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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俗世奇人》有感精选15篇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俗世奇人》有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俗世奇人》有感1
翻翻书本,看看文章,尝尝其味,酸甜苦辣,无所不有。今天空闲,看看奇人,奇人谓谁?泥人张杨巴也。
泥人张能成为一个奇人,是因为心思奇,别人到饭馆吃饭,到戏馆看戏,他却是为了去看人,为了捏人。其次是人格奇,在海张五这些强权和恶势力面前,威武不屈。其三是他有一手捏泥人的绝活。 杨巴能成为一个奇人,则是因为他聪明伶俐,心思细腻而严谨。(倘若说这是芝麻,不是脏东西,不等于骂中堂大人孤陋寡闻,没有见识吗?倘若不加解释,不又等于承认给中堂大人吃脏东西?说不说,都是要挨一顿臭揍,然后砸饭碗子。而眼下顶要紧的,是不能叫李中堂开口说那是脏东西。大人说话,不能改口。必须赶紧想辙,抢在前头说。)其次是因为他“巧言令色”。(只见他脑袋撞地,“咚咚咚”叩得山响,一边叫道:“中堂大人息怒!小人不知道中堂大人不爱吃压碎的芝麻粒,惹恼了大人。大人不记小人过,饶了小人这次,今后一定痛改前非!”说完又是一阵响头。)
可他们为什么仅是“俗世”的奇人,而不是真正的奇人,登堂入室,进入大雅之堂,而只能混迹于俗世?我想主要是因为他们都有人格缺陷。泥人张睚眦必报,缺少了君子“大肚能容,容天下难容之事”的“人不知而不愠”的`气度与风范。而杨巴则不仅没有自己的生存绝技,过的是寄生生活,而且他的成名纯属偶然,可并没因此而低调、谦逊,而是自以为是,狂妄自负,毫无内疚地接受“杨巴茶汤”。
读《俗世奇人》有感2
读了《俗世奇人》中的《刷子李》让我明白了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
在《俗世奇人》中,让我最敬佩的还是刷子李,刷子李刷完墙要是衣服上出现一个小白点,白刷不要钱。他的徒弟曹小三知道这个事以后半信半疑。于是,接下来的日子里,师傅每刷完一面墙他就给师傅倒水点烟,有一次,师傅刷前三面墙时都没有发现白点,可刷到第四面墙时,他突然发现师傅的衣服上有一个黄豆大小的白点,刷子李明白了徒弟的心思,手指掐着裤子轻轻往上一提,那白点即刻没了,再松手,白点又出现了,原来是师傅抽烟时不小心烧了一个洞,里面穿的是白衬衫,所以看上去跟粉浆一模一样。
读完了这篇《刷子李》,我似乎已经看到了这个师傅在背后的`付出,正因为这些付出才得到了回报,而我呢?一点儿都不刻苦,遇到一点儿事情就抱怨,就说吹笛子这事吧!二年级时我每天练一个小时的笛子,不练就觉得怪怪的,好像少做了什么事似的,后来随着谱子难度的提升和作业的加重,我慢慢从一天练一个小时,到了一个星期只练一两次,演变到最后:知道要练,可理也不想理笛子。难道《俗世奇人》中的奇人经历的困难比我少?他们跌倒了就爬起来,而我呢?跌倒了就垂头丧气了。我相信每个人只要认定目标,并不懈努力,都能有一番成就!
读《俗世奇人》有感3
风,在呜呜地响着,像是有个人在山谷里扯着嗓子喊叫,突然一阵急雨,密集的大雨点在地上溅起一片燥味的尘埃。浸泡在书海中的我压根儿没注意,房间很静,心也很静,这《俗世奇人》真令人着迷。
码头上的人,强,才是“活着”的根本,一强就该强出空前绝后的人:小说中的人,“奇”才是传下去的根本,一奇就该奇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儿。
《俗世奇人》写了清代天津卫形形色色的奇人异事。社会是雕工刻手,这就是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的弱肉强食的社会,它打磨出一个个为了生存而使出自己看家本领的奇人,最令我记忆犹新的是个叫小达子的小偷。
他,其貌不扬,短脖短腿,灰眼灰眼,塞块软绵的烤山芋;他,站着赛影儿,走着赛烟儿————这可真是天生当贼的料材。还错儿,你就是把皮包儿塞肚皮子上,电车一停,一开,皮包子已经没影儿了,你可是一点点感觉也没有,好像皮包还在你肚皮儿上贴着。这是他的绝活儿,在电车啊,巴士上边,一遇着红绿灯,一停车,他的手比光要快用中指和无名指一夹,抽出来,车子再一晃,他往后一退,转个身,转身后又抽出一沓钱纸票儿,手艺很是了得!
但意外发生了,一次,他偷了一金怀表,非赏值钱,他以为自己就是车子的主儿,可他却忘了句老话,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一个青年上了车,小达子往兜里一塞怀表,转了个身,试图去偷青年的东西,谁知那年轻人当即转了个身,回头一看,哟,金怀表早已挂在青年人的脖子上了,小达子啥也没偷到。
这当小偷的被小偷偷走了东西,尝到了挨偷的'滋味儿,还有何颜面当小偷?
看完此书,我想起了班中几位特别的“奇人”、“自恋沈”、“骄傲陈”、“文豪华”、“学霸王”、“学神瑶”、“仙女蓉”、“天真典”,这一个个人物一说出来,谁都可以猜到他们的性格特点与绝活儿了吧。
比如“自恋沈”,一次上信技课,小胡老师教我们做封面,嘿,他找到一张封面,说是很经典的,一投屏“哇哈哈哈”这正是自恋沈的封面,上面写着:帅气的我。顶大顶大的四个字映入眼帘,可真是自恋。像这样鲜明的“小人物”在我身边比比皆是,正有他们的存在,才让我的生活多姿多彩。
读了这本书,我真正领悟到了世间百态;刷墙技术高超的刷子李,讲文气的李金鏊,活出殡的刘道元,够格的酒鬼酒婆,他们都有鲜活的特点,他们那有趣的故事仍在我脑海中回荡。
读《俗世奇人》有感4
一看书名就知道肯定是写一些奇人的事迹了,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读起了这本书。
这本书是现代著名作家冯骥才的作品,讲的是在天津卫的码头中出现的“奇人”,而奇人之所以称为奇,正是因为他们背后一个个有趣的“奇事”。比如认牙不认人的牙医华大夫、凭着好口才卖茶汤的.杨巴、刷墙油漆一滴不落的刷子李、看相声从来都不笑一下的冷脸,遇到什么怪病都能急中生智想出应对法子的神医王十二。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牙医华大夫啦。在故事开篇,作者留下两个悬念,为什么华大夫补牙技术这么好,为什么他又不认人脸呢?在某一天,这两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下晌,诊所来了两位便衣警察,他们要抓一个长黑痣的歹徒。华大夫却不记得这个歹徒的模样,被警察怀疑。第二天华大夫在酒楼喝酒时,竟然通过他补的牙认出了那个歹徒,报了案。原来华大夫不记得人是因为他把所有的心思全放在了补牙上,他只记得他自己补的牙,专心于牙医这一职业,所以记不住人。像他这样专心致志的牙医,难道医术还会不高吗?
在我们的身边其实还有许多像华大夫一样专心致志的人,比如说袁隆平老先生。他专心致志于杂交水稻的研究,通过这些研究取得成效获得大家赞扬时,他却说这些研究还有三大不足,有待改进。袁隆平老先生脚踏着田地,头顶着烈日,弯着腰,时而观察时而记录。他的一生与农结缘,与农相伴,他把大半辈子的经历和心血都扑在杂交水稻的研究上,这种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一心只做一件事,是一种表现,更是一种态度,我们应该向这些志士们学习,学习他们高远的志向,更要学习他们刻苦钻研的态度。如果这个世界上再多几个一心一意的人,明天将会更灿烂辉煌。
读《俗世奇人》有感5
在天津卫,一群普通人上演了一幕不平凡的生活剧。不愿破规矩但仍能行医救人的苏七块;身上有白点,白刷不要钱的刷子李;千杯不醉,唯我独尊的酒婆;抠团鞋泥就能捏出人像的泥人张;天地之时,无所不知的蔡二少爷······这些生怀绝技的普通人,为生存展现他们的一技之长。他们都是俗世中的奇人,有的身于上流社会,有的混迹在市井民间,身处于大街小巷,不过,他们都演绎着绚丽的精彩。
譬如刷子李在粉刷一行干出了自我的乐趣,他有个绝活,刷浆时必穿一身黑衣,一天活干下来,但衣服上没沾一点白色,真的让人匪夷所思。刷子李新收的徒弟曹小三一开始半信半疑,头一次跟随师傅出去干活,主人要求刷四面墙。站在地上,只见师傅刷过的墙壁像一道雪白的屏障。当师傅刷完最后一面墙,曹小三发现师傅的衣服确实没有一个白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决心跟着师傅练成这个绝技。有一回,干完活后,曹小三发现师傅的裤子上有一个黄豆大小的白点,他顿时感叹千里马也有失蹄的时候。但细心的刷子李捏着裤子轻轻往上一提,再一松手,曹小三终于明白,原来是师傅抽烟时不小心烧了一个洞,里边的衬裤露出来像是用白浆沾上去的一样。在这本书里这样的奇人数不胜数。
奇人们的技艺并不是上天赐给他们的,而是通过他们后天不屈不挠的'努力与磨练,最重要的,是贵在坚持,向着各自的理想,一步一步地迈进,没有朝三暮四、碌碌无为、空等想象,即使对自己掌握的这门技术已经滚瓜烂熟,他们也会不断地反复练习,
回想我自己,进入初中以来,科目增多,作业也就多了,可是我很爱偷懒,有时候还有一抄了事的想法。这种投机取巧的做法,也许一时能蒙一个好成绩,可是最后到了考试的时候,就会一无所获,顾此失彼。
在学习中,在工作中,在生活中做很多事情都需要坚持。俗话说得好:“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不必追求样样精通,完美无瑕,唯有在一方面做到精细,才是最优秀的。
读《俗世奇人》有感6
好容易来世间走一遭,在匆匆奔完短暂的一生的同时,总要看看沿路两边的人文风情。
看到的只有灰蒙蒙的天?
那就请把目光放低一点。
佛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所以,在那短短几十年光景里遇到的,都是有缘人。请珍惜这样一段难得的因缘,就算你是达官贵人,他是落魄乞丐,他也能轻松寻到你一辈子找不着的自在。那么,何必把自己当做非梧桐而不惜的凤凰呢?
他们并不是红遍紫禁城的明星,不是皇帝身边的宠儿,但他们依旧逍遥,依旧受人尊重。依旧是最好的戏子,依旧拥有如云的看客。他们在这个不起眼的小城里,用绝技把生命唱成诗篇。长在江南的野花也很美,就是不如洛阳的牡丹,收到那么多人的赞颂。可到最后,那龙椅上坐着的真命天子,名气不见得有那持一把刷子闯天涯的刷子李响。
所以,朋友们,请垂下你们高贵的头,看看身边的的那些别样风情。
生中有太多太多的人,把自己的位置摆的太过于高高在上,抱着一种为我独尊的心态,从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自然,陪伴他们的,除了青天和阴云,又还有什么呢?有还能有什么呢?或者说,在他们狂妄的心里,又还能容得下什么呢?
忽然记活起来那句带点玩笑,却幽默的点出了生命历程的话——“飞的越高,摔得越惨。”
酒婆,没有金钱装点得尊贵,没有容颜雕琢的清秀,绝对是处在社会底层的人,但她一口灌下一壶酒的'豪爽,过马路时能清醒的奇特,照旧把她留在了历史的印记里,奏响了整个小城别样的音符。
那些开着凤凰花的小城呵,
那些住在欢笑里的人们呵。
他们演绎着古朴的味道呵,
他们装点着悠闲的生活呵。
冯骥才的《俗世奇人》,见证了那些在俗世里徘徊的人,他们在大千世界里,以独特的姿态生活着,活出了别样风情。
若是对这些人嗤之以鼻的话,又怎能见到他们谱写的精彩呢?
看到了,看到了,看到从未见过的美丽了!
看到了的话,请记住,把目光放低一点。
读《俗世奇人》有感7
有句老话讲“吐沫星子淹死人”。的确,面对流言蜚语,意志力再坚强的人都可能会被说的心智消磨。众人的说辞,一次也许不太当回事,两次会令人开始动摇,如果有第三次,那一定是压死骆驼最后一根强有力的稻草。想摧毁一个厉害之人并不需要有同等武力,只需要让他质疑自己,从此就可以一蹶不振。
读到冯骥才所著的《俗世奇人》,一个在清末民国年间的天津卫,因为眼戴厚的似啤酒瓶底还泛着蓝光的眼镜而得名“蓝眼”的故事,不禁为最后他的结局感到惋惜,但同时也认为这一切都是因自己信不过自己而导致。
这位俗称“蓝眼”的奇人生前有个绝招,那就是能辩得字画真伪。但凡是假的,蓝眼的眼镜片黯然无光,只要是真迹,一到蓝光即可闪过。这招独门绝技让他拥有了不少好彩头。直到有一天,他鉴定了一幅名为“大涤子湖天春色图”为真画,并花了十八两黄金买下。可谁知,画刚到手,就听外面有人传言说他拿的这幅是假的,真迹在他人之手。这下蓝眼有点慌了,连卖给他画的咚五爷也心中发毛,立刻一同前去一辩真伪。蓝眼看到所谓的真画,觉得自己这回自己可真的走了眼,并和咚五爷商量花七十两黄金买下。结果,等到家一和原画对比,发现真迹还是自己第一次买的那幅。自此蓝眼一场大病,卧病在床,也再未起来过。
从小就在被各种所倡导的教育理念所影响,要求我们做一个充满自信的人。以前觉得自信只是一个与自卑相反的名词,只要不过于贬低自己的能力就是一个正常的人。等到大学毕业,走向社会,有了自己的工作岗位才发现,自信不仅仅是自卑的反义词,也是需要远离自负的最佳状态。
做一个真正充满自信的人并非易事。太过相信自己往往会变成自以为是,不尊重他人意见的自负。而自己对自己的信念不够也终将会一事无成。在《蓝眼》这则故事里,“蓝眼”大半生都处在被人追捧的环境中,应该也是从一届草根渐渐变成了行道里的专家。内心从自卑到自信,直至之后变为自负。
冯骥才的'文笔精彩绝伦之处就在于,他从未有只言片语去描述一个人的心理动态,但却让看到的人能深刻体会到其中的意味。其实“蓝眼”应是从他被名为其名,又被众人所追捧之时开始便觉得自己天下无敌。这时的他定是个自负之人,否则不会招惹旁人暗地里设计,在他耳边吹邪风;也不会在听见流言蜚语时怯怯担心自己名誉扫地;就更不会被人像耍猴似的出丑。
过尤而不及。不论是太过自信还是信不过自己,最终都是导致身陷绝境的重要原因。就像在工作中,如果事事能够尽心尽责,相信自己有能力做好每一件事,小人也不敢从中作祟。因为放在明面上的正义一定会压倒黑暗中的龌龊;如果相信自己在孩子的面前是个不断追求进步的大人,这样的正能量一定会带给孩子正面的影响。说到底,事情的成败的关键都要看自身是否拥有强大的自我信任意识,只要坚持自己所相信的,旁的一切都不是摧毁自己的匕首。
读《俗世奇人》有感8
平凡的生活里,有着不平淡的人生!今天,我为大家推荐一本非常好看的书,叫《俗世奇人》,这本书是我国著名现代作家冯骥才写的,主要描写了天津卫本的三十六位奇人,他们真是各怀绝技。
这本书中,一个个人物故事独立成篇,组成了清末民初热闹非凡的天津。书中的描写咋看起来有点凌乱,但细看起来条理非常清晰,读起来仿佛自己就置身于三、四十年代的老天津,看着老街上人来人往,形形色色的人在自己的生活节奏中,烙在脑海里,有一些乡下怪客或民间英雄,让你称奇叫绝,心里暗暗佩服!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奇人就是刷子李,他干活有一套严格的规矩,刷墙时必须身穿一身黑,如果干完活后身上有一个白点,就白刷不用钱。刷子李刷墙的.时候,非常的仔细,就是坐下来休息的时候,他还在观察墙面有什么地方刷得不足,被刷子李刷过得墙,不放任何装饰品,都非常华美。在我们学习的过程中,也要象刷子李一样给自己订一套计划,必须认真仔细,力争做得更好。
作者冯骥才在书中说得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我们要把平凡的生活过得不平淡,就得靠那份才艺,清末民初是这样,当下也是如此。作为学生得我们,必须好好学习,学得一技之长。
《俗世奇人》中的奇人并不是样样精通,但他们却把生活过得有滋有味,受人尊敬,当今社会也是一样,我们不可能成为面面俱到的全才,但必须得有一门精通!只要有一技之长,我们就也会成为俗世奇人!
读《俗世奇人》有感9
《俗世奇人》这本书里写了很多人物,我最喜欢的是泥人张,不太喜欢小达子这样的人。
先来说说泥人张吧。他捏泥人的手艺排第一,而且有第一,没第二,第三和他相差十万八千里呢!奇人一定有奇事,泥人张当然也不例外。一天下雨,泥人张一个人坐在餐馆里饮酒,一边留神四下里吃客位的模样。期间一个称“海张五”的人嘲笑他捏泥人的手艺。泥人张像没听见似的,左手从鞋底下抠下一块泥巴,右手依然端杯饮酒,眼睛也只瞅着桌上的酒菜。他左手摆弄着泥巴,手指变戏法似的飞快地捏着,随后手一停,把捏好的'泥人“叭”地往桌上一戳便走。旁人伸脖子一瞧,这泥人真捏绝了,就像把海张五的脑袋割下来一般,只是只有核桃大小。
我不太喜欢小达子的原因是,他是一个小偷,偷东西不是好人。小达子偷东西的技术很高明。有一天,小达子在电车上看到一位中年男子挂着一块亮晶晶的纯金怀表,当电车一晃时表就到他手里了,这动作快的连眼珠子都跟不上。
无论是泥人张还是小达子,他们的绝活都是一天一天地磨练出来的,不是短时间就能学成的。我们也要一天一天地刻苦学习,这样才会有所成就。但不能将学到的本事用到不对的地方,这样早晚会受到处罚的。我们要将学的本领用到对社会有益的地方,这样才能成为社会有用的人。
读《俗世奇人》有感10
话说,在那老天津城内呐,有着一群群的人;那这人呐,又是一个个的绝!苏七块,认识吧?什么,你不认识?那泥人张,酒婆,小达子,皮大嘴和甄一口,你总算认识了吧?什么,不清楚?那刷子李一定认识吧!如果你全都认识,那你一定看过冯骥才先生的《俗世奇人》吧!如果你没有看过,把下面我就带你去领略领略在天津卫的这些俗世奇人吧!
天津狗不理包你应该知道吧,可是你知道狗不理又是怎么来的吗?那难道是狗不理那个包子?不是不是都不是。其实是在运河边上有个卖包子的狗子,是当年跟随他爹打武清来到天津的。
你以为他真的叫狗子?不,他的真名叫高贵友,别人只知道是他爹天天呼他的小名:狗子。
他爹老高没啥能耐,那的包子也没啥好,专给一些干重活的粗人吃。老高死了,就归狗子说了算。狗子把包子一改良,不仅味儿美,那貌也美,这下可热闹了起来。
这不,忙的都没空搭理别人了,别家包子店本来就是生气,就骂他“狗不理”这一来,反到成为了一张大大的'招牌。
有个官员献了些狗不理包给袁世凯,袁世凯一吃,心中大喜,也给老佛爷慈禧送了点狗不理包,慈禧吃了它,就不吃那餐桌上的任何菜了。而且慈禧还说了这么一句:“老天爷吃了也保管说好!”那可见狗不理包有多美味呀!这金口一开,从宫里传到宫外,京城传到天津,天津再名扬四海,流传至今。
接下来呀,我要给你们介绍一下我们班的土味《俗班奇人》中的大名鼎鼎的肩负:“抠脚大佬”,“虫子刘”等等多个名号刘相贝同学。事例太多,说也说不完呀!下面说一下身为"虫子刘"的他吧!他折磨虫子可是一流的。
现在正是木棉花盛开的季节-夏天。在一堆堆雪白的棉花中,藏匿着一个个小红点-木棉虫。尽管上课再无趣,无趣的想打瞌睡,他还是会找些乐子来。他折磨虫子的方法可谓是各式各样,如:一只虫子六条腿先把虫子的两条腿拔了,看看能不能走,然后再拔掉两条腿,放在桌子上让虫子爬,没想到还能爬。我开始佩服小红虫的毅力了。
正好那天喝可乐,我突然蹦出了一个可怕的想法,竟然还说出来了-把虫子放进可乐里,会死吗?没想到他竟然毫无悬念地说:"我早试过了,不会死。"他还现场直播给我们看,那虫子像是在游泳,也像是在汲取可乐。唉…手法一流呀!还早就试过了。最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他还把虫子捞了出来,涂上闪光粉裹住虫子,放在被阳光晒的滚烫的窗栏上,让虫子体验一下"日光浴"。那只虫子在金光下闪着"金光"这可是让我们的教室"金碧辉映"啊。
在这个年代,你认为奇的人很多吧,可当你真正看到冯骥才先生所写的《俗世奇人》的时候,你会恍然大悟,原来现实中,奇的人很多;可,能让人叫绝了的却少之又少。冯骥才先生以记叙文章体用细腻的笔法诉说着一个一个劳动人民的遭遇。用一件一件的小事来诉说着天津劳动人民的不可思议的能力。整篇文章有趣、耐读,却又不乏真理。大家可以去翻阅翻阅,里面的人一定叫你叫绝!
读《俗世奇人》有感11
我读过很多的书,但是我觉得在我读的书当中,令我觉得最有趣和最有看头的书,当然莫过于冯骥才的《俗世奇人》,接下来我就分享一下属于我的俗世奇人读后感。
当我五年级的时候,我学了《刷子李》这篇课文。这篇课文是写自冯骥才的《俗世奇人》,当中的一章,在我学完这篇课文之后,我就开始了“我的俗世奇人之旅”,先给大家介绍三位俗世奇人:张大力,苏七块,酒婆。咱们慢慢说,先说张大力,那张大力可举起一把重百十来斤的石锁。后说苏七块,这苏七块给自己立一规矩——不管贫穷富贵还是亲朋好友,只要你来我这看病,先拿七块银元放在桌上,否则决不会给你瞧病!最后咱再说这酒婆,这酒婆,可是天津卫出名的.酒鬼,他只要一出这酒坊,就赛在地上画天书,这酒前面一百处是一个十字路口。在那里出了不少事,酒婆喝了一坛正宗的酒(老板人*黑往酒里掺假,有一日老板娘怀上了,于是老板发誓今后不再往酒里掺假,于是才有了酒婆去世这样事。
看了我的读后感,我想你也有了自己的一篇读后感,如果有那就快点发给我吧,我已经有点等不及了哦!
读《俗世奇人》有感12
这本书的作者冯骥才将“天津卫”这个水陆码头里,被忽略的奇人生动地写了出来,让我们也能知道这几位奇人异事,有刷墙技术高超的刷子李,有凭一颗虎牙就认出通缉犯的华大夫,还有“贱卖海张五”的泥人张……
书里第一位奇人是大夫——苏七块,为什么叫苏七块呢?因为只要到他那里去看病,就得先交七块银元。这是他定的规矩,要是不交,就不治。乍一听,觉得这大夫怎么当的呀?治病救人才是最重要,怎么把钱摆在第一位呢?真是掉钱眼儿里去了!
可是,我眼中的.苏七块是个医术高明的人,他手下动作干净利落,逢到有人伤筋动骨,他把手指一触,隔皮戳肉,立刻知道怎么回事,上下翻飞,疾如闪电,包扎完毕。如果苏七块出现在现代,那方圆百里的人都驱车赶来,那真的每天顾客盈门,排长队了。
我眼中的苏七块,其实是个善良的人,他在遇到一个穷车夫时,暗中没有收他钱,还将药送给他,医者仁心,他不会见死不救。
我眼中的苏七块,还是个立规不改的人,遇到那位穷车夫时也没有改规,华大夫给车夫七块银元,这才看了病,因为人人都平等才公平。如果有人可以不用付钱看病,那大家都不给钱,到最后苏七块没钱买药,就治不了人们的病了。
因此,我认为苏七块是值得敬佩的奇人!
读《俗世奇人》有感13
《俗世奇人》是一部描写民间奇人异事的短篇插画小说集,共有36篇。《俗世奇人》的语言十分有特色,作者冯骥才先生用朴素、幽默的语言将故事娓娓道来,使人们读书时,书中的人物仿佛就在眼前,一拿起书就放不下来。在冯骥才的笔下,36个故事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这座小城中平凡的人们,却又各自身怀绝技,充分点明了“奇”字,作者还把每个人的特长都放大,描绘出一个个神通广大又普通平凡的人民,他们的故事,从天津码头跨越百年,至今仍然能带给读者启发和感悟。
在阅读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燕子李三》。故事中描写李三是一个大盗,只偷富人的财宝,而他偷完还在旁边画一只小燕子,好像在对别人说:“这是我李三偷的!”。他天天偷天天偷,可别人就是抓不到他。更为奇特的是,他hai扶贫,当穷人没钱时,李三一包银子扔过去,包底画着一只小燕子,当穷人想去感谢他时,他早已消失在了夜色之中。这时,我也不禁想到:李三就好像富人与穷人之间的纽带,让这座小城和谐的发展。但他不直接宣扬扶贫,而是使用“偷”的方法来扶贫,这也恰恰点明了“奇”。同时也反映到就在这座小城里,所有人都把小城里的人当做亲人,就连小偷也不愿意让穷人掉队。
通过描绘,这一个个“俗世奇人”仿佛就站在我们的眼前。可合上书,却又发觉他们正在离我们远去,只能看到他们的背影。我想伸出手来,却拖不住他们的影子。如今科技的脚步急促地逼向了这些艺人,手机、电脑代替了民间艺人的智慧。我不禁想:未来人们被科技包围,真的比过去好吗?曾经,一出门,就看到巷子上一个个艺人在秀才技,各自发挥自己的特长,一个巷子就是一个家。冬天的夜晚,街头亮着一盏温馨小灯,温暖慢慢地涌上心头。这种感觉,如今再也没有了。现在的人们,走路都看着手机,就算时空倒转,把现在的人们放到那个小巷里,他们也不会抬头看一眼小灯,往左右瞧一瞧,看一看在此斗才技的艺人们。这也不禁让我联想到:00后的这些孩子们,已经逐渐的被科技感所包围,人类已经研究出了有思想的机器人,人类不能永远的依赖科技,如果这样,我们也不难想到,未来的.这些看门的大爷会被机器人取代,前台的小姐会被机器人取代,医院的护理会被机器人取代,一切都会被机器人取代!而未来地球不能被机器人管理,因为机器人不怕死,他们在实地考察时不怕死,资料就全丢了,他们更不会荒野求生,因为他们只是机器,不会渴望活下去,最终在荒野中会变成垃圾,污染环境。更可怕的是,人类的智慧会被科技取代!当年人们不也依靠自己的智慧,用榫桙造出了紫禁城吗?可现在再去问问这些工匠们,谁还会榫桙?人类现在觉得机器人是一个很棒的东西,可我敢肯定,慢慢的,人类在操控机器人时就会感觉力不从心。最终败于科技!现在这些俗世奇人越来越少了,我多么希望可以用科技换来人类的智慧!在此我也想到要坚持记日记,把这些童年的珍贵记忆留给未来的我看!
读《俗世奇人》有感14
感谢汪老师让我们认识了“刷子李”,带我们见识了《俗世奇人》,带我们进入这个俗世奇人的世界!我本以为天津地界唯有“刷子李”一奇人,不料冯爷爷一下子让我们认识18位,不!是36位(包括一黑狗)。《俗世奇人》中还有18位。这些高人个个身怀绝技!我看着看着,惊讶得张大了嘴,合不上了!
咱们且不道刷子李一身皂衣刷白浆,不沾一丁点白星。就说那“泥人张”从鞋底挖泥,在袖筒中捏个活灵活现的“海张五”,还可以“批量生产”“贱卖”!让人解气!谁叫这个海张五那么嚣张!
不过,我最敬佩的还是那位“神医王十二”,我觉得他的“神”来自于他有科学头脑。他用磁铁吸出濺入铁匠眼里的铁渣,救了铁匠的眼睛。他用热毛巾捂住“红脸大汉”的口鼻,让趴在墙上的,肋骨插入砖缝的莽汉自己憋气发力,用内力将肋骨“弹出”砖缝,捡回一条性命。这位王十二在乱哄哄的灾难面前,镇静机智地救人,靠的'是智慧,而这智慧来自于他平时的知识积累。
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为嘛冯爷爷知道天津有这么多奇人?是真人真事?是道听途说?是虚构编造?我想都有可能吧!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冯爷爷的眼睛特别亮,耳朵特别灵,笔特别勤。耳听四方,眼观八方,记下这么多俗世奇人,个个在纸上栩栩如生!
问问自己,我能写出几位“五3奇人”?如有冯爷爷的本事,我们也来写一本《五3奇人》,行否?
读《俗世奇人》有感15
这段时间我们经常听到“中国梦”这个词。暑假,我读了冯骥才写的《俗世奇人》,这本书分成许多个小故事,里头的故事十分有趣,也让我知道了如何履行中国梦的道理。
这本书讲的是民国初年,天津卫那一带的奇人故事,这些故事还带有一些天津土语,就像当地人在给你讲故事呢!
这其中,我最喜欢打头的那一篇:《苏七块》。这故事讲述的是一位姓苏的骨科大夫,他的手艺可厉害了,不过他有个奇怪的规矩,就是接骨之前一定要见到7块银元才会伸手相助,因此大家才叫他“苏七块”。一次,他与牙科医生华大夫一起打牌,一个穷人手骨折了,拿不出7块银元,读到这,以为这“苏七块”会大发慈悲的大破常规,帮帮这个穷人,结果他没有!不管那人叫疼叫痛,苏大夫还是不闻不问的在打牌,看到这我都为那个病人着急了,苏大夫怎么能见死不救呢!最后,华大夫为病人付了钱,苏大夫才全心全意的为那人治病,他还说:“您别以为我这人心地不善,只是我里的规矩不能改!”
读完这篇故事,正如他自己想的那样,做人怎么能这样,一点良心也没有,但是再读读他说的`话,的确,我们自己里的规矩不能改,否则会误了大事,这让我想起了现在社会的法律。
我们国家有十分详细的法律,但总有一些人铤而走险为了赚黑心钱违反法律,我们也要像这位苏大夫一样自己立下的规矩,不能改,不能触碰法律的底线呐!
再读冯骥才的这个故事,更加让我知道了不能违背法律,否则会有不好的结果。遵纪守法才是迈出我的中国梦的第一步啊!想到这我可真钦佩“苏七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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