新?

  创新到底是什么?

  德鲁克认为,创新是体现企业家精神的手段,企业家从事创新活动。并且创新是有目的、有组织、有系统、合理的工作,这意味着创新是可以学习的,是可以通过日常训练加以实践从而熟练掌握的。创新是企业家的标志。这句话使我眼前一亮,明白了创新和企业家之间的关系,我们需要创新,更需要企业家精神,既然二者是辩证统一的,那我就一如既往的去创新,去追求企业家精神。平时我们所理解的创新大多局限于技术的创新,比如技术革命,然而彼得德鲁克告诉我们创新不一定必须与技术有关,甚至根本就不需要是一个“实物”,也许仅仅一个创意、一个新的认知、一个独特的商业模式就可以成为一个创新,但是有一个前提,就是要为顾客提供新的价值和满意度,它是通过改变产品和服务,也就是改变资源的产出,并创造了一种新的价值。结合工作实际,我们的创新主要有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大到机制、流程制度创新,引入成熟先进的管理工具提升管理效率。小到一条建议、一个想法、一个小改善等都是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就是引进先进技术或是自身技术的优化改进,达到提升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提升利润的目的;产品创新就是根据市场需求,结合自身技术创新产品,从而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怎么样才能创新?

  如何寻找创新机遇?将创意发展为可行的事业有何原则和禁忌?什么样的政策和措施才能使机构成功地孕育出企业家精神?具有企业家精神的机构如何组织和配备人员?如何成功地将一项创新引入市场、贏得市场?读完这本书,就有了答案。如果你懂得在哪里以及如何寻找创新机遇,你就能系统化地管理创新;如果你懂得运用创新的原则,你就能使创新发展为可行的事业。彼得德鲁克在书中的创新实践里,主要揭示了有目的的创新和创新机遇的七个来源:意外事件、不协调的`事件、程序需要、产业与市场结构、人口统计数据、认知的变化和新知识。德鲁克认为,变化为新颖且与众不同的事物的产生提供了机会。绝大多数成功的创新都是利用变化达成的。对于认知的变化,这个与个人的教育程度和思维习惯有很大的联系。德鲁克说无论引起认知变化的原因为何,它都创造了大量的创新机遇。然而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发现新的创新机遇,就如那句谚语——生活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然而我们很难确定某个认知变化是一时的流行还是永久性的变化,以及它所带来的真正后果,因此,以认知为基础的创新必须从较小且非常具体的地方做起。德鲁克开始时便强调,以上7个创新机会的来源之间并没有清晰的界限,而且有重叠的地方。这种情形可以被看作一栋建筑物的七个窗户.每个窗户看到的部分景色均可从另一扇窗户看到。但从窗户正中得到的景象却截然不同。这也正是这个篇章所带给我们的启示,力图从不同的视角去观察世界,以摆脱自己的眼光、知识和理解力的局限,去识别新的现实、变化、机遇和挑战。

  为什么要创新?

  从企业的角度而言,创新无疑是为了应对日益激烈的行业和市场竞争。创新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企业的生存和可持续发展。大型企业需要将创新和企业家精神作为日常管理的常态,以应对变革;生活在变革时代的人们是幸运的,因为这个时代充满了机遇。德鲁克说,应对变革的最好办法是创造变革。我们应遵循他的教诲,并将创新与企业家精神真正贯彻到实践中去,积极承担起我们这一代人的责任和义务。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创新既要雷厉风行,也要久久为功。

  《家》读后感 篇5

  我喜欢看那些写大家族的书,从日常琐事里浮现出的一张张个性鲜明的脸庞,随着时间的推移经历着兴衰荣辱。每个家族都有自己的共性,而共性下或暗藏或浮于表面的个性,常将人深深的吸引。纵观整个世界史,不是没有声名赫赫的大家族,却无法在我的脑海中留下什么印象,因为他们虽为一家人,却特立独行得可以,每个人都能独立展开一段故事,家族就像“福布斯名人排行榜”一样,不过是个功过簿、记事本,在介绍某某家族的时候,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记录“__君曾是__国王的首席枢密大臣,__君的母亲是__伯爵的妻子之类”,难怪选修英国皇室史的学生会说他们的老师终其一生只在研究一堆的威廉和一堆的玛格丽特结婚生了一堆的伊丽莎白。这虽是笑话,不过也小小说明了为什么国外的家族不太能引起我探究的兴趣。

  新中国成立以前的旧式家族其实是很有其独特的韵味的,中国人向来有尊老敬老的传统,也有极强的血缘观念,家庭是家族成员的凝结点,也是他们心灵的唯一后援,没有家族的旧时中国人,就像被驱除出地盘的.狼群一样,下场是很凄凉的。所以有的女子一辈子只在两个家庭中活动,一个是娘家,一个是夫家;男子的处境稍好一些,他们活动的范围比较广泛,不过大多也基于家庭的基础,他们接触结交的对象不会超越所在的阶级和其家族凭借阶级背景可以扩展到的社交圈。上层社会里,与其说是一群群具有相同地位的人的交往,不如说是一个个有相似家庭背景的家族的交往。古老的家族,是打开中国人性格迷题的一把钥匙。

  说了这么多,其实是想说说巴金的《激流三部曲》(《家》、《春》、《秋》),这套书陆陆续续看了半年才看完,其间虽然时不时冒出一些想法,总有写点什么的欲望,但始终觉得欠缺一些,现在想想,是少了对高氏家族最终命运的认知,虽然在字里行间可以找得出预示的迹象,却不是一锤定音的凄惶。当一幕戏曲曲折折走向尾声,总少不了一声教人心惊胆战的锣响,或是一刻灯火通明的落幕,我想我等待的就是那一声锣响和一个余音袅袅的落幕。这一套书的终了,落幕了大家族中众人的命运,也落幕了中国最后的封建式家族,一个时代至此结束,尽管它曾经辉煌过,但在某些人的心中,它只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这便是我们对整个中国历史的心态,痛恨旧的体制,又无法彻底割断彼此的联系,如果没有他们,就没有我们;因为有了他们,我们才有了反抗的理由,大的反抗是对抗整个陈腐的社会制度,小的反抗是对抗自己的家庭,自己的命运,封建式家族就在这样内外的冲击下一点点土崩瓦解,支离破碎,祖宗们费尽心机保持了几千年的封建家长制在短短几十年里荡然无存,让你不得不惊异外来文化先进思想的异常旺盛生命力,也生出些许的担忧,我们的青年未经过洗练便直接从封建社会要走向共产主义,可能吗?即使可能,能保持多久?一切来得太快太迅速,根本不给人喘息的机会,所以我一边看着觉民们热血沸腾得办报社、搞社团、和自己的家庭做鱼死网破的斗争;一边心里悄悄认同觉新的说法:现在还不是时候,就是牺牲也轮不到你的牺牲。太热血太理想便容易轻言生死,被吃人的礼教逼死固然悲惨,毫无价值的牺牲更教人心痛。看着梅、瑞玉、惠这些温婉贤淑的女子毫无反抗得顺从长辈愚昧的安排一步步走向死亡,我觉得哀伤,却哀而不痛,我心里当她们是已死的人一样了,因为从她们顺着父母长辈的第一句话做起时就注定了悲惨的结局,我不是个冷漠的人,我只是认为有些人的性格决定了自己的命运,也许便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吧。

  可若是觉民社团的成员们,黄存仁、张惠如、张还如他们就这样牺牲了,我是会感到深切的悲痛的,他们的觉悟经历了多少先天的后天的磨练,他们饱读诗书,他们出洋留学,他们带着一腔热血只为开创崭新的局面,随便牺牲哪一个都是莫大的损失,黑屋子里浑然无知的人就在睡梦中死去吧,至少给清醒的人一个重见阳光的机会。我们的青年热爱自己的国家,所以不顾及抛弃荣辱生命,只是那是多么的可惜……幸而巴金先生始终是仁慈的,他留给我们一个希望,他让这些可爱的青年继续奋斗着而不为他们标注一种命运,也许在他的心里,他们仍有无限的可能,纵然前方黑暗混沌见不到光明。

  《家》读后感 篇6

  下午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曾经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

  看到“痴心女子”和“冤家路狭”感觉很难过,很压抑,眼泪在眼眶打转,终于眼泪下来了,也读完了,虽然早已结局,但真的看到的时候还是感觉很难受、很难过。多少词汇在脑海中出现,而我,只能用一个短语来形容苔丝——天真的美。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一直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忽然知道自己是一个大贵族的后裔,就在算计着怎么才能享受贵族的生活就逼着苔丝去认亲,结果天真的苔丝遇上了毁了他一生的那人——亚雷。他是苔丝宿命中永远逃不开的仇。夺去了苔丝所有的梦想,以及追梦的能力,夺去苔丝的青春年少的纯真的渴望。然而,我们那个天真的女孩,依然是如此清纯,如此单纯到让人疼惜的女子。

  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就去几百里以外的奶牛场工作了,在那里,她遇上了她第二个不应该遇上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觉得,一个她真正爱的人,但我始终以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他的举动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伪善。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一身是悲剧化为平淡,然而克莱的出现却是在悲剧的背后涂上更浓墨重彩的黑暗。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也不会在梦游时表露自己的情感,但,他还是被道德束缚着,不能接受这突如其来的一切。

  克莱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对克莱奔涌的爱潮,窒息的是苔丝自己。他用他的爱伤害着那个天真的女孩儿,给她幸福的希望,又全部抹杀。而她也用她所有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痛苦挣扎,决定接受克莱的爱情。可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那所谓的爱人却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克莱最终选择了离开。( )

  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小心翼翼的展现在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希望的是理解,是原谅,可是狠心的爱人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他并不是一个感情很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见他对苔丝那种深深的眷恋,可是当苔丝的失真违背他表面所鄙视的宗教时,他毫无余地的选择了退缩,而且退缩得是那样的磊落不羁。

  苔丝今后又要一个人面对生活了,还要向父母隐瞒事实的真相,装着很幸福的样子,并且从仅有的一点生活费中寄钱给父母,克莱的离去,苔丝从事着最脏最累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两重的磨难。而此时,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却始终惦记着自己的丈夫有一天能够原谅她。我只能说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喜欢克莱,并把克莱当成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可以说他就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全部意念都是存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面对现实爱情是多么苍白无力啊,美貌与高贵的血统,也许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看到回来的克莱伤痛欲绝夺门而去,苔丝也伤心不已,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仇恨,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后就奔向黑漆漆的马路,追赶她的安琪儿去了……

  虽然苔丝和克莱最后度过了五天美好的时光,可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终于解脱的日子。心碎的她,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爱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

  我就是不明白,一个很好的天真女孩为什么会落的如此结果?她有什么错?漂亮?天真?自尊?也许你的天真善良真诚是你美之源,亦是悲之源。

  《家》读后感 篇7

  “五一”假期,看到书架上有一本书《为何家会伤人》,当时就产生强烈了疑问,家应该是温暖的港湾、爱的城堡,是每个人心的依靠,怎么家会伤人呢???我带着好奇与疑惑的心态,开始阅读,几乎是一口气读完了全书,然后又慢慢地看了一遍。

  这是一本有着丰富资源却浅显易懂的关于爱和教育的书籍,适合所有人阅读的书,因为一个人可能没有事业,可能没有爱情,但却一定有一个家。从我们诞生的那一刻起,我们就注定和“家”不可分离。在家里,我们懂得了什么是爱,也开始学习如何爱人,以及如何被爱。在一个家庭里,父母给予孩子的爱,夫妻之间的爱,可能是很相似的,而父母给予儿女错误的教育,夫妻之间缺乏沟通的形式却是各有各的不幸……这本书给了我很多心得。

  作为一个教师和家长对书中感触最深的莫过于父母给予孩子的爱:绝大多数的父母是非常爱自己的孩子的,希望孩子长大后有一个好的前程。但很多时候,父母无视孩子的自主意志,而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孩子,强迫孩子按照自己的意志发展,并没有真正站在孩子的角度,他们不懂得孩子真正需要什么,也并不真正关注孩子的成长需要,甚至都没有兴趣去了解孩子自己的真实感觉、真实想法,他们只想把孩子塑造成他们心目中的小孩的形象,而这会让真实的孩子丧失自我。对于这样的孩子而言,爱是一种令人窒息的枷锁。这样的孩子不是为自己而活,而是为父母而活。孩子因而会变得精神上非常虚弱,许多青春期和成年早期的孩子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甚至有的会因此自杀。

  多年的教师生涯,和同事们说起学生的问题时,往往会说“每个问题孩子的背后都有一个有问题的家长”。表面上看,这本书与学校教育无关,事实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是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每个学生都来自各自迥然不同的家庭,其家庭教育对他性格的形成有着决定性的因素。要了解一个学生,关心他们,帮助他们,就要走进他们的心,首先就是要了解他们的.家庭,我们的成长经历、成长环境给我们带来的影响远比我们所知道的要大得多。

  “别老挑孩子的错!”这句适用于家长和教师。平时教学中,可以说经常会有这样的体会,学生犯错了,就开始挑他们的错,一条条,一筐筐,原意是指望着他能改正,结果反而起了反向打击,抑制了孩子的积极性,潜意识里排斥教师,可是正在成长过程中的孩子,怎么不犯错呢?谁不是在不断地犯错中成长起来的呢?一个人的成长过程就是成为他自己的过程。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是会不可避免地出现问题的,比如叛逆、网瘾、恋爱等等,所出现的种种问题,除了社会因素以外,家和学校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为什么会这样处理问题?我们该怎样处理这些问题?了解孩子那就要了解他们所生长的环境。现在的孩子个个都是长辈眼中的惟一,无微不至的照顾着,呵护着,包办型的溺爱抑或纵容型的溺爱,父母替孩子决定生活、老师替孩子决定学习的情况愈演愈烈,而孩子们的反抗也越来越强,其常见方式是网瘾和叛逆,而极端方式则是自杀和杀人。当然这与我们所处的社会体制环境不无相关,素质教育面具下却是旧式的应试教育,使家长只会要求孩子的分数;于是,孩子出了问题,怨孩子怨学校怨社会。这也是我们常常感叹与家长的难以沟通。

  这本书里的案例大多是不愉快的,而这些案例的形成都可以在家里找到原因,从心理学方面进行分析,即使是那些所谓的社会性问题,也可以在家中找到一些成因。作为父母,所能做的就是避免这些误区,努力把孩子培养成为有健全人格的人。而作为教师,更多的是给予理解、宽容,不要一刀切,也不要一昧地将责任全推给孩子们,而是多从家长处着手,或许会有着意想不到的效果。

  家可以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也有可能疏远人们之间的距离。关键在于家人之间的换位思考,积极沟通,以及不断学习“如何爱人及被爱”。也可以总结为两个字:理解。多一些理解,就会少些过于苛刻的要求;多一些理解,就会多些积极有效的沟通。

  《家》读后感 篇8

  家,温馨柔软的字眼;家,充溢温暖和爱的地方;家,身心和灵魂的归宿。

  但在他们的年代,一切都是假的……

  家,封建落后的代名词;家,摧残青春和戕害生命的地方;家,幸福和未来所要逃离的魔岛。

  对觉新、觉民、觉惠他们而言,高公馆那个地方,不是给他们亲情、友爱,让他们汲取能量的家,而是压制进步,扼杀青春的囚笼。他们兄弟三人可以说都是争争好儿郎,我欣赏他们,喜欢他们的个性各异。

  觉惠是三弟,很幸运有两位兄长的呵护,他跟淑华很相似,两人是那种率真直爽的人,对家庭的压抑,他第一个挣扎反抗,他高呼、呐喊,在鸣凤死后,无法忍受家的腐朽,他选择出走,对别人他无法挽救,而无奈的出走,是对自己的拯救,也是对封建家长无声的宣战。

  最喜欢觉民了,觉民跟琴,男才女貌,志同道合,简直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所以觉得巴金老先生让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是顺理成章的,因为觉民是那个新旧交替的时代创造的适势英雄。

  觉民有觉惠的活力进步和创造的胆量,但不像觉惠那么鲁莽,他有智慧;他有觉新对旧势力的了解,识时务为俊杰,但又不像觉新那么唯诺胆怯,他勇敢。正因如此,他可以暂时忍受家里的堕落腐败、明争暗斗,他置身事外,当遇到黑暗来袭---逼他与冯家结亲,他坚定对琴的爱情,与爷爷斗争到底,终是旧不胜新,换来自己爱情道路的柳暗花明。在外,他与朋友一起,涌动青春的热血,开办报社,接力青春,抨击罪恶。尤是当四爸、五爸卖家之时,他对他们一番义正辞严的回击,字字如剑,刺破他们的伟善,句句似匕首,插入他们冥顽不灵堕落至极的心,也戳破大哥妥协求和的痴梦,擦亮他被绝望遮住的双眼,真是痛快!对付顽固不化、做威做福而又愚蠢至极的人,就应该狠狠打击!

  而对觉新,他活的痛苦,我看得纠结。觉新是位好大哥,是个称职的子孙,我能理解他的哭衷。作为嫡长孙,父亲去世后,他必须以十九岁的稚嫩肩膀担负一切,他有自己的梦想,跟弟弟们一样的思想,有未来,想反抗,但他不能。当时的情形,虽然家已不成其家,曙光在黑暗的缝隙中生长,但他面临的毕竟是手握刃器的老兵,觉新若反抗,即使他成功逃脱,那他两个弟弟就会面临那种命运,而且他不可能逃脱!

  宁可牺牲自己,一则换来家的短暂安宁,二则可以保护觉民觉惠成长,这是他忍受妥协的原因,也是他在历经爱妻瑞钰,爱人惠表妹等人的死之后依法苟活与世,坚持他的作揖主义的力量来源,他爱这个家,即使家漆黑冷漠,他爱他的家人,即使他们误解他。觉新的确很软弱,奉行作揖主义,什么都忍,什么都让,过分夸大封建家长的力量,对他们还抱有丝丝亲情的希望,同时,太过悲观,不看好自己反抗的力量。他的苦恼也是有道理的,瑞钰、惠、淑贞她们的死都是可以避免的,只要觉新勇敢的'站出来据理力争,大胆反抗,何偿不能为她们拉长生的希望?他的怯懦成为杀死她们的帮凶,他痛苦;他对她们的爱,让他对自己懊恼,他痛苦;他的对局势不明朗的认识,让他仍然妥协,对家的瓦解的无奈,他更痛苦。而他又像一匹老马,受再多苦也往肚里咽,在众人的指责与误解中,他独自望着亡妻丰满的遗像,孤寂的落泪。

  当心爱的人一一逝去,当支撑他的家彻底摧毁,觉新,这只伏在迷雾中的雄狮终于觉醒,沉默阿沉默,不在沉默中暴发,就在沉默中灭亡。悲伤至极逆流成力量,觉新的苏醒是必然,一旦苏醒,他不会辜负青春的力量,他还有那个家的黑色印迹:思想稍带保守,无一技之长。但他是个有希望的青年,或许,如果巴金老先生能写续集的话,觉新一定是在翠环的爱意抚慰下,读书学本事,或教书或重进公司,带着自己的家,打拼。

  没有负担高公馆这个家的时候,觉新在享受他的青春,朝气活力同在;当他踏上他的作揖之路,看着妻儿爱人的生命随风消逝的时候,他的世界已是悲秋遍野,尤似秋叶凋零。摆脱公馆,重建全新小家,是他生命的再次逢春,触摸着身边的温暖,合书倚靠眺望窗外的雨打芭蕉,往事依稀浑似梦,都随风雨到心头。

  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的我,太幸运不能经历他们的一切,旧社会下的家,只是一孔黑暗冰冷的笼,专制统治下没有丝毫的温存。珍惜,珍惜现在的家,充满春意爱谊的家,当我们进入人生的秋季的时候,还会有一个春色满园的家留下……

  《家》读后感 篇9

  《家》是我十分钟爱的一本书,虽然书中面写的年代已经远去,可能我永远也无法想象那个年代的事,但是这本书却给了我很多的感触。《家》也是巴金杰出的作品之一,以五四户外浪潮波及到的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描述了高公馆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分化过程,揭露了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家族制度、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青年一代的反抗斗争精神。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段,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好处的文学形象。书中人物不下七十个,既有专横、衰老、腐朽的封建家族最高统治者、封建家长只代表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和刽子手冯乐山,腐化堕落的败家子克定,狡猾贪婪的克安等等统治阶层的形形色色人物;又有封建道德和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如敢于以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鸣凤,温顺善良地吞咽着旧礼教俄国的.小姐梅,善良厚道柔情的长孙媳瑞珏等等;以及接收新思潮影响、向往自由平等、大胆争取个性开放、敢于反抗封建统治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醒者和叛逆者的形象。

  还有一个重要的人物觉新,他虽然理解过五四新思潮的激荡,但是处于“长房长孙”特殊地位,深受封建伦理纲常个性是“孝”道的熏染,铸成他委婉求全的懦弱型顺从的性格;他既同情支持弟妹们反封建的抗争,有屈从于封建势力的压力,维系着封建统治的权威。这些人物都写得血肉饱满,个性鲜明,富有深刻的历史内涵和阔大的现实包容。

  在这个家里发生的故事也让人感觉到气愤与悲哀。第一个杯具发生在鸣凤身上。已经六十岁的冯老太爷要在高公馆的丫头中选一个去给他当小老婆,而这个灾难恰恰降临在十六岁的鸣凤头上。鸣凤和觉慧之间有一段感情,但是正因两人一个是婢女,一个是少爷,身份悬殊,才导致这段纯洁的感情别成了一个杯具。刚烈的鸣凤在他新婚前夜跳湖自尽。梅的命运更加悲惨,她死得比鸣凤懦弱多了。梅是觉新的表妹,他们二人之间也曾有过感情,本来两家都同意结婚了,却又正因二人的八字不合而不得不散。觉新娶了李家的瑞珏,重新获得了感情;而梅也另嫁他人,却当了寡妇,又回了娘家。两人依然对对方念念不忘。之后没得了肺病,却正因父亲守旧,不肯看西医,耽误了治疗,最后她怀着遗憾,软弱的死去。高老太爷的身体也是一天不如一天,快要走到了性命的尽头,医药已经不起作用了,在陈姨太的提议下,人们开始求助于封建迷信。

  最开始找道士在大厅里做法念咒,深夜陈姨太又在天井里拜菩萨。之后克明、克安、克定三兄弟又祭天。最后居然找巫师到家里来捉鬼,把老太爷吓得够呛,陈姨太等人被觉慧说了一番后羞愧地散了。又过一天,老太爷死了,临死之前他醒悟了,同意觉慧等年轻人接收新思想了,但是已经太迟了。死得最令人悲愤的就是瑞珏了。老太爷死后,封建的思想不但没有消失,反而更严重了。葬礼就办得充满封建色彩,这还不够,长孙媳瑞珏生产的日子近了,太太们说长辈的灵柩停在家里,家里有人生产就会有“血光之灾”。因此按照封建理念,瑞珏不得不搬到城外去住。之后瑞珏难产,却不能与觉新相见,她在生下一个儿子之后,含恨离开人世。

  这是四个杯具,虽然发生在了几个完全不一样的人的身上,但是却都揭露了封建统治的罪恶。梅和瑞珏都是觉新以前爱过的女生,而她们也都是封建主义的悲哀,她们同觉新一样,太软弱了,对于别人说的,哪怕自我知道是错的,也要把痛苦埋在自我心里,只会服从,不会反抗,他们的所谓“作揖主义”哲学纯粹是给在封建社会白白做出牺牲。高老太爷在临死之前能够醒悟也称得上是一种庆幸吧,但是他醒悟地太迟了,没有任何的好处和价值,根本不能给这个家庭,这个社会带来丝毫的改变。而鸣凤,她与常人不一样,她性格刚烈,虽然她的死也是白白牺牲,根本不会引起任何人(封建主义)的任何注意,但是她宁死也不屈服于封建主义,至少她死得不窝囊。总之,封建社会给人们的痛苦远不只这些,因此年轻人才要推翻这个社会,让人们看到新社会、新生活的期望。

  《家》读后感 篇10

  写此篇文章的时候正播新闻:一恶父亲怒甩孩子,致头着地,颅脑损伤,孩子危在旦夕。起因是妻子和婆婆为谁带孩子争吵7天,丈夫找不到妻子,一时气愤,拿孩子出气。再了解丈夫找不到妻子子是因为夫妻矛盾,男子用刀割伤妻子腹部,妻子住院,丈夫心生愤怒。

  家原本是避风港,为何会变成血淋淋的战场?为何家会伤人?!

  心理学书籍《为何家会伤人》诠释了很多心理真相。一个人的人格6岁前就形成,不是棍棒教育训出来的,也不是通过讲道理教导出来的,只形成于父母和孩子的关系模式。孩子6岁前的主要抚养者形象会被孩子内化为“内在的父母”,而孩子自己的形象会内化为“内在的小孩”。所谓人格即内在父母和内在小孩的关系,一个人和外界相处的任何关系都是我们内在关系的投射。即我们原生家庭中我们和抚养父母关系传递到我们和他人的关系模式上,比如和配偶,孩子的新家关系模式中。

  家既是爱的最主要传递者也是恨的最主要传递者。家庭暴力的因子从小种下,新闻事件报道中形容伤害孩子的父亲为恶父,从心理学角度是说有心理疾病的,暴力偏执。夫妻矛盾,吵架用刀割伤妻子腹部。孩子问题引发矛盾,甩死孩子。只是孩子的问题么?没了孩子家庭就相安无事了?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猜想该男子小时父母和他的关系,父母对他也是棍棒教育,或者威胁打骂来表达父母的不满情绪。受伤的孩子因畏惧而妥协,即使表面没有反抗,也会心生恨意,因为这是强迫加给我的,给我带来痛苦,不是我自主选择。孩子从切身经历学会和其他人沟通的手段--用武力吵架表达自己的情绪,让你听我的。孩子成为父母意志的简单复制,长大后会把吵架武力打骂的沟通模式用到婚姻、家庭工作上。发生矛盾,对待妻子、孩子、单位同事也是用同样的方法,粗暴。就像故事中的男子,伤害了妻子和孩子,酿成无法挽回的`恶果。

  我们已经知道棍棒教育的坏处,许多年轻夫妻不会体罚孩子。可现在我们身边还是能看到这样的例子。比如孩子不听话,抚养者会威胁说:“你再不听话,我就要打你了。”在孩子小时言语威胁通常容易奏效,孩子听话了,满足了大人的希望。这仿佛是最立竿见影有效的"教育"方法,真是这样么?言语威胁是偷懒的教育,家长出于的心理需求是:我用这种方法来“快速”让孩子听话,我的意志能控制孩子。如果站在孩子角度,弱小的孩子依赖家长,没有能力反抗,他学到武力能使别人服从,强悍的人有话语权。孩子把用学到的方法来和同龄人相处,把内在小孩投射到他人身上,言语威胁来表达自己,形成暴力人格,那么后果是可想而知的。这几天报纸上频繁出现的父母虐打子女事件,正是这样的结果。

  在书中,特别提到目前中国家庭常见的几种教育问题,分析下去是心理问题。比如中国文化中,特别不鼓励孩子独立,对好孩子评价就是“听话”。在家听父母话,依赖父母。在听老师话,依赖老师。父母控制欲太强,没有给孩子独立空间,甚至抑制孩子独立-叛逆期。理由是---我是为你好。仿佛除了孩子自己,其他人都知道孩子该怎么做,就他自己不知道。这样培养出来的孩子很低,不会自己做决定。长大后,觉得人生不是自己的,形成外部评价体系,太在乎别人的评价,做事不是为了自己内心的需要,而是为了得到别人的好评。他们学习,生活的动力来自父母的压力,不知道自己内心想要什么。强迫孩子按照自己的意志发展,其实扼杀了孩子独立性,孩子成了父母粗糙的复制。我们不乏听到从选择大学专业到选择另一半成立自己家庭,再到养育第三代,原生家庭父母都会习惯的干涉。

  要改善最好的就是“适当放手”,给孩子设立底线—认真生活,不做坏事,没有完美的孩子。教孩子知识,不如给孩子爱。引用书中的话:最好的父母是,无论你做什么,他们都鼓励你。

  《家》读后感 篇11

  “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

  《家》是巴金先生代表作“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控诉了封建专制制度的罪恶,一步步让我们目睹在封建专制制度的迫害下那些可爱的年轻生命横遭摧残,从鸣凤、婉儿到梅、瑞珏……她们的命运令人扼腕、叹息、无奈。她们做错了什么?落得个这样的下场!她们什么也没做错,错就错在这个腐朽、病态、封建的社会!表面上端着长辈架子却在外面养小老婆、赌博道貌岸然的克安、克定;公馆里看似个个都是孝子却在高老太爷病重时依旧到“金陵高寓”打牌与女人调笑;在因高老太爷病情加重陈姨太提出“捉鬼”的荒唐治病法后,克明,这个日本留学生、省城有名的大律师并不相信“捉鬼”办法的儿子,为了在外面博得个“孝顺”的名声,不曾为自己的父亲高老太爷的安宁着想,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捉鬼”;而在高老太爷死后葬礼上“哭”竟成了一种工作——“这时候哭已经成了一种艺术,而且还有了应酬客人的功用。”何其讽刺!所幸还有一些年轻人“睁开了眼睛”以觉慧为代表的新青年,他们敢于抗争、敢于为自己争取幸福。觉民和琴在坚定的斗争下把幸福给自己争了过来。他们是在“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下有朝气有理想的“新青年”。

  但是今天我想谈谈觉新,这个被觉慧称为懦夫的大哥。觉新自小聪慧、懂事、听话家人庆幸有这样一个“宁馨儿”。是这一房的长子,又是这个大家族的长孙,然而就是这样的一个身份捆绑住了他的命运。他始终处在一个纠结、矛盾的境地当中,新与旧之间,梅与瑞珏之间。觉新悲剧的开始在于一个晚上父亲找他谈话,说高老太爷给他看定了一门亲事要他结婚。他的梦想他的幸福在这一刻破灭,他是一个成绩优良的学生他想继续上大学还想到德国去留学,他还有一个能够了解他两情相悦的表妹——梅,他对于未来无限憧憬,然而这一切在此刻化为泡影。他不会反抗也没有反抗的思想,他自小受到的教育就是什么“五行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是,在这个封建礼教束缚下的大家族高老太爷就是权威,就是不容忤逆。觉新能怎么办呢他只能关上门倒在床上用铺盖蒙着头哭,他不反抗也想不到反抗。婚后他慢慢麻木自己以寻求一个安定的状态,可不过半年光景父亲去世了,这表示觉新身上的担子又重了作为大哥他要接过父亲的责任维持这个家这是他活着的目标。两年后五四运动发生了这些新思想唤醒了觉新被麻木的青春和梦想,点燃了他们兄弟三人的`热情。他开始陷入一种矛盾当中他接受、信服新思想,可是在生活中却还是顺应着旧制度,不反抗、不作为。觉民、觉慧不能理解他这种一边看着新思想的书报一边继续过着旧生活的生活方式称他为“作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可是他们又怎么会体会到作为长子作为他们大哥的压力所在呢?他肩上有父亲的担子,要与整个旧制度作抗争,要推翻现存的看似安定的生活谈何容易?他没有勇气去掀起一场腥风血雨,他只想维护好这个家庭的安定最好什么巨动都不要有。他为了这个家庭一直在自我牺牲,自他自愿从父亲的肩头上接过担子起就把扶助弟弟妹妹的事情放在首位。他不想要幸福吗?他当然想,可是他的处境让他可望而不可即,只能看着新思想过着旧生活,他用他的“作揖主义”小心翼翼地与大家庭的现实调和。

  他以为这样便可安定可是一味不抵抗、不作为换来的是梅和瑞珏的死去,他眼睁睁地看着他最爱的两个女人在他的“不抵抗”下活生生的被封建礼教压迫致死。第一次不抵抗结婚间接导致梅的死亡,第二次不抵抗所谓“血光之灾”的荒唐迷信直接导致瑞珏的死亡。他终于明白是整个制度,整个礼教,整个迷信。这一切全压在他肩上,夺去了他的青春、梦想、前途和最爱的两个女人。可是他依然无力抵抗不过最终他帮助了觉慧离开,他也在心中呐喊:“你们看罢。家里头并不完全是像我这样服从的人!”

  《家》读后感 篇12

  鲁迅先生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读完《德伯家的苔丝》,不由得掩卷叹息,是谁让这位美丽淳朴的姑娘走上了不归路,两位男人的爱却得到了恨的结局,命运如此地捉弄人,又如此地悲怆,我们为苔丝掬上一把同情泪,低头沉思,悲剧的背后是什么?

  善良质朴的尤物苔丝出身在贫寒的家庭,父母一心想让她攀高枝,结果却把她推进了火坑。遭遇花花公子亚雷,他贪图她的美貌,伺机占有了她。苔丝不得不背井离乡,过上隐姓埋名的生活。在打工的牛奶厂,“风光流转,由平淡变成了绚烂”,苔丝与牧师的儿子克莱日久生情,私定终身。

  书中描写苔丝与克莱的爱情的段落,任何人读到都会心动不已:“她看他的全身,到处都是十全的男性美。他的灵魂就是圣徒的灵魂,他的智慧是先知的智慧。她既是爱他,而她这种爱本身就是一种智慧……而他爱她,在她看来,则是一种怜悯,因此她就倾心相委,披肝沥胆。”自卑的苔丝起初不敢接受克莱的爱情,尽管她也深深地爱上了他。那些疑虑、恐惧、郁闷、烦恼、羞耻常常盘踞在她的心头,挥之不去。但两人的真心相爱,又令苔丝把往事忘记,虽处在爱恋中,但那些阴影蠢蠢思动,不能消除。

  克莱知道苔丝很爱他,“但是那时候,他还不知道,她对他的爱,究竟有多深,有多专,有多柔顺;不知道她都怎样能为他忍痛受苦,为他赴汤蹈火,她都怎样矢志靡它,至死不渝。”每每读到这里,都会心痛柔美的苔丝,她的爱情坚贞不渝,可之后她是遭了多大的罪,受了多少苦,是有多绝望,是有多凄苦……。

  结婚当晚,苔丝鼓起勇气向克莱坦承过去,克莱无法接受事实,一走了之,令苔丝重新跌回深渊。纯真的爱情敌不过世俗的观念,在克莱看来,贞操是原则性的问题,一切都不一样了,他无法在得知真相后再度去爱苔丝,留下她独自去面对一切。

  坚强的苔丝不得不再次出去谋生,又苦又累的活儿没能把她压倒,她一直苦苦地等着克莱回来。可苔丝竟然碰上了亚雷,他摇身一变,成为了宗教的传道人。再次的相遇激起了亚雷心中的欲火,他纠缠着苔丝,她无从躲避。面对着父亲的离世,房屋被易主,看到母亲和弟妹们居无住所,生活困难,倔强的苔丝低下了头,重新回到亚雷的身边,成为他的情人。

  苔丝是位善良、能干、正直、刚强、美好的姑娘,她的光芒将她身边的两位男人照得原形毕露。亚雷本着玩弄女人的'态度出现,一度洗心革面,狂热爱上了宗教。但本性难移,依然不改花心本色,在苔丝最危难时乘机而入,占有了她。而克莱,本可以救苔丝于深渊中,但因着他的自私、狭隘以及不够坚定的爱,使得悲剧发生。

  当他发现自己真的可以完全原谅苔丝时,却得知苔丝已经重新回到了亚雷的怀抱中。克莱的出现,无疑加速了亚雷的死亡,苔丝压抑许久的感情一触即发,她亲手杀死了亚雷,也为自己的生命画上了句号。悲剧的背后满是泪水,满是怜悯,满是痛惜,满是无奈。如果亚雷被宗教所感悟,走上正义的路,帮助苔丝走出困境,或许会赢得苔丝真正的爱;如果克莱对苔丝的爱始终不移,他内心包容,原谅过往(其实这不是苔丝的错,却都由苔丝承担了一切的后果),苔丝可以和他过上相互爱恋的生活,美满幸福;如果苔丝的父母不被困苦所迫,勇敢面对,或许不会让苔丝早早地走出家门,跌入痛苦的泥潭……如果,如果,生活没有如果,现实就是如此,鲜血淋淋,满目伤痕,但仍有美好,仍有希望。

  故事尽管悲壮不已,但在结局时却有一丝暖意。苔丝在与克莱最后相处的时间里,仍不忘记将自己的妹妹丽莎交托给克莱,希望他和她可以在一起幸福地生活。克莱和丽莎同行在山上,当他们从山顶往监狱处看去,苔丝的生命结束了。“那两位无言注视的人,好像祈祷似的,把身子低俯到地上,一动不动地停了许久;同时黑旗仍旧默默地招展。他们刚一有了气力,就站了起来,又手拉手往前走去。”

  《家》读后感 篇13

  德伯家的苔丝故事很简单,作家毕飞宇对此书有高度的概括,我在这把他的概括归纳为“三三”叙述:第一个三为三个人物,一个天使,克莱尔;一个魔鬼,没落的公子哥德伯维尔;在天使与魔鬼之间,夹杂着一个美丽的、却又是无知的女子,苔丝。第二个三是小说讲了三件事,罪恶、忠诚与宽恕。就是这么简单的人物和故事为什么会那么吸引人?会被写成名著呢?阅读后我收集资料并做了如下思考。

  对于人物,我读此书的时候感到一种压力,这种压力是来自对于人物塑造的反应,苔丝家庭的穷和无奈无数次拨动了我敏感的神经,而她的美貌和善良更加深了这种刺激,这种刺激是对她身世以及遭遇的不公,那么美好的女子没有做错什么却偏偏得到了最坏的结果。克莱尔同样善良,但是非常愚昧,这种愚昧离不开这个时代对他的影响。而至于没落公子哥德伯维尔我则认为是一个卑鄙的可怜虫,卑鄙是由于他用不正当的`手段来得到苔丝,可怜不仅是因为他最后的死,更是因为他自始至终都没有得到苔丝的爱。就是这三个性格迥异的人物,在相互碰中、起承转合间推进了故事的发展,也让读者以上帝视角看着悲剧不可避免的发生,让人揪心,身陷其中。

  至于故事,我想用毕飞宇的话来解释一下,毕飞宇说“作者把这三件事的理论道理还原成‘一个又一个日子’,足以让每一个读者去‘过’——设身处地,或推己及人。”也就是说作者把每一天都写的很真实,很细致,才能让读者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作者哈代紧紧抓住了三件事的焦点,那就是苔丝的美丽。无论是忠诚、罪恶还是宽恕这三件事情都离不开苔丝的美丽,由于她的美丽德伯维尔和克莱儿都爱上了他,于是德伯维尔对苔丝的罪恶、苔丝对克莱儿的忠诚、克莱儿对苔丝的宽恕也随之上演。因此,要写出苔丝的美,写活苔丝就变得尤为重要。

  在美丽的布莱谷、在气派的德伯庄园、在温馨的奶场,哈代用心的刻画每一场景、通过场景的细致描写来衬托出人物的魅力。对此,作者哈代往往有神来之笔。比如,在奶场哈代描写苔丝的一段“那是六月里一个典型的夏季的黄昏。一片大气特别沉静,特别能传播声音……在全厂九十五条牛里面,特别有八条——矮胖子、华美、高个、烟雾、老美、少美、齐整和洪亮——出奶非常顺利,苔丝挤它们的时候,只用手一触就成,虽然其中有一两条,奶头硬得像胡萝卜一样……挤奶的时候,所有男工和一些女工,都把头正面靠着牛肚子,把眼一直看着牛奶桶。但是有几个女工——多半是年轻的——却把头的侧面靠着牛肚子。苔丝就老这样挤法:她老把太阳穴紧靠在牛肚子上,把眼睛瞧着草场老远的那头儿,静悄悄的好像想心思似的。那天她挤老美,就是这种姿势;那时的太阳,恰巧对着挤奶那面,一直射到她那粉红的长袍和白色带檐儿的便帽上,并且射到她的脸蛋侧面,把她的白脸蛋和褐色的牛身子衬托得非常清晰,非常明显,好像花纹浮出的玉石雕刻一般……”通过这细致的描写朴实美丽的苔丝跃然纸上。

  除此之外,我还比较认同汪家明对《德伯家的苔丝》两个背景主题的阐述,该书正如他所说存在着两大主题:一是,维多利亚时代资本主义高速发展的情况下,落寞农村的现状。二是,欧洲国家的宗法制度,在书中有一段苔丝给自己将要死去的儿子做洗礼的描写,通过这段描写我们可以看出宗教对当时农村人的影响。也正是在这两个大背景下苔丝的命运会更加悲惨。

  作者哈代正是把以上这些因素巧妙的融合在一起才能让《德伯家的苔丝》成为世界名著,让简单的人物和故事变得不简单,可见要写出一个好作品作者需融入多种因素,这就需要作者拥有以下三种能力:对生活细致的观察、对社会的深入思考、以及运用文字的神来之笔,或许还有遗漏,但此三种能力个人认为是必须有的,以上就是我通过阅读《德伯家的苔丝》后对如何写好小说的一点点思考,如有不妥,还请指正。

  《家》读后感 篇14

  唐宋八大家的散文历来为人称道,久传不衰。对于其中的一些篇章,我们可谓耳熟能详,比如《小石潭记》、《醉翁亭记》、《赤壁赋》等篇。韩柳处在时代的风口浪尖,直面骈文盛行的现状,大力倡导古文革新运动,扭转了唐初浮靡文风的不良影响,开创了散文创作的新风气。有宋一代倡文偃武,文人创作一时为盛,蔚为大观,然则良莠不齐,鱼目混珠。以欧阳修为首的有识之士,既继承韩柳,又对唐末宋初的古文不良倾向展开批判,将散文引向正轨。八大家作为文坛领袖,勇于担当,革新文坛弊端不遗余力,对后世散文创作产生了积极深远的影响。我们今天阅读唐宋八大家,不仅要欣赏他们敏捷的才思、巧妙的构思,还应该学习他们辉耀百代的人格力量。在葛晓音著的《唐宋八大家》的同名序言中,对于八大家有着极为准确、翔实、生动的介绍,读了序文,再读正文,有助于理解。

  散文形散而意不散,看似无甚相关,而构成全篇要素却不容割裂。百花文艺出版社创办的《散文》期刊,是当今散文创作的风向标。其语言的丰赡华美所在皆是,读来颇为享受。然而,如果读得多了,读者想必也注意到了其中的文字篇幅,大多冗长,拉拉杂杂。美则美矣,失之篇幅过长,难以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不免有过眼烟云之慨。反观八大家的文字,增一字则多余,减一字而不足。文章大多短小紧凑,其文字锤炼之深岂今日之深非今天的一般作家可比。欧阳修写《醉翁亭记》一文,曾经反复修改,征求过别人意见。这不免令人想起唐代诗人白居易,白每成一诗,必亲自读给不识字的老妇听,只有老妇听得懂了方才定稿。欧阳修也是这样,对自己要求甚严。《醉翁亭记》的开头是这样的.:环滁皆山也。区区五字可以说极为简练,给人印象深刻。可读者不知道的是,文章写成后,欧阳修反复斟酌仍然不满意。他让人把文章抄写了六份,郑重张榜征改。原来的开头是这样的:滁州四面皆山也,东有乌龙山,西有大丰山,南有花山,北有白米山。大家想想看,如此具体的介绍,光是这么多山名,也够让人头疼了。欧阳修虚心听取意见,终改为我们今天读到的样子。不止是欧阳修,八大家对于散文创作莫不如此。常读这样的文字,对于我们也是潜移默化的影响,也有益于我们改掉写东西冗长抓不住重点的毛病,岂不一举两得。

  八大家的文字精炼耐读,早已是不刊之论。而八大家的'为人亦是后世楷模,可资借鉴。我们都说,先做人后做事。做人关乎为文,绝不是一句空话。我们透过八大家的文字,可以感受到他们高尚正直的品格,如沐春风。动情如韩愈,一篇《祭十二郎文》写得哀感天地, 令人动容。优秀的文字都是一脉相承的,自古皆然。书法大家颜真卿的那篇《祭侄文稿》同样也是一篇祭文,其中的真情流露,与韩文如出一辙。洒脱如苏轼,一篇《记承天寺夜游》,全文仅八十三字,透过优美的文字,一个乐观知天命的文豪形象跃然纸上。“何夜无月,何处无竹柏,但少闲人如吾两人耳。”真千古浩叹!不必多说了,翻阅这部薄薄的八大家选文,让你沉浸其中的绝不仅仅是文字,还有人格。

  作家冯书根在通读唐宋八大家的散文后,曾感叹地说:“为什么这八大家的散文时隔千年,仍然有着强大的生命力?被一代又一代读者吟诵传唱,经久不衰?”在他看来,散文是一个声音呼唤一个声音。作者与读者在文字旷野里相遇,更是散文独具的殊胜之处。在散文的辖区,笔勾往事,文露真情,作者与读者携带各自的行囊,各补各的人生破网,却在某个神秘时刻,在文字里相遇,彼此相视一笑,挥手一别。说得真好,我们与古人在文字里相遇,无论欢笑,还是悲伤,可感可知。文字世代连续,思想千古如新。好文字,好情操,好思想,都弥足珍贵。

  唐宋八大家的风采永存,今天我们读他们的散文,是对古典文化的传承,也是自身的一种升华。葛晓音的题解、注释和译文都无懈可击,对于读者理解原文必不可少,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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