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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的协议书

时间:2022-04-01 12:44:16 协议书 我要投稿

【热门】股份公司的协议书三篇

  在现在社会,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协议书,签订协议书可以约束双方履行责任。想写协议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股份公司的协议书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热门】股份公司的协议书三篇

股份公司的协议书 篇1

  根据国家关于发展股份合作制企业政策规定的基本原则,现决定成立甘肃博峰肥牛开发责任有限公司会宁分公司。南中元、王志明、王彦伟、高万红等四人20xx年月为明确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发起人南中元、王志明、王彦伟等人自愿入股,在会宁县柴门乡鸡儿村西王社租王志成的牛场及土地,建立股份合作制企业,坚持入股自愿、股权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共和投资、共同经营。

  二、各出资人为企业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允许发起人用实物出资),对企业承担风险责任。企业经营期间,出资人不得抽回出资(如出资人需增减资本待一年后在现发起人中互相调节)。

  三、公司的经营宗旨:充分发挥股份合作制企业的优势,面向省内外市场,积极发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四、公司的经营范围:

  主营:肉牛养殖、销售。

  兼营:种牛繁殖。

  五、发起人及出资人出资份额如下:公司资本总额为万元人民币,其中:

  南中元出资 万元,占企业资本总额的 %;

  王志明出资 万元,占企业资本总额的 %;

  王彦伟出资;

  高万红出资 万元,占企业资本总额的 %;

  六、股东的出资额按下列原则解交到位:

  全体股东在本协议签字后20xx年 月 日,必须按协议办理入股资产移交和认缴出资的手续(月日务必到账50%),所有资金全部存入会宁县柴门信用社公司基本账户内。移交、认缴手续完结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企业法人所有,逾期按实际到账额计算股本。

  七、南中元、王志明、王彦伟、高万红并代表出资人一致同意甘肃博峰肥牛开发责任有限公司会宁分公司章程(草案)。

  八、南中元、王志明、王彦伟、高万红等发起人负责筹建甘肃博峰肥牛会宁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九、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股东会的权利和义务在公司章程中另行规定。

  十、公司董事会是股东会的常设权力机构。由创立会选出董事会成员,公司正式注册登记之日董事会方可正式行使职权。

  董事会由南中元、王志明、王彦伟、高万红等四名董事组成,董事任期 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一名,由南中元担任,设副董事长2名,董事会可根据需要出聘请资深人士担任名誉董事长、董事会顾问。董事会职权在企业章程中另行规定。

  十一、公司设立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和经理(厂长)、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行使监督职能。监理会成员由王志明、王彦伟、南中元、高万红等4人组成,任期 年,可连选连任。监理会的职权在企业章程中另行规定。

  十二、公司的经理(厂长)在董事会领导下全面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全面负责。

  十三、公司下属企业设经理(厂长)一名,经理(厂长)由董事会聘任;副经理(副厂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经理(厂长)工作,以经理(厂长)负责。

  十四、经理(厂长)任期为年,可连聘连任。

  十五、董事长、经理(厂长)不得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不得从事与本企业有竞争或损害本企业利益的活动。

  十六、企业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由经理(厂长)负责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提出设立相应的经营管理机构的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由经理(厂长)负责组织和领导。

  十七、本协议一式九份,发起人一份,企业留存一份,申请变更(注册)一份。

  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发起人协商解决。

  出资人签名盖章:

股份公司的协议书 篇2

  甲方:

  注册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________公司人民币________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______注册资本(______注册资本金为______万元)的 %,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______,在______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______股东身份参与______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______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______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______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______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___________协会:

  我们是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我所接受____________信息咨询中心(以下简称______中心)的委托,就贵会与____________中心因联合编辑出版《中国____________大典》合同纠纷一事,郑重致函贵会。

  我所承办律师听取了____________中心对案情的详细陈述,并认真审查了相关材料,我所认为:

  二、合同履行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0条之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签署后,____________中心已依约履行了自己的合同义务,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完成了起草、设计、编务等一系列的工作,并于合同签署当日向贵会交纳了____________万元的管理费。此外,为履行双方签署的协议,____________中心又在____________路租赁房屋作为办公场所,租期至______年______月份,租金近____________万元。但贵会在签署合同后却怠于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致使双方的协议无法得以继续履行。

  依据上述事实,我所认为:

  一、时至今日,鉴于贵会的违约行为及目前的实际情况,双方已实无必要继续履行协议。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当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贵会应承担下列法律责任:

  1.返还____________中心支付的管理费______万元,并承担同期银行利息;

  2.承担____________中心因履行协议而发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房租、人员工资、印刷专用稿纸信封等费用。

  三、据____________中心陈述,其愿意与贵会友好协商此事,故在双方协商时,____________中心只主张贵会返还____________万元管理费即可,其他要求在协商时可以放弃。

  现我所接受____________中心的授权,特正式致函于贵会,要求返还____________万元管理费,请贵会接收此函后于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答复我所。我所诚望贵会能够重视此事并采取积极合作的态度,履行还款义务。我所欢迎贵会来电来函,就此事做进一步的交流,以期和平解决此事,以免双方诉讼之累。 如贵会不能如期答复复,届时我所将在广协中心的授权下,代其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此事,此实属无奈之举,不尽之处,还请贵会理解。

  此致

  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律师: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份公司的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武汉 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武汉测控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以其在丙方的股份与乙方公司的股份进行置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置换内容

  甲乙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持有的丙方股权出资额为3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6%与乙方公司股权出资额为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进行置换。

  二、声明、保证和承诺

  甲乙丙三方作出下列声明、保证和承诺,并依这些声明、保证和承诺而签署本协议:

  1、三方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具备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三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各方承担的其它协议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必要时三方有义务实施交接资料等一切必要的'行为,签署一切必要的文件,以实现本协议之目的。

  3、三方已分别将其公司运营至今所产生的账面资金已划让出,公司其他财产维持不变,置换上述股份无需进行货币交割。

  4、三方均保证除本协议外,在此之前,各自没有与任何人达成协议或向任何人承诺出售、转让本协议项下的被转让股权;并保证本协议项下的股权不存在任何对方未知的质押、担保等其他导致该股权无法转让的情况,且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否则应承当相应责任。

  5、三方均保证置换本协议项下的股权不违反双方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或签署相关文件,如因一方公司章程规定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生效履行的,违约方必须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6、无论两家公司日后发生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经营不善、政策变动等原因而导致公司破产、倒闭或注销的,本次股权置换的效力均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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