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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经营协议书

时间:2022-01-13 10:47:47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关于合伙经营协议书3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协议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签订协议书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拟起协议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合伙经营协议书3篇,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合伙经营协议书3篇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1

  依据《合伙企业法》及其有关规定,本着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原则,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全体合伙人签订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及合伙期限

  企业名称:御厨稀饭庄。

  经营场所及地理位置:

  餐馆经营面积约200平方米,位于_沿口镇金雁街林业局斜对面__; 合伙期限为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餐饮业

  三、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甲方: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

  乙方: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

  丙方: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

  四、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出资期限

  1、餐馆总价值壹拾伍万元(¥150000.00元),目前由甲乙拥有,丙方以现金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元)作为入伙资金,入伙后甲乙丙各占总价值的三分之一。

  2、合伙期限。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合伙后盈余按甲乙丙各占三分之一比例分配及承担。所有资产均由甲乙丙各占三分之一。

  2、债务承担:合伙以前的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负责,合伙后的债权债务由甲乙丙三方负责。

  六、合伙人权利与义务

  1、本协议所载明的全体合伙人均可对外代表合伙餐馆,执行合伙事务;

  2、合伙后日常管理,由全体合伙人根据自身时间安排或合伙人相互约定执行,包括对外接洽业务、招揽客户;日常事务管理;支付合伙企业债务;日常物资采购及费用支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3、合伙人有权对其他合伙人所执行事务行使询问及监督权利,并有权提 出异议,在提出异议后,被执行事务应当立即暂停,并经全体合伙人表决后决定是否执行该事务;

  4、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任意一方不得对合伙餐馆进行转让、变卖、变更、抵押、为他人提供担保、擅自停业等行为:

  5、合伙期间,丙方本人必须作为主厨为合伙餐馆工作,工资单独给付。

  6、为便于管理及经营,甲乙丙都可以作为聘用人员在餐馆上班,工资单独给付,根据不同岗位给付相应工资。

  7、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餐馆相竞争的业务。

  8、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餐馆利益的活动。

  9、单方面转让退伙时、必须征得另外两方同意,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另外两方有优先承让权。

  10、本协议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财产共同处理、共同分配。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全体合伙人可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七、本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叁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人签章:甲方: 乙方: 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2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丁方: 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丁四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 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作名称 、主要经营地、法人:

  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 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 ,范围包括 等。

  第四条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四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圆整),占总股份的四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圆整),占总股份的四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 方式出资, 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

  大写:伍万圆整),占总股份的四分之一。

  丁方____________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

  大写:伍万圆整),占总股份的四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丁四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整)。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合作人签单事项

  合作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作人四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八条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 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 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 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 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 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 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 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决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 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 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十一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作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章处: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3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住址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住址__________

  合伙人丙: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住址__________

  合伙人丁: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住址____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诚信合作,平等互利。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满之后若继续合伙,再另行协商。

  第四条初期合伙账户、出资额、方式、期限

  1、初期合伙账户:甲、乙、丙、丁四方以_____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为合伙企业初期账户。户名:卡号:。

  2、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3、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为依据,按出资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为据,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强制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强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强制退伙: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本协议第八条规定禁止的行为;

  ④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经甲、乙、丙、丁方共同推举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业进行日常管理;

  ②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④支付合伙债务。负责人在处理重大经营事项时,须取得其他合伙人的书面授权。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一切合理开支,由收据和发票进行结算。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丙、丁各执一份。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合伙人乙:____________

  合伙人丙:____________合伙人丁: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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