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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协议书

时间:2022-01-13 17:29:56 协议书 我要投稿

【精选】承包协议书范文锦集6篇

  在现在社会,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协议书,签订协议书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一般协议书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承包协议书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选】承包协议书范文锦集6篇

承包协议书 篇1

  出租房: 村民委 组 (甲方) 承租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后同意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自己所承包的土地,位于本组地名

  叫,面积经测量为 亩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

  二、双方商定每亩每年租为。 本户面积 亩X 元=每年应付租金 元。

  三、付款办法:订立合同之日由乙方预付第一年租金 元。合同满一年后再预付第二年租金,以此类推,本着先交钱后使用的'原则付款。

  四、合同期限:从二0一年月日起至二0一年月 日止共 年

  五、违约责任:甲方收取乙方租金后中途反悔违约,除应退还已收的全部租金外,并赔偿乙方的损失;乙方交纳租金后中途反悔违约,已交纳的租金不退。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二0XX年月日订立


承包协议书 篇2

  一、签定协议双方:甲方:中北大学医院

  乙方:赖力(身份证号:)

  二、协议内容及用途:

  乙方使用甲方食堂,用于医院的饮食服务工作。

  三、协议条件:

  1、甲方向乙方提供食堂用房。

  2、乙方根据经营用水和用电量向甲方提供水电费,每半年结算一次。

  3、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管理费用5000元。费用一次性交情,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

  4、乙方负责甲方病人及职工饮食供应,保证每日三餐按时开饭。

  5、乙方负责医院组织大型活动和节假日职工聚餐等情况的饮食供应及环境装饰。在兴华小区居住的人员的`就餐、实习生的就餐和因工需要不能按时吃饭的工作人员就餐。

  6、甲方向乙方提供的1、2两项条件仅限乙方为医院内部提供服务,不得开展对外经营项目。如需开展其它项目,必须向甲方申请,征得同意并交纳必要的费用。

  7、乙方经营中需交纳的各种税金和各种费用自理。

  8、乙方承包期满后,如不继续承包,()剩余的主副食品由乙方自行解决。

  9、如机械、用具出现故障,修理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物品如有损坏,乙方需照价赔偿。

  10、乙方不得使用电炉等大型电器,不得随意改动食堂内原由设施,如有损坏,乙方需照价赔偿。

  11、乙方的饮食工作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法,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12、承包期满,清点物资,如有丢失或损坏,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13、乙方要注意安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水、防火、防盗等。

  四、违约条款:

  1、承包期未满而单方无故终止合同,违约方向对方付违约金200元。

  2、单方违反承包条件,经对方指正仍不改正时为单方违约,违约者向对方付违约金200元,合同作废。

  五、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六、本协议和物资清单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签定本协议后,以前签定的协议同时作废。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字)

承包协议书 篇3

  甲方(出让方):洪洞县刘家垣镇岭南村民委员会 乙方(受让方):洪洞县刘家垣镇岭南村村民刘元平

  为了增加土地数量及经济收入,我申请将琵琶沟(东至野场沟,南至琵琶节山,西至白肚子腰,北至现有土地边缘,全部治理成耕地。

  为了稳定农村荒山、荒沟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四荒承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四荒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荒山、荒沟的用途。

  乙方将承包的'荒山、荒沟治理成耕地,再植树造林。

  二、承包时限:

  从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7月1日,合同时限20年。

  三、荒山、荒沟承包数量及费用:

  甲方将琵琶沟约100亩的山沟承包给乙方治理、经营。山沟承包费以现金方式支付,共计贰仟陆佰元,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合同约定收取荒山、荒沟承包费;?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荒山、荒沟。

  2、义务:?协助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治理,使用承包的荒山、荒沟,帮助协调本村内与其他农户之间发生的纠纷;?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治理、生产及经营活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承包的荒山、荒沟上享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置权和受益权;?承包的山沟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经济损失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

  2、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

  交纳荒山、荒沟承包费。

  3、承包的山沟被国家或本村集体占用,乙方应积极配合。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政府盖章:

  20xx年7月1日

  

承包协议书 篇4

  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要求,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在建腾冲县中房国际购物中心工程项目的消防安装工程承包乙方施工。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特制定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腾冲县中房国际购物中心

  2、 工程地点:腾冲县腾越镇秀峰社区光华路

  3、 工程内容:室内的自动报警系统工程、自动喷淋系统工程、消火栓系统、疏散指示系统、防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水泵房及水箱间工程。本工程不含水泵接合器的挖沟及砌井的工程量。(自动报警系统、疏散指示系统按预埋管,不含配管的`工程量。防排烟及水泵房不含电气的一次接线。水箱间不含水箱的给水和泄水管的工程量)

  第二条:质量要求

  消防验收合格标准。

  第三条: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验收合格

  第四条:工程承包价款

  本工程一次性包死价为玖佰万元整(消防工程建筑面积平米综合单价

  为180元/m2,该建筑建筑面积为50000m2)。

  第五条: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20xx年5月1日,竣工工期:20xx年12月31日。

  第六条: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甲方预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施工过程中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至工程总价的85%;消防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至工程总价的97%,余3%的工程款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工程预付款分三次扣回。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2套

  2、如有变更或出现技术问题及时与设计院沟通。

  3、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用水用电(按照国家水、电收费标准收取乙方费用)和其他施工专业队伍交叉施工的协调工作。

  4、监督检查乙方文明施工,工程质量。

  5、甲方负责协调非乙方施工的消防专业队伍消防验收的协调工作。

  (二)乙方责任:

  1、 保证施工人员做到现场文明施工。

  2、 保证按照国家及行业安全规定施工,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如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费用自理,与甲方无关。

  3、 保证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施工任务,取得消防合格验收证书,工程完工,在交工前应负责全部工程及设施的保管,并清理好场地。若工

  程未通过验收前,由非乙方原因造成损坏的,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协议书 篇5

  发包方(甲方):常德武陵农资大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方(乙方):通讯地址:

  授权代表: 职务: 身份证号:

  电话: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经营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 甲方将位于常德“武陵农资交易大市场仓储中心”的 栋 的仓库(以下简称承包经营物)租赁给乙方使用。承包经营物面积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平方米(共 间)。

  1.2 本承包经营物功能为 ,承包给乙方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可擅自改变承包经营物的功能。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 本承包经营物采取乙方自行管理的方式。

  第二条 承包经营期限

  2.1 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即从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2.2 乙方如需续包须于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即 年 月 日前)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承包经营事项重新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同等承包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如乙方逾期未提出书面续包要求,则视作乙方放弃续租,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作任意处置。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三条 承包经营物的交付

  3.1 在本承包经营合同生效日起 日内,甲方将承包经营物交付乙方使用。

  3.2 如甲方未按期交付超过七天,则应按乙方应交付承包金的日万分之五给予乙方损失赔偿。

  第四条承包经营费用

  4.1 承包经营保证金

  本租赁合同的保证金为首月承包金的叁倍,即人民币 元(大写: )。 备注:

  4.2承包金

  承包金为平价部分 间,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

  议价部分 间,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

  承包金总额为元(¥)

  第五条承包金的支付

  5.1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承包金人民币 元,余

  额元于承包经营物交付前即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否则甲方取消给乙方的所有优惠,承包金的总额按人民币 元收取。乙方延期支付应付款项如超过十五日,甲方有权

  取消该承包经营合同,并不予退还乙方已交付之定金,乙方无权异议;如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其他: 。

  5.2 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得租金、电费及因本租赁经营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交还完好无损的承包经营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七日内,甲方将向乙方退还承包保证金。

  5.3 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拖欠承包金总额的万分之五。

  第六条承包经营物的转让

  6.1在承包经营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承包经营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尽力使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6.2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可擅自将其承包的标的物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无条件立即收回该承经营物,并不予退还乙方已交付之承包金及定金,乙方无权异议。若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七日内乙方仍占有仓库不予退出,则仓库内货物视作乙方放弃,甲方任意处置。

  第七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7.1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享有承包经营物附属射死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承包经营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承包经营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日常检查监督权。

  7.2 乙方在承包期间对承包经营物及附属设施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保管之责,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应爱护承包经营物,因依法使用不当造成承包经营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十日后乙方仍不予维修,甲方可自行维修,所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防火安全

  8.1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本仓储中心的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主管部门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8.2 乙方应在承包经营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房屋内消防设施用作其他用途。

  8.3 承包经营物内确因维修等事物须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并在甲方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完成。

  8.4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承包经营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合理时间内检查承包经营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予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保险责任

  在承包经营期限内,甲方负责承包经营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承包经营物内乙方自有的财产及其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罚分包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物业管理

  10.1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承包经营期满之日前或提前终止之日前将承包经营物打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承包经营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承包经营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 乙方在使用承包经营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常德市法规及甲方有关承包经营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自行承担。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应向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付。 第十一条装修条款

  11.1 在承包经营期内如乙方须对承包经营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且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共用部门及其他相邻用户造成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正。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 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承包经营物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承包经营物的转包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承包经营物的部分面积转包,但转包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包户收取承包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包而改变。

  如发生转包行为,乙方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包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包期限;

  2、转包承包经营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包协议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于转包户的转包合同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包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包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

  方终止本合同时,转包合约同时终止,转包户无条件迁离承包经营物。乙

  方应将转包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包协议签订后的五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甲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包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

  6、乙方因为转包行为的转包人应付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13.1 在承包经营期内,若遇乙方欠交承包金或物业管理费(如有)超过一个月,甲方在通知乙方缴纳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全额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承包经营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单不限于乙方及转包户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若遇乙方欠交承包金或物业管理费(如有)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包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承包经营物内的财务(包括受转包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甲方将申请排名留置财务拥有抵偿应支付的因承包经营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3.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

  第十四条免责条款

  14.1 若因政府有关承包经营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政府行为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二款执行。

  14.2 若因规划变更须拆迁仓库,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30天内无条件搬迁,乙方不得因此提出补偿,合同同时终止。

  14.3 凡因发生严重地震等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起发生和后果不

  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衣服,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该向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正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免责。

  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包协议的,乙方应于承包合同终止之日或其经营期限届满之日迁离承包经营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承包经营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承包金,如乙方不接受支付双倍承包金,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承包经营物,并强行将承包经营场地内的物品搬离承包经营物,且不负任何保管责任。

  第十六条广告

  若乙方需在承包经营物建筑物的本体上设立广告牌,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并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

  若乙方须在承包经营物建筑物的本体上设立广告牌,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常德市有关规定须就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该等有关规定应由

  甲方做为发包人,甲方作为承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出发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的电话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对方即本合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七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送达。

  第十九条适用法律

  19.1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发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常德分行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19.2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 第二十条其他条款

  20.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0.2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二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手气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发包方(甲方):常德武陵农资大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

  承包方(乙方):代表:

  签订时间:年月 日

承包协议书 篇6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 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完成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常平绿道-常平大道段的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常平绿道-常平大道段工程

  工程地点:东莞市常平镇

  工程内容:常平绿道-常平大道段工程所有的人工费(包括路缘石安装、路平石安装、花岗岩铺地、树池大理石安装、车止石安装、混凝土浇筑、石粉平铺、路灯杆基础、拆除旧人行道板砖、人行道铺砖、自行车道补边、人行道上井升高与降低、人行道砖翻修、杂工等)。

  二、承包方式

  包工(按交钥匙工程承包人工费,即扫地出门)。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xx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20xx 年 月 日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五、安全保证金

  由乙方交给甲方 / 万(大写: / )作为本工程安全保证金,安全保证金用于支付本工程施工中农民工工资纠纷、安全事故赔偿及社会治安的处罚等不安全因素造成的损失,安全保证金在竣工后和工程款一起结算。

  六、合同价款

  1、人工费单价:单价见附表。

  2、人工费结算方法:

  A、按业主每月拨付给甲方工程款的80%支付给乙方。

  B、工程竣工后,按工程款的95%进行结算支付,其余5%的工程款待工程移交业主后半个月内全部支付。

  3、结算计量:按竣工现场实测面积和现场实测长度计算方法计量结算总人工费。

  七、 补充条款

  1、本工程中分项工程:消防、路灯、交通标识、交通监控从本工程中剔出,由公司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包出。

  2、

  八、 合同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常平绿道-常平大道段工程项目经理部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工作:

  (1)、提供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各项技术指标等各种要求;

  (2)、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进行现场交验;

  (3)、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4)、有权调配工地所有的施工人员;

  (5)、有权责令乙方清退工地不适宜人员;

  (6)、对不合格工程有权要求返工,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因返工而延误工期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派驻管理人员对工地的所有事务进行管理;

  (8)、对出现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或要求赔偿,其费用从借支中扣除;

  (9)、当乙方施工人员明显不足,影响工程进度时,甲方有权派施工人员进场施工。施工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扣除分项工程的单价按双方协商的分项工程单价计量并计算扣除费用。

  2、乙方的工作

  (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技术交底及现行施工规范和甲方的书面要求进行施工;

  (2)、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质量、安全管理汇编进行施工,如违反有关规定就应接受甲方相应的处罚; (3)、按期完成进度计划及按合同期限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内容;

  (4)、乙方必须提供其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用于备案,如果没有身份证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

  (5)、乙方必须为本班组的所有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如有未买工伤保险的施工人员一经查出,每人支付违约金500元,并清除出施工现场。

  ( 6 )、乙方必须听从项目部管理人员分配、调动,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管理,项目部管理人员有权更换不服从管理的施工班组和人员。

  二、安全施工

  (1)、乙方必须派驻有专职安全员、专职技术员和专职项目施工队长,所有的安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2)、乙方一律不得雇用五十五岁(包括五十五岁)以上的.工人(以身份证为准);

  (3)、乙方必须按国家的现行安全规范操作施工,坚持不安全不施工的原则,如有违反其规定所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的隐患,严格按安全

  标准组织施工,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事故的,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5)、乙方必须对在施工现场施工的工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并将安全教育的资料及时上报项目部及公司,每周至少三次,如有缺漏,按违约处理,且每次支付给甲方违约金200元。

  (6)、乙方必须做好充分准备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及每次质量安全大检查,如由乙方原因造成经济及名誉的损失,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 7 )、乙方必须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乙方也必须与自己的每个职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不签订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三、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按照国家现行的规范、标准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同时应遵守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要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达标,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技术交底及现行施工规范和甲方的书面的要求进行施工,同时严格遵守公司的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检查和返工

  1、乙方必须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和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监理和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监理和甲方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应按监理和甲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造成返工的,其返工造成的材料浪费和花费的人工费全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3、无论监理和甲方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

  五、工程进度

  1、乙方必须严格按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2、乙方应及时进行调整,保质保量完成工程进度,如拖延工期3天以上(包括3天)者,甲方将扣除乙方已完工程进度工资款的3%作为违约。

  3、如未按期完成工程进度2次以上者(包括2次)或拖延工期10天以上(包括10天)者,甲方有权派其他施工人员进场施工,甲方将扣除乙方已完工程进度工资款的20%作为违约。

  4、乙方必须及时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年、季、月、周的进度计划并遵照完成,否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每施工一个分项项目前,必须提前一星期前上报材料计划和工地的设备及用具。以便甲方提前组织送货到场,否则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六、工程验收

  1、乙方完成的每道工序必须经现场项目经理、技术人员按公司的管理汇编进行严格验收,凡是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按管理汇编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进行整改,直至达到规范要求并经现场项目经理、技术人员签字认可方可结算。

  2、乙方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需向甲方加倍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甲方不付给乙方任何费用。

  2、乙方如工程进度达不到要求而延误甲方工程完工的,应赔偿给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

  3、乙方如未经甲方许可中途停止施工或撤离现场的或中途不干的,甲方不付给乙方任何费用,也不予以结算工作量。

  4、工程完工后,甲方按所有人工费总额的5%扣做工程保修金,按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后返还;如出现问题,乙方应及时负责维修,所有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

  5、工程完工后,施工现场必须清扫干净,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将所有剩余材料及设备装卸至甲方指定地点,否则按违约处理,且甲方派出的工人进行清理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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