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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时间:2022-10-11 08:46:22 倡议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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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范文(通用6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倡议书对我们的作用越来越大,倡议书本身不具有很强的约束力,有关人员可以表示响应,也可以不表示响应。那么一般倡议书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不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范文(通用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不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范文(通用6篇)

  不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1

广大居民朋友:

  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有利于营造欢乐喜庆的节日氛围,然而不文明和不安全的燃放烟花爆竹会带来很多危害。每年因燃放烟花爆竹而产生的火灾、伤人等安全事故高发、多发,造成大量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为了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也为了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向广大城乡居民发出如下倡议:

  1.购买合格、安全的烟花爆竹产品,不要一次性购买数量过多的烟花爆竹,按需购买,家庭内应尽可能减少或不储存烟花爆竹,并缩短储存时间,应同时做到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孔明灯”。

  2.所有烟花爆竹产品都应当在室外燃放,而且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在天然气管道及配套设施、各类管道井、化粪池、路灯、绿化带等市政公共设施附近燃放烟花爆竹,避免发生引燃、引爆事件,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3.燃放烟花爆竹时要保持头脑清醒,酒后特别是醉酒请不要燃放烟花爆竹。

  4.远离法规规定的禁放区域,不要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燃放,如棚户区、楼梯口、加油站、变电站、高压线、燃气调压站和草场、山林附近等;在农村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应远离工厂、仓库、农贸市场、粮囤、柴垛等地方。

  5.燃放后应仔细检查,发现余火残片、碎纸应及时清理。

  6.未成年人禁止单独燃放烟花爆竹,必须要有成年人在场陪同看护,一定不能将烟花爆竹用作朋友之间打闹的道具。

  7.严格执行关于烟花爆竹禁放限放的管理规定,严禁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按要求、时限在限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8.积极倡导新风尚,广泛宣传和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理念,鼓励亲人朋友们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更安全、新颖、文明、低碳、健康的方式替代燃放传统烟花爆竹。

  让我们一起携手、全民行动、从我做起,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欢乐喜庆的节日氛围!

  恭祝全县人民元宵节快乐!

 倡议人:xxx

  时间:X年XX月XX日

  不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2

全体市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污染环境、损害人体健康,还容易引发火灾,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此,我市出台《昆山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14年5月1日起施行。2017年8月1日,《市政府关于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也正式施行。《通告》明确:我市禁放区域为中环快速路以内区域,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外为限放区,每日22时至次日6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了倡树文明新风、减少污染、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我们倡议:

  一、做自觉遵守《办法》和《通告》的践行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人人有责。每位市民要从自己做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自觉带头遵守《办法》和《通告》,要向家人、邻里和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自觉做到不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齐心协力,共同维护我们美好的家园,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大家的自觉行为。

  二、做带头落实《办法》和《通告》的监督者。要对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坚决说不。对在禁止燃放区域、禁止燃放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要共同抵制、规劝;对我行我素公然违反《办法》和《通告》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昆山的安宁祥和。

  三、做积极贯彻《办法》和《通告》的宣传员。积极宣传《办法》和《通告》的.有关规定,宣传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用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努力维护市容环境,争做文明市民,自觉追求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从娃娃抓起,牢固树立生态环保理念,用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带动家长、老人改变习惯,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共同营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

  我们真诚的希望全市广大市民朋友们践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爱护环境,共同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仪,以实际行动为昆山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作出应有的贡献。

倡议人:xxx

  XX年X月XX日

  不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3

广大市民朋友:

  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大量有毒有害气体,不仅会污染环境空气,产生噪声,损害人体健康,还有可能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金牛区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以身作则,做禁燃禁放“践行者”

  本着“放假不放松、过节不脱节”原则,主动遵守,以身作则,在春节、元宵节期间,以文明方式表达心意,做到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大力提倡不燃放烟花爆竹,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减少安全隐患,维护安宁生活环境。

  ●二、争当先锋,做文明过节“宣传者”

  请广大市民利用QQ、电话或短信、微信、微博等方式,积极向亲朋好友、社区居民宣传政策,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自觉行为,凝聚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三、敢于担当,做良好环境“守护者”

  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敢于向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说“不”,发现未经允许私自销售或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劝阻或举报。

  市民朋友们,环境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让我们携手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我们做起,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用一言一行为城市文明增光添彩,保留“年味”,去掉“烟味”。为守护蓝天、保护环境、建设生态美丽金牛做出自己的.贡献!

  最后,衷心祝愿广大市民朋友虎年吉祥,幸福安康,万事如意!

倡议人:xxx

  XX年X月XX日

  不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4

全体师生:

  美丽蓟州,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幸福家园;绿水青山,是我们共同拥有的宝贵财富;保护生态环境,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壬寅虎年将至,烟花爆竹燃放虽美,但极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带来空气和噪声等环境污染问题。

  为保障广大居民身体健康,过一个安全、绿色、欢乐、祥和的`春节,蓟州区教育局提示您:根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和蓟州区人民政府通告规定,本区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经营(含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为此,我们向全体师生员工发出如下倡议:

  1.从自己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选择音乐、鲜花、书画等安全、环保和低碳的方式欢度新春佳节。

  2.从身边做起,自觉宣传和传导禁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要燃放烟花爆竹。

  3.通过微信、微博、短视频等各类新媒体积极传播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生活的新理念,弘扬正能量。

  辞旧岁无需漫天烟火,迎新春拒绝鞭炮声声。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共同行动起来,为建设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天津贡献自己的力量。

  祝全体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倡议人:xxx

  XX年X月XX日

  不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5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有效防止环境和噪声污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鄂尔多斯市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现就春节期间文明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放区域和场所

  1.国家机关 ;

  2.文物保护单位 ;

  3.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城市主干道、轨道交通设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

  4.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藏、经营场所或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及周边一百米范围内 ;

  5.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

  6.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影剧院、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等场所及周边 ;

  7.军事区域、看守所、拘留所、监狱等周边 ;

  8.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

  9.旅游景点、景区 ;

  10.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地 ;

  11.高层建筑物一百米范围内;

  12.其他应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 ;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其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单位应当设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标识,并负责维护和管理。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任何时间均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二)限制燃放的区域和场所

  除上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外,其他区域和场所原则上为限制燃放区域。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春节、元宵节等法定节假日期间,提倡少燃放和不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原则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限制燃放的时间

  除夕和正月初一不限时。正月初二至初七、元宵节可以在每日早6时至晚10时燃放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市民朋友们,环境质量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健康,少放一支烟花爆竹就少一分污染!让我们每一个人都成为低碳环保的倡导者,成为环保理念的传播者,成为环保生活的践行者,共同呵护我们的.绿色家园!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春节元宵节期间不燃放、少燃放烟花爆竹做起,传递环境保护的正能量,携手共建美好鄂托克前旗!

倡议人:xxx

  XX年X月XX日

  不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6

广大市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是一项传统民俗,但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满地的纸屑、大量的烟尘、刺耳的噪声,严重污染环境,还有可能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

  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公共生产、生活安全,2021年7月28日,钦州市发布了《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主城区禁止燃放区域包括:西环北路-西环南路-金海湾西大街-滨江东路-平山大街-扬帆大道-金海湾东大街-325国道-钦州湾大道-西环北路闭合区域,以及上述形成闭合区域的线路周边50米范围为禁止燃放区域,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可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禁止燃放区域包括以下几个区域:

  (1)环珠西大街-钦州港大道-滨海公路(金鼓大街)-临海大道-果鹰大街-勒沟东大街-沿江路-桃源路-逸仙路-龙泾大道-环珠西大街的闭合区域,以及上述形成闭合区域的线路周边100米范围为禁止燃放区域;

  (2)广西金桂浆纸业有限公司周边300米范围;

  (3)大榄坪第八大街以南的钦州保税港区范围;

  (4)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启动区范围。

  禁止燃放区域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可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为此,我们向市民朋友们发出倡议:不在禁止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婚丧乔迁倡导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积极劝阻周边人员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鞭炮扰民现象。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守护我们的美好家园,为钦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助力添彩!

倡议人:xxx

  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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