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报告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你所见过的报告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1
一、案件的由来和调查经过:
20xx年8月14日上午9时,我局执法人员罗礼全、张援军、王家春、雷汝新对地处宜宾市江北振兴建材城20幢1楼34—35号的经营场所依法进行检查(出示行证执法证件),现场发现该营业场所门面的店招为“米兰整体橱柜”,检查时正在营业,现场据刘红霞讲:“是他(刘红霞)和李钢、邵海、何思善四人平均出资20000元于20xx年6月16日开始经营米兰整体橱柜的”。检查时刘红霞无法提供该营业场所的营业执照,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二条的规定,的上述行为涉嫌无照从事整体橱柜的经营行为,随即填写立案审批表附上现场笔录报立案中心局领导批准立案,20xx年8月14日批准立案,并指定由王家春、张援军负责全面调查。
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当事人:
李钢,男性、现年32岁、汉族、家住宜宾市翠屏区金江村29栋9号,身份证号:512501197509132733,电话:2030900。何思善,男性、现年31岁、汉族、家住广东省大埔县湖莒村村下田心小,身份证号:441422197605110013,电话:13808296661,
邵海,男性、现年37岁、汉族、家住湖北省荆州区迎宾街3号,身份证号:422421197011xx0019,电话:13659032118,
刘红霞,女性、现年36岁、身份证号512501197110102743、家住宜宾市翠屏区金苑30幢45号,职业:个体工商户,成立日期:20xx年3月18日,营业执照注册号:5115023028539。字号名称:宜宾市翠屏区禾田橱柜经营部,经营形式:个人经营,经营场所:旧州江北建材城17幢9号,经营范围:橱柜零售。
三、违法事实
经查明:当事人刘红霞(负责联系厂家和进货的业务)、李钢(负责销售和售后服务工作)、何思善(负责设计和售后服务工作)、邵海(负责策划和销售工作)四人,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人均出资贰万元(合计:八万元)向宜宾市翠屏区致和街魏常金(电话:13909098960)以3256元/月的租金租得门面两间,面积140平方米,于20xx年6月16日起至20xx年8月14日止擅自在宜宾市江北振兴建材城20幢1楼34—35号从事米兰橱柜的经营活动。经营期间已订购出去12套,共计向订货的客户收取订金8010元,于20xx年8月14日被我局执法人员查获。
四、处罚依据及处罚建议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的规定,属于无照从事合伙经营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领取营业执照,而以合伙企业或者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名义从事合伙业务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停止,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
1、责令其立即停止无照从事合伙经营行为
2、罚款5000(五千元)。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2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xx区已实施了三年,对各个群体都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为此,我们专门针对个体医生进行了走访调查。采用走访的方式进行调查,主要是考虑到个体诊所数量不多且时间较为充裕,走访调查更能有效地和个体医生进行交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看法,并能有效的发现和分析问题。调查活动期间,我们走访了xx镇、油河集、赵桥乡、xx镇xx的十几个个人诊所,他们中最低开诊时间为十几年,最高可达四十余年,都亲身经历了新农合在地方乡镇实施的全过程,对这项政策有着自己最深切的体会。有的个体医生也成经历过老的农村合作医疗,在两次的农合对比时,他们也说出了自己的疑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实施对个体诊所的影响主要体现在:
一:到个体诊所看病拿药的农民明显减少,使得诊所收入大大降低。当问起“您觉得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对前来就医人员有着什么样的影响?”这个问题时,100%的个人诊所医生都表示,新农合的实施对他们有着很大的冲击,收入基本可减少一半。由于到定点医疗医院看病门诊可报销30%,住院可报销70%,而到个体诊所必须付100%的医药费,即使在医院药费药价较高情况下,农民朋友们仍选择在定点医疗医院看病。但据个体诊所医生反映,由于乡镇医院门诊报销比例较低,到诊所看小病的数量并未有明显的减少,只是患有长年病的病人不再光顾个人诊所,这是导致诊所收入减半的主要原因。同时,由于新农合的冲击,个体诊所的药价也比先前有所降低。所以,病员减少和药价降低是个体诊所收入减少的原因所在。
二:对建立村卫生室,加入新农合,成为定点医疗单位有着不同的看法和认识。现阶段,各个乡镇均在建立新农合定点村卫生室,准备把个体诊所并到村卫生室里并对其实行相应的管理政策。但个人诊所在加入村卫生室之前一定要有“乡村医师资格证”。
1、在xx镇走访的个人诊所中,有的不愿加入新农合定点村卫生室,觉得加入之后收入受限制,没有个体户自由和赚钱,尤其是需要缴纳一万元的风险费,觉得不能接受,准备在村卫生室建好之前,改行做生意,不再开诊所。一些资历较高的老医师,行医40多年,觉得新农合是一项党关心老百姓的好政策,对建立农村卫生室也有很高的赞同,但觉得自己年事已高,加不加入都无所谓。
2、在xx镇xx走访的个体诊所,对加入村卫生室都有着很高的积极性。这些个人诊所由于离农民距离较近,服务态度良好,与村民关系密切,收入并没有减少太多。同时,在于村民接触的过程中也能感受到新农合给百姓带来的好处,认为这项政策真正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但有些地方由于离新建的村卫生室距离太远,离乡镇也很远,有些个人诊所并到卫生室后,这些村庄的村民看病拿药会极不方便,他们希望有关负责单位能在他们那里新建一所村卫生室,以解决他们的`这个难题。
3、在xx乡走访的个人诊所中,他们普遍认为新农合的政策和用意是好的,但在乡镇实施的过程中,出现与政策相违背的手段方法,使得新农合没有真正做到利民惠民。对加入村卫生室也抱着一种观望的态度,有的诊所医生还希望国家能大力提倡个人行医,在他们看来,建立村卫生室,需要花费国家大量的财力和物力,而且由于药价的提高,农民很可能得不到应有的实惠,而个人行医,则会为国家减轻负担,好的个人诊所对基层人民还是有很打大好处的,新农合解决的是一些“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对于百姓常见的小病并没有起到帮助,而且在个人诊所中,村民可以得到更全面、更周到的服务。
同时,在上述三个乡镇中,个人诊所加入村卫生室所交地风险金也不相同,在xx镇、xx镇xx均是一万元,而在赵桥乡却高达三万元。对此,这种相同政策不同收费的做法,给有些诊所带来了相当大的压力。
在调查、访谈过程中,个人诊所对新农合的政策给予了很高的评价,都认为这是一项体现了党对人民关爱政策,是一件值得去大力实施推广的政策。但在基层实施的过程中,却并没有完全按政策办事,很多乡镇医院在推广农合的时候,把自己的利益放在了首位。为此,他们均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1、新农合这项政策本身就有着改革激发公立医院活力的作用,让很多原先濒临解体的乡镇医院有了新的发展,各个方面都有了提高。这本身应该让农民特别受益的事,但很多乡镇医院存在乱收费现象,护理费比先前提高了几倍,以前一个手术几百块,现在高达几千块。希望有关单位能及时管制。
2、新农合实施以后,医生的工资都提高了,希望医生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感也能跟着提高,医护人员的自身素质也要提高,要不断加强学习,牢记“为人民服务”的信念。同时,医院要纪律严明、赏罚分明,坚决杜绝不良现象的发生,对不负责任的医生和护士不能姑息。
3、新农合开展以来,由于看病有补偿的缘故,很多农民都愿意去乡镇医院看病,但有些医院存在小病大治、医生劝说病人住院的情况,有些农民只是普通的小病,却要住上一星期的医院,花了很多不必要的钱财和时间。而且,各项检查都增加了,农民看病之前都要经过一系列的检查,这些费用又不在补偿范围之内,希望医院能本着“救死扶伤”的原则,不要把盈利放在第一位,真正做到关心百姓、爱护病人。
作为一项利民惠民的大工程,很多人都很支持这项政策,个人诊所也希望政策在基层的实施真正能为百姓带来利益,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
综上群体我们发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但仍需要不断丰富其内涵与功能,使之逐步完善。最终体现出“以满足农民的需求为中心”的原则。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3
一、工作发展设想
1、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宣传方面,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增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月补偿的宣传工作,做好门诊登记工作。
2.参合农民看病确认身份后,使用新农合专用处方,认真填写新农合医疗证明和门诊登记,严格控制大处方的.开药,不滥收费用,并亲自在赔偿账簿上签名并按指纹,以防止欺诈性的资金索赔。
3、严禁假药、过期药品和劣药。毒品必须通过正规渠道。
4、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标准,严格执行新农合药品目录,合理规范用药。
二、存在问题
对新优惠政策了解不够,部分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不到位,少数群众不参与。今后要加强这方面的宣传,使参加“家喻户晓”的农民继续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不参加的要积极参加。
三、未来工作计划
1加强对辖区内指定医疗机构门诊患者处方和救助场景的入户核查。
2.在今后的工作中,审核人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报销费用。
3.是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要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宣传。
4、加强二次补偿的宣传,让参保群众进一步了解新农合对群众的好处。
通过自查自纠,发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予以纠正,进一步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监督审计,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资金安全,促进我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发展。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4
一、调查时间:
二、调查人:
三、梁城村基本信息:
2、人口状况:本村人口20xx多人,农业人口1500多人。
3、经济状况:本村经济发达程度位于所在办事处中上等水平,全部是农业区。
4、村中共4位干部,全年个人工资为8000到10000元,村中有诊所一个,图书屋一处,村中有固定办公场所。
四、调研背景及调研内容
我也是从农村贫穷家庭出来的,所以我对于农民患者看病难问题曾有过很深的了解,因此,当我成为一名大学生后,我更加关心这一问题,并把他纳入我的调研课题。
目前我国把看病贵列为新的民生三大问题之一。多数农民由于无力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往往有病不看,小病拖大,大病等死,与此同时,他们由于缺乏保健知识和自我保健意识,更容易受到疾病的困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陷入恶性循环。医疗保障的缺乏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严重阻碍,再此背景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20xx年10月诞生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自20xx年开展至今,在全国已经有了多个试点,合作医疗制度正在逐步的发展和完善。我这次调研的内容便围绕合作医疗展开,通过了解农作医疗的实施情况以及村民对合作医疗的满意程度,以求进一步发现问题,提出一些建议。
而作为国家提出的一项惠民措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确实给农民带来一定的好处,但中间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因此我利用业余时间对本村有关合作医疗方面事宜进行调研,通过此次调研活动,对本村合作医疗情况有一定的了解,对实施中出现的优缺点进行初步总结,以便对总体情况作大概的统计!
五、具体工作
在调研期间我以走访的形式了解有关合作医疗方面事宜,然后以入户访谈的形式进行具体了解,并总结出了我村有关合作医疗的详细信息。我村有一家合作医疗定点诊所,在村中心地段,村民大部分看病在村中诊所进行。村医疗诊所的医生都有行医证,农民在村卫生所看病都有保障。我们与医生交谈时得知:农民所交的保险金额全部归农民所得,所交保险费用完以后另外每人还可以享受200的报销。在镇医院住院病人可以享受80%的报销,到市级医院的住院病人可以享受50%的报销。到省医院住院的可以享受40%的报销。
我们在于农民交谈的时候得知农民对新型合作医疗都非常满意。他们说:现在看病方便便宜,乡村医生服务态度好,村民们看病放心,现在也不愁生大病,国家可以报销。以上是我们交谈及作调查问卷时他们提及的',其中的道理就由大家来思考吧!
比例由07年的90%上升到08年的95%,我村的合作医疗宣传力度逐年增大,宣传方式也不断增多!同时由于07年有一部分受益家庭,他们在不知不觉中起到了宣传作用,而国家的支持更是此项制度不断扩展的坚实后盾。
报销问题是合作医疗中的一个大问题。开始大部分村民表示怕麻烦,怕浪费更多的人力物力而不愿去报销:也有村民说报销要走后门,而自己又一没钱、二没权,还是不要吃这个苦为好也有村民认为家里人身体都很好,没有也不会遇到报销的事,因此对此事漠不关心;还有一部分村民这样解释不了解报销比例、报销流程的事,不好意思询问那些办过报销的家人,认为那是隐私的侵犯。部分得到报销的村民说旗医生服务态度好,每天的单子都会给你填好,你要是有不清楚的地方,他们会给你指点。后来,通过政府部门加大宣传密度,村委会班子人员商们讲解,让群众了解合作医疗的好处,村干部帮助农民到镇合作医疗站点报销。群众们逐步了解到了合作医疗的好处,由不愿参加合作医疗转变到自愿参加。
我们从报销较多一户了解到,夫妻二人同时患病,治病使其欠下债务,使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是捉襟见肘。虽说补偿的较少,不足以填补其家庭空缺,但从一方面可以使留下的人得到一丝安慰,也算是国家给咱们的交代。从此可见,因病至贫的事在农村还是较为普遍,想要彻底实现合作医疗的最终目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从其他村民口中了解到大家对国家补偿这件事还是相当满意的。
六、调研分析
经调研发现新农村合作医疗在梁城村有了很好的开头,而98%的参合率更能说明此项政策的可行性。同时我们也应从实际中找出潜在的问题。
1、仍有个别农民未参加合作医疗,任然对合作医疗存在质疑。有两户较为特殊:一户是退休老教师,国家补助较好,且女儿远嫁在外,老人家身体很好,因此对合作医疗很不在意。另一户是认为平常没有生什么大病,不需要看病就医,于是就不办合作医疗证。由此可见,第一:宣传到位,解释不到位。虽说都知到这项政策,但具体实施过程和实施内容并不为农民清楚。大部分人还是随主流的加入,并不关心细节,容易吃哑巴亏。第二:没必要我家有钱,家人身体都好,不需要加。第三:政府给着我补贴,你却让我
出钱参合,这赔本生意我才不做呢!再说,谁知道钱落到哪里了。
2、 村民维护自身权益意识不强,不能及时了解政策变动 上面说到有一家两年都没用合作医疗本,却没要求村干部开证明,导致看病和不加合作医疗一样,这就导致政策实施时有障碍,自身权益得不到实现。而有的村民看病从来不拿合作医疗本,问其原因,要不说忘记带了,要不就是不知道怎么用。
3、 医生素质有待提高,药品价格应明码标价 对上面提到的拿合作医疗本就涨价的现象,一方面应明码标价,防止不法人员从药价上打人民的主意。另一方面要加强医生素质的培养,严格把住人才关。
4、 报销比例小,范围窄 因病反贫的情况时有发生,在目前农村无法避免。而报销只能是事后诸葛,许多高科技治疗费用不在报销范围之内,这令许多村民感到不解。很多农民希望有更完善的补偿制度,能真正符合现实需求。
5、农民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处于被动地位,参与率高而参与度低。梁城村总人口20xx人,其中农业人口1500人,据统计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达1980人,参保率超过95%,然而我在入户中感到,不少农民对待合作医疗实际持怀疑和观望态度。
作为一项政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推行是自上而下的。这里,政府和卫生院管理部门理所当然是运作主体,旗乡两级公立医疗机构也是积极主动的,农民则完全处于被动状态,被宣传、被动员、被要求始终被动的农民似乎不知道自己应当是合作医疗的主人和收益者。尽管有关部门通过动员、劝慰等方式获得较高的参与率,但实际上农民的参与度并不高,即内心的认可程度、信任和信心不足,热情不高。
七、我的建议
经过调研,我对发现的问题作了总结:
第一: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能更深入、更详细地向村民讲解有关合作医疗的规章制度,使农民作到心中有数。如有必要,可定期开设培训班,请有经验的人员讲解有关信息,也可请受益人献身说教。
第二:农民是合作医疗的主力军,只有真正动员他们,合作医疗才能算是最后的成功。
第三:基层干部及医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俗话说:一只死老鼠坏了一锅粥。若因某一人的失误或过失而影响整个政策的实施就太不值得了。而人才是关键,因此要切实把好人才关,政府在选拔人才时要极其严格,从源头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第四:明牌标价 每日都有部分药价公布,让农民看到,了解到药价的具体情况,真正让他们作到心中有数。并且加大监管力度,如有可能让农民参与监督,防于民、用于民。
八、结尾
通过这次调研,我以合作医疗为主要切入点,较为深入地了解了现行农村的一些基本情况。在中国这广袤的土地上,或许良城村不能被称之为农村的典型,但是通过这些年村支部各干部的工作,我亲身感觉到梁城村干部及群众正在努力寻找出路,努力追赶时代步伐的,成为新农村的示范点。
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符合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有利于我国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和不断缩小城乡贫富差距。他在实施的开始阶段并不是顺利的,一定会存在很多的现实问题,这需要在推广过程中不断积累经验。我相信它在我们党和人民的不断努力下,将是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事业改革中一个成功的典范,将为当前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伟大事业添砖加瓦。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5
一、活动目的:青春献和谐 关注合作医疗 关注新农村
二、活动对象:xx省xx市xx镇xx村全体村民
三、活动项目及目的:制定关于合作医疗的调查表,将其发放到村民手中,通过村民的填写情况对合作医疗的实施情况有客观清醒的认识,通过此次活动增强农民对合作医疗的认识,此次实践主旨在通过农村及医疗机构的调查,深入农村,深入农民,深入农村医疗现状,采农民心声,从而了解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情况、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知晓度和了解情况、以及相关的医疗情况满意程度。发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便为政府解决问题,新方案的制定、数据的采集和相关信息的来源提供所能及的帮助。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得到完善、更加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需求,更好的为广大农民服务。在此次实践中,也为更好提升自身社会实践服务本领与经验,为新农村及和谐社会 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今年暑假,我参与了我镇由社区两委班子组织、社区成员共同参加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小型调研活动,通过走访辖区居民、了解农户、听取社区老干部情况介绍,对这项工作有了初步了解。 20xx年10月,国务院召开了有中央政府各部门和省级政府主要领导人参加的全国农村卫生工作会议,会后以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名义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强调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卫生工作,加强领导,增加投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
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建立和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等等。市政协很快在20xx年初组织进行了农村卫生工作专题调研,其中关于新型合作医疗的摸底调查是调研的主题之一。我参加了此次调研,亲身感受到了当时大多数农民对这项政策的实施持怀疑、观望态度,包括我们的一些基层干部也对开展这项工作信心不足,在这里谈一下自己的感想。
一、居民对此项政策的态度
大多数居民对这项政策的实施表示支持和参与,我社区居民参与率达95%以上。也有部分居民对此制度缺乏了解,持观望态度。由于旧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瓦解和衰落给农民带来了诸多不便,农村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工作明显削弱,新的公共卫生问题不断出现。医药费用不断上涨,广大农民不堪重负,看不上病、看不起病的相当普遍。调查显示,群众有病时,有38%的人应就诊而不去就诊,有29%的人该住院而不住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农户明显增多。农民迫切希望改变现状,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正是从为群众解决这些难题为出发点,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使大多农民的观念和心态了发生了变化,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积极主动地要求参合。
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特点
与过去实行的旧合作医疗制度相比,有许多不同点,主要是:
1、新型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而过去的合作医疗则主要依靠乡村社区自行组织。
2、新型合作医疗的资金来源,主要靠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方筹资;而过去的合作医疗资金,主要靠个人缴纳和村级集体经济补贴,政府各级财政不负筹资责任。
3、新型合作医疗以“大病统筹”为主,重点解决农民因患大病而出现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而过去的合作医疗主要解决小伤小病,抗风险能力差。
4、新型合作医疗实行以县为单位进行统筹和管理的体制,统筹的范围大,互助共济的作用就大;而过去的合作医疗一般都以村为单位统筹,少数以乡为单位统筹,互助共济的能力较小。
三、存在问题及相对建议
一、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医疗卫生基础仍然薄弱
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求农村医疗卫生体系的各项要素优化配套。虽全县各个乡镇都有卫生院,但医生素质不高,大多卫校毕业,卫生院卫生条件差,医疗器械不足,高科技仪器严重缺乏。农民虽然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基本的医疗保障条件跟不上,医疗条件并未改善。
(二)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技文化水平有待提高
我市农民由于受文化素质和经济收入的制约,受传统生活观念的影响,特别是在目前经济条件还不宽裕的情况下,要自己出钱来保障自己健康的意识不强,部分农牧户有怕吃亏的思想。尽管在调查中发现,
绝大部分农牧民希望有基本医疗保障,但对医疗消费存在着侥幸心理,与吃饭、穿衣、孩子上学等刚性支出相比,认为看病花钱目前还是次要的,偶然的,对潜在的医疗风险缺乏足够认识。
(三)宣传工作不到位
调查发现有93的农户只知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而对这一制度的具体内容知之甚少。调查中,参保农户不知道合作医疗起报点、最高补偿限额和报销比例分别占89.15、75和96。绝大部分农牧民只知道个人缴纳10元,就认为可以报销医疗费,而对基本筹集来源,医疗补偿标准,基金管理,费用补偿程序等主要内容一概不知或者知之甚少,使部分农民产生了看了病报销不了,花的钱多报销的少,报销程序繁杂,甚至还说存在优亲厚友的不公平现象。从而不同程度的产生怨言,这都是宣传的广度不够,宣传时多是简单地、机械地发些宣传材料,而没有耐心细致的`做宣传工作。不仅要使这一制度家喻户晓,而且要将主要内容做到人人皆知。
(四)报销手续比较复杂、报销比例较低。
在调查对所开展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有何希望时,100的农民群众都选择了"提高报销标准"和"简化报销手续"这两条。群众反映,病人就诊后到拿到报销的医药费,特别是转院治疗的,需要经过层层环节,需要较长时间。另外,报销范围小,补偿的标准也较低,起报线较高,目前我市最高补偿金额为1万元。
(五)管理工作滞后。
市上虽然成立了管理机构,但没有专职人员编制,目前市合管办只有
几名兼职人员,工作量大,人员严重不足。乡政府也是一名兼职干部,且人员变动大,业务不熟悉。市乡两级网络化管理更谈不上,管理工作严重滞后。
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在运行初期必然会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调研中我们还了解到:
1、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还不够深入人心,农民对政策的理解不透彻。
各级合作医疗的工作人员要对政策领会透彻,端正为农民服务的态度,提高服务意识,让农民通过与这些工作人员的接触,理解政策,相信政府,增强积极参合的信心。
2、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和设备大多数没有达到规范标准,不能根本解决农民就近医疗的问题。
政府应该把乡镇医疗机构作为农村合作医疗的基地,给予足够的投入,改善基础设施,增加必须的医疗设备,使每一个乡镇医院都能达到统一的硬件标准。 3、基层医疗机构的人才短缺问题。乡镇医院医务人员学历低,专业技术水平不高、人才流失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各相关单位应该采取相对措施引进人才和培养人才,提高基层医院医务人员的待遇,让他们安心在基层工作。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6
一、调查背景与方法
贫困山区农民普遍面临“看病难”的问题。一方面医疗卫生资源愈来愈集中于城市,地处偏远的农民看病(主要指大病或疑难病)不方便;更主要的,贫困农民普遍无力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往往有病不看,小病拖大,“大病等死”;与此同时,由于贫困,也由于缺乏健康知识和自我保健意识,他们更容易受到疾病的困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陷入恶性循环。医疗保障的缺失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边远贫困地区发展的严重阻碍。在此背景下,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提出要求,要“逐步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为探讨“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究竟如何建构,受福特基金会资助,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成立课题组,对陕西南部秦巴山区一个国家级贫困县的合作医疗试点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
商洛市镇安县位于秦岭南麓中段,全县总面积3477平方公里,“九山半水半分田”。总人口29.3万,其中农业人口25万。至今农民人均年收入仅1426元。全县有25个乡镇,421个行政村。除县医院、县中医院、县防疫站、妇幼保健站等5个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外,有镇中心卫生院11个,乡镇卫生院14个。全县有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1265人,其中村级卫生技术人员457人。镇安县是陕西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首批三个试点县之一,另两县分别为延安市洛川县和咸阳市彬县。我们的调查点选择在镇安县的结子乡和回龙镇,后期又增加了距离县城更偏远的余师乡
课题组分别于10月、3月、8月、11月、1月、3月共6次赴该县展开深入的实地调查。调查对象包括村民、村干部、乡村医生、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等部门和县卫生局干部。课题组在县、乡、村召开专题座谈会共11次。共入户230余户,访问近千人次,其中对83人进行了深度访谈,并作了详细口述记录。除围绕合作医疗展开调查外,我们还就贫困山区农民基本健康需求及社区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在项目村进行了参与式需求评估(pra)。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产生了一定的积极效应
调查表明,由政府主导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到农民审慎的欢迎,产生了积极效应。
⑴首先,从中央到省、市、县都高度重视和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表明了政府的态度,即政府应当对公共卫生和农民健康承担责任。而这一点在以前很长一段时期都是不够明确的。卫生健康服务被称为“公共产品”,然而实际上农村居民的医疗费用一直主要是由个人自己负担。有学者指出,“1979年以后,政府就基本上放弃了对农民医疗保健的责任”(张德元,)。那么,以10月中央召开全国农村卫生工作会议并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为标志,意味着这种状况开始有了根本的转变。
⑵突破了资金来源的“瓶颈”。农村医疗卫生和健康保障受到制约最根本的还是资金不足问题。根据1月国家卫生部、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镇安县实行的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来源为“三个十”,即中央财政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补助10元,地方财政也补助10元,其中省、市、县政府分别拿出4元、3元、3元,农民自己交纳10元。在这“三个十”的政策中,政府补贴毕竟占了大头。除农民交纳和县财政配套资金外,镇安县每年可从中央、省市财政得到391万元左右的合作医疗专项资金。对于这个全县地方财政年总收入仅3895万元的贫困县而言,这笔钱无疑是雪中送炭。
⑶部分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的问题。实行农村合作医疗后的上半年,镇安县医院农民住院人数比往年同期成倍增加,其中1—3月份收住入院的农村癌症患者人数比—三年住院癌症病人总数还多5人,仅由此就可以看出贫困山区农民对医疗保障需求的迫切性。至6月底该县70000余农民第一次享受“报销”了医疗费用,其中住院患者余人,合作医疗开始运行的前三个月统计,735名住院患者人均报销医药费用949.8元,个人最高报销金额达近8000元。部分农民从合作医疗中开始受益,产生了积极的示范效应。
⑷摸索出一套比较切合实际的管理经验,如“单病种定额包干补助”办法以及就诊审核报销程序等。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正式实施之前,镇安县卫生局抽调20余人历时两个多月,深入全县30多个乡镇以上的医疗卫生单位,对从起的三年来县乡两级医疗机构6500余人次的农民住院情况逐一进行了摸排统计和汇总分析,包括住院病种,人次,用药,最高最低和平均费用等。得出的全县农民疾病谱以及平均住院费用等基础资料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今后的农村医疗卫生体制进一步改革提供了科学可靠的依据。在管理上,他们实行大病统筹基金与家庭医疗账户相结合。家庭医疗账户基金以乡镇为单位管理,每月报账一次,每户花完自己的家庭医疗账户资金为止;大病统筹基金实行以县为单位的封闭式管理,“筹钱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用钱,用钱的不见钱”,千方百计堵塞漏洞保障资金安全。他们重点推行了“单病种定额包干补助”办法,力求“农民自控、医院自律、基本无审批”的“直通车”报销方式。相继出台了《镇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管理办法》、《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农村合作医疗住院病种目录及单病种定额包干补助标准》、《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细则》、《农村合作医疗家庭医疗账户基金管理细则》、《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单病种入、出院标准》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操作系统。不仅使该县的合作医疗有章可循,公开透明,也为其他贫困地区提供了值得借鉴的参考。
⑸农村县乡一级医疗卫生机构有望得到加强。在镇安县我们看到,对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际上医疗卫生部门的积极性远高于农民的积极性。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和县、乡镇医院都把新型合作医疗的推行看作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这一“发展机遇”意味着政府所属医疗卫生部门可能是新型合作医疗最大最直接的`受益者。农村公办医疗卫生部门的受益与农民受益并不冲突。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构成覆盖农村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然而三级网络的基础部分十分薄弱。长期以来,无论硬件软件建设,乡镇一级卫生院实在欠账太多。籍合作医疗试点适当强化县乡医疗机构尤其乡镇卫生院建设,是完全应当的,也是对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严重不均的现象向合理化方向的一点纠正。
三、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
调查中也发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
⑴农民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处于被动地位,“参与率”高而“参与度”低。
镇安县全县总人口29.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5万人。据统计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达23万多人,参保比率超过90%。然而我们在入户访问和小组座谈中感到,不少农民对待合作医疗实际持怀疑和观望态度。
作为一项“政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推行是自上而下的。这里,政府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理所当然是运作主体,县乡两级公立医疗机构也是积极主动的,农民则完全处于被动状态,被宣传、被动员、被要求……始终被动的农民似乎不知道自己应当是合作医疗的主人和受益者。尽管通过行政手段获得较高甚至很高的“参与率”,(且不说有无“水分”),但实际上农民的“参与度”并不高,即内心的认可程度、信任和信心不足,热情不高。
⑵资金仍然不足,实际覆盖面偏小。
资金仍然不足、覆盖面过小也是影响农民积极性的重要因素。每人每年30元的医疗费用,的确不够一次感冒的花费。而总共30元医疗费中,农民能够自己支配(乡卫生院定点支配)的门诊费用只有8元,实际作用可想而知。合作医疗定位于“大病统筹”,即主要用于保大病。假定一次“大病”住院治疗的费用为3000元,就需要花去100个人全年的所有医药费,也就是说覆盖率仅为1/100左右。这种以保险业的原理和运作方式展开的合作医疗,对于仍处在贫困之中的农民吸引力十分有限。如果完全遵循“自愿”原则,往往可能出现“逆向选择”。实际在调查中我们常常看到,一种情况是家中没有病人就不愿参保,因为他们担心“自己交的那部分钱都用不回来”,更不用说享受国家补贴;另一种情况是家中有病人希望参保但没有钱参保,尽管每人只交十元似乎不多,但在农村家有常年病人的户往往是家徒四壁的特困户。
⑶仍是“富人看病”,穷人反而被排斥。
对于那些尚处在温饱线边缘徘徊的农民,不仅仅是无钱参加合作医疗的问题。即使已经参保,具体看病时还得先自己垫资然后部分报销。报销有“封顶线”,自己支付“门槛费”,还有“好药不能报”的限制,或者“分段按比例报销”,或者享受“单病种定额补助”。七算八算,患者自己需要承担的数额仍然不小。真正的穷人依然看不起病,能够享受到合作医疗优越性即享受政府补贴的还是农村中相对较富裕的群体。这就形成了实际上的“扶富不扶穷”,这种结果显失公平,也有悖于合作医疗的初衷。
⑷“大病”“小病”难以兼顾,“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合作医疗模式缺乏可持续性。
资金十分有限的情况下,是优先用于“大病统筹”还是“预防为主”?这是一个两难选择。政府推行的合作医疗选择了前者,可能着眼于抓关键,急于打破贫——病恶性循环,希望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这样做一定程度上起到鼓励“大病”的作用。由于覆盖面过低,实际结果很可能“大病”保不住,“小病”又没顾上,发展成更多的“大病”。从镇安的情况看,“大病”都是由“小病”——常见病、多发病未能得到及时治疗拖出来的。因此我们认为,“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合作医疗模式缺乏可持续性。
⑸组织管理难度大,管理成本偏高。
调查中了解到,不少人对药价偏高、报销目录的限制表示不满,还有一些农民因担心报销手续繁琐对合作医疗望而却步。尽管镇安县有关部门在简化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审批手续等方面下了很大功夫,推行了“直通车”式报销方式。但从保障资金安全的角度,仍有许多监督管理环节必不可少。像“分段按比例报销”或者“单病种定额补助”的操作流程都不可能太简单,管理难度可想而知。前面提到建立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实际上该县将合作医疗政策汇编成册的“工具书”就达四、五本之多。要全面理解准确把握这些政策精神也属不易,县乡两级经办人员组织了多次培训。县成立“镇安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和“镇安县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副科级建制,正式编制6人,全额预算。可见在管理上付出了极大精力。
宣传动员、组织管理都需要付出成本,而较高的成本必然会影响到合作医疗的效率和持久性。问题还在于,如果政府部门的“成本意识”不强,甚至完全不计成本,则可持续性和长期后果堪忧。
四、政策反思与建议
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需要在政府职能、市场机制与公民权利之间寻求平衡
镇安县提出合作医疗试点的初期目标被概括成“农民得实惠,政府增威信,试点出经验,卫生事业得发展机遇。”这就表明,不同的利益群体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建构过程中其关注点不一样,至少是有差异的。当然,从理论上、总体上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根本目标,就是为广大农民提供健康保障,解决弱势群体贫困农民看病难的问题,政府、医疗机构和农民在这一点上是完全一致的。但具体分析起来,农民最关注的是“实惠”,是要尽量少掏钱看好病;政府需要“政绩”,“增威信”和“出经验”生动地表达了政府的诉求;“卫生事业得发展机遇”则反映了医疗机构的呼声,“发展机遇”意味着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而这些都来自于“新型合作医疗”。既然不同主体的目标有差异,也就是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建构过程中存在着政府、医疗机构和农民的三方博弈。
正在推行的农村合作医疗完全是由政府主导的。政府拨款或“财政转移支付”构成合作医疗资金的大部分,可以说资金来源主要是“计划经济”方式。但另一部分面向农民的筹款方式却是“市场经济”的,基本上类同于商业保险模式,“谁投资、谁受益”。这种“计划”与“市场”的矛盾、“政府”与“市场”的矛盾无法回避。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制度设计中,县上的“管委会”是由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代表组成,“三方博弈”中最重要的一方——农民则在管理、监督中缺位。负责具体实施的“农村合作医疗技术委员会”和“管委会报销办”更直接设在县医院。某种意义上,县级医疗机构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这里又面临着政府职能与市场机制的矛盾。理所当然,保障农民健康是政府的责任,救死扶伤是医疗机构的本职。然而,在贫困地区,在“财政包干”、自负盈亏的背景下,医院要生存要发展实属不易。医疗机构面向的是市场,市场机制就要追求利润。难怪合作医疗伊始医疗机构都争相要成为“定点医院”,而有群众则怀疑“定点医院”看病的药费比“外边”要贵。镇安县提出了“农民自控、医疗机构自律、人大政协监督、社会反馈监督”的思路,但农民如何做到“自控”?医疗机构如何能够有效“自律”?如何防止新的“垄断”现象?这些都是值得探讨的课题。
“三方博弈”中两方联合、一方缺位,合作医疗的主人——农民始终处于被动状态,这样的制度设计不能说是合理的。基本思路是,应当在政府职能、市场机制和公民权利(农民健康)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
⑵几点政策建议
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建构和制度设计本文不拟作深入讨论。仅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当十分注重农民的参与,切实尊重农民的意愿,变“高”的参与率为“深”的参与度。包括从政策设计、具体实施、筹资与监督管理各个环节都应当体现参与性和公开性。在此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发展不同模式的农村合作医疗。不宜搞“一刀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点应当及时由“保大病”调整为“预防保健为主”。一方面国家加大对农村卫生防疫、健康教育,尤其是农村医疗卫生知识普及的投资力度。另方面合作医疗资金使用方向着重放在社区能够治疗、不需住院的常见病和多发病,杜绝“小病拖大”、“大病等死”。
——变“大病统筹”为在贫困山区农村实行普遍的“大病救助”。资金来源主要由政府负责,并可吸收民间捐赠。管理上须与“合作医疗”完全分开。“大病救助”不同于目前已经实行的“农村特困医疗救助”,覆盖面应当更广些。建议由政府扶贫开发部门或民政部门负责,另设专项基金。
——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当与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同步进行,重点在农村现有医疗资源的重新整合。体制上强化村级卫生室和社区医生的功能,相应弱化乡镇卫生院。可考虑将乡镇卫生院医生全部转为包村的社区医生,农民对社区医生有选择权,同时鼓励有资质的民间医生私人医生参与社区医疗保健市场竞争。
——采取措施进一步平抑农村药价。在县一级医院推行医药分开,扶持建设平价药房。鼓励发掘和发展中草药、针灸等民间医疗方法,大幅降低医疗成本。
核心是:国家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健康的投资,投资方向应直接投资于人。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7
近几年来,农村问题牵动着亿万人民的心。久违了故乡的我,走进了故乡,调查了我们村庄的情况,我深切感受到了改革30年来农村的巨大变化。同时也让我感受到党和政府兴农富农政策给农村和农民带来的实惠。
以前农民们在种地的同时还要给国家缴纳农业税,而现在人们不仅不用缴税还可以得到国家给的粮食补贴;
以前村里的孩子没钱上学,现在却可以免费去上学甚至还有补贴的伙食费,部分地方还有蛋奶工程;
以前农民们总是因为家电太贵而买不起,现在家电下乡工程更是大快人心,让那些没钱用电器的人们拥有了自己的家电。更令人欣喜的还要算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了,人们从此不用再愁有病没钱看的问题了。使更多的人民得到了实惠。
(一)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具体内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二)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具体做法。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开展七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市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市上下的积极争取和共同努力下,我们坚持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大力改善民生,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的.德政工程,切实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自上世纪90年代一直把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体系和改革公务员及事业工作人员公费医疗制度工作并了成就,但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一直未将农村人口纳入思考范围,农村人口否能享受医疗保障关系到我国医疗保障体系健全环节。以前在我们村,地区自费医疗制度仍然占主导地位,农民是当地最大的自费群体。前几年,本地农村人口老龄化医疗服务普及药品价格上涨等原因。农民医疗费用攀升超过了农民平均收入增长幅度,越来越多农民无力承担。增长的医疗费用已成为我村医疗卫生保障问题“因病致贫”的主要成因,而现在市政府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分别成立管理组织,并成立相应的监督组织。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农民逐步树立互助共济的观念,积极参加合作医疗。并多方筹资,保证基金运转。筹集资金以市为单位进行统筹,农民以户为单位自愿缴纳,部分乡镇还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原则,由经济条件较好的村集体对农民个人出资部分给予适当补贴。由于近年来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农民们收到了政府的关怀和实惠的效果。
(三)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存在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我市的全面实施,有效地缓解了患病家庭的经济压力,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现象,促进了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受到农民的拥护和支持,但该制度推行过程中仍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
(1)少数农民认识不够到位。由于部分基层干部和工作人员对推行新农合的目的、意义缺乏深入了解,宣传发动工作尚有差距,致使少数农民对实施新农合的认识还不足;
加之合作医疗曾几经反复,一些农民对新农合制度还存有疑虑:
一怕合作医疗不持久;
二怕挤占挪用合作医疗基金;
三怕医疗单位多收费、乱收费。同时,一些农民的健康投资观念、互助共济观念以及风险观念较为淡薄,自觉参合意愿还不强。
(2)参合群众的受益面和受益率均较低。新农合实施以来,我市主要对参合群众的住院医药费用给予报销,另有10种慢性病门诊可审核结报,加上享受体检和分娩补助缺乏稳定高效的筹资渠道。
(3)缺乏稳定高效的筹资渠道。尽管新农合强调农民参加要以自愿为原则,但为了保证参合率,目前参合群众个人筹资部分主要还是采取行政推动、层层包干、实绩考核的办法,由基层干部挨门逐户收缴,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筹资成本较高。
(四)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涉及千家万户、维系农民健康的“民心工程”,也是今年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为农村实事之一、新农村建设十大工程之一——“农民健康工程”的头号重要内容。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新农合工作的重大意义,把这项造福广大农民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1)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大宣传力度,改进宣传方法,利用多种方式,帮助群众算大帐、算细帐、算长远帐,引导他们克服侥幸心理,转变单纯“受益”的观念,强化健康投入和互助共济意识,增强参合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广泛宣传医疗服务机构不同的报销比例和医生用药告知制度,切实保障农民权益。要强化和普及农村健康知识教育,建立农民健康档案,切实提高农民的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
(2)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政府的工作目标和为民办实事的内容,纳入领导干部任期目标和政绩考核的内容。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我镇每年实施方案,真正把这项民心工程落到实处。
(3)不断强化合作医疗管理能力建设。要加强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建设和管理,按规定解决经办机构的编制,将经办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证。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合作医疗信息化建设,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尽早实现网上审核报销、监管和信息传输,实现参合群众即看即时结报。在此基础上,强化经办机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合作医疗管理能力。
(4)完善农村医疗服务监管机制。要建立合作医疗定点服务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农民医药费用负担。加强对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医务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高政策和业务水平,坚持实行用药告知制度,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改善服务态度,保证广大参合农民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坚持按期公布收支账目,及时公示农民个人医药费用核销情况,并扩大公示范围,广泛接受监督,提高农民对新农合的信任度。
(5)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领导。要加强对有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做好新农合制度的实施、推进和监督工作。财政、宣传、农业、民政、食品药品监管、扶贫以及纪检监察、物价、审计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新农合工作的开展。卫生部门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加强管理和政策指导。要动员各种社会力量理解和支持新农合制度,通过全社会的不懈努力,逐步在我市建立起符合市情、适应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医疗卫生需求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8
今年上半年,我有幸再次参加了市政协组织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小型调研活动,通过在xx县xx镇一天了解农户、听取基层干部情况介绍,对这项工作在我市的试行有了初步了解,在这里谈一下自己的感想。
xx年10月,国务院召开了有中央政府各部门和省级政府主要领导人参加的全国农村卫生工作会议,会后以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名义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强调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卫生工作,加强领导,增加投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建立和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等等。市政协很快在xx年初组织进行了农村卫生工作专题调研,其中关于新型合作医疗的摸底调查是调研的主题之一。我参加了此次调研,亲身感受到了当时大多数农民对这项政策的实施持怀疑、观望态度,包括我们的一些基层干部也对开展这项工作信心不足。主要原因是旧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瓦解和衰落给农民带来了切肤之痛,农村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工作明显削弱,一些已被控制和消灭的传染病、地方病死灰复燃,新的公共卫生问题不断出现,农民的健康水平呈现出下降趋势。医药费用不断上涨,广大农民不堪重负,看不上病、看不起病的相当普遍。xx年的调查显示,群众有病时,有48.9%应就诊而不去就诊,有29.6%的人该住院而不住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农户明显增多。农民迫切希望改变现状,但又不相信政府能真正下决心解决问题。其实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与过去实行的旧合作医疗制度有许多不同点,主要是:
第一,新型合作医疗是政府主导下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而过去的合作医疗则主要依靠乡村社区自行组织。
第二,新型合作医疗的资金来源,主要靠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方筹资,中央和地方则政每年都要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具体的筹资比例为: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占2/5,农民个人缴纳115,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条件的也要给予资金扶持;而过去的合作医疗资金,主要靠个人缴纳和村级集体经济补贴,政府各级财政不负筹资责任。
第三,新型合作医疗以“大病统筹”为主,重点解决农民因患大病而出现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而过去的合作医疗主要解决小伤小病,抗风险能力差。
第四,新型合作医疗实行以县为单位进行统筹和管理的体制。一个县的人口,大县有一百多万,小县也有二、三十万,统筹的范围大,互助共济的作用就大;而过去的合作医疗一般都以村为单位(xx左右人口)统筹,少数以乡为单位(二、三万人口)统筹,互助共济的能力较小。
这次调研我们看到,仅三年时间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已经在全国部分地区实施。在我市四个县的试行也仅是今年1月份才开始,已呈现出一种喜人的局面。xx镇约2.7万人口,有2.1769万人参加了合作医疗,参合率达81%,已有154人住院费用得到报销,7.9万元,门诊人次1051,费用7971元。看病享受了实惠的农民动情地说,我们农民有病住医院,也能报销医药费,这是历朝历代没有的事,真是非常感谢党和政府制订的好政策。现在农民观念和心态也发生了变化,有病想看了、敢看了,注重自己的.生命与健康了。一些持观望态度的人,开始积极主动要求参合。两年前后一比较,人们的心态发生如此大的变化,主要原因是我们各级党委和政府,非常重视这项工作的推行,作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把它作为为农民作好事做实事的具体体现。
当然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在其实运行初期必然会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调研中我们了解到:
1、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还不够深入人心,农民对政策的理解不透彻,普遍存在期望值过高现象。
如现行的合作医疗是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济制度,主要是帮助农民提高抵御大病的风险,而农民却要求将门诊费用大幅度提高;在运行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由于工作人员的解释和处理与农民的理解有偏差,容易使农民对政策产生怀疑,失去继续参合的决心。
2、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和设备大多数没有达到规范标准,不能根本解决农民就近医疗的问题。有病治不了或拖成大病,花钱更多。政府应该把乡镇医疗机构作为农村合作医疗的基地,给予足够的投入,改善基础设施,增加必须的医疗设备,使每一个乡镇医院都能达到统一的硬件标准。
3、基层医疗机构的人才短缺是困扰农村合作医疗长期稳固发展的严重问题。乡镇医院医务人员学历低,专业技术水平不高是普遍存在的问题,与两年前相比情况更差,县医院连续儿年都引进不到大学本科的医生,而现有的人才还在继续流失,这己经形成了恶性循环。其实人才进不来和流失掉,最根本的原因是待遇问题,如何提高基层医院医务人员的待遇,让他们安心在基层工作,是农村合作医疗的重要支撑点。
4、调研中农民强烈希望,各级合作医疗的工作人员要对政策领会透彻,端正为农民服务的态度,提高服务意识,让农民通过与这些工作人员的接触,理解政策,相信政府,增强积极参合的信心。
我们此次调研只是对试运行中的新兴农村合作医疗的初步了解,更客观、真实的信息有待于这项工作的进展中的不断反馈。以科学的发展观来看,无论从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还是要长期保持我国的国际竞争力,在资本、资源和技术这些基本要素上我国都不具有优势,只有劳动力要素供给具有无可争议的优势,我国的劳动力供给大部分来自农村,所以体力良好和心智健全的农村劳动力就是我国竞争力。从这一点上讲,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保障农民的基本健康水平,增进我国的人力资本资源的积累,对保持经济持续增长具有战略上的意义。应该把增进农民的基本健康水平和人口控制、普及国民的义务教育放在同样重要的政策位置,从国策的认识高度来看待。只有把这三项政策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才能全面地提高我国国民的素质。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虽然表现为各个方面,但增进广大农民的身体健康和心智健全就是我国社会全面发展需要永远追求的基本目标:发展的根本目标就是促进全体国民自身的发展。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9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正在农村迅速普及,广大农民的医疗保障制度正在逐步完善,因病致贫的问题正在逐步缓解。
这是各级政府所希望的,是广大农民所盼望的。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在就医看病上,真正体会到了党和政府给予的关怀和温暖。但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
1、筹资问题
资金筹集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落实的基础。到目前,全国所有试点县的筹资基本都是以政府组织、统一筹集为主。县级以上政府的补助是以某时间段内参加人数为依据的,为了争取上级政府更多的补助,试点县一般要求各乡镇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下达的参合任务,所以政府筹资滋生了三种现象:一是村里垫资,乡镇把任务下到村里,有条件的村就先垫上,在规定的时间里交到乡镇,然后再向农民收取,交了钱的农民可以领到乡镇发到村里的《就医证》,没交钱的农民村里就不给发《就医证》;二是乡镇垫资,对没有完成筹资任务的村,乡镇政府只能筹措资金先垫上,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到县里,然后再向村里筹集;三是县里垫资,为了能顺利通过上级有关部门的验收,对没有完成任务的乡镇,县里按当初确定的参合率和应交的资金,足额打到专用帐户。垫资完成、验收通过,然后就是资金回抽问题。所以目前大多数试点县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数缺乏真实性。
2、管理问题
(一)管理机构主、客一体,弊病很多。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的主体大部分是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内设的,服从并服务于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主体对被管理者缺乏公正约束力,也就是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这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是非常不利的。
(二)管理成本高,管理难度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确定以县为单位进行统筹,实施统一的交费标准以及费用发生后的审核、报销等等。表面看来,统筹层次很低,但从中国的现实看,绝大部分县都有数十万人口,能否有足够的管理能力值得怀疑。另外,与城镇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类似,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没有配套的医疗服务体系改革和建设做支撑,对医疗机构可能出现的不良行为缺乏基本制约能力,各种侵蚀问题难以避免。在这种情况下,制度设计不得不将注意力集中于对患者的控制,引入了起付线、封顶线以及分段按比例报销等等,使制度变得相当复杂,进一步加剧了管理难度。
3、受益问题
从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的上看,让农民受益而且让得大病的农民受益是最终目的,但实际情况与最终目的相差很远。其原因一是资金回抽,县级财政对农民补助的承诺有的不能兑现,先垫后抽。二是医疗收费缺乏制约。单就药品而言,一种药品多种名称、多种价格,而且是多种不断变化着的价格,没有办法统一价格;诊疗检查名目繁多,没有统一收费标准,有标准的也难以执行。三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本身存在缺陷,如家庭帐户、门诊报销、分段报销等。家庭帐户和门诊报销的设立,起初是为了提高参合率,照顾受益面,现在看来是与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的相悖的,国家对参合农民补助的钱,有相当一部分没有用到老百姓身上:很多农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参加了合作医疗,不知
道的,到医院看病当然自己花钱,也不去报销;知道参加了的,大约有三分之二的人不得病、不报销,受益主体不能突出。
4、基金问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展到今天,合作医疗基金已经由农民个人交纳为主发展为以政府补助为主,各级政府补助资金已经占到60%到80%,所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名称应改成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应该逐步过渡到农村医疗保障制度。
建议:
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为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取消农民交费,把各级政府对农民补助的资金集中起来,以县为单位成立专门的机构进行统一管理,每县就设一处医疗水平最高的县级医院为定点医疗机构,到县级以上医院治疗的不报销。农民得小病自己花钱治疗,在目前一般家庭1000元左右以下的医疗费用是承受的起的;得大病凭《身份证》到指定医院报销。假设一个50万人口的县,按每人补助40元计算,起付线设为1000元,超过1000元按50%报销,封顶线设为20000元,以笔者所在县计算是可行的。这样做等于基本实现了全民半费医疗,有利于杜绝国家专项补助基金流失,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有利于解决农民因病致贫问题,有利于更好地体现党和政府对农民的关怀。
二.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矛盾,促进农村社会与经济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
试点地区广大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在这项制度的实施中,得到了真真切切的实惠,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也进一步得到了提升。但是,当前农民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还有四点盼望。
一盼资金筹集经常化。当前试点地区对参合农民的个人缴费部分基本都是在每年年底集中收缴。由于许多村组近年来全家外出务工的农户越来越多,这样集中收缴往往使一部分外出务工农民因错过缴费时间,而无法享受来年的合作医疗待遇,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基层干部在筹资时的工作难度,甚至出现了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参合率任务,而由村组干部垫资缴费的现象。农民盼望能尽快建立起农民年度内自由缴费的筹资模式或者在尊重本人自愿的前提下,通过签订文字协议的形式,在每年发放粮食补贴、林特产补贴时代发代扣个人应缴纳的合作医疗资金,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工作能经常化。
二盼单独制订用药目录。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临床用药的管理,是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来执行的。群众反映,一些疗效确切、价格低廉的临床用药和家庭常备药却未列入该《药品目录》。这样不仅使医生在临床用药时无所适从,而且也加重了参合农民的个人经济负担。农民盼望有关部门能结合农民的用药实际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政策规定,单独制订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目录》,进一步增加药品种类,扩大报销范围,让农民群众从中得到更多的实惠。
三盼建立门诊慢性病报销制度。在广大农村地区,一些患有高血压、老慢支、糖尿病和地方病的参合农民,往往不需要住院,但又要经常在门诊治疗,持续不断地支付医疗费用;还有一些特殊的治疗,如肿瘤患者进行放疗、化疗,尿毒症
进行肾透析等,由于每次治疗实际发生费用远远低于合作医疗补助起付线标准,所以得不到合作医疗的补助和支持。这些都增加了农民群众的经济负担。农民盼望能建立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慢性病管理制度》,有计划地逐步解决参合农民因长期门诊就医,而造成的医疗费用负担过重问题,不断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受益面。
四盼改善乡镇卫生院医疗条件。乡镇卫生院是基层直接面对广大农民群众的定点医疗机构,而目前大部分乡镇卫生院房屋简陋、设备落后、人才匮乏,医疗条件不能满足参合农民的就诊需求,难以承担为新农合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重任。农民盼望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切实加大对乡镇卫生院的.投入,不断改善医疗条件和硬件设施,加强医卫人员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的医技水平、医护质量和管理水平,让参合农民能够就近享受到安全、便捷、优质、廉价的医疗服务。
我国农村人口占64%,调查表明,因病致贫、返贫者占农村贫困户总数的30%~40%。正是在这样的一种背景下,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被重新提上了议事日程,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强调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现就此问题探讨如下:
三.自愿参与原则存在的现实基础
自愿参与是指农民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反对任何形式的强迫命令,这一决策考虑到了合作医疗的历史原因以及具体工作执行上的实际困难和阻力,是现实国情下的合理选择。
第一,我国农村合作医疗起源于上世纪50年代,后因得到党中央和卫生部的肯定,逐步在全国全面推广,曾得到世界卫生组织的高度评价,被誉为“是发展中国家群体解决卫生经费的唯一范例”。后因集体经济的解散等众多原因,合作医疗纷纷解体。1994年,在全国27个省14个县(市)重新开展“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试点”及跟踪调查工作,结果合作医疗重建遇阻,试点多数失败。合作医疗几经沉浮,使人们对政府产生了不信任感,对合作医疗丧失了信心,现在再度提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多数农民对其持观望态度,如果强制性要求其参与,会起反作用。
第二,历史经验表明,要办好农村的事情,必须尊重农民的意愿,维护农民的权益,得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靠强迫命令让农民办的事情,都不能成功,也不会持久。现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政府首次决定采取财政补贴方式,能有效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压力,但人们真正认识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作用和意义仍需要一个过程。
四.自愿参与原则蕴含的弊端
自愿参与原则与“大数法则”的矛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我国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一部分,是一种具有保险性质的医疗互助制度。而保险就是面临风险的人们通过保险人组织起来,使得个人风险得以在群体中转移、分散,本质上是一种互助行为,大数法则是其运行的核心,即覆盖率和参合率越高,就越能保证资金的收支平衡,系统内共担风险的能力就越强,要求建立在众多人入保的基础上。有关研究表明,农民对政府管理合作医疗的不信任、农民的健康意识和收入水平以及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等因素促使部分农民
五.不愿意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自愿参与”原则使制度本身就失去了国家政策的“强制性威力”,故很难保证高参与、广覆盖,大大减弱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共担风险的能力,影响其长期发展。
自愿参与原则易产生逆向选择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意愿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参加的预期效用与预期成本的对比。农民的预期效用就是能够减轻疾病的经济负担,而产生效用的前提条件就是患病风险,故身体健康、疾病风险小的农民,利用医疗服务的概率低,预期效用低,因而更倾向于不愿意参加合作医疗。与之相反,身体健康状况差,疾病风险大的农民,倾向于参加合作医疗。这也就是保险中的“逆向选择”。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必须遵循自愿参与的原则,极易产生参保者的逆向选择。湛忠清等对安徽省农民的调查表明,农民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影响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要因素。如果参与合作医疗的多为健康状况差的人,那势必会增大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可能导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陷入入不敷出的困境中,整个制度将难以正常运行。
自愿参与原则难以形成良性的互助共济关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具有互助共济性,即对整体而言,是多数人共济少数人患病的费用偿付,年轻人共济年老人,健康的共济患病的,病少、病轻的共济病多、病重的,对个体而言,年轻时、无病时为年老时、有病时积蓄。是一种在社会范围内分摊风险、互助共济。由于自愿参加而产生的农民选择参与与否的随意性,有些地方就出现年轻人不愿参保的现象,不能保证参保的连续性,也不能保证筹资的稳定性。从长远来看,难以形成良性的互助共济关系。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10
为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落实情况,11月中下旬,黄陂调查队组织力量对黄陂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1个区级定点医院、1个乡级卫生院、4个村级卫生室以及3个村的农民家庭共30个样本进行了专题调查.从调查的情况看,新农合的参合率较高,财政投入不断加大,农民得到的实惠逐年增加,同时也存在经费不足等问题.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新农合参合率提高,农民得到的实惠更多
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项惠农政策,自20xx年在黄陂区实施以来,广大农民群众得到的实惠一年比一年多,既减轻了农民的医疗负担,又提高了农民的健康水平,因而得到农民群众广泛的称赞和拥护.
1、农民参合比例较高.新农合给农民带来的实际利益具有很强的示范效应,农民参合积极性不断提高.
根据黄陂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提供的资料,20xx年黄陂区应参合农户253269户,应参合农村人口886440人;实际参合农户252509户,883781人,参合率达到99.7%,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
2、各级财政投入增加,筹资标准持续提高.
去年,各级财政按照参合人数将年筹资标准提高了40元/人,达到335元/人.在此基础上,20xx年又进一步增加了投入,筹资标准达到380元/人,其中,中央、省、市、区四级财政实际人均投入增加了45元.目前20xx年的筹资方案也已出台,筹资标准每年430元/人,其中个人70元,比20xx年多征10元,四级财政筹资标准提高40元.
3、门诊和住院补偿人次数大幅增长.
随着新农合覆盖率的提高,人们逐步提高了有病及时就医的意识,门诊和住院补偿人次数大幅增长.今年1至10月,门诊统筹补偿人数比上年同期增长11.8%,达到127.38万人次;住院人次数同比增长18.7%,达到9.97万人次.
4、报销补偿费用快速增长,农民得到的实惠越来越多.
今年1到10月,黄陂区共报销各项补偿费用29647.0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958.63万元,增长11.1%.
5、超过3/4的村级卫生室纳入新农合报销系统.
20xx年全区纳入新农合门诊报销系统的村级卫生室达到440个,占全部村级卫生室总数的76.4%.村卫生室是农村医疗的最前沿,纳入新农合门诊报销系统后,农民就近看小病可及时报销40%(日封顶15元,年封顶300元)医药费,方便了群众看病.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随着新农合的普及,农民参合的意识增强,有病积极就医,医疗负担进一步减轻,健康观念发生很大变化.
二、存在的问题
1、经费不足,与农民医疗刚性需求的增长不相匹配,矛盾突出.
20xx年,黄陂区按照参合者每人每年380元标准,共筹资专项基金33583.7万元.蛋糕就这么大,必须维持到全年,黄陂区合管办高度关注各月经费报销情况,以避免出现第四季度经费不足无钱可报销的局面.至4月底,各项报销补偿支出达到12298.6万元,占全年筹资额的36.6%,比上年同期增长34.7%.至10月底,已经支出29647.0万元,占筹资款总额的88.3%,比上年增长11.1%.其中门诊补偿2740.3万元,住院补偿25141.2万元.
支出增长,主要是农民健康观念的'转变.以前农民是“小病挨,大病拖”,随着农民收入逐年增长,新农合参合比例和报销比例逐年提高,农民的健康观念转变很快.黄陂木兰乡谌寨村病人家属谌喜祥说:“反正国家出大半,有病就到医院住院.以前不愿住院的病,现在也愿住院治疗.”有新农合做支撑,绝大多数人更看重身体健康,小病看门诊,大病住医院,只求身强体壮.因而门诊量和住院人次数大幅增长,导致报销费用增长,经费不足.
为应对经费不足的困难,黄陂区合管办采取的措施,一是调低医疗费报销补偿比例.按照原方案,区级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80-85%,街乡镇卫生院90%.为了保证下半年不至于出现无钱可报的局面,黄陂区合管办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适度调整、略有结余”的原则,年中调整补偿方案,将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调低了10%.如木兰乡谌寨村谌绪发,1月在区级定点医院住院20天,住院总费用16214元,实报12812元,扣除起付线及自负部分,实际报销比例超过80%;同村村民11月住院,报销比例接近70%.二是提高起付线.起付线是住院报销的门槛,报销时是要从总医疗费中扣除的.10月开始,区级综合医疗机构报销起付线从300元提高至500元,街乡镇卫生院报销起付线从100元提高至200元.起付线提高,意味着农民住院报销比例下降.
2、相关宣传还不完全到位.
每年年底,尽可能地组织农民按时参加下一年度的新农合,缴纳新农合参合金,是村委会的重要任务之一.新农合的实施方案对农民来说比较复杂,每年也会有一些调整,比如报销比例的调整等.对于新农合的政策和新的方案的宣传,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特别是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的规定、全家参合与否与报销比例的差别、起付线的规定、门诊报销比例与限额的规定等,比较复杂,直接与医疗费报销结算相关,需要农民知晓.实际工作中,由于村级事务繁杂,人手有限,有的村虽然向农户发放了宣传资料,但农民参合主要还是受报销比例吸引,对起付线、基药等一些规定的宣传重视不够.之后一旦农民生病住院结算费用时,容易与定点医院新农合工作人员产生纠葛,闹不愉快.这样的情况在各定点医疗机构都有发生.
3、农村应参合人口基数难以核定.
村干部反映,为了达到新农合全覆盖,每年村级参合人数指标是按照行政村户籍人数下达的.由于经济的发展,农民外出打工、全家外出定居或务工等流动情况比较多,难以联络,行政村应参合人口基数难以核定,从而对全区应参合人数稳定性产生影响.一些外出就业的农民,有的在工作单位办了医疗保险,就不愿意回农村办新农合,但户口在农村,村里要求必须办理新农合,缴纳参合金,相关农户对此有意见.
4、存在违反“四合理”(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的现象.
这是全国各地医疗机构普遍存在的问题.在调查中了解到,病人在住院治疗期间,各医院在给病人使用非基本药物目录上(即不能在新农合报销)的药物时,基本都能征求病人及其家属同意,才开处方.但参合病人对一些检查是否必要、基药的使用、空调费、服务费等收费是否合理存在疑义,有的病人意见较大.今年,黄陂区合管办加大了对医疗机构费用监管,请市三级医院专家组成专家组,从3月起,每个月对全区定点医疗机构抽查1520个病例,看是否存在违反“四合理”的现象,并对违规医疗机构进行了处罚.
5、农民认为乡村定点医疗门诊每天最高报销限额15元或每年限额300元比较低
特别是对一些慢性病病人、健康状况差的老年人,作用不大,认为还是住院报销比例高,比较划算,这样容易造成资源浪费.有的农民反映,有些常用药不在基药报销目录,如感康、午时茶、护彤等都不是基药,因而村卫生室没有.
三、建议
1、各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做大基金池.
特别是中央财政,要把加大新农合资金投入作为继续关注民生、关注农民健康保障的重要举措,抓好落实,以满足农村不断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近3年来,中央财政此项投入都在40%左右,20xx年达到41.1%,20xx年将达到44.2%,这个比例提高的速度还可以再快一点.
2、提高村级新农合报销点覆盖率.
要加快速度,尽快将还没有进入新农合系统的村级卫生室纳入门诊报销网络,使当地参合农民能够及时得到门诊报销补偿,减轻农民小病的医疗支出负担.
3、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
毫不动摇地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查处定点医疗机构违反“四合理”的行为,堵塞资金支出漏洞,把宝贵的、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到刀刃上,用到减轻农民医疗负担、切实保障农民健康上来.
4、加强新农合相关政策宣传.
要不失时机、不间断地加强政策宣传,让大多数农民知晓主要政策规定,营造社会支持新农合事业、促进新农合健康发展、相互理解、和谐发展的社会氛围.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11
没有健康,就没有人的全面发展,就没有全面小康。9亿农民的“看病难”、“因病致贫”、“困病返贫”的问题深深牵动着中央领导的心。为此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改善乡村卫生医疗条件,积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对贫困农民的医疗救助。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开始在全国陆续推行。为了推进这项造福于亿万百姓的民心工程的顺利开展,我们来到了湖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首批试点县,涟源市茅塘镇,进行了相关的问卷调查。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开展情况,以及农民的切身感受,探讨其中存在的问题。
在我们对涟源市茅塘镇的道童村,柿乡村,光阳村等四个村的117份问卷调查中,调查者的学历,年龄:
表一:
学历 文盲 小学 初中 高中 大中专 大学以上
人数(人) 11 25 68 43 14 5
比例(%) 9.4 21.3 58.1 36.7 11.9 4.2
表2:
年龄(岁) 18岁以下 18-40 40-60 60-90
人数(人) 9 71 81 20
比例(%) 5.3 36.9 47.3 11.7
茅塘镇是涟源市一个经济较为发达的乡镇,尤其以乡镇企业发展出名,全镇有3万-4万人,而在外地经商或打工的人占了调查者人数的67.6%,依靠农作物作为主要收入的家庭只有相当少的一部分。
在调查问卷中问及农民的家庭月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占有54%,800-1000元的占有14.9%,1000元以上的占有31%,而家庭医疗费用的支出每年在300元以下的占有44%,300-900元的占有34.9%,每年医药费用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占有20.6%,近几年,农民的收入有了不少的增加,特别像茅塘镇这种乡镇企业较为发达的小镇,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收入增加的同时,农民医疗费用的支出也有了很大幅度的增加。这是我们在问卷调查中,农民普遍反应的问题。据资料显示,1990年至1999年,全国农民的平均收入从686元增加到了2240元,增加了3.32倍。但农民看病的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也分别由10.9元、47元增加到了79元和289元。也就是说农民在收入仅增长3.32倍的情况下,门诊费和住院费的费用分别增长了4.4倍和3.7倍。这意味着农民住一次院差不多要花去全年的收入,医疗费用的支出增加过快,增幅过大,致使许多农民生病后不去医院就诊,需要住院的不去住院,贫病交加。
在问及当前农民看病就医存的最大问题时,有43.9%的人认为现在乡镇医院医药费用太贵,家庭难以承担,我们在农村调查时,农民还反映农村医疗保险定点的乡镇卫生院医药费用更贵(相对于私人的诊所医院)。而且根据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规定,只有在指定的定点医院就医所产生的费用才能得到补偿。农民并没有得到实惠。另有33.2%的人认为乡镇医院就医程序复杂,医疗人员素质普遍不高,技术水平较差,医疗设备陈旧,农民根本不能从其获得医疗保障。农民大病小病不愿去乡镇一级医院就医。同时也有7.9%的人认为乡镇医院路途太远,不方便就医,只有15%的人对当前乡镇医疗状况还比较满意。
国家对农村推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有80%的农民表示支持认同这一政策,减轻了农民遭遇重大疾病时的医药负担。可以看出农民对于参保的积极性很高、期望也比较大。15.4%的人认为这项政策有利也有弊,自己也有其它的看法。在问及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有何顾虑时;有42.7%的人担心新型农村医保政策不稳定,怕钱白投了,12.6%人对其获得补偿时,担心资金无法兑现,办理时程序复杂。也有25.5%的人对此无顾虑,相信政策带来的巨大实惠性和稳定性。
调查农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了解,有58.8%的人听说过,自己也参了保,但对其政策具体的内容如补偿办法等却不清楚,21.8%的人对这一政策,一点都不了解,甚至没听说过。
农民从农村医疗保险管理机构获得补偿,这是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也是农民最为敏感的的问题,同时也是新型农村合作医保执行和落实的关键所在。有41.6%的人认为从管理机构获得补偿不方便,要获得补偿,比较难办,程序也比较复杂,办事效率不高,29.6%的人承认是自己对农村医疗保政策的'不了解倒致获得赔偿时不方便,只有24%的人认为办理农村医保补偿,还比较方便,很满意。
由以上对问卷调查的统计和分析可以看出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出的初级阶段。农民得到实惠,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存在着许多问题,概括一下,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乡镇医院医药费用太贵,尤其是农村医保的定点乡镇医院,医药费用更贵,服务质量却比较差。农民不愿去定点的乡镇医院看病。而根据农村医保政策,只有在定点的乡镇医院就医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农村医保管理单位才会予以补偿。农民普遍反映即使是有补偿,自己也要支付相当多的部分。这种农村医保机构定点的乡镇医院,没有给农民带来廉价的医疗服务 ,也没有给农民带来最大的实惠。
二、农村的乡镇医院医疗人员素质普遍不高,医疗技术水平落后,医院的医疗设施陈旧,农民从乡镇医院得不到医疗保障。这是我们在茅塘镇调查时农民反映最为迫切的问题。而且根据农村合作医保的政策规定,乡镇医院作为农民第一级医疗保障机构,定点的乡镇医院报销额度在30-60%,报销幅度最大。县级医疗机构报销额度在30-40%之间。农民不但没有地方看好病,而且也不能享受医保政策带来的优惠,切实减轻医药负担。
三、农民从农村医疗保障中获得补偿时普遍反应不方便,程序复杂,原因应该有两方面:①从调查中可以看出农民虽然知道这项政策,但对于政策的相关内容却不是很了解。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对于投保和报销都有明文规定。只有符合报销条件所产生的医药费用,才能获得补偿。并不是什么都可以报销,如打架、斗抠、交通肇事以及性传播疾病等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规定的自费药等都是不能从农村医保中获得补偿的。但我们在调查中几乎没有农民知道这些规定。②农民从医疗保险中获得补偿时,必须经过三级政府机构的审批核查。虽然当地县乡政府都专门设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保管理办公室,但办事效率不高,不专业,没有一批专业统一的审核机构。甚至有农民反应个别管理干部损公肥私,“拿回扣”。以上这些都严重阻碍了新型农村合作医保的继续向前发展,降低了农民对农村医保的信任和支持。
要使农民得到最大实惠,不但要使农民有地方看病,还要有钱看病。就要不断完善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正确对待摆在我们面前,客观存在的种种问题。以下是个人的一些建议:
一、深化乡镇医院改革
首先要解决的是要让农民有地方看病、看好病、有医疗保障,这是办好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前提。这就必须要深化农村乡镇医院改革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更新医疗设备,提高医疗业务水平。乡镇医院的改革一直时我国农村医疗卫生改革的“老大难”。我国现在的乡镇卫生院绝大多数都是以行政乡的建制发展而来,有的乡镇只有3万到4万人,完全可以同周边乡镇一起建,充分利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涟源市茅塘镇这种3万到4万人的小镇就完全可以和附近的乡镇合并建院,然后再向每村配置驻村医生。这样既可以优化资源配置,又方便农民看病。同时,乡镇医院也可以投入市场,任其参与市场竞争,而不是国家来养活卫生院,将乡镇卫生院承包或拍卖,能够解决乡镇卫生院的投资发展,但医学人才的引进,也是乡镇医院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我国每年有许多医学大学生宁愿在大城市作医药代表,也不去乡镇医院当医生,不外乎是乡镇卫生院收入低,待遇差。在现在高校就业形势如此严峻的情况下,茅塘镇卫生院还没有一个正规大学生,甚至大专生也没有,国家应该出台政策,宣传和鼓励医学大学生到乡镇医院就业。这样才能为乡镇医院的发展注入活力。农民的医疗保健也才能有保障。
二、加强药品购销监管
有较低廉的药品,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乡村医院医药费用太贵,特别是定点的乡镇医院,必须加强对药品的购销监管。可以实行乡镇医院村卫生所,由上一级医疗机构牵头,直接向厂家统一采购药品,减少中间环节,降低药品进价,鼓励使用低成本、低价格,疗效又肯定的药物。要制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实行药品价格公示,加大农民群众的监督,让农民明明白白看病买药,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三、加强定点医院的审批和检查
我们在茅塘镇以及附近几个乡镇调查时知道,每个乡镇的卫生院都是被农村医保部门自动指定为医保定点医院。对于医疗和药品定点机构的确定,必须加强对定点医院的审批和检查,不管哪种所有制形式,只要条件俱备,人民群众满意的医院和药店都可以作为定点医疗和药品供应机构。而对于那些不及时提高自身素质,管理松弛,私自涨价,弄虚作假的定点医院和药品供应机构要及时取消农村医保定点资格,加强动态监督。否则,这种定点医院靠医保养身,农民有苦难诉的现象 ,将严重阻碍农村合作医保继续向前发展
四、加大政策内容宣传积极引导
农民反映获得补偿不方便,对农村医保的各种顾虑,关键还是要加大医保政策内容宣传,积极引导,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参加合作医疗的各种积极性。乡政府应该通过各种渠道如,电视、报纸、传单、公开信,干部下乡等使合作医疗的政策优越性,实施补偿办法以及各项规定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这样既可以使农民打消各种顾虑,提高积极性,又可使医保管理部门提高办事效率,切实使农民方便满意。
搞好合作医疗,有利于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医疗服务,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缓解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有利于促进农村卫生事业的全面发展,是实现小康和现代化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施的初级阶段,虽然我们遇到了许多困难,但我们只要提高对合作医疗的认识,正确的对待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用事实来打消农民心中的疑虑与困惑,相信这项为农民服务的政策必将深入民心。从而推动社会主义事业全面向前发展。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12
一、调查前言
为了回应国家政府“走基层”的号召,深刻了解新农村建设给农民带来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上的改变,了解农民的生活有没有日新月异,了解新农村建设有没有落到实处,了解新农村合作医疗是不是落实到每家每户,是不是让农民受益匪浅。同时,也为了增长见识和才干,增加社会实践的阅历,丰富自己的社会知识和经验。我于20xx年1月8日至2月13日在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南方医院中西医专科门诊部就前来就诊的农民进行了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状况的调查。
首先介绍一下这次调研的基本情况,本次调查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对前来医院看病的120户农户户主以回答调查问卷的形式进行调查,并与许多患者进行了交流,记录并分析调查结果,得出结论,提出相应意见。
我的调查安排在1月8日至2月13日,这段时间正值感冒等流行性疾病的高发期,每天都会有很多人来医院看病,但是毕竟在贵阳,前来看病的农民不算太多。为了方便调查,我的调研安排在了下午,地点就是医院的们诊部。调查按时间分为两个阶段,1月8日至31日,到医院门诊部查找看病记录,因为每一位患者都会有相应的住址,根据住址得知是农村人还是城市人,如果是农村人,我就去向他们收集相应的信息,询问相关政策,由于农民大多是文盲,故调查的步骤大致为:先制作调查问卷,念给农民听,将答案记录下来。
调查问卷的内容包含填写者的基本信息,如性别、年龄、族别、家庭年收入和支出等;剩下的就是正式的问题了,其中主要有:,是否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对农村合作医疗的了解程度,生病了是否及时得到治疗,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前后一家人全年的医疗费大度值是多少,觉得医院在实行农合前后药价和其他医疗费用有没有上涨之类的,对各医疗点的效率和服务态度等是否满意,最后是自农村合作医疗开展以来农户对这一政策的一些看法以及对该政策的建议和意见。
下面的表格是调查日志时间,地点,接受调查的农户数,参合农户数,非参合农户数,户口类型。
在20户农户中,参合的有20户,参合率为100%,参合的农户中有12户对农合感到满意,其余8户也对满意该政策,但认为使用程序太复杂了,不方便。完全满意率达60%,20户农户中,只有5户是对农合了解的,有8户是听别人说好才参合的,剩余的7户则认为是政府规定必须参合的。自从参合后,在所调查的农户中,生病都有及时去治疗。在参合农户中,20户农户都认为农合减轻了家庭医疗负担。而有16户农户,即80%的农户认为农合使用程序应该简化。 8月19日我到牧场村的村政府了解关于农村合作医疗的一些具体情况。主要内容包括:牧场村所居住的总人口,参加合作医疗的人数等,村委会到村里的各个组贴宣传单,并在每个组找一个负责人帮助宣传农村合作医疗,召开农村合作医疗呢动员大会,并且本村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把合作医疗工作纳入乡镇年度工作考评中。
二、存在的问题
农村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建设力度不够,村政府对村卫生室的资金投入不足,而且对落实村卫生室工作政策不太完善,农村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环境卫生条件差,且管理不完善,一般村卫生室就一个医生,并且卫生室里的现代化医疗设备缺失,硬件建设不足,村卫生室得位置也设立得不科学不合理,许多村卫生室为了追求高利润、生意兴旺而把卫生室位移到离集市很近的地方,并挂着“某村卫生室”合作医疗牌子,以至于大多数偏远地区的农户看病远,病人还要经过长途跋涉才能看医生,有时还会引起病情恶化,使农民即使参加合作医疗,也很难从合作医疗政策中享受实惠,于是在偏远地区便形成了新的就医难,就医贵的问题,重新回到大病医不起,小病干忍着的状况。
新型合作医疗的费用报销程序复杂,要花费大量时间,需办理的大量繁琐手续,且卫生室办事效率不高,仅仅是把农民就医难得问题换了一种形式呈现出来,农村合作医疗虽然可以报销部分医疗费,但药价和其他各种医疗费用价格混乱,没有明码标价使用,医疗费用的透明度低,部分农民对此唏嘘不已,村卫生室等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有待改善。而且有些地方不愿意从合作医疗证上除账,只愿收现金。并且有在经销药品上索取回扣,对病人采取各种方法索取红包的现象。使患者受益率降低、精神和物质上耗费加大。
乡村医生的素质低且态度差,我认为这成为了推广新型合作医疗的一大障碍,村卫生室医生技术水平不够,文化素质欠缺,服务意识差,惠民意识不够。农村人尤其是男性农村人很爱面子,面对医生恶劣的服务态度,两者容易发生冲突,大家对此都很有意见,而且一些医生名利化,在经销药品上索取回扣,索取红包等现象时有发生。小地方医生不敬业,不为病人的利益着想,坐在那里真的就只是为了工作而已。因此农民心中不满,生病也不太想去看医生。
政府对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力度不够,没有激发农民的积极性,没有针对不同地区采用合适的方法,盲目学习,没有结合自身情况提出有效的宣传方法,如这次调查的牧场村,大部分人不识字,而宣传的'方式仅仅是贴宣传单和召集村委会的人员开动员会,没有深入每家每户让群众真正了解这一惠及百姓的好事,很多农户认为这是国家规定强制要参与的。农民对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不了解,导致就医消费不合理和盲目就医的现象。
三、对策和建议
我认为,要解决上述问题必须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加强对各部门的监督,加大政府对农村合作医疗的投入,提高政策的透明度,保证农合政策落到实处。具体有以下几点:
1、加大宣传力度,相关的政府部门应当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使农民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了解,提高广大农民的健康意识和风险共担意识,宣传应深入到每家每户,做好政策的解释工作,贴宣传单的范围应该扩大,并应有了解这一政策的认识给老百姓进行讲解,动员大会不能只在村委会或更小的范围内举行,要顾及广大群众,在全村范围内举行,耐心地解答农民提出的问题,讲解相关的政策内容。同时利用其他各种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尽量做到家喻户晓。
2、增加医疗过程中各种费用的透明度,为了规范新型合作医疗管理与运行,应该要严格执行卫生收费标准,加强对报销程序和各医疗机构的监督力度。要做到药价和各种医疗费用明码标价,让农民知道自己的钱花在了哪里,使农民信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程序应该形成一条流水线,裁减各项多余的复杂的程序,还应设置咨询台,方便不懂程序的就医者就医,要改善村卫生室等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让群众在医院感受到尊重和温暖,并且逐渐信任农村合作医疗,信任政府,信任国家,还有,为了方便贫困地区群众治疗,应采取医疗费用可以从合作医疗证上除账,也可以交现金的制度。
3、加大对村卫生室的资金投入,逐步改善卫生室的环境卫生,征集资金,完善硬件设施,将村卫生室安排在离村子比较近的地方,经常与农民进行就医这方面的交流,切实的帮群众解决问题,让偏远地区的群众也能享受农村合作医疗带来的实惠。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应该让全民受益的政策,政策的实施必须顾此即彼,全面落实。
4、提高医务人员和干部、党员的素质,对村卫生院医生进行适当的素质教育,提高医生的竞争压力,政府等有关部门应敦促村卫生室各医生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文化素养以及服务态度,对采用灵活的方法医生进行相关考核,并把服务意识和责任心作为考察医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和20xx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要求,XX县审计局于20xx年7月7日至7月23日对XX县20xx年至20xx年5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县下辖14个乡镇,493个行政村,全县总人口7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2万人。20xx年成立了由县长为主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制定了《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规范》、《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管理程序的规定》等一系列新农合管理制度,完善了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审核和监督,发挥了基金的使用效益。
(一)经办机构设立情况
20xx年4月设立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新农合办公室),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XX县卫生局管理。核定编制6人,现有人员7人,下设综合室、审核室、督查室、结算室、网络中心等五个科室。其主要职责是制定新农合医疗制度和报销补偿实施方案,监督管理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和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等工作,县财政每年安排办公经费20万元。14处乡镇单独设立新农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参合农民个人资金的筹集及监督新农合资金运行情况,办公经费由乡镇财政支付。
(二)定点医疗机构情况
XX县现有定点医疗机构211家,其中:县级定点医疗机构3个,乡级医疗机构17个,县外定点医疗机构191个。县级和乡级医疗机构都实现了网上审批报销结算,村级443处卫生室未设立新农合报销定点医疗机构。
(三)参合及筹资标准
20xx年全县新农合参合人数620,452人,参合率为99.63%。人均全年筹资标准100元,其中:个人筹资20元,各级财政人均补助80元(中央16元,省级20元,市级24元,县级20元)。
20xx年,全县新农合参合人数614,235人,参合率为98.63%。人均全年筹资标准120元,其中:个人筹资20元,各级财政人均补助100元(中央省级44.08元,市级24元,县级31.92元)。
(四)基金收支余情况
20xx年筹资总额62,240,671.30元,其中:个人筹资12,409,040.00元,各级财政补助49,640,040.00元,利息收入191,591.30元。20xx年度基金支出70,470,119.52 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67,184,952.08元(住院支出66,563,885.84 元,门诊支出621,066.24 元),家庭账户基金支出3,285,167.44 元。截至20xx年底,统筹基金累计结余25,590,845.04 元,家庭账户基金累计结余2,777,871.58 元。
20xx年1-5月筹资总额55,167,248.13 元,其中:个人筹资12,284,700.00元,各级财政到位资金42,748,021.20 元,利息收入134,526.93 元。20xx年1-5月基金支出30,528,848.19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29,475,258.88 元(住院支出29,178,762.03 元,门诊支出252,496.85 元),家庭账户基金支出1,053,589.31 元,其他支出44,000.00 元。截至20xx年5月底,统筹基金累计结余51,282,834.29 元,家庭账户基金累计结余1,724,282.27 元。
(五)参合农民受益情况
20xx年度,全县新农合受益为125,120人次,其中:住院补偿47,945人次,门诊补偿77,175人次。补偿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有787人,有20人报销金额达到封顶线(3万元)。全县住院补偿比例达到53.01%,比20xx年增长了近17个百分点。其中乡镇卫生院补偿比例达61%以上,县级医院补偿比例达55%以上,农民受益水平进一步提高。
20xx年1-5月份,全县新农合受益为43,490人次,其中:住院补偿26,485人次,门诊补偿17,005人次。补偿金额一万元以上的有219人,三万元以上的有5人。
二、审计调查实施情况
审计工作严格按照审计程序进行。
在审计准备阶段,审计工作是在进行充分审前调查的基础上,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明确了审计目标和审计重点。进点时,召开了由XX县卫生局、财政局、新农合办公室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讲明了本次审计调查的目的、范围、内容和方式,与以上部门有关科室进行了多次座谈。在审计实施过程中,要求该单位对所提供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审计的责任是对其提供这些资料发表审计意见。重点审计调查了新农合管理、监督、经办等机构建设及卫生、财政等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新农合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及其效益情况,定点医疗机构的确定、监督管理、医疗服务收费、药品政策执行情况,有关政策执行和制度运行及效益情况等。同时延伸调查了县人民医院、次丘中心卫生院、康驿卫生院等定点医疗机构。调查中采用了审查、座谈、走访、监盘等方法进行。在审计终结阶段,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地分析评价和建议。
三、审计评价
关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调查报告关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调查报告
从审计调查的情况看,XX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新农合工作,把新农合制度建设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国家和省新农合制度的各项政策规定基本得到贯彻执行;各项制度基本建立并逐步完善健全,体制运行比较平稳有效;基金的筹集、管理、拨付、使用进一步规范;农民参合率保持了较高水平;推动了农村卫生资源的整合利用,促进了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经延伸审计调查次丘中心卫生院、康驿镇卫生院两个乡镇定点卫生院得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增加了定点卫生院的患者,扩大了业务规模,提高了定点卫生院的造血功能,缓解了乡镇卫生院在卫生系统中逐渐边缘化的倾向,使其步入良性循环发展的轨道。 但审计调查中也发现,在机构建设、制度执行、基金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工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普遍性和突出性的问题。
四、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财政部门存在的问题
市级配套资金拨付不及时。20xx年市级配套资金14,891,000.00元,于20xx年4月7日全额拨付到位;20xx年市级配套资金14,741,640.00元,于20xx年5月13日全额拨付到位。此行为不符合《山东省财政厅、卫生厅关于调整中央和省级财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拨付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财社[20xx]3号)“……市县两级财政当年补助资金要于3月底前足额拨付到位……”之规定。建议财政部门及时拨付。
(二)新农合办公室存在的问题
1、统筹基金累计结余过大
截至20xx年底统筹基金累计结余25,590,845.04元,占当年筹资总额的41.24%,而国家规定的最高结存比例为25%,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比例16.24个百分点,超最高结存额10,078,575.04元 。不符合《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案的实施意见》(鲁卫农卫发〔20xx〕8号)“……当年筹集的`合作医疗统筹基金结余不得超过15%(含提取的风险基金),累计结余不得超过25%(含提取的风险基金)……”之规定。建议新农合办公室应采取相应措施降低基金结余数额。
2、医疗诊疗项目报销范围过大
经抽查部分患者病案,发现将部分医疗诊疗项目全额纳入了新农合统筹范围。如:ct费不予补偿的项目全额纳入了统筹范围;人工关节未执行“国产的个人先自付30%,进口的个人先自付60%,其余费用纳入新农合基金补偿范围”的规定,而是全额纳入了统筹范围; icu病房费未剔除个人负担20%的部分,而是全额纳入了统筹范围。此行为不符合《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试行)>的通知》(鲁卫农卫发〔20xx〕10号)“二、各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诊疗项目》,加强诊疗项目审核和监督,不得擅自增减诊疗项目”之规定。责令新农合办公室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标准予以报销。
3、一、二级医院用药范围扩大
经抽查部分患者病案,发现部分一、二级医院用药范围按照三级医院执行,未按照医院级别区分用药范围,存在超医院级别使用药品并予以报销的情况,扩大了一、二级医院用药范围。20xx年共越级报销5,734,181.62元(其中:一级医院越级报销药品214种,应报4,937,156.82元;二级医院越级报销药品1种,应报797,024.80元);20xx年1-5月份共越级报销3,647,446.58元(其中:一级医院越级报销药品204种,应报3,268,146.00元;二级医院越级报销药品2种,应报379,300.58元)。此行为不符合《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的通知》(鲁卫农卫发〔20xx〕9号)“(二)药品按医疗机构级别分三、二、一、村四级使用……标记“○”的药品即为该级别医疗机构纳入新农合补偿的药品,没有标记“○”的药品在该级别医疗机构不能纳入新农合补偿”之规定。责令县农合办公室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相应级别医院的用药范围予以报销。
4、新农合与医疗救助不衔接
通过对民政部门医疗救助对象与新农合患者就诊情况比对发现,20xx年民政医疗救助对象共82人,救助金额238,400.00元,其中当年参合并住院报销的47人,总费用1,991,453.64元,报销金额678,256.04元,个人自负1,313,197.66元。而20xx年新农合报销达到封顶线的20人,只有2人得到了医疗救助。由此可见医疗救助与新农合不衔接,民政部门和新农合经办机构缺乏信息沟通,对重大疾病保障程度低,而住院费用按规定报销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贫困户未得到医疗救助。不符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xx〕13号)“五、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19.对农村贫困家庭实行医疗救助。医疗救助对象主要是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农民家庭。医疗救助形式可以是对救助对象患大病给予一定的医疗费用补助……”之规定。建议新农合办公室加强与民政部门的沟通,以使新农合与医疗救助工作的相互衔接。
5、部分农村中小学生重复参保
根据县新农合办提供的电子数据分析,并与县医保处有关城镇医保参保情况比对发现,20xx年存在部分农村中小学生重复参保的情况:按电子数据筛选的6-14岁的学生共有30,657人参加新农合,另通过身份证号码验证确认重复参保的学生为5,855人(其他大部分因没有身份证号码或号码错误而无法核对)。此行为不符合《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案的实施意见》(鲁卫农卫发〔20xx〕8号)“……严格执行新农合以户为单位参加,参合人员应是登记为农业户籍的居民。农村户籍中小学生、外出务工农民(不包括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工)均属新农合参合范围……”之规定。责令县新农合办公室予以纠正。
6、新农合基金补偿与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补助不相衔接
经审计调查发现截至审计日,仅对患者医药费用按新农合规定给予补偿,而未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国家专项补助政策。不符合《卫生部、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卫农卫发〔20xx〕68号)“……要做好新农合基金补偿与公共卫生专项补助的衔接,新农合基金只能用于参合农民的医药费用补偿,应由政府另行安排资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应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应先执行国家专项补助,剩余部分中的医药费用再按新农合规定给予补偿”之规定。责令县新农合办公室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做好两项工作的衔接。
7、新农合参合人数信息不一致
20xx年度县新农合办公室账表显示参合人数620,452人,电子资料反映参合人数616,910人,参合人数信息不一致3,542人。20xx年度县新农合办公室账表显示参合人数614,235人,电子资料反映参合人员604,866人,参合人数信息不一致9,369人。责令县新农合办公室予以纠正。
8、新农合数据库操作系统存在的问题
(1)业务软件设计可选用的病种过多,使各医院的录入人员可选择性随意性加大,口径难以统一,项目过多,致使业务数据的归集整理难度加大,无法对业务数据进行归纳汇总,难以提取出有用有份量的业务信息。
(2)数据录入信息不准确。经审计发现,参合录入信息中存在大量信息错误的现象,其中:参合信息完全重复的有23人,身份证号码完全重复的815人。
(3)新农合电子数据不对应。经审计20xx年电子数据,发现有752条记录只有汇总数据而没有明细数据,其中:门诊659条、住院93条,涉及总费用金额241777.68元,报销金额121924.76元。
建议县新农合办公室加强对数据信息的管理,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定点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
1、超规定加成率销售药品
经审计调查2个乡镇卫生院和1个县直医院发现。乡镇卫生院西药平均加成率为70.73%,中成药平均加成率为111.84%;县直医院西药平均加成率为24.21%,中草药平均加成率为46.75%。3个医院20xx年-20xx年5月共计超规定的加成率销售药品7,060,977.29元。药品加成率均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限,不符合《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药品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一、严格控制医院经营药品的加价率。省内各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含乡镇医院)经营的所有药品(不区分政府定价或市场调节价),以实际购进价格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差价率作价……各类性质的医疗机构(含零售药店)经营的中药饮片和中草药,以实际购进价格为基础,顺加不超过25%的加价率作价”之规定。责令县新农合办公室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杜绝此类问题的再度发生。
2、医疗收费项目不明细
经审计调查2个乡镇卫生院和1个县直医院发现,其中1个乡镇卫生院20xx年-20xx年5月存在收取治疗费项目不明细181,897.00元。不符合《山东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21条 “下列行为属于乱收费行为:……(四)超出《收费许可证》规定的收费范围,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之规定。责令县新农合办公室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杜绝此类问题的再度发生。
3、部分病案自费药品未签知情同意书
经审计调查2个乡镇卫生院和1个县直医院发现,其中1个乡镇卫生院存在2个病案未签署自费药品知情同意书。不符合《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定点医疗机构对参合农民进行治疗时使用新农合管理机构制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范围内的药品,特殊情况必须使用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时,要征求患者或其家属的意见并签字,同时在处方上注明‘自费’字样”之规定。责令县新农合办公室予以改正。
通过对XX县新农合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调查,发现了新农合基金运行在财政、新农合办公室和定点医疗机构中存在的问题,产生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是:
(一)财政方面产生问题的原因:由于市级财政资金紧张,新农合资金年度补偿实施时间晚,造成市级配套资金拨付不及时。
(二)新农合办产生问题的原因:一产生城镇医保与新农合重复参保的问题,主要是省市有关文件相抵触,相关部门为了追求部门利益,尽量争取多的参保人数,以便完成任务。二造成参合人数不实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各乡镇为尽快落实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对部分外出打工人员采取由其亲属预先垫支的办法,但因时间仓促,有关信息难以及时收集,以致出现参合筹资大,而参合登记信息少的现象。三新农合数据错误,主要是由于网络堵塞、服务器故障等,造成数据传输中断,致使数据错误,而录入信息错误主要是录入系统没有身份证识别功能,加之各乡镇农合办人员业务经验不足,致使大量身份证号码录入错误、无身份证号码、号码重复等问题多次出现。四是一、二级医院扩大药品报销范围,主要因为往年沉淀资金过多,新农合办采取提高报销范围的办法,以使基金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定点医疗机构产生问题的原因:财政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小,医疗机构为了追求利益,是产生超规定加成率销售药品、违规收费的主要原因。
五、审计建议
(一)完善管理体制建设,确保新农合组织管理工作的到位。应确保县级新农合办公室人员编制、经费落实,积极履行政府职能,加大对新农合基金的监督力度。加强网络化建设,使用统一的新农合信息管理软件,以解决管理不规范、运作效率低、报销随意性大等问题。
(二)财政部门应加强对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和调度,及时足额拨付配套资金。同时在确保农民的医疗费用补偿款发放的基础上,针对沉淀基金进行有效运作,以达到基金保值增值的目的,壮大新农合基金的实力,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农民。
(三)卫生部门应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准入、退出制度;新农合办公室应加强对新农合基金的监督力度,严格执行药品目录使用级别和医疗服务项目报销规定,严格执行目录外药品占住院总费用的比例。
(四)政府部门应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以保证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加大对新农合基金的扶植力度,建立健全稳定的基金筹集增长机制,使基金的保障能力逐年稳步提高。搞好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保障能力的建设,强化乡、村医生培训,提高服务能力。
(五)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行为不规范、乱收费、药品加成率高的问题,新农合管理机构和卫生、物价、审计等部门应当各负其责,加强监管,强化定点医疗机构的“公益”意识,确保新农合制度给农民带来更多的实惠。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14
1.1调查目的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中国农村现代化是中国现代化的关键,而作为追求中国农村现代化的主体——农民,他们的生活状态和健康状况,是中国现代化进程和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因此,中国农民的健康需要有一个保障机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问题关系到农村社会稳定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对对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建设做出的重大决策,是一项亲民、惠民政策,是关系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村卫生改革大局的根本大计,也是有效控制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途径。本次调查研究甘垛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状况,调查村民对“新农合”的参与度及满意度,同时发现现有医疗保障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可行性建议,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另外在调查过程中宣传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增强农民的自我保障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提高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最后将调查结论以及相关分析整理成调查报告,让更多的人了解到真实的农村合作医疗现状,壮大关注“三农问题”的队伍。
1.2调查意义
本次社会调查全面了解了甘垛镇农民对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参与度、了解度、满意度,并针对现有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了可行性建议,具有多重意义和价值。
研究意义:通过阅读大量的文献,我发现研究农村医疗保险的课题很多,但是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不一样,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运行状况也不一样。特别是我的家乡甘垛镇目前并没有人研究过这方面的课题,我的调查也算是弥补了这一方面的空白。
社会意义:本次调查采用实地走访村民家庭以及当地合作医疗社,发放调查
问卷等形式,调查结果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甘垛镇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参与度、了解度及满意度,同时也发现了现有医疗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有利于当地政府对现有医疗保险制度进行有效的改进,使得农民得到切实的保障,也使得这项制度真正落实到实处,以利于民,服务于民,改善民生。同时,这次调查也会提升农民对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认识,提高农民参与合作医疗的积极性。
实践意义:虽然之前对农村医疗保险的课题就很感兴趣,但一直停留在文献阅读的阶段。这次调查我通过走访村民家庭、发放问卷等形式与当地村民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对甘垛镇新型农村医疗制度的运行状况有了深刻的认识与了解,另一方面也极大地提高了我的交流能力和实践能力。我也希望以后能为祖国的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1.3理论假设
(1)完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可以有效地解决农民看病难的问题,改善农村的医疗卫生服务以及医疗卫生水平,切实维护好农民,特别是贫困农民的最基本的利益,保障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维护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2)完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反映党中央对“三农问题”的高度关注,努力缩小城乡差距,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是新农村建设中重要的一个环节。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坚持解放思想、事实就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
(3)农村医疗保险制度,是一项惠民政策。它的初衷是希望每一位病人都可以得到及时的治疗,减轻治疗带给农民的巨大负担。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4)现有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还有许多不足之处,比如宣传不到位,保障水平低等,这很容易激发社会矛盾,说明在改革发展的过程中,我们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从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发展。
1.4调查经过
(1)前期准备阶段
在进行社会调查前,充分利用身边资源,查阅了大量的文献与资料,确定要研究的课题是农村医疗保险的运行状况,了解和分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提出背景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设计有针对性的调查问卷。问卷设计完成后,还请了熟悉社会调查的某同学对问卷的设计和形式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使我的调查问卷更准确、更科学。然后,我选取了10名村民进行了尝试调查,请他们根据填写问卷的体会和感受对问卷提出宝贵意见,以有利于接下来进行的大范围的问卷发放。
(2)中期调查阶段
我最终形成的调查问卷是word文档,并打印出100份以便发放。因为调查对象是不太熟悉网络的村民,所以我采取的是问卷发放的形式,虽然这样比较耗费时间,但优点是能与村民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得到的答案更加可信,还能从细节方面更深入地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状况,使我的调查报告更加深入社会,贴近民生。同时,在发放问卷的过程中,我还采访了几户村民,访谈记录也可以作为事实材料为后期的报告撰写提供参考。
(3)后期报告撰写阶段
在调查问卷收集完成后,我先是仔细审查了每位村民的答卷,挑选出有效可靠的问卷后,对每份答卷进行数据统计,并进行简单的数据处理后用Excel软件进行绘图,然后进行数据分析,并从中总结、提炼结论。再将收集的文献资料,采访中的访谈记录进行概括整理,并最终确定了研究结论。最后按老师的要求确定调查报告的基本格式与大概内容。这些准备工作都完成后,我便开始撰写调查报告。
1.5研究结论
通过这次调查我发现,我镇的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和积极性还是比较高的。这表明,我镇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还是很赞同的。
在看到成就的同时,也要看到其中存在的问题。首先,政策的宣传还不到位;其次,制度本身存在缺陷,报销比例和封顶线较低,报销程序也比较复杂;第三,医疗机构监督不力,医药市场不规范,医药价格昂贵。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解决。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15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有效措施。我区从XX年7月1日起实施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为广大农民群众办了一件好事、实事。为了准确掌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情况,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由区政协学宣委牵头,自6月20日开始,深入区卫生局、高台子镇、卧龙街道办事处、牛心台街道办事处,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入户走访等形式进行了此项工作的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的基本情况
1、农民参合情况
截至XX年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已覆盖全区五个涉农镇街,26个行政村。全区农业人口32139人,参合农户9563户,参合农民29979人,参合率为93.28%。
2、基金筹集情况
XX年,全区筹集到位新农合基金154.79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43.34万元,市财政补助资金32.20万元,区财政补助资金48.29万元,农民个人筹资30.96万元。
3、基金支出情况
截至XX年12月31日,已有35288人次获得了医疗费用补偿,补偿费用总计127.95万元,占年筹资总额(提取风险基金后)的90.65%。其中住院补偿1157人次,补偿费用为102.84万元,占总补偿费用的80.38%,次均住院补偿费用为888.82元,占次均住院总费用3437.14元的25.86%;门诊补偿34131人次,补偿费用为25.11万元,占总补偿费用的19.62%,次均门诊补偿费用为7.36元。基本体现了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原则。
4、基金流向分布
截至XX年底,参合农民就医发生医药费用总额为561.69万元,其中,在区内发生医药费用总额为169.61万元,区外为392万元。区内住院为150人次,区外住院为1007人次,区外住院人次占住院总人次的87.04%;区内门诊为33679人次,区外门诊为452人次,区内门诊人次占门诊总人次的98.68%。以上数据表明,门诊基金流向基本合理,住院基金流向不尽合理。
5、参合农民受益情况
截至XX年底,参合农民累计受益35288人次,其中,住院补偿1157人次,门诊补偿34131人次,体现了兼顾受益面的原则。
6、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新农合制度
为了不断完善新农合制度,区卫生局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狠抓宣传培训,降低筹资难度。组织开展了新农合知识宣传培训,增强农民的参合意识;公示农合基金支出及大病患者补偿情况,公开诊疗及药品收费标准,让农民放心就医。二是调整工作方式,降低筹资成本。变层层上报参合数据的工作模式为村组人员直接上报农合中心,减少中间环节,实现参合信息、系统数据、缴费资金的完全统一;加强农合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规范补偿程序,提高受益程度。按要求扩大了参合农民医药费的报销范围,调高了报销比例,农民得到了更大的实惠。四是严格管理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制定并实施了调查走访和监管制度、定点医疗机构诊疗和用药制度、报销费用三级审核和定点医疗机构报销费用垫付制度,病人可随时就诊、随时结算、随时报销。五是健全管理机制,确保基金安全。设立了农合基金社保专户和农合基金支出专户;成立了药品统一采购办公室和财务统一管理办公室。
从总体调查情况和数据统计分析看,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做到了平稳起步,稳健运行,资金运转安全,工作进展顺利。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农民对合作医疗的信心大大增强;农民对党的新农合政策十分拥护;农民对我区农合管理中心的工作表示满意。新农合制度的实施已取得了“农民得实惠,民生得发展,政府得民心”的三赢效果。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农民个人参合资金的收缴有难度。一是部分农民疾病风险意识淡薄,没有未雨绸缪的忧患意识和风险控制的保险意识,参合积极性有待提高。二是有的农民现实心理较强,交了参合费但没得过病,觉得吃亏,下一年就不愿意再交钱。还有的农民期望值过高,认为入了新农合不管合不合规范,什么都要求报销,达不到自己的要求就不满意,对农合政策进行反宣传,因而动摇了一些农民的参合信心。三是有外出打工人员的'家庭参合率低。在外务工人员患病不能回本市就医,而新农合制度规定以户为单位,按户参合,不允许分户单人参合。四是遵循“农民自愿”的原则,对怀疑和不理解农合政策的农民没法强制要求参合,只能做宣传动员工作。
2、宣传力度不够。虽然通过各种方式进行了宣传,但调查走访发现,许多农民只知道新农合政策,但对其制度以及参合人的权利、义务、药费报销和管理办法等具体内容知晓率不高,个别农民甚至存在误解,把新农合等同于过去的合作医疗或一般的商业保险,没有认识到这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
3、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行为不够规范,基础设施、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还不能完全满足新农合工作的需要。新农合制度要求:农民就诊小病不出镇,大病不出区,疑难复杂病到市级以上医院治疗。但从我区运行情况看,一些可以在镇卫生院治疗的常见病、多发病大量涌入市级医院。一些可以在区级医院治疗的疾病却转到市、省级医院。其原因:一是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存在基础设备陈旧、经费短缺、专业技术人员匮乏、医疗技术水平有限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能与新农合制度完全接轨,这是导致农合患者外流的主要原因。二是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不够规范:有的医务人员不写病志、不开处方、不填门诊日志等现象仍然存在;个别定点医疗机构还存在诊疗环节不透明等问题;少数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核对卡证不细,审查把关不严,填写卡证不实,给农合基金运行带来了风险,某种程度上降低了定点医疗机构自身的信誉;三是我区地处近郊,交通便利,这也是患者外流不可忽视的客观原因。
4、农民反映的具体问题有三个:一是药价高。认为定点医疗机构的药价高于其他药店,按比例报销后,得到的实惠不是很多。二是患者在市级医院住院的医药费予以报销,门诊花费不报,而农民多数是在门诊就诊,此问题意见较大,希望执行以往的医药费报销制度。三是按农合管理中心的规定,患者必须在出院后八天内的星期三和星期四两个工作日到农合中心报销医药费,时间仓促,希望增加报销医药费的工作日。经与区卫生局沟通,问题的情况如下:关于药价问题:农合管理中心是代表全区定点医疗机构统一从正规的医药供应渠道进药,要求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加价15%售出;关于医药费报销问题:新的农合医药费报销制度是XX年市里出台的新规定,取消市级医院门诊药费报销项目后,大幅度提高了在市级医院住院费的报销比例,体现了大病统筹原则,同时将区级医疗机构门诊药费的报销比例,从15%提高到了20%,目的就是促使农民小病不出区,让农合资金尽量消化在区级医疗机构;关于报销时间问题:目前,区卫生局已取消了医药费报销时限,规定年度内发生的医药费在本年报结。
三、对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几点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为新农合工作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一是根据农村群众生活方式、文化水平的特点,将经常性宣传与集中性宣传相结合,将新农合知识的宣传与健康教育宣传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把党和政府惠及农民群众的新农合,全面准确及时有效地宣传好,使之家喻户晓。要利用发生在身边的生病得资助、无病保平安的典型事例引导群众,帮助群众树立卫生保健意识、健康风险意识、互助共济意识和参合监督意识,在自愿原则下最大化地提高农民的参合积极性和自觉性。通过宣传,让群众明白费用补偿的支付办法和程序,清楚参加新农合后应享受的权益,打消顾虑,放下包袱,使他们真正放心地参加新农合。二是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对本单位的医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使其掌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本政策、基本作法和基本要求,能够对参合农民及其家属进行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和说明。
2、建立农民群众自愿参合的长效机制,研究探索筹资新方法
正确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参加新农合,是推行新农合的基础性工作。建立一个稳定的长效筹资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农民个人缴费方式,多渠道为农民提供自觉缴费的方便。一是按“先缴后保”原则,确定来年收取参保费的时间,参保的农户要在年底前交清下一年度的资金。采取定筹资时间、定送缴地点的方式(比如:每个村设一到两个缴费点,每年10-11月为缴费时间),把干部上门一家一户收取变为农民自愿主动送缴;二是适当延长缴费时间,在大面积缴费结尾后,留下少量人员,查缺补漏。三是积极探索和尝试采取在农民自愿参加并签约承诺的前提下,由村民自治组织代为收缴,或在农民个人知情并自愿签约同意的前提下,与其他公共事业收费一并收缴,或由乡镇财税部门一次性代收,或与在信用社开设账户的农户签订代扣缴费协议,出具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等等。四是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为迁入、迁出农民办理户口,迁入地的相关部门在办理落户手续的同时收缴其参保费,使迁入群众及时享受新农合政策的待遇,从而提高参合率。
3、健全监管机制,强化日常监督
为保证新农合各项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的落实,进一步规范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和经办机构服务行为,及时防范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在各个环节上建立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新农合管理中心、定点医疗机构和参合农民三者制衡的有效机制,建立健全监管、审计、公开的有效措施,实行新农合补偿跟踪调查制度,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有效地用在参合农民身上。二是建立预警机制,严格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除了实行药品集中采购或跟踪采购、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之外,应在全区建立医药费用警告与通报机制,严格控制参合农民自负医药费用比例,把医药费用控制成效列入新农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管理不到位,医药费用控制不力,群众意见多的地区和单位定期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要重点对药价进行监管,确保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间药价的统一。三是根据新农合制度的性质,原则上,当年筹集的参合资金当年应支出结清,不应剩余。如有剩余,应研究在年内适当月份对患过病农民的医药费进行再报销,让农民当年缴资,当年受大益。
4、加强医疗机构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一是要多渠道募集资金,抓好定点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为新农合制度的更好实施奠定物质基础。首先,政府应继续加大对医疗卫生的投入。新农合制度公益性强,体现了党的惠农政策,深受社会关注。由于农村卫生医疗机构的医疗设施老化、短缺,已不能适应新农合工作的需要,政府作为投入的主渠道,在财政上应予以倾斜,以逐步解决其服务能力低下、以药补医和趋利忘义等问题。其次,多方协调,拓宽资金募集渠道。利用城乡共建有力契机募集资金进行投入,并注意资源配置的合理性,避免同区域内医疗设备的重复购入;走向市场,谁投入医疗设备与谁合作,互惠互利;出台政策,在乡村基本建设中预留出医疗卫生服务用房,作为公益设施无偿使用;区卫生局内部也应继续挖潜,整合好自身医疗卫生资源。通过积极努力,提高我区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最大限度的避免患者外流。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定点医疗机构激励机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首先要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以精湛的医术赢得农民的信任。其次,抓好医德医风教育,增强服务意识,决不允许个别医护人员从中牟取不当利益,以热情的服务,慰藉患者的心灵。
5、不断巩固提高,进一步便民利民
一是总结经验,科学测算,不断完善基金收支使用方案,防止基金过多沉淀或透支。要按照农民“能承受得实惠”、医院“能接受不亏本”、基金“能负担不透支”的原则,稳步探索降低起付线、提高封顶线以及增加个人帐户比例的可行性,合理扩大受益面,增强新农合制度的吸引力。二是尽快实现信息化管理。充分利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将参保农民的个人资料、就医情况、住院费用报销情况等基础资料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既方便各项工作的开展、各种数据的统计,也可有效杜绝一些人为因素的影响。三是进一步加快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村级卫生组织,为农民就近看病提供便利条件。四是设立举报、咨询电话,公布电话号码,方便农民群众监督,随时为群众提供咨询。
6、积极争取,确保新农合资金投入
根据中央七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地方财政增加的合作医疗补助经费,应主要由省级财政承担,原则上不由省、市、县按比例分摊,不能增加困难县的财政负担”。建议区政府向市、省政府报告,能否争取这一政策精神在我区的落实,尽力减轻我区区、镇两级的财政压力,防止新农合政策因地方财政困难半途而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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