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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时间:2023-04-16 09:23:34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13篇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体会,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导盲犬迪克》有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篇1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这句话相信很多人都有感触,而在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新作《导盲犬迪克》后,让我有了更深的感触。

  一只有着高贵血统的猎犬——迪克,因为相貌丑陋,出生后就被主人遗弃。一个叫阿炯的盲童收留了它,并与他成为了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好兄弟。阿炯在茶馆拉琴,可是好景不长,老板买了一台收音机,阿炯失业了。迪克很不解,以为收音机里的声音就是罪魁祸首,于是闯了祸。阿炯的'爸爸和继母都对阿炯不好,阿炯逼不得已与迪克和它的伴侣红娜一起踏上了找亲生妈妈的道程。在途中,红娜想把阿炯咬死,但是被迪克发现,迪克出于无奈把红娜咬死。后来得到了昆明地质勘探队的帮助,来到了勘探营,被好心的阿姨和宋经理收留了。原来好心的阿姨就是他的亲生妈妈。在饱经风霜后,阿炯决定带迪克浪迹天涯。

  我特别佩服迪克,佩服它为主人所做的一切:它为主人乞讨;为了换钱给主人治病,不惜给人家当沙袋打拳击;为主人咬死自己心爱的妻子;为主人遮风挡雨。这种种真诚的行为让许多读者感到匪夷所思。这也让我想起曾经电视、电影中的一幅幅画面:毒贩子丢下“嗖嗖”冒烟的手榴弹,战士还未发觉,训练有素的警犬马上扑到快爆炸的手榴弹上,用身子紧紧罩住,一瞬间后,手榴弹轰地爆炸了,警犬光荣牺牲,而战士仅仅受了点轻伤……

  我似乎明白了,外表的丑陋不代表内心丑陋,动物的情感不亚于人类,只有真诚对待对方,对待朋友,彼此的距离会越来越近,彼此的关系会越来越和睦,彼此的友谊会更加天长地久,这种超越物种的情感令我感动!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篇2

  今年夏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导盲犬迪克>>。读了这本书,让我十分感动,感动它们深深地情谊;感动迪克为了主人大义灭亲,杀死了自己唯一的亲人------红娜。

  啊!迪克,你是多么得不幸。刚出生,就被你的'父母认为怪胎,处处为难你。在不得以的情况下,你被扔到了大森林里,让。你自生自灭。但你超越了自己,生存下来,你曾多次差点冻死、饿死。

  最后,你经过努力,找到了一个主人------一个盲人。你没有嫌弃,在他身边做一只忠诚的狗。迪克,在你主人的拉琴生意进入人身低谷时,你奋力帮忙,却差点丢了性命。当主人要去昆明豆腐营,带着红娜一起前往豆腐营,却在半路上大义灭亲。

  当你们到达豆腐营后,你又和主人一起在十字路口乞讨,遇见了一个绿衣阿姨。当主人生病后,你宁愿找坏小子挨打,给主人赚医药费;当主人曾为马戏团演员后,你又忍受这被白色狮子犬代替自己身份的痛苦。

  啊!迪克!我崇拜你;敬仰你;佩服你;尊敬你;感谢你帮助阿炯你的心是一颗比任何狗都要好。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篇3

  我读了许许多多好书,让我受益最深的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导盲犬迪克》。书中描写的动物也通人性,拥有令我们感动的不离不弃的精神。

  导盲犬迪克是一只血统优秀的猎狗,但因为长得丑,被视为灾星,在断奶后被扔进山里。在山里,迪克吃劲苦头,天天与豺狼虎豹打交道,被咬得遍体鳞伤,于是它想再次投奔人类于人,当都因为长得丑被赶来出来。

  当我读到这里时,我感到很气愤:怎么能只看长相,不看内在的心灵呢。俗话说“人不可貌相”。

  幸运的是,就在这时,小主人把它收养了。这时,我很高兴,因为迪克终于找到家了。小主人身世悲惨,因为父母离异,所以把眼睛哭瞎了。在家里,他被爱喝酒的`父亲给打,继母也不让他吃好吃的,读到这,我的心很沉重,不仅为他感到同情。

  在种种原因的逼迫下,在地质员的帮助下,小主人和迪克来到小主人亲生母亲的老家,可却不知从何找起,只能与小主人拉琴当乞丐。迪克为了主人能吃上饭,宁愿挨打。我读到这里,我觉得迪克真是忠心耿耿。最后小主人终于找到母亲,母亲却另有家室,母亲隐瞒了此事,帮助主人成名,吃饱喝足,迪克却因长相丑陋众不能与主人见面,主人成名之后,并不忘记迪克,放弃金钱地位,与迪克进行永远的流浪。我读到这里,我觉得主人真是不忘情谊。

  我的感受是不管人畜都不能只看外表,而是应该看心灵。所有人都不能因为自己获得利益,而忘记与自己风雨同舟的朋友,如果没有朋友,你就没有今天的辉煌。

  我的体会是我们不应该做一个忘恩负义的人,不然在你困难的时候,没有人会帮你,只有做一个诚实守信,知恩图报的人才会成为一个有作为的人。

  我们应该学习迪克宁可自己受苦,也要帮朋友的精神。我们也应该学习小主人,成名之后也记得与自己患难与共的朋友,宁可自己放弃金钱地位,也要帮助朋友的精神。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篇4

  最近,我读了沈石溪写的《导盲犬迪克》这部小说,读完之后我感触很多。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父母离异后的盲眼少年,父亲对他不好,在学习二胡的过程中遇到了因为丑而被主人遗弃的流浪狗“迪克”。从此这只忠诚的狗便一直守护着他,帮他解决了许多麻烦,也成了他寻母之路上最忠实的'朋友。在终于找到母亲之后,继父便让他把自己的遭遇改编成二胡曲,上台演奏。继父为了不让丑陋的迪克吓到观众,便买了一只雪白的小狗与盲眼少年一起演出,并给这只小狗也取名叫“迪克”。而真正的“迪克”却被关了起来,并将在第二天被杀死。盲眼少年想念迪克,在第二天一早便救出了迪克,带着它走上了流浪的道路。

  读完这本书后,我想:人类的社会复杂多变,有时充满了利用关系。就像盲眼少年的继父一样,一直在利用他赚钱。而导盲犬迪克却忠诚地守护着它的主人,保护着它的主人,甚至不惜牺牲它的生命。这种精神是不是就是人与人之间的最需要的善良和忠诚呢?我们应该少一些利用,多一些互助;少一些猜忌,多一些忠诚。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篇5

  希望,如同夜晚的一盏明灯,令你心中对生活充满勇气,从而创造出一个又一个奇迹。而《导盲犬迪克》中的主人公阿炯正是因为心中有希望,一个个奇迹在他身上发生。

  故事是这样的,阿炯妈妈在他五岁时离开阿炯回到了豆腐营,阿炯一直哭,眼睛都哭瞎了,他爸爸让他受了很多很多委屈,阿炯希望妈妈能回到身边,后来他认识了迪克,他们穿越死林,风餐露宿,偶然遇到了一个阿姨,这个阿姨竟然就是阿炯的妈妈。

  首先,我认为不论你身在何处,处境如何,都应对生活充满希望,就像阿炯,他在眼瞎了之后并没有因此对生活不满,反而坚强面对生活,穿过了死林,学会了一手好琴,我们也要学习这种精神。

  我曾看到过这种奇迹,著名的物理学家、天文学家史蒂芬·霍金20xx年逝世,享年76岁。可有很多人都不知道霍金早在21岁时就患上了“肌肉萎缩症”,这种病在当时是一种不治之症,医生也断言:霍金活不过24岁,可霍金根本不相信,他希望能继续深造物理学,时时刻刻都会对自己说一声:你可以的.。就这样,他跃过了那条“死亡之线”,但他只有右手三指能动,他用中指打字,一场演讲要准备一个月,可这并不影响他对科学的追求,提出了黑洞和霍金辐射理论,创造了一个个奇迹。

  所以,我们每一个人,不论遭遇任何打击和失败,都应该怀揣一份希望,它能让你在生活中不迷茫、不气馁、更坚强。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篇6

  我叫迪克,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犬,可是我长的不可爱,所以,我的主人抛弃了我。我过着其他宠物狗羡慕嫉妒的无拘无束的野狗生活,但是这种生活我早已受够了。直到有一天,我遇到了阿炯。阿炯是一个老酒鬼的徒弟,他们师徒俩都是瞎子,我帮助了他,而他收留了我,我成为了他的导盲犬,迪克这个名字就是他给我取的。

  没过多久,阿炯失业了,我带着他逃到了昆明,想去找阿炯的阿妈。在没找到他阿妈的时间里,阿炯只能卖艺乞讨,被一位好心的阿姨收留在家。终于,阿炯的才艺被发现了,他一夜成名,拥有了第一场演出。可却因为我长得太丑而被毁了。因此,我被另一只狗替代,并被关了起来。然而雪上加霜的事情来了,那位好心的阿姨竟是阿炯的阿妈,于是阿炯伤心欲绝,带着我,开始了流浪……

  这就是我的故事,一只导盲犬的自述,下面让我的一位人类朋友和你们聊聊吧。

  当今社会,人们学会了以貌取人,更会以貌取狗,大批大批的人去宠物店里花重金买那些乖巧可爱的宠物狗,而路边脏兮兮的流浪狗却看都不愿意看一眼。为什么啊?凭什么啊,难道只是因为它们其貌不扬?在路上看到流浪狗,我一般都会去买些吃的'给它们,我家现在养的狗狗就是流浪狗出身,可我依旧很爱它,它打理过后也很漂亮。是谁教我们以貌取人的?相貌不好,不代表内心阴暗,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的外表不好,就否定他(她),要看他(她)的内心,心灵美,才叫美。

  不要以貌取人了,去看看他的内心是否阳光,是否纯真,然后再判断别人的人品,内在美,才是真的美。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篇7

  暑假,别人送了我一本书,书名叫《导盲犬迪克》。当我翻开这本书时,就被书里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住了。

  这本书讲述了一条名叫迪克的猎狗。因为它一生下来就长得非常丑陋,所以就被主人丢弃在了一片原始森林里。当它看见别的狗享受着主人亲昵的抚摸时非常羡慕。它想找一个对它好的主人,可是处处碰壁。别人都因为它长得丑而嫌弃它。但是它没有放弃不断努力,最终找到了它的主人。这人名叫阿炯,是个瞎子,迪克就这样开始了它的导盲之路。

  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地方是迪克和它的.主人阿炯之间真挚的感情。虽然迪克长得很丑,别人都嫌弃它,但它有一颗时刻为主人着想的心。当主人失去工作的时候,迪克蹿向茶馆“大闹天宫”;当主人生病没钱买药时,它去公园杂耍乞讨,又去充当拳击的靶子,让别人都打得站不起来;当红娜要袭击主人时,迪克为了救主人,忍痛咬死了怀着自己果肉的红娜,拯救了主人。

  迪克,我想对你说:"你真的是一条非常棒的狗!”别人嫌弃你,因为他们不了解你,你有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服输的精神,最主要的你有着一颗最忠诚的心。虽然你的外表不美,但是你却有着一颗非常美丽的心,心里美那才是真的美。

  这是一本鼓舞激励的书,让我从中体会到了很多东西,大家有空可以去看看,相信会带给你不少收获。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篇8

  当我看到《导盲犬迪克》这本书时,就被它的书名所吸引。世界上不是有很多导盲犬吗?为什么只写迪克呢?迪克有什么特殊之处吗……。。一大堆问题从我脑海中蹦了出来,我怀着疑惑不解的心态,翻开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犬,由于面貌丑陋,所以一断奶就被遗弃在死林中,过上了自生自灭的野狗生活。可是对于令其它狗羡慕的不受拘束的生活,却令它厌烦。有一次它帮助了盲人阿炯,并顺利当上了阿炯的导盲犬。阿炯给这只狗取名叫迪克。当阿炯失业时,迪克带着阿炯逃到了昆明,去找阿炯的阿妈。在没找到阿妈之前,阿炯只好卖艺乞讨,并被一位酷似阿妈的好心阿姨收留在家。通过自己编制的《野狗与流浪少年》曲子,阿炯的才艺被发现了,从而一曲成名。可是第一场演出时,却因迪克的丑陋差点毁掉了整场戏。因此,盘龙歌舞团找了一条白狮狗冒名顶替了迪克,并把真迪克关了起来。当阿炯知道真相—————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自己的阿妈时,忍受着打击,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迪克为了阿炯的安危而大义灭亲的举动。那是在穿越死林时,迪克去觅食时,突然阿炯叫迪克去救他。它立刻回去救阿炯。就在它准备下口咬死红豺狗时,却发现红豺狗就是自己的爱妻红娜时,它迟疑了,但它还是选择了救阿炯。这份人狗情谊真令人感动啊!我想,连人和狗都能有这样的情谊,何况我们人类呢!所以我们要珍惜朋友之间的友谊,对朋友要真诚、友善、互相帮助。

  从阿炯和迪克的感人事迹中,我有很多的感想。迪克由于外貌丑陋,一断奶就被原来的主人抛弃了。但是迪克没有放弃希望,通过不懈努力终于找到了新的主人,并且和新主人建立了深厚的情谊,实现了自我的价值。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不少人以貌取人,只注重外在美而忽略了心灵美,往往导致了判断的错误。我记得我小时候走在路上时,看见一些长得胖的人就说他们是胖子。爸爸发现了之后就批评我说:“这是不对的,不要嘲笑别人的缺点。”但我当时还不理解,还争辩道:“他就是胖嘛!我又没说错。”后面爸爸又给我说了很多道理,可我还是没有完全弄懂。直到现在,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才渐渐地明白爸爸给我讲的道理。那样的嘲讽只会给别人带来伤害,而不会带来任何好处。

  我决定在以后的生活和学习中不嘲笑别人缺点,这样世界才会变的更美好!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篇9

  今年暑假,阿姨送了我一本书,是我最喜欢的作家沈石溪写的小说<<导盲犬迪克>>。虽然之前已经看过很多本沈石溪的小说,但看完了<<导盲犬迪克>>后,我发现这本才是我所看过最好看的描写动物的小说了。

  小说主要讲述的是主人公盲人阿炯带着他的导盲犬迪克,准备从丽江到昆明去找阿妈。那天晚上,迪克带上了它喜欢的红娜,跟着阿炯出发了。而他们唯一能走的路就是穿越死林,要知道,死林里可是危机重重,因为这里是虎豹豺狼们的乐园,那么对于人类来说,自然这儿便是地狱了。他们走了整整一天,又累又饿,阿炯便叫迪克去找些食物来。就在这时,红娜动起了歪脑筋,因为它觉得阿炯占据了原本自己在迪克心里最重要的位置,它想要除掉阿炯。红娜悄悄绕到阿炯身后,可是没有想到,阿炯虽然眼睛看不见但听觉却是非常的灵敏,情急之下红娜直接扑咬了上去,危险之中的.阿炯只能向迪克发出求救信号。迪克听到后急忙赶来,它以为是一只豺在伤害它的主人,扑上去后大吃一惊,居然是它喜欢的红娜!迪克感到非常疑惑,而这时的红娜摇摇尾巴,发出呦……汪……呜……的叫声,直到这时候迪克才意识到原来红娜是一条豺狗。阿炯命令迪克咬死红娜,但迪克却不忍心伤害那个肚子里已怀有自己亲身骨肉的红娜,可它毕竟是只忠心的导盲犬,最后还是忍着巨大的悲痛完成了主人的命令。

  我看完了一遍后觉得不过瘾,便又看了第二遍。整本书的情节描写得太生动了,尽管机灵的阿炯和忠心的迪克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但让我最有感触的还是豺狗红娜。它天生就是一条恶狗,尽管平时看起来表现得非常友好,可一旦到了充满野性的森林里,本性就暴露无疑。不仅在主人需要它时不知恩图报,反而还要攻击主人来满足自己的私心,真是一条不折不扣的豺狗啊。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篇10

  “狗是人类忠诚的朋友”,这句话相信大家都听过,而在读了沈石溪的新作——《导盲犬迪克》后,让我有了更深的感触。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外表丑陋但忠心耿耿的猎犬,因为丑陋被认为是死神的附身,被主人遗弃,它想找一个喜欢自己的新主人,但许多人都厌恶它,最后被一个叫阿炯的盲童收养。阿炯拜了一位老师学习琴艺。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继母胖菊也对他不好。有一天,阿炯的师傅永远离开了他,就只好在茶馆拉琴,可好景不长,茶馆骆老板买了一台录音机,于是阿炯的位置被替代,让他另求发财路。迪克知道后,火冒三丈,把录音机撞坏了,闯下了大祸,骆老板以为它是疯狗,便报了警,警察来到了他们家逼迫他们把狗交出来,万般无奈之下,他们只好离家出走,浪迹天涯。因为阿炯是盲人,所以迪克当上了导盲犬。他们和红娜踏上了去昆明找阿妈的旅程。他们在荒无人烟的森林中时,红娜想把阿炯要死,结果被迪克发现,不得已把红娜咬死了。他们又十分幸运的遇到了昆明地质勘探队,帮他们捡回了矿物,在昆明地质勘探队的帮助下回到了豆腐营。他们在街头为生。在生病之后,被一位“好心的阿姨”和宋经理一家收留,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后,阿炯无意间知道了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失散已久的阿妈,但为了保护迪克,他们只好永远流浪下去……

  读了这本书后,我被他们的友谊感动了,虽然迪克是只猎犬,但主人阿炯却十分关心他,朋友之间要相互信任,才能更加美好的友谊。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篇11

  暑假里,我补充了许多精神粮食,不过,说到最喜欢的一本书,我觉得非《导盲犬迪克》莫属。

  迪克是一条被主人遗弃的丑狗,好心的盲少年阿炯收留了它。阿炯带着迪克来到昆明找阿妈,不久之后,阿炯病了。迪克万般无奈,学着主人的样子去乞讨。没有主人的胡琴伴奏,只有迪克哑谜似的动作,根本无法引起路人的注意。迪克很焦急,它叼起白罐子,跑到路人身边不停地摇尾巴,可是那个年轻人厌恶地用脚踢开它。读到这里,我仿佛看到了迪克眼中的泪水,这泪水,不是因为身上的伤痕,而是因为深深的自责——为什么救不了小主人?

  终于,迪克有了赚钱的方法,就是到公园里给人当练拳的“活靶子”。坚硬的拳头如雨点般向它飞来,迪克被揍得遍体鳞伤。此时此刻,我仿佛看到了迪克眼中的坚毅,为了给小主人治病,它愿意忍受一切痛苦,甚至不惜舍弃自己的生命!

  一条丑狗震撼了我的心灵。迪克,是你让我懂得了有一种爱叫“忠诚”,正是这样,你才会穷尽智慧去乞讨;你才会忍受一切折磨舍身去救主人。我不禁万分庆幸,我差点错过了与你的相识。因为小时候,我曾被小狗咬伤,所以我非常讨厌狗。记得那次选书,我一看书名就准备把它“枪毙”了,后来我看到作者是沈石溪,想到我看的沈石溪动物小说《保姆蟒》《兔王复仇记》都很有趣,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买下这本书。没有想到的是竟然有了惊人的收获。这本书让我重新认识了“狗”这种动物。人们常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读了这本书,我才明白这“忠诚”二字包含的是狗对主人深深的爱。

  世界上的爱有千种万种,“忠诚”无疑是最高贵的一种,而这样的“高贵”,也是许多人所拥有的:老师告诉我们,小英雄王二小为了保护乡亲和八路军,把敌人带进了埋伏圈,最后被敌人残忍地挑在枪尖,这是一个孩子对祖国和人民的忠诚!新闻镜头里一遍又一遍地播放着解放军叔叔在地震过后,不顾余震危险,日夜不停从废墟中抢救生命,这是每一位战士对祖国和人民的忠诚!大家都知道,刚刚举行的抗战胜利70周年大阅兵中,走在第一方阵的.是“抗战老兵”方阵,他们有的白发苍苍,有的步履蹒跚,但他们个个精神抖擞,无比自豪。为什么他们能成为骄傲的“第一方阵”,因为他们为祖国解放和世界和平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这特殊的“第一方阵”让我们永远记住了革命老前辈对祖国和人民的无比忠诚!

  一本书,带给我的启示难以言尽,但我记住了,有一种爱叫“忠诚”——小时候,是对爱我们的人忠诚,对我们的学业忠诚;长大了,是对自己事业的忠诚,对人民的忠诚,对祖国的忠诚!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篇12

  我看过的书就像沙滩的贝壳,在我心里闪闪发光,其中有一本我印象深刻的书叫《导盲犬迪克》。

  一只被人抛弃的丑狗遇上了一位叫阿炯的小瞎子,他们俩相依为命,为了找到在昆明的阿妈,付出了许多沉重的代价:离家出走、饥寒交迫、受伤流血、遭人鄙视、病魔缠身……小瞎子阿炯靠一身绝顶的弹古筝的本领讨钱生存,狗凭着遗传下来的纯正的猎狗基因保护阿炯,最后终于找到了阿妈,可不幸的事发生了,阿炯的导盲犬迪克因为现实的种种原因导致惹上杀身之祸,在迪克要被杀之前阿炯做出了一个痛苦的决定,他离开阿妈,带着迪克逃了出去,永远永远地流浪……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一定要坚强,即使你也落到了像阿炯这样的地步,也一定要坚强地生存下来,不然就得不到生存的希望。

  在社会上有许多人因为受到冤枉、不公、迫害等等打击时就对生活没有一丝希望,有些人第一个念头想到的是自杀。有的`是做完某些重要的事情之后就自杀、有的是借助某些事物自杀、有的想让自己的死变得更有意义,就比如捐赠器官什么的,等等。自杀的方法有许多,生存的方法也有许多,只是在于想或不想,坚强或不坚强的问题,只有坚强就能生存下来。

  正如达尔文的《进化论》: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这句话讲得一点也没错!我们一定要做生活的强者!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篇13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导盲犬迪克。迪克是一只猎狗仔,因为长得很丑,刚断奶就被主人抛弃了,在山里慢慢就学会了捕青蛙、老鼠了。后来,它被一个会拉二胡小瞎子收留了,取名叫迪克。

  本来小主人是在一个茶馆拉胡的,但是有一天,茶馆买了收音机,小主人就不能去茶馆拉二胡了,于是,迪克不仅把收音机给破坏了,还咬伤了老板的手,这样它就会被判为疯狗,要枪毙的。小主人只好把迪克和它喜欢的狗红娜一起带走,穿过树林去昆明找和爸爸离婚的'妈妈。在途中,红娜想吃掉小主人,原来它是一只豹狗,迪克忍痛把红娜咬死了。

  到了昆明,本来以为妈妈很容易找到,结果问了很多人他们都不知道,小主人只能在街头卖艺,后来小主人病了,迪克为了小主人挨打挣钱,遍体鳞伤。

  看完了这本书,我被迪克和小主人之间的情感所感动,迪克为了小主人的医药费情愿伤痕累累,说明迪克把小主人当成亲人一样看待,这样我体会到了动物和人之间的感情是非常珍贵的,人和动物应该和平共处,少残杀,多关爱。让这个世界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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