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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时间:2023-04-01 12:46:43 读后感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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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15篇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15篇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1

  迪克,是一只带有血统高贵的猎狗,由于他天生长得非常丑,刚刚剩下几个月就被他的主人遗弃,任其它自生自灭,但它却以顽强的生命力活了下来,逐渐学会自己捕捉猎物,一次偶然的机会然他感觉到它需要一个主人。但很多人都认为它丑、没用,不要它,也多次证明他有用,可一事无成,直到有一天,巧遇盲少年阿烔,本来想让阿烔让路,但阿烔却在慌忙之中丢了竹竿,迪克一次又一次的帮助阿烔,时间一长迪克就成为了阿烔的好伙伴、导盲犬。阿烔原来在茶楼拉琴,一年过后,他在茶楼拉二胡的位子却被一台录音机给取代了。

  迪克也是一只懂事的狗,看出了小主人的`心事,便去了茶楼大闹了一场,而且还惊动的警察。要除掉迪克,阿烔被迫离家出走,去找自己的亲妈。经历了种种困难,才在红蕾剧院谋了一份拉二胡工作,却需要与迪克互动,以演译苦难生活来打动观众。但由于迪克长得太丑,一上场就把观众给吓着了。歌舞团的宋经理十分恼火,它才被关进靠近厨房的夹墙里边养着。

  过了不久,迪克的位置被一只善于表演的白狮狗所替代,而迪克在自己的角落里可是度日如年,当它知道自己的身份被假冒,便咬了胖厨师和白狮狗,虽然解了气,但也为自己惹上了最大的麻烦——将被歌舞团当作冬至的下酒菜。当阿烔发现歌舞团宋经理的爱人就是自己的亲娘,而他们恰恰是因为名声、地位的原因一直在欺骗他时,阿炯作出了他一生之中最最重要的抉择:永远的流浪。

  读了这本书,我非常佩服迪克那种坚决服从主人的命令、勇敢、为了小主人可以连自己的命都不顾。这一点,我们都应该学习。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2

  最近经常下雨,哗啦啦的。似乎与天气相符,我也看了一本催人泪下的书《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真让我感动!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长相因极其丑陋而被许多人嫌弃、抛弃的狗踏上了“寻主之路”。在一次偶然中,它遇到了双眼失明的阿炯。阿炯并没有嫌弃它的长相,反而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迪克。后来,阿炯受不了后母和父亲的虐待,和迪克离家出走,去“豆腐营”寻找亲生母亲。一路上他们相依为命,经过许多惊险的事情,他们之间的友谊越加深厚……

  最让我感动的是:迪克在阿炯发烧的时候,为了挣钱给阿炯看病,它毅然选择了给人当“活沙包”这个方式。一次下来,迪克凭借着自己的机智与勇敢,从死亡圈里一次次跳出来;它被揍得鼻青脸肿,鲜血哗哗地流。但它什么也不管,叼起那个盛满纸币的白瓷碗就向桥下的桥洞走去。这时,我深深地被感动了。啊!迪克真有灵性!它明白,阿炯无依无靠,唯一能靠的只有自己。如果现在抛下他不管,他就会被病魔折磨而死。它更明白,在它心里,阿炯早已不是它的主人;而是它的亲人,它最亲的朋友!所以,无论如何都要不顾一切地去救阿炯!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这句话一点也没错。迪克和阿炯之间的`深情厚谊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做到的。例如在抗日时期,一只狼狗看见自己的主人被残忍的日军当场绞杀,连连哀嚎,转眼被愤怒取代,不顾一切地去扑咬敌军,一心想为主人报仇。不幸的是,它还是跟随自己的主人去了天堂。

  做任何事都不能只看事物的表面。只要将心比心,拿真心去交朋友,那么,你一定能获得一段段宝贵的友谊。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3

  今天,我读了一本沈石溪的书,它就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我们一起走迪克》讲述的是一只丑陋不堪的小狗,在断奶后被主人遗弃,他想另寻他主,结果许多人都厌恶它,最后被善良的盲童少年阿烔收养,当起了导盲犬。

  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继母胖菊也对他不好。阿炯在茶馆拉琴,可是好景不长,骆老板购买了一架崭新的录音机,录音机可以播时髦的歌。便让阿烔另寻发财的路。迪克看到主人伤心,火冒三丈,把录音机撞倒了。闯祸之后,他们两个和迪克的伴侣红娜,踏上了去昆明找阿妈的旅程。他们要穿过荒无人烟的雪山死林,还要走很远很远的路才可以到达昆明。在途中红娜想趁迪克不在,把阿烔咬死,结果被迪克发现,最后迪克不得已把红娜咬死了。他们又帮昆明地质勘探队捡回了矿物,在昆明地质勘探队的帮助下来到了豆腐营。他们以在街头为生。在生病之后,被好心的阿姨和宋经理一家收留。

  迪克为了给阿烔赚钱在外面靠乞讨赚钱,还在公园里当武术陪练,险些丧命。阿烔病好之后写了一首二胡曲,被宋经理发现,阿烔因此曲成名,而宋经理却把迪克关了起来,让一只白狮狗代替迪克,在观众面前表演。不经意间知道了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他的'阿妈。

  他们在经历了千辛万苦之后,阿烔放弃了在这里的好生活,带着迪克远走高飞。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被他们之间的友谊感动了。迪克虽然是一只丑陋的小狗,但是迪克却对主人很忠诚,阿炯也对迪克体贴入微。这本书使我懂得了朋友之间要忠诚,这样才可以建立美好的友谊。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4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所写的,讲述了主人公阿炯和迪克的故事。

  迪克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犬,可它长相却丑得出奇因此主人把它丢入森林。他也多次想证明给别人看它的能力,可一切于事无补。直到有一天迪克遇见了盲少年阿炯,它本想给阿炯让道但阿炯却在慌乱之中弄丢了盲棍,迪克一次又一次地帮助阿炯之后它便成了阿炯导盲犬。后来阿炯的父母离婚了,阿爸又给阿炯找了个继母。由于阿爸和继母对他非常残忍,阿炯决定去找他的亲身母亲。在寻找的`路程中他们经历了无数的困难与艰辛,只能依靠小主人阿炯拉琴赚几分钱来填饱肚子。最后他们遇到了一位好心的阿姨,对他们特别的关心,其实这位阿姨就是阿炯的亲身母亲。可是,好日子没有多久,迪克闯下了大祸,阿炯就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狗不仅是我们的宠物,而是我们最忠诚的朋友,虽然他们听不懂人类的语言却能读懂我们的心思,为我们提供最好的帮助。只要你善待它,它也会善待你。这本书的阅读让我懂得了人看东西并不能只看外表光鲜亮丽,也许这个东西外表好看内心却非常丑陋,即使外表是丑陋的,但是内心不一定是丑陋的。

  只有内在的美才是真正意义上美,只有内在的美才是高尚的美。我们都要做一个内在美的人。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5

  看完了,有些伤感、有点不知所措,这就是现实吗?大学生就业,求职过程中被骗、被抢、被潜规则…好艰难啊!主人公是个很有才华的帅哥,文笔好,经验丰富,又是学生会主席,他历经波折终于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工作,可是他却在迷茫时背叛了爱情,最后行单影只,我最佩服的是乐乐,她一个人创业,办了“火狐工作室”。

  虽最终这个团体因错插了文字而解体,可是她们的魄力还是另人羡慕的。乐乐也犯了错误,她没有看清社会的黑暗与虚伪,放弃了彭飞的感情,去追随一个三十出头就有自己公司的成功男人。可是好景不长,她得知此人已婚,毅然决然地离开。乐乐心灰意冷了,她不顾别人的劝阻去理发店剔光头,理发师实属无奈,给她剔了个男生的平头。她决定去西藏散心,过程中结识了在西藏支教的吴老师,她同样受当地民风的感染,决定留下来援助当支教。她的.大学男朋友,彭飞对乐乐仍一往情深,也剔了光头表决心,去西藏找乐乐…其他502宿舍的同学们,老钱被骗后,不再那么追求完美,当了保安从事物业管理工作,黎军收到了去美国留学的通知书,铁良在家乡的一个小公司工作…………

  所有的故事都会有它自己独特的结局,其中还有好多细节只有看了才能切身体会。原来这就是现实,现实面前所有的东西都是脆弱的,包括爱情………我希望看完我这篇日志的朋友们,好好珍惜大学生活,真正有实力了才不会被人拒绝,简历不算什么,二流院校更不算什么,只要有实力!还有那些想要一起携手到老的情侣们,希望你们坚守这份感情,只要勇敢,残酷的现实都不算什么,祝福情侣…………当然也包括你我…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6

  读完沈石溪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写人与狗之间友情的书,我的眼睛不禁湿润了。

  阿炯是一个盲童,被继母欺辱,一个偶然的机会与丑猎犬迪克相遇,和迪克建立了深厚的感情,狗和少年有着同样的悲惨生世,在剧团里,阿炯一曲成名,但为了和迪克的患难友情,他放弃了金钱与亲情,和迪克重新走上了流浪人生。

  小说的结尾是美好的:人和狗行走在寂静空阔的马路上,要去寻找比雪更加纯洁透明晶莹的爱。我仿佛看到了一人一狗,他们哪怕是坐在街头乞讨,却能互相理解、互相爱护的温馨画面。

  迪克的忠义是阿炳在世界上的唯一温暖,他们之间有着难以割舍、生死与共的一片真情。朋友的友情是多么珍贵呀,文中的迪克为阿炯上刀山,下火海,这都是友谊在驱使着它,可见,有一个真心相待的朋友是多么好的事情。

  友谊是清泉,滋润人心田,友谊是明月,照亮夜晚的小道,友谊是小船,把你带向安全的港湾,我们不能失去友谊,人生的过程失去朋友是多么遗憾的事。

  读完这本书,再细细品味,一个道理慢慢感悟出来,世间最珍贵的不是金钱,是比金钱更沉的友谊,友谊没有贵贱之分,只要是真诚的,就很珍贵我们就要好好珍惜。

  读沈石溪的'小说,让我看到了动物的世界中真的存在最真实、最美丽的世界,我会继续去探寻他笔下的野狼、斑羚、战象、猎狐、雪兔、警虎,走进他所描写的那些让人为之动容的动物的神奇。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7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是《我们一起走迪克》。它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它写的是一对血统纯正、出身高贵、相貌美丽、性情勇猛的猎犬夫妇,产下了一窝狗。其中一只狗奇丑无比,它的把它喂大以后便把他丢弃了。没过多久,他被一个叫阿炯的盲童收养了,起名为迪克。从此以后它和它的小主人形影不离,小主人走到哪儿,他就走到哪儿。小主人要去找她的母亲,它就跟着去了,一路上它给了它的小主人很大的鼓励,最终他找到了自己的.母亲。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感受到,动物也有感情,只要你对它好,它就会对你好。比如在海南的黄开宁家里养了一条蛇:1996年8月的一天,黄开宁在槟榔园里除草时发现一条受了伤的蛇躺在石头上,蛇的尾巴上有一个伤痕,还有血。黄开宁小心翼翼的伸手去抓,意外地发现蛇竟然不咬他,他绝的蛇认识他,用手摸它的时候,它也不咬。黄开宁把它带回家,用草药给它包扎伤口,于是把蛇养了下来。这条蛇竟然在他家呆了整整9年,小蛇已经长成了巨蟒。现在大约有4米长,100多斤重,黄开宁对蟒蛇宠爱有加,让它和自己一起睡。黄开宁有了小孩后它便成了他家的保姆。孩子们经常和巨蟒玩儿。

  这就是人和动物美好相处的例子。所以,大家要记住,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不要伤害它们。只要你对它好,它也会对你好。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8

  今天,我终于看完了《我们一起走,迪克》,真正看懂了动物与人之间的深情厚爱。我体会到了,一种悠扬的快感和一种沁凉的悲感共同交织在我的心中。

  那个感觉令人心潮澎涌,那个感觉令人思绪纷繁。一本书一页纸,倾注着太多太多的真情,倾注了太多太多的心血,那一个个小精灵般的方块字中,透出一个感人至深的画面,是多么引人入胜啊!

  这本书写的并不华丽,却很朴实。充满了真情实感。这本书的字里行间中,充满了令人冲动的.,吸引读书者的片段,看了这些,没人不会情不自禁的向下翻。

  读完第一个故事,我仿佛置身狗窝,眼睁睁看着丑狗被主人带走,扔掉。还有钱老瞎和小盲人,我深深的被老盲人折服了,他让小盲人躲开,寻找那根本不存在的树,自己却葬身火海。

  再看丑狗惹祸时,为了不让小主人挨打宁愿被发现,还有小盲人和丑狗去找阿妈的情景,至今还历历在目,过雪山,乞讨、还当练拳的工具,这是多么忠心和勇敢,这是多么有血有肉啊!

  你瞧丑狗被关的片段,令人愤慨,明明丑狗立下功却要让别人来代替。小盲人没说错,人就是这样,一点外在的美就能盖住许多内在的丑,真是糊涂极了,连最简单的思维判断都会忘掉。

  虽然结局不是好的,却最人深思,我知道了,动物是重情感的,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9

  母爱是伟大的,是她给予了我们温暖;是她给予了我们快乐;是她给予了我们美好的未来。

  书中的小瞎子和迪克,坐在一位好心人的车上,来到了昆明。在那里寻找他的妈妈。由于,他妈妈已经结婚了。所以没办法把他带回家。就给他了一身毛衣、毛裤,还给他在饭店订了十天的餐。当他生病时,他妈妈又把他抱上去了医院。这样的`妈妈,是不是个非常好的妈妈呢?

  记得有一次,我好妈妈上街去买东西。我们在超市里转了一大圈,别看这一圈,这一圈,我们可买了不少东西。什么好吃的都有,足足有三大袋子。从超市里出来后,因为我们没开车。所以,只能打的或坐公共汽车。我们打算坐公共汽车,所以,就要往站牌那儿走。妈妈一个人就把最重的两袋提走了。而我却只提着一袋轻的,我惭愧不已。因为,我一男的,却提着一个超轻的。而妈妈是个女的,却提着两袋超重的。你说我惭愧不惭愧。我忍不住了,就对妈妈说:“妈,这些重的让我来吧!”妈妈说:“不用了,我这么大人了,提那么轻的袋子,不是让人笑话吗?”我一听,生气了,就不理她了。过了一会儿,妈妈见我生气了,便过来对我说:“儿子,不是妈妈不让你提,而是怕你累坏了。你应该理解妈妈。”我听了心里更是惭愧,便低头认错了。

  啊!妈妈为了我,自己把最重的全提走,真是太感动了。所以,我要以我最好的成绩来回报您!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10

  有句俗语: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我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才真正体验到了什么叫患难见真情。

  这是沈石溪先生的一篇动物小说,以一只名叫迪克的狗的视角来写,讲述了迪克和一位叫阿炯的盲人一路上相互依靠的故事。

  我不止一次被迪克的.忠诚所感动。

  迪克爱上了一只叫红娜的豺狼。但在过一座山时,红娜因饥饿难耐,对迪克的主人——阿炯发起了攻击。阿炯很警觉,立刻发现了危险,便向迪克求救。迪克在红娜和主人中间犹豫不决,但这条忠犬最后放弃了爱情,咬死了红娜。我被迪克对主人的那份忠心不二感动。

  阿炯得了重感冒时,迪克为了得到更多的钱给主人治病,它宁愿去公园给练拳击的青年当活靶子,一拳两元钱。迪克在被人打到头破血流时,却高兴地摇着尾巴回到阿炯面前。

  所谓“患难见真情”,便是这迪克与阿炯相依为命的忠诚。

  在现实社会中,有多少人能做到对朋友忠心耿耿?许多人说一套、做一套,表面对朋友笑哈哈,为了自身利益却是笑里藏刀。真正能做到对朋友像迪克对阿炯那样的人真是屈指可数。有些表面上的“铁哥们”,实则是所谓的“酒肉兄弟”,等到你遇到困难需要帮助时,又会有几个“铁哥们”出手助你渡过难关呢?这种现象已经屡见不鲜了。

  朋友贵在忠诚,而不贵在多。见多了见利忘义的丑陋社会恶俗,再回头看看《我们一起走,迪克》,何尝不是一种美好体验呢?

  《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小说让我深思,我们应当学会成为迪克这样忠心不二的人,才能结交到真正患难见真情的朋友。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11

  那是一个下着暴风雨的夜晚,一个名叫迪克的小猎犬与一个盲童阿炯都被从各自的家赶了出去。迪克虽是猎犬,可外貌是在说不过去;阿炯是盲童,所以也被后母遗弃了,他决定找回亲生妈妈,阿炯拄着盲棍在泥泞的路上走着,一不小心滑了一跤,盲棍也飞了,他怎么摸也摸不到,这时,迪克从大树下帮他捡回了盲棍,从此,他们成了好朋友。

  阿炯发高烧了,迪克想尽办法找来一位刚下班的护士,为他看病;他们分享仅有的一点饭菜……他们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阿炯的亲生妈妈,友谊也更深了。

  故事令人深思:人和狗都能有那么深的情谊,何况感情丰富人与人呢?

  爸爸是老师,一天,他刚把我送到家就接到电话:学生打架。事后才知道,这两个学生曾是很要好的朋友,因为一个人绊倒了另一人,所以就爆发了可笑的战争,难道世上最纯真的同学情还经不起那轻轻的一绊吗?难道友谊真的'就那么不堪一击吗?我们的友谊还算什么呢?就算破镜重圆后也会留下一道永远抹不去的裂纹,同学之情在这一架中消失殆尽了,可是我们平常做的很多事情都需要朋友的帮忙。下课时,我和同学都是本着玩的心态在打闹,后来就开始你踹我一脚,我还你一个耳光,真正的战争也开始了,如果我们都互相宽容、互相理解,还会出现打架之事吗?

  阿炯和迪克是我们的老师,他们给我们上了一堂精彩的人生课。同学们,珍惜朋友吧,不要等到失去才追悔莫及!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12

  一本好书会深深的感动一个人的心灵,一本好书会造就一个人;一本好书会把人带入一个包涵丰富情感的多彩世界里……我就读了这样一本好书,它就是沈石溪动物小说《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把我带入了充满丰富情感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有一只被遗弃的丑狗,他无家可归,也没有人收留它。而它遇见了在茶馆里卖唱的.盲少年,从此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他们历尽千辛万苦从丽江来到春城昆明找到了留别已久的阿妈。可是,在那里他们生活的并不快乐。于是,盲少年阿炯与丑狗迪克走上了流浪的道路,他们带着彼此永恒的爱走向光明,走向属于他们的地方……

  这本书打动了我的内心深处,当你细读这本书时,会产生怜悯之心。当我看到盲少年阿炯被剥夺了卖唱的权力时,你会为阿炯打抱不平。凭什么把阿炯赶出茶馆?人们就是爱喜新厌旧,更何况阿炯是一个年满十四岁的盲少年,你怎么忍心将他赶出茶馆?阿炯挣这么一点钱多么不容易啊,真是令人又可气又可恨!看到这里我会感觉到阿炯是一个命苦的孩子。

  我也十分欣赏迪克,我觉得它是一条帅气而又美丽的猎狗,在迪克的世界里我看不到“丑陋”这个晦气的词语,看到的总是它老实的守在小主人身旁,做他的导盲犬。迪克深爱着它的小主人,它为了小主人咬死了那只它深爱的红娜;为了小主人它宁愿在街头卖艺;为了小主人它甘愿挨揍……

  这真是一条好狗,一条值得人称赞的好狗,一条可以把主人照顾的无微不至的好狗。

  可是,他们就这样带着永恒的爱离开了,他们将带着爱走向一个光明的世界!一个属于他们的地方!

  啊!让爱走向光明吧!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13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狗迪克和盲人阿炯的故事,迪克因为长的太丑了,所以被主人丢入森林让它自生自灭,正是因为如此它学会了捕猎的技巧。

  一天,一只猎狗帮主人抓到了猎物,主人很高兴,不断地用手抚摸它。这一幕正好被迪克看到了,它也有一个主人,从这以后,迪克开始到处找主人,可是,没有一个愿意给它当主人,人们就是因为它长得丑才不愿意的。一天,迪克遇见了阿炯,阿炯收留了它。从此以后,迪克就担当起了阿炯的拐棍。每天阿炯到福鑫酒楼拉二胡的时候,迪克就尽职尽责地护送阿炯,到了时间要回家的时候,迪克又护送阿炯回家,每天重复着这样乏味的工作……直到有一天,福鑫酒楼购进了一台收音机,再也不用阿炯拉二胡了,迪克知道后,大闹福鑫酒楼,迪克闯了大祸……福鑫酒楼的老板和警察一起到阿炯的家找迪克,迪克马上把阿炯藏起来了。然后,到了晚上迪克咬断绑阿炯的绳子,带着阿炯穿过死林,到昆明找他的阿妈去了……

  我被文中的迪克对主人忠心耿耿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他挣钱为主人治病,被一些小孩当活靶,几乎打得半死,可心里还想着主人。迪克长的虽丑,却是善良的,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应该看看他的内心深处最善良的一面,当看到白狮狗代替了迪克成为阿炯的伙伴在台上风光,但是把真正的迪克关入大牢时,我非常气愤,这些瞎了眼的`人们,就凭它这瘦弱的身体,这笨拙的技术,怎么能保护阿炯闯荡死林,怎么能去当别人的活靶子?说不定它会离它的小主人而去呢!人们总是用外表的美来掩盖内在的丑,而把内在的美视而不见。

  记住“人不可貌相”哟!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14

  在这个假期,我看了《我们一起走,迪克》!

  谁说丑狗就可以随便欺辱了?谁说丑狗就没有生活的自由?本文中的迪克,就是这样一只丑狗。

  当迪克刚生下来时,便成了没人喜欢的丑狗。过了断奶期,主人把他放送到了大森林里,而迪克却只能靠自己来养活自己。他也一直在寻找自己的新主人,可每次人们都嫌他丑。在之后的几个月,有一位盲少年阿炯,成为了它的新主人,他以拉二胡为生。阿炯为了寻找母亲,到了昆明,几经流浪,在以拉二胡乞讨为生,不过每天都有一位陌生的阿姨为阿炯安排吃的.,她就是阿炯的妈妈。可是,阿炯呆在昆明却没有一种幸福的感觉,最终,他和迪克开始了永久的流浪。

  读了这本书,我认为我们不就是那个软弱的阿炯吗,时时刻刻都需要父母的帮助,爱护和引导。而父母呢,就是那一条忠诚的狗,每分每秒都保护着我们,生怕我们受一丁点伤。几乎干家务活,都是爸爸妈妈干的吧。而我们呢,就是坐在沙发上看看电视,在电脑桌上玩玩电脑,看看书。也许想要帮爸爸妈妈干活的人,也不会多吧。

  这个世界上,也许长得丑的,美的只有几个。其他人都相貌平平,可是,长得美的又有什么资格去批评长得丑的呢,也许长得美的心灵不美好,也许长的丑的心地很善良,所以世界上的生物是平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就比如说迪克吧,他虽然长得丑,可是,他对主人却忠心耿耿

  我还是这一句话:世界上的生物是平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15

  我们一起走迪克,讲述的是一只丑陋的狗,被父母抛弃以后,另寻他主,结果很多人都厌弃它,后来它被一名名为阿炯的盲童收养了,才起名为迪克。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继母胖菊对他非常不好。阿炯在茶馆拉琴,骆老板购买了一架崭新的'录音机,阿炯失去了他那把破竹椅。迪克火冒三丈,把录音机给毁了。之后,他们两个和红娜,踏上了去昆明的旅程。他们要穿越雪山死林,还要走很远很远的路才可以到达昆明。可他们帮助地质勘探队,只用了一天一夜就到了昆明,寻找阿妈。

  读到这里我想,一个盲人,如果可以穿越雪山死林,那是一件不可思议的奇迹。迪克在死林中咬死了红娜,迪克很懊悔,但它明白,身为猎犬的自己不可违背主人的命令!

  阿炯在昆明生了一场大病,迪克在外面靠乞讨赚钱,还在公园里当武术陪练,害的它的狗命差点在这丢掉。小主人在红蕾剧场拉琴,迪克把白狮狗和胖厨师都咬伤了,就在它要被处决的前一天晚上。小主人阿炯找到了他的阿妈,但他不可以和阿妈相认,除非他的心已经成为冰冷的一坨了,否则他是不可能继续管啊妈叫阿姨了。这天晚上,阿炯悄悄背上他那把二胡,带上迪克远走高飞。

  盲人的心灵是纯洁的,虽然他们的眼睛看不见,但是用心看见的世界是最美的。丑狗迪克,被阿炯收养了,它虽然难看,但它拥有别的狗所不具备的赤胆忠心不是吗?它可以为了小主人“大义灭亲”,那就是因为它有一颗忠诚的心。我们不应该以貌取人;不应该靠眼力判断是非。我们应该看别人的品格是好是坏;应该用心去感受世界,判断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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