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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故乡》有感

时间:2024-08-11 01:38:54 读后感

读《故乡》有感15篇

  读完一本书以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故乡》有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故乡》有感15篇

读《故乡》有感1

  前不久,我阅读了一本名叫《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书,它是由美国作家威尔逊·罗尔斯原著,翻译成中文的小说。这本书受到《朗读手册II》、美国亚马逊读者、英国亚马逊读者、冈村迪安(美国加州圣马特奥公共图书馆官员)等众多读者的好评。

  书中讲述了一个名叫比利的男孩,他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他凭着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最终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一对猎犬——老丹与小安。比利与爱犬形影不离,一直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生死的情谊。

  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亨有了很大的声誉。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山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也不愿独活于世……

  在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和小安,还有它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掩埋的童年记忆……

  这本书拥有令读者感动落泪的巨大力量,这种力量让人无从抗拒。合上这本书,我的泪不由自主地往下流,一遍又一遍地回想着老丹和小安对比利的忠诚,如果没有它们的忠诚,那就再也无法看到这本书了。老丹与小安为了比利,付出了生命,它们那种勇于献身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尊重和学习。

读《故乡》有感2

  如果说哪一本书能让一个爱犬的孩子感同身受、悄然落泪,能让读者为小主人公的勇气击节叹服;能让读者对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结局扼腕叹息、重新去思考理想、信念与友情的涵义,而让美好的情愫在心中索绕不绝,心生无限神往,这本书就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曾有过多少书籍的陪伴,它们如同脚下一块块的铺路石,迤逦向前;它们如同一盏盏星灯,为我照明,或如清风明月水河澹澹让人心旷神怡,或如晨露抚面苇草呵足一般让我开怀大笑;或如星垂平野月涌大江般让人生敬畏,或山鸣谷应万壑雷动般让人回肠荡气。而这本书却让我百感交集!

  家住林边的男孩比利如此迫切地想拥有两条小狗,但并不是随便任意品种的狗都能打发的,而是唯一的——一猎犬!开始我不由讶然失笑,并且不无嘲讽:小小年纪,为何如此不切实际呀。既然生活那么拮据,而猎犬又那么昂贵,肯定得不到父母的应允。果然,比利遭遇了重重困境,导致体重骤降、偏食等一系列不良反应。我可没见过如此痴心不改的孩子。曾经我也想养过狗,可是爸妈语重心长地告诫我养狗不仅是玩耍,而更多的是肩负的责任,让我望而却步,就此鸣金收兵了,所谓识实务者为俊杰嘛,可不像比利那样愚顽不化。比利一味横下心来,不再茫然无措。他想尽了办法,用整整两年时间积攒来的五十美金买了两只小浣熊猎犬,给它们取名老丹和小安。读到这里,之前的讥讽嘲弄早己遁无踪迹,取而代之的却是震撼与感动:比利的一意孤行不正是坚韧不拔、矢志不渝、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吗?远大的理想、近切的目标不正需要这样的毅力方能实现吗?相形之下,我不由为自己轻易妥协与放弃而汗颜!就拿最简单的`事例来说吧:每次去旅行之前,都信心满满的打算每天写下所闻所见的旅行日记。开始数天洋洋洒洒地如约执行了,可坚持不了一星期旅途的劳顿与潜滋暗长的惰性便占据了上风,让半途而弃败下阵来。我心中豁然洞开:树立高远的志向不容易,而日复一日不离不弃地朝着这个目标努力更非易事!

  接着,比利开始不断训练老丹和小安。他训练他们如何将浣熊赶到树上;在月黑风高之夜带着老丹和小安到荒郊野岭打猎,比利无论做任何事都倾心投入,甚至达到废寝忘食的境界。随着情节的深入,我对比利的崇敬之心亦与之俱增,待到他与猎犬们荣获捕猎浣熊的金奖杯时,我真替比利倍感欢欣!

  然而跌宕起伏的情节让我的心提到嗓子眼。有一回他们打猎时遇见凶猛的山狮!老丹奋不顾身地去保卫比利,被山狮夺去了生命。而小安不愿独自苟活于世,也追随而去。这份浓情厚谊惊天地泣鬼神,感人肺腑,让我想起那句古诗:"问世间情为何物,真叫人生死相许",那是对友情与爱的诠释与扣问!友情是我们生命中不可或获的一部分,友情的典范照亮历史的长空直抵当下:俞伯牙与钟子期高山流水、知音相惜的情谊;荆柯为报知遇之恩留下"士为知己者死"的果敢与豪情;亦有竹林七贤之一的嵇康为朋友吕安挺身仁义直言而获罪,"临刑自若、援琴而鼓"式的清正高洁;更有如同为苏门四学子的苏东坡与黄庭坚亦师亦友、亦庄亦谐的友情,他们互相调侃对方的字,苏东坡字形偏横,而黄偏纵,苏东坡戏称黄字像树稍挂蛇,而黄庭坚谑说苏字像石压蛤蟆,这份旷达的情谊穿越时光依然温暖着今日!而我们同样在友情中互相砥砺奋进!

  比利搬家之际,蓦然发现老丹与小安的坟中长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正契合了书名,让我掩卷沉思。我查阅植物百科,红色羊齿草是一种羽状蕨类,现已绝迹。我突然想起书中一个古老的传说:一个印第安男孩与女孩在暴风雪中迷了路,被冻死了。人们发现他俩时,看见他们之间架起了彩虹一般的红色羊齿草,于是,人们就认为那是仙境的圣物,能让男孩与女孩获得重生!我顾悟:美好的信念与希望不会消散,它们会扎根土壤永驻人间!

读《故乡》有感3

  在作者的故乡里,故乡的一草一木、一情一景牵动着作者的一起一波的怀乡之情,文中所讲到的小河、野花、油菜花、棉花,虽是略写但是足足可以表明作者对他的故乡的思念和作者对故乡风景的赞美和喜爱,更让我感觉到了作者故乡风景的美丽、迷人,故乡的芦苇读后感。最主要的还是作者故乡的芦苇,他利用花花草草们的衬托,更生动的描写出了芦苇的朴实、有蓬勃的生命和极其广泛的作用,赞颂芦苇乐于献身的`精神,思乡之情才得以升华。

  作者在文中这样描写芦苇:对于故乡的农民来说,他是取之不尽的建筑材料:常用它搭瓜棚、豆架,打篱笆,编苇席、苇帘子。用芦苇盖得房子,冬暖夏凉;每年春节,给孩子做花花绿绿的马灯、八角灯,少不了要用芦苇做支架;芦蔑又可以做风筝,编制各种工艺品,散花着特有清香的芦叶,可以用来包粽子;雪白的芦根,又甜又脆,可以食用,还可以治病......

  芦苇的用处极其的多,而且它对于人类的生活非常有用,希望大家可以保护芦苇、不乱折损芦苇。

  在大家过端午节的时候吃的粽子就是用芦叶包裹的,如果没有了芦苇就没有了芦叶,那香甜的粽子少了芦叶的清香,会不好吃的。

  芦苇对于我们大家,非常重要,一定不要折损它。

读《故乡》有感4

  许多人曾把绚丽多彩的朝阳描绘成徐徐向我们走来的花枝招展的少女,更多的人也曾用五彩缤纷的语言描绘出火红的夕阳西下之后,在这一派迷人的夜色之中,偶然捕捉到了星光的星光倩影……

  远处闪烁着的圣洁的光,已分不清哪里是灯哪里是星了,这里是灯的海洋,这里是星的海洋,仰望空间,那天幕上竞镶嵌着无数晶莹的珠宝,就像那骤然揭开的灰色的贝壳,柔软的里层竞孕育着一层迷人的饱满的珍珠,万头攒动。然而这里与之不同的是,天幕中闪烁的光是银白色的,这,不禁使我又想起朱自清的《荷塘月色》中洁白的`荷花!但我觉得,这里,难道不比那“刚出浴的美人”般的荷花还要醉人吗?这竟使我的贪婪的私欲发作起来,伸开双臂去捕捉它来尽情的玩赏。然而,那又是怎样可笑的妄想啊!它们是圣洁的,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当我微微动了一下,由于痴神仰望而有些酸痛的脖颈的时候,与我眼光平行的远处,居然呈现出一片奇秘的海洋,海面上波光粼粼,但没有汹涌的波涛,没有吼叫的海风。然而这里并不是寂静的,听,那里有清脆的“嘀嘀嘀”的声音,噢,还有两颗闪亮的流星在后面紧紧追逐。

  啊,那故乡的夜晚!那迷人的星光与万家灯火!

读《故乡》有感5

  地区锦标赛已经结束,炎热的夏天即将到来。就在这个时节,我们学习了鲁迅的《故乡》。这是一部以20世纪一二十年代的中国为背景的作品。

  一般说来,“故乡”二字会让人感到温馨和亲切。但当我看到只有这两个字的标题时,心头却莫名地涌出一种无法言传的寂寞。作品还没有阅读,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感觉呢?我实在不明白。文章以“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开头,描述了沿途村落的荒凉,讲述作为一家之长的“我”之所以回到业已破落的老家,是为了处理家产,并与父老乡亲告别。我了解这些内容后,才知道自己那莫名其妙的'孤寂感是和作品内容相符的。

  现实的生活让人对未来失去希望,回到令人怀恋的故居,看到的是野草旁若无人地爬满屋顶。“我”竟然没有一处可以安息片刻的地方。不过,有一样东西给了“我”安慰,那就是童年的美好回忆,它像一条暖融融的毛毯覆盖到“我”疲惫的心灵上。这可能就是真正的故乡吧。

  故乡原本是医治心灵创伤、洗净心灵污垢、安抚疲惫身心的地方。正因为如此,当“我”回到那天真烂漫的孩提时代时,我觉得故乡拯救了“我”。

  然而,“我”得到救治的只是一瞬间。现实中的故乡给了“我”迎头一击。杨二嫂尖酸刻薄,对“我”冷嘲热讽,昔日小英雄闰土对“我”低三下四,卑躬屈膝。接触到这些人和事,“我”感到痛心疾首:自己的故乡已消逝得荡然无存!“我”感受到的只是失望,那心情就像打开一个期盼已久的字礼品盒,发现里面的礼品不是自己的期待之物时一样。

  到了这个时候,“我”除了向现实中的故乡道别之外,也决定告别心中的故乡。在如此失望之中,“我”踏上了新的人生旅途,看到了一线希望。对于读者的我而言,这或许是惟一的安慰。

  故事到这里结束。我读完这部作品后产生了一个疑问:本应让人依恋的故乡虽然使作者大失所望,但难道“我”就再也不曾回首故里么?在那以后的人生路上,“我”真的把故乡抹去了?若如此,那就太叫人感到心寒了。我觉得人人都在心中拥有自己的故乡。不管是在何种情况下离开故乡,也会像诗人石川啄木所描写的那样:“乡音难忘,为听乡音去车场,人来人往……”

  《故乡》中的“我”不再留恋故乡,他怀抱希望,勇往直前。我在为他的雄姿呐喊助威的同时,心里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读《故乡》有感6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题目是《我故乡的柿子》,写得真好。

  文章的作者深情描述了故乡的柿子生长、成熟、颜色变化的过程。

  “细雨如丝,一棵棵柿子树吮吸着春天的甘露,快乐的生长着。”这是作者开头描写柿子树的句子,我觉得很美。

  然后作者写到,几场春雨后,树上就挂满了小小的、深绿色的柿子。是椭圆形的,又亮又光滑,柿子先是深绿色,慢慢长大后,就变成淡黄色,这时的柿子很苦,不能吃,等到柿子快熟的时候,又变成了深黄色,待到熟透后,才变成了深红色。

  因为我的家乡也有许多柿子树,所有,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一棵棵柿子树,树上挂满了深红色的柿子,像一个个小灯笼。

  傍晚的.时候,我还特意去看了小区里的的柿子树,上面真的挂满了深绿色的柿子,很光滑,但不是很亮,上面有一层白白的东西,像擦了粉。

  妈妈说,到秋天的时候,柿子就成熟了。

  而我,已经迫不及待了。我想看满树的“小灯笼”,更想品尝那甜津津的味道!

读《故乡》有感7

  “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是鲁迅先生在他的文章里写的一句话,如此一句话,却深深的扎根于我的脑海,至今还引我深思。

  鲁迅先生的文字,将我带入了他回忆的浪潮里,牵引着我步入了他的故乡——绍兴。儿时的回忆总是那么美好,包括鲁迅先生也有一份美好回忆,这份美好回忆来自于他儿时的伙伴,闰土。

  “深蓝的天空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 ”这些充满童趣的文字,使我更加体会到了鲁迅先生在回忆儿时闰土时的心情,仿佛处于满片的花海,蝴蝶翩翩起舞,阳光也倾洒而下。

  在那样一个备受压迫、饱受艰辛、磨难的社会生活环境下,人们变得麻木、自私自利。文章中的闰土和杨二嫂的前后变化令我感到咋舌,从少年天真活泼的闰土变为现在满脸愁苦、麻木迟钝的中年闰土,从年轻、美丽、守本分的豆腐西施变成如今尖酸刻薄、搬弄是非、唯利是图的杨二嫂,这一个个鲜活的例子,体现了当时典型的市侩形象,不得不让我感叹。

  鲁迅先生回到故乡后,所见所感全都抒发在了这一片文章里。

  故乡的萧索景象和故乡人的蜕变,使鲁迅内心感到失望,并同时燃起对新生活的向往。

  正如鲁迅先生他自己所说的:“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也许正是因为鲁迅先生的这份对未来新生活的向往和希望,也激发起我对自己充满未知未来的向往和探索的勇气。

  伴随着鲁迅先生的回忆,我又深深的品味起那一句引人深思的话语。

读《故乡》有感8

  一本好书就是一位良师,也是一个能伴你终生的挚友。今年寒假,在老师的推荐下,我第一次接触了鲁迅先生的作品——《故乡》。

  《故乡》是鲁迅先生于1919年12月回故乡绍兴接母亲到北京时,目睹农村的破败和农民的凄苦,而写下的著作。

  鲁迅先生在这篇小说中描写了“我”的三个感受。一是愉快。回到家乡,回忆闰土曾带给“我”的那段少年时期的美好的记忆时“我”是愉快的。那段记忆中有活泼、健康、阳光的闰土,有闰土带来的那些令人感到新鲜的经历,有闰土和“我”之间那份没有贵贱,不分主仆的纯洁友谊。这段回忆让我半生回味。可当见到闰土时,“我”却失望了,闰土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一个衰老、胆怯、可悲的“老头”。当看到闰土为了生存,为了家人,向身份比自己“高贵”的人低头,甚至下跪,就连对儿时的玩伴也不例外时,“我”感到深深痛心和失望。

  水生的到来,多少使“我”又产生了希望,看到水生和宏儿无瑕的`友谊,“我”仿佛看到了当年的“我”和闰土,也看到了希望。

  读完这本书后,我深深为生活地那个时代的中国人感到悲哀。那时的社会使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变成了一个会溜须拍马、可悲的人。但同时我也看到了社会的希望,正如鲁迅先生在文中所说,“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只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我”还是希望后辈们“有他们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生活。”

读《故乡》有感9

  进了学校,小强和娟就分开走了,因为他们的寝室在不同的方向。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根本不知道要读那篇文章。离开地球是我的无奈,离去也是我的选择;可它突然把刚才吃进肚子的食物吐了出来,然后又去吃,吃了又吐,吐了又吃......这样折腾了好几回后,终于把食物真正地吃下去了。

  然而乡愁并非主要的,最让人感到悲哀的却是闰土的巨大改变。那个金黄圆月下西瓜田里的闰土不见了,站在作者面前的是一个捏着长烟管裹着薄棉衣在冷风中瑟瑟发抖的农民。闰土凄苦的生活是什么造成的呢?是那个社会。这一切都让人感伤,乡愁夹杂着作者对故乡破败的感慨,不免有万种滋味齐聚在心头的感觉。惟有希望才会让人在寒冬里感到心底的一丝温暖。哀伤与希望的交织可以说是《故乡》的基调。

  对我来说,回忆故乡的时候只有留恋,因为自己的快乐的童年留在故乡。

  从乡下小镇来到北京,进了一所美丽的大学,却丧失了我的听觉,除了麻雀、灰喜鹊,和叽叽喳喳的乌鸦,我听不到其他的鸟叫。我盯着那群飞远的麻雀,告诉自己它们是黄鹂,是杜鹃,是布谷鸟....

  我听不到麦丛里斑鸡一长一短的叫声,我听不到松树林里金翅儿的啼鸣,我听不到秋空里“滴滴水”的清脆的裂响,我听不到屋檐上燕子的歌。

  我也听不到溪流的涂涂的声音,也听不到晨雾里不知名的虫子晨曲,我也听不到原野上黄牛的长哞和阳光里晒太阳的猪患快意的呼喊......

  我再也没有看到自由飞翔的'羽翼,再也没有看到夕阳里飘起的炊烟,再也没有看到拖着鼻涕打闹的童年......

  我的故乡有座荒家,里面埋葬着我的梦想,我的灵魂,我的心。有一天它会裂开,跳出一只金褐色的蟋蟀,它震响双翅,进入我的梦乡。关于希望

  以前看过丰子恺先生的一篇短文,叫做《实行的悲哀》。大意是说很多事情都是这样,打算的时候兴致勃勃,充满了激情,可是真正实行起来了,却会发现不过尔尔,难免有些失望。他特惫举了学生放假的例子,大概也是我们当学生共同的感受吧,即放假前对假期的生活充满了憧憬,真到了假期,想像中丰富多彩的生活其实也平淡得很。他把这形容为一种“悲哀”。

  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小说时,我就深切地为这种“悲哀”所笼策。当然,还有一句更流行的话能将这种悲哀表达得更加贴切,那就是“相见不如怀念”。

  其实,细致地想一下,也许会有这样一个结论:人的想像力总比现实的可能性要大。当把一件事情想像得很美好时,现实不会那么美好;当把一件事情想像得很糟时,现实也不至于那么坏。于是,生活在现实中的人可能就是要比生活在憧憬中的人要平静一些,不至于在大喜大悲中大起大落。

  按照上面的说法,丰子恺先生文章的题目就应该改作《憧憬的悲哀》了。不是吗?是我们自己无端地构造出一个“美好的假期”,而最后只能在现实中跌落;是“我”一直念念不忘早已不存在的月夜下的闰土,才会感到“气闷”和“悲哀”。

  想到这里,就愈感到小说结尾处的深刻了。“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原来读这句话时,总觉得好,但不知道好在哪里。现在才发现,它是在叙述一种人生态度。鲁迅先生说的“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意思并非让人们放弃希望,而是把希望放在一个并不显眼的位置,不要让希望总是占据自己过多的视野。在现实中踏实地走着,这样就不会总是失望,于是路有了,离希望也更近了。

  我想鲁迅先生的告诫也许特别适用于我们年轻人。从小就在 “长大了以后要当科学家”、“长大了以后要当艺术家”的口号中生活惯了,倒是很少被教育去认识现实中的困难。于是总是在失望中去接受现实,好像现实和理想总是矛盾的。为什么不能从一开始就平静恬淡一点呢?这就会有更多前进时的喜悦,更少受挫时的沮丧了。

  在没有路的地方走出路是需要理想和勇气的,但这远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要走,并且要一直走下去,持之以恒,永不放弃。

读《故乡》有感10

  十四岁时第一次读周作人先生的《故乡的野菜》,感觉特别的亲切。像野菜一样朴素却充满生活气息的语言,抒写着故乡自然清新的野趣,洋溢着淳朴又浓郁的乡情。

  “妇女小儿各拿一把剪刀一只‘苗篮’,蹲在地上搜寻,是一种有趣味的游戏的工作。”多有乡野气息!“花紫红色,数十亩接连不断,一片锦绣,如铺着华美的地毯,非常好看,而且花朵状若蝴蝶,又如鸡雏,尤为小孩所喜。”多美啊,真是妙趣横生!“清明前后扫墓时,有些人家——大约是保存古风的人家——用黄花麦果作供,但不作饼状,做成小颗如指顶大,或细条如小指,以五六个作一攒,名曰茧果。”真让人垂涎!诸如此类自然清新的文字,字里行间充满了独特的故乡乡野意趣,读来无不让我遐想联翩,心生欢喜。“荠菜马兰头,姐姐嫁在后门头。”“黄花麦果韧结结,关得大门自要吃:半块拿弗出,一块自要吃。”读着这些歌谣,我的耳畔似飘荡着那些和我一样的乡里孩子们俏皮的童声了……

  我从小生活在七仙岭下,从名字看,她就很吸引人。相传当地黎族女子劳作之余用橘叶泡温泉洗浴,得以容颜美丽,王母娘娘听说后,派七仙女下凡偷师,谁料七仙女来到保亭后,被热带雨林温泉风光所迷,化作七峰永驻人间。七仙岭以山上的热带雨林和温泉著称,位于我们县的东北边,是海南省的名山之一。她“身上”无奇不有,她是我们的乐园。

  春天里,七仙岭到处是胖嫩胖嫩的野菜,简直是一座天然的`大菜园。《故乡的野菜》中讲到的这里几乎都有,蕨菜呀,荠菜呀,马兰头呀,还有好些叫不出名的。我甚至怀疑所有的“绿叶”都是野菜,她们看起来太诱人。望着满山的嫩绿,我们这群山里的孩子心都荡漾了。周末作业,父母唠叨甚至是老师的责怪都挡不住我们的脚步。我们在山上肆意的说笑、欢呼、奔跑,时而也聚精会神的寻着自己或家人钟情的野菜,摘野菜,挖野菜。不知不觉篮子满了,可是心未满,把篮子随意放在一处,又开始追逐说笑了。每次回家的时候,篮子总是充实又美丽,因为它不仅装着野菜,还有野花的装扮,还有欢笑的陪伴……

  在七仙岭上我很多次想着自己壮丽的未来:像蒲公英一样飞出大山,在更广阔的天地里扎根、茁壮……

  可十四岁那年读了《故乡的野菜》后,望着大山,我矛盾了。心想:很多现在理所当然的东西在未来会变得遥不可及,或许他们还会被时间或空间与我永远分离。眼前的“乐园”——七仙岭,春日里胖嫩胖嫩的野菜,伙伴俏皮的童声,山野中奔跑着的矫捷的身影……

  近日再读《故乡的野菜》,矛盾被解开了。或许在离开的日子里,遗憾是美,怀念也是一种美:或许离开是为了更好的回归。

  故乡的野菜不会忘,故乡的野趣不会忘,野菜旁的畅想不会忘。

读《故乡》有感11

  这本书讲述了小男孩比利,最大的愿望就是得到心爱猎犬,为了能实现自己的愿望,比利替钓鱼人卖过鱼虾、卖过蔬菜、摘过浆果。可是,这些都没有阻挡他实现愿望的信念!

  他凭着坚固的劳动和顽强的毅力,在两年里终于得到了一对猎犬———老丹和小安。我在为比利感到高兴的同时,也感受到:比利的家庭虽然不富裕,大但他有一种很宝贵的品质,那就是坚持不懈,才如意以尝的完成了自己的心愿。

  比利与自己心爱的猎犬形影不离,并且成功训练了这对猎犬。在比利第一次打猎时,他断然砍断了一棵要几个人合抱才能抱住的粗壮的枫树来获取小猎犬的信任,也让我感觉到比利是个说到做到守信用的人。

  在看看老丹和小安,这俩只猎犬胜过多少拥有贵族血统的名贵犬。他们每天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扑捉浣熊,结下生死与共的情谊。

  老丹和小安获得了猎比赛的'金杯奖和银杯奖,追踪到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声誉,但是在一次捕猎中,比利遭遇恶狮。在与恶狮的搏斗中,忠实的老丹为了保护主人而身负重伤,奄奄一息。读着这段文字,我的眼前仿佛出现老丹那种无助的眼神,那毛茸茸的长耳被撕得一条一条的,肚皮两边的肋骨被利爪抓开,露出了白色的骨头,血肉模糊的伤口遍布全身,我忍不住停下来,一遍又一遍地读着这些文字,我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在心里祈祷,希望老丹可以战胜伤痛,勇敢地站起来!可是事与愿违。老丹死了。可爱温顺的小安失去了同伴,也不愿活下去了,我再也忍不助眼眶里打转的泪水,心里万分伤心、难过。

  但是,在老丹和小安的坟墓上,竟然长出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它像彩虹一样架在两座坟墓之间。传说红色羊齿草生长的地方是神圣之地。因此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

  这是一对多么忠诚的狗!也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伙伴!他们都能为自己的主人和伙伴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当天使为他们播撒羊齿草种子时,就说明老丹和小安得到了永生!

读《故乡》有感12

  在这个暑假我阅读了威尔逊·罗尔斯的知名作品——《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这个温暖心灵的故事是我的最爱,书里写的是关于一个男孩和两只浣熊猎犬的传奇故事。 在奥沙克山区,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能拥有两只浣熊猎犬,他凭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最终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两只出色的浣熊猎犬——老丹和小安。比利与猎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 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声誉。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也不愿再独活于世…… 当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向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与小安,还有它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下掩埋的童年记忆…… 威尔逊·罗尔斯的这个故事不仅让我明白了死亡的意义,死是人生命中的一个过程和阶段,我们应当坦然地面对死亡;还告诉我们,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凭着勇气和坚持才能实现自己远大的理想,作为小学生的我们应当以诚实、勇气与坚持来面对自己的学习与生活,在学习上遇到困难不能退缩,应该通往直前,要相信自己,通过努力与坚持定能克服困难。

  主人公所拥有的爱、信仰、责任、诚实、勇气与坚,有广度,有深度,有分量,令人敬畏,值得我们永远学习。

读《故乡》有感13

  男孩比利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老丹和小安。生活中,他和它们形影不离,相依为命。经常一起穿越山岭、寻找冰河、捕捉浣熊,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遇到了山狮,老丹为了保护比利,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对此,小安也不愿意独活于世。见此情景在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仅只有老丹和小安情谊,还有那充满传奇和幻想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红叶下掩埋的美好的童年记忆。

  读着读着,不知是何时,我默默无言的眼泪已经流到了脸颊上。浣熊犬为主人牺牲自己生命的时候,我通常认为这仅仅就是狗对主人的忠诚而已,其实我发现这里面还有主人和犬相互之间真挚伟大的爱,以前我看到许多描写狗忠诚的句子都不以为然,但这本书却让我难以忘怀,我真正体会到了“忠诚”的深刻含义,犹如春蚕到死丝不断的.这种精神。同时,让我懂得了要牢固树立一颗感恩的心,就像学生对老师,孩子对家长一样,永不忘怀。

  读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使我坚信:动物和人类有着丰富的情感,它们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同样我们要像善待人类一样善待它们,因为那红色羊齿草就是我们美好的见证和回忆。您说对吗?

读《故乡》有感14

  对于我来说,故乡的最大特点便是常刮风。

  因为地理位置,风常常带着水汽,将家门口的长江水卷带着,吹向洲上每一个人的脸庞。妈妈有时说,将躺椅搬至廊道口,睡个一中午,肤色会因风变得黑些。这江风将洲上每个人的脸吹黑,吹出江洲人的特点,吹给庄稼独有的水分,吹咧了种地乡亲的笑脸。炊烟给江风吹得散得缥缈,几家人的炊烟因此混杂着,慢慢远去,给夕阳镀上一股迷幻的'色彩。家中的枣树结着青果,也应着风和余晖在摇动着,迫不及待要成熟。

  洲上的人家大多集中环抱在一起,脚步落在土地上,在青草中形成小径,人们在饭后或走动或闲适地坐在门前谈天,衣角被江风吹的微摇。日头渐落,风带来的是劳碌一天后的杂感,人们或充实或期盼明天的好天气。江风是江洲老百姓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穿梭在屋与屋间的小缝里,穿梭在人们踏出的小径上,将人与人拉在一起,串成美妙温馨的乡村社会。正如作者所说,“我喜欢乡村的味道:宁静、淳朴、喜悦、安乐,像理想的桃花源。”这“桃花源”因这江风,更添几笔。

  故乡是我魂牵梦绕的一阵江风。尽管故乡渐渐冷清,人们大多进入县城谋生活,但故乡的江风带给我的安适宁静,故乡给我的轻浅的“源头”之感,都不会因此消失不见。洲上的绿土因江风仍显沃饶,和家前的长江水一起,承载着时光的印迹,挥之不去的碎影流年,流进我的心里。只要江风依旧,我便会记得幼时的乡邻、幼时的经历,这些欢笑泪水,印证着我的成长。

  江风带给我的,是我最宝贵的,我骄傲我所拥有的故乡,尽管它没有显赫的名字,不是有名的风景地,但在我心里,它便是这江风,是我灵魂寄托的地方,在我心里,它是那么的灿烂。

读《故乡》有感15

  “我”冒了伤寒回到阔别二十余年的故乡,如今美丽的故乡如今却是一片萧索景象。“我”十分痛惜。“我”与母亲交谈关于搬家的问题。在聊天之时,“陌生”的扬二嫂出现和润土的探访使“我”原先觉得萧索的故乡更加的萧索了。“我”在十于天后离开故乡,但心里并不留恋故乡了。

  在短短的几页纸里,给予我的感触是十分大的。

  文中的迅哥儿对于故乡,本来一定是怀有很大的依恋的,故乡曾经的美丽令他伤心的离去,但现在的萧索又使得他心里更加的寒冷。少年时好伙伴润土给予他的是对海边无限的向往:海边无穷的'贝壳给迅哥儿美好的遐想。潮汛时可以在海边看跳跳鱼儿,迅哥儿向往。在乌黑的夜晚里,可以和灵敏的猹玩起“偷瓜贼”的游戏,迅哥儿十分喜爱。但一切都在中年的润土的到来而打破,“老爷”润土这一声恭恭敬敬的话语使迅哥儿明白,他与润土之间已经有了一个很厚很厚的隔膜。这是令迅哥儿十分心痛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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