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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读后感

时间:2024-08-25 18:48:41 读后感

最新读后感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最新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新读后感

最新读后感1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小说,它告诉人们一个人生的真谛。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温柔,清纯,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母爱,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出众,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

  简爱生存在一个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深深爱上她。

  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虽然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但简爱做出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爱情,还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人的心灵。

最新读后感2

  古人云:“半部论语治天下。”这个暑假,我就背了大半部论语。别说里面的资料了,就单单简介就把我吓了一跳:1988年,第75位诺贝尔奖获得主在法国巴黎说:”如果人类想在21世纪生存下去的话,必须回到2500年前去汲取孔子的智慧。”的确,我读了大半部论语,也懂得了不少做人的、学习的道理。

  论语一共分二十篇,主要都是孔子说的话。背论语,真是受益匪浅。

  8月8日,是奥运会的开幕式。有一个环节,是有2008个人在击缶,他们一边击缶一边诵论语: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当时,我大声地跟着背,我弟弟则在一旁跟着小小声的背。

  论语蕴含的道理实在太多了,并且都是精华。我的理解虽然有限,但也理解了好些句子: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句话就是说,光读书不思考,你是不会体会到其中的精华;光思考而不去学习,也体会不到其中的精粹的。就像我们吃东西一样,如果我们不去细细品味,就不会尝到它的精华所在。若光去品味,而不去尝它表面的'味道,那也没用。两全其美,那才叫好。

  子曰:“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这句话中的道理就是:见到品德高尚的热爱学习的人,我们就应当像那种人学习;见到品德低下,不热衷于学习的人,我们就应当问问自我有没有像那种人那样。有时候,我们考试成绩下来了,考了95分,自我感觉不错,因为还有好多同学排在我后面呢。其实这样想是不对的,连两千多年前的孔子都明白这样是不会有前途的。

  我十分佩服孔子的智慧,没想到在两千多年前,就已经产生了那么多道理的精华,在我们此刻那么发达的社会都那么需要它。

  论语的资料实在太深奥了。一时是理解可是来的。在以后的成长过程中,我会慢慢的体会到它的精髓。

最新读后感3

  最近,在网上搜到一本书,叫做《智慧背囊》。我看了看这本书,感觉还不错,便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这本书类似于“小故事,大道理” 短小、灵动、真切、睿智、感人,是它的特色,每一篇文章,每一句话语都让你感动。读过这本书的人,将都会非常喜欢它。例如《向生命鞠躬》这篇文章就让我受益匪浅。它主要讲了“我”为了让儿子认识到周围的世界,所以给他捉了一只蚂蚱,为了防止这只蚂蚱逃跑,让儿子更好的观察它,于是我便用一根草杆从它的身体末端捅入,再从它的嘴巴里捅出。当时是深秋,草杆早是光秃秃、灰褐色的一根。只见绿色的液体从它的嘴巴里涌出,它用前腿摸刮着,那是它的血。儿子手里拿着蚂蚱,继续干起别的。“跑了,跑了!”儿子忽然急切的大叫起来,只见儿子手里只握着一根光秃秃的草杆,上面的`蚂蚱早已不翼而飞。蚂蚱受到了重创,并未跑掉多远,只是在地上艰难的爬。我再次把它生擒,又将蚂蚱从新穿回草杆。我蹲在儿子身边,要看看这五脏六腑被穿破的蚂蚱怎样逃脱。儿子的手不经意的碰到了旁边的一棵枯草,只见蚂蚱用前脚抱住枯草,儿子的手稍一松懈,蚂蚱就顺着枯草往上爬,每爬一毫米,都要停下来歇一歇,终于,蚂蚱摆脱了草杆,落到了地上,无疑,它死了···黄色的草杆早已被染成了绿色。抬头一看,儿子也像我一样呆呆的望着它,为之震惊。

  我弯下腰,深深向它鞠了一躬。

  生命所赋予它的最后一点力量,就是让它挣脱束缚,获得自由,然后无疑的,它将慢慢死去······

  智慧背囊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这本教育我们一生的一本书。

最新读后感4

  看了《师恩难忘》这篇文章,心里这的感到特别感动,也打心里赞同。文中有一句话:“我有时在想,母校是什么?对于学生来说,是那个你们每天要抱怨几句:饭怎么那么难吃?作业怎么这么多?考试怎么没完没了?但,恰是那个你怎么抱怨,却从来不允许别人一句”不“的地方”。其实,真的是这样,母校她就是心灵深处最柔软的地方,是每个学子抱怨过几千遍的地方,却也是我们最爱的.地方。

  这次教师节,我给以前的班主任发了短信,老师却一改以前冷峻严肃,给我回了很多温暖鼓励的的话,结束语还写了:“加油吧,我的班长!”当时我的心一动,想起了毕业那天,每天拖堂讲课,对待我们苛刻严厉,从不对我们微笑的老师,哭成了泪人,并颤抖地报了我们每个人,对我们轻轻哀求似的说,别忘了她,要记得常来看她。原来,我总是想迫不及待地挣脱她的怀抱,但分别就在眼前时,却那么不舍,才发现自己那么爱她。到那时才发现,每天六点多到校的老师,全心全意为我们付出的老师,像妈妈一样的老师是那么美丽。

  毕业那天,所有同学集结在一起,憋住眼泪,笑着开玩笑说:“终于脱离苦海,迎来一个没有太多作业的假期!”但我们都知道,离开学校就等于离开了天堂,被我嫌弃过小的教室,好像把我揽在臂弯;被我抱怨过严厉的老师眼里噙着泪水。走出大门时一个同学说:“我再也不来这个关了我六年的地方了!”说完就哭了。

  其实,我们都很爱学校和老师,只是把爱埋在了心底。母校是我一辈子难忘的地方。因为它真的是我的家,让我把所有的爱投入进去的地方。也许几年后老师老了,母校也没有那么辉煌了,但我仍然会骄傲地说出:“我是她的学生!”

最新读后感5

  书的封面是大块大块深深浅浅的绿,这是大自然的颜色。时间在流逝,物是人非,仅有足下的这片土地没有变。初见《目送》这本书,隐约中使我从内心中感到无限的亲切,回忆往事,感觉在某些方面与作者有着同样的过去与经历,作者在父亲的逝、母亲的老、儿子的离、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行,写失败和脆弱、失落和放手,写缠绵不舍和绝然的虚无。

  她写尽了幽微,如烛光冷照山壁。正如书中所诉,以往不相信“性格决定命运”,此刻相信了。以往不相信“色即是空”,此刻相信了。以往不相信“船到桥头自然直”,此刻有点信了。以往不相信无法实证的事情,此刻也还没准备相信,可是,有些无关实证的感觉,我明白了,譬如李叔同圆寂前最终的手书:“君子之交,其淡如水,执象而求,咫尺千里。问余何适,廓尔忘言,华枝春满,天心月圆。”引发读者无限深思。

  经过全书的阅读与思考,我深刻感受到作者拥有一颗悲悯生活的心,仅有热爱生活的人,才能感同身受。最为珍贵的是,我学习到了作者龙应台的广阔视野和朴实的文笔。建筑在你的`视野和你对生活汲取的养分上,这是一种平淡但充满魅力的美丽。书中的很多想法资料很多的你我都能书写出来,可是那样的角度和叙述方式却是我们不可及的。

  有人说,少年时读过的书,奠定了我们少年的底色。如果沐浴过瓦尔登湖的晨光,奔跑过聂鲁达的黄昏。任凭世间万象映射心间,你仍旧能以梦为马,踏遍天际的绛紫与金黄。读完《目送》这本书,使我深深的沉迷其中,回味每一个是以往历的画面。光阴似箭,昙花一下,稍纵即逝。

最新读后感6

  细雨绵绵,似烟似雾似丝。沙沙沙,好似婴孩的哭声。远处一只小鸟将我的思绪带往了一棵树上……

  “树”我轻叹,不由得想起课本中的——《那树》。“那树”的结局是一个悲剧,但在我看来“树”的存在是一个奇迹!

  从埋下一棵树种,到长成一棵参天大树,这短短的几个字对于树却要花上上百年的时间。百年,一个漫长的岁月,百年可以衰败的民族再次复兴;百年可以让一个国家兴起衰落;百年可以让一个物种走向灭绝……但对于你一棵树来说,唯一不变的是你的信念:生长,生长,长成一棵参天大树!

  可是你的命运却并非像自己所想的那样完美。

  树林里随着声声巨响,人类结束了你的梦想,你的生命。

  “人类,你毁了我的梦想,你们这些该死的人类,总有一天你们会有报应的'!”是的,这一天终于还是来了,人类得到了金钱,得到了他们想要的东西,但事实证明:他们错了,错得离谱!你们公然的挑战自热自然也绝不袖手旁观!你们看见他们在挣扎,听着他们的哭喊声,是不是在大笑?书不是在为他们的今天而兴奋?

  在这场灾难之后,你们还是要不停地追求自己的梦想与人类对抗。直到有一天,人类开始了他们的忏悔,开始保护你们的时候,你们的命运才开始有了转机,你们不再听到那一个个悲惨的叫声,你们知道人类做到了“天人合一”。于是你们开始保护他们,把他们当作自己的孩子,护在你结实的臂弯下。灾难来了,只有你依然屹立在哪里,默默支持,是你们给他们重生的力量!

  头顶一片蓝天,脚踏一方沃土,风雨中你昂起头,冰雪压不住。

  树啊!是你在初生的春日给人生的活力;是你在炎炎夏日给人以清爽;是你在充满相思的秋日给远在他乡的学子希望;是你在喊了你的冬日给人以温暖……

  我现在看不到你的“心”,但我却能听到你强而有力的心跳,我知道,你现在很快乐,很幸福!

  树啊,因为有你世界才会如此美丽!

  你的永恒可称绝唱!

  但愿你永远都记得你的“初心”记住你那令人钦佩的灵魂!

最新读后感7

  在老师的推荐下我最近阅读了一本名叫《波丽安娜长大了》的书。《波丽安娜长大了》是经典童书《波丽安娜》的续集。作者是美国的埃莉诺·霍奇曼·波特。

  《波丽安娜长大了》的故事中,波丽安娜来到了波士顿,住在非常富有的卡露夫人家里。卡露夫人虽然很有钱,却不快乐,为什么呢?因为她失去心爱的外甥杰米·肯特,总是一副郁郁寡欢的样子。在波丽安娜的乐观生活态度的感染下,卡露夫人走出了心中的阴影,重新找到了生活的`快乐。故事最后,卡露夫人也终于找到了失散多年的亲人,而一直乐于助人的波丽安娜也为自己找到了美好的归宿,过着快乐的日子。

  在我们生活中,有着许许多多因为各种困难而每天愁眉苦脸,看不见快乐的笑声和不含仍和杂质的笑脸。我们在生活中有着许许多多的快乐,却很多人却并不快乐;在这个世上缺乏的不是快乐,而是缺乏发现快乐的眼睛。

  每当你把事情的另一个角度去看会让我们得到快乐。在这里,我给大家讲一个小故事吧。

  从前有一个哥哥和弟弟。哥哥呢,是一个悲伤主义者;弟弟呢,是一个天生的乐观主义派。这天,是他们俩的生日,他们的两个姐姐送给了他们两个不一样的礼物:哥哥是一辆自行车;弟弟是一堆马屎。哥哥见到了说:“唉,你们明知道我不会骑自行车还送我,倒霉呀!”弟弟看见马屎后的反应截然不同,高兴的说:“快告诉我马在哪里?”

  我们在生活中要多多去寻找快乐的根源,找到真正的快乐!就像宋美龄说的那样:如果你一直坚持去寻找,任何事都有值得高兴的地方。书中的那个小女孩,她那样快乐,即使在最悲伤的时候。

最新读后感8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地叫着夏天……”听着这首歌,让我知道了童年是我们一生中珍贵的宝藏,每个人都有自己无忧无虑的童年,而高尔基的童年却与我们与众不同,他的《童年》让我受益匪浅。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苦的人家里,他幼年丧父,又受到了外祖父的'虐待,他吃尽了苦头,就这样度过了艰难的童年。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个“小公主”了。整天,父母呵护我们,老师鼓励我们,有了困难同学帮助我们。我们不愁吃、不愁穿,生活在蜜罐里,我们的童年是多么快乐啊!

  虽然我们过着公主般的生活,但有的同学还是生在福中不知福,不好好学习,“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啊!我们仿佛是温室里的花朵,不能在外面独立生存,好比是一只要破蛹而出的蝴蝶,一只破壳而出的蝉,娇生惯养,不能经历一点磨难,遇到一点点困难就哭着找妈妈。如果这样的话,恐怕我们以后的身影就是那只瘸蝉。所以,只有吃了别人吃不了的苦,才能享到别人享不到的福。也就是说:想要幸福,首先要吃苦。

  记得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一个孩子七岁时就知道吃苦耐劳,而且经常用一句名言鼓励自己: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成绩一直很棒!所以,我认为:一块石子,不经风沙的百般冲洗不会变成一颗晶莹的钻石;一棵小树苗,不经常年的风吹雨打也不会长成参天大树;人也一样,不经历磨砺,也不会成为一个大写的“人”字。

  前辈困苦的生活,让我知道了现在幸福的生活来之不易。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努力奋斗,好好学习,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

  让我们的祖国更加强大。

  同学们,还等什么?让我们去追求吧!做一个自强不息的中国人!

最新读后感9

  南极的空气,是否真的那样清晰,那样寒冷?那里的冰山雪原,是否真的那样洁白?我的心里有一片冰原,那里,你如一朵圣洁的雪莲,美丽地绽放,绽放在我最冰冷的角落……

  极光中,或许你的身影会更加的美丽,更加的不可接近,为了要遇见你,我连呼吸都要反复练习,直到不会吓到你,不会让你瞬间消失在茫茫的雪白中,留给自己无尽的感慨……

  是否?连那最最无情的冰川,也因我的痴而变得仁慈,化身为白色的精灵,带领我走向你?只是,零下九十一度的酷寒,想要彻底冰封我的热情,我的心,而我啊!那心中无尽的呼喊是否能够,穿越千年的时间,让你听到:上辈子,我们曾经那样的幸福……只是,你不会相信会有前生今世,也不会相信有下辈子……

  撒哈拉的漫天狂沙,湮没了多少故事,是否有那么一个,和我一样?一样的傻,一样的痴……

  金字塔,是否算是一个奇迹?它埋藏了多少无人知晓的故事,至今没有被黄沙湮没,没有随风飘逝……而我的`呼唤,是否也会有这样的奇迹?这不过是自己的一厢情愿罢了……

  兵马俑到了最后了还是重见天日了,只是,它还会那样的锋芒毕露吗?千年的光阴,早已磨掉了它们所有的不满,剩下的只有历经千年,早已退色的往事。

  万里长城今犹在,只是,它历尽沧桑,早已疲惫不已,是否是因为,看过了太多的悲欢离合?

  白色恋人,在我的心中,你如冰雪中的仙女,无尽的圣洁,无尽的美丽,无尽的温柔……虽知你我有不可逾越的距离,仍痴痴地看着,犹如看着希望,看着……

最新读后感10

  暑假里《猎人笔记》这本书让我印象深刻,它的作者是俄国杰出作家——伊·谢·屠格涅夫,《猎人笔记》也是他的成名作。

  《猎人笔记》这本书主要写的是“我”——一个贵族后代,在各个地方打猎时所碰到的不同的事情,第一个故事是我最喜欢的,他讲述了“我”与好朋友波卢特金,一个小地主所发生的有趣的事情。波卢特金经常城里富裕人家的闺女求婚,但是全部遭到拒绝,还把自家的酸桃子和坏水果给追求对象的高堂吃,非常可笑。“我”在波卢特金的介绍下,还认识了霍里和卡利内奇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朋友,霍里子孙满堂,有着好几个儿媳和儿子,天天快快乐乐,出手大方,穿着牛皮鞋,而卡利内奇呢,却是一个只会每天陪着主人波卢特金打猎,穿着草鞋的人,而且因为惧内,连一个儿女都没有,但是他们却都很尊敬自己的主人——波卢特金。

  这本书前几个故事虽然讲的是美好的回忆,每当我读到:“明朗的天空上稍稍飘动着高高的稀疏的云朵,白中带点黄,宛如晚来的春雪,有时又像卸下的白帆,平平的,长长的.。”时候,我都会想放声朗读,抒发对作者写景奇特的深深的喜爱。但是,读到后面,只要我仔细的读的时候,我发现了,这本书其实表达的是作者对农奴制强烈的不满,对侮辱地主的绝对倾向,作者在各个地方都侧面的表达出了地主残暴、狠毒、贪婪以及虚伪、愚蠢、空虚、无耻等等的性格,可惜后来导致被当时的沙皇政府中的教育大臣发觉,后来把作者在故里监管一年。屠格涅夫的勇敢表达出自己的不满这一性格,让我深深的钦佩与赞赏。

最新读后感11

  一本书,三个伟人,三种不同职业,同一种悲惨的命运。

  ——题记

  《名人传》一部近代文学著作,一曲伟人的赞歌,一首拼搏的小诗,一幅历史的画卷。钢铁般坚强的失聪音乐家贝多芬;有着对工作狂热认真态度的米开朗琪罗;和那眉宇之间透着真诚的列夫托尔斯泰。

  在罗曼·罗兰的笔下,历史仿佛回到一百多年前。贝多芬正历尽世间风雨,米开朗琪罗正在不停地雕刻,列夫·托尔斯泰正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下定摆脱贵族生活。

  是他们,让我懂得:在人生的轨道上,可能有凹凸不平的小路,也可能会有笔直平坦的大路,而如果想成为真正的伟人,只有选择弯弯曲曲的小路,虽然这里充满了荆棘和险峻,但是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只有走过种种磨难才可以看见天原来这么蓝,海原来这么宽,成功原来这么好。

  越磨练,越光芒。

  人生因为有了挫折而变得更加坚强,而如果将坚强,勇敢,努力合为一身,那么真正的`伟人便会出现,只有经历挫折与失败的伟人才是真正的伟人。

  越磨练,越光芒。

  挫折,是五彩生活中难堪的灰色。当你遇到挫折时不妨做一个“色盲”把灰色看成胜利的红色,挫折如同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是摆在眼前的苦难,而另一方面则是让人上进的皮鞭,随时不断的鞭打你,使自己前进,前进,再前进,只有达到胜利的顶峰,才能超越自己,放飞自我,天下无敌!

  越磨练,越光芒。

  马克思曾说过“人要学会走路,先得学会摔跤,这样他才能学会走路。”而我说“真英雄往往诞生于挫折。”

  越磨练,越光芒。

最新读后感12

  曾经有过这样一个美丽的童话:蓝月亮是一只专门从人间收集忧伤的蓝鸟,而红月亮是一只专门从人间收集快乐的红鸟,后来,他们成为了月空中的蓝月亮和红月亮,只有忧伤和快乐都被收集到的人才能从夜空中看见蓝月亮和红月亮。费月月就是这样的一个女孩。

  费月月是一个略有残疾的女孩,五岁时出车祸的月月被送往医院,粗心的`医生竟把月月的两条腿接成了不一样的长短,从那时起,月月就知道她和别人不一样了。不爱出门的月月却喜欢画画。自从认识了蒋咪,月月变得勇敢、坚强起来了。而日子并不是一帆风顺的,爸爸去世了,面对着这突如其来的沉重的打击,月月却平静了下来,忍受了疼痛。没了爸爸,家里的日子更艰难了。因为学习繁重,月月放弃了画画,突如其来的古剑秋改变了月月,让她最终还是坚持着自己的艺术梦。

  我是一个身体健全的人,妈妈让我拉二胡,我总是不耐烦的哼一声“知道了”,拉了没二三十分钟,我就找理由想打“退堂鼓”了。自从看到了《月亮女孩》这本书,我觉得月月这个残疾女孩都没放弃自己的艺术梦,何况我们还是健全的人呢!月月运气相当不错,她与卖火柴的小女孩不同,最后,月月已经不需要火柴,勇敢的站在真正的阳光下。

  月月虽然是残疾人,可她并没有受到过朋友的嘲笑。,这是因为她的朋友懂得关心残疾人,知道珍惜友谊。如果我们在生活中用自己的心去体会残疾的痛苦,或许我们就会对残疾人多一些关爱和理解。自己的坚强,朋友的鼓励,才能让月月走过童年和青春,坚强地追寻自己的艺术梦。

  读完这本书,我发现我喜欢上了月月,喜欢她的纯真,她的追求,更是因为他执着的精神,给我带来极大的震撼。

  每个人都可以自己拿起画笔,挑选颜色,为自己画个天堂,然后走进去……

最新读后感13

  中国文化渊源博长,拥有五千年的礼貌史,是我们华夏子孙的骄傲。

  中华民族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给人类留下了无数脍炙人口的经典诗文。这些经典诗文,寄托了我们先辈对于人格与道义的追求与向往,是中华民族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今日,人类社会正处在急剧大变动的时代,回溯源头,传承命脉,相互学习,开拓创新,是各国弘扬本民族优秀文化的明智选择。

  子曰:“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意思是说:君子胸怀宽广{所以少了许多忧愁};小人心胸狭窄{所以多了许多忧愁}。教育我们,宽容是一种美德,要学会宽容。当今社会,纷争不断,就是因为很多人心胸都很狭窄,别人的一点错误一点缺点也不原谅,换个角度来说,自我的缺点是不是更多,犯的错误是不是更大

  子曰:“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意思是说:作为一个仁德的人,自我要站得住,也使别人能站得住,自我要行得通,也是别人能行的通。这句话强调将心比心,推己及人不要只想到自我,不管别人。凡事多为别人想一想,社会就和谐了。

  子曰:“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此言义为:多优秀啊,颜回!吃的是一篮捞饭,喝的.是一瓢清水,住在简陋的房子里,一般人都受不了这种清苦的生活,但颜回却不改变他的乐趣。多优秀啊,颜回!人,是要有点精神的!当今,虽然人们的生活富裕了,也没有必要必须吃捞饭,喝清水,住简巷,但“颜回精神”,仍不可或缺,因为人生的道路艰难曲折,有点“颜回精神”,心里才能平衡,事业才可有望可成。尤其是当今的许多学生家庭富裕,让他们体会一点“颜回精神”更具深远意义。

  读了《论语》我受益匪浅,在此,提倡各青少年多研究四书五经,能够使我们拥有更丰富的知识,还教会我们学习、做人。

最新读后感14

  在今年的假期里,我读了《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金铃是我最喜欢的人物。

  我喜欢她的第一个原因是因为她长得非常可爱,就像书中说的“因为胖,她的脸、鼻子、嘴巴都圆嘟嘟又胖嘟嘟的”,一看就十分叫人喜爱。

  我喜欢金铃的另一个原因则是她很善良、正直、宽容和大度,又有一颗悲天悯人的高贵的心灵。她的老师生病的时候,只有她一个人带着一枝花去看望老师。老师因生病交代给她上一堂作文课的任务,她能一丝不苟地完成。晚上批作文的时候目光敏锐,下手准确,每一个错别字都分辨得清清楚楚。病句、读不通顺的句子也不能从她的手里逃掉,她在这里一圈那里一改,总能有办法让那些句子排列整齐得像一队纪律严明的士兵。她给每篇同学写的作文评分时也很尽量公允客观,既不徇私留情,也不图谋泄愤。作为语文课代表的我,也应该向她学习这种一丝不苟的精神。

  还有一次,修自行车摊的老人家突然中风而死了,他有一个孙女叫幸幸。幸幸的爸爸妈妈早就已经离婚了,夫妻两都很自私,谁也不肯要幸幸,都怕这孩子拖累了自己,使自己不能重组家庭,幸幸只好孤单地跟着爷爷过日子。现在爷爷不在了,她的`爸爸妈妈为了推托差点儿打起来,还闹到律师事务所去了。这时金铃主动站了出来,收留了幸幸。虽然后来幸幸在金铃家只住了几天就转住到郊区的外婆家去了,可金铃还是时不时地经常到郊区去看望幸幸呢。

  我也一定要向她学习,学会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在我们的身边,其实有很多人都需要我们的帮助:社区里的孤寡老人,平日里没有亲人的陪伴是多么孤独的呀!他们就需要我们时常去陪他们聊聊天、读读报,顺便还能做些小家务。福利院的小朋友们没有爸爸妈妈,从小就缺少父母的关爱。我们就可以把自己的玩具、书籍带去跟他们分享,还能将爸爸妈妈给我们的爱也分一些给他们,用我们自己的力量去关爱他们……

  我相信,只要通过自己不断的努力,我一定也能成为像金铃一样的好孩子!

最新读后感15

  上高中时就已经听过同学在耳边碎语,《追风筝的人》很好看。只可惜当时我还是一个乖孩子,把任何性质的小说都列在了禁看书目之内。因为,那时候的我谨记刚上高中时,第一个班主任跟我说的话,“高中生活中有三个诱惑,一是谈恋爱,二是看小说,三是泡网吧,染上其中一项恶习,你就完了。”当时的我,对老师的话深信不疑,奉之为行为准则。至于当时为什么没有产生丝毫的怀疑去尝试着打破其中任何一项,后来仔细想过,也许现行的教育体制会感到自豪吧,至少他们想要达到的教育目的在我身上实现了。

  于是,我终于还是没有在好奇的时候看了它,而是现在,当一切都忙得昏天黑地之后,才想起来,原来还有一本我一直想看的书没看。

  看书之前,朋友对我说,你这么感性,看这本书一定会感动的哭。也是是事先的提醒吧。我始终没有哭,但心却会痛。站在每一个场景旁边,清楚明白的知道阿米尔该怎样做才是好的,如果哈桑和阿里不离开,那么他们会不会一直是好兄弟,彼此都有好的结局。如果守护的曾经的主人的房子,叫他们搬走时,他没有那么忠诚,只是站在旁边,不冲上去,如果他没有冲上去,如果子弹没有刺进他的胸膛,还有太多的如果,很不幸,这些如果都不是事实。作为读者,我只能接受它的每一个过程和结局。也许正是这么多的'不幸,不忍心,残忍,忠诚,以及人深处最美的灵魂,才会让我们对这部作品又爱又恨。

  小说,一开始就设置了一个悬念,让读者一直渴望解开答案。主人公所谓的重新做回好人的路是什么,他不是好人吗?一系列问题,接下来展开的则是一幕幕引人入胜的画面。美得几乎快让人忘记了,这悲壮的美。中间极尽细致的描写,勾勒出的一幅幅生动的画面,对于学习新闻专业的我来说,不能说没有收获。但这只是九牛一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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