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福尔摩斯》有感15篇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福尔摩斯》有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福尔摩斯》有感1
在暑假中我有幸读到《福尔摩斯归来记》,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打动着我的心。
亚瑟。柯南。道尔爵士的《福尔摩斯归来记》引起广泛的欢迎。这就不单单因为故事情节的吸引人,而是通过侦探小说揭示了社会的现实问题,并在艺术上开创了侦探小说的流派。他取得的文学成就。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
读了《福尔摩斯归来记》感叹之际,我在心的底层也埋下了理想的种子——要当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
说到侦探小说,我们脑海里肯定会浮现出神秘的破案过程,离奇的案件,还有侦探们的高深想法。如果问你,你知道什么侦探小说,十有八九会回答《福尔摩斯归来记》。他是侦探小说的代表作品之一,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作品,里面的案件也成为了经典。
侦探小说最重要的一点,案件必须符合常理,不能看似神奇却又缺乏实际的依据。而《福尔摩斯归来记》却做到了。如《巴斯克维尔的猎大》的谜底揭穿,是福尔摩斯注重了调查研究;又如《跳舞的人》,福尔摩斯是破译了奇怪的密码;再如《第二血迹》是福尔摩斯从地毯的移动中找到了破案的关键。这些细节看似寻常,其实正是有力地表现了福尔摩斯细致的观察力与丰富的想象力。
书中的一个个故事给了我们一个个感叹号,既有想象又建立在事实基础上的案件。如:《空屋》《建筑商》《红发会》等《红发会》的开头,“那位身材矮胖的先生从他坐着的椅子里半站起来欠身向我点头致意,从他厚厚的眼皮下的小眼睛里迅速地掠过一线将信将疑的眼光。”厚厚的眼皮与小眼睛说明了作者描写与在生活中的观察十分仔细。“个客人从外表的特征看,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英国商人,肥肥胖胖,样子浮夸,动作迟钝。他穿着一条松垂的灰格裤子,一件不太干净的燕尾服,前面的扣子没有扣上,里面穿着一件土褐色背心,背心上面系有一条艾尔伯特式的粗铜链,还有一小块中间有一个四方窟窿的金属片儿作为装饰品,来回晃动着。在他旁边的椅子上放着一顶磨损了的礼帽和一件褪了色的棕色大衣,大衣的线绒领子已经有点皱褶”。
“福尔摩斯探案小说”可谓是开辟了侦探小说历史“黄金时代”的不朽经典,一百多年来被译成57种文字,风靡全世界,是历史上最受读者推崇,绝对不能错过的侦探小说。“从《血字的研究》诞生到现在的一百多年间,福尔摩斯打遍天下无敌手,影响力早已越过推理一隅,成为人们心中神探的代名词。因而《福尔摩斯归来记》是一本老少咸宜的奇妙书籍”。百余年来,全世界的推理小说迷不知有多少。虽然没有经过正式统计,但是说到《福尔摩斯归来记》启蒙的读者占了绝大多数,应该不会有人怀疑。至于小说中的贝克街流浪少年侦探队,雷斯垂德警部,华生医生,莫里亚蒂教授还有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事件等等。都十分精彩,引人入神。
读《福尔摩斯》有感2
读完《失明的福尔摩斯》时,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在面对生活中的“失”的.时候,要乐观,不要放弃,因为上帝为每个人准备了两扇窗户,当他关闭了其中一扇窗户时,他还会看你的表现,如果你坚强、努力,他就必然会为你开启另一扇窗户!
范洛虽然是个盲人,但是,通过他的辛苦磨练,终于锻炼出了异常敏锐的听力,只要嫌疑人一开口说话,他就能根据嫌疑人说话的口音判断出嫌疑人是哪个地方的……他还精通7国语言。所以范洛被誉为比利时警界“失明的福尔摩斯”。
我在电视里还看到一个自强不息的阿姨,那个阿姨虽然因为一场车祸失去了双臂,但用脚都能做得比我们更好呢!当我看见她的绘画作品时,我脑海不由自主地跃出一个词语“栩栩如生”。不仅如此,她的书法作品还在众多大型比赛中获得了冠军、金奖!可见通过努力,那些残疾人就会做得比我们更好!
这些故事,让我明白失去什么都不可怕,只要有信心、有勇气,努力克服自身的缺陷,就没有做不到的事。
读《福尔摩斯》有感3
这几天我看了本名为《福尔摩斯探案故事》的侦探小说。在看到他的第一眼上,我就对这本侦探小说产生了深厚的感情,令我兴奋不已。你可能会问:“为什么你这么喜欢看这本书呢?”原因有点特殊,因有一次我在书店里发现了这本书,当时就对书里的案子就很感兴趣,可我没有钱,只好作罢,现又要我拿起,我真是不知的高兴。
这本书讲的'是福尔摩斯和华生医生一起探案的故事,由一个个的结构严谨、构思巧妙、曲折离奇的探案故事组成,故事情节刺激、扑朔迷离、环环相扣、高潮迭起,作者从各个角度来描写人物,步步推理分析,引人入胜,具有很强的逻辑性,提出的问题很发人深思。这本书成功地把福尔摩斯塑造成了一个大名鼎鼎、和蔼、有着超乎常人的敏锐、观察和推理能力的大侦探。这可是我非常羡慕他的地方啊!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一件案子就是《血字的研究》,这个案件是这样的:一天,德雷伯被人在别墅里杀死,可是却没找到任何指纹,只有一行血字,这时,葛莱森侦探却说凶手找到了,然而就在这时,突然雷斯垂德却说他的秘书斯坦杰森也离奇身亡了,一连串的死亡,造成了只有“血字”的血案。最后在福尔摩斯率领贝克街小分队靠强烈的推理和慧眼识金,冷静的研究,终于抓捕到了真凶。
我看完后,想了很长时间,我要如何把福尔摩斯用于探案上的技巧,也能运用在生活和学习中呢!他的冷静思维我可用于数学上;他的逻辑推理我可用于物理上;他的察颜观色我可用于化学上;他的坚定勇敢我可用在培养我的性格中;他的自信智慧我更可用于生活中·······这本书真是我的良师益友,他给予了我很多帮助和希望。
读《福尔摩斯》有感4
最近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一书,被他深深吸引。
其中让我最难以忘怀的一篇是魔犬之迷。魔犬之迷主要讲述了一个富有家庭住在一个沼泽地的附近,他是这个家族的掌管,他的名字叫查尔斯*伯魁亚,是一个大富翁,传闻他是被沼泽地的魔犬所吃掉,他有一个年轻的后代,名叫亨利*伯魁亚,准备继承伯父的庞大遗产,亨利不相信有魔犬存在,于是就拜访福尔摩斯大侦探,福尔摩斯就决定让他的助手——华生去沼泽地看个究竟,保护好亨利爵士。后来福尔摩斯就偷偷的到沼泽地暗中来探查,不听华生的劝告,与敌人展开了激烈的智慧对决,他判定邻居泰波坦就是制造魔犬的凶手,经福尔摩斯与华生的观察后泰波坦露了馅,被逮捕到police局,原来魔犬只是个普通的巨犬,这只巨犬非常凶狠,身上还撒了磷粉才会发光,而且查尔斯*伯魁亚并不是吃了的,而是被魔犬的样子给吓到了,导致心脏病发做,心脏破裂而死的'。这让我感受的福尔摩斯的聪明、机智、勇敢的品质。
在这本书里我学会了要留心观察身边的事物,仔细研究,会获得你想要的结果!
读《福尔摩斯》有感5
我觉得,多读书还能把作文写好,因为书里有很多好词好句,你如果养成了多看书的习惯,你就会积累很多好词好句,那么你的写作水平会提高很多,当然,不只是单纯地看书,还要多写日记,多学习,这样,才能把作文写到炉火纯青的地步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福尔摩斯全集》
它是由五篇长篇小说与56篇短片小说组成,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其中的一章《空屋历险记》。
我为什么喜欢这个案子呢,因为我觉得这个里面写的'太精彩太刺激了,而且作者经常把福尔摩斯写的简直就是死而复生,这个案子里,福尔摩斯差点就掉入了绝壁,还是他命大,掉在了一个小道上,我当时真为他担心那。
福尔摩斯机警勇敢,并且有着出乎其人的智慧,他会被刻在人类的历史上,人们永远也不会忘记他,因为他是“一代天探”福尔摩后感》
读《福尔摩斯》有感6
这本书中讲述了一个个离奇古怪的案件,每一页作者都设计了悬疑观念,读者读到最后一行时,都会提出一个问题:下面会是怎样的呢?
我浮想联翩,想着大侦探与凶神恶煞斗智斗勇的情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坏人们一定会绳之以法,得到应有的报应。于是我带着自己的想象与问题翻开了一页又一页。看得爱不释手,怪不得这本书如此畅销,销售量曾经风靡全球呢!本书中共有四个案件,每一个案件都有着它独特之处,却共同展现了人类的残忍与血腥,恶人们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与荣华富贵而不惜一切手段,肆无忌惮地在一方杀人放火,欺凌百姓,就拿《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这个故事来说吧,巴斯克维尔爵士驯养了一条世界上罕有狼犬,此狗全身发黑,皮毛极为珍贵,然而它的眼睛却为深蓝色,每到晚上就射出魔鬼般的蓝色,以人为食,巴斯克维尔正是利用这条狗散布谣言,威逼维尔纳斯老板与他做交易,事后这个反复无常的`小人――巴斯克维尔又密派狼狗在荒郊野外咬死维尔纳斯,真可谓是血债累累,这一切自然被福尔摩斯侦探看在眼里,恨在心里,于是他明察暗访,从细节抓起,神不知鬼不觉就已拿到了事件的核心,一举击破巴斯克维尔团队,其党羽也一个个陆续被擒。这个故事把人对财富的贪婪和费尽心机图谋占有的阴险毒辣手段写得淋漓尽致,怎能不叫拍案叫绝呢?同时也让我明白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竞争社会,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危险,人无杀虎心,虎有害人意,正应了那句俗话: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呀!
在这本书中,有着这样一个令我敬佩的人物:头戴牛皮帽,身穿黄皮草。一身男子气,智勇无人敌,不错,他正是福尔摩斯,我们要像他一样,拥有绝顶的智慧与敏锐的观察力,方可成为祖国的栋梁。
读《福尔摩斯》有感7
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破案无数,令许多罪犯闻风丧胆。
他是柯南·道尔笔下的主要人物,另外还有一个就是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
我十分欣赏华生,他是一个无私奉献的人,每当福尔摩斯遇到了困难时,就是因为华生帮助他,才是他绝处逢生。华生在帮助福尔摩斯的同时,自己也成为了一位很了不起的侦探,可以说华生就是另外一个“福尔摩斯”。然而,他却把这个成功的机会让给了福尔摩斯。
我国的体育强项乒乓球在世界上独领风骚,然而,平时训练无疑要陪练,那些陪练人员甘做人梯,也会帮助孔令辉等国手登上领奖台。这就是他们的'伟大之处。
其实,我们不能单以成名来衡量一个人是否是英雄,因为英雄后面也会有一大批无私的英雄。
有一次,福尔摩斯和华生一起接到的一个人的电话,说是家里不知为何闯来一群全身红的人,在家里乱砸乱叫,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便打给了你,最近也没有得罪什么人。福尔摩斯想了想,说:“那是红发会的人!”那个人一惊,心想,不会是那个经常惹事的那个吧。福尔摩斯又说:“那些人经常惹事,有时把房子烧了,有事闯进家里干嘛…什么的。”报案人说:“对了,其中一个人知道我老婆的手是在哪。”“我明白了。”“是你老婆组织的人去干的!不然怎么会知道你老婆的手是在哪?!“我明白了,我一会就跟我老婆说。”“别!你老婆很冲动我知道!静观其变!”“知道了。”
就这样,福尔摩斯一个一个案子破着……
读《福尔摩斯》有感8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妈妈从手中递给我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选》。封面是油绿色构成的,左边部分站着一位又高又瘦、神情怪异的福尔摩斯。他双手插腰,看起来他的样子很幽默。一束光照到了那座举世闻名的伦敦大钟楼,那样子高大雄伟,令我爱不释手。
文章写到了福尔摩斯有两个助手,可是他们做事一点儿也不仔细。每次都让犯罪人逃走,但通过福尔摩斯做事的一丝不苟和他发现的一点点蛛丝马迹,再加上两个助手的齐心协力帮助下,最终还是破案了。
从中,我体会到了福尔摩斯做事的仔细谨慎,也感受到了福尔摩斯遇到困难就会耐心地去留心,仔细思考。可我并没有这个好习惯。
记得在一次英语检验中,我只随便填了几个答案就上交给老师了。那时我并没有认真思考,仔细检查,马马虎虎的.完成了。过了几天,老师把试卷发下来,我的成绩并不理想,一道选择题中五小题才对了两小题。我真是后悔莫及。于是我从心底发誓,一定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做事一丝不苟的精神。后来在下一次的英语测试中我吸取的教训,做完题后要仔细检查,认真思考,最后我获得了理想的成绩,心里真是快乐极了。
福尔摩斯,是你让我养成了一个好习惯,使我在学习上收获更多。我要以你为榜样,并把这个好习惯继续维持下去。
读《福尔摩斯》有感9
暑假期间我读了《 福尔摩斯探案集 》,它是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柯南创作的优秀作品。小说以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缜密严 谨的推理深深地吸引这我。读完之后给我很大感触受益匪浅。福尔摩斯是正义勇感智慧的化身。他能从脚印的能分辨出这个 人的 身材大小,他能从一点烟就能看出抽烟者是谁……福尔摩斯凭借着超常的智慧和丰富的经验一次次精彩的破案。
书中说,福尔摩斯是这样一个人当他心中有问题是他会几度废情忘食反复思考,一遍又一遍梳理掌握的各种情况,直到水落石出,才肯罢休。正是他的勤奋和契而不舍成就了大侦探福尔摩斯。人们把福尔摩斯称为天才,但是没有辛勤汗水的灌溉是不可能成为天才的。
从他身上我看到许多闪光点。他通过不断的.学习,不断的钻研,不断的实践,才是自己成为有名的大侦探。我身受感染,敬佩福尔摩斯,我觉他身上有巨大的正能量。 我要向他学习,遇到难题不退缩,用勤奋和汗水换取自己一天一天的进步。
读《福尔摩斯》有感10
有一天,外面狂风暴雨无法出去玩。闲在家中无事,拿起了一本很久以前就购买却没有时间看的《福尔摩斯》。
当我看完了之后,自以为很有所获。今天借此机会向大家谈谈我读福尔摩斯的感受。
福尔摩斯的作者是英国著名的小说面柯南道尔生于1859年5月22号死于1930年7月7日。因塑造了大侦探夏洛克. 福尔摩斯的形象而享誉世界。柯南道尔生于爱丁堡,后入爱丁堡大学学医。毕业后开诊所,仅能维持生活。闲时开始创作小说,因福尔摩斯侦探故事被人熟知喜爱。
英国著名小说家威廉.萨摩赛特.毛姆曾经是这样评价的:“和柯南道尔所写的侦探系列相比,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受那么大的声誉。”而书中的华生对主人公福尔摩斯是这么评价的:“他简直是一架用于推理和观察的最完美无暇的机器。”
在福尔摩斯系列中有许多著名的.故事如:《血家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等。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最后一案。在这一案中,他与他的宿敌莫里亚蒂教授犯罪界的拿破仑同归于莱辛巴赫瀑布。
他曾对莫里亚蒂教授在这么说过,“为了社会的利益,如果能毁灭你,即便与你同归于尽,我也心甘情愿”从这句话体现出了福尔摩斯的无畏精神。
最终如他所说当是最危险的罪犯和最杰出的护法卫士永远葬身在了莱辛巴赫。
由于在这一案中福尔摩斯死去,很多读者不满砸其家玻璃发泄不满,作者迫于无奈遂在《空屋》一案中让福尔摩斯戏剧性的复活,而莫里亚蒂教授则永远的葬身于莱辛巴赫瀑布。真让人感到惋惜。
我向大家介绍福尔摩斯这本书是希望大家去看看这本书,古语云盛名之下,无虚士。福尔摩斯既然有这么大的名声,必有它的独到之处。到时大家在一起聊聊读福尔摩斯的感受。
读《福尔摩斯》有感11
今天是我第三次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一开始读的时候我以为这是福尔摩斯的日记。结果我发现我错了,这不是福尔摩斯本人的日记,而是与他同寝室的柯南·道尔的日记。在读的过程中我尝到了“乐中有悲,悲中有怒”的滋味。
当看完第一篇——血字的研究时,我就打心眼儿里敬佩福尔摩斯,又觉得福尔摩斯是个科学中的超级怪咖。我怀着好奇的心情把第一遍读完,除了觉得福尔摩斯是怪咖以外就没什么感觉了。
一想到还有什么不解的地方,我又怀着探索的精神来读第二遍,这次我略有稍懂:当一个人犯下一个不可的饶恕错误时,在当初那个腐败的社会中,即使被官方宽恕,即使自己善心改过,他也必须要承受生命的代价——受害者的家属会毫不犹豫的'复仇。试问,一个受害者的家属杀了令自己家庭破碎的犯罪人,那这个家属也不就是当初的犯罪人吗?
乐中生悲。当福尔摩斯成功破案时,我很高兴,也很兴奋,但更多的是激动。因为,命案终于告一段落了。但又不知因复仇儿犯罪的人的家人,会不会故伎重演。但回头看来,我比起高兴,悲伤却涌出的更多,比起兴奋,惋惜却更多。我为那些因命案失去亲人的人们而悲伤,为那些因命案丧失了性命的人们而惋惜。
当我第三次去品味时,我才真正懂得“事出有因,有因必有果”的道理。
读《福尔摩斯》有感12
我是一个胆儿大的女孩,但不代表我什么都不怕。我怕蛇;怕安静的有点可怕的周围;怕看恐怖电影,小说的吓人情节。但我喜欢侦探小说。最喜欢的是福尔摩斯。
书中的福尔摩斯是一个思想奇怪的家伙,在一家医院化验室工作。痴迷于一些科学研究,有人说他冷血到无情的地步,因为看见他用棍子抽打尸体。但他是一个十分正派的人。有许许多多的稀奇古怪的知识,连他的教授都感到惊讶。他的室友名叫华生,是一名医生。福尔摩斯告诉华生,说他是一名私家咨询侦探,也可以说是侦探们的'最高裁决机关。
就像爱迪生所说: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福尔摩斯的成就靠的就是他日积月累下来的知识、善于发现的双眼和一个善于思考的大脑。他总能发现一些常人难以发现的蛛丝马迹,但这远远不够。这些线索只要不是瞎子、傻子都能看见的,可为什么那些伦敦警察却不以为然呢?因为他们不会思考。然而,福尔摩斯却会对任何线索加以分析,利用平时积累的知识,再加上反复的推敲,即使再小的线索里也会有价值。这就是福尔摩斯的过人之处。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米尔沃顿”。为了避免一个贵族妇女的身败名裂,福尔摩斯冒着查出、被捕以及不可挽回的失败与屈辱甚至受到可恶的米尔沃顿的摆布的危险,做了一次非法入室行窃。他觉得:“既然在道义上是正当的,那么我要考虑的只有个人风险的问题。如果一个女士迫切需要帮助,一个绅士不应过多考虑个人安危。”这样的豪侠精神,即使在现在这个和平安逸的时代也是不多见的。当我读到福尔摩斯把一捆捆用于勒索的信“倾倒在壁炉里,直到保险柜空了才停止”的时候,我由衷的为福尔摩斯的勇气而佩服。而看到他在自己就要被人发现的一刹那,还没有忘记把那封“带着血迹的信”——可以用来指控杀害恶魔米尔沃顿的那位贵族妇女的唯一证物投入熊熊火焰之中时,我想每一个有正义感的读者,都会为之高声喝彩!
其实,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我们缺少的就是福尔摩斯这种谨慎与勇敢的混合体,在我们的生活中这两者是不可缺一的。在面对困难时,有的人知难而退,而福尔摩斯却勇敢的知难而进,用自己平时勤奋学习的知识,与敏锐的观察力和严谨的思考把困难逐个击破。人生道路上,我们总会面对各种各样的事,无论它如何复杂,你一定要冷静的面对,沉着地处理,不小看一点点的“微不足道”。许多事情,我们每个人都能做到,只要你平时认真学习,留心观察生活,仔细思考问题,所以问题都会迎刃而解。让我们一起来开阔自己的思维空间吧,让这世界,任我们自由翱翔!
读《福尔摩斯》有感13
唉!一个星期呀!才将《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本书看完,在这一段时间里,回首望望,才觉得很值,原来没有看时,总听别人说福尔摩斯是一位多么了不得的神探,且钦佩他乃至于五体投地。真的有这么夸张吗?于是,带着好奇心,决定不让自己心存疑惑。
这本书塑造的福尔摩斯栩栩如生,深得人心,每次探案情节离奇曲折,惊险引人;悬念丛生,令人读起来欲罢不能,结局出人意料又耐人寻味, 我对福尔摩斯中《花园街惨案 》印象极为深刻。
那天晚上,雷斯德侦探来到福尔摩斯的住所并交给他一封信,那封信中把案发时间 、地点及内容全部都交待得清清楚楚,知道为什么雷斯德可以总得到嘉奖吗?他可是狡猾的家伙,窃取福尔摩斯的果实哦!可这些事情福尔摩斯并不在意,并很乐意“协助”,困为这是他生存的来源方式。同时,他对案子的调查深有研究,对破案的那种渴望超过一切,还有他那种在朋友眼中的形象——工作十分投入,简直无人能及,对他而言,足够了。他不需要别人的认同与否,只认自己破案的案件是否具有说服力。对于这件案子非常棘手,像那些“冒牌”的有名侦探,对于他们而言,这无非也是……就因为死者死亡的`原因以及现场周围所有的证据全都被毁灭了,连一点蛛丝马迹也没有留下,令人万分头痛,正在别人言败之时。福尔摩斯却不曾言败……世上的事就是那么的凑巧,无外乎福尔摩斯所言:“正因为没有证据,乃至于有证据,有就无,无就是有”,凶手一定?他设置悬念,他也一直坚信那个道理,就因为他那种永不言败以及对工作的那种热沉,终于得到了一丝线索,虽然在别人眼中那么微不足道,但令福尔摩斯信心十足,在他那不懈地努力下,终于有一天他揭露了这个故事的的犯案凶手,原来……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他的一位似曾相识的朋友干的。他并没有寻私而放走他。
呵!是不是很出人意料啊!
想一想,再回忆一下故事中的剧情,想想福尔摩斯的性格特征以及他的聪明才智和他那淡泊名利的形象,无一不深深烙在我的脑海里。如果自己也能拥有他的才智,那么在广阔无垠的知识海洋中,不也就会有一番成就吗?真的好羡慕他,如果真的有一天,我真的学有所成,我一定要造福人类,像福尔摩斯一样抓住一个个漏网之鱼。
读《福尔摩斯》有感14
近期,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故事集》这本书,福尔摩斯的推理之准确及观察之细致使我颇为钦佩。
“歇洛克·福尔摩斯”,相信这个名字大家都不陌生吧,对,他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侦探—福尔摩斯。他破过的奇案数不胜数,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案子就属《银色马》这一案了。
此案主要讲了金斯皮兰马场有一匹连年得赛马比赛第一名的名马—银色马。临近赛马比赛的时候,银色马忽然消失了,伴随着它的消失,警方还发现了驯马师约翰·斯特雷克那在荒野中的尸体。大家都懵了,这是怎么回事呢?后来,福尔摩斯通过认真观察,和华生(福尔摩斯的好友,帮手)一起推理,以及他惊人的知识,给了金斯皮兰的马场主人一个顶呱呱的惊喜—银色马如期出现在赛场上!原来呀,约翰·斯特雷克受了那些赌银色马输的人的贿赂,半夜把银色马牵到荒野准备把它的.后裸骨筋腱划上一刀,这种方法既看不出伤痕,马又会因此轻微跛足而影响比赛。可是马感受到危险的来临,所以猛烈地尦起蹶子来,驯马师被踢到,当场倒了下去。后来,福尔摩斯通过推理和观察,在旁边的一家马场找到了被马场主人发现并改变颜色藏起来的银色马,破了此案。
看似简单的案子,破起来可不容易,所以一个优秀的侦探必须具备四点:一、冷静的头脑;二、敏锐的观察力;三、敏捷的思维以及第四:无人可及的、在遇到困难时敢与死神一搏的精神。福尔摩斯正是拥有这几点,所以他是个杰出而又令人尊敬的侦探。
记得看看这本书哟,你的收获会很多!
读《福尔摩斯》有感15
寒假里,我读完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我这个不轻易服输的小伙子也被福尔摩斯聪明的头脑、敏捷的身手和极强的人情味所折服。
聪明的头脑
福尔摩斯能从一顶普通的黑毡帽中看出帽子的主人学问渊博、过去三四年里很富裕、过去很有远见、现在正在走下坡路等等。他不到半分钟就能看出街对面的小伙子过去当过军曹。这些难道不足以证明福尔摩斯有聪明的头脑吗?
敏捷的身手
福尔摩斯不仅有聪明的头脑,还具有敏捷的身手。在《血字的研究》第七小节,他在与车夫对话的时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就把手铐铐在了车夫的手上。就这样,他轻而易举地就将坏蛋制服。极强的正义感也驱使福尔摩斯抓到了很多凶手。
极强的人情味
福尔摩斯还是一个富有极强人情味的'侦探。在《歪唇男人》一案中,他让扮成歪唇男人的内维尔发誓不再假扮乞丐乞讨为生,就不把他告上法庭,让他们一家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
福尔摩斯鲜明的个性,敏捷的思维,充满人文关怀的品质很值得我们学习。福尔摩斯,我心中的榜样,我会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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