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规章制度(通用30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网络安全规章制度(通用3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网络安全规章制度 1
一、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领导小组应对所有进入校园网的信息进行有效的病毒检测。对于新发现的病毒要及时备份染毒文件并提交杀毒软件提供商,以尽快获得解决方案。
二、所有对外发布的信息必须进行有效的病毒检测,以防止病毒的扩散,对于新发现的病毒要及时备份染毒文件,并追查病毒来源。
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领导小组应随时检查防火墙、网络病毒检测等网络安全技术措施的`配置,以防止网络安全漏洞造成的后果扩散。
四、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领导小组应对学校网络进行有效的网络安全配置,并要求各办公室报告已发现网络安全漏洞。
五、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领导小组应采用合理的技术手段对网络运行安全进行有效的监控。
六、严禁校园网内各办公室及功能室任何上网计算机对全网络范围内进行网络扫描、侦听、IP欺骗、对校园网主机或其他部门的主机进行非法攻击或侵入等非法活动,一经发现,将按情节予以中断网络连接或校内公开批评处理。
七、严禁校园网内的用户利用网络有意或无意的传播病毒,在通过网络向其他用户传送文件时,应先进行病毒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传送,对于有意传播病毒的将取消上网资格,情节严重的将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网络安全规章制度 2
校园网是学校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为全体师生提供先进、可靠、安全的计算机网络环境,支持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为充分发挥校园网的作用,特制订本条例,希望广大师生共同遵守。
1、校园网使用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认真学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2、学校各部门要加强对校园网新闻传播和信息内容的安全管理,对上网信息要进行审查,严格把关,落实防范措施。
3、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必须接受学校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对校园网的所有设备要精心使用,如有损坏要按价赔偿。
4、学生上网必须有老师的'具体指导,教师要引导学生正确、安全、健康地使用网络进行查阅资料、收集资料、利用资料等教育教学活动。
5、为了使学校的网络畅通无阻,发挥网络的积极作用,具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网络使用者的任何部门、任何人,一旦发现,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将对该使用者取消上网资格,对部门将采取切断网络等相关措施。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的:
A、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B、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C、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D、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E、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F、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活动;
G、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2)访问国家命令禁止的非法网站、国内外的反动、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网站。
(3)下载游戏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内容、下载并传播一些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内容。
网络安全规章制度 3
1. 建立健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子公告系统的用户登记和信息管理制度;
2. 组织网络管理员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网络安全员的警惕性。
3. 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4. 建立电子公告系统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加强对电子公告系统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BBS上出现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
1. 对版主的聘用本着认真慎重的态度、认真核实版主身份,做好版主聘用记录。
2. 对各版聘用版主实行有针对性的网络安全教育,落实版主职责,提高版主的责任感。
3. 版主负责检查各版信息内容,如发现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即时予以删除,情节严重者,做好原始记录,络管理员解决,由管理员向公安机关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报告。
4. 网络管理员负责对各版版主进行绩效管理考核,如发现不能正常履行版主职责者,将予以警告,严重者予以解聘。
5. 在版主负责栏目中发现重大问题未得到及时解决者,即时对版主予以解聘。
6. 加强网络管理员职责,配合各版版主的工作,共同维护电子公告板的信息安全。
网络安全规章制度 4
第一条 为了保护我校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学校投资购买、由网络与信息中心负责维护和管理的校园网络主、辅节点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及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及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第三条 校园网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网络中心负责,未经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包括cernet或其它互联网在内的)服务器、工作站。
第五条 除校园网负责人,其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校园网网站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
第六条 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第七条 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第八条 校园网主、辅节点设备及服务器等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校园网负责单位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有关部门及公安机关报告。
第九条 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第十条 任何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第十一条学校各部门负责人为网络安全负责人。学校微机室一律不准对社会开放。不允许外来人员进入微机室。
网络安全规章制度 5
一、校园网的安全运行和所有网络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由学校网络管理中心负责。
二、网络管理中心机房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账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记录、分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三、除网络管理中心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校园网后台管理端,不得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四、校园网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发布信息的'学校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校办公室审核备案,由网络管理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五、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校园网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六、为防范黑客攻击,校园网出口处应设置硬件防火墙。若遭到黑客攻击,网络管理中心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县以上公安机关报告。
七、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及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外来软件应使用经公安部门颁发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八、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九、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级对学校各部门开放。
十、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检查网络运行情况。
十一、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遵守国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厅关于网络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为了有效地防范网上非法活动,校园网要统一出口管理、统一用户管理,进出校园网访问信息的所有用户必须使用网络管理中心负责设立的代理服务器、Email服务器。
十二、服务器必须保持日志记录功能,历史记录保持时间不得低于2个月。
网络安全规章制度 6
1、目的
维护公司计算机网络安全、正常运行,确保服务器及各个终端正常使用。使网络资源充分安全共享,为业务经营活动提供安全的网络环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办公局域网络,业务局域网络、国大药房、国瑞药业、国药物流的网络。
3、职责
3.1 信息部
3.1.1系统管理岗负责公司整体网络安全的规划、管理及其相关的技术支持。
3.1.2系统管理岗负责公司网络系统数据的安全备份。
3.1.3其它岗位协助系统管理岗进行公司网络的安全管理。
3.2 各部门
3.2.1负责各自部门使用的计算机网络设备的安全管理。
3.2.2负责各自部门数据的安全备份。
3.2.3负责及时通知信息部有关各自部门使用的计算机病毒发生情况及其它安全隐患情况。
4、工作程序
4.1 公司整体网络安全的`规划、管理。
4.2 网络安全信息的追踪,黑客、病毒的日常防护工作。
4.2.1 每天至少一次上网浏览相关网站,下载最新病毒代码
4.2.2 跟踪最新防病毒信息及其防杀方法,将其及时发布在公司内部网络上。
4.2.3及时跟踪防火墙的软硬件升级信息。
4.3 负责公司本部办公网网络安全防护工作。
4.3.1 及时升级本公司网络的最新病毒代码。
4.3.2 实时对各个工作终端进行病毒监测。
4.3.3 及时将染病毒的工作终端逐一脱离网络。
4.3.4 对染毒终端逐一进行全面查杀毒。
4.3.5 及时对防火墙软硬件进行升级。
4.3.6 建立日常病毒记录日志,记录病毒代码。(参见《病毒记录日志》)
4.4 监督、检查、落实公司本部业务、国大药房、国瑞药业、国药物流的网络安全防护措施等工作。
4.5 协助本部相关部门进行重要数据的定期备份。
4.6 业务、办公网数据的交换和相关数据输入输出的管理。
5、相关文件
《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管理办法》
《计算机机房管理制度》
6、记录
《病毒记录日志》
网络安全规章制度 7
一、教师笔记本电脑和多媒体设备使用管理
1、教师笔记本电脑在借用期内不得随意改动计算机上的软件设置,更不能私自更改笔记本电脑的硬件配置。
2、教师在借用期内人为造成笔记本电脑损坏,修理费用自负。教师在借用期内造成笔记本电脑遗失,按笔记本电脑原价扣除年使用期限的基础上理赔。
3、学校教师配备的电脑和多媒体设备只提供给教师在教学工作中使用,以及教师在学习相关计算机操作时使用,严禁上班时间玩游戏、以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教师在使用其它多媒体设备时,必须严格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来操作,一切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设备损坏,后果自负。
二、软件及网络资源使用的管理
1、如因个人使用不当感染病毒造成该机系统瘫痪,由使用者个人负责。
2、学校计算机的IP地址由信息中心统一分配,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
3、教师可以将教学进度,电子教案以及课件等通过ftp上传到学校公网,供其他老师借鉴。信息中心对教师使用信息技术设备情况、以及制作课件的件数进行登记,到学期结束时汇总给教导处,教导处到年终进行汇总评比。
4、教师应科学、正确、规范、健康地使用学校网络资源,不得违反《学校校园网络安全管理规定》,不得访问黄色、反动的网页或带有黄色、反动内容的网站,否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校园网运用管理
1、任何人不得利用校园网络从事违法活动,不得在学校留言板及论坛发表无用或不健康的信息。
2、信息技术部门全面负责学校网站的建设与管理,系统构思、设计网站的架构,配合各部门及时、准确地将学校重大工作(活动)在网上公布,为师生提供校园信息。
3、网站中属于部门管理的栏目,网站内容应做到常换常新。
4、学校的各种公告和通知均在网上发布,看到公告和通知的老师有义务将公告和通知告知其他老师,对于仅限学校内部传达的.公告和通知,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对外发布。
四、计算机教室及多媒体教室使用管理
1、教室使用者,使用前应认真阅读各仪器设备的说明书和控制台操作说明;认真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通知学校信息中心管理人员处理。
2、使用时,严格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时刻注意仪器设备运转情况,一旦有故障,应立即报告信息中心处理,并详细说明出现故障的原因;若当时不报告,事后发现时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3、未经同意,不准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仪器设备,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室外使用。
4、保持多媒体教室环境卫生,人人有责,不得随地抛弃废物,不得吸烟或吃零食。
5、注意上课纪律,不得大声喧哗,学生必须按教师指定的位置就座。
6、使用结束,应按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整理好仪器设备。
7、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如需使用多功能厅、拍照、摄像等设备时,至少提前一天到教导处提出申请,凭教导处意见到信息中心办理登记,由信息中心安排处理。
网络安全规章制度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校园网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以及计算机信息保密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办法(试行)》、《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用户守则》、《广东省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所引用的术语的含义按第一条所引用的国家法规解析。
第三条本规定的适用对象是使用惠州市广播电视大学计算机与校园网的用户。
第四条学校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都有义务和责任认真执行本管理规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使用的计算机的管理、使用行为与所提供的网上信息负责。
第五条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法律与法规的变动情况,适时修改本规定的内容。
第六条学校各个部门应积极采取各种技术和行政手段来保证我校信息安全。
第七条校园网信息网络安全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能
第八条信息网络安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制度。
第九条学校设立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网络安全组与信息安全组。网络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由技术服务中心负责,信息安全的日常工作由信息安全组负责。
第十条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信息网络安全的领导工作,制定各项管理政策和整体规划,讨论解决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网络安全组由技术服务中心,各科室的工作人员组成,参加人员称为网络安全人员。
第十二条信息安全组由各个业务部门负责网上信息的发布、监督与保卫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参加人员称为信息安全人员。
第十三条各部门的网络安全员受权负责本部门计算机网络设备、计算机系统与业务应用系统的安全与保密工作。
第十四条信息安全员受权负责本部门的计算机信息、网上信息的检查、监督与监控等安全工作。
第十五条设立校级网络安全员、信息安全员各一名,分别负责、协调全校的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的日常工作以及对外联系的工作。人员分别由负责日常工作的技术服务中心与保卫科人员担任。
第十六条学校信息网络安全实行责任人制度,各科室主要领导为部门第一责任人。
第三章信息网络安全工作制度
第十七条学校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全校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工作。
第十八条技术服务中心定期举行计算机系统安全的技术培训与政策教育的学习活动。
第十九条技术服务中心实行值班制度,负责校园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的'值班工作。
第二十条各个部门的系统管理员、安全员做好本部门的计算机系统与网络系统的信息保密工作,对系统的结构、设备、系统密码、用户信息、系统的重要数据做好备案工作,备案信息由部门保管。系统管理员、安全员在调离本部门工作时,应移交上述材料,并对上述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的服务器未经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安装其它与业务系统无关的软件与设备。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应制定本部门的计算机信息数据备份策略,定期做好数据备份,对使用的系统(硬件、软件)做好系统安全的升级工作。
第二十三条学校各部门与计算机用户应做好计算机的病毒防范工作,定期查毒。各部门应设专人负责病毒软件保管、定期升级的安全工作。
第二十四条使用计算机网络进行文件与数据传输时,应该做好病毒的清查工作。在计算机软件与硬件使用前,应做好病毒与其它有害数据的检测工作。
第二十五条如发现不能清除的病毒,应对文件数据采取保护措施,追查病毒的来源;并在24小时内通知技术服务中心与保卫部门,由保卫部门向上级汇报。
第二十六条校园网络发布的信息分为综合信息与专栏信息两大类。综合信息指学校的政策、法规、对外宣传与报道、学校内部文件、新闻信息等;专栏信息指经校领导同意专门发布的其他信息信息。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管理和发布的信息应具有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二十八条上网信息实行责任签发制度。网络信息安全组长负责学校综合信息的安全审核、签发。综合信息需有文字材料备案,并实行年终归档。专栏信息由校领导签发后由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发布。
第二十九条BBS系统的信息由技术服务中心总审核,对这些系统中出现的反动、黄色等有害信息应及时删除和过滤。
第三十条BBS实行栏目与版主专人负责制,并对其栏目内容的安全负责,版主负责人由技术服务中心审批设立、并备案。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对出现的计算机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保卫部门与技术服务中心,不得隐瞒。
第三十二条学校保卫、保密部门做好校园网、特别是重点部门、要害部门的计算机信息的保密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章用户安全责任制度
第三十三条校园网用户均要对其使用计算机的管理、安全与网络行为负责。
第三十四条学校实验室、多媒体阅览室等执行登记制度。
第三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1)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制作、传播、复制反动与黄色等有害信息; (2)非法侵入网络系统与信息系统;
(3)非法窃取计算机与网络系统中信息资源;
(4)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增加、删除、修改、干扰,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5)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增加、删除、修改、复制等;
(6)未经授权查阅他人电子邮箱;
(7)未经批准,私设网站与发布信息。
(8)冒用他人名义发送电子邮件;
(9)故意干扰计算机信息网络畅通;
(10)浏览反动、黄色的网站。
(11)从事其它危害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学校所有的计算机用户有义务向网络安全员、技术服务中心与保卫部门举报违法犯罪行为与有害信息。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七条学校对出现的计算机安全事故实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学校把信息网络安全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并由有关部门进行年终考评,对工作完成好的部门与个人进行表扬奖励,对工作制度落实不好的部门提出整改、批评、警告等。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管理规定由学校就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解释。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网络安全规章制度 9
第一章总则
校园网是学校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为全体师生提供先进、可靠、安全的计算机网络环境,支持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为确保学校固定资产的有效运用,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信息安全,充分发挥校园网的作用,网络中心实行对校园网设备、设施、进行定期和信息检查备份。特制订本条例,希望广大师生共同遵守。
第二章设备检查
校园网设备是指由学校投资建设,在校园网络中使用和管理的所有固定设备。
校园网设备、设施的定期检查工作由校园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参加检查校园技术人员应该积极配合支持,根据具体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必须监督落实整改。
检查范围:校园网主控机房,行政办公区、教学区等整个系统设备的运行使用及信息流通情况。
检查校园网设备、设施运行所处的环境、电源、卫生、通风、防水、防火、防盗、防破坏等消防安全情况。
检查UPS,各类设备供电电源和网络定时控制设置,空调设备等正常运行情况。
按学校教学年度时间,对网络设备设施定期检查,暂定为每学期的期末进行。
校园网一级和二级网站信息必须由指定专职技术员进行定期备份。
第三章 信息检查
1、校园网使用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2、学校各部门要加强对校园网新闻传播和信息内容的安全管理,对上网信息要进行审查,严格把关,落实防范措施。
3、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必须接受学校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对校园网的所有设备要精心使用,如有损坏要按价赔偿。
4、学生上网必须有老师的具体指导,教师要引导学生正确、安全、健康地使用网络进行查阅资料、收集资料、利用资料等教学活动。
5、为了使学校的网络畅通无阻,发挥网络的积极作用,具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网络使用者的任何部门、任何人,一旦发现,经仍不改正者,将对该使用者取消上网资格,对将采取切断网络等相关措施。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的:
A、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B、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C、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D、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E、宣扬封建迷信、淫秽、x、暴力、凶杀、恐怖等;
F、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
G、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2)访问国家命令禁止的非法网站、国内外的x、迷信、暴力、x等不健康的网站。
⑶下载游戏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内容、下载并传播一些迷信、暴力、x等不健康的内容。
网络安全规章制度 10
我校计算机网络,属我校重要设施。现已基本实现校园计算机联网,信息资源共享,并与互联网( internet )相连。其服务对象为本校教职员工和学生。为了充分发挥校园网的作用,保证校园网的安全运行,使其更好地为教育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网络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制度。自觉维护校园网的安全运行。
二、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伤风败俗的信息。
三、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必须配合学校的监督检查学校有权对校园网内的.所有用户进行运行监督,并不定期检查所有用户的使用状况。
四、学校负责对学校主干网和网络资源进行管理;
五、严禁任何用户擅自接入校园网。未经学校许可,擅自接入校园网的用户,学校有权不予提供连接。
六、学校负责并及时检查和监控校园网,由专人负责检查上网信息,阻止不良信息的传播和扩散。
七、学校上网信息由学校组织审查,并指定专人录入和制作,并对提供的信息负责。
八、校园网用户在网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义务及时上报网络管理人员,及时处理,以防造成更大的影响。
九、学校设专(兼)职网络管理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并定期对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
十、网络客户端设专人负责维护;网络终端用户应遵守网络使用公德,不得随意更改网络配置,由于非法使用网络所造成的后果由用户承担。
十一、任何人都有爱护校园网网络设备的责任和义务,禁止任何破坏网络设备的行为;未经学校的批准,不得更换、修理网络设备;由于客户端不正当使用网络及其资源所造成的设备破坏,由客户端维护人和使用人根据破坏程度予以赔偿。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反映。
十二、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将对其提出警告,停止其网络使用;情节严重者,提交有关行政部门或有关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1 、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 1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 2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 3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 4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 5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 、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的信息资源,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3 、盗用他人帐号进行非法通讯;私设或非法使用他人 ip 地址参与网络活动。
4 、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
5 、非法进入他人计算机,浏览、篡改、删除、复制信息资料。
6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7 、擅自接纳网络用户,私自架设和连接。
8 、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
网络安全规章制度 11
1、校园网由学校信息资源处网络中心统一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各部门、处室、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和用户帐号。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登记,由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同时有责保障自身帐号安全。
2、信息资源处网络中心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日常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3、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新闻、公告发布权限要经过校领导的批准。
4、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信息资源处网络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5、信息资源处网络中心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师生用户上网安全教育指导和监督:
a、信息资源处网络中心负责对学生开放互联网以及全校教职工上网的监管。
b、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以财政专线形式接入,不接入学校日常工作网络。
6、每台计算机上须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教研室、办公室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信息资源处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7、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消毒。
8、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问题的`内容的信息。
9、各处室部门和教研室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部门信息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功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信息资源处网络中心处理。
10、信息资源处网络中心保障网络设备正常运行,学校网络所有关键网络设备及服务器,通过安装不间断电源(ups)等措施,确保设备能安全高效的运行,远程密码由专人负责。
11、信息资源处网络中心对学校网络中所有用户访问网络资源的权限进行严格的控制。进行用户身份辨认,对口令加密、更新和鉴别,设置用户访问目录和文件的权限,
控制网络设备配置的权限等。
12、信息资源处网络中心必须认真自查自检学校现有对互联网提供服务的网站群。
13、信息资源处网络中心专人负责每周通过百度等搜索工具搜索我校在搜狐网、新浪网、等各官方站点新闻信息。
网络安全规章制度 12
1、信息中心人员每周轮番值班(如有特别状况经领导批准后可进行调整),值班人员须模范执行《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2、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如有特别状况需短暂离开,可请其他机房工作人员代班。代班人员履行值班人员职责。
3、值班人员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最终离开前,必需对机房进行全面检查,关闭工作间空调、电灯等设备,关好门窗。
4、值班人员须驾驭灭火器的运用方法。发生火灾时能先期处置并刚好报火警。
5、值班人员要对当日值班期间网络运行状况、温湿度状况等做好具体记录,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注明交接时间。
6、值班人员负责机房卫生清洁工作,保持机房整齐。
7、值班人员玩忽职守造成后果者,按有关规定予以惩罚。
网络安全规章制度 13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涉及互联网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坚决封堵互联网上不良和有害信息的侵入;
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网络信息安全部门检查;
四、按照备案要求,及时备案本单位在互联网应用方面的.变更信息;
五、在本单位建立网络信息安全保护小组,并报公安机关的网络安全部门备案;
六、根据本单位在互联网应用的实际情况,在安全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机房管理、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巡视上报、用户登记、帐号使用和操作权限管理等方面制定以下细则制度。
网络安全规章制度 14
1、学校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信息中心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2、不准通过学校内部网络发布和工作无关的信息;不准通过电子邮件、BBS、Chat等方式发布不健康的、xxx的、或者和工作无关的信息。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计算机网络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3、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或工作站。不准通过内部网络从事和工作无关的活动,包括:不准攻击内部或者外部的任何机器。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服务器、工作站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视为对学校计算机网络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4、不准将工作用机交给非校内人员使用。不准擅自使用他人的机器;不准通过他人的机器从事违反规定的活动。
5、任何部门不得在学校计算机网络上从事对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对其他网站的恶意攻击或黑客攻击行动。
6、严禁在计算机上安装游戏软件,严禁使用来历不明,易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7、各处室、教研组对上网计算机的使用要严格管理,部门负责人为网络安全责任人。公共机房不准对社会开放。
8、所有教师必须认真保管自己的机器账号和网管部授权使用的账号;所有账号至少要每个季度更新一次。
9、网管部门要加强监控和管理;在学校网关上要配置防火墙和监控服务器;对外部IP加强管理,落实到人头;服务器账号要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人。
10、以上规定,请大家自觉遵守。如有违背,学校将酌情处理;必要的时候,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网络安全规章制度 15
计算机信息网络单位应当在根河市网络安全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建立和完善计算机网络安全组织,成立计算机网络安全领导小组。
1、确定本单位计算机安全管理责任人和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由主管领导担任),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宣传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定期组织检查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安全运行情况,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四)负责组织本单位信息安全审查;
(五)负责组织本单位计算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六)发生安全事故或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时,立即向公安机关网监部门报告并采取妥善措施,保护现场,避免危害的扩散,畅通与公安机关网监部门联系渠道。
2、配备1至2名计算机安全员(由技术负责人和技术操作人员组成),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执行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按照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测试,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三)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经本网络或网站发布的信息实行24小时审核巡查,发现传输有害信息,应当立即停止传输,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公安机关网监部门报告;
(四)发生安全事故或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时,应当立即向本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人报告或直接向公安机关网监部门报告,并采取妥善措施,保护现场,避免危害的扩大;
(五)在发生网络重大突发性事件时,计算机安全员应随时响应,接受公安机关网监部门调遣,承担处置任务;
(六)我市计算机安全技术人员必须经过市公安机关网监部门认可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合格证有效期两年。
3、单位安全组织应保持与公安机关联系渠道畅通,保证各项信息网络安全政策、法规在本单位的落实,积极接受公安机关网监部门业务监督检查。
4、单位安全组织的安全负责人及安全技术人员应切实履行各项安全职责,对不依法履行职责,造成安全事故和重大损害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并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纪律或经济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络安全规章制度 16
1、各接入单位应当自觉遵守网络法规,严禁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2、对于本单位发生的计算机违法犯罪行为,各级网络管理员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上报信息中心,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3、对于所遭受到的攻击,各接人单位同样应当上报信息中心,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4、各接入单位有义务接受校网络管理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应积极配合做好违法犯罪事件的查处工作。
5、信息中心应及时掌握公司网内各接入单位网络违法情况,并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协助各主管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网络安全规章制度 17
学校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1、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2、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3、我校成立了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法人担任,从事校园网络管理的人员要具有相应的.法律意识和计算机网络管理水平,必须成立校园网络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校园内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学校法人或校园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5、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6、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网络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7、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学校法人、网络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 网络安全管理
1、校园网由学校统一管理及维护。接入校园网的各部门、处室、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上网。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登记,由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用户帐号。
2、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用户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3、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要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4、对所有联网计算机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网络教室未经允许不准对社会开放。
5、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对应部门领导的批准。对网站内容要进行定期更新、备份。
6、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7、加强对师生用户上网安全教育指导和监督:
(1)校园网内必须安装网络版监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过滤软件系统,监控日志同时上报县教育局电教室。
(2)加强对学生开放互联网以及全校教职工上网的监管。
(3)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最好不要接入网络工作。
8、校园网络内的每台计算机上必须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教研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9、禁止私自安装、卸载程序,在校园网上,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网络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计算机的系统文件和系统设置。
10、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杀毒。
1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12、未经校园网络中心及各子网网管的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13、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C盘区,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14、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15、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过校园办公系统上报。
16、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应认真做好本单位计算机的维护和清洁卫生工作。
第三章 网络用户安全守则
1、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敏感信息和有害信息。
2、除校园网负责人员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服务器或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
3、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户名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用户名和密码。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户名和密码。
4、网络用户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
5、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第四章 法律责任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校可根据情节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网,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或交公安机关处理。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或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5、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者。
7、有盗用用户名和口令、破解用户口令等危及网络安全运行与管理的恶劣行径者。
网络安全规章制度 18
为了加强领导,完善管理,建立严密的网络安全人员组织机制,我校特成立网络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日常基本工作要求如下:
1、提高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网络安全的.重要性。
2、积极采取措施杜绝他人利用校园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违法犯罪等活动。
3、制定、落实计算机系统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讨和更新,保证适应新时期的要求、可执行性强。
4、组织相关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加强计算机法制宣传活动。
5、设立专门人员对计算机网络、设备统一规划和管理,做到设备不乱用、专职专人专责,落实各级责任人、工作任务清晰、责任到位。
6、每天必须进行系统巡查,包括检查网站、论坛、留言板(BBS)等栏目内容,落实信息先审后发制度,及时发现问题。
7、每次系统变更(新增、减少、更改配置等)应做好备案登记,每周进行一次系统清点,对新变动的系统部分及时跟踪。
8、每周对操作系统、防病毒系统进行升级、打补丁。
9、加强密码设置和保护,设置复杂密码,经常修改密码。经常进行数据备份。
10、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计算机系统安全保障工作,积极了解最新的安全技术发展动态和规定。
11、发现网络异常、系统遭到恶意攻击和破坏、内容被删改、或者出现不良、反动等信息迹象,不得马上修复系统资料和数据,应先立即保护好现场,备份案件记录和历史数据,同时及时上报区教育网络中心。
网络安全规章制度 19
1、具体负责校园网网络安全的管理,协调各部门实施校园网网络安全的有关管理措施。
2、维护和管理学院网络版杀毒软件,监控网络病毒,并对用户的网络版杀毒软件使用提供技术支持。
3、负责校园网网络安全的管理,做好各服务器的防病毒和防篡改工作,对服务器进行定期查毒、杀毒,及时下载并安装系统漏洞补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止黑客攻击和破坏。
4、对网络的系统及环境进行安全维护,随时监督网络情况,防止黑客入侵、病毒侵害及网络安全,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相应管理。
5、网络安全人员要协助信息管理中心技术人员定期检查有关网络和服务器系统的运行日志,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对全校校园网进行网络安全检查。
6、对校园网上的'信息进行管理,随时更新并查看WWW、FTP信息内容,删除、屏蔽有害信息,为用户提供内容丰富健康的信息服务。
7、定期检查有关网络和服务器系统的运行日志,定期和不定期对校园网进行安全检查。
8、负责与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等有关计算机安全监察部门的联系及有关材料的组织、汇总和上报工作。
9、网络安全员根据国家、地方和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校园网的工作需要,提出并组织制定和修订校园网的有关网络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并监督实施。
10、网络安全员须积极配合公安等安全和保密的有关执法部门,对网络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和取证等工作。
11、做好校园网及学校各计算机的安全涉密工作。
网络安全规章制度 20
一、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学校网络中心必须采取各种技术及行政手段保证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
三、网络中心的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俗文化的信息。
四、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包括不许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不许散布计算机病毒,不许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等。
五、学校应设立网络安全员,负责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
六、网络中心应按照《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教育。
七、网络中心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上网用户进行审查。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严禁上网。
八、所有用户有义务向网络安全员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
九、网络中心和用户必须接受上级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个人,将对其进行警告,停止网络连接、上报学校等处理。
十、安装正版杀毒软件、防火墙,按时更新杀毒软件、防火墙,定期杀毒,防范非法用户入侵,防止计算机病毒入侵。
网络安全规章制度 21
为确保我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使用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计算机信息安全及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信息网络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网络信息安全及保密管理工作。
二、网络中心必须由专人负责,各种设备的技术参数由中心负责,以确保信息网络的安全运行。其他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网络设备,不得擅自修改设备技术参数。
三、网络中心负责单位局域网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及用户管理。计算机IP地址采取与网卡物理地址绑定,由中心统一管理并登记备案,严禁外单位或个人联入中心局域网。
四、入网部门和个人必须接受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对采取的必要措施给予配合。单位网页内容和新闻动态等信息服务由指定的职能部门负责维护和服务,未被授权的任何部门或个人不能更改其内容。
五、所有部门和个人在网络上都应自觉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有关规定。不允许出现任何方式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安全的活动;不允许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服务器和网络系统;不允许以不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不允许窃取他人账号、口令;不允许盗用未经合法申请的IP地址入网;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IP地址设置。
六、禁止下载互联网上任何未经确认其安全性的软件,严禁使用盗版软件及游戏软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单位分配的个人电子邮箱上公网注册信息,不得访问恶意网站和不健康网站,不要随意打开陌生邮件。
七、所有账号、口令等密码3个月更改一次,数据库、重要文件等每天备份一次,网络系统的所有软件均不准私自拷贝出来赠送其它单位或个人,违者将严肃处理。
八、严禁随意使用U盘、光盘等存储介质,如工作需要,外来U盘、光盘须在没联网的单机上检查病毒,确认无毒后方可上网使用。私自使用造成病毒侵害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严禁以任何途径和媒体传播计算机病毒,对于传播计算机病毒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制造病毒或修改病毒程序者,要给予严肃处理。
十一、发现病毒,应及时对感染病毒的设备进行隔离,情况严重时报相关部门并及时妥善处理。实时进行防病毒监控,做好防病毒软件和病毒库的智能升级。
十二、应当注意保护网络数据信息的安全,对于存储在数据库中的关键数据,以及关键的应用系统进行及时数据备份,及时更新数据库和防病毒软件病毒库,定期对所有数据库进行漏洞扫描、补丁修复,保证重要数据的安全。
十三、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任何人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伤风败俗的信息。违反本管理规定,且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中心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使用网络,情节严重者,提交行政部门或有关司法部门处理。
十四、在我单位的计算机网络发生安全事件或者事故的情况下,网络中心积极处置,跟进、快速地协调、处理各种事件或者事故;及时响应、处置上级网监部门的预警和问题通报。
网络安全规章制度 22
1、学校成立网络管理领导小组和网络维护小组。维护小组由管理员和信息技术教师组成,负责在网络管理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日常维护。
2、网络用户是指使用网络的各部门及个人。
3、学校鼓励各部门、各科室、各学科组和全体师生使用网络资源。
4、网络维护小组根据教育网信息管理中心要求为每科室、学科组、个人统一分配IP地址,其他人不得随意更改,如有需要报维护小组进行修改。
5、各科室、学科组和个人在使用网络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信息中心的有关规定。
6、用户在使用网络时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禁止各用户上不良网站。通过聊天、邮件而传播网络病毒的.,维护小组要及时提醒,要求该用户改正,如果是故意行为,将报学校网络管理领导小组进行严肃处理。
8、网络的主干通信设备、主干网络线路、服务器、网络交换机及其它公共设备由维护小组负责管理维护。
9、维护小组对各用户计算机进行对入网设备、安装的软件实行规范管理,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安装不健康内容、危害网络安全和一些游戏软件进行及时清除
10、网络信息是指通过网络发布、传递及存储在网络设备中的信息。学校鼓励教师使用网络上有用资源。
11、任何人不得利用学校网络提供的各种信息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
12、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学校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要加强网络监控,及时、果断地处置网上突发事件。
网络安全规章制度 23
一、校园网络设施系学校贵重财产和精密设备,学校师生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二、校园网络要有完备的防火、防潮、防盗、防磁、防雷、防触电、防病毒和防黑客侵入等设备和措施。中心机房应安装空调,保持室温、温度稳定。
三、学校应制定《网络事故安全预案》,全校师生应掌握其相关内容。当发生紧急事件时按照《网络事故安全预案》进行处理。
四、校园网络管理人员负责监控校园网络的运行状态,随时了解网络运行情况,如有异常,应及时处理,保证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各项管理正常进行。
五、校园网络管理人员应随时查看网络日志,屏蔽含有有害数据的网页。
六、全校师生不得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有害信息(包括计算机病毒、反动信息等)、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和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禁止访问不明网站。
七、学校师生不得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和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
八、学校师生在发现有害信息或数据时,应及时向校园网络管理人员报告,并保护现场及相关资料。
九、全校教职工应对所使用的数据做好定期备份,在紧急时刻应立即备份。
网络安全规章制度 24
为加强我委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确保信息网络安全、高效、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柳保(2010)9号《关于在全市开展保密计算机违规联接互联网监管工作的通知》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全委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和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法规及本规定。
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本委计算机信息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非法活动,不得利用本委计算机信息网络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
第三条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研制、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保密要求,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配置合格的保密专用设备,防泄密、防窃密。
第四条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必须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严禁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包括便携式计算机)上互联网。
第五条装有国家秘密信息的便携式计算机原则上只能在委机关内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外出,必须将涉密信息全部转出便携式存储设备存放在机关。
第六条上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与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严格区分,专机专用,不得既用于上互联网又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第七条计算机网络插头和接口,必须标明字样,严格区分,按规范安装,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删除或更改与网络系统有关的设置,严防由于误操作造成泄密。
第八条涉密信息和数据必须按照保密规定进行采集、存储、处理、传递、使用和销毁。使用计算机起草、存储、处理、传递涉密文件、材料,必须在涉密计算机上进行。
第九条建立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信息上网必须经过严格审查和批准,确保国家秘密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第十条各科室,应当造册登记,切实加强软盘、磁带、光盘、移动硬盘等信息媒体管理。存储有国家秘密信息的信息媒体,按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按相应密级文件的保密规定进行管理,不得降低密级使用。不再使用的信息媒体应及时销毁。
第十一条报废、维修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和信息媒体,须交委办公室按保密规定统一处理,保证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
第十二条做好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备份。根据需要与存贮环境,重要信息要定期(半年至二年)进行循环复制三份分处存放,并注意防止因静电、电磁干扰等原因导致信息丢失。
第十三条做好计算机日常维护工作,严格查毒杀毒,发现病毒及时清除,确保信息系统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妥善保管和使用计算机ca认证系统密钥,保守计算机信息系统用户口令秘密。密钥被盗或遗失,应及时作废,重新分配。
第十五条文印室计算机管理。文印室的计算机由打字员负责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文印室的计算机,如需用扫描仪应自带u盘在外网计算机上操作直接将文件存入自带盘中,严禁扫描、传输有密级的文件。严禁外单位人员进入文印室。
第十六条本委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工作由委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委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有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法规和政策,审定本委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
(二)指导和检查本委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工作;
(三)定期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系统安全保密管理人员进行上岗前保密培训,严格审查和考核。
(四)研究、解决本委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重大问题。
第十七条委信息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委办公室和相关人员组成,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本委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十八条各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室信息安全工作负责。
第十九条各科室切实加强对本科室的保密知识教育,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安全保密意识,自觉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发现有违反规定的行为,立即纠正,发现国家秘密泄露或可能泄露情况时,应当立即报告委信息安全领导小组。
第二十条违反本规定造成泄密的,将按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网络安全规章制度 25
1、 口令管理
(1) 对于系统运行的各级管理口令,应由系统管理员统一管理,注意保密。不同的维护人员,设定不同的权限。
(2) 定期修改口令。口令的设置应符合保密要求。禁止一切用户使用弱口令,防止非法入侵者的猜测成功,而造成的系统故障发生。
(3) 维护人员发生变化,立即修改系统密码。
(4) 对于无效用户及时删除。
2、 远程接入技术支持
(1) 一般情况不允许设备生产厂家登陆设备。
(2) 系统故障或调试时, 对于需要供应厂商或技术支援中心提供远程接入技术支持的,应限制远程接入维护的用户和组权限为只读,不能对系统上的数据和用户作任何修改和有破坏性的操作。
(3) 当紧急情况需要远程访问或修改数据时,应临时开放权限;处理完毕后即使收回权限。同时要求对方提供所有操作过程及数据修改对照内容。
3、 系统升级、软件修改
(1) 在系统升级、软件修改前应作充分的准备,提出详细的升级(修改)目标、内容、方式、步骤和应急操作方案报上级运维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一经批准,要坚持双人操作,并在升级(修改)前后做好局数据、用户数据和软件备份工作。
(2) 当紧急情况需要修改或对软件进行升级时,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升级或修改完毕后应提供详细的操作过程报上级主管部门留底。
4、 非法攻击防范措施
定期查看系统的.安全管理软件及系统日志,在发现系统遭到非法攻击或非法攻击尝试时,应利用系统提供的功能进行自我保护,并对非法攻击进行定位、跟踪和发出警告,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如有疑难问题请相关负责系统安全的人员协助解决。
5、 企业网与互联网间要有隔离,支撑网与互联网间要设防火墙。
6、 各系统应备有应急方案
7、 日常维护
(1) 统要按照维护规程要求,定期对系统数据进行备份
(2) 日常维护应在业务空闲时进行,如:DNS服务器选择凌晨做备份。
(3) 维护过程中发现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和详细记录,处理不了的问题,应立即向主管人员报告。
网络安全规章制度 26
学校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成立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法人担任,负责校园内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学校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2、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3、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定期汇报及网络事故随时报告制度,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服务器发生案件、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及时备案并通过学校领导向公安机关报告。
4、计算机防病毒软件由网络中心统一安装,用户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消毒。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5、校园网内必须安装网络版监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过滤软件系统,监控日志至少保存半年。
6、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网站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ICP备案。发布信息必须经审核程序,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
7、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8、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护措施。未经校园网络中心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装有涉密资料、重要数据、财务数据的电脑要与网络实行物理隔离。
9、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禁止私自安装、卸载程序,禁止使用盗版软件,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服务器、计算机的系统文件和系统设置。
10、校园网用户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敏感信息、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对利用网络从事违法行为者,应立即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11、校园网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户名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户名和IP地址。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户名和IP地址。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
网络安全规章制度 27
1、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做好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防范工作;
2、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安全保护所需的资料;
3、负责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4、定期对本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检查。
网络安全规章制度 28
公司计算机信息发布实行各信息发布单位提出申请,办公室审核批准,信息中心具体实施的办法,各部门在信息发布方面必须恪守如下规定:
1、发布申请单位应当确保发布信息准确、真实,符合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
2、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对所发布的信息备案记录,以加强管理;
3、信息审核单位应在充分理解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基础上及时处理申请单位的请求,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申请单位;
4、在审核单位同意的基础上应将信息及时转发给信息中心;
5、信息审核单位应当做好信息请求。处理、转发的备案工作;
6、信息中心对所收到的经过审核后的信息在确认审核意见后,应及时在网上发布,并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
7、信息中心对所发布的信息应当做好备案工作。
网络安全规章制度 29
总则:
为了保障自贡市蜀光绿盛实验学校校园局域网络系统安全、促进校园数字化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局域网络的正常运行,为我校师生提供一个先进、可靠、安全的计算机网络教学、科研和办公环境,促进学校与外界的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和科研合作,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一章管理组织机构
第一条校园局域网管理小组由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教导处、后勤处和信息管理员等组成。
第二条校园局域网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定我校计算机校园局域网及信息化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2、统筹入网部门与校园局域网中心主结点的联接;
3、监督校园局域网的运行及网络安全、保密事宜;
4、研究和审定校园局域网建设和运行中的重大决策。
第三条校园局域网信息安全小组由分管副校长牵头,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各处室的网络安全责任人。
第四条信息技术组在校园局域网管理小组指导下开展具体工作,负责校园局域网的短期规划、建设、日常技术运行管理。
第五条校园局域网的信息安全稽查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第二章应用安全管理
第六条自贡市蜀光绿盛实验学校校园局域网信息安全由校园局域网信息安全小组负责。
第七条学校任何处室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局域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系统的安全。
第八条校园局域网出口处应安装防火墙以便对有害连接和有害信息进行记录和过滤。所有提供公开服务的计算机上均应安装病毒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对网络连接进行记录。
第九条校园局域网用户必须自觉接受并配合电教网络中心进行的监督检查以及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第十条配备的防病毒软件必须是经过公安部门认证的产品。对防病毒软件必须及时进行升级和更新。
第十一条任何连入校园局域网络的计算机均须安装病毒防火墙。重要部门的计算机,如财务用机、图书管理系统、应当做到专人、专管、专用,避免交叉使用。
第十二条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光盘、软盘、硬盘及其它移动存储器。对外来光盘、软盘、硬盘及其它移动存储器,使用前要进行病毒检测,确认无病毒方可使用。
第十三条如用户发现计算机感染病毒,必须马受感染的计算机与校园局域网隔离,防止病毒扩散,同时上报信息技术组,以便迅速对网络和所有工作站进行查毒。
第三章信息管理
第十四条校园局域网用户不得利用校园局域网及互联网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破坏安定、有碍社会治安和伤风败俗的`各种不良信息。
第十五条学校各处室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严格把关,凡涉及国家及学校机密的信息严禁上网。校园局域网用户不允许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
第十六条校园局域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第四章网络教学应用
第十七条学校重视和加强学校信息化建设,各处室应根据履行职能,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在校园局域网平台上开展信息开发、应用与研究工作,实现办公自动化,管理科学化,以信息化促进管理水平提高,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八条广大教师要认真学习计算机基本知识,不断提高计算机应用能力;正确地使用计算机,独立完成常规事务,开发网络教学课程,将计算机更好地应用于教育教学和管理。
第十九条学校将积极引进一些制作质量好,学科内容精,教学设计特色鲜明的优秀的网络教学课程。供广大的教师和学生们共享。积极引进和开发制作平台,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开发环境和技术支持。
第二十条学校鼓励各教研组、各科组利用网络集体备课,并制作出内容充实、版面活泼、能充分利用多媒体手段将抽象内容具体、形象、生动化的网络教学课程。
第五章违约责任与处罚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者,学校及校园局域网管理部门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使用网络,情节严重者,提交校行政部门或有关司法部门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管理条例若与国家或上级部门的有关管理法规相抵触,则以后者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管理条例解释权为自贡市蜀光绿盛实验学校校园局域网络管理小组。
第二十四条本管理条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实施。
网络安全规章制度 30
一、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制定的信息安全条例。
二、上网用户必须严格遵循网络安全保密制度。
三、提供的上网信息,必须经过办公主的审核后方可上网,并及时予以登记。
四、用户必须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进行信息安全检查。
五、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BBS等交互式栏目信息发布的审核,网络运行日志的管理,并将系统运行日志完整仅用3个月以上,以备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
六、"安全专管员"要加强网络信息、监测,定期检查安全情况、计算机是否感染病毒并及时清除,同时应配合网络管理员对各开通服务器的'系统日志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汇报与处理。
七、对网络上有害信息及时控制并删除。严防非法用户侵入我方网络从事非法活动,一经发现及时进行相应的技术处理,如及时清除有需信息的传播途径、关闭相应的服务器等,并且保护好相关日志等数据,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八、出现有关网络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办公室,及时处理并作日志。
九、加强对用户数据的管理,发现异常用户,及时处理并上报办公室备案。
十、定期组织网络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学习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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